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钦定四库全书
读礼通考卷十四 刑部尚书徐乾学撰
丧期十四
小功五月下
唐律为舅
尔雅母之昆弟为舅
旧唐书礼仪志贞观十四年太宗因修礼官奏事之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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言及丧服太宗曰舅之与姨亲疏相似而服纪有殊理
未为得宜集学者详议于是侍中魏徵礼部侍郎令狐
德棻等奏议曰舅之与姨虽为同气论情度义先后实
殊何则舅为母之本族姨乃外姓他族求之母族姨不
在焉考之经典舅诚为重故周王念齐每称甥舅之国
秦伯怀晋实切渭阳之诗在舅服止一时为姨居丧五
月循名责实逐末弃本盖古人之丧或有未达所宜损
益实在兹乎谨案舅服缌麻请与从母同服小功制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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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
秘书监颜师古议曰外氏之亲俱缘于母母舅一列等
属齐尊姨既小功舅乃缌麻曲生异议兹亦未安秦康
孝思见舅如母语其崇重宁非密戚三月轻服靡副本
心愚请为舅小功同于姨服则亲疏中节名数有伦
玄宗开元五年右补阙卢履冰请减母服为期制下百
官议并舅服不依旧礼亦令议定刑部郎中田再思议
曰母之昆弟情切渭阳翟酺讼舅之冤宁氏宅甥之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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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之出也义亦殷焉不同从母之尊遂降小功之服依
诸古礼有爽俗情今贬舅而崇姨是陋今而荣古此并
太宗之制也行之百年矣辄为刋复实用有疑左散骑
常侍元行冲议曰姨兼从母之名即母之女党加于舅
服有理存焉并请依古为当自是百寮竟不决至七年
八月敕诸服纪一依丧服文
二十三年下制曰服制之纪或有未通宜令礼官学士
详议太常卿韦绦奏曰仪礼舅缌麻三月此情亲而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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属疏者也请加至小功五月职方郎中韦述议曰舅甥
本服缌麻若以匹敌舅则伯叔父之别也父母之恩不
殊而杀于外氏者圣人之心良有以也今若加服一等
中外之制相去几何请依仪礼丧服为定礼部员外郎
杨仲昌议曰舅本服缌魏文贞公已加至小功虽文贞
贤也而周孔圣也以贤改圣后学何从于是侍中裴耀
卿中书令张九龄等奏案大唐新礼亲舅加至小功此
盖当时特命不以轻重递增今圣制为舅小功取类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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礼垂示将来并望准制施行从之
五代会要后唐清泰三年二月太常礼院奏据兵部侍
郎马缟疏言古礼嫂叔无服唐贞观中魏徵等始加小
功五月今所司给假差错为大功九月请更定太常博
士段颙奏自来给假元依令式若云违古不独嫂叔一
条如亲舅旧服小功今服大功左仆射刘煦等议令式
与开元礼违者所司行已多年臣等集议诸服纪请一
依开元礼为定从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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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史礼志仁宗天圣五年侍讲学士孙奭奏伏见礼院
及刑法司外州执守服制词旨俚浅如外祖卑于姨舅
颠倒谬妄难可遽言请下两制礼院详定从之
仪礼缌麻唐贞观加为小功开元礼政和礼书仪家
礼孝慈录会典今律文并同贞观
唐律为兄弟妻
尔雅女子谓兄之妻为嫂弟之妻为妇
唐律为夫之兄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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尔雅夫之兄为兄公夫之弟为叔
檀弓嫂叔之无服也盖推而远之也
子思之哭嫂也为位妇人倡踊
奔丧无服而为位者唯嫂叔及妇人降而无服者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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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传其夫属乎父道者妻皆母道也其夫属乎子道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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妻皆妇道也
谓弟之妻妇者是嫂亦可谓之母乎
名者人治之大者也可无慎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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乾学案前大功章为夫之世叔父母传文与
此悉同兹不重出者己见于前篇故也
通典魏太尉蒋济万机论以礼记嫂叔无服误据小功
