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憨山老人梦游集卷第五十二
侍者福善 门人通炯 日录
海幢法裔今照今光 收藏
*** 示曹溪宝林昂堂主
岭南自汉方通中国。始知有文物。六百馀年。至唐初
六祖起新州。得黄梅衣钵。传西来直指之道。是时始
知有佛法。开曹溪宝林道场。说法其中。自尔道荫寰
宇。天下禅宗。皆以此为资始。何其盛哉。六祖灭后。肉
身虽存。而道场渐衰。至宋业三百馀年。则丛林大坏
极矣。时有子超禅师。蹶起而大振之。由是重兴其道。
至若传灯所载者。自六祖后。不多见其人。故道法虽
播于十方。而留心于根本地者寡矣。道场无开化主
人。而僧徒习世俗之业。顿忘其本。固其所也。由宋迄
我明万历中。又将五百年。道场之坏。尤甚于宋。僧徒
不遑其居。而法窟皆栖狐兔矣。丙申岁。老人至岭外。
得礼祖庭。睹其不堪之状。大为痛心而去。又五年庚
子。诸护法皆以法道为心。亟欲老人往救其弊。至则
誓愿。舍此身命。志为六祖忠臣孝子也。一时更新。百
废具举。此仗佛祖护念之灵。非人力也。于时僧满千
众。有惧僧徒之不安者。数人而巳。求其忧祖道不振。
后学无眼。法幢之不固者。独昂而巳。至若知老人恢
复之志。誓死之心。亦唯子而巳。嗟乎。是知法门之得
人为难也如此。于时老人初入曹溪。选诸僧徒。可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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者教之。众中物色。亦唯子而巳。及老人住此。八年之
间。凡所经画。为山门久计者。众皆罔然。其所经心关
涉。钜细无遗者。亦唯子而巳。及狮虫破法。魔党竞作。
即前所称为道场者数人。亦皆在网罗。求出之不暇。
求其苦心保护丛林。忧祖道之崩裂。深知老人建立
之恩者。亦唯子一人而巳。当是时也。苟非子砥柱中
流。委曲调护。曹溪卒无今日矣。及老人舍之而去。禅
堂无主。几为狮虫所食。非子挺身撑拄其间。不唯道
场破坏。后学无依。即老人中兴一片苦心。竟付流水
矣。安望祖道之再振乎。是以老人别曹溪来。十年于
兹。子日夜苦思老人之复至。望法道之更新。念念含
悲。未尝一息忘之也。老人之南岳而子随至。既而老
人逸老匡山。子寻即远来。见其感恩之心益笃。忧道
日深。且冀老人之复至。或望至人之将来。其诚盖难
以言语形容者。即古之忠臣孝子。忧国忧家。烈女节
妇。誓死无二心者。不是过也。适来山中。老人留之巳
久。其哀哀之心。请益不一。老人因而示之曰。子之志
固嘉。而子之思亦过矣。子未闻大道之替。虽佛祖亦
难逃于时节因缘。因缘聚会。盖不由人力也。且道与
时运。相为升降。殆不可强。即其人亦不易得也。谛观
六祖入灭以来。今千年矣。其道遍天下。在在丛林。开
化一方不少。求其为祖庭而经理家法者。独宋子超
一人而巳。子超之后。又五百年。志为祖道。力整颓纲
者。独老人而巳。况在曹溪。有众千人之中。求其忧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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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知老人者。唯子而巳。是则法门之人。以此为怀者。
岂易见哉。今老人示子最胜法门。所谓求人不如求
已也。且当六祖未出世时。只一卖柴汉耳。因有夙植
灵根。功夫酝藉巳久。一旦闻经一语。顿悟自心。遂得
黄梅衣钵。岂不是今日宝林道场。乃六祖肩头柴担。
舂米腰石边来。故有如此广大光明。普天匝地。禅宗
一派。一言一句。皆从柴担腰石边流出。至今供养香
火。如生时无异。肉身坚固不坏。如现在说法无异。如
是福泽。亦从柴担腰石边来。此岂有心要求人而后
得也。子既有志。上忧祖道。何必求人应之。彼既丈夫。
我亦尔。且六祖悟的一段般若光明。人人有分。不欠
丝毫。如今只当忧自心之不悟。不必忧道场之不兴。
若能了悟自心。则能搅长河为酥酪。变大地作黄金。
拈一茎草。作丈六金身。以丈六金身。当一茎草。自然
具大神通。随心转变。任意施为。无可不可。如是。在我
全具。又何苦思痴痴。望他人来作我家活计耶。古人
要悟自心。在六祖巳前。都是当下一言便悟。更无做
工夫之说。六祖得黄梅衣钵。大庾岭头。开示慧明道
