左氏传说-宋-吕祖谦卷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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钦定四库全书
 左氏传说卷十    宋 吕祖谦 撰
  昭公
   楚灵王使椒举如晋求诸侯(四年/)
楚灵王使椒举求诸侯于晋当时晋平公怠惰溺于宴
安无诸侯之志其臣亦无奋然有志为宏远规模楚灵
王初欲求诸侯问于子产子产固已料之于先矣言晋
君少安不在诸侯则楚强晋弱宜晋之必从楚也然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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间灵王使椒举之来晋侯欲不许司马侯曰不可晋楚
惟天所相不可与争君其许之而修德以待其归吾犹
将事之晋侯又未肯乃言晋有三不殆其何敌之有国
险而多马齐楚多难必待司马侯反覆调护然后许之
何晋侯初閒未肯许它必待至于再至于三而后许也
当时楚方强晋方弱晋自是不能与楚争何故初閒尚
欲不许盖天下之事人不自量者最多使人而皆知自
量则弱自安于弱如此则诸侯何战夺之有正缘衰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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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君不知自量故内有削弱之实而外欲避削弱之名
不肯屈意下心以为人役尚欲争虚气晋君之病正在
此向使平公不得司马侯委曲调护亦未必从晋既不
能主诸侯诸侯势必从楚则以楚之威焰亦必自会诸
侯矣当是时晋伤威损重多矣而赖一司马侯调护许
楚之请今诸侯之从楚必竟是因晋侯许之后从之则
伤威损重犹未至于极也然司马侯当时地位不在六
卿之列所以其力止如此但就事上面能使晋侯不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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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伤威损重若在六卿之列须能辅晋侯忍强楚侵陵
之耻扫雪奋迅治楚之罪可也
   六月丙午楚子合诸侯于申(四年/)
当时灵王既杀其君却要得诸侯为申之会当时诸夏
之君莫不咸在楚子见得如此盛其心已满所以欲示
诸侯侈然自满子产已知其不过十年学者到这里最
要识得他器量浅深之别处大抵人之分量满溢又各
自有先后如齐桓公图霸业以前三十年都不曾满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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得葵丘之会方满晋悼公图霸业以前七八年都不曾
满到得萧鱼之会方满然未有如楚灵王才得诸侯便
满以此见人之分量不同方葵邱未会之前三十年间
固尝有安王室之功有服强楚之功有会诸侯之功初
不见其自满也方萧鱼未会之前七八年间固尝合诸
侯和戎狄亦未尝自满齐桓公必至三十年之久方始
自满桓公到此分量去不得故满唯其满得迟所以为
五霸之盛其不能不满是以止于五霸悼公和戎以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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诸华三驾而楚不能与争都未尝满到萧鱼之会分量
亦去不得故满以桓公三十年校悼公之七八年其满
溢之迟速分量之浅深霸业之久近已大段不同至于
楚灵王则大异其所以不悠久终为天下笑今楚灵王
方一会诸侯便侈然自满度量之浅深不言可知晋悼
公之分量远不及齐桓公楚灵之分量又远不如晋悼
公之甚也虽然自楚灵王志意未满之前有识之君子
己自逆料他必至于此何故初间他一出来做事所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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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不如意东西南北无不服从一求诸侯于晋晋便许
一伐吴吴便克一伐赖赖便灭一伐朱方朱方便克承
篡弑之馀而以无道行之自以谓天下事皆可等闲做
反所以速其祸败使当时晋尚强尚有龃龉于其间楚
之祸败亦未必如此之速奈何晋日以柔懦不能与楚
争楚王之心到此故侈然志盈而意满唯其满得速所
以祸败也亦速
   郑子产作丘赋国人谤之(四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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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产作丘赋国人谤之是改三代井田之法如鲁作丘
甲一般子宽告之子产拒子宽之言甚峻推原子产为
政此一段事盖自有说郑小国也中立乎晋楚强国之
间前后数年从晋不从楚从楚则不从晋不过但供一
边贡赋而已则小国尚可支持到楚灵王方无道晋平
公衰弱又不能与之校郑以蕞尔之小国事两霸主朝
廷贡赋与平时所贡之物已添了一倍所以子产不得
已作丘赋当时其他诸侯亦莫不供两霸主贡赋何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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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诸侯皆能供而不至作丘赋何独郑不能供而作
丘赋须是推原子产所以作丘赋之意盖子产为政常
欲使郑国整齐有馀不使到阙乏地位所以不恤人之
谤已而作之大率子产为人必欲要就窄狭中却示其
宽裕衰弱中却示其强大子产之规模多是如此是以
有得力处有不得力处其他诸国则是到阙乏时逐旋
为之子产不肯教国中有困乏之患于是宁甘心受谤
而不顾所以多取于民其弊至于如此故子宽曰作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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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凉其弊犹贪作法于贪弊将若之何宽之言天下之
至言也大抵士君子要识微虑远有高见远识而能推
原存亡之所以然方谓之通达国体若不能如此只随
事上看必学有所未至也子宽见子产不从遂知国氏
先亡又知蔡及曹滕无礼而先亡又知郑无法而先卫
