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钦定四库全书
读礼通考卷十三 刑部尚书徐乾学撰
丧期十三
繐衰
丧服诸侯之大夫为天子
丧服传何以繐衰也诸侯之大夫以时接见于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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乾学案诸侯之臣不服天子卿大夫之家臣
不服诸侯其常也此特因常接见于天子而
然其衰制亦在五服之外
通典汉戴德曰繐衰七月之服诸侯之大夫始闻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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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丧白布深衣十五升素冠吉屦无絇从诸侯哭于朝
张帷为次于官舍门外别外内食疏食有盐酪之和凡
再不食既成服服繐布衰裳十一升白布冠缨缘皆十
一升带亦如之一辟广三寸偶结于前绖用枲麻首绖
大四寸百二十五分寸之七十六右夲在上五分寸之
三七月而葬葬已而除受以朝服素冠踰月复故 吴
射慈云始闻丧去吉冠著素弁十五升布深衣从其君
哭太庙阼阶下袒免即位成踊袭绖吉屦无絇张帷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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次于其所舍别内外疏食饮水牡麻绖至成服服四升
半繐布衰裳缕细而疏其冠八升缨带中衣领袖缘亦
如之七月而除受以朝服素冠踰月复吉 石渠礼曰
诸侯之大夫为天子当繐衰既葬除之以时接见于天
子故既葬除之大夫之臣无接见之义不当为国君也
闻人通汉对曰大夫之臣陪臣也未闻其为国君也又
问庶人尚有服大夫臣食禄反无服何也闻人通汉对
曰记云仕于家出乡不与士齿是庶人在官也当从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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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之为国君三月服制曰从庶人服是也又问曰诸侯
大夫以时接见天子故服今诸侯大夫臣亦有时接见
于诸侯不圣对曰诸侯大夫臣无接见诸侯义诸侯有
时使臣奉贺乃非常也不得为接见至于大夫有年献
于君君不见亦非接见也侍郎臣临待诏闻人通汉等
皆以为有接见义又徐整问射慈曰诸侯之大夫时会
见于天子故为繐衰七月不知此大夫时以何事而得
见之也远国大夫在蕃荒服者未尝及见天子亦为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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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荅曰诸侯之大夫有出朝聘之事会见天子故言时
会虽未会见犹服此服士以下则无服
东晋简文帝崩镇军府问参佐纲纪服邵戬荅曰礼臣
为君服皆斩衰大夫居庐士居垩室又礼君之丧诸达
官之长杖先儒以为非达官谓官长所自除庶人在官
者也庶人在官服天子与畿内之人同齐衰三月案参
佐无除者宜用此礼又礼诸侯之大夫会见天子者为
天子服繐衰七月案今纲纪虽或被除敕犹古诸侯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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卿命于天子比耳会见北面时无二君之道宜依繐衰
之制其无除敕又未尝会见则宜无服
左传襄公二十七年夏卫献公杀宁喜公子鲜曰逐我
者出纳我者死赏罚无章何以沮劝君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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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信而国无刑不亦难乎且鱄实使之遂出奔
晋公使止之不可及河又使止之止使者而盟于河
托于木门不乡卫国而坐终身不仕公丧之如
税服终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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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功五月上
丧服从祖祖父母从祖父母报
尔雅父之世父叔父为从祖祖父父之世母叔母为从
祖祖母父之从父昆弟为从祖父父之从父昆弟之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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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从祖母
朱子曰唐时所添服制有差异处如亲伯叔期堂伯
叔宜是大功乃便降为小功不知何意
乾学案古礼本小功非唐时所降但未及增
耳推朱子意则从祖祖父母亦合加至大功
开元礼政和礼书仪家礼孝慈录会典今律文并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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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政和礼为兄弟之孙
补政和礼为同堂兄弟之子
补政和礼为夫兄弟之孙
补政和礼为夫同堂兄弟之子
乾学案此四条即包于仪礼从祖祖父母从
祖父母内省文互见也盖既言报则彼此之
服均故不言耳后世礼家别出之欲人之便
于观览未为不可故亦载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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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四条家礼孝慈录会典今律文并同
补家礼为从兄弟之女在室者
补家礼为兄弟之孙女在室者
乾学案开元礼原文云为从祖祖父报兄弟
之孙女在室者亦如之为从祖父报同堂兄
弟之女在室者亦如之谓卑幼服尊长耳查
书仪明集礼方有之