人一则公案。后来便是做工夫。参禅的样子也。从今
向去。教汝直将从前忧长忧短。望人的心。一齐抛却。
但当自已放下身心。拌了一条性命。单单一念。只求
悟明自心。将慧明一则公案。横在胸中。重下疑情。昼
夜六时。行住坐卧。迎宾待客。应事接物。茶里饭里。拈
匙举箸。一切不教放过。疑来疑去。定要见自已本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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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目。或提念佛话头。要见者念佛的。毕竟是什么人。
如此疑到似银山铁壁。疑不得处。忽然命根断绝。疑
团迸破。自已本来面目。当下现前。是时方知念佛的
人。如十字街头。见亲爷一般。更不必问人。古人云。善
造道者。千日之功。亦有十年五年。或二三十年。或尽
生不悟。发愿再出头来。又或有二生三生。乃至十生
多生。不昧本愿者。生死时长。常寂光中。了无去来之
相。且子年力尚强。果能决志。从前日做起。即十年二
十年能悟。今生尚遂我本愿。即今不悟。赖有此参究
功夫。般若种子。就是再出头来。犹是现成活计。纵远
不过四五十年。打个筋斗。如在目前。那时整顿自家
家事。有何难哉。舍此不忧。更忧别事。都是枉费心思。
妄想无益。不唯无益。且增无边生死苦海。是岂不为
大愚痴者哉。老人此说。如棒打石人头。如此做工夫。
则是老人时时在汝眉目间。放光动地也。
*** 示曹溪旦过寮融堂主
天下丛林。为十方衲子行脚者之传舍。以万里云游。
跋涉登山。冲风冒雨。蹑雪履冰。饥寒困苦。吊影长涂。
而莫知所止。故望一丛林。以求一夕之安。如穷子之
望父母庐舍也。万一到处。主者。不得其人。漠然而不
加意。使饥者不得食。渴者不得饮。劳者不得息。病者
不得安。则其悽楚苦恼之怀。又将何以控告耶。从古
接待十方。丛林之设。深有见于此也。诸方四路。各有
退步。或有邻峰里市。容可不得其所。而更之他。至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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岭南曹溪道场。六祖肉身现在。海内衲子。所必往而
礼觐者。所至必数千里外。单单度岭。特为此事。况冒
烟瘴之乡。出九死一生之地。茧足而至。此中可无接
待之设乎。老人未到曹溪之日。闻衲子至者。无安居
息肩之所。求其一饮一食。而不可得。率皆旋行托钵。
僧房皆闭门而不纳。即得米升合。又无炊鬻。皆拾薪
就涧。或得一食而行。老人忧之。乃逐屠沽之肆。辟为
接待十方禅堂。别立斋厨。以便其食。所需皆取给于
内堂。必使周足。听其饥者食。渴者饮。劳者息。病者调
理。污者浣濯。任其久近。随其去来。是以业海而为乐
土矣。但求一主者不易得。且有即此而造地狱者。比
比也。或有狮虫集此。以作魔挠。力不能制者。多未安
也。顷昂公来云。近得融公为旦过堂主。事事如宜。足
副建立之心。居三年如一日也。老人闻而喜曰。此老
人愿力所至也。常思菩萨修行。以慰安众生为本。当
思一切众生。老者如父。少者为兄弟。一以孝顺心而
敬事之。况在法门。有同体之谊。又非其他可比。苟能
以孝顺心而敬事之。是则以佛心为心也。梵网戒经。
乃佛之心地法门也。首称孝名为戒。所谓孝顺三宝。
孝顺师僧。孝顺至道之法。若能受此戒。即入诸佛位。
是即以孝顺为戒之本。戒为成佛之本。能行此行。即
是作佛之基。不用别求佛法矣。华严经云。菩萨布施
众生。头目身肉手足。有来乞者。随与而去。且自庆曰。
彼来乞者。皆我善知识。为我不请之友。能成就为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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量功德。令我坚固菩提愿力。由是观之。则今十方来
者。皆我不请之友。融公若能以孝顺心。恭敬供养。以
满金刚戒品。为成佛种子。即此一行。全摄众行。又何
舍此而别有玄妙佛法哉。融公能谛信老人。从此深
心以尽身命。供养十方。坚志不退。即是菩萨以头目
手足。而施众生。等无有异。求佛妙道。又何加于此。其
或未然。更将六祖本来无物一语。横在胸中。久之。一
