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钦定全唐文卷六百三十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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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李翱
翱字习之。凉武昭王之后。贞元十四年进士。元和末累官
庐州刺使。大和时历刑户二部侍郎。拜山南东道节度使。
会昌中卒。谥曰文。
** 感知巳赋
贞元九年。翱始就州府之贡举人事。其九月。执文章一通。
谒于右补阙安定梁君。是时梁君之誉塞天下。属词求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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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士。奉文章造梁君门下者。盖无虚日。梁君知人之过也。
亦既相见。遂于翱有相知之道焉。谓翱得古人之遗风。期
翱之名不朽于无穷。许翱以拂拭吹嘘。翱初谓面相进也。
亦未幸甚。十一月。梁君遘疾而殁。翱渐游于朋友公卿间。
往往皆曰。吾久籍子姓名于补阙梁君也。翱乃知非面相
进也。当时意谓先进者遇人特达。皆合有是心。亦未谓知
巳之难得也。梁君殁于兹五年。翱学圣人经籍教训文句
之旨。而为文将数万言。愈昔年见于梁君之文。弗啻数倍。
虽不敢同德于古人。然亦常无怍于中心。每岁试于礼部。
连以文章罢黜。声光晦昧于时俗。人皆谓之固宜。然后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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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进者遇人特达。亦不皆有是心也。方知知巳之难得也。
夫见善而不能知。虽善何为。知而不能誉。则如勿知。誉而
不能深。则如勿誉。深而不能久。则如弗深。久而不能终。则
如勿久。翱虽不肖。幸辱于梁君所知。君为之言于人。岂非
誉欤。谓其有古人之风。岂非深欤。誉而逮夫终身。岂非久
欤。不幸梁君短命遽殁。是以翱未能有成也。其谁能相继
梁君之志而成之欤。巳焉哉。天之遽丧梁君也。是使翱之
命久迍邅厄穷也。遂赋感知巳以自伤。其言怨而不乱。盖
小雅骚人之馀风也。其辞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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戚戚之愁苦兮。思释去之无端。彼众人之容易兮。乃志士
之所难。伊自古皆嗟兮。又何怨乎兹之世。独厄穷而不达
兮。悼知音之永逝。纷予生之多故兮。愧特于世之谁知。抚
圣人教化之旨兮。洵合古而乖时。诚自负其中心兮。嗟与
俗而相违。趋一名之五稔兮。尚无成而淹此路岐。昔圣贤
之遑遑兮。极屈辱之驱驰。择中庸之难蹈兮。虽困顿而终
不改其所为。苟天地之无私兮。曷不鉴照于神祇。心劲直
于松柏兮。沦霜雪而不衰。知我者忽然逝兮。岂吾道之巳
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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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幽怀赋
朋友有相叹者。赋幽怀以答之。其辞曰。
众嚣嚣而杂处兮。咸嗟老而羞卑。视予心之不然兮。虑行
道之犹非。傥中怀之自得兮。终老死其何悲。昔孔门之多
贤兮。惟回也为庶几。超偫情以独去兮。指圣域而高追。固
箪食与瓢饮兮。宁服轻而驾肥。望若人其如何兮。惭吾德
之纤微。躬不田而饱食兮。妻不织而丰衣。援圣贤而比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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兮。何侥倖之能希。念所怀之未展兮。非悼巳而陈私。自禄
山之始兵兮。岁周甲而未夷。何神尧之郡县兮。乃家传而
自持。税生人而育卒兮。列高城以相维。何兹世之可久兮。
宜永念而遐思。有三苗之逆命兮。舞干羽以来之。惟刑德