章娣姒妇此三字嫂服之文也古者有省文互体言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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及兄并嫂矣娣姒者兄弟之妻相名也盖云夫之昆弟
昆弟之妻相与皆小功者尚书何晏太常夏侯泰初难
曰夫嫂叔宜服诚自有形然小功章娣姒妇为嫂叔文
则恐未是也礼之正名母妇异义今取弟于姒妇之句
以为夫之昆弟虽省文互体恐未有及此者也凡男女
之相服也非有骨肉之亲则有尊卑之敬受重之报今
嫂叔同班并列无父子之降则非所谓尊卑也他族之
女则非所谓骨肉也是以古人谓之无名者岂谓其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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嫂叔之字或无所与为体也夫有名者皆礼与至尊为
体而交与正名同接也有其体有其交故以其名名之
故服之可也苟无斯义其服焉依夫嫂叔之交有男女
之别故绝其亲授禁其通问家人之中男女宜别未有
若嫂叔之至者也彼无尊卑之至敬故交接不可不疏
彼无骨肉之不殊故交疏而无服情亦微矣蒋荅曰记
云小功无位是委巷之礼也子思哭嫂有位盖亦谓知
礼制礼者小功当有位也然则嫂叔服文统见于经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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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之可谓微而著婉而成章也中领军曹羲申蒋济议
以为敌体可服不必尊卑缘情制礼不必同族兄弟亲
而伯叔疏周服者何以尊服也伯叔母无有骨肉之亲
有缘尊之义故亦服周何独不可缘亲而服嫂乎苟以
交报数然后服则妻母异域交亦疏矣缘爱制服恩亦
微矣岂若嫂叔共在一门之内同统先人之祀有相奉
养之义而无服纪之制岂不诡哉且防嫌之道推而远
之孰与制服引而重之推之则同他人引之则亲亲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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矣
晋傅玄云先王之制礼也使疏
戚有伦贵贱有等上下九代别为五族骨肉者天属也
正服之所经也义立者人纪也名服之所纬也正服者
本于亲亲名服者成于尊尊亲尊者服重亲杀者转轻
此远近之理也尊崇者服厚尊降者转薄此高下之叙
也记曰其夫属乎父道者妻皆母道也夫属乎子道者
妻皆妇道也人纪准之兄不可以比父弟不可以为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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嫂之与叔异族之人本之天属嫂非姊叔非弟也则不
可以亲亲理矣校之人纪嫂非母也叔非子也稽之五
服体无正统定其名分不知所附袁准正论云或人云
嫂亲者也长嫂少弟有生长之恩而云无服者近非古
也殆秦燔诗书之所失也太常成粲云嫂应有服作传
者横曰无服蒋济引娣姒妇證非其义论云丧服云夫
为兄弟服妻降一等则专服夫之兄弟固已明矣尊卑
相侔服无不服由此论之嫂叔大功可得而从 宋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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蔚之云蒋济成粲排弃圣贤经传而苟虚树已说可谓
诬于礼矣
旧唐书礼仪志贞观十四年太宗因修礼官奏事之次
言及丧服太宗曰同㸑尚有缌麻之恩而嫂叔无服未
为得宜集学者详议馀有亲重而服轻者亦附奏闻于
是侍中魏徵礼部侍郎令狐德棻等奏议曰臣闻礼所
以决嫌疑定犹豫别同异明是非者也非从天降非从
地出人情而已矣夫亲族有九服术有六随恩以薄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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称情以立文记曰兄弟之子犹子也盖引而进之也嫂
叔之不服盖推而远之也礼继父同居则为之期未尝
同居则不为服从母之夫舅之妻二夫人相为服或曰
同㸑缌然则继父之徒并非骨肉服重由乎同㸑恩轻
在乎异居故知制服虽系于名亦缘恩之厚薄者也或
有长年之嫂遇孩童之叔劬劳鞠养情若所生分饥共
寒契阔偕老譬同居之继父方他人之同㸑情义之深
浅宁可同日而言哉在其生也爱之同于骨肉及其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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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则曰推而远之求之本源深所未喻若推而远之为
是则不可生而共居生而共居之为是则不可死同行
路重其生而轻其死厚其始而薄其终称情立文其义
安在且事嫂见称载籍非一郑仲虞则恩礼甚笃颜弘
都则竭诚致感马援则见之必冠孔伋则哭之为位此
并躬践教义仁深孝友察其所尚之旨岂非先觉者欤
但于其时上无哲王礼非下之所议遂使深情郁乎千
载至理藏于万古其来久矣岂不惜哉今属钦明在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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圣人有作爰命秩宗更详改正臣等奉遵明旨触类旁
求详参厥中申明圣旨谨案嫂叔旧无服今请服小功
五月报其弟妻及夫兄亦小功五月制可之
乾学案魏公此奏中有曾祖父母适妇庶妇
及舅服诸条以其已见诸篇故不重出
