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仪礼疏卷第三十一
唐朝散大夫行太学博士弘文馆学士臣贾 公彦 等撰
继父同居者 释曰继父本非骨肉故次在女子子之下案郊特牲云
夫死不嫁终身不改诗恭姜自誓不许再归此得有妇人将子嫁而有
继父者彼不嫁者自是贞女守志而有嫁者虽不如不嫁圣人许之故
齐衰三年章有继母此又有继父之文也 传曰至异居 释曰何以
期也者以本非骨肉故致问也传曰巳下并是引旧传为问荅自此至
齐衰期谓子家无大功之内亲继父家亦无大功之内亲继父以财货
为此子筑宫庙使此子四时祭祀不绝三者皆具即为同居子为之期
以继父恩深故也言妻不言母者巳适他族与己绝故言妻欲见与他
为妻不合祭己之父故也云异居则服齐衰三月必尝同居然后为异
居者此一节论异居继父言异者昔同今异谓上三者若阙一事则为
异居假令前三者仍是具后或继父有子即是继父有大功之内亲亦
为异居矣如此父死为之齐衰三月入下文齐衰三月章继父是也云
必尝同居然后为异居者欲见前时三者具为同居后三者一事阙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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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异居之意云未尝同居则不为异居谓子初与母往继父家时或继
父有大功内亲或己有大功内亲或继父不为己筑宫庙三者一事阙
虽同在继父家亦名不同居继父全不服之矣 注妻稚至服之 释
曰郑知妻稚谓年未满五十者案内则妾年五十闭房不复御何得更
嫁故未满五十也云子幼谓年十五巳下者案论语云可以托六尺之
孤郑亦云十五巳下知者见周礼乡大夫职云国中自七尺以及六十
野自六尺以及六十有五皆征之七尺谓年二十六尺谓年十五十五
则受征役何得随母则知子幼十五巳下言巳下则不通十五以其十
五受征明据十四至年一岁巳上也云大功之亲谓同财者下记云小
功以下为兄弟则小功巳下疏故得兄弟之称则大功之亲容同财共
活可知云为之筑宫庙于家门之外者以其中门外有己宗庙则知此
在大门外筑之也必在大门外筑之者神不歆非族故也若在门内于
鬼神为非族恐不歆之是以大门外为之随母嫁得有庙者非必正庙
但是鬼神所居曰庙若祭法云庶人祭于寝也神不歆非族大戴礼文
云夫不可二者据传云妻明据继父而言以其与继父为妻不可更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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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夫为妻而祭故云夫不可二也云此以恩服尔者并解为继父期与
三月云未尝同居则不服之者以其同居与异居有服明未尝同居不
服可知 为夫之君传曰至从服也 释曰此以从服故次继父下但
臣之妻皆禀命于君之夫人不从服小君者欲明夫人命亦由君来故
臣妻于夫人无服也不直言夫之君而言为者以夫之君而言为者以
夫之君从服轻故特言为夫之君也传曰何以期者问比例者怪人疏
而同亲者故发问云从服也以夫为君斩故妻从服期也 姑姊至姊
妹报 释曰此等亲出适巳降在大功虽矜之服期不绝于夫氏故次
义服之下女子子閒在上不言报者女子子出适大功反为父母自然
犹期不须言报故不言也姑对侄姊妹对兄弟出适反为侄与兄弟大
功侄与兄弟为之降至大功今还相为期故须言报也 传曰至主者
也 释曰云无主者谓其无祭主者无主有二谓丧主祭主传不言丧
主者丧有无后无无主者若当家无丧主或取五服之内亲又无五服
亲则取东西家若无则里尹主之今无主者谓无祭主也故可哀怜而
不降也 注无主至降之 释曰云人之所哀怜者谓行路之人见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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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夫复无子而不嫁犹生哀慜况侄与兄弟及父母故不忍降之也若
然除此之外馀人为之服者仍依出降之服而不复加以其馀人恩疏
故也不言嫁而云适人者若言适人即谓士也若言嫁之嫁之乃嫁于
大夫于本亲又以尊降不得言报故云适人不言嫁 为君之父母妻
长子祖父母 释曰此亦从服轻于夫之君及姑姊妹女子子无主故
