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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观论疏卷第十
释吉藏撰
* 四谛品第二十四
所以有此品来者有所得心必有依著。前二
十一品立世间人法。论主求之无从。仍举出
世如来證有世间。次求出世如来不得。便举
世间颠倒證有出世。上品求世间颠倒不得。
外云。若尔应都无世出世。今实有四谛。则应
有世与出世。故苦集二谛则是世间。灭道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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谛名出世间。是故不应无世出世。今观四谛
不可得。则成前非世出世义。既非世出世即
是中道。故因中发观戏论此灭。二者外云。
颠倒是如来所离。四谛是如来所證。亦是如
来所说。如来一期出世初后不同同明四谛。
故初教转四谛法轮。乃至涅槃明心喜之说。
所以初后皆明四谛者。四谛是迷悟之本。迷
之则六道纷然。悟之则有三乘贤圣。是故始
终皆明四谛。若尔不应无世出世。三近从颠
倒品生者。颠倒是能迷之惑。四谛是所迷之
境。以见四谛则破四倒。故前求能障无从。今
责所迷不得。故有此品。但四谛有二种。一
有量。二无量。三界苦果名苦谛。感三界苦业
烦恼名集谛。无为涅槃名灭谛。治此烦恼名
道谛。此有量也。释有量四谛诸小乘论师不
同。毗婆沙云。毗昙者说五盛阴苦名苦谛。有
漏因是集谛。数灭是灭谛。学无学是道谛。譬
喻部云。名色是苦谛。结业是集谛。结业灭是
灭谛。止及观是道谛。鞞婆阇婆提云。八苦是
苦是苦谛。馀苦虽苦非苦谛。感当来爱是集
谛。馀爱及馀有漏法虽是集非集谛。当来有
爱尽是灭是灭谛。馀爱及馀有漏法尽非尽
谛。八正是道是道谛。馀学法及一切无学法
非道谛。问四谛摄法尽不。答虚空及非数灭
此非四谛摄。欣厌立四谛。彼非厌故非苦集。
非可欣故非灭道。又此二无漏故非苦集。是
无记故非灭道。又因果立四谛。彼非因果
故非谛。问云何名谛。答二义。一者实是苦。
二生不颠倒解故名谛。问云何名圣谛。答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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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所解。故名圣谛。又昔有凡夫与圣人诤
谛。凡夫云。有常乐我净。圣人云。无共至佛所
决之。佛云。如圣人所知。以圣人诤得此谛故
云圣谛。数论但解有量。而义不同。数明苦通
三聚。成论但是心。论苦通漏无漏。数但有漏
也。数集通三聚。成论但取业烦恼。数因集有
缘酬前是果。生后为因。但能生义属集。所生
是苦。成论即此能生亦是苦报。毒蛇之瞋即
是报法名苦谛也。数但取烦恼灭为灭谛。无
漏法灭非灭谛。成论明无漏灭亦是灭谛也。
数明方便道中永伏诸结是非数灭。成论明
五方便中灭亦是灭谛也。数明一切无漏行
是道谛。不取相似。成论明真似皆道谛也。数
明无被导法义。成论明有被导之心。次无量
四谛者二生死为苦。五住为集。灭二死五住
为灭。治此五住惑真解为道谛也。而量无量
复名作无作者。有量之后犹有所作。如分段
苦后更有变易苦可观。名为有作。变易苦后
无复馀苦可观。故名无作。馀三亦尔。今言破
四谛者。一破学大乘人谓四谛是无。二者破
小乘人谓四谛是性有。此大小摄一切迷尽。
今破此二人所解。故云破四谛。所以然者。大
乘人拨无四谛。是坏佛四谛义。小乘人计性
有亦坏四谛。又有二人坏四谛义。一者谓。论
主执空故坏四谛。二者自执性有故坏四谛。
此二并是小乘人。而谓有他破之与自立。故
成二种。今破此二事。故云破四谛也又显此
二人并不解佛大小义。小乘人不解佛因缘
有成性有。大乘人不解佛大乘空成邪空。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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迷大小俱惑二谛。论主明慧内充慈风外扇。
救济此大小乘人。故破彼两迷明无如此空
有。故云非空非有即是中实。中实者实无如
此有无也。即申佛因缘有无。方是假名。假名
故有中道。如下云。亦是假名。亦是中道。又
破此大小。明无如此大小。是中实方是因缘
假名大小。即是假名因此大小令识道未曾
大小也。又观论始末意从因缘品至四谛之
前。外人执有难论主。此品初外人执空难论
主。初执有难显外人不识空。今执空难明外
人不识有。即迷二谛也。亦是初执小乘难论
主。今执大乘难论主。显外人不识大小。又初
已来执性有难论主。显外人不识因缘有今
执邪空难论主。显外人不识正空。论主怜悯
如此迷倒。是故破此空有明毕竟无如此空
有。后申因缘二谛空有也。又显外人上来执
有难论主。不依空难难不成难。今执空难论
主取空相。难难亦不成难。执定性空有难不
成难。执定性空有答不成答。问何故就此品
显外人空有俱破四谛。答自论初以来。单破
世间或单破出世。但四谛既总摄世间出世
间。为佛法大宗。故就此品显外人空有俱破
四谛。问论主有四谛不耶。答论主不曾有四。
亦不曾无四亦四不四非四非不四。故法品
云。诸法实相者心行言语断也。问论主既不
曾有四不四。何故佛经说有四谛。答虽非四
不四为众生方便说四不四。故下偈云。诸佛
依二谛为众生说法。大品云。二谛中众生虽
不可得。菩萨住二谛中为众生说法。论释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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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著有者说空。为著空者说有。今亦尔。为著
有四者说无有四。为著无四者明有四谛。至
论诸法未曾四不四也。品开为二。第一外人
过论主执空为共。第二论主破外人执有为
共。盖是寄外人以破空见。息执教者之断
心。就论主破有除谓情之常见。四谛既是佛
法之大宗。具摄世出世法。故就此品破断常
