陈氏礼记集说补正-清-纳喇性德卷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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钦定四库全书
 陈氏礼记集说补正卷五
          头等侍卫纳喇性德撰
   檀弓上三
司寇惠子之丧子游为之麻衰牡麻绖文子辞曰子辱
与弥牟之弟游又辱为之服敢辞子游曰礼也文子退
反哭子游趋而就诸臣之位文子又辞曰子辱与弥牟
之弟游又辱为之服又辱临其丧敢辞子游曰固以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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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子退扶适子南面而立曰子辱与弥牟之弟游又辱
为之服又辱临其丧虎也敢不复位子游趋而就客位
集说辞服者辞其服也次言敢辞者辞其立于臣位也
此辞尚未喻子游之意及子游言固以请则文子觉其
讥矣于是扶适子正丧主之位焉而子游之志达矣趋
就客位礼之正也
 窃按惠子舍适立庶子游为之牡麻绖又趋而就臣
 位皆有意义而集说不言马氏曰死丧之威致哀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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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者惟兄弟而已若朋友皆在他邦而无宗族兄弟乃
 得施亲亲之恩相为袒免檀弓之免子游之牡麻绖
 皆非在他邦者也而其服有过焉以为仲子之舍孙
 惠子之立庶而父兄不能正是犹无亲也檀弓子游
 虽有朋友之道欲正而不可得故重为之服以视其
 亲言唯亲则有可正之恩就臣之位所以视其臣言
 唯臣则有可正之义此说𤼵明殊确可谓得其微矣
主人深衣练冠待于庙垂涕泪集说待而不迎受吊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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礼也
 窃案士丧礼始死为君出小敛以后为大夫出是受
 吊有迎宾之礼今待于庙而不迎者必是同等故异
 于君大夫集说固非矣疏曰以除丧受吊故不迎或
 曰此非已君之命以敌体待之故不迎恐非也夫始
 丧犹迎君小敛以后犹迎大夫而谓除丧反不迎宾
 有是礼乎且外君虽不同于已君而称臣称名初不
 异苟有使来亦未可待之以敌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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将军文氏之子其庶几乎亡于礼者之礼也集说文氏
之子其近于礼乎虽无此礼而为之礼又引疏曰庶几
堪行乎无于礼文之礼也
 窃按陈氏前之所云是以其庶几乎为句亡于礼者
 之礼也为句后引孔疏又似作一句读两说无定当
 以孔疏为正
五十以伯仲集说朱子曰仪礼贾公彦疏云少时便称
伯某甫至五十乃去某甫而专称伯仲此说为是如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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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于尊者不敢字之而曰几丈之类
 窃案孔疏曰士冠礼二十已有伯某甫仲叔季此云
 五十以伯仲二十之时虽云伯仲皆配某甫而言五
 十之时直呼伯仲耳贾公彦仪礼士冠礼疏则云某
 甫者若云尼甫嘉父也伯仲叔季若兄弟四人则依
 次称之夏殷质则积仲周文则积叔若管叔蔡叔是
 也殷质二十造字之时便兼伯仲叔季称之周文造
 字时未呼伯仲至五十乃加而呼之故檀弓云幼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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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冠字五十以伯仲周道也若孔子始冠但字尼甫至
 年五十乃称仲尼是也朱子作仪礼经传通解既采
 贾疏又引檀弓孔疏而曰与此贾疏不同疑孔说是
 今集说乃误以孔疏为贾疏亦疏莽甚矣
掘中霤而浴毁灶以缀足及葬毁宗躐行出于大门殷
道也集说疏云中霤室中也死而掘室中之地作坎以
床架坎上尸于床上浴令浴汁入坎也死人冷强足辟
戾不可著屦故用毁灶之甓连缀死人足令直可著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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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又曰毁宗毁庙也殷人殡于庙至葬柩出毁庙门西
边墙而出于大门行神之位在庙门西边当所毁宗之
外生时出行则为坛币告行神告竟车躐行坛上而出
使道中安稳如在坛今向毁宗庙处出仍得躐行此坛
如生时之出也学于孔子者行之效殷礼也
 窃按集说取注疏而删其言周礼与殷道别者使人
 不知殷周之所以为异疏矣郑氏曰周人浴不掘中
 霤葬不毁宗躐行孔氏谓周人浴不中霤者用盘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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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浴汁也丧大记浴水用盆沃水用枓沐用瓦盘也周