次之言为者亦如为夫之君也 传曰至者服斩 释曰云父母长子
君服斩者欲见臣从君服期若然君之母当在齐衰与君父同在斩者
以母亦有三年之服故并言之云妻则小君也者欲见臣为小君期是
常非从服之例云父卒然后为祖后者服斩者传解经臣为君之祖父
母服期若君在则为君祖父母从服期 注此为至曾祖 释曰云此
为君矣而有父若祖之丧者谓始封之君也者若周礼典命三公八命
其卿六命大夫四命出封皆加一等是五等诸侯为始封之君非继体
容有祖父不为君而死君为之斩臣亦从服期也云若是继体则其父
若祖有癈疾不立者此祖与父合立为癈疾不立己当立是受国于曾
祖若然此二者自是不立今君立不关父祖又云父卒者父为君之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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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嗣位而早卒今君受国于曾祖者此解传之父卒耳郑意以父祖有
癈疾必以今君受国于曾祖不取受国于祖者若今君受国于祖祖薨
则群臣为之斩何得从服期故郑以新君受国于曾祖若然曾祖为君
薨群臣自当服斩若君之祖薨君为之服斩臣从服期也若然父卒者
父为君之孙宜嗣位而早卒则君之祖亦是癈疾或早死不立是以君
之父受国于祖复早卒今君乃受国于曾祖也赵商问己为诸侯父有
癈疾不任国政不任丧事而为其祖服制度之宜年月之断云何荅云
父卒为祖后者三年斩何疑赵商又问父卒为祖后者三年巳闻命矣
所问者父在为祖如何欲言三年则父在欲言期复无主斩杖之宜主
丧之制未知所定荅曰天子诸侯之丧皆斩衰无期彼志与此注相兼
乃具也 妾为女君 释曰妾事女君使与臣事君同故次之也以其
妻既与夫体敌妾不得体夫故名妾妾接也接事适妻故妾称适妻为
女君也 传曰至姑等 释曰传意谓妾或是妻之侄娣同事一人忽
为之重服故发问也荅曰妾之事女君与妇之事舅姑等者妇之事舅
姑亦期故云等但并后匹适倾覆之阶故抑之虽或侄娣使如子之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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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妇事舅姑同也 注女君至则嫌 释曰云女君于妾无服者诸经
传无女君服妾之文故云无服必无服者郑解其不服之意是以云报
之则重还报以期无尊卑降杀大重也云降之则嫌者若降之大功小
功则似舅姑为适妇庶妇之嫌故使女君为妾无服也 妇为舅姑
释曰文在此者既欲抑妾事女君使如事舅姑故妇事舅姑在下欲使
妾情先于妇故妇文在后也 传曰至从服也 释曰问之者本是路
人与子判合则为重服服夫之父母故问也云从服也者荅辞既得体
其子为亲故重服为其舅姑也 夫之昆弟之子 注男女皆是 释
曰檀弓云兄弟之子犹子也盖引而进之进同己子故二母为之亦如
己子服期也云男女皆是者据女在室与出嫁与二母相为服同期与
大功故子中兼男女但以义服情轻同妇事舅姑故次在下也 传曰
何以期也报之也 释曰报之者二母与子本是路人为配二父而有
母名为之服期故二母报子还服期若然上世叔之下不言报至此言
之者二父本是父之一体又引同已子不得言报至此本疏故言报也
公妾大夫之妾为其子 释曰二妾为其子应降而不降重出此文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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次之 传曰至遂也 释曰传嫌二妾承尊应降今不降故发问荅云
妾不得体君为其子得遂也者诸侯绝旁期为众子无服大夫降一等
为众子大功其妻体君皆从夫而降之至于二妾贱皆不得体君君不
厌妾故自为其子得伸遂为服期也 注此言至同也 释曰云唯为
长子三年更云其馀谓已所生第二巳下以尊降与妾子同诸侯夫人
无服大夫妻为之大功也 女子子为祖父母 释曰章首巳言为祖
父母兼男女彼女据成人之女此言女子子谓十五许嫁者亦以重出
其文故次在此也 传曰至祖也 释曰祖父母正期也巳嫁之女可
降旁亲祖父母正期故不降也故云不敢降其祖也 注经似至不降
释曰知经似在室者以其直云女子子无嫁文故云似在室云传似巳
嫁者以其言不敢则有敢者敢谓出嫁降旁亲是巳嫁之文此言不敢
是虽嫁而不敢降祖故云传似巳嫁也经传互言之欲见在室出嫁同