见。显示中道令因中发观也。就外人过论主
中又开为二。一长行二偈。长行可有二义。
一者生起从颠倒品。次有四谛品所由。二者
将欲过论主空。故前立有四谛义。就偈为二。
第一过论主无四谛三宝无出世法。第二过
论主无因果罪福无世间法。初又二。前半行
牒论主执空。如是则无有下。第二为论主生
过。又开二别。初明无四谛。次明无三宝。以
无生故则无苦集。以苦是所生集为能生故
也。以无灭故则无灭道。道谛能灭。灭至灭
谛。既其无灭。何有灭道。以无四谛故下第二
明无三宝。又开二别。初别明无三宝。次半
行总结无三。别明无三即为三别。就无僧宝
中又开为二。初两偈别明无僧。次半偈总结
无僧。两偈为二。初偈明无四行。次偈辨无
向果。文并易见。又初一偈无四谛境。次一偈
无四谛智。第三偈去明无僧宝。此解好宜依
之。后论主还外人过。亦作此别之。空法坏因
果下。第二过论主执空失因果罪福。问前已
明无四谛。三宝总破世出世因果。今何故复
说。答凡有三义。一者上来明执空之人。无
佛趣鹿园所说四谛三宝。讫至双林之教。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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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无佛初成道。为提谓等说人天因果罪福。
故执空之人备破五乘教也。二者上明无内
法因果罪福。今明无外法因果罪福。谓世间
仁义礼智等。三者上来明无罪福境。今明无
有罪福三宝。四谛是罪福之境。信之则生福。
谤之则招罪也。答中三十四偈。大开为三。
第一十三行明外人迷空。汝上所说空法有
过者下第二破外人著有。若无有空下第三
二行诫劝。诫令舍定性空劝学于因缘。就初
又二。第一明外人迷空横生邪难。汝谓我著
空下第二明论主悟空是故无失。二章各四。
初章四者第一明外人不解三法横生疑难。
第二明外人不识二法故横生邪难。第三叙
外人不解一法故横生邪难。第四以不解上
三门。封执定性一法。障佛不得早说大乘。
问何故叙外人不知三法。答凡欲答外问必
须识是问非问。今叙外人不解三法。横生疑
问则不成问。即是答问也。初明不知三法者。
一不知空。小乘人虽得人空。执诸法是有不
知本性空也。二空因缘者。谓说空之意佛为
治有病。是故说空。若复著空佛所不化。三
空义者外人不解安处此空。佛说第一义为
空。不言世谛亦空。汝不应闻空谓失因果罪
福。故因缘品云。若都毕竟空云何有罪福报
应等。如是则无二谛。又空义者说空为明不
空。故下云。空亦复空。汝封执取空相故不知
空义。诸佛依二谛下。第二明外人不解二法。
故兴邪难也。以不知有宛然而无所有。故不
知第一义。不知虽无所有宛然而有。故不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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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谛。是以兴上邪难也。问外人何时失二谛
耶。答从论初至四谛之前。执诸法有实性不
信毕竟空。故不知第一义。从四谛品执毕竟
空。谓无三宝四谛。不识世谛又叙说二谛。来
还释成上三法。上云不知空者。不知第一义
本性空也。空因缘者。诸佛住二谛中。为众
生说法。为著有者说空。为著空者说有。空
义者正是第一义谛空。非世谛空也。又叙二
谛来者外人著空失于世谛。既失世谛亦失
第一义。如因缘品中叙之。今对外人无二
谛。故明有二谛。所以今文述二谛也。又叙说
二谛即是论主自免过。我有二谛义。第一义
则空无三宝。世谛则有三宝。汝若就第一义
难则成我义。若就世谛难我世谛有三宝。复
何得作无三宝难耶。又叙说二谛意。上来明
空者无汝所见因果等法。故言无耳。非无佛
法因缘二谛也。又此品明四谛。二谛是谛之
流类。故明二谛也。三偈即开为三别。初偈
明论主识佛依二谛说法。故无上过。第二偈
明外人不识二谛。故于空有中并皆有失。
第三偈明释疑难。初上半正明依二谛说法。
下半列出二谛名。问何故云佛依二谛说法。
答依世谛说法。则三宝四谛宛然不失。故无
上过。即显外人不知世谛故横生过。以依第
一义说法故。我上来明一切空。即显外人执
法有性失第一义。问云何称依二谛义耶。答
于凡圣所解空有皆实故称二谛。依此二实
而说故所说皆实。故云依二谛说也。问云何
是二于谛。云何是教谛。答所依即是二于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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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于凡圣皆是实故秤二于谛。亦是于二谛
谓色未曾空有。于二解是实。故云二于谛。
百论引枣㮈望菰皆不虚。智度论引无名指
形有名指皆实也。能依即是教谛。佛依此二
谛为物说法。皆是诚谛之言。故称为实也。
问能依有异不。答依第一义说此是真实说。
依俗说者此是方便随宜说也。问说人天及
二乘是方便说。今说大乘人法等。云何依俗
说法皆是方便。答实相不可说方是真实。凡
一切言说皆是方便也。问二于谛为是失为
是得。答一往二于俱是得。于凡是实故于凡
为得。于圣是实故于圣称得。若以凡圣相望
则凡失圣得也。问叵有凡圣皆失不。答若言
一色未曾空有空有自出二情。则凡圣俱失。
今文是总判凡圣。故以凡为失。以圣为得。
又三句。一但失非得。谓凡于也。二但得非
失。谓佛于也。如涅槃云。一切世谛若于如来
即是第一义谛。三亦得亦失。即二乘之圣形
凡为得。望大士为失也。讲此文多有异说。
慎勿信也。宜以长行为正也。下半明二谛名。
而世俗称谛者。此于世俗人是实故称世俗
谛。亦勿信人语也。第一义则有二实。一者体
是诸法实相。故名为实。二于圣人了达有于
实解。复是真实。世俗体非真实。但有于凡
是实。故二谛实义异也。问俗但有于情为实。
亦有法体实耶。答就俗之中亦有因果。不可
差异。故名为实。但望第一义皆是妄谓皆是
不实。亦第二偈显得失者。外人不识空有