颜师古嫂叔服议原夫服纪之制异统同归或本恩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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或申教义所以慎终追远敦风厉俗轻重各顺其适名
实不可相违丧过乎哀易象之明训其易宁戚圣道之
遗旨所议两条实为舛驳特降丝綍俾革遗谬历代之
所不寤儒者于是未详超然远览独照深致窃以旧馆
脱骖尚云出涕邻里有殡且辍巷歌况乎昆弟之妻严
亲是奉夫之昆弟赀业本同遂乃均诸百姓绝于五服
当其丧没阖门缟素已独晏然玄黄莫改静言至理殊
非弘通无益关防实开偷薄相为制服孰谓非宜在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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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思仲尼之胄为位哭嫂事著礼文哭既施位明其惨
怛苟避凶服岂曰称情愚谓昆弟之妻服当五月夫之
昆弟咸亦如之则亲疏中节名数有伦帷簿之制更严
内外之序增睦
玄宗开元五年右补阙卢履冰请减母服为期因下制
令百官详议并嫂叔服不依旧礼亦令议定刑部郎中
田再思议曰同㸑服缌礼经明义嫂叔远别同诸路人
引而进之触类而长犹子咸衣苴枲季父不服缌麻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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远之情有馀睦亲之义未足此并太宗之制也行之百
年矣辄为刋复实用有疑已而左散骑常侍元行冲议
曰嫂叔不服避嫌疑也若引同㸑之缌以忘推远之迹
既乖前圣亦谓难从至七年八月下敕诸服纪一依丧
服文及萧嵩等修开元礼仍定为小功五月
乾学案韩愈三岁而孤兄会继卒嫂郑鞠之
郑丧愈为服期以报集中祭郑夫人文云昔
在韶州之行受命于元兄曰尔幼养于嫂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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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必以期今其敢忘天实临之是实事也
五代会要后唐清泰三年二月太常礼院奏据尚书兵
部侍郎马缟上疏言古礼嫂叔无服盖推而远之案五
礼精义贞观十四年魏徵等议亲兄弟之妻请服小功
五月今所司给假差错为大功九月右赞善大夫赵咸
乂议臣闻三代之制礼无降减之名五服之容丧有宁
戚之义此盖圣人随时设教称情立文沿革不同吉凶
相反或服由恩制或丧以礼加太宗文皇帝弘被至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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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大其义因览同㸑有缌之义遂制嫂叔小功之服列
尊圣贤已为故事传于今式加以大功今马缟奏论以
为差谬况缟昔事本朝暨至梁室曾为博士累历经年
今始奏陈未为允当谨案仪礼凡制五服或以名加或
以尊制或推恩而有服或别义而当丧故嫂叔大功良
有以也其如叔以嫂之子为犹子为犹子之妻叔服大
功今嫂氏犹子之母安可却服小功若以名加嫂岂疏
于犹子之妇若以尊制嫂岂卑于犹子之妻论恩则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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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同骨肉之情引义则有死同宅兆之礼若以推而远
之为是即令式兼无小功既有称情制宜之非文何止
大功九月请依式令永作彝伦敕下尚书省集议尚书
左仆射刘煦等议曰伏以嫂叔服小功五月开元礼会
要同其式令正文内元无丧服制度只一本编在假宁
令后又不言奉敕编附年月除此一条又检七八条令
式与开元礼相违者所司行已多年固难轻改当议事
须案旧章今若鄙宣父之全经紊周公之往制隳太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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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故事废开元之礼文而欲取差误之近规行编附之
新意称制度且为大典言令式又非正文若便改更恐
难经久臣等集议嫂叔服并诸服纪请依开元礼为定
如要给假即请下太常依开元礼内五服制度录出一
本编附令文从之
宋史礼志仁宗天圣五年侍讲学士孙奭言伏见礼院
及刑法司外州执守服制词旨俚浅如外祖卑于舅姨
大功加于嫂叔颠倒谬妄难可遽言臣于开宝正礼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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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五服年月并见行丧服制度编附假宁令请下两制
礼院详定从之
程氏遗书问嫂叔古无服今有之何也曰礼记曰推
而远之也此说不是叔与嫂且远嫌叔与嫂何嫌之
有古之所以无服者只为无属其夫属乎父道者妻
皆母道也其夫属乎子道者妻皆妇道也今上有父
有母下有子有妇叔父伯父父之属也故叔母伯母