不降故郑云明虽有出道犹不降也云出道者女子子虽十五许嫁始
行纳采问名纳吉纳徵四礼即著笄为成人得降旁亲要至二十乃行
谓请期亲迎之礼以其笄而未出故云明虽有出道犹不降不直言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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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言道者实未出故云出道犹如郑注论语云虽不得禄亦得禄之道
是亦未得禄而云之道亦此类也 大夫之子至于室矣 释曰此言
大夫之子为此六大夫六命妇服期不降之事其中虽有子女重出其
文其馀并是应降而不降故次在女子为祖下但大夫尊降旁亲一等
此男女皆合降至大功为作大夫与己尊同故不降还服期若姑姊妹
女子子若出嫁大功适士又降至小功今嫁大夫虽降至大功为无祭
主哀怜之不忍降还服期也传云无主者命妇之无祭主者也者郑兼
言命妇欲见既为命妇不降又无祭主更不降服期之意也传云何以
言唯子不报也郑云子中兼男女传唯据女子子郑不从也云何以期
也父之所不降子亦不敢降也者欲见此经云大夫之子得行大夫礼
降与不降一与父同故传据父为大夫为本以子亦之也云大夫曷为
不降命妇也巳下欲见大夫是尊同大夫妻是妇人非尊同亦不降者
传解妻亦与夫同尊卑之意是以云夫尊于朝妻贵于室以其大夫以
上贵士以下贱此中无士与士妻故以贵言之也 注命者至夫爵也
释曰云命者加爵服之名者见公羊传云锡者何赐也命者何加我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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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又案觐礼诸公奉箧服加命书于其上以命侯氏是命者加爵服之
名也云自士至上公凡九等者不据爵皆据命而言故大宗伯云以九
仪之命正邦国之位壹命受爵再命受服三命受位四命受器五命赐
则六命赐官七命赐国八命作牧九命作伯伯则分陜上公者是九等
者也以其典命上公九命侯伯七命子男五命大国孤四命公侯伯卿
三命大夫再命士一命子男卿二命大夫一命士不命天子三公八命
其卿六命大夫四命上士三命中士二命下士一命此经虽无士郑揔
解天子诸侯命臣后夫人命妻之事故兼言士也云君命其夫者君中
揔天子诸侯云后夫人亦命其妻矣者案礼记云夫人不命于天子自
鲁昭公始也由昭公娶同姓不告天子天子亦不命明臣妻皆得后夫
人命也郑言此者经云命夫命妇不辨天子诸侯之臣则天子诸侯下
但是大夫大夫妻皆是命夫命妇也云此所为者凡六大夫六命妇者
六命夫谓世父一也叔父二也子三也昆四也弟五也昆弟之子六也
六命妇者世母一也叔母二也姑三也姊四也妹五也女子子六也云
无主者命妇之无祭主谓姑姊妹女子子也郑言此者经六命妇中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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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母叔母故郑辨之以其世母叔母无主有主皆为之期故知唯据此
四人而言也云其有祭主者如众人者自为大功矣云唯子不报男女
同不报尔者以其男女俱为父母三年父母唯为长子斩其馀降何得
言报故知子中兼男女是知传唯据女子子失之矣云大夫曷为不降
命妇者据大夫于姑姊妹女子子既以出降其适士者又以尊降在小
功也者此亦六命妇中有二母故郑辨之也云夫尊于朝巳下郑亦解
姑姊妹女子子之夫贵与已同之义若然案曲礼云四十强而仕五十
艾服官政为大夫何得大夫子又为大夫又何得为弟之子为大夫者
五十命为大夫自是常法大夫之子有德行茂盛者岂待五十乃命之
乎是以殇小功有大夫为其昆弟之长殇大夫既为兄弟殇明是幼为
大夫举此一隅不得以常法相难也 大夫至为士者 释曰祖与孙
为士卑故次在此也 注不敢至亲也 释曰大夫以尊降其旁亲虽
有差约不显著故于此更明之经云不降祖与适明于馀亲降可知大
夫降旁亲明矣 公妾至父母 释曰以出嫁为其父母亦重出其文
故次在此云公谓五等诸侯皆有八妾士谓一妻一妾中閒犹有孤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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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卿大夫妾不言之者举其极尊卑其中有妾为父母可知 传曰至