之既修兮。无远迩而咸归。当高祖之初起兮。提一旅之羸
师。能顺天而用众兮。竟扫寇而戡隋。况天子之神明兮。有
烈祖之前规。刬弊政而还本兮。如反掌之易为。苟庙堂之
治得兮。何下邑之能违。哀予生之贱远兮。包深怀而告谁。
嗟此诚之不达兮。惜此道而无遗。独中夜以潜叹兮。匪吾
忧之所宜。
** 释怀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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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党锢传。哀直道之多尤不容。作释怀赋。其辞曰。
怀夫人之郁郁兮。历悔吝而不离。吾心直以无差兮。惟上
天其能知。邪何德而必好兮。忠何尤而被疑。彼陈辞之多
人兮。胡不去众而讯之。进荩言而不信兮。退远去而不获。
弗验实而考省兮。固予道之所厄。昔师商之规圣兮。德既
均而行革。惟肝肠之有殊兮。守不同其何责。愿披怀而竭
闻兮。道既塞而巳行。路非险而不通兮。人忌我而异情。王
章直而狱死兮。李固忠而陷刑。自古世之所悲兮。矧末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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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衰诚。哀贞心之洁白兮。疾苗莠之纷生。令农夫以手锄
兮。反剪去乎嘉茎。岂不指秽而语之兮。佯瞪瞢而不肯听。
叹释去而不忍兮。终留滞亦何成。当晨旦而步立兮。仰白
日而自明。处一世而若流兮。何久永而伤情。乐此言而内
抑兮。壮大观于庄生。拔馨香之茝兰兮。树蒿蔚以罗列。斥
通道而使芜兮。恋棘径之中绝。置春秋而询心兮。羌与此
其奚别。昔誓词而约交兮。期共死而皆居。嗟所守之既异
兮。乃汗漫而遗初。心皓白而不容兮。非市直而望利。忠不
顾而立忘兮。交不同而行弃。悲夫。不徇巳而必仇兮。谅非
水火其何畏。独吾行之不然兮。直愧心而惧义。嘉山松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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苍苍兮。岁苦寒而亦悴。吾固乐其贞刚兮。夫何尤乎小异。
欲静默而绝声兮。岂不悼厥初之所志。抑此怀而不可兮。
终永夜以嘘唏。
** 进士策问二道
问。初定两税时。钱直卑而粟帛贵。粟一斗价盈百。帛一匹
价盈二千。税户之岁供千百者。不过粟五十石。帛二十有
馀匹而充矣。故国用皆足。而百姓未以为病。其法弗更。及
兹三十年。百姓土田为有力者所并。三分踰一其初矣。其
输钱数如故。钱直日高。粟帛日卑。粟一斗价不出二十。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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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匹价不出八百。税户之岁供千百者。粟至二百石。帛至
八十匹然后可。为钱数不加。而其税以一为四。百姓日蹙
而散为商以游。十三四矣。四年春。天子哀之。诏天下守土
臣定留州使额钱。其正料米如故。其馀估高下如上供。百
姓赖之。以比两税之初。轻重犹未相似。有何术可使国用
富而百姓不虚。游人尽归于农而皆乐。有力所并者税之
如户。而士兵不怨。夫岂无策而臻于是耶。吾子盍悉怀以
来告。
问。吐蕃之为中国忧也久矣。和亲赂遗之。皆不足以来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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息师。信其甘言而与之诅盟耶。于是深怀阴邪。乘我之去
兵。而欺神虐人。系虏卿士大夫。至兹为羞。备禦之耶。则暴
天下数十万之兵。或悲号其父母妻子。且烦馈餫衣食之
劳。百姓以虚。弗备禦之耶。必将伺我之间。攻陷城邑。掠玉
帛子女。杀其老弱。系累其丁壮以归。自古帝王岂无诛夷
狄之成策耶。何边境未安若斯之甚耶。二三子其将亦有
说乎。
** 百官行状奏
右。臣等无能。谬得秉笔史馆。以记注为职。夫劝善惩恶。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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言直笔。纪圣朝功德。述忠臣贤士事业。载奸臣佞人丑行。