旦识得自已本来面目。是时则将六祖鼻孔。一串穿
却。乃见拈一茎草。即是巳建梵刹。唯恐十方云水之
不早至。又何疲厌之有哉。嗟余老矣。愧不能再为六
祖作奴郎。公能体此。即是代老人常转如是法轮也。
*** 示曹溪沙弥达一
老人逸老匡山。宝林堂主昂公。𢹂沙弥达一。远来参
谒。老人因示之曰。汝等当思何修何福。生在边地。得
为六祖儿孙。朝夕亲近祖师肉身。如现身说法无异。
何其至愚。如生盲人。不知日光所照已也。汝又何缘。
何幸得老人至。以金篦刮翳。开其盲瞑。始见天日。犹
然不知日光之照也。汝等当思六祖未至黄梅。但新
州一卖柴汉耳。一闻诵金刚经。应无所住一语。顿断
历劫生死根株。此岂由教习而然耶。良以佛性种子。
人人具足。未遇缘开发。如种在地。未得雨露之滋耳。
老人一向直示汝等。种种方便。皆得雨之功。但汝等
烦恼根深。难生智种灵苗。今远来请益。犹是昔润之
功也。从今要智种发生。则将六祖所悟无住一语。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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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参求。忽然心地发明。是时不但了却历劫生死。即
六祖鼻孔。尽在你诸人手里。把住放行。只由自已。如
此便如亲侍六祖说法时无异。岂待更要老人打葛
藤。费婆心也。老人虽不在曹溪。汝只将当家一则公
案。说与同参诸沙弥等。人人都要如此做工夫。不可
一念放舍。如此即是老人常住此山。时时为汝诸人
说法也。此事不是儿戏。直要一片死心。下毒手拚命
根做将去。若是朝三暮四。一寒十暴。不但智种不生。
抑恐作焦芽败种也。如是。不唯辜负老人。实辜负自
已。切不可空过时光。恐大限到来。一失人身。万劫难
复。汝当深思自勉。勿忽。
*** 示曹溪沙弥方觉
达摩西来。单传直指之道。衣钵六传至曹溪。正法眼
藏。流布震旦。今千馀年。皆云曹溪一脉。如孔门之洙
泗。盖所系法门非轻也。予昔居东海时。每慨禅门寥
落。必源头壅阏。尝与达观大师。议欲往𤀹之。期于匡
庐。未几予弘法罹难。达师以予不果行。遂先独往。至
其山。见其僧皆田舍郎也。止于檐下。信宿而归。未几。
余即以弘法罹难。 恩遣岭外。时则以为佛祖神力
所摄也。师候予于江上。谓予曰。某先探曹溪矣。即六
祖复生。不能再振也。予曰。顾愿力何如耳。及予度岭。
居五年庚子。当事者以曹溪护法为心。力致予往。予
至则始于祖庭。及诸三门。百废齐举。其僧无论大小。
即诸沙弥。率皆樵儿牧竖。别修禅堂。设为清规。令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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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从本业。如是者百馀人。惜乎般若之缘不深。老人
切示以佛法大义。领荷者希。第在威仪之间耳。老人
苦心八年。寺僧阐提作难。老人竟谢去之南岳。诸沙
弥。如失乳儿。相继而随者不绝。如觉侍者。先候于南
岳。今候于匡山。乃拈香请益。老人哀而谓之曰。汝等
生边地。不闻三宝名。盖一难也。幸遇老人。为开导。又
何幸也。虽受化有缘。而卒不能深入佛法。是未种般
若之缘耳。汝等念我不忘。则信根既具。而佛法终有
时而入。所谓欲识佛性义。当观时节因缘。汝今既知
舍离俗缠。脱然方外。此为入道正因。且又亲近知识。
知其所难。则不当以妄想狂心。当面错过。乃是知所
重也。若离俗缘。自以为无拘束。纵浪身心。徒事虚华。
耽玩山水。徒费草鞋钱。竟有何益。岂不为重增业苦
耶。汝今果能拌舍身命。志求大法。为生死大事。参究
向上。趁色力强健。三二十年。直欲发明自性不悟不
止。如此立行。乃是出家正行。方不负老人开导之恩。
亦不负千生万劫。遇善知识之缘。亦不负出家。亲近
六祖肉身。如生前无异。仍须发愿。愿弘祖道。以救道
场。以存法门之标准。如此操心立志。乃是曹溪的骨
儿孙。若更悠悠度日。执愚自是。以朝名山。礼祖庭。随
喜道场。此是粥饭庸流。最下品人之行径。饶汝行尽
名山。依然俗骨凡胎。毫无进益。岂不辜负自已。百千
万劫之大因缘耶。汝谛思惟。慎无自误。