 殡于正寝至葬而朝庙从正门出不毁宗也故士丧
 礼不云躐行也周缀足用燕几亦不毁灶缀足郑但
 举首末言之则中从可知
谋人之邦邑危则亡之集说应氏曰国危而身不可独
存焉得而不亡
 窃案集说应氏之云与长乐陈氏同临川吴氏驳之
 曰亡谓去其位也陈祥道解亡字与郑异谓社稷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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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则与亡为人臣殚忠致命而已其言深足警乎人臣
 然国亡则臣身当与俱亡今方危则他人固有能安
 之者去位足矣何至遽殒其身哉且如陈解则死亡
 二字无别吴氏之说盖亦本之郑注注云言亡者虽
 避贤非义退则先儒已有亡去之说但朱子注论语
 云君子见危授命则仕危邦者无可去之义在外则
 不入可也由是观之则亡去之说亦未必愈于陈应
 二氏昔元兵下宋执政曾渊子文翁倪普及侍从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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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諌等弃位逃去太皇太后诏曰我朝三百馀年待士
 大夫以礼吾与嗣君遭家多难尔众臣未尝有出一言以
 救国者吾何负于汝哉今内而庶僚畔官离次外而
 守令委印弃城耳目之司既不能为纠击二三执政
 又不能倡率群工方且表里合谋接踵宵遁平日读
 圣贤书自诿谓何乃于此时作此举措纵偷生田里
 何面目对人言语他日死何以见先帝学者观此诏
 则知见危授命不可易矣姑存吴说以备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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吾子乐之则瑗请前集说刘氏曰伯玉之请前盖始从
行于文子之后及闻文子之言而恶其将欲夺人之地
自为身后计遂讥之曰吾子乐之则我请前行以去子
矣示不欲与闻其事也
 窃按请前行以去子语觉太峻不似伯玉中和气象
 吴文正曰前犹云豫先也请前请为豫定其所若徇
 其意实讥非之愚谓以豫先解前字亦非本旨盖是
 时伯玉从后请前者若徇其意而请前行以观斯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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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耳风刺之言深于正谏
弁人有其母死而孺子泣者孔子曰哀则哀矣而难为
继也夫礼为可传也为可继也故哭踊有节集说孺子
泣者其声若孺子无长短高下之节也圣人制礼使人
可传可继故哭踊皆有其节若无节则不可传而继矣
 窃案集说之云未为不是但檀弓与杂记异而不为
 别白亦疏漏矣杂记曾申问于曾子曰哭父母有常
 声乎曰中路婴儿失其母何常声之有孔疏云曾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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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所言是始死之时悲哀志懑未可为节此之所言在
 袭敛之日可以制礼故哭踊有节也较集说为胜
扶君卜人师扶右射人师扶左君薨以是举集说卜音
仆君疾时仆人之长扶其右体射人之长扶其左体此
二人皆平日赞正服位之人故君既薨遇迁尸则仍用
此人也方氏释师为众应氏以卜人为卜筮之人
 窃案卜与师俱有二解以卜为仆者郑氏据周礼大
 丧与仆人迁尸之文也以卜为如字者应氏本释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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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前儒之释且据礼记卜筮皆在左右之文而知之也
 以师为长者陆氏以为仆人之长即太仆也以师为
 众者方氏以扶君举尸固非二人所能胜二官各下
 大夫为之且有小臣上下之士非一也吴文正断之
 曰周官驭者亦名为仆盖人君生时在车则仆人在
 右少前射人在左与君最亲近未尝暂相离故疾则
 二官扶右扶左薨则二官举尸皆生时每日亲近之
 人卜人虽曰在左右然不如仆人之亲近且与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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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非俦类桉陆氏经典释文前儒已有读卜如字而以
 为卜人医师者皆不若郑注以卜为仆者之审盖古
 者𥊍御仆从罔非正人缀衣虎贲则皆吉士俾之扶
 疾而举尸所谓不死于妇人之手也集说存方应二
 说赘矣师氏释文解为长者是方氏云众者非
从母之夫舅之妻二夫人相为服君子未之言也或曰
同爨缌集说从母母之姊妹舅母之兄弟从母夫于舅