二谛故失三利。谓自利他利共利。论主识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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谛故具三利。以解第一义故生波若。了世俗
故生方便。有波若方便则生三世诸佛。故净
名云。智度菩萨母。方便以为父。一切众导师
无不由是生也。自悟二谛名为自利。令他解
谓他利。俱解即共利。又解第一义生实慧为
自利。解世俗生方便为他利。具了为共利。
问长行释世谛何故举本性空。答欲释成于
义。明理实性空但于凡谓有故名为谛也。又
欲辨由空故有。所以释有而举空也。下释第
一义亦举有释空。贤圣了六道颠倒本性空。
故于圣为实是谛。若谓一切法不生下。第三
明二谛相资。若望百论释疑故来。外人云。
第一义有二实。一道理是实相故名实。二于
圣人得如实解故名实。具此二实可得是谛。
又佛可依之说法。以三世十方佛皆欲令人
得实利故也。俗有二义故非实。一非实境。二
非实解。云何名谛。佛复何故依之说法耶。
问第一义二实文出何处耶。答前文云。于圣
是实。此是解实。今文云。一切法本不生是第
一义。此是境实。第一义既二实。世俗二不实
可知也。偈上半正答问。世俗虽是二不实。但
要因世俗为方便得显第一义耳。如理虽无
三要因三为方便得悟一。问云何世俗为方
便耶。答一切言皆是世俗。因世俗言得无言。
故以无言言为世俗。言无言为第一义也。问
有几种言耶。答有二种言。一者说世俗中言
如瓶衣等。亦表第一义无言之道。故涅槃云。
欲令众生深识第一义故宣说世谛耳。二者
以言言于无言。即为第一义立名名为第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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义。因此言欲显无言。若不言于无言。众生何
由识理无言耶。问二言之中今用何言。答后
意为正。若依百论答者俗虽具二不实。但于
凡是实故称谛也。若依今文生起此偈来者。
我已知俗是凡谛。但应立圣谛。何须立凡俗
谛耶。问此与旧何异。答旧是龙树义。云何
乃问与旧何异。问他亦作此释。云何异耶。答
须知。世谛虽说而未尝言。真虽无言而教弥
法界。下半云。不得第一义则不得涅槃者。
亦异释云云。今明。以见第一义生波若。灭诸
烦恼故得有馀涅槃。灭报身得无馀涅槃。问
涅槃与第一义何异。答不敢信人慢语。涅槃
品云。亦名如法性实际涅槃。则知。涅槃是第
一义异名耳。但对世故名第一义。对生死故
名涅槃也。不能正观空下。第三明有所得人
不解一法。横为生过。一法者谓一实相空也。
由不善达空故自堕无三宝四谛。故为空见
所害非是空义。破三宝四谛也。故失在于外
人。过非是龙树。故经云。宁起身见不恶取
空。不以身见堕恶道中。世尊知是法下。第四
偈明有所得人不善达前三门故。障如来初
成道。不得早说大乘无所得法。上来叙外人
障菩萨。不得说无所得法。今叙外人障佛。不
得说无所得法。又接上文生者。上明咒术难
作不如不为。今法相难说不如不说。上半正
明空义甚深。如法华云。我所得智慧微妙最
第一。大品亦云。我初成佛常乐默然不乐说
法。下半明众生钝根障佛。不得早说大乘。
亦如法华云。众生诸根钝著乐痴所盲。如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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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等类云何而可度。有人云。此论但释波若
不释法华。盖是不看论耳。汝谓我著空下。
第二论主悟空自免过。七偈亦分为四。第一
明空义无失。第二明空义为得。第三略出有
过。第四引经證空为得。初又二。第一明空无
失。第二明空为得。初偈上半牒下半正免过。
若是邪见之空此则有过。若是二乘但空此
亦有过。今是无所得空空不住空。故空有俱
离。所以无失。又是不坏法说空。是故无过。第
二偈上半明由空故一切法成。显论主无过。
下半明无空义一切不成。显外人有失。问云
何由空一切成耶。答前偈空亦复空。则是非
空非有。今明非空非有空有得成。故云一切
成。又由第一义空故有世谛。故二谛成则一
切成。若无空则第一义不成。则世谛亦不成。
故一切坏也。又以有空一切成者。由第一义
空故生波若。由波若断烦恼有三世佛。由佛
故说世出世一切教。故长行云。世出世皆
成。汝今自有过下。第三略释执有为过三偈
为二。初偈明外人有过不自觉知回与论主。
第二两偈略出外过令外觉知。初偈上半法
说。下半譬说。譬说云。乘马人自忘己所乘
之马。而谓他人乘马。外人自有无三宝四谛
等过。而不觉知谓他人有无罪福之失。若汝
见诸法下。第二两偈释执有为过。即二。第一
偈略明无因缘过。汝见法有自体则不须假
缘藉因。故破因缘破因缘则破空。破空则破
二谛及中道。第二释前偈。广明有三种过。一
破因果。二破人法。此二破体。下半破相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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众因缘生法下第四引经證。显前有所得定
性有过。显论主无所得空无失。两偈为二。初
偈明因缘生法离断常过。第二偈摄法。则显
外定性有为失。释此一偈多种形势。今略述
数条。一者就破病渐舍释之。因缘所生法者
破自性故且言因缘。此一转意也。我说即是
空惑人复谓。乃无性有而有因缘。故今明。
因缘生是无耳。何时因缘生是有。此二转也。
亦为是假名惑者复云。既是空。即作无解。
故今明。只空是假。何故尔。成论师明真谛
空非假。故今更反掷。只空即是假。即弹空心。
彼即谓。若尔是二谛相即前有即空。今空即
有。只是空有二谛义。故今明。此即是中道。何
时是二谛。借中以弹二。二去不二亦舍。即了
悟也。次直依因缘正义释者。所言因缘所生
法者。经说因缘或离或合。皆作因名犹如佛
性。皆作缘名犹如四缘。亦因亦缘如十二因
缘。如无明望行体未有。而为无明所辨。亲义
为因。行起望无明我非都无。但假借汝起故
无明是缘。所以无明亦因亦缘。今明。随缘离
合义无定也。所生法者数人六因四缘所生
是实法。成论三因四缘所生也。此即是空者。
以所生是能所能所不自所。不自则不所是