** 题门人超逸书华严经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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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盖余壬寅孟冬。在宝陀山。题门人超逸。为弟子实
性补书华严经后。述其发心始末因缘也。余自蒙
恩度岭。说法五羊。教化数年。缁衣中笃信归依者。唯
菩提树下数人而巳。数人中唯逸公与实性二人。同
志同行。同发大心。书大法性。不及半。遂蚤夭。独逸竟
其业。噫。唯此不独发心之难。即巳发心。而能有缘。遂
其志愿者。尤更难也。故我世尊于法会中。历言信法
之难。如云假使劫烧。担负乾草。入中不烧。是不为难。
我灭度后。若持此经。为一人说。是则为难。由是观之。
又不独为信法之难。而持法之难。更有难于万万者
矣。顾此南粤居海徼。其俗与中国远。佛法始自达摩
航海。昔憩五羊。而跋陀大师。持楞伽来。先开戒坛于
法性寺。既而智药大师。植菩提树于坛侧。为六祖大
师前茅。几百年而跋剌三藏。持楞严经至。宰相房公。
为笔授时。则卢公起于樵斧间。佛法亦自唐始盛。其
根发于新州。畅于法性。𤀹于曹溪。散于海内。是知文
化由中国渐被岭表。而禅道实自岭表达于中国。此
所以相须为用。为度世之津梁耳。予度岭巳十有二
年。悯祖道之荒秽。振曹溪之家风。以罪朽之身。以当
百折之锋。可幸无恙者。六年于兹。赖佛祖之宠灵。诸
凡有序。草创法道之初。时在法会亲炙于余者。独超
逸通炯二人而巳。此足见教化之难。而得人诚难之
难也。逸自礼余。余往雷阳。走瘴乡。理曹溪。往来奔走
无宁日。逸乃谨谨奉教。闭门却埽。书华严大经。以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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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课。且以馀力。求六祖戒坛故址。收赎而重新之。暇
则率诸同志。结放生会。每月有常期。渐达海滨。遵为
法式。实余唱之。而逸辈能衍之也。今余苟完祖庭。冀
休老以了馀生。逸又从余以遨游尽生平。唯是不独
发心之始难。而更成终之难也。然古所难而公独易。
此非多世善根。于般若缘厚者。何易至此哉。回视实
性一息不来。便成永劫。即今求其见闻随喜。现前种
种殊胜之缘。岂可复得。是则发心同而夙愿异。故生
死殊途。幽冥永隔。吾徒有志于生死大事者。于此足
以观感矣。以逸与性。同时请益书此经。其赞法之辞。
具于前部之首。今于逸所书。不得赘谭。独申发心毕
竟始终之难如此。
** 题实性禅人书华严经后
我世尊毗卢遮那如来。初成正觉。于菩提场。演大华
严。名曰普照法界修多罗。说一切诸佛所證众生自
性法门。故曰奇哉奇哉。一切众生。具有如来智慧德
相。但以妄想颠倒执著。而不證得。若离妄想颠倒。则
一切智。无师智。自然现前。又曰。吾今于一切众生身
中。成等正觉。转大法轮。是以此经所诠。纯以一味平
等大智。圆照法界为体。以一切圣凡依正。有情无情。
悉皆同等。一切众生所作业行。不出诸佛自性法身。
一切妄想无明。贪瞋痴爱。皆即诸佛所證真如实智。
一切山河大地。鳞甲羽毛蠢动蜎飞。皆即毗卢遮那
普现色身。是知吾人日用。折旋俯仰。欬唾掉臂。乃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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饮食起居。皆即普贤妙行。不出毗卢遮那如来海印
三昧也。何况修习正行。而作白业者乎。第吾人日用
而不知耳。悲夫人者。迷此本有智慧。无明业流。沈沦
生死。往来六道。备受诸苦。不知其几百千亿。恒河沙
数世界。微尘劫矣。曾不自知返省。故我大师。以平等
大悲。舍自性法乐。出现世间。挺身三界。而开导之。深
入火宅。如长者之救诸子也。然父之于子。其心不止
苟免灾患而巳。实望全付家业。此本怀也。故先最初。
即说此经。顿示平等法界。直指众生自性法身。令其
顿得无量法乐。故曰。譬若一微尘中。具含大千经卷。
书写三千大千世界中事。有一智人。明见于中。遂剖
破微尘。出此经卷。拈示众生。转为利益。且一微尘者。