妻无服所以礼经不载时偶有甥至外家见此二人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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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同居者有丧而无文可据于是或人为同爨缌之说
以处之此亦原其情之不可已而极礼之变焉耳
 窃案此条乃据甥而言相为服故曰从母之夫又曰
 舅之妻也若果二人自相为服在男子则当曰妻兄
 弟之妇在女子则当曰夫姊妹之夫矣且从母之夫
 与舅之妻以情而言则无恩以义而言又当避嫌乃
 以同爨之故得相为服失经甚矣何取而记之张子
 曰此是甥自幼居于从母之家或舅之家孤稚恩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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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直如父母不可无服所以为此服也非是从母之夫
 与舅之妻相对为服吴氏亦曰礼为从母服小功五
 月而从母之夫则无服为舅服缌麻三月而舅之妻
 则无服时有妻之姊妹之子依从母家同居者又有
 夫之甥依舅家同居者念其鞠育之恩故一为舅之
 妻服二夫人谓妻之姊妹之子与从母之夫也谓夫
 之甥与舅之妻也见其二家有此二人者相为服然
 礼之所无故曰君子未之言也又记或人之言以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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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有同居而食之恩则虽礼之所无而可以义起此服
 也张子义是注疏非也集说亦择之不精矣
曾子与客立于门侧其徒趋而出集说其徒门弟子也
 窃案郑注以徒为客之旅者近是今作门弟子则客
 字为无著矣然吴氏以下文吾父死为客之言恐亦
 未然
南宫敬叔反必载宝而朝集说敬叔尝失位去鲁后得
反载宝而朝欲行赂以求复位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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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窃案郑注但言载其宝来朝于君不言所以载宝之
 故集说遂有欲行赂以求复位之说然上文死欲速
 朽为桓魋自为石椁𤼵即就死而言则此载宝而朝
 亦当就丧而言若行赂复位则隔一层矣故吴文正
 曰必载宝而朝者盖前时委弃家财而去在外无可
 资用今再反国惩艾前事故尝以宝货随身虽每日
 朝君车上亦载宝货倘被君放逐而出则有宝货不
 至贫乏也家语南宫敬叔以富得罪于定公奔卫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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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侯请复之载其宝玉以朝夫子闻之曰若是其货也
 丧不如速贫之愈也子游侍曰敢问何谓孔子曰富
 而不好礼□也敬叔以富丧矣而又弗改吾惧其有
 后患也敬叔闻之骤如孔氏而后循礼施散焉则载
 宝之非行赂可知矣
昔者夫子失鲁司寇将之荆盖先之以子夏又申之以
冉有以斯知不欲速贫也集说将适楚而先使二子继
往者盖欲观楚之可仕与否而谋其可处之位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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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窃案孔子之出处进礼退义故虽欲得君行道而必
 不肯自轻所谓先之以子夏又申之以冉有者已为
 可疑况考之史记世家孔子失鲁司寇在定十四年
 之楚在哀六年其间年月相去甚远又有适卫适宋
 适郑适陈迁蔡等事何得失鲁司寇将之荆其事尤
 可疑也孔氏谓哀六年孔子之荆是失鲁司寇之后
 非谓失司寇之年即之荆是亦不得其说从而为之
 辞惟何氏孟春云孔子之欲仕非为富也为行道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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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欲富而瞰且趋焉以求利于蛮夷之国非孔子之所
 为也檀弓所载盖传闻之谬者得之矣
仲宪言于曾子集说仲宪孔子弟子原宪也
 窃按此郑注说也然原宪名宪字思今加仲为宪是
 以名为字矣此必当时之人有字为仲宪者或姓仲
 名宪为子路之族亦未可知而郑注误指为原宪也
公孙木集说公孙木卫公叔文子之子
 窃案春秋定十四年卫公叔戍来奔又案世本卫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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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生成子当当生文子拔拔生朱是文子之子名戍
 亦名朱而记独作木者盖戍与朱声相近故世本误
 戍为朱朱与木形相近故檀弓又误朱为木也郑氏
 云木当为朱春秋作戍详矣集说漫不致辨何欤
 又案檀弓云公叔文子卒其子戍请谥于君则公孙
 木或别是一人不应一人所记又误戍为木也更详
