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钦定四库全书
读礼通考卷五十七 刑部尚书徐乾学撰
丧仪节二十
老疾居丧
曲礼居丧之礼头有创则沐身有疡则浴有疾则饮酒
食肉疾止复初不胜丧乃比于不慈不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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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子曰下不足以传后故比于不慈上不足以奉先
故比于不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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杂记孔子曰身有疡则浴首有创则沐病则饮酒食肉
毁瘠为病君子弗为也毁而死君子谓之无子
檀弓曾子曰丧有疾食肉饮酒必有草木之滋焉
以为姜桂之谓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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歠主人主妇室老为其病也君命食之也
乾学案三日始食粥礼也若三日之内或有
哀毁致病者则君命以粥食之通其变也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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氏谓三日外食以疏饭则经何以言歠乎陆
氏言三日外君命以粥歠则三日之外礼自
应食粥何须重以君命乎即问丧言邻里为
糜粥以饮食之义亦同此而孔氏谓为旁亲
恐未必然也盖三日不食虽礼之正世多有
不能三日而致病者故在大夫则君命食以
歠在士庶人则邻里食以糜实情之至而亦
先王之所许也何必拘于三日不食之说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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曲礼五十不致毁六十不毁七十唯衰麻在身饮酒食
肉处于内
丧大记五十不成丧七十唯衰麻在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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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制八十齐丧之事弗及也 七十致政唯衰麻为丧
内则八十齐衰之事弗及也凡自七十以上唯衰麻为
丧
丧服四制秃者不髽伛者不袒跛者不踊老病不止酒
肉
问丧然则秃者不免伛者不袒跛者不踊非不悲也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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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锢疾不可以备礼也
妇人居丧
问丧妇人不宜袒故发胸击心爵踊殷殷田田如坏墙
然悲哀痛疾之至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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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子哭泣悲哀击胸伤心
丧服小记妇人为夫与长子稽颡其馀则否
坊记寡妇不夜哭
杂记妇人非三年之丧不踰封而吊
嫂不抚叔
丧大记妇人迎客送客不下堂下堂不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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妇人不居庐不寝苫丧父母既练而归期九月者既葬
而归
檀弓帷殡非古也自敬姜之哭穆伯始也
穆伯之丧敬姜昼哭文伯之丧昼夜哭孔子曰知礼矣
文伯之丧敬姜据其床而不哭曰昔者吾有斯子也吾
以将为贤人也吾未尝以就公室今及其死也朋友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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臣未有出涕者而内人皆行哭失声斯子也必多旷于
礼矣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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童子居丧
仪礼丧服传童子何以不杖不能病也妇人何以不杖
亦不能病也
记童子唯当室缌传曰不当室则无缌服
也
问丧或问曰免者以何为也曰不冠者之所
服也礼曰童子不缌唯当室缌缌者其免也当室则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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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杖矣
玉藻童子不裘不帛不屦絇无缌服听事不麻无事则
立主人之北南面见先生从人而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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杂记童子哭不偯不踊不杖不菲不庐
丧大记子幼则以衰抱之人为之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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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仪适有丧者曰比童子曰听事
丧俟事不犆吊
通典汉戴德丧服变除曰童子当室谓十五至十九为
父后持宗庙之重者其服深衣不裳其馀与成人同礼
不为未成人制服者为用心不能一也其能服者亦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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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衰绖不以制度惟其所能胜 晋刘智释疑曰婴儿
无知然于其父母之丧则以衰抱之其馀亲八岁则制
服矣七岁曰悼过此有罪则入于刑必致之于礼故在
下殇之年为之制服案小功章昆弟之殇服昆弟之下
殇是以下殇之年则行服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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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庾蔚之谓马融以童子为未成人郑玄以为未成
人之称并不明下至几岁戴德以童子当室十五至十
九谯周云十四以下不堪麻则不记云十五成童舞象
尔岂是经所云童子当室者邪案礼称童子参差不一
以事推之则大小可知矣愚谓当室与族人为礼若是
八岁以上及礼之人以其当室故令与成人同昔射慈
以为未八岁者服其近属布深衣或合礼意
宗室童子为天子服制议魏晋故事皇子广陵王年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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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孙为祖服周当为臣服从本亲服皇弟吴王年十章
郡王年七又当倚庐服成人礼著何帻服应琳议案礼
丧服诸侯为天子斩今广陵王列土建国古之诸侯宜
从臣例又礼童子不居庐不杖不菲广陵王未冠吴王
章郡王卑幼不应居庐古但有冠无帻汉始制帻可如
今服卷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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魏书孝文帝太和十九年太师冯熙薨有数子尚幼议
者以为童子之节事降成人谓为衰而不裳免而不绖
又无腰麻缪垂唯有绞带时博士孙惠蔚上书言臣虽
识谢古人然微涉传记近取诸身远取诸礼验情以求
理寻理以推制窃谓童子在幼之仪居丧之节冠杖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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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有降成人衰麻之服略为不异以玉藻二简微足明
之曰童子之节锦绅并细锦即大带既有佩觿之革又
有锦纽之绅此明童子虽幼已备二带以凶类吉则腰
绖存焉又曰童子无缌服郑注曰虽不服缌犹免深衣
是许其有裳但不殊上下又深衣之制长幼俱服童子