以传无穷者。史官之任也。伏以陛下即位十五年矣。乃元
年平夏州。二年平蜀斩辟。三年平江东。斩锜张茂昭。遂得
易定。五年擒史宪诚。得泽潞邢洺。七年田宏正以魏博六
州来受常贡。十二年平淮西。斩元济。十三年王承宗献德
棣入税租。沧景除吏部。十四年平淄青。斩师道。得十二州。
神断武功。自古中兴之君。莫有及者。而自元和以来。未著
实录。盛德大功。史氏未纪。忠臣贤士名德。甚有可为法者。
逆臣贼人丑行。亦有可为诫者。史氏皆阙而未书。臣实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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焉。故不自量。辄欲勉强而修之。凡人之事迹。非大善大恶。
则众人无由知之。故旧例皆访问于人。又取行状谥议。以
为一据。今之作行状者。非其门生。即其故吏。莫不虚加仁
义礼智。妄言忠肃惠和。或言盛德大业。远而愈光。或云直
道正言。殁而不朽。曾不直叙其事。故善恶混然不可明。至
如许敬宗李义府李林甫。国朝之奸臣也。其使门生故吏
作行状。既不指其事实。虚称道忠信以加之。则可以移之
于房元龄魏徵裴炎徐有功矣。此不惟其处心不实。苟欲
虚美于所受恩之地而巳。盖亦为文者又非游夏迁雄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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列。务于华而忘其实。溺于辞而弃其理。故为文则失六经
之古风。记事则非史迁之实录。不如此。则辞句鄙陋。不能
自成其文矣。由是事失其本。文害于理。而行状不足以取
信。若使指事书实。不饰虚言。则必有人知其真伪不然者。
纵使门生故吏为之。亦不可以谬作德善之事而加之矣。
臣今请作行状者。不要虚说仁义礼智。忠肃惠和。盛德大
业。正言直道。芜秽册。不可取信。但指事说实。直载其词。则
善恶功迹。皆据事足以自见矣。假令传魏徵。但记其谏争
之词。足以为正直矣。如传段秀实。但记其倒用司农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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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以追逆兵。又以象笏击朱泚。自足以为忠烈矣。今之为
行状者。都不指其事。率以虚词称之。故无魏徵之谏争。而
加之以正直。无秀实之义勇。而加之以忠烈者。皆是也。其
何足以为据。若考功视行状之不依此者不得受。依此者
乃下太常。并牒史馆。太常定谥。牒送史馆。则行状之言。纵
未可一一皆信。与其虚加妄言都无事实者。犹山泽高下
之不同也。史氏记录。须得本末。苟凭往例。皆是空言。则使
史馆何所为据。伏乞下臣此奏。使考功守行善恶之词。虽
故吏门生。亦不能虚作而加之矣。臣等要知事实。辄敢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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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轻黩天威。无任战越。谨奏。
** 论事疏表
臣翱言。臣素陋。幸得守职史官。以记录是非为事。夫通前
古治乱安危之大本者。实史臣之任也。臣虽愚。敢怀畏罪
之心。而不修其职。窃见陛下即位以来。招怀不廷之臣。诛
寇贼十馀事。刷五圣之愤耻。为后代之根本。自古中兴之
盛。孰有及者。自臣得奉诏朝谒以来。亲见圣德之所不可
及。亦巳多矣。至如淄青生口夏侯澄等四十七人。皆所宜
诛斩者也。陛下知其逆贼所逼胁。质其父母妻子而驱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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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战。其陷恶逆。非其本心。赦而不诛。因诏田宏正随材任
使。其欲归妻子父母者。纵而不禁。臣窃闻夏侯澄等既得
生归。淄青贼兵闻之。莫不怀陛下好生宽惠之德。而遂无
拒战官兵之心矣。刘悟所以能一夕而擒斩师道者。以三
军之心。皆以苦师道而思陛下之德。故能不费日而成大