以上二条孝慈录会典今律文同政和礼书仪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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丧服从祖昆弟
记兄弟皆在他邦加一等不及知父母与兄弟居加一
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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丧服传何如则可谓之兄弟传曰小功以下为兄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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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元礼政和礼书仪家礼孝慈录会典今律文并同
丧服从父姊妹
通典娶同堂姊之女为妻姊亡服议晋李嵩行事记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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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娶同堂姊子为妇妇母亡不制妇母服犹制同堂姊
服尝谓三纲之义不可得而无服多以内外姊妹为妇
则绝其本服服绝而情重何嫌不减从姊之服月数作
妇母之服邪又以谢沈所言舅与外舅事访魏君思难
云舅本缌麻与外舅之服自可得同然娶姑之女姑亡
岂可累降为三月邪太常刘彦祖云譬如父母服本斩
齐至于改葬而制缌麻也近羊彭有叔父服而改葬其
父更叔之服而著改葬之服此其以缌麻为重也盖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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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谓以轻为重者正此类也此亦无准据殆是率心而
行也
开元礼政和礼家礼孝慈录会典今律文并同惟书
仪无
丧服孙适人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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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元礼政和礼家礼孝慈录会典并同书仪今律文
无
丧服为人后者为其姊妹适人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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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元礼政和礼家礼孝慈录会典今律文并同惟书
仪无
丧服为外祖父母
尔雅母之考为外王父母之妣为外王母
丧服传何以小功也以尊加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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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庶子为后者为其外祖父母从母舅无服不为后如邦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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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十三 第 12b 页 WYG0112-0293b.p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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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问传曰母出则为继母之党服母死则为其母之党
服为其母之党服则不为继母之党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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乾学案虞喜谓纵有十继母惟当服次其母
者之党不知次其母者久亡此从服也所从
亡则已曷为服之窃谓当服在堂继母之党
耳
丧服小记为母之君母母卒则不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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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典为前母党服议晋蔡谟荅王濛问曰前母之党应
为亲不疑丧服但问尊卑长幼拜敬之礼也代多此事
而所议不同惠帝时尚书令满武秋是曹彦真前母之兄
而不为外亲相见如他人吾昔以问江思悛悛以为人
疑服继母之党不服前母者以不相及也继祖母亦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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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相及者而皆与其党为亲何至前母而独疑之吾谓
此言是魏时长沙人王毖身在中国遇吴魏隔绝更娶
妻生昌昌父母亡后吴平闻毖前妻久亡昌为前母追
服时人疑之武皇帝诏使朝臣通议安平献王孚以为
礼与祖父母离隔未尝相见者不追如献王此议则前
母之党不应为亲也献王所据是郑氏之说吾谓郑义
为失时卞仁刘叔龙议谓昌应服三年吾以卞刘议为
允何琦前母党议曰夫子曰必也正名乎正名者理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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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本礼之大者也文条或阙而附例可明礼云生不及
祖父母昆弟而父税丧已则不若与祖乖违父既没而
闻丧岂可拘以本制不税而废其正服乎若未生而伯
叔母终今为伯叔父后继嗣之道虽同原情之实则异
今必从于所养而反疑于为本乎诸侯国人生不及先
代之君于其陵庙亦必曰君也此公义之正名也前母
之尊固家人正称也其易如皦日太康初博议王昌前