亡可谓能推原得数百年存亡兴衰之迹者其识甚远
其见甚明惜乎子产不能听也
   公如晋自郊劳至于赠贿无失礼(五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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鲁昭公如晋自郊劳至赠贿无失礼者女叔齐谓鲁侯
焉知礼夫自郊劳至赠贿皆无违何故谓之不知礼观
女叔齐之言谓是仪也非礼也礼与仪本非二事凡周
旋上下俯仰揖逊之际无非至理之所在到得后世析
而观之仪自仪礼自礼至有以仪为非礼女叔齐不特
辨鲁侯仪礼之分乃所以深警晋平公不知礼之本平
公之时六卿方强何异鲁三家有女叔齐叔向不能用
何异有子家羁不能用是鲁晋当时皆不知礼之本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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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从事虚文而不能于实事上理会此女叔齐所以深
警动他盖周之衰大抵皆徇末忘本从事于末而不知
本实寓于此也故林放问礼之本夫子曰大哉问是当
时皆不知其本惟林放独知而能问然夫子又曰礼云
礼云玉帛云乎哉乐云乐云钟鼓云乎哉当时皆从事
于钟鼓王帛之末而不知钟鼓玉帛者固有本末存焉
今须看得礼乐固不在于玉帛钟鼓而亦不在于玉帛
钟鼓之外使圣人有作虽不徒徇乎末而所以为本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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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岂在于钟鼓玉帛之外哉学者不可缘女叔齐之言
遂分仪与礼为两事使昭公果知郊劳赠贿之为礼而
能立礼之本则三家决不至于盛而鲁亦未至遽弱也
   郑人铸刑书叔向使诒子产书(六年/)
子产铸刑书叔向诒子产书曰昔先王议事以制不为
刑辟又曰民知争端矣将弃礼而徵于书锥刀之末将
尽争之乱狱滋丰货赂并行子产不从大抵古者象以
典刑示五刑之大法而已其条目轻重浅深生杀一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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付之以人未尝立为定法民之有罪者随其事而权其
轻重故不得乘吾隙以投其奸后世立法纤悉曲折尽
著于此便起人争心奸人得以执其法以取必于上所
以叔向言民知争端将弃礼而徵于书锥刀之末将尽
争之盖三代之治略示大纲才略示大纲刑便无定所
以人心常警动敬戒而不敢犯当子产未铸刑书民但
知有五刑而不知有五刑条目故民犹有敬戒之心及
刑书既铸民皆可以便已自营执上之法而取必于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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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人伪心尧舜立法之意都失了盖子产只要目前整
齐不为后计正缘他规模如此但要无一法之可议一
事之可指而不知流弊于后世亦是不曾讲学之过然
以作田赋铸刑书二者观之方其作田赋浑罕谏之曰
作法于凉其弊犹贪作法于贪弊将若何则不可以无
法其铸刑书也叔向谏之则以为不为刑辟大扺赋之
与刑二者之用正相反赋不可使之无定刑不可使之
有定盖赋自有中制不可多取一分多则大桀小桀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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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少一分少则大貉小貉岂可不定若刑则不可有定
盖先王议事以制不为刑辟临事制刑人当谨戒及纤
悉既著为法则小人执法为奸子产于二事正相反赋
不可不守法却变法刑不可定法却作刑书以此知天
下事治乱相去正如弈棋当去东处着却去西处着了
当去西处着却去东处着了以东为西以西为东则胜
负可知当时子产能以作田赋之心用之于铸刑书必
不使之有定法以铸刑书之心作田赋必不使之无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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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穿封戍为陈公曰城麇不谄(八年/)
   穿封戍囚郑皇颉公子围与之争之(襄二十六/年)
楚灵王在当时最号强暴无道然当时得以威行于中
国虽终于灭亡然飞扬强大尚至于十四年盖灵王虽
是无道其间亦有一二件好处且如使穿封戍为陈公
曰城麇之役不谄当灵王为王子时与穿封戍争囚
郑皇颉戍操戈欲逐王子围是仇雠之人今既即位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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惟不报其雠既灭陈又封之为陈公如此等事正如齐
桓公忘射钩之雠而用管仲晋文公忘斩袪之雠而用
寺人披异世一揆此皆与桓文暗合处若是他全是无
道时虽凶威恶焰足以凭陵诸侯如何过得十四年惟
其间有一二件与贤君暗合处故当时虽以无道行之
犹可支持十馀年大抵天下之道最不可须臾离如穿
封戍事故可取至于申无宇执人于王宫在灵王之虐
宜若必诛而无赦今乃宽假慰遣之盖十事中有一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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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暗合所以过得十四年故当时虽以凶威虐焰加于
天下而不至于亡者由此故也若专凶焰暴虐以无道
行之只如州吁数月便亡大抵暴不可恃若专以无道
必不能久历考篡弑之人粗能支持皆出于此后世之
君却谓天道难知而不知天道本不难知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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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左氏传说卷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