功也。此圣德之所不可及者一也。今岁关中。夏麦甚盛。陛
下哀民之穷困。特下明诏。放夏税约十万石。朝臣相顾。皆
有喜色。百姓歌乐。遍于草野。此圣德之所不可及者二也。
韩宏献女乐。陛下不受。却而赐之。昔者鲁用孔子。齐人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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惧。遗之女乐。季桓子受之。君臣共观。而三日不朝。故孔子
去鲁。陛下超然独见。遂以归之。此圣德之所不可及者三
也。出李宗奭妻女于掖廷。以庄宅却赐沈遵师。圣朝宽恕。
亿兆欣感者。不可备纪。若下诏出令。一一皆类于此。武德
贞观不难及。太平可反掌而致矣。臣以为定祸乱者。武功
也。能复制度兴太平者。文德也。非武功不能以定祸乱。非
文德不能以致太平。今陛下既以武功平祸乱。定海内。能
为其难者矣。若革去弊事。复高祖太宗之旧制。用忠正而
不疑。屏邪佞而不近。改税法不督钱而纳布帛。绝进献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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宽百姓税租之重。厚边兵以息蕃戎侵掠之患。数引见待
制官。问以时事。以通壅蔽之路。故用忠正而不疑。则功德
成。屏邪佞而不近。则视听聪明。改税法不督钱而纳布帛。
则百姓足。绝进献以宽百姓租税之重。则下不困。厚边兵
以息蕃戎侵掠之患。则天下安。数引见待制官。问以时事。
以通壅蔽之路。则下情达。凡此六者。政之根本。太平之所
以兴。陛下既巳能行其难者矣。又何惜不速其易为者乎。
以臣伏睹陛下。上圣之姿也。如不惑近习容悦之词。选用
骨鲠正直之臣。与之修复故事而行之。以兴太平。可不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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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功成也。若一日不以为事。臣恐大功之后。易生逸乐。而
偫臣进言者。必曰天下既巳太平矣。陛下可以高枕而为
宴乐矣。若如此。则高祖太宗之制度。不可以复矣。制度不
复。则太平未可以遽至矣。臣窃惜陛下圣质。当可兴之时。
而尚谦让未为也。臣谨条疏兴复太平大略六事。别白于
后。若行此六者。五年不变。臣必知百姓乐康。蕃虏入侍。天
垂景星。地涌醴泉。凤凰鸣于山林。麒麟游于苑囿。此无他。
和气之所感也。诗曰。先人有言。询于刍荛。伏惟陛下明圣。
思博闻天下之事以助政理。故臣敢忘其懦愚而尽忠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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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任感恩激切之至。谨奉表以闻。臣诚惶诚恐顿首顿首。
谨言。
** 疏用忠正
臣闻国之所以兴者。主能信任大臣。臣能以忠正辅主。故
忠正者。百行之宗也。大臣忠正。则小臣莫敢不为正矣。小
臣莫敢不为正。则天下后进之士皆乐忠正之道矣。后进
之士皆乐行忠正之道。是王化之本。太平之事也。今之语
者必曰。知人邪正。是尧舜之所难也。焉得知忠正之人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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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之耶。臣以为察忠正之人。盖有术焉。能尽言忧国。而不
希恩容者。此忠正之徒也。夫忠正之人。亦各自有党类。邪
臣嫉而谗之。必且以为相朋党矣。夫舜禹稷契之相称赞
也。不为朋。颜闵之相往来也。不为党。皆在于讲道德仁义
而巳。邪人嫉而谗之。且以为朋党。用以惑时主之听。从古
以来。皆有之矣。故萧望之周堪刘向谋退许史。竟为邪臣
所胜。汉元帝不能辨。而终任用邪臣。汉室之衰。始于元帝。
此不可不察也。故听其言能数逆于耳者。忠正之臣也。虽
任之。杂以邪佞之臣。则太平必不能成矣。文宣王曰。十室
之邑。必有忠信如某者焉。故忠信之人不难有也。在陛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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辨而用之。各以类进之而巳。臣故曰用忠正而不疑。则功