母服少府卞粹以为母之非亲而服三年者非一也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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母名同尊正义存配父盖己生不及故无其制非于义
不可也元康中有改葬前母而疑其服司徒左长史胡
济以为前母父之元妃所生则家之适长应制如改葬
之服于时二代无曰不允自兹以来行之不殊礼母卒
自为母之党服母出则不为母之党服而为继母之党
服故尊其所从则不敢不服服有所逼则不得自申外
服无二而必宜有一如向所论必所继不及伯叔母党
居然可见矣明以名礼为制者不计恩逮与否也荀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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曰人有与前母家为亲者有否者讷直率意而荅之谓
不应亲又问传曰继母之配父与因母同然则前母之
配父理不异于继母何以不为亲也荅曰所以不与前
母之党为亲者恩情不相及故也纵令有母之父母尚
存父执子婿之礼而敬事之则其子固不可以不拜之
犹不得以外祖父母为名名之不正则非亲也
亲母无党服继母党议后汉郑志赵商问郑玄曰礼母
亡则服其党不服继母党以外氏不可二也若母党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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灭亡无亲己所未服服继母党否玄荅曰此所问权也
非礼之正假令母在本自都无亲党何所服邪权者由
心 宋庾蔚之谓母亡礼应服其母之党不服继母之
党不可以母党先已灭亡而服继母之党若服继母之
党则乱于已母之出也
母出有继母非一当服次其母者议晋刘智释疑曰亲
母出则服继母之党继母既卒则不服也虞喜通疑曰
纵有十继母则当服次其母者之党也蜀谯周云其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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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自服其母之党则继母之党无服出母之子为继母
之党服则为其母之党无服也 宋庾蔚之曰礼己母
被出则服继母之党继母虽亡己犹自服不得舍前以
服后当如喜议服次其母者之党也
乾学案外祖父母之名总之则一分之则有
十三子为母之父母一也前母
子为后母之父母二也后
母子为前母之父母三也庶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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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适母之父母四也
庶子为继适母之父母五也
庶子为生母之父母六也
为人后者为所后母之父
母七也为人后者为所
生母之父母八也庶女之
子为母之适母九也女之
子为母之生母十也慈母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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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为慈母之父母十一也出
妻之子为母之父母十二也
嫁母之子为母之父母十三也
凡若此者其在于
古有服有不服今则无有不服所不服者惟
庶子为生母之父母而已独怪后母之子于
前母之家犹已外家也乃以为恩不相及而
不服甚至满武秋为曹彦真前母之兄而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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见如路人不亦可异之甚乎蔡谟江思悛之
论可谓当矣
旧唐书礼仪志开元二十三年藉田礼毕下制曰服纪
之制或有所未通宜令礼官学士详议闻奏太常卿韦
绦奏曰谨案仪礼丧服舅缌麻三月从母小功五月传
曰何以小功以名加也堂姨舅舅母恩所不及外祖父
母小功五月传曰何以小功以尊加也舅缌麻三月并
是情亲而服属疏者也外祖正尊同于从母之服姨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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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等服则轻重有殊堂姨舅亲即未疏恩绝不相为服
亲舅母来承外族同㸑之礼不如窃以古意犹有所未
畅者也且为外祖小功此则正尊情甚亲而服属疏者
也请加至大功九月姨舅同侪亲既无别服宜齐等请
为舅加小功五月堂姨舅疏降一等亲舅母从服之例
先无制服之文并望加至袒免臣闻礼以饰情服从义
制或有沿革损益可明事体既大理资详审望付尚书
省集众官吏详议务从折衷永为典则于是太子宾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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崔沔建议曰窃闻大道既隐天下为家圣人因之然后
制礼礼教之设本为正家家道正而天下定矣正家之
道不可以贰总一定议理归夲宗父以尊崇母以厌降
岂忘爱敬宜在伦序是以内有齐斩外服皆缌麻尊名
所加不过一等此先王不易之道也前圣所志后贤所
传其来久矣昔辛有适伊川见被发而祭于野者曰不
及百年此其戎乎其礼先亡矣贞观修礼时改旧章渐
广渭阳之恩不遵洙泗之典及弘道之后唐元之间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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命再移于外族矣礼亡徵兆傥或斯见天人之际可不
诫哉开元初补阙卢履冰尝进状论丧服轻重敕令佥
议于是群议纷挐各安积习太常礼部奏依旧定陛下
运稽古之思发独断之明至开元八年特降别敕一依
古礼事符故实人知向方式固宗盟社稷之福更图异
议窃所未详愿守八年明旨以为万代程法职方郎中
章述议曰天生万物惟人最灵所以尊尊亲亲别生分
类存则尽其爱敬殁则尽其哀戚缘情而制服考事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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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言往圣讨论亦已勤矣上自高祖下至玄孙以及其
身谓之九族由近而及远称情而立文差其轻重遂为