遂也 释曰传曰何以期也问者以公子为君厌为己母不在五服又
为己母党无服公妾既不得体君君不厌故妾为父母得伸遂而服期
也 注然则至明之 释曰郑欲破传义故据传云妾不得体君得为
其父母遂也然则女君体君者有以尊降其父母者与言与犹不正执
之辞也云春秋之义者案桓九年左传云纪季姜归于京师杜云季姜
桓王后也季字姜纪姓也书字者伸父母之尊是王后犹不得降父母
是子尊不加父母传何云妾不得体君乎岂可女君降其父母是以云
传似误矣言似亦是不正执故云似其实误也云礼妾从女君而服其
党服者杂记文也云是嫌不自服其父母故以明之者郑既以传为误
故自解之郑必不从传者一则以女君不可降父母二则经文兼有卿
大夫士何得专据公子以决父母乎是以传为误也 疏衰至受者
释曰此齐衰三月章以其义服日月又少故在不杖章下上皆言冠带
此及下传大功皆不言冠带者以其轻故略之至正大功言冠见其正
犹不言带缌麻又直言缌麻馀又略之若然礼记云齐衰居垩室者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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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故谯周亦云齐衰三月不居垩室 注无受至绳屦 释曰云无受
者服是服而除不以轻服受之者凡变除皆因葬练祥乃行但此服至
葬即除无变服之理故云服是服而除若大功巳上至葬后以轻服受
之若斩衰三升冠六升葬后受衰六升是更以轻服受之也云不著月
数者天子诸侯葬异月也者大夫士三月葬此章皆三月葬后除之故
以三月为主三月者法一时天气变可以除之但此经中有寄公为所
寓又有旧君旧君中兼天子诸侯又有庶人为国君郑云天子畿内之
民服天子亦如之也但天子七月葬诸侯五月葬为之齐衰者皆三月
藏其服至葬更服之葬后乃除是以不得言少以包多亦不得言多以
包少是以不著月数者天子诸侯葬异月故也云小记者彼记人见此
丧服齐衰三月与大功皆不言屦故解此二章同绳屦是以郑还引之
證此章著绳屦也 寄公为所寓 注寓亦至君服 释曰此章论义
服故以疏者为首故寄公在前言寓亦寄者诗式微云黎侯寓于卫寓
即寄其义同故云寓亦寄也作文之势不可重言寄公为所寄故云寓
也 传曰至同也 释曰传依上例执所不知称者何问比例者等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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诸侯各有国土而寄在他国故发问也失地之君也荅辞也失地君者
谓若礼记射义贡士不得其人数有让数有让黜爵削地削地尽君则
寄在他国诗式微黎侯寓于卫彼为狄人所迫逐寄在卫黎之臣子劝
以归是失地之君为卫侯服齐衰三月藏其服至葬更服葬讫乃除也
云言与民同也者以客在主国得主君之恩故报主君与民同则民亦
服之三月藏其服至葬又反服之既葬讫乃除也 注诸侯至除之
释曰上以释变除要待葬后诸侯五月葬而言三月故知三月藏服至
葬更服葬后乃除可知不于章首言之欲就三月之下解之故也 丈
夫至母妻 释曰此与大宗同宗亲如寄公为所寓故次在此言丈夫
妇人者谓同宗男子女子皆为大宗子并宗子母妻齐衰三月也 注
妇人至大宗也 释曰此经为宗子谓与大宗别高祖之人皆服三月
也案斩章女子子在室及女反在父室者又不杖章中归宗妇人为当
家小宗亲者期为大宗疏者三月也云宗子继别之后者案丧服小记
及大传云继别为大宗又云有五世则迁之宗小宗有四是也有百世
不迁之宗继别为大宗是也云所谓大宗也者即上文大宗者尊之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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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也 传曰至妻服也 释曰传以丈夫妇人与宗子服绝而越大功
小功与曾祖同怪其大重故问比例何以服齐衰三月云尊祖也至之
义也荅辞也祖谓别子为祖百世不迁之祖当祭之日同宗皆来陪位
及助祭故云尊祖也云尊祖故敬宗者是百世不迁之宗大宗者尊之
统故同宗敬之云敬宗者尊祖之义也者以宗子奉事别子之祖是尊