德成。
** 疏屏奸佞
臣闻孔子远佞人。言不可以共为国也。凡自古奸佞之人
可辨也。皆不知大体。不怀远虑。务于利巳。贪富贵。固荣宠
而巳矣。必好甘言谄辞。以希人主之欲。主之所贵。因而贤
之。主之所怒。因而罪之。主好利。则献蓄聚敛剥之计。主好
声色。则开妖艳郑卫之路。主好神仙。则通烧鍊变化之术。
望主之色。希主之意。顺主之言。而奉承之。人主悦其不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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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巳。因而亲之。以至于事失怨生而不闻也。若事失怨生
而不闻。其危也深矣。自古奸邪之人。未有不如此者也。然
则虽尧舜为君。稷契为臣。而杂之以奸邪之人。则太平必
不可兴。而危事潜生矣。所谓奸邪之臣者。荣夷公费无极
太宰噽王子兰王凤张禹许敬宗杨再思李义府李林甫
卢裴延龄之比是也。奸佞之臣信用。大则亡国。小则坏法
度而乱生矣。今之语者必曰。知人邪正。是尧舜之所难也。
焉得知其邪佞而去之耶。臣以为察奸佞之人。亦有术焉。
主之所欲。皆顺不违。又从而承奉先后之者。此奸佞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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臣也。不去之。虽用稷契为相。不能以致太平矣。故人主之
任奸佞。则耳目壅蔽。耳目壅蔽。则过不闻而忠正不进矣。
臣故曰屏奸佞而不近。则视听聪明。
** 疏改税法
臣以为自建中元年初定两税。至今四十年矣。当时绢一
匹为钱四千。米一斗为钱二百。税户之输十千者。为绢二
匹半而足矣。今税额如故。而粟帛日贱。钱益加重。绢一匹
价不过八百。米一斗不过五十。税户之输十千者。为绢十
有二匹然后可。况又督其钱使之贱卖者耶。假令官杂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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估以受之。尚犹为绢八匹。乃仅可满十千之数。是为比建
中之初。为税加三倍矣。虽明诏屡下。哀恤元元。不改其法。
终无所救。然物极宜变。正当斯时。推本弊。乃钱重而督之
于百姓之所生也。钱者官司所铸。粟帛者农之所出。今乃
使农人贱卖粟帛。易钱入官。是岂非颠倒而取其无者耶。
由是豪家大商。皆多积钱以逐轻重。故农人日困。末业日
增。一年水旱。百姓菜色。家无满岁之食。况有三年之蓄乎。
百姓无三年之积。而望太平之兴。亦未可也。今若诏天下。
不问远近。一切令不督见钱。皆纳布帛。凡官司出纳。以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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帛为准。幅广不得过一尺九寸。长不过四十尺。比两税之
初。犹为重加一尺。然百姓自重得轻。必乐而易输。不敢复
望如建中之初矣。行之三五年。臣必知农人渐有蓄积。虽
遇一年水旱。未有菜色。父母夫妇。能相保矣。若税法如旧。
不速更改。虽神农后稷复生。教人耕织。勤不失时。亦不能
跻于充足矣。故臣曰改税法不督钱而纳布帛。则百姓足。
** 疏绝进献
臣以为自建中以来。税法不更。百姓之困。巳备于前篇矣。
今节度观察使之进献。必曰军府羡馀。不取于百姓。且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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军及留州钱。各有定额。若非兵士阙数不填。及减刻所给。
则钱帛非天之所雨也。非如泉之可涌而生也。不取于百
姓。将安取之哉。故有作官店以居商贾者。有酿酒而官沽
者。其他杂率。巧设名号。是皆夺百姓之利。亏三代之法。公
托进献。因得自成其私。甚非太平之事也。比年天下皆厚
留度支钱蓄兵士者。以中原之有寇贼也。今吴元济李师
道皆枭斩矣。中原无虞。而蓄兵如故。以耗百姓。臣以为非
是也。若选通达吏事之臣三五人往诸道。与其节度使团