 之
子思之母死于卫柳若谓子思曰子圣人之后也四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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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子乎观礼子盖慎诸子思曰吾何慎哉吾闻之有其
礼无其财君子弗行也有其礼有其财无其时君子弗
行也吾何慎哉集说柳若卫人伯鱼卒其妻嫁于卫有
其礼谓礼所得为者然无财则不可为礼时为大有礼
有财而时不可为则亦不得为之也
 窃案集说所云诸儒相沿旧说也或以吾何慎哉词
 气轻忽不似子思平日戒慎之学而集说未解今以
 临川吴氏一说通之吴氏曰礼父在为嫁母齐衰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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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父没为父后者则不服其时子思父伯鱼久没祖仲
 尼亦没而其已嫁之母死于卫子思将为之服柳若
 疑子思不当服此嫁母故戒之谨慎依礼而行母或
 厚于情而踰于礼时子思嫁母之家盖贫子思虽欲
 备礼而不可踰丧主故其心歉然以为不得尽礼于
 其母柳若所谓慎者防其或过耳子思之歉则恨其
 有所不及也子思谓吾之于母礼所得为财亦能备
 而时弗可行方恨不及于礼何事须慎防其过于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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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乎故曰吾何慎哉其言似得礼惟所云孔白接续主
 祭之说不免凿空姜子西溟已辨之矣至若马氏直
 贬子思为不慎且谓圣人之后而能慎之不失为君
 子庐陵胡氏又以为子思习于礼未尝不慎曰吾何
 慎哉言其慎久矣二说不同要皆未晓柳若与子思
 所言慎之之意也
古者不降上下各以其亲滕伯文为孟虎齐衰其叔父
也为孟皮齐衰其叔父也集说疏曰滕国之伯名文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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孟虎著齐衰之服者虎是文之叔父也又为孟皮著齐
衰之服者文是皮之叔父也言滕伯上为叔父下为兄
弟之子皆著齐衰也
 窃案周之滕国其君侯爵春秋降而为子今曰滕伯
 必是周以前诸侯故郑注云伯文殷时滕君也爵为
 伯名文孔疏不言殷时以注已明耳集说引疏而不
 引注使读者不明矣又案吴氏云其叔父也二句文
 同不应异议注疏以上其字为滕伯下其字为孟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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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若马氏以二其字为二孟者疑是马氏曰唐虞夏
 殷之时其礼犹质故天子诸侯以少长相及不降上
 下滕伯文乃二孟之叔父也于其兄弟之子且不降
 则为诸父及昆弟可知矣至周则立子以适不以长
 故莫严于贵贵之际一为之君则诸父昆弟皆不得
 以其戚戚之若大夫为世父母叔父母子昆弟昆弟
 之子为士者犹降而为大功也而况天子诸侯之为
 君愚谓马氏以两其为一胜注疏多矣然以为指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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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孟则非也盖指滕伯耳当云孟虎孟皮为滕伯叔父
 而滕伯皆为之齐衰不以已诸侯之贵而降其旁尊
 则凡上下之亲可知矣或谓周无贵贵之礼非也既
 云古者不降则今降可知矣
子蒲卒哭者呼灭集说灭子蒲之名复则呼名哭岂可
呼名也
 窃案郑注云灭盖子蒲名盖者疑辞本无所据未敢
 质言也集说则疑事而质矣应氏曰灭疑非名但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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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死有灭绝之义呼而哭之然不敬甚矣故子皋曰野
县棺而封集说封音窆县棺而封谓以手悬绳而下之
不设碑繂也
 窃案郑注云封当为窆窆下棺也春秋传作塴集说
 取之然易传古之葬者不封不树此记亦言孔子葬
 防封之崇四尺门人葬孔子三斩板而已封封皆指
 筑土为坟而言则此亦当如字读谓以手县绳下棺
 而筑土为坟耳不必改字而后通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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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徒旅归四布集说疏曰送终既毕赙布有馀其家臣
司徒承主人之意使旅下士归还四方赙主人之泉布
左传叔孙氏之司马鬷戾是家臣亦有司徒司马也
 窃案疏所云乃熊氏说也皇氏又谓献子有馀布归
 之于君君归之于四方吴氏曰侯国三卿鲁之季孙
 上卿司徒也其下二大夫一如王朝之小宰一如王