五服虽则或以义降或以名加教有所从理不踰等百
王不易三代可知日月同悬咸所仰也自微言既绝大
义复乖虽文质有迁而必遵此制谨案仪礼丧服传曰
外亲之服皆缌麻郑玄谓外亲异姓正服不过缌麻外
祖父母小功五月以尊加也从母小功五月以名加也
舅甥外孙中外昆弟依夲服缌麻三月若以匹敌外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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则祖也舅则伯叔父之列也姨舅伯叔则父母之恩不
殊而独杀于外氏圣人之心良有以也丧服传曰禽兽
知母而不知父野人曰父母何算焉都邑之士则知尊
祢矣大夫及学士则知尊祖矣诸侯及其太祖天子及
其始祖圣人究天道而厚于祖祢系姓族而亲其子孙
近则别其贤愚远则异于禽兽由此言之母党比于本
族不可同贯明矣且家无二尊丧无二斩人之所奉不
可贰也特重于大宗者降其小宗为人后者减其父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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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服女子出嫁杀其本家之丧盖所存者远所抑者私
也今若外祖及舅更加服一等堂舅及姨列于服纪之
内则中外之制相去几何废礼徇情所务者末古之制
作者知人情之易摇恐失礼之将渐别其同异轻重相
悬欲使后来之人永不相杂微旨斯在岂徒然哉且五
服有上杀之义必循源本方及条流伯叔父母本服大
功九月从父昆弟亦大功九月并以上出于祖其服不
得过于祖也族祖祖父母族祖父母族祖昆弟皆缌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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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月以其出于高祖其服不得过于高祖也堂舅姨既
出于外曾祖若为之制服则外曾祖父母及外伯叔祖
父母亦宜制服矣外祖加至大功九月则外曾祖合至
小功外高祖合至缌麻若举此而舍彼事则不均弃亲
而录疏理则不顺推而广之是与本族无异矣圣人岂
薄其骨肉背其恩爱情之亲者服制乃轻然本于公者
薄于私存其大者略其细义有所断不得不然苟可加
也亦可减也往圣可得而非则礼经可得而隳矣先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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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制谓之彝伦奉以周旋犹恐失坠一紊其叙庸可正
乎且旧章沦胥为日已久矣所存者无几又欲弃之虽
曰未达不知其可请依仪礼丧服为定礼部员外郎杨
仲昌议曰谨案仪礼曰外服皆缌又曰外祖父母以尊
加从母以名加并为小功五月其为舅缌郑文贞公魏
徵已议同从母例加至小功五月讫今之所加岂异前
旨虽文贞贤也而周孔圣也以贤改圣后学何从堂舅
堂姨舅母并升为袒免则何以祖述礼经乎如以外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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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加至大功则岂无加报于外孙乎如外孙为报服
大功则本宗庶孙何同等而相浅乎傥必如是深所不
便窃恐内外乖序亲疏夺伦情之所沿何所不至理必
然也昔子路有姊之丧而不除孔子问之子路对曰吾
寡兄弟而不忍也子曰先王制礼行道之人皆不忍也
子路闻而除之此则圣人因言以立训援事抑情之明
例也礼不云乎无轻议礼明其播于天地并彼日月贤
者由之安敢小有损益也况夫丧服之纪先王大猷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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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周旋以匡人道一辞宁措千载是遵涉于异端岂曰
弘教伏望各依正礼以厚儒风太常所谓增加愚见以
为不可又户部郎中杨伯成左监门录事参军刘秩并
同是议与沔等略同议奏上又手敕侍臣等曰朕以为
亲姨舅既服小功则舅母于舅有三年之服服是受我
而厚以服制情则舅母之服不得全降于舅也宜服缌
麻堂姨舅古今未制服朕思敦睦九族引而亲之宜服
袒免又郑玄注礼记云同㸑缌若比堂姨舅于同㸑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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则厚矣又丧服传云外亲之服皆缌是亦不隔于堂姨
舅也若以所服不得过本而须为外曾祖父母及外伯
叔祖父母制服亦何伤乎是皆亲亲敦本之意卿等更
熟详之侍中裴耀卿中书令张九龄礼部尚书李林甫
等奏曰外族之亲礼无厌降外甥既为舅母制服舅母
还合报之夫外甥既为报服则与夫之姨舅以类是同
外甥之妻不得无服所增者颇广所引者渐疏微臣愚
蒙犹有未达玄宗又手制荅曰从服有六此其一也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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杀之制礼无明文此皆自身率亲用为制服所有存抑
尽是推恩朕情有未安故令详议非欲苟求变古以示
不同卿等以为外族之亲礼无厌降报服之制所引甚
疏且姨舅者属从之至近也以亲言之则亦姑伯之匹
敌也岂有所引者疏而降所亲者服又妇从夫者也夫
以姨舅夫既有服从夫而服由是睦亲实欲令不肖者
企及贤者俯就卿等宜熟详之耀卿等奏曰陛下体至
仁之德推广恩之道将弘引进以示睦亲再𤼵德音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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令详议臣等案大唐新礼亲舅加至大功与从母同服
此盖当时特命不以轻重递增盖不欲参于本宗慎于
变礼者也今圣制亲姨舅小功更制舅母缌麻堂姨舅
袒免等服取类新礼垂示将来通于物情自我作则群
儒风议徒有稽留并望准制施行制从之
乾学案开元礼所议非专为外祖父母而发
舅及舅母堂姨堂舅咸在其中今因文字不
可割裂故总叙于此阅者详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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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元礼政和礼书仪家礼孝慈录会典今律文并同