众生妄想之心也。大千经卷者。乃众生自性功德也。
明眼智人。乃诸佛菩萨大悲主也。剖微尘者。乃破诸
人妄想颠倒也。剖微尘之方。即诸佛所说一切经法
也。然法有顿渐。其馀诸经。皆渐剖之。此华严经。乃顿
剖之方。示诸佛所證广大佛法宝藏。欲令众生一眼
便见。一念顿得无量受用也。由是观之。则吾佛之恩
德与众生者。岂浅鲜哉。嗟乎。自有佛法以来。此经流
布寰区。见闻不少。求其能知诸佛恩德者。几何人哉。
吾佛灭度之后。从上诸祖传佛心印。直指众生佛性
者。皆我慈父克家之子也。唯我菩提达摩大师。特为
此事。航海而来此土。少林面壁。冷坐九年。被人毒害
数四。唯得二祖一人。即便抽身西去。六传至我大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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禅师。起于樵斧之中。一闻经语。便走黄梅。负舂腰石。
竟得衣钵南来。然被恶人加害不一。避难于猎人队
中。十有七年。后际因缘时至。聊借风幡一语。震动人
天。始得剃发披衣于法性菩提树下。说法于曹溪源
头。千七百员知识。从此一派流出。惟此广大功德。皆
从我大师忍苦一念中来。岂非法王忠臣。如来慈父
真子者乎。至今授戒之坛基尚在。埋发之道树犹存。
凡在覆荫之下。靡不安然于盖载之间。食大师之食。
衣大师之衣。求其知大师之恩。思大师之苦者。无一
人矣。悲夫。是可谓日用而不知也。余忝在大师末法
弟子列。弘法罹难。放遣雷阳。丙申度岭过曹溪。瞻谒
大师。道骨俨然如生。慨其法道寥落。风俗隳颓。泣数
行下者久之。乃之戍所。是秋归会城之青门垒壁间。
明年春。饥疠之死。白骨蔽野。收而之者万计。乃为
津济道场。延诸僧众。越明年戊戌。荷戈之暇。乃引树
下弟子数辈。为说无常苦空之法。既而注楞伽宝经
成。为其开示。又往树下。为诸沙弥说四十二章经。则
听者日益众矣。弟子超逸实性。执香作礼而白余。愿
手书华严经一部。以作苦海津梁。予为欢喜赞叹。二
弟子即闭户焚香。始于万历庚子。执笔首事。越明年
辛丑。实性奄忽而逝。所书经止二十七卷。其祖超珍。
复命实性之师明沾。究竟卒业。满此胜缘。呜呼。悲夫。
众生流浪苦趣。往来六道者。如尘沙劫波。于中能遇
佛法。能发信心者。政若大海一眼之龟。值浮木孔。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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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得哉。今实性生此末法。仗此胜因。不动步而游华
藏之天。一投笔即睹刹尘海会。觐毗卢于当下。圆行
海于多劫。即巳生非虚生。死非浪死矣。何况乘此津
梁。而游不死不生之乡者乎。壬寅孟冬。余将有雷阳
之行。超珍持性所书经至。乞子一言以纪其事。余冀
后之见闻者。因之而发信心。但能一念回光。即出旷
劫生死。是则实性。又以一毛端头。出生广长舌相。而
说众生自性法门。不减毗卢遮那坐菩提树。即此便
是法身常住也。
** 题曹溪诸沙弥书华严经后
大哉法界之经也。惟我本尊卢舍那佛。初成正觉。坐
阿兰若法菩提场。金刚心地。入海印三昧。称性所演
圆融无碍。广大威德。自在法门。七处九会。不起而升
圆满十身。星罗法界。尘刹众生。依正齐说。炽然无间。
不可思议之法也。曹溪六祖大师。秉单传心印。西来
衣钵。留镇此山。是即法菩提场金刚地也。肉身现在。
是即舍那法身常住也。钟鼓音声。朝夕无间。是即刹
尘炽然说法也。嗟乎。其徒在座。如盲如聋。是为觌面
错过久矣。予往蒙 圣慈。以万里调伏。恩大难酬。因
誓舍此身。重整道场。为图报地。诸弟子辈。全不知有
此事。无异聋瞽。予因选诸童蒙沙弥。教以习字。书写
华严尊经。意将仗此大法因缘。以作金刚种子。果不
数年间。发心书者。可期十人。堂主昂公。乃昔所延教
师也。持来匡山。予见而叹曰。此即剖一微尘所出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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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也。观其点画。皆从金刚心中流出。况有最小沙弥。