故所空也。亦为是假名者。空所不自所故不
所。所空不自空故不空。不知何以目之。故云
假名说空所假名说所空。此空所所空。皆是
无名相中为引导众生故假名说耳。问何故
假名说空所所空耶。答欲为令因空所悟不
所。由所空悟不空。故言亦是中道义。以空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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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所所空不空故即中道。次就中假义释者。
因缘所生法此牒世谛也。我说即是空明第
一义谛也。亦为是假名释上二谛并皆是假。
既云众缘所生法我说即是空。此是有宛然
而空。故空不自空。名为假空。空宛然而有有
不自有。名为假有。亦是中道义者。说空有
假名为表中道。明假有不住有故有非有。假
空不住空故空非空。非空非有即是中道。次
依长行就三是义释者。因缘所生法。大小乘
人同知诸法从因缘生。我说即是空下。第二
明因缘是三是义。小乘有所得人闻因缘所
生法。唯知是有。不识因缘是于三是。今示因
缘生法是于三是。一因缘生法是毕竟空。所
以然者。若有自性则不从因缘。既从因缘生。
即是无自性。所以是空。亦为是假名者示第
二是。明因缘生法亦是假名。所以秤假者。
前明因缘生法我说是空。然因缘既本不有。
今亦不空非空非有。不知何以目之。故假名
说有亦假名说空。亦是中道义者示第三是。
明因缘生法亦是中道。因缘生法无有自性
故空。所以非有。既其非有亦复非空。非有
非空故名中道。然小乘之人不知三是。即有
三失。谓失空失假失中。若执诸法自性者亦
不识因缘。故有四失。第二偈上半摄法。恐
外人不信因缘谓众缘中有性。是故明摄法
也。下半结三是。既未曾有一法不从因缘生。
亦未曾有一法不是空不是假不是中。今略
举一耳。问论主引何处经偈。答是华首经佛
自说之。故称我说即是空也。长行云。汝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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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说下。此生第二段还有所得定性人过也。
又开二别。第一牒外人义。第二推过还外人。
即对前两章也。如是则无有下推过还外人。
就文为二。第一对上还其无四谛三宝过。第
二对上还无因果罪福过。然勿将此性有但
安萨婆多上。今有所得大小乘人执有一豪
人法体。则破世出世一切法也。初又二。第
一对上还无四谛过。第二还无三宝过。就初
又三。一总明无四谛。二别明无四谛。三总结
无四谛也。以无生故则无苦集。以无灭故即
无灭道。执自性有便无四谛。问论主说空。
空可无有生灭。故无四谛。外人执有有生灭。
便有四谛。云何无生灭四谛。答无所得无定
性故。未生可得生。不灭可得灭。有所得既
是定性。则未生定未生。不可令生。故无生
也。既其不可令生。岂得有灭耶。譬如定无
无不可令有。既定有亦不可令无。故无生灭
也。苦不从缘生下第二四偈。别明无四谛。
则释前章门。数人正以无常刀切有漏五阴。
故是苦。无常刀亦切无漏五阴。但无漏被切
顺向涅槃。是故不苦。故能切则通漏无漏。
所切则有苦不苦。今破云。有漏五阴既有定
性。无常不能切之是故不苦。成论师明三苦
各有通别。觉恼为别苦苦。领缘不觉为通苦
苦。乐受坏为别坏苦。无常迁灭为通坏苦。
后心追患前心为别行苦。无常所役为通行
苦。今以二义破之。一者作通别六苦义不
成。如前苦品引俱舍论释之。以苦受具二时
苦故名苦苦。乐受坏但一时苦名为坏苦。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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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为无常所役名为行苦。行苦则通。馀二则
别。云何言三苦皆有通别。问行苦若通何故
但约舍受。答舍受无前二时苦。但有行苦。
故就别说通耳。二者纵汝有通别六苦。无常
是行坏二苦具。前有无常未有苦。无常何所
役耶。若即无常是苦。云何复云无常是苦具
耶。苦若有定性下破无灭谛。成论师云。有
馀灭二心。无馀灭空心。故灭三心名灭谛。
问为坏有得灭。为本有灭。若本有灭则与数
同。若坏有得灭灭则始生。又问灭既本有
者为有因为无因。无因则自然同外道。有
因则无常。问毗昙灭是本有。苦集既有定
性。则不可灭。云何灭苦集得本有灭耶。若无
有苦谛下第三总结无四谛。观此文是重破
道谛。若苦定有性下第二还其无三宝过。就
文为二。第一总明无三宝。第二别明无大乘
因果。无三宝即为三别。无三宝中一一对上。
初别明无僧宝。次总结无僧宝。初一行十二
字明无四行。若如上分此无四谛智。从及四
果始是无僧宝。问汝本来有境。亦应本来有
智。若本不见今见者。亦本不境今境。若本境
今亦境。亦本不见今不见。若心有可修理。
若有理则是有。今不须修。今既须修则知无
理。二若乘前破者本由境生智。前求境既不
得。智由何生。及四果下第二还外人无四果。
若无有四果下还外人无八贤圣。以无八圣
故下还外人结无僧宝。次一行偈明无三宝。
如文。问曰下第二别明无大乘因果。今观此
文犹是小乘中佛乘名大乘义耳。前问次答。
四谛品第二十四¶ 第 153b 页 T42-0153.png
问有二。初领前无也。究竟道下第二立后有。
立中为二。一立极法。因是道故下立于至人。
答中两偈为二。初破其人法。第二破无因果。
答意云。汝立人法自不成。则汝是破人法人
也。大论第四卷迦旃延云。先有菩提果遣智
慧信语身云。可修三十二相庄严身。我然后
来。此先有果后修因。既先有果未有因。是
何果耶。复何用修因耶。又先有菩提未有佛。
故汝说不因菩提有佛。问但破小乘因果。
亦破有所得大乘耶。答正破有所得大乘。
傍破小耳。问云何破大乘因果。答汝言金刚
心是无常生死位。后心是涅槃佛果常位。生
死尽于前佛果起于后。因灭无果前。果起
无因后。岂是因果。因果不成故即自破三宝。
何关我破也。又问因果定二不。答因无常岂