 朝之小司徒叔孙亚卿司马也其下一大夫如王朝
 之小司马左传所谓叔孙之司马鬷戾是仲孙下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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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司空也其下二大夫一如王朝之小司寇一如王朝
 之小司空夫子仕鲁为司空司寇即仲孙氏之司空
 司寇也家臣之贱应无称司徒司马者熊氏说非皇
 氏谓归之君而君使司徒归之者亦非但如郑注云
 旅下士也司徒使下士归四方之赙布是矣案周官
 诸大夫之丧宰夫使其旅帅有司而治之宰夫者冢
 宰之下大夫也季孙鲁国上卿实兼冢宰之职司徒
 乃季孙之下大夫故其旅得为孟献子之家治丧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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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夏问诸夫子曰居君之母与妻之丧居处言语饮食
衎尔集说君母君妻虽皆小君皆服齐衰不杖期然恩
义俱浅矣故居其丧则自处如此衎尔和适之貌此章
以文势推之丧下当有如之何夫子曰字旧说谓记者
之略亦或阙文欤又否则问当作闻
 窃案玉岩黄氏云郑注为小君恻隐不能至此说是
 也盖小君主义重而恩轻也惟其义重故须为服惟
 其恩轻故容得和适也陈注谓恩义则浅矣此大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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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也夫先王制服只有二道有以恩服者有以义服者
 二者之外更无他道今曰恩义俱浅然则何从而为
 之服哉不几于畏而哭之之谓乎至陆氏又曰丧虽
 轻恻隐不至则有之未有居之乐者子夏失问故不
 答此又一义也学者详之愚谓黄氏驳集说恩义俱
 浅当矣引陆氏夫子不荅之说非也依集说阙文为
 是
君复于小寝大寝小祖大祖库门四郊集说疏曰前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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庙后曰寝室有东西厢曰庙无东西厢有室曰寝小寝
者高祖以下寝也王侯同大寝天子始祖之寝诸侯太
祖之寝也小祖者高祖以下庙也王侯同大祖者天子
始祖之庙诸侯太祖之庙也马氏曰寝所居处之地祖
所有事之地门所出入之地郊所尝至之地今案马氏
以小寝大寝为燕寝正寝与旧说异
 窃案复者所以招魂复魄魂气虽无所不之而始死
 之时必在生时熟习之地故先复之于燕寝正寝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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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时所居处之地次复之于群庙太庙生时所有事之
 地又次复之于库门四郊生时所出入经历之地记
 言自有次第不可混也言小祖大祖自足以该庙中
 之寝何用两言之乎马氏之说较注疏为优方氏谓
 复必于寝庙者以人死必反本也亦仍旧误
朝奠日出夕奠逮日集说方氏曰朝奠以象朝时之食
夕奠以象夕时之食孝子事死如事生也
 窃案方氏之说似是而非若云事死如事生则生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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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但朝夕二食而已更有午食何以日中不奠故不
 如郑注为精郑氏曰阴阳交接庶几遇之吴氏申之
 曰阴闇阳明日出者由闇而明阴交接阳也及日将
 入由明而闇阳文接阴也奠者所以聚死者之神死
 而神混于天地阴阳之中故于天地阴阳交接之际
 求之
菆涂龙輴以椁集说疏曰菆丛也菆涂谓用木丛棺而
四面涂之也龙輴殡时用輴车载柩而画辕为龙也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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椁者此丛木象椁之形也
 窃案庐陵胡氏曰菆涂龙輴以椁画龙于輴车之辕
 以殡之又菆聚椁材以周輴而涂之先儒云以椁如
 椁也恐非临川吴氏曰菆木以周龙輴即所谓椁也
 郑氏谓之如椁者释此椁字所以名为椁之义盖椁
 犹郭也外城周于内城者为郭故外棺周于内棺者
 亦名为椁其义如外城之郭也郑意则是而立文不
 明是致胡氏之惑今案集说又仍疏文而不为改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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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则是以以椁为象椁之形而非真椁矣
未仕者不敢税人集说税人以物遗人也
 窃案税人之税当作裞郝氏曰税与禭同赠死者衣
 服也未仕者则衣服不备不敢禭人而谓以物遗人
 非也
 
 
 陈氏礼记集说补正卷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