祖之义也宗子之母在则不为宗子之妻服也者谓宗子父巳卒宗子
主其祭王制云八十齐丧之事不与则母七十亦不与今宗子母在未
年七十母自与祭母死宗人为之服宗子母七十巳上则宗子妻得与
祭宗人乃为宗子妻服故云然也必为宗子母妻服者以宗子燕食族
人于堂其母妻亦燕食族人之妇于房皆序以昭穆故族人为之服也
为旧君君之母妻 释曰旧君旧蒙恩深以对于父今虽退归田野不
忘旧德故次在宗子之下也但为旧君有二一则致仕二则待放未去
此则致仕者也不云旧臣而云旧君者若云旧臣言谓旧君为之非丧
服体例故云旧君若斩章云父君者则臣子为之此不复言臣法如君
也 传曰至小君也 释曰云为旧君者孰谓也者此经上下臣为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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君有二故发问云孰谓也云仕焉而巳者也者荅辞也传意以下为旧
君是待放之臣以此为致仕之臣也云何以服齐衰三月者怪其旧服
斩衰今服三月也云言与民同也者以本义合且今义巳断故抑之使
与民同也云君之母妻则小君也者虽前后不得同时皆是小君故齐
衰三月恩深于人故也 注仕焉至于民 释曰云仕焉而巳者谓老
若有癈疾而致仕者也者此解仕焉而巳有仕巳老者曲礼云大夫七
十而致仕云有癈疾者谓未七十而有癈疾亦致仕是致仕之中有二
也云为小君服者恩深于民也者下文庶人为国君无小君是恩浅此
为小君是恩深于民也 庶人为国君 注不言至如之 释曰案论
语云民可使由之不可使知之注云民者冥也其见人道远案王制云
庶人在官者其禄以是为差也庶人谓府史胥徒经不言民而言庶人
庶人或有在官者据在官者而言之檀弓云君之丧诸达官之长杖谓
士大夫为君杖则庶人不为君杖斩则下同于民三月也云天子畿内
之民亦如之者以其畿外上公五百里侯四百里巳下其民皆服君三
月则畿内千里是专属天子故知为天子亦如诸侯之境内也 大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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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国君 注在外待放巳去者 释曰此大夫在外不言为本君服与
不服者案杂记云违诸侯之大夫不反服违大夫之诸侯不反服以其
尊卑不敌若然其君尊卑敌乃反服旧君服则此大夫巳去他国不言
服者是其君尊卑不敌不反服者也是以直言其妻长子为旧国君注
云在外待放巳去者知是待放巳去者对上下文而知以其上传以为
仕焉而巳下传云而犹未绝此传云长子言未去明身是巳去他国与
本国绝者故郑云待放巳去者也 传曰至未去也 释曰并服而问
者怪其重何者妻本从夫服君今夫巳绝妻不合服而服之长子本为
君斩者亦大夫之子得行大夫礼从父而服之今父巳绝于君亦当不
服矣而皆服衰三月故发问也 注妻虽至无服 释曰云妻虽从夫
而出古者大夫不外娶者郑欲解传云妻言与民同之意以古者不外
娶是当国娶妇妇是当国之女今身与妻俱出他国大夫虽绝而妻归
宗往来犹是本国之民其归者则期章云为昆弟之为父后者曰小宗
者是也云春秋者案春秋公羊传庄二十七年莒庆来逆叔姬传曰大
夫越竟逆妇非礼彼云妇此云女郑以义言之以其未至夫家故云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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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之者證古者大夫不外娶之事云君臣有合离之义者谓谏争从臣
是有义则合三谏不从是无义则离子既随父故去可以无服矣 继
父不同居者 注尝同居今不同 释曰此则期章云必尝同居然后
为异居者也但章皆有传维庶人为国君及此继父不传者以其庶人
巳于寄公与上下旧君释讫继父巳于期章释了是以皆不言也 曾
祖父母 释曰曾高本合小功加至齐衰故次继父之下此经直云曾
祖不言高祖案下缌麻章郑注云族祖父者亦高祖之孙则高祖有服
明矣是以此注亦兼曾高而说也若然此曾祖之内合有高祖可知不
言者见其同服故也 传曰至尊也 释曰云何以齐衰三月也者问
者怪其三月大轻齐衰又重故发问也云小功者兄弟之服也案下记
传云凡小功巳下为兄弟是以云小功者兄弟之服也云不敢以兄弟
之服服至尊也者传释服齐衰之意也 注正言至恩杀也 释曰云