是果。果常岂是因。若尔经云。诸有二者无
道无果。问经云。行因得菩提果。得果竟后入
生死教化众生。云何无也。答菩萨不为行因
取果。但为引道众生故。夜半踰城舍欲令悟
无所有耳。若于菩萨何曾言有生死。亦不言
有涅槃。亦不言有因。亦不说有果。并是教化
众生故开二耳。又问汝行因得菩提。为至果
为不至。至则常不至则断灭。并无因果。又菩
提何时是因果。非因假名名之为因。非果
假名名之为果。亦非四五。无四五果名四五。
故云五菩提耳。为浅深假名浅深。故发心为
浅佛为深。四为因佛为果耳。虽复勤精进下
第二破因果。明汝谓凡夫修因得佛果。凡夫
时未有佛。佛时无复凡夫。若凡夫时定无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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者。虽复勤修终不得佛。以不得定不得无佛
定无佛。终不得为佛也。又此是用大乘破小
乘义。大乘明一切众生皆有佛性并皆成佛。
小乘人不明一切众生皆有佛性。若尔既无
佛性。虽复修行终不成佛。问小乘人亦云。
一切众生有三乘性。至忍法时馀二性非数
缘灭。故三乘中随成一乘。云何言不明佛性。
答大乘中明唯有佛性无有馀性。故得成佛。
小乘不明唯有佛性。则破大乘佛性义。既无
大乘佛性。云何成佛。又小乘人有佛性。佛性
是无常破大乘佛性常义。故不得成佛。此偈
即释涅槃经文。故不应言但申波若。又依文
释此偈。小乘人谓六道性恒非佛性。性者体
也。故凡圣体异。若尔非定非异定异。云何非
得成是。凡得为圣耶。又问大乘人明有佛性。
得成佛不。答有所得大乘人释佛性皆不成。
如虽有十家释于佛性。皆云佛性定常。但当
现为异。而众生及心皆是无常。故心与众生
恒非佛性。云何成佛。若诸法不空下第二还
其无罪福过。又开为两别。初明无罪福因果。
二明无世俗法。还对前二也。就初文二。前
明无造罪福之人。次两偈明无罪福之法。夫
论罪福不出人法。既无何有罪福。汝云。我说
空则无人能杀。亦无所杀亦无刀杖故无罪。
亦无能施所施人。亦无物故无福。若汝今有
定性能杀所杀及刀杖。各住自性不得动。
故无罪也。各住性不得施亦无福也。汝于
罪福中下第二明无罪福之法。两偈为二。
初明因果相离无罪福。次明因果不相离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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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罪福。凡有罪福不出此二此二。既无故知
无也。初偈上半牒。言不生者此是未生为不
生耳。下半破罪福因中未有于果。则是因果
相离。云何因能生果。又以外人执有定性。
故果报不应从罪福。若不从罪福生。则离罪
福而有果报。偈文正尔也。第二偈直明因果
不相离。则是由因有果果无自性。是故果空。
由果有因因亦空也。又释二偈二开破之。汝
言有罪福果者。为从因生果为不从因而生。
初偈破不从。第二偈破从。汝破一切法下第
二还于世俗过。三偈为二。初偈为总后二为
别。偈易知也。今问他义。汝世谛有因果。真
无因果。则一边有。一边无。一边破。一边不
破。若说真则破世谛因果。说世则破真谛无
因果。若因果无因果二理并则如二角。又如
画石。若真俗混成一物则俱失二谛。若破于
空义下第二别明无世俗。初偈明无人法之
体。次偈失万物之相。世俗法中不出体相也。
又初偈无造作过。后偈有常住过。偈易知。
今问他义。汝因若无果明因生果。则应将无
作有。以兔角为牛角。若不将无作有便将有
作有。既已有竟。何须作有。如已有因竟不应
更作因。已有果竟者何须更生。又若因无果
而无作有者。色应作心心应作色。常作无常
无常作常。若有作有既已有。何须作。如是
无不作有有不作有。亦有亦无亦不作有。又
汝言从生死无常作佛果常。佛果常复应作
生死无常。若不尔岂非定性。他问我。人法
是世谛假有。何时是性。问汝。名字为假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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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有此假不。若实有此假岂非定性。若言非
性可得假作无假义以不耶。次偈明无相。如
文。若无有空者下论主答中第三总结诫劝。
此品具破世出世。故须明诫劝。又得失是于
大事。如波若云。波若为大事故起。所谓示
是道非道。今亦尔。示有所得定性此非是道。
示无所得因缘名之为道。故次明诫劝。前偈
明诫。次偈明劝。前偈诫令舍一切有所得定
性。汝若执有定性世出世一切得者不得。一
切失者不失。故宜应舍性。偈中以定性故。
所以未得不得无断烦恼及尽苦也。次偈劝
学因缘。一切得者。得一切失者。皆失偈中略
明见因缘。有二种利益。一者见人则是见佛。
次明见法则见四谛。长行云。见因缘则见法
身者。因缘即寂灭性。寂灭性则施四句超百
非。故如来品以寂灭为法身。又只丈六即是
法身。故高丈六而不见其顶。下岂定下耶。
若言其高那复丈六。故知。不高不下非边无
边。故肇师云。岂舍丈六而远求法身。涅槃
云。吾今此身即是法身也。问见因缘但见法
身。亦见应身。答见因缘寂灭即见法身。见寂
灭因缘即见应身也。若三身明义见七尺身
具见三身。七尺本寂灭即法身见于法身。与
法身相应即应身。而七尺宛然故是化身。见
四谛者见寂灭因缘即见苦集。见因缘寂灭
即见灭道。涅槃经见缘起为见法。见法为见
佛。见佛见佛性。即是今论所引。问论主何故
明见因缘。答须识此论大意及佛法大宗。正
破性申因缘。上破性有性空竟。今申因缘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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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缘有即毕竟空。故是因缘空。宜须以此为
正意也。
* 涅槃品第二十五
问何故次四谛品破涅槃耶。答大小二乘并