补开元礼母出为继母之父母兄弟从母
乾学案仪礼无此条礼记服问篇有之已见
于外祖父母下今因开元礼别出此条故亦
载之
政和礼家礼孝慈录会典并同书仪今律文无
附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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丧服小记为慈母之父母无服
慈母与妾母不世祭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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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典慈祖母服议晋刘智释疑问云案丧服小记慈母
之父母无服孙宜无服慈祖母矣又曰慈母与妾母不
代祭孙不祭慈祖母何服之有智曰礼为亲母党服为
继母之党不服不妨孙服继祖母也礼孙为祖后如子
所言妾母不代祭者据奉之者身终则止耳岂有妾子
先亡孙持丧事而终丧便不祭也虞喜通疑云慈母虽
贱服之如母明矣其父先亡已养于祖以祖母之服服
之周可也不得复传重三年同于继祖母也 宋庾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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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云案丧服传释慈母如母以为妾之无子妾子无母
父命以为母子然后慈母之义全也智云有子之妾有
母之子并乖经传所说如母之义何由而生子不违父
之命岂从失礼之命小记云慈母之父母无服今子服
慈母如母犹无所从况可得从父服慈祖母乎且先儒
所云妇人不服慈姑者妇从夫尚犹不服则子不从明
矣
南史齐武帝诸子传安陆王子敬所生早亡帝命贵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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范氏母养之而子及妇服制礼无明文永明中尚书令
王俭议孙为慈孙妇为慈妇姑为慈姑宜制期年服从
之
梁书天监七年安成太妃陈氏薨舍人周舍议曰贺彦
先称慈母之子不服慈母之党妇又不从夫而服慈姑
小功服无从故也庾蔚之云非徒子不从母而服其党
孙又不从父而服其慈由斯以言慈祖母无服明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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丧服从母丈夫妇人报
尔雅母之姊妹为从母
丧服传何以小功也以名加也外亲之服皆缌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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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十三 第 31a 页 WYG0112-0302c.png
记庶子为后者为其从母无服不为后如邦人
通典晋袁准正论曰从母小功五月舅缌麻三月礼非
也从母缌时俗所谓姨母者也舅之与姨俱母之姊妹
兄弟焉得异服从母者从其母而为庶母者也亲益重
故小功也凡称父母者皆同乎父母之例者也舅非父
列姨非母列故舅不称父姨不称母也可称姨不应称
母谓姨母为从母者此时俗之乱名书之所由误也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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秋传蔡哀侯娶于陈息侯亦娶焉息妫将归过蔡蔡侯
曰吾姨也止而享之尔雅曰妻之姊妹同出为姨此本
名者也左传臧宣叔娶于铸生贾及为而卒继室以其
侄穆姜之姨子也以蔡侯尔雅言之穆姜焉得言姨此
缘妻姊妹之姨因相谓为姨也姊妹相谓为姨故其子
谓之姨子其母谓之姨母从其母而来故谓之从母从
母姨母为亲一也因复谓之从母此因假转辞而遂为
名者也左传宋景曹卒季康子使冉有吊且会葬曰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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肥之得备弥甥先儒曰弥远也姊妹之孙为弥甥此临
时说事而遂可为名乎亦犹从母辞相假也或曰案准
以经云从母是其母姊妹从其母来为已庶母其亲益
重故服小功非通谓母之姊妹也宣舒曰二女相与行
有同车之道坐有同席之礼其情亲而比其恩曲而至
由此观之姊妹通斯同矣兄妹别斯异矣同者亲之本
异者疏之源也然则二女之服何其不重邪兄妹之服
何其不轻邪曰同父而生父之所不降子亦不敢降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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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女不敢相与重然则舅何故三月邪从母何故小功
邪曰故母取其爱是以外王父之尊礼无厌降之道为
人子者顺母之情亲乎母之类斯尽孝之道也是以从
母重而舅轻也曰姑与父异德异名叔与父同德同名
何无轻重之降邪曰姑与叔父斯王父爱之所同也父
之所不降子亦不敢降此叔父与姑所以服同而无降
也 宋庾蔚之谓传云以名服及云以名加皆是先有
其义故施以此名寻名则义自见矣外亲以缌断者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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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姓以敦已族也缌服既不足以申外甥外孙之情故
圣人因其有申之义而许其加也外祖以尊加从母以
名加者男女异长伯季不同由母于姊妹有相亲之近
情故许其因母名以加服兄弟姊妹同气之怀不异故
其服不得殊由若同在他邦小功加一等而大功以上
则不加也
乾学案袁氏之论巧矣然于礼则未合也礼
之所谓媵兼有侄在非耑指姊妹也兼有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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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之女在非耑指己之姊妹也谓媵为从母
可乎况既来为父妾自有庶母之服何不服
以庶母之服而别制为从母之服邪且以此