为服之缌犹免深衣况居有服之斩而反无裳乎臣又
闻先师旧说童子常服类深衣衰裳所施理或取象但
典无成言故未敢孤断又曰听事则不麻则知不听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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麻矣故注曰无麻往给事此明族人之丧童子有事贯
绖带麻执事不易故暂听去之以便其使往则不麻不
往则绖如使童子本自无麻礼腰首听与不听俱阙两
绖唯举无麻足明不备岂得言听事则不麻乎以此论
之有绖明矣且童子不杖不庐之节理俭于责不裳
不绖之制未睹其说又臣窃解童子不衣裳之记是有
闻之言将谓童子时甫稚龄未就外傅出则不交族人
内则事殊长者馂旨父母之前往来慈乳之手故许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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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裳以便易之若在志学之后将冠之初年居二九质
并成人受道成均之学释菜上庠之内将命孔氏之门
执烛曾参之室而唯有掩身之衣无蔽下之裳臣愚未
之安矣又女子未许嫁二十则笄观祭祀纳酒浆助奠
庙堂之中视礼至敬之处其于婉容之服宁无其备以
此推之则男女虽幼理应有裳但男子未冠礼谢三加
女子未出衣殊狄褖无名之服礼文罕见童子虽不当
室苟以成人之心则许其人服缌之绖轻犹有绖斩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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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麻是为与轻而夺重非礼之意此臣之所以深疑也
又衰旁有衽以掩裳际如使无裳衽便徒设若复去衽
衰又不备设有齐斩之故而使成童男女唯服无衽之
衰去其裳绖此必识礼之所不行亦己明矣若不行于
己而立制于人是为违制以为法从制以误人恕礼而
行理将异此诏从其议
通典大唐元陵之制孙为祖齐衰周年臣为君斩衰三
年今伏准遗诏皇帝服十三日小祥二十五日大祥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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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七日释服臣下并从释服皇孙既是齐衰周年服礼
有适子无适孙其服并合从皇帝十三日小祥二十五
日大祥二十七日释服释服后以黪公服至山陵时却
服初齐衰服事毕即吉服
乾学案丧大记言子幼则以衰抱之人为之
拜则知童子能胜衣者未有不服衰者矣玉
藻言童子无缌服则知小功以至斩衰童子
皆有服矣乃戴德释童子当室谓自十五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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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九天下岂有十五以上之人而尚名之为
童子哉又岂有十五以上之人而不服亲戚
之丧者哉然则童子以何时为限刘智八岁
之说最为确当盖八岁以上之殇成人皆为
之制服则成人之丧彼岂得不为之制服特
不责以备礼斯已尔宁可拘于三殇之年数
而谓在长殇之年者亦不责以居丧之礼乎
盖自八岁以至十五斯为童子之限其异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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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人者止不踊不杖不菲不庐而其他居丧
之节固无不同也不然天下固有幼而执礼
之人可槩视为无所知识而不教之以礼哉
三殇丧礼
檀弓周人以殷人之棺椁葬长殇以夏后氏之堲周葬
中殇下殇以有虞氏之瓦棺葬无服之殇
君之适长殇车三乘公之庶长殇车一乘大夫之适长
殇车一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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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子问曾子问曰下殇土周葬于园遂舆机而往涂迩
故也
今墓远则其
葬也如之何
孔子曰吾闻诸老聃曰昔者史佚有子而死下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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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墓远召公谓之曰何
以不棺敛于宫中史佚曰吾
敢乎哉召公言于周公周公曰岂不可史佚行之下殇
用棺衣棺自史佚始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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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子问曰祭必有尸乎若厌祭亦可乎孔子曰祭成丧
者必有尸尸必以孙孙幼则使人抱之无孙则取于同
姓可也祭殇必厌盖弗成也祭成丧而无尸是殇之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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孔子曰有阴厌有阳厌曾子问曰殇不祔祭何谓阴厌
阳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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孔子曰宗子为殇而死庶子弗为后也其吉祭特牲
祭殇不举肺无肵俎无玄
酒不告利成是谓阴厌
凡殇与无后
者祭于宗子之家当室之白尊于东房是谓阳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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乾学案二厌之礼专据祭殇而言非谓成人
之祭亦备此二厌也郑氏注仪礼以尸未入
之前设馔告神为阴厌尸既出之后改设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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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为阳厌毋乃与孔子之言戾乎诸家皆仍
其说而不觉其谬至陆农师破之诚为深明
礼意虽圣人复起不能易也
杂记附于殇称阳童某甫不名神也
丧服小记除殇之丧者其祭也必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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乾学案三殇丧礼礼经不详大约节目视成
人而仪文稍杀之尔今就经文所有者录之
如右
开元礼三殇之丧始死浴袭及大小敛与成人同其长
殇有棺及大棺中殇下殇有棺灵筵祭奠进食葬送哭
泣之位与成人同其苞牲及明器长殇三分减一中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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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分减二唯不复魄无含事办而葬不立神主既虞而
除灵坐其虞祝辞云维年月朔日辰父告子某
日月易往奄及反虞悲念相续心焉如燬
今以洁牲嘉荐普淖
明齐溲酒荐虞事于子某魂其飨之适
殇者时享皆祔食于祖无祝文亦不拜
庶子不祔食庶子之适
祔如适殇礼凡无服四岁以上略与下殇同又无灵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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坐唯大敛奠而已三岁以下敛于瓦棺葬于园又不奠
政和礼三殇之丧始死浴袭大小敛及葬送哭泣之位
与成人同不复无含办而葬一虞乃除之其虞祝辞云
维年月朔日辰父告子某日月易
往奄及反虞悲念相续心焉如燬
今以清酌庶羞荐虞事于子某魂
其飨之适殇者时享皆祔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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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礼通考卷第五十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