有四谛一谛。小乘明有量之四。宗归一灭谛
也。大乘说无量之四。亦宗归一灭谛也。所
以大小宗归一灭者。三谛皆是有为。唯此一
灭是无为常住。又此灭是究竟无馀极果故。
三谛归斯一极。故前破四谛今观涅槃。又由
禀四谛教生解。断烦恼故得涅槃。故前观四
谛后观涅槃。又成论者云。四谛平等即是涅
槃。大品盛有此说。故上明四谛空即谓空是
涅槃。是故今品具明四句并非涅槃。何得以
空为涅槃耶。问何故二十五品最后破涅槃
耶。答外谓涅槃是安神之本宅凡圣所同归。
故肇师云。九流于是乎交归。群圣于是乎冥
会。诸方等经亦盛谈此说。故法华云。究竟
涅槃常寂灭相终归于空。是故最后论于涅
槃。二者论佛出世大意。为令众生舍于生死
得大涅槃。若尔必有生死者可舍。涅槃可得。
斯理不差。决定有故最后论之。三者外谓。龙
树出世作论。破病申经大宗。亦令众生脱生
死苦得涅槃。若不为脱生死苦令得涅槃。何
事破病申佛教耶故知。造论终归涅槃。故最
后论也。四依经说双林最后既说涅槃。是故
论主最后论也。释涅槃不同。外道七师小乘
二说方等四计。外道七师者一执涅槃与无
烦恼不异。二计涅槃是无烦恼因。三立涅槃
是无烦恼果。四明毕竟无处名为涅槃。此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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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论破常品说。次檀提婆罗门计于此身即
是涅槃不须更灭。此明欲界为涅槃。次阿罗
罗计无想为涅槃。此计色界为涅槃也。郁头
蓝弗计非想为涅槃。此计无色界为涅槃也。
此三外道以三有为涅槃。合前为七种也。小
乘二师者。一毗昙计无为涅槃是常是善。本
自有之在烦恼外。后断烦恼起得得之属于
行者。二成实明涅槃但是无法。非三性摄。从
善因得义说为善。大乘四种者。一者明涅槃
性体是世谛之法。所以然者陶练小智终成
大觉。累无不寂德无不圆。故涅槃名为有法。
第二释云。以空为涅槃。即是实相。实相名第
一义谛。三释云。涅槃非真非俗。世谛是粗有。
真谛为妙无。涅槃异彼粗有。亦不同妙无。故
出二谛外。四释云。四句内并非至极起出
四句方是涅槃。唯四师不同大明二种。成实
者明本始有二种涅槃。十地师明性净方便
净。方便净修因所得。性净则古今常有。然
方便净犹是始有异名。性净则本有殊称。摄
大乘论四种涅槃。一本性寂灭。二有馀。三无
馀。四无住处。释无住处二。初依三身品法身
不住生死。应身化身不住涅槃。次用二无我
理三无性理。无所住处为无住处。又此四师
同释。涅槃备于三德。谓法身般若解脱。所以
立三德为涅槃者。略有四义。生死与涅槃相
对生死有于三障。谓烦恼业苦。对报障故明
于法身。对业障故辨于解脱。对烦恼障说于
般若。二者欲显如来三业自在。有法身故身
业自在。具般若故口业自在。有解脱故意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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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在。具如涅槃四相品明。三者德虽无穷三
义足略。无境不照名为般若。无感不应名为
法身。无累不尽称为解脱。四者为对二乘三
德不圆。有身智时解脱未足。解脱若足即无
复身智。故明如来三德圆满。问此品何故破
涅槃耶。答略明四义。一者惑人执非涅槃为
涅槃。故须破之。所以然者。涅槃不如惑者所
谓种种推拆横计涅槃。故须破之。二者惑人
执涅槃为非涅槃。所以然者。生死本是涅槃。
而谓生死非是涅槃。故须破之。故下文云。
生死之实际及以涅槃际。如是二际者无毫
釐差别。华严云。生死非杂乱涅槃非寂静。
三者虽有内外大小不同同言有涅槃。若尔
便成有见。既成有见乃是生死。不名涅槃。故
有所得人若生死若涅槃。皆是生死。今求此
生死涅槃不可得乃名涅槃。又言有生死则
为生死所系。执有涅槃为涅槃所系。涅槃名
为解脱。既是系缚。何名涅槃。今此品求生死
涅槃不可得。脱于二系名为解脱。方是涅槃。
四者欲释诸大乘明涅槃义。如大品云。若得
有法过涅槃者亦如幻梦。所以然者。诸法未
曾生死。亦非涅槃。但为众生虚妄故成生死。
为止生死故强说涅槃。生死若除则涅槃亦
息。故华严云。生死与涅槃二俱不可得。是法
不可示。言辞相寂灭也。品开三章。第一论涅
槃。第二论生死。第三总结。初二。第一论所
證涅槃邪之与正。第二论能證之人邪之与
正。初又二。第一略破邪涅槃申正涅槃。第二
广破邪涅槃申正涅槃。所以开此二章者。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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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等经大明涅槃横绝百非。竖超四句。累无
不寂德无不圆。初略破邪涅槃申正涅槃。明
横绝百非。次广破邪涅槃辨正涅槃。竖超四
句。初门为二。一者略破邪涅槃。二者略申
正涅槃。初又二。初寄外破空非涅槃。次就论
主显有非涅槃。所以破此二者空有是诸见
根。又是障道本。又是大小所执。大乘人多执
空。小乘人多执有盛行于世。初偈上半牒空
义。下半正破空。若一切法空则无烦恼生。故
无所断。则无有馀。若一切空则无五阴生。何
所灭。故称为无馀。此难通大小乘人。小乘断
四住惑。灭分段身名二涅槃。大乘断五住惑。
灭二生死名大涅槃。今既言无生无灭。则无
此大小二种涅槃。是为邪见。问上品已云一
切无生灭。今何故复问。答毕竟空义难解难
入。作论将竟故数数论之。如大品下帙已去
说般若将竟。善吉频问。若诸法毕竟空云
何有六道。若诸法毕竟空云何有三乘。今亦
然矣。答曰下第二就论主。破有非涅槃。上
半牒有。下半破有。若尔大小内外裁有一毫
法即是定性。不可断灭。故亦无二涅槃也。
长行云。所名涅槃者发下略示正涅槃。然前
破邪亦即是申正。以破有无二见得脱二见。
即是解脱。名为涅槃。今申正涅槃亦是破邪
涅槃。所以然者。正涅槃既成邪涅槃即破。
如诸方等经直明因缘无所得义。而有所得