愿剌血而书之者。斯即吾佛所说。无师智。自然智。现
在前矣。予感激含涕。惜予不能为诸沙弥作究竟导
师耳。虽然。惟此即予心血所洒。若自兹以往。见闻随
喜。发心兴起。缘缘无尽。至未来际。将令曹溪弟子。人
人入此法门。即尘说。刹说。众生说。炽然常转此法也。
斯即舍那现在说法。六祖常住此间。即予死不朽矣。
欣跃何如。敬书始起因缘。以示来者。为发心地。又为
老人广长舌也。
** 题曹溪沙弥血书普贤行愿品
予往住曹溪。中兴祖道。作养诸沙弥冀不坠西来之
业。不十年间。似有改观。众中沙弥某。发心剌血书写
普贤行愿品。以为终身诵持。老人喟然而叹曰。沙弥
识法者也。乃能剌血书写此经。行此难行之大事。盖
法界缘起。不分迷悟。不属圣凡。但有弘为。皆归真际。
所谓山河大地。共转根本法轮。鳞甲羽毛。普现色身
三昧。况此身血。从法界流滴入此经。岂不称真法性
者乎。沙弥苟以如是书写。如是持诵。尽命不懈。则心
心不出普贤行海。步步不离华藏道场。但当谛信不
疑。此外别无佛法。如是。则老人如法界而称叹。亦未
能尽功德之量。如其自昧本心。动与法违。纵亲见愿
王。犹然重增业识耳。
** 常住清规
大师入山自二十八年九月二十日到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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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月初七日始。至初九日止。三日在殿精选合寺大
小僧行讽经读书。初九日设立法华堂。卯时鸣钟三
通。齐赴 佛殿。摆设不许延迟。仍要褊衫整齐。各带
法华经一部。少则二人共之。俱在一时完备。不许违
误。十三日设立义学三处。
* 东廊馆十月十三日午时开
* 西廊馆十月十三日寅时开
* 延寿馆十月十三日巳时开
** 曹溪宝林禅堂十方常住清规
惟我六祖大师。说法曹溪。天下衲子归之。祖设安居。
以容广众。此禅堂之设。最初之始也。至百丈大师。立
律条以约多人。此清规创初。所由立也。自此凡天下
丛林。皆有禅堂。以行清规。名为十方常住。虽千万指。
如一人之身。头目手足之相须耳。惟曹溪禅堂。自
六祖之后。今千年矣。久而遂废。凡本寺僧徒。分烟散
火。居止不一。而清规不行。即十方衲子。礼 祖而至
者。茫然无归。虽有祖庭之设。无复清修之业。甚至不
异编氓。岂禅源根本之地焉。老人蒙 圣恩度岭。承
当道护法盛心。不忍 祖庭之零落。命寺僧延予。以
整理之。予至则苦心一志。以中兴 祖道为心。除修
殿宇乃清宝林旧址。僧房填塞。遂捐资别买空地。移
僧房七所。辟成一区。复立内禅堂一座。以安常住僧
众。立外堂一座。接纳十方往来。除常住香灯外。别捐
已资。赎紫笋庄田。山园地土。以为供赡。名为十方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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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安居既就。四事既周。恐居是堂者。不能律身进道。
及堂中主者。不谙古德清规。事有差舛。言行乖违。有
坏法门。不唯有辜创立之心。实负龙天护法之意。凡
日用事宜。略设条例如左。宾主各宜遵守。以图永久
光扬祖道。庶使法门不坠。道业可成。老人仰续 六
祖如线之脉。亦稍摅其本愿矣。凡我弟子。务宜守之。
慎勿轻忽。
* 佛说常住有二种。一常住常住。即今之寺。立住持以主之。称曰长老。为一寺领袖。一十方常住。即今之禅堂。立堂主以主之。为十方领袖。故居是堂者。无论内外。皆称十方。以发心修行。志超方外。非世俗比也。其清规礼法。如住持例。但住持与众僧。有上下之分。若主禅堂法食均等者。则有师资之分。称曰堂头。如今之少林。若但掌禅堂事务。称曰堂主。与众有宾主之分。即今之诸方。凡在堂之僧。日用助道。四事因缘。皆实赖之。丛林一切大小事务。皆仗荷之。众皆拱手而巳。非细事也。是须递相恭敬。内外和合。以道为怀。勿妄生议论。以求过端。所处礼法清规。自有定例。务安分守成。勿妄增减。