练使言。每道要留兵数。以备镇守。责其兵士见在实数。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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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其逃亡不补。自可以每年十销一矣。告之以中原无事。
蕃夷可虞。每道宜配兵若干。取其衣粮。以赐边兵。而召战
士。使边兵实。则蕃夷不足虑也。夫钱帛皆国家之钱帛也。
宜作明法以取之是也。若使通达吏事之臣往使焉。虽其
将帅之不尽诚者。亦不敢有所隐矣。今受进献。则节度使
团练使皆多方刻下为蓄聚。其自为私者三分。其所进献
者一分也。是岂非两税之外。又加税焉。百姓之所不乐其
业。而父子夫妇或有不能相养矣。父子夫妇不能相养。而
望太平之兴。虽妇人女子皆知其未可也。臣故曰绝进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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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宽百姓税租之重。则下不困。
** 疏厚边兵
臣以为方今中原无事。其虑者蕃戎与北虏而巳。议者以
为边备尚虚。皆可忧矣。兵法有之曰。不恃敌之不来。恃此
之不可胜。今国家威武达于四夷。其不敢犯边为寇。虽巳
明矣。然蕃戎如犬羊也。安识礼义。而必其不为寇哉。且去
岁犯边。足以明矣。臣以为使缘边诸节度使特共召战士
十万人。每岁不过费钱一百万贯。则边备实矣。边上有召
战之声。达于四夷。四夷心服。不敢为盗矣。四夷不敢为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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边鄙之人得无兵战之苦。则京师可高枕而视矣。
** 与本使李中丞论陆巡官状
古人有言。君之视臣如犬马。则臣之视君如国人。君之视
臣如土芥。则臣之视君如仇雠。上之所以礼我者厚。则我
之所以报者重。故豫让以众人报范中行。而漆身吞炭以
复赵襄子之雠。其所以待之。各不同也。阁下既尝罚推官
直矣。又将请巡官状矣。不识阁下将欲为能吏哉。将欲为
盛德哉。若欲为能吏。即故江西李尚书之在江西是也。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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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如此行之。不为过矣。若欲为盛德。亦惟不惜听九九之
说。或冀少以裨万一。阁下既罚推官直。又请陆巡官状。独
不虑判官辈有如穆生者。见醴酒不设。遂相顾而行乎。陆
巡官处分所由。不得于使院责状科决。而于宅中决地界
虞候。是初仕之未适中也。阁下既与之为知巳矣。召而教
之可也。不从。退之可也。若判令通状。但恐阁下之所失者。
无乃大于陆巡官乎。翱受恩于阁下也深。而与陆巡官之
交尚浅。其所深者。诚欲阁下之为全德也。若信其所言。即
伏望使人收取元判。召而语之。阖府宾寮。孰不幸甚。如以
为小生之言。不足听也。我富贵人也。何为而不可哉。即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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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惟公命。翱再拜。
** 与本使杨尚书请停率修寺观钱状
伏见修寺疏。阁下出钱十万。令使院共出十万。以造石门
大云寺佛殿。翱性本愚。闻道晚。窃不谕。阁下以为敛钱造
寺必是耶。翱虽贫。愿竭家财以助阁下成。如以为未必是
耶。阁下官尊望重。凡所举措。宜与后生为法式。安可举一
事而不中圣贤之道。以为无害于理耶。天下之人。以佛理
證心者寡矣。惟土木铜铁。周于四海。残害生人。为逋逃之
薮泽。阁下以为如有周公仲尼兴立一王制度。天下寺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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僧道。其将兴之乎。其将废之乎。若将兴之。是符融梁武皆
为仲尼周公也。若将废之。阁下又何患其尚寡。而复率其
属合力建置之也。院中判官。虽副知巳之命。然利禄远仕。