条为父妾将母之姊妹之服又见于何许邪
通典从母适族父服议晋邵戢议案礼记同姓从宗合
族属异姓主名治际会从母嫁于绝属族父则无复从
母之名谓不宜有服戢以为治际会者患班序易位及
嫂叔无名耳服以恩生班以义断虽门外之事义掩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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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门内之事恩掩义矣同宗之道处恩义之间故宜资
之恩义令彼此获中据易位无名便废骨肉之服实是
所疑记有属从郑玄说子为母党之服案属从者自非
出母党及庶子受重自于其所生之党则初无厌降之
文又记云六代亲属竭矣郑说六代之外亲尽尔雅族
昆弟之子为亲同姓案从母嫁于无属名者即与嫁他
姓不异则宜服从母嫁于他姓之服矣又尝见贺公书
称贺新渝夫人为从姨母寻所以不主名于际会者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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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有恩掩义谓宜服也
朱子荅姨舅殊服之问云姨舅亲同而服异殊不可
晓礼传但言从母以名加然舅亦有父名胡为独轻
来谕以为从母乃母之姑姊妹而为媵者恐亦未然
盖媵而有子自得庶母之服况媵数有等差不应一
女适人而一家之姑姊妹皆从之也且礼又有从母
之夫之文是则从母固有嫁于他人者矣若从媵者
小功则不知不从者又当服何服凡此难以强通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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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变而通之未为过也 又曰母之姊妹服反重于
母之兄弟缘于兄弟既嫁则降服而于姊妹之服则
未尝降故于舅服缌于从母服小功也
乾学案从母之夫无服经有明文乃刘氏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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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此说何也得母因丈夫妇人四字误以丈
夫为从母之夫邪不守经传而妄为无稽之
论其谁信之
开元礼政和礼书仪家礼孝慈录会典今律文并同
丧服夫之姑姊妹娣姒妇报
尔雅夫之姊为女公夫之女弟为女妹
长妇谓稚妇为娣妇娣妇谓长妇为姒妇
丧服传娣姒妇者弟长也何以小功也以为相与居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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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则生小功之亲焉
尔雅女子同出谓先生为姒后生为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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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典蜀谯周曰父母既没兄弟异居又或改娶则娣姒
有初而异室者矣若不本夫为伦唯取同室而已则亲
娣姒与堂娣姒不应有殊经殊其服以夫之亲疏者是
本夫与为伦也妇人于夫之昆弟本有大功之伦从服
其妇有小功之伦于夫从父昆弟有小功之伦从服其
妇有缌麻之伦也夫以远之而不服故妇从无服而服
之然则初而异室犹自以其伦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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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徐邈荅范宁问以为报服在娣姒下则知姑姊之服
亦是出自恩纪非从夫之服报也所发在于姑姊耳
宋庾蔚之谓传以同居为义盖从夫谓之同室以明亲
近非谓当须共居设夫之从父昆弟少长异乡二妇亦
有同室之义闻而服之缌也今人谓从父昆弟为同室
取诸此也妇从夫服降夫一等故为夫之伯叔父大功
则知夫姑姊妹皆是从服夫之昆弟无服自别有义耳
非如徐邈之言出自恩纪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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乾学案传文弟长者双训娣姒言娣是弟姒
是长非以娣为长也万氏之引左氏传似矣
但郑康成以稚妇为娣长妇为姒盖本尔雅
释亲篇尔雅一云女子同出谓先生为姒后
生为娣郭璞注同出谓俱嫁事一夫公羊传
曰诸侯娶一国二国往媵之以侄娣从娣者
弟也即其义也此解一夫之所娶者与妯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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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同一云长妇谓稚妇为娣妇娣妇谓长妇
为姒妇注今相呼先后或云妯娌足知兄妻
为姒弟妻为娣甚明矣而仪礼贾公彦疏尔
雅邢炳疏皆因左传穆姜谓声伯母为姒叔
向之嫂谓叔向之妻为姒二事遂言娣姒之
称止言妇之长稚不计夫之大小亦己凿矣
邢炳疏引丧服小功章知其以弟长解娣姒
者娣是弟姒是长又引公羊传云娣者何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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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知其以弟解娣自然以长解姒大义已得
其半而不熟玩仪礼尔雅本文徒以妇年之
长幼为论是亦何有关系况炳疏亦云贾逵
郑玄及杜预皆云兄弟之妻相谓为姒穆姜
叔向之嫂所称亦闺閤相习互以长者推称
耳又奚疑焉余与万氏讨论最详而不能尽
同者此类是也
开元礼政和礼书仪家礼孝慈录会典今律文并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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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政和礼女在室及适人者为兄弟侄之妻