* 禅堂之设不轻。堂主之任甚重。以十方眼目。指瞩一人。直须言行端洁。以副众望。故居是任者。务秉慈悲心。广大心。软和心。忍辱心。谦下心。以菩萨修行心。如桥梁。如大地。方堪荷负众生。乃称妙行。故凡日用饮食。与众同甘苦。不得私自偏众。滴水茎菜。以众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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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堂中岁计。即常住租课。每年不足三分之一。所欠甚多。并无实法。但凭大众修行。以感龙天外护。俱在堂主一肩募化。万一不足。大众只宜同甘淡薄。不得过求丰美。妄贷债负。以累常住。
* 作务行人。苦心劳力。终岁辛勤。冬夏二季。必须量给单布。以助道心。但常住岁计不足。实难定规。是在堂主多方设处。否则不能以安行人。其堂中在单僧众。理宜均等。但力所不及。势难措办。贷则返累常住。难以持久。若就八月会中。缘难一定。抑恐预有借办。当即填还。今照所有施利。先除还所负。馀则斟酌多寡。量散堂中。以助道缘。难为定例。若更有馀者。存贮以实常住。不致空虚。庶可持久。傥有施主专意布施。随所发心。不属常例。
* 堂中岁计。全在八月会中。施主齐集。所有斋僧布施。米则入库。其有银两。当立匮一具。簿一扇。书记请公正一人同掌。其有折米银两。即当据实眼同登簿。不得移作本色乾没。其办斋银两。亦登入簿储积。日逐当众支用。书记别登支销簿。以备稽查。堂主不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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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堂中坐单僧众。俱系作养。本寺僧徒。离居不远。切近亲朋。但恐熟处难忘。不得时常托故回房。纵意妄为饮酒博奕。游荡嬉戏。或酣醉到堂。触秽神明。轻欺礼法。犯者堂主白板首。重者不共住。轻者当众罚跪香一炷。忏悔改过。若不遵者。亦不共住。
* 在堂僧众。皆老人作养。以光 祖道。唯以修行为心。各宜谨守戒法。调练三业。制伏过非。勿使造业。不得聚首妄生议论。蛊惑正人。以启事端。或勾引匪人。破坏常住。盗取什物。违者与犯者同坐。
* 堂中一切事务。及岁计周支。俱在堂主一力担荷。以一人而肩众事。诚难一一恰好。倘有差失。大众亦当体亮。念其劳苦。不得求全责备。妄指过端。以生别议。若果有过差。当会同板首。就方丈中茶话。款叙谏正。不得遽发粗言。以伤道体。
* 凡十方远到衲子。俱在外堂旦过寮安歇。必须入堂问讯。板首即当领众回礼叙谢。知宾款茶。不得坐慢。取罪十方。若是知识法师。及高贤衲子。即白堂主。当延入内堂寝室安居。或经冬夏。务尽心恭敬供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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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禅堂事务至简。租课只就板首催取。或堂主亲徵故执事不必多立。但知客一人。必不可少。以应答往来宾客。接待十方衲子。此职务在得人。如缺其人。即以堂中直日僧代管。客至必须款留待茶。若施主专至者。必白堂主礼待。勿退信心。若十方衲子。亦须辨白贤愚。勿轻去留。
* 丛林公务。有事不分内外。一例普请。此天下古今之通规也。今本山道粮则施主亲斋。庄租则佃民自送。打柴则行人入山。此外无多劳役。唯有溪边运柴。园中料理蔬菜而巳。如遇普请堂中。止留直日一人看堂。其馀齐赴。不得躲避。违者罚跪香一炷。
* 天下丛林。无论内外。法属同体。而在堂者。赖行人以助道业。行人施力用以资修行。其实劳者居多。非道心坚固者。不能久甘苦行。大段非世俗役使者比也。凡系常住公务。而禅堂板首。领众指点作为。一一皆听。不许抗违。若各人私事。非系熟情。不得私自驱用。即有务下行人丛杂。或致喧争。及过费食物。或偏众饮食。犯种种过者。先有典座。听其约束。如不和合。听堂主处分。照清规例。去留任理。堂中傥见有过者。亦当白堂主治之。不许径自粗言辱詈。以致诤论。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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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安务下行人。专在堂主检点。安留堂中。不得私情。强留亲友。恐有不法。破坏常住。以累举者。事发有犯连坐。