亦不以贪也。岂无羁孤亲友由未能力及赒之欤。何暇出
钱以兴有损无益之务。众情不厌。但奉阁下之命而为耳。
拳拳下情。深所未晓。伏惟悯其拙浅。不惜教诲。若阁下所
为竟是。翱亦安敢守初心以从而不为也。若其所言有合
于道。伏望不重改成之事。而轻为后生之所议论。意尽辞
直。无任战越。
李翱 第 18a 页
** 再请停率修寺观钱状
率修寺观钱事。前后已两度咨闻。伏请停罢。前奉处分云。
要与换寺观家人院蒲葵屋。以为火备。此后任停。既巳计
料支给讫。后奉处分又云。且更待一两月者。伏以前件钱
于公家无补。但实置税名。公议所非。为日固久。不厌尚实。
但苟思壮丽城池。开化源孰大于此。若阁下尚不改易。则
弊终无巳。何特爱于此。因循未革。自仲尼既殁。异学塞途。
孟子辞而辟之。然后廓如也。佛法害人。甚于杨墨。论心术
李翱 第 18b 页
虽不异于中土。考教迹实有蠹于生灵。浸溺人情。莫此之
甚。为人上者。所宜抑焉。阁下去年考制策。其论释氏之害
于人者。尚列为高等。冀感悟圣明。岂不欲发明化源。抑绝
小道。何至事皆在巳。而所守遂殊。知之不难。行乃为贵。况
使司税额。悉以正名。幸当职司。敢不备举。伏见朝廷故事。
一人所见。或不足以定是非者。即下都省众议。则物情获
申。众务皆理。倘翱见解凡浅。或未允从。院中偫公。皆是材
彦。伏乞令使院详议。惟当是从。理屈则伏。不敢徇巳。实下
情所望。屡有尘黩。无任战慄。翱再拜。
** 论故度支李尚书事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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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度支李尚书之出妻也。续有敕停官。及薨。亦无追赠。当
时将谓去妻之状不直。明白无可疑者。故及此。近见当使
采石副使刘侍御。说朝廷公议。皆云李尚书性猜忌。甚于
李益。而出其妻。若不缘身病。即合左降。翱尝从事滑州一
年有馀。李尚书具能详熟。李尚书在滑州时。收一善歌妇
人陶芳。于中门外处之。于后陶芳与主钥厅子有过。既发。
李尚书召问厅子。既实。告之曰。吾从若父所将若来。故不
能杖若。吾非怒而不留。若既犯此。即自于军中不便。若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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归父所。慎无他往。遂斥陶芳于家。而不罪也。当时翱为观
察判官。卢侍御宪曰。此事在众人。必怒而罪之。在中道。即
罪之而不怒。大夫虽未足以为教。然亦可谓难能也。推此
以言。即性猜忌。不甚于河南李少尹详矣。刘侍御又说朝
廷公议云。李尚书之在滑州也。故多畜媵。遂断送其妻入
京。以遂所欲。翱又能明其不然。李尚书有二子仕于京师。
奏请至滑纳妻。德宗皇帝敕奏事将军张璀曰。与卿本使
无外。往告卿本使。可令妻及新妇家来就上都为婚。亦有
手诏。李尚书遂发二新妇及妻入京以奉诏。二男既成婚。
其妻遂归滑州。自陶芳之外。更无妾媵。况李尚书将畜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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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不假令妻入京。推此以言。即与朝廷公议之不同也如
此。翱以为古人之逐其臣也。必可使复事君。去其妻也。必
可使复嫁。虽有大罪。犹不忍彰明。必为可辞以去之也。故
曾参之去妻也。以蒸梨不熟。孟子之去妻也。以恶败。鲍永
之去妻也。以叱狗姑前。此皆以事辞而去之也。李尚书于
此二事外。犹有他过。即非翱所知也。若公议所责。祗如刘
侍御之传。则翱据所目见而辨也。章然如前所陈矣。凡人
家中门内事。外人不可周知。偏信一党亲族之言。以为公
议。即不知是议之果为公耶私耶。未可知也。以阁下所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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倘犹有加于是者。不惜示及。如或祗如前两说。伏望不重
改既往之论。而明之于朝廷。使非实之谤。罢传说于人间。
既殁之魂。不衔冤于泉下。幸甚幸甚。翱于李尚书。初受顾
惠。及其去选也。客主之义。亦不得如初欢矣。兹所陈者。但
乐明人之屈而正之耳。伏冀不以为党。谨状。