即破。又上是就缘假破。就其觅有无涅槃皆
不成。今是对缘假破。申正涅槃对破邪说。
在邪既去正亦不留也。又前破其有涅槃故
四谛品第二十四¶ 第 156a 页 T42-0156.png
言无。即无汝所见。今破其无。是故言有。皆
是对缘假破也。无得亦无至者就小乘义。
有为 名得。无为果名至。尽相续为断。不
迁名常。诸行始起为生。诸行终为灭。今皆
不尔。故云无得无至乃至不生不灭也。若
破大乘者如来是能得之人。三德涅槃为所
得之法。金刚心道谛因为能至。佛果为所至。
五住惑断为断。常乐果为常。二死尽前心为
灭。佛果起为生。涅槃皆悉不尔。是故云无
得无至等也。涅槃既横绝百非。亦应云非馀
非无馀。非性净非不性净。非本非始。今但非
此六破病略周。类如八不也。复次经说涅槃
下。第二广破邪涅槃申正涅槃。前长行发起。
即引经为章门。下偈释经即释章门。所以引
经者。以一切外人不信论主之言故也。具二
意。一明涅槃绝四句。即是破四句邪涅槃。
申绝四句正涅槃也。二者内灭者依楞伽。云
实无外有无四境可灭。但自由内起四句心。
见外境有四耳。今息内心四见。即是涅槃。
故名内灭也。偈文二意。一对前略破邪涅槃。
今明广破邪涅槃。二者对前略申正涅槃。
今广申正涅槃。今此二门常具二义。破邪中
即申正。申正中即破邪。无别有申正文也。
所以然者。此论破有二门。一迥破门。二破
邪即申正门。申正门中亦有二门。一迥申门。
二申正即破邪门。上来多就迥破申门。此品
带破申门。若不信此门意寻文自见也。所以
破四句者。上辨横绝百非。今明竖超四句。
则于破申略尽。破四句应为四别。今以类例
四谛品第二十四¶ 第 156b 页 T42-0156.png
分为三章。初七偈破有无是涅槃。第二四偈
破亦有亦无是涅槃。第三二偈破非有非无
是涅槃。初七偈为二。前五偈别破有无是涅
槃。第二两偈合破有无是涅槃。五偈为二。初
三偈破有是涅槃。次两偈破无是涅槃。三偈
即为三别。第一偈作老死相破。第二偈作有
为破。第三作有受破。老死相破者。若破外道
者此破三有涅槃。如上三师檀提欲有为涅
槃。乃至计非想以无色有为涅槃。涅槃既是
三有。便是老死。若破内法有所得义者。必
言有于涅槃则是有得义。有所得义便是二
十五有。故有老死也。若破地论师亦粗可是
有。妙可非有。又若有而非老死应老死而非
有。若老死必有亦有必老死。又佛果有生有
生必有灭。则是有老死。彼若云佛果生是常
生非三相中生。亦应常老非三相中老。若言
老是衰谢之法故无老者。亦应生是起动之
法便无有生。若言常生非起动。亦应常老非
衰谢。次地论师云。我性净涅槃古今常定不
起不灭。故无上过。问既不起灭有隐显不。答
有隐显。问既其不生。亦应不显。若取无惑妄
为显。亦取无惑妄为生。若生论体生亦显论
体显。既是有所得义。设有言通而理致终屈。
问此中但迥破有是涅槃。何处明申正涅槃
非是有耶。答宜细详偈文。偈云。涅槃不名
有。此则带申正而破邪也。长行意亦然。第
二偈有为破者。若破外道义既是三有。便是
有为。破内义者。若执涅槃是有则是有所得。
有所得故不离有为。智度论三十一卷云。有
四谛品第二十四¶ 第 156c 页 T42-0156.png
人舍有为著无为。以著无为即成有为。五十
五卷云。汝无为从何而得。若因有为而得无
为。亦因无为而得有为。若尔此两相因。即更
相为故皆是有为。若破常义者既称妙有。应
是妙为。若妙故非为亦妙故非有。彼云。有
是法体。为即是相。佛果是法体之有。已离生
灭之相。故非是为。并云。若涅槃离相故非为
者。亦应涅槃离始故非生。若始起故名生。
亦始起故名为。又并。若有而非为亦为而非
有。长行云。以理推以无常法尚不有者。现
无常求尚无踪。何咒常不可见。而是有耶。当
知。即是破有所得常义。旧人不应怪今难也。
第三偈有受破者。若涅槃是有则是有受。受
是烦恼根。何名涅槃。问涅槃是有云何名受。
答汝若作有解即受著有。若不作有解不应
言有是涅槃。唯有此二义。下半明无第三。无
第三者无有不作受著而是有者。下诸受著
门并作此三意也。大品云。菩萨得无受三
昧。行亦不受乃至不受亦不受。汝今乃受于
有。此是受中之受。何谓无受。问我妙有涅
槃绝百非故是不受。答虽绝百非心有此有。
故终是受也。问曰下生第二无是涅槃。前问
次答。问中前领有非。次立无是。若作二外道
义者。前三外道同立有是涅槃。今一外道立
无是涅槃。故百论云。外曰。有涅槃是无。
若就内外义者。前明外道立三有为涅槃。今
是内法数论小乘立灭三有为涅槃。若作大
小乘论者。前是小乘立事断无为。即是世谛
名之为有。今立真空第一义谛名为涅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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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今昔明之前执今妙有。此执昔断无。又外
云。粗有妙有既非涅槃。无粗无妙应是涅槃
也。答中两偈为二。初相咒破次有受破。相
况破者有之与无并是诸见。有见既非无见
宁是。又有是初无是后。则有是无本。本尚
非况末是耶。又有是妙有尚非。无是小乘断
无宁是。又有中有涅槃法尚非。无中无有法
云何是涅槃。又有是无本。本尚无。而无是有
末。末宁有耶。又直云。有涅槃尚不可。况用无
为涅槃耶。上半借有况无。即是以邪破邪。
下半明涅槃俱离有无。则申正破邪。第二偈
受著破者还同前也。上受著有今受著无。问
曰下生第二合破有无是涅槃。问有无二句
何故具离合二种破耶。答有无是众见之根。
障正观之本。斯病难破。故须二门。又小乘
人谓无三有为涅槃。外道执三有是涅槃。此
内外巨患宜具离合二门。次答。问意云。外
道计三有非是涅槃。佛法明灭三有复非涅
槃者。离此二何等是涅槃耶。又今日妙有
昔日断无俱非者。离此以外更何处有涅槃
耶。又有所得大乘人闻有无非是涅槃。便
谓真谛洞遣。故有无俱非。若然世谛必应
有也。又此是外难于内。若有无俱非便是
方广。又有无俱非行道。安心置何处耶。出
家何所求耶。又外人云。粗有妙有二有俱
非。无粗无妙二无又非何等是涅槃耶。答
曰下两偈为二。初偈直释。次偈引经證释。
直释者释有无俱非之意。受于今昔大小内
外等有无即名生死。不受有无等便是涅槃
四谛品第二十四¶ 第 157b 页 T42-0157.png
又然受生死既是生死。受于涅槃涅槃亦成
