孝经(正文)--5 〈士章〉


5 〈士章〉 第 1a 页
** 5 《士章》

资于事父以事母
而爱同,
资于事父以事君
而敬同。
故母取其爱,
而君取其敬,
兼之者父也。

故以孝事君则忠,
以敬事长则顺。
忠顺不失,
以事其上,
然后能保其禄位,
而守其祭祀。
盖士之孝也。
《诗》云:
「夙兴夜寐,
无忝尔所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