** 代李尚书进画马屏风状
右。臣近得前件马样。以其图写。诸家稍殊。试为短屏。备以
文采。观其体闲色浮。气逸神骏。练影吴浦。指山川而不摇。
花攒上林。若雨露之新洗。或屈膝千里。或长鸣九霄。昔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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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图为宝。今愿捍蔽成功。形影不殊。效用何别。谨裁成十
二扇。随状奉进。若以时从启闭。犹足靖于尘埃。倘将用以
驰驱。庶可效其筋力。辄敢轻冒。战惧伏深。
** 陵庙日时朔祭议
徵事郎守国子博士史馆修撰臣李翱等谨献议曰。国语
曰。王者日祭。礼记曰。王立七庙。皆月祭之。周礼不载日祭
月祭。惟四时之祭。礿祠蒸尝。汉朝皆杂而用之。盖遭秦火。
诗书礼经烬灭。编残缺。汉乃求之。先儒穿凿。各伸巳见。皆
托古圣贤之名。以信其语。故其所记。各不同也。古者庙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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寝而不墓祭。秦汉始建寝庙于园陵而上食焉。国家因之
而不改。贞观开元礼。并无宗庙日祭月祭之礼。盖以日祭
月祭既巳行于陵寝矣。故太庙之中。每岁五享六告而巳。
不然者。房元龄魏徵之辈。皆一代名臣。穷极经史。岂不见
国语礼记有日祭月祭之辞乎。斯足以明矣。伏以太庙之
享。笾豆牲牢。三代之通礼。是贵诚之义也。园寝之奠。改用
常馔。秦汉之权制。乃食味之道也。今朔望上食于陵寝。修
秦汉故事。斯为可矣。若朔望上食于太庙。岂非用常亵味
而贵多品乎。且非礼所谓至敬不享味而贵气臭之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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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传称屈到嗜芰。有疾。召其宗老而属之曰。祭我必以芰。
及祭荐芰。屈建命去芰。而用羊馈笾豆脯醢。君子是之。言
事祖考之义。当以礼为重。不以其生存所嗜为献。盖明非
食味也。然则荐常馔于太庙。无乃与荐芰为比乎。且非三
代圣王之所行也。况祭器不设俎豆。祭官不命三公。执事
者惟宫闱令宗正卿而巳。谓之上食可也。安得以为祭乎。
且时享于太庙。有司摄事。祝文曰。孝曾孙皇帝臣某。谨遣
太尉臣名。敢昭告于高祖神尧皇帝祖妣太穆皇后窦氏。
时维孟春。永怀罔极。谨以一元大武柔毛刚鬣明粢芗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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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蔬醴齐。敬修嘉荐时享。以申追慕。尚飨。此祝词也。前享
七日质明。太尉誓百官于尚书省曰。某日时享于太庙。各
扬其职。不供其事。国有常刑。凡陪享之官。散斋四日。致斋
三日。然后乃可以为祭也。宗庙之礼。非敢擅议。虽有知者。
其谁敢言。故六十馀年。行之不废。今圣朝以弓矢既櫜。礼
乐为大。故下百僚。使得详议。臣等以为贞观开元礼并无
太庙上食之文。以礼节情。罢之可也。至若陵寝上食。采国
语礼记日祭月祭之词。因秦汉之制。修而存之。以广孝道
可也。如此则经义可据。故事不遗。大礼既明。永息异论。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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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继二帝三王而为万代法。与其黩礼越古。贵因循而惮
改作。犹天地之相远也。谨议。
** 断僧相打判
夫说法则不曾敷座而坐。相打则偏袒右肩领。来向佛前。
而作偈言。各笞小杖十五。以励三千大千。
** 断僧通状判
七岁童子。二十受戒。君王不朝。父母不拜。口称贫道。有钱
放债。量决十下。牒出东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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