正言小功者服之数尽于五者自斩至缌是也云则高祖宜缌麻曾祖
宜小功也据为父期而言故三年问云何以至期也曰至亲以期断是
何也曰天地则巳易矣四时则巳变矣其在天地之中莫不更始焉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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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象之也彼又云然则何以三年也曰加隆焉尔也焉使倍之故再期
也是本为父母加隆至三年故以父为本而上杀下杀也是故言为高
祖缌麻者谓为父期为祖宜大功曾祖宜小功高祖宜缌麻又云据祖
期是为父加隆三年为祖宜期曾祖宜大功高祖宜小功故郑云高祖
曾祖皆有小功之差此郑揔释传云小功者兄弟之服其中含有曾高
二祖而言之也又云则曾孙玄孙为之服同也者曾祖中既兼有高祖
是以云曾孙玄孙各为之齐衰三月也云重其衰麻尊尊也者既不以
兄弟之服服至尊故云重其衰麻谓以义服六升衰九升冠尊此尊者
也云减其日月恩杀也者谓减五月为三月者因曾高于己非一体恩
杀故也 大夫为宗子 释曰大夫尊降旁亲皆一等尊祖故敬宗是
以大夫虽尊不降宗子为之三月宗子既不降母妻不降可知 传曰
至其宗也 释曰以大夫于馀亲皆降独不降宗子故并服而问荅云
不敢降其宗也者于馀亲则降也 旧君 注大夫待放未去者 释
曰此旧君以重出故次在此也郑知此旧君是待放未去之大夫者郑
据传而言也案上下四经皆为旧君不言国庶人为国君言国其妻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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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为旧国君言国此旧君又不言国者据继在土地而为之服正如为旧
君止是不敢进同臣例故服之三月非为土地故不言国庶人本继土地
故言国也其妻长子本为继土地故言国此待放未去本为君埽其宗庙
为服不继土地故不言国也 传曰至绝也 释曰此为旧君服对前巳
去不服旧君此虽未去巳在境而为服故怪其重所以并服而问也又馀
皆不并人问直云何以齐衰唯此与寄公并人而问者所怪深重者并人
而言至如寄公本是体敌一朝重服故并言寄公此待放之臣巳在国境
可以不服而服之故并言大夫也 注以道至若民也 释曰云以道去
君谓三谏不从待放者此以道去君据三谏不从在境待放得环则还得
玦则去如此者谓之以道去君有罪放逐若晋放胥甲父于卫之等为非
道去君云未绝者言爵禄有列于朝出入有诏于国者下曲礼文爵禄有
列谓待放大夫旧位仍在出入有诏于国者谓兄弟宗族犹存吉凶之事
书信往来相告不绝引之者證大夫去君埽其宗庙诏使宗族祭祀为此
大夫虽去犹为旧君服若然君不使埽宗庙爵禄巳绝则是得玦而去则
亦不服矣云妻子自若民也者此郑还约上大夫在外其妻长子为旧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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君也上下旧君皆不言士者上仕焉者有士可知是以传亦不言大夫次
云大夫在外言大夫者以其士妻亦归宗与大夫同其大夫长子父在朝
长子得行大夫礼未去为君服斩若士之长子与众子同父去子虽未去即
无服矣与大夫长子异故特言大夫也此不言士者此主为待放未绝大夫
有此法士虽有三谏不从出国之时案曲礼踰竟素服乘髦马不蚤鬋不
御妇人三月而后即向他国无待放之法是出国即不服旧君矣是以此
旧君唯有大夫也若然不言公卿及孤者诗云三事大夫则三公亦号大
夫则大夫中揔兼之矣 曾祖父母为士者如众人 传曰至其祖也
释曰问者以大夫尊皆降旁亲今怪其服故发问经不言大夫传为大夫
解之者以其言曾祖为士者故知对大夫下为之服明知曾孙是大夫女
子子至未嫁 释曰此亦重出故次在男子曾孙下也但未嫁者同于前
为曾祖父母今并言者女子子有嫁逆降之理故因巳嫁并言未嫁 注
言嫁至所降释曰言嫁于大夫者明虽尊犹不降者以举尊以见卑欲
明适士者以不降可知也云成人谓年二十巳笄醴者也者以其云成人
明据二十巳笄以醴礼之若十五许嫁亦笄为成人亦得降与出嫁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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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郑据二十不许嫁者而言之案上章为祖父母本无降理不须言不