之服与叔父伯父同兄弟之子子之属也故兄弟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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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之妇服与兄弟之子同若兄弟则已之属也难以
妻道属其嫂此叔嫂所以无服之义理推不行也今
之有服亦是岂有同居之亲而无服者又问既是同
居之亲古却无服岂有兄弟之妻死而已恝然无事
乎曰古者虽无服若哀戚之心自在且如邻里之丧
尚不相舂不巷歌匍匐救之况至戚乎又云嫂叔无
服先王之权后圣有作虽复制服可矣
乾学案昆弟子妇服大功不与昆弟之子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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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子全书韩退之以少孤养于嫂故为嫂服加等大
抵族属之丧不可有加若为嫂养便以有恩而加服
则是待兄之恩至薄大抵无母不养于嫂更无处可
养若为族属之亲有恩而加等则待已无恩者可不
服乎哉昔有士人少养于嫂生事之如母死自处以
齐衰或告之非先王之礼闻而遂除之惟持心丧遂
不复应举人以为得体
朱子语类问嫂叔无服而程先生云后圣有作须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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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服荅曰看推而远之便是合有服但安排不得故
推而远之若有鞠养恩义心自住不得如何无服真
卿曰当如同㸑缌今法从小功 朱子曰嫂叔无类
不当制服他服皆以类从兄弟又太重弟服亦无服
嫂妇于伯叔亦无服今皆有之侄妇却有服皆报服
也 又荅叔嫂之服云若如来谕则此服有二吊服
加麻一也兄弟妻降一等二也不知二者将孰从乎
又所谓兄弟同居者乃为小功以下却不知此降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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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者之服又是何兄弟也凡此于礼文皆有未明幸
考详以见谕 又曰叔嫂无服不是小节目后来多
失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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仪礼礼记无服唐贞观始制开元礼政和礼书仪家
礼孝慈录会典今律文并同
显庆礼甥
尔雅谓我舅者我谓之甥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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旧唐书礼仪志高宗显庆二年九月修礼官长孙无忌
等奏曰依古丧服甥为舅缌麻舅报甥亦同此制贞观
年中八座议奏舅服同姨小功五月而今律疏舅报于
甥服犹三月谨案旁尊之服礼无不报已非正尊不敢
降也故甥为从母五月从母报甥小功甥为舅缌麻舅
亦报甥三月是其义矣今甥为舅使同从母之丧则舅
宜进甥以同从母之报修律疏人不知礼意舅报甥服
尚止缌麻于例不通礼须改正今请修改律疏舅报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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亦小功
仪礼缌麻唐显庆加为小功开元礼政和礼书仪家
礼孝慈录会典今律文并同显庆
补政和礼女适人者为从父兄弟
乾学案本出政和礼然开元礼中有为从父
姊妹适人者报一条此即其报服也
家礼今律文并同孝慈录会典俱无会典图内有之
开元礼为从祖祖姑在室者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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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元礼为从祖姑姊妹在室者报
乾学案礼无此两条者盖从祖祖父条包有
从祖祖姑在室者在内从祖父从祖昆弟条
包有从祖姑姊妹在室者在内以女子未适
人者与男子同故经文不言非古无服而后
世有服也
右二条政和礼书仪家礼孝慈录会典今律文并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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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元礼为适孙之妇
乾学案仪礼于适妇大功于庶妇小功于庶
孙之妇缌麻则适孙之妇宜小功而经不言
者文脱尔
政和礼家礼孝慈录会典今律文并同惟书仪无
开元礼同母异父兄弟姊妹报
檀弓公叔木有同母异父之昆弟死问于子游
子游曰其大功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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狄仪有同母异父之昆弟死问于子夏子夏曰我未
之前闻也鲁人则为之齐衰狄仪行齐衰今之齐衰狄