乾学案仪礼夫之姊妹报即此兄弟之妻仪
礼夫之姑报即此侄之妻是也明律女妇为
夫党服图为夫之亲姑及夫之姊妹并小功
即此报服特古文简而今文详耳 再案家
礼亦载此条会典同宗五服图凡姑姊妹女
及孙女在室或已嫁被出而归服并与男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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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考男子服嫂及弟妇皆小功五月服侄妇
大功九月女亦应同是则今侄妇之服重于
宋制矣然宋制不分在室适人今则止在室
者为然是适人之女为侄妇仍当降小功为
兄弟妻又当降缌麻矣此与前说不同则律
文之所不晰也
丧服大夫大夫之子公之昆弟为从父昆弟庶孙姑姊
妹女子子适士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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丧服大夫之妾为庶子适人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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乾学案郑注云嫁于大夫亦大功果尔竟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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降矣安得谓之出降贾疏误也
右二条开元礼迄今律文俱无
丧服庶妇
丧服小记适妇不为舅后者则姑为之小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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仪礼小功唐贞观加为大功详见十二卷大功篇众
子妇下
丧服君母之父母从母
丧服传何以小功也君母在则不敢不从服君母不在
则不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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乾学案贾疏兼服之良是若马氏云君母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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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所复厌母不厌子女君不厌妾说已见前
丧服小记为君母后者君母卒则不为君母之党服
通典继适母党服议晋车胤问臧焘曰今此妾子既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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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适之党又服继适母之党否焘荅曰庶子以贱不敢
不从服耳既服前适母党则后适母党义无以异疑于
三四邪焘又问徐藻藻荅曰庶子若及先适母则服其
党若不及则服后适母党外服无二此之谓也贺循问
徐邈曰礼适母为徒从适母亡则不服其党今庶子既
不自服所生外氏亦以适党为徒从乎荅曰古者庶子
自服所生之党故以适母党为徒从故适母亡则不服
其党今庶子既不自服其外氏而叙适母之亲矣谓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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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名而服应推重也古今不同何可不因事求中 宋
庾蔚之案礼适母之党徒从徒从者所从亡则已适母
虽有三四应服见在者之党但今人复服所生之党则
适母之党非复徒从适虽没犹宜服之但外氏无二统
不可悉服宜以始生所遇适母之党若已生悉不及宜
服最后者之党也
开元礼政和礼家礼孝慈录会典并同今律文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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丧服君子子为庶母慈已者
丧服传君子子者贵人之子也为庶母何以小功也以
慈已加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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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典汉石渠礼议戴圣对曰君子子为庶母慈已者大
夫之适妻之子养于贵妾大夫不服贱妾慈已则缌服
也其不言大夫之子而称君子子者君子犹大夫也
后汉陈铄问汜阁为庶母慈已郑注引内则国君之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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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子师慈母保母又曰大夫之子有食母庶母慈已此
之谓也内则人君养子之法礼人君之庶母尚无服何
以为慈母服乎若欲施大夫大夫无此礼但有食母耳
汜阁荅曰内则实总国君及大夫养子之礼案内则云
大夫见子之礼入门升阼阶也遂左旋授师
诸王子所生母嫁为慈母服议晋谯王司马恬问范宁
曰妾有二子而出嫁君命他妾兼子为其母所命妾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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亡子当有服不荅曰昔男子外有傅内有慈母君命教
子何服之有恬自断云礼疑从重笃至敬也存同所生
没成路人于情未可今勤小功长奉烝尝以同子道再
周乃参吉事言制不亏礼文言情即不乖师资也徐邈
云此庶子所生出嫁受命为他妾子便当始终如所生
其亲母则同出母耳若用古礼当练冠麻衣既葬除之
车胤云大夫为其庶母慈已者小功也 宋庾蔚之云
母出无相鞠养便为无母不必限其母亡谯王所命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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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乖礼此子自宜依慈母如母之服案晋朝诸王用士