敢又女子子为祖父母传亦不敢言降其祖父母传不言不敢降其祖
者至此乃言者谓曾祖轻尚不降况祖父母重者不降可知是举轻以
见重也云此著不降明有所降者案大功章女子子嫁者未嫁者为世
叔父母如此类是有所降也馀者皆不次 大功至受者 释曰章次
此者以其本服齐衰斩为殇死降在大功故在正大功之上义齐衰之
下也不云月数者下文有缨绖无缨绖须言七月九月彼巳见月故于
此略之且此经与前不同前期章具文于前杖章下不杖章直言其异
者此殇大功章首为文略于正具文者欲见殇不成人故故前略后具
亦见相参取义云无受者以传云殇文不缛不以轻服受之 注大功
至沽之 释曰云大功布者其锻治之功粗沽之者斩粗皆不言布与
功以其哀痛极未可言布体与人功至此轻可以见之言大功者斩衰
章传云冠六升不加灰则此七升言锻治可以加灰矣但粗沽而巳若
然言大功者用功粗大故沽疏其言小者对大功是用功细小 子女
子子之长殇中殇 注殇者至殇也 释曰子女子子在章首者以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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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于子哀痛情深故在前云殇者男女未冠笄者案礼记丧服小记
云男子冠而不为殇女子笄而不为殇故知男女未冠笄而死可哀殇
者女子子许嫁不为殇者女子笄与男子冠同明许嫁笄虽未出亦为
成人不为殇可知兄弟之子亦同此而不别言者以其兄弟之子犹子
明同于子故不言且中殇或从上或从下是则殇有三等制服唯有二
等者欲使大功下殇有服故也若服亦三等则大功下殇无服故圣人
之意然也 传曰至不哭也 释曰云何以大功也问者以成人皆期
今乃大功故发问也云未成人也者荅辞以其未成人故降至大功云
何以无受也问者以其成人至葬后皆以轻服受之今丧未成人即无
受故发问也云丧成人者其文缛巳下荅辞遂因广解四等之殇年数
之别并哭与不哭具列其文但此殇次成人是以从长以及下与无服
之殇又三等殇皆以四年为差取法四时榖物变易故也又以八岁巳
上为有服七岁巳下为无服者案家语本命云男子八月生齿八岁龀
齿女子七月生齿七岁龀齿今传据男子而言故八岁巳上为有服之
殇也传必以三月造名始哭之者以其三月一时天气变有所识䀎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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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加怜故据名为限也云未名则不哭也者不止依以日易月而哭初
死亦当有哭而巳 注缛犹至庶也 释曰云其文数者谓变除之节
也者成人之丧既葬以轻服受之又变麻服葛缌麻者除之至小祥又
以轻服受之男子除于首妇人除于带是有变除之数也今于殇人丧
象物不成则无此变除之节数月满则除之又云不樛垂者不绞带之
垂者凡丧至小敛皆服未成服之麻麻绖麻带大功以上散带之垂者
至成服乃绞之小功巳下初而绞之今殇大功亦于小敛服麻散垂至
成服后亦散不绞以示未成人故与成人异亦无受之类故传云盖不
成也引杂记者證此殇大功有散带要至成服则与成人异也云以日
易月谓生一月者哭之一日也若至七岁岁有十二月则八十四日哭
之此既于子女子子下发传则唯据父母于子不关馀亲云殇而无服
哭之而巳者此郑揔解无服之殇以日易月哭之事也云昆弟之子女
子子亦如之者以其成人同是期与众子同今经传不言者以其亦犹子
故也云凡言子者可以兼男女者谓若期章云子又云昆弟之子是子
中兼男女也又云女子子者殊之以子关适庶关通也为子中通有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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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适若然成人为之斩衰三年今殇死与众子同者以其殇不成人与
榖物未熟故同入殇大功也故别言子见斯义也王肃马融以为日易
月者以哭之日易服之月殇之期亲则以旬有三日哭缌麻之亲者则
以三日为制若然哭缌麻三月丧与七岁同又此传承父母子之下而