仪之问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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乾学案陈氏集说鲁人齐衰亦止三月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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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典王肃云母嫁则外祖父母无服所谓绝族无施服
也唯母之身有服所谓亲者属也异父同母昆弟不应
有服此谓与继父同居为继父周故其子大功也礼无
明文是以子游疑而荅也 卢植曰子游为近是也齐
衰非也游夏不亲问夫子是以疑也礼家推之以为当
在小功以母亲极于小功
魏明帝景初中尚书祠部问曰同母异父昆弟服应几
月太常曹毗述博士赵怡据子游郑注大功九月高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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崇云圣人制礼外亲正服不过缌麻异外内之明理也
外祖父母以尊加从母以名加皆小功舅缌服而已外
兄弟异族无属疏于外家远矣故于礼序不得有服若
以同居从同㸑服无缘章云大功乃重于外祖父母此
实先贤之过也王肃圣證论云孔子但说宜服与不未
说服之轻重故子游处以大功也所执如前注又引孔
子家语曰邾人有同母异父之昆弟死将为之服因颜
亥而问礼于孔子曰继父同居者则异父昆弟从为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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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不同居者继父且犹不服况其子乎
晋淳于睿以游夏文学之俊也游习于礼者曰大功夏
广学者曰齐衰二者推之明非无服与缌可知也继父
无亲立庙祭祀尚为之周以比夫共胞岂有绝道而欲
绝之谓其无亲据继父同居异居有轻重同母昆弟盖
亦宜矣异居大功同居有相长养之恩服齐衰似近人
情矣案魏尚书郎武竺有同母异父昆弟之丧以访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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肃肃据子思书曰言氏之子达于礼乎继父同居服周
则子宜大功也宋庾蔚之谓自以同生成亲继父同居
由有功而致服二服之来其礼殊乖以为因继父而有
服者失之远矣马昭曰异父昆弟恩系于母不于继父
继父绝族者也母同生故为亲者属虽不同居犹相为
服王肃以为同于继父而服又言同居乃失之远矣子
游狄仪或言齐衰或言大功趋于轻重不疑于有无也
家语之言固所未信子游古之习礼从之不亦可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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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张融云与已同母故服大功而肃云从继父而降岂
人情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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乾学案同母异父之昆弟自应无服王肃氏
同居则服之说未可厚非也而诸儒竞诋之
何与惟其言因继父齐衰而降服大功则不
可尔若夫鲁人齐衰之对必非子夏之言子
夏之传丧服精粹纯密为后世说礼之祖宁
有精于礼者之人而为此不经之说者乎必
记礼者失其真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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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和礼书仪家礼孝慈录会典并同今律文无
右唐制
政和礼为人后者为其从父兄弟
乾学案从父兄弟本大功今为人后故降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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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功但为人后有后从父者有后再从者及
族父者愈远则服愈轻于其本亲甚有至于
无服者今为此制则不论其所后之远近但
于其本亲降一等尔
政和礼女适人者为其兄弟侄之为人后者
乾学案兄弟及侄本大功故出为人后降而
小功仪礼有为人后者为其姊妹适人者则
此条亦包在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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右二条诸书皆无然为人后者及女出嫁者于本宗
例降一等则不言而义自显故不载
右宋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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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礼通考卷十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