礼则应附父在为母之条凡慈母以功勤致服本无天
属之爱宁有心丧之文乎
宋书礼志后废帝元徽二年七月有司奏第七皇弟训
养母郑修容丧未详服制下礼官正议太学博士周山
文议案庶母慈已者小功五月郑玄云其使养之不命
为母子亦服庶母慈己之服愚谓第七皇弟宜从小功
之制参议并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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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书司马筠传天监七年安成太妃陈氏薨江州刺史
安成王秀荆州刺史始兴王憺并以慈母表解职诏不
许还摄夲任而太妃在都丧祭无主舍人周舍议曰贺
彦先称慈母之子不服慈母之党妇又不从夫而服慈
姑小功服无从故也庾蔚之云非徒子不从母而服其
党孙又不从父而服其慈由斯而言慈祖母无服明矣
寻门内之哀不容自同于常案父之祥禫子并受吊今
二王诸子宜以成服日单衣一日为位受吊制曰二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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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远诸子宜摄祭事舍又曰礼云缟冠玄武子姓之冠
则世子衣服宜异于常可著细布衣绢为领带三年不
听乐高祖于是敕礼官议皇子慈母之服筠时为尚书
祠部郎议宋朝五服制皇子服训养母礼依庶母慈已
宜从小功之制案曾子问云子游曰丧慈母礼欤孔子
曰非礼也古者男子外有傅内有慈母君命所使教子
也何服之有郑玄注云此指谓国君之子也若国君之
子不服则王者之子不服可知又丧服经云君子子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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庶母慈己者传曰君子子者贵人子也郑玄引内则三
母止施于卿大夫以此而推则慈母之服上不在五等
之嗣下不逮三士之息傥其服者止卿大夫等诸侯之
子尚无此服况乃施之皇子谓宜依礼刋除以反前代
之惑高祖以为不然曰礼言慈母凡有三条一则妾子
之无母使妾之无子者养之命为母子服以三年丧服
齐衰章所言慈母是也二则适妻之子无母使妾养之
慈抚隆至虽均乎慈爱但适妻之子妾无为母之义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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恩深事重故服以小功丧服小功章所以不直言慈母
而云庶母慈己者明异于三年之慈母也其三则子非
无母正是择贱者视之义同师保而不无慈爱故亦有
慈母之名师保既无其服则此慈母亦无服矣内则曰
择于诸母与可者使为子师其次为慈母其次为保母
此其明文此言择诸母是择人而为此三母非谓择取
兄弟之母也何以知之若是兄弟之母其先有子者则
是长妾长妾之礼实有殊加何容次妾生子乃退成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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母斯不可也又有多兄弟之人于义或可若始生之子
便应三母俱阙耶由是推之内则所言诸母是谓三母
非兄弟之母明矣子游所问自是师保之慈非三年小
功之慈也故夫子得有此对岂非师保之慈母无服之
證乎郑玄不辩三慈混为训释引彼无服以注慈已后
人致谬实此之由经言君子子者此虽起于大夫明大
夫由尔自斯以上弥应不异故传云君子子者贵人之
子也总言曰贵则无所不包经传互文交相显发则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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慈加之义通乎大夫以上矣宋代此科不乖礼意便加
除削良是所疑于是筠等请依制改定适妻之子母没
为父妾所养服之五月贵贱并同以为永制
乾学案武帝之定此服由二王之表慈母也
则此制既定二王宜依制为服然制专言适
妻之子而二王并吴太妃所生则非适也案
梁书太祖哀二王早孤命侧室陈氏并母二
子陈亦无子视二子如亲生则宜依礼慈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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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条乃考二王本传虽有并以孝闻居丧过
礼之称而服制无明文盖缘当日诏起视事
解职之请不获而史没其制耳若武帝可谓
能言而不必于行者矣
唐书李愬传愬早丧所生为晋国王夫人所鞠王卒父
晟以非适敕诸子服缌愬独号恸不忍晟乃许服衰
宋史后妃传仁宗景祐三年杨淑妃薨始仁宗在乳褓
章献使妃护视恩意勤备帝思其保护之恩命礼官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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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服小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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乾学案此条之传不言为慈已服而言为慈
己加则是本服应缌因慈己而加至小功耳
盖礼大夫为贵妾缌则子从父服亦应为庶
母缌其异于士者士则不论父之贵妾贱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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皆视为庶母而服缌大夫之子则必父之贵
妾乃服缌而贱妾则竟无服耳独怪郑氏释
庶母慈己谓父没则不服夫既为慈己有恩
而加服则不系于父之存亡也岂有父没不
服之理乎敖氏谓父在且申此服父没可知
可谓深得礼意矣
开元礼政和礼家礼并同书仪无孝慈录加为杖期
详见第八卷庶母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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右仪礼
读礼通考卷十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