哭缌麻孩子疏失之甚也 叔父至中殇 释曰自此尽大夫庶子为
适昆弟之长殇中殇皆是成人齐衰期长殇中殇殇降一等在功故于
此揔见之又皆尊卑为前后次第作文也云公为适子大夫为适子皆
是正统成人斩衰今为殇死不得著代故入大功特言适子者天子诸
侯于庶子则绝而无服大夫于庶子降一等故于此不言唯言适子也
若然二适在下者亦为重出其文故也 注公君至如之 释曰云公
君也者直言公恐是公士之公及三公与孤皆号公故训为君见是五
等之君故言诸侯言天子亦如之者以其天子与诸侯同绝宗故也
其长殇至缨绖 注绖有至无缨也 释曰绖之有缨所以固绖犹如
冠之有缨以固冠亦结于颐下也五服之正无七月之服唯此大功中
殇有之故礼记云九月七月之丧三时是也云绖有缨者为其重也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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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经云九月缨绖七月不缨绖故知绖有缨为其情重故也自大功巳
上绖有缨此郑广解五服有缨无缨之事但诸文唯有冠缨不见绖有
缨之文郑捡此经长殇有缨法则知成人大功巳上绖有缨明矣郑知
一条绳为之者见斩衰冠绳缨通屈一条绳屈之武垂下为故知此绖
之缨亦通屈一条属之绖垂下为缨可知小功巳下绖无缨也者亦以
此经中殇七月绖无缨明小功五月巳下绖无缨可知 大功至月者
注受犹承也 释曰此成人大功章轻于前殇章既略于此具言传
曰至十一升 注此受之至礼也 释曰云大功布九升小功布十一
升者此章有降有正有义降则衰七升冠十升正则衰八升冠亦十升
义则衰九升冠十一升十升者降小功十一升者正小功传以受服不
言降大功与正大功直言义大功之受者郑云此受之下正据受之下
发传者明受尽于此义服大功以其大功至葬唯有变麻服葛因故衰
无受服之法故传据义大功而言也云又受麻绖以葛绖者言受衰麻
俱受而传唯发衰不言受麻以葛故郑解之云又受麻以葛绖引閒传
者證经大功既葬其麻绖受以小功葛者以其大功既葬变麻为葛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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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去一大小与小功初死同即閒传云大功之葛小功之麻同一也故
引之为證耳云凡天子诸侯卿大夫既虞士卒哭而受服者以于斩章
释讫言此者欲见天子七月而葬诸侯五月而葬虞而受服若然经正
三月者以其天子诸侯绝旁期无此大功丧以此而言经言三月者主
于大夫士三月葬者若然大夫除死月数亦得为三月也云此虽有君
为姑姊妹女子子嫁于国君者非内丧也者彼国自以五月葬后服此
诸侯为之自以三月受服同于大夫士故云主于大夫士也 姑姊至
人者 释曰此等并是本期出降大功故次在此 传曰至出也 释
曰问之者以本期今大功故发问也 注出必至之者 释曰案檀弓
云姑姊妹之薄也盖有受我而厚之者也郑取以为说若然女子子出
降亦同受我而厚之皆是于彼厚夫自为之禫杖期故于此薄为之大
功 从父昆弟 注世父至如之 释曰昆弟亲为之期此从父昆弟
降一等故次姑姊妹之下云其姊妹在室亦如之者义当然也谓之从
父昆弟世叔父与祖为一体又与己父为一体缘亲以致服故云从也
降于亲兄第一等是其常故不传问 为人至昆弟 释曰在此者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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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小宗之后大宗欲使厚于大宗之亲故抑之在从父昆弟之下 传
曰至昆弟也 释曰案下记云为人后者于兄弟降一等者故大功也
若然于本宗馀亲皆降一等也 庶孙 注男女至妇人同 释曰卑
于昆弟故次之庶孙从父而服祖期故祖从子而服孙大功降一等亦
是其常故传亦不问也云男女皆是者女孙在室与男孙同其义然也
引殇小功者欲见彼殇既男女同證此成人同不异也
仪礼疏卷第三十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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