* 在堂皆系作养本寺僧徒。今见丛林有绪。规模可观。或有本寺后进之徒。素无德行。不服受业师长教训。希图安閒快意。假以入堂为名者。决不许入。或巳入堂。不守清规戒律。任情狂为。不随众礼诵。专一养懒。或不时在外。仍行饮酒茹荤。全无惭愧。只托虚名。不务实行。搅群乱众者。堂中板首悦众。请堂主同白住持。头首。即遣出堂。不许久留。以伤众德。如不遵者。住持当以法治。慎勿徇情。养成后害。
* 天下丛林。自有百丈清规。永为成法。伹本山禅堂。名虽十方。非诸方比也。以老人入山之初。切念 祖道衰微。僧失本业。老人志在中兴。以人材为本。故始捐束修。以教习沙弥。及披剃则建禅堂以教修行。捐衣资以置供赡。种种苦心作养。无非上为 六祖。以续道脉。下接十方。以光丛林。今奈老人薄德。不能以满本愿。中道弃置而去。则立十方堂主。以代老人之劳。但一应所用。欠缺尚多。堂主纵体老人之心愿。亦无老人之道力。恐有缺漏。不能周至。本寺头首执事。耆旧大众。各宜体亮。当念 祖庭。无禅堂。不足称道场。无堂主。不能接十方。保多众。若属本寺。未免徇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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右上条件甚多。不能备悉。即此所列事宜。虽非古规。
乃切救时弊。就此宝林道场。苟能一一遵而行之。则
祖道之兴。在此举矣。幸勿视为寻常。轻而忽之。有负
建立之心也。凡在堂者。各宜勉之。
万历四十一年。十一月。十二日。中兴曹溪宝林禅堂。
憨山老人。德清。书于十方常住。
* 憨大师曹溪中兴录序
岁庚子。余备兵南韶。念曹溪末法之湮。而佛界之几
为廛阓也。悉逐诸屠酤亡赖。及所畜雏豚雁鹜之属。
戒僧徒永断酒肉。即客至啜茗。或饭蔬食。庶几称清
净道场。以无为肉身菩萨。慁造累劫。阿鼻恶业。诸僧
徒始而懔懔。既乃赞叹踊跃。若出汤火。而沃以清泠。
语具余粤游草中。是时憨山大师。方演法五羊。远近
缁素。仰若龙象。余将以入贺万寿。行虑诸僧徒业习
难洗。末法且终就湮。就请大师来主是山。余从五羊
面叩之。谓宝林一片地。千古一大事因缘。非师孰与
肩任。师唯唯。送余及灵洲而别。迄今辛酉。余复以筹
海之命。入粤过宝林。荏苒二十馀年。真屈伸臂顷。而
师之去宝林。且八年所矣。睹所更建。条布犁然肃穆。
僧徒皆循循。披缁讽呗。视昔犊鼻荷锄酣饱。目不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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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无字。巳恍若夺胎蜕骨。在三生前者。其跂慕师而
冀旦夕复来。不啻赤子之慕慈母。因索余数行。走匡
庐。强要师。无何。余蒙 圣恩。召还陪都。归舟薄清溪。
未及曹溪者三舍。寺僧以师尺一。并所纂曹溪实录
来。发函而首以梦幻泡影语相质。盖深有感于尘世
去来离合之无常也。及翻阅实录。则种种皆有为法。
夫既云入妄想中。种种皆幻。则宝林曹溪亦幻。即梵
宇遗蜕衣钵等。当无不幻焉。用此科条森列。米盐纤
细。以烦僧徒。且实录中。不以常住法为僧徒律令乎。
一切有为。皆常住法。而所云梦幻泡影。则不住法也。
夫有常住而后可以不住。有不住而后可以常住常
不住。有常住常不住。而后可以无住无不住。惟常住
而诸梦幻空不碍有。惟常不住而后诸法有不碍空。
诸僧徒由不敢侮法。入不泥法。斯于我师所纂实录。
所谭梦幻。与所感去来离合空有。相摄而不相碍。是
即佛祖本来之旨。亦古德无尽之旨。余且与师向梦
幻泡影中权住几劫。更作商量。师其函为一转语报
余。天启壬戌孟秋南京光禄寺少卿西浙祝以幽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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