生死。受亦生死亦涅槃乃至五句。皆是生死
不受此五。方是涅槃又受之五句。皆是生死
不受之五。并是涅槃。非但涅槃是涅槃。生死
亦是涅槃。汝上言安心置何处者。正为汝欲
心安置有无便非涅槃。故须洗有无耳。对汝
有无故言非有无耳。不言非有非无是涅槃
也。故今明。裁动心则生死。不动则涅槃。如华
严云。流转则生死。不转即涅槃。但对转非言
不转是。然了转既非不转亦非。故非转非不
转。可谓损之又损之。问曰何故作此百千转
耶。答斗薮众生诸见耳。非是遣荡也。然讲法
华云。小乘是化城。不知大亦是化城。望大故
言小是化。望非大非小俱是化。乃至十地及
以摩罗皆是化城。故空捲度一切也。第二偈
引经證破。问此品何故多引经耶。答今欲论
道此言不易。又涅槃是众圣所归之本。此义
若正则众义自明。故须依经。又论将竟明无
自作之咎。始自八不终竟涅槃皆佛说也。不
别标般若涅槃等经。而通依经者。以一切大
乘经显道无二。故不须别而引。若别引恐众
经意不同。假令是小乘经意亦终同此说。如
种种乘宗归一乘也。明若有若无并皆被断。
则知。有所得涅槃是无所得之生死。有所得
佛是无所得罪过众生。然既断有断非有者。
亦断妄不妄断常无常。万义皆例。问曰下第
二破亦有亦无是涅槃。前问次答。问为两。
一领前无。二立后有。庄严云。今昔涅槃异。
昔是断无。今是妙有。今详此义今昔涅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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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有无二见。昔小涅槃为无名为无见。今
涅槃是有。即是有见。有见即常。无见便断。有
无断常乃是生死。岂是涅槃。又云。三德圆满
名为涅槃。亦是有无共合名为涅槃。开善云。
今昔涅槃只是一句。就体用明异。昔日但示
解脱无为未得辨体。今日始明妙有常乐。此
还是显昔涅槃体耳。此即是有无共合为涅
槃。又开善云。至亡弥存义。弥存义为有至亡
为无。亦是有无共合也。答曰下第二四偈即
四。初即解脱破。次有受破。三有为破。四相
违破。初上半牒下半破。破意云。缚时无解
脱。时无缚亦有时无无。无时无有。不应有无
共合而为涅槃。又经云。涅槃名为解脱。即脱
于有无。云何以有无名为解脱。此乃取缚为
解脱耳。又若以有无为脱。亦应脱有无为缚
也。又涅槃是解脱异名。而解脱正是无累。非
是有无义。不应以解脱为无也。第二偈上半
牒下半破。破意同前也。第三偈上半牒而总
非。下半正作有为破。汝受此有所得有无。则
皆是有为法不勉生老死也。又此有无皆是
众累。岂非有为。又因有为有无为。既其有因
则是有为。如百论云。汝有因故说常耶。无因
故说常耶。若有因则无常。若无因说常亦可
言无常也。第四偈上半牒非下半破。有无相
害。都无二法。自破涅槃。以何共合为涅槃耶。
下句明闇相违者成实云。明闇共处是安陀会
人义耳。问曰下第三破非有非无是涅槃。前
问次答。问有二。一领前二立后。是此中假师
等用非有非无为涅槃。亦是立涅槃出二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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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名非有非无。又是地论师法界体非有无。
又摄论师明无住涅槃有两解。皆是非有无。
答曰下两偈为二。初偈责分别破。第二偈取
意破。初偈上半牒下半责之。明第四非有非
无是愚痴论。如世愚人不知分别好丑善恶。
故云以何而分别。影师云。此双非之言于亡
有馀。存之不足。何者凡可造心不出斯二。斯
二之表无可宅心。无可宅心则应遣之。而复
言有。竟是何物。故云以何而分别。今依长行
释意者。此责非有无所因破非有无。二偈为
四。初半偈牒次半偈责。第三半偈通。第四半
偈破。初牒易知也。次责者悬标二关也。若因
有无而分别者已破有无竟。不得因之。若因
绝四句者。绝四句不可因也。既不得因此二。
云何得分别非有无耶。第二偈上半牒外人
之通。下半正破通。意云因前有无故有非有
非无。此即是分别非有无。何故言不可分别
是愚痴论耶。下半用前三句破者。若有有无
可因可得分别非有无。竟无有无可因。云何
得分别非有非无耶。智度论六十五卷释无
作品。以二义破非有非无。一用前三句破。
同第二偈。二者用实相门破。实相绝四句故
无非有非无。今论云。涅槃绝四句。即是实相
也。今总问汝。为以非有无作药用。为道理
有此非有无耶。若作药用病尽则药消。若道
理有非有无。我亦道理有有无。若言求有无
不可得者。我亦求非有无不可得也。又所以
有四句者涅槃绝四句。四句是表涅槃之门
耳。云何用门为涅槃耶。肇公涅槃论破非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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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无云。若有此非有无则入有摄。若无此非
有无则入无摄。故唯见有无无两非也。如来
灭度下第二就人门破涅槃。以能證之人显
所證之法。能證之人既非四句。所證之法义
亦同然。又成论云。如来在世尚非有无。况灭
度。小乘尚知如来非是有无。况学大乘。言
佛在四句。问何故将如来以證涅槃。答如来
品已显如来非四句竟。故将已显之人證未
显之法也。问何故但明二世如来不在四句。
答过现已起。是故说之。未来末起。是故不
说。问若尔未来末起者无诸见。答现在说未
来故于未来见。问若尔现在说未来应言未
来如来。答今论释迦正辨二世。未来是弥勒。
是故不说未来佛也。佛现在说离四句。佛灭
后禀教之流执于四句。未来未有人法故不
说。亦可存略故耳。涅槃与世问下自上已
来第一正破邪涅槃。今第二次论生死。大
少内外有所得人。闻涅槃高出百非之表。
谓生死在四句之中。是故今明。只生死即是
涅槃。如此方识生死耳。又有此章来者。上
来破邪涅槃。今示正涅槃。外云。所證之法
能證之人并非四句。今用何等为涅槃耶。是
故今略示涅槃相。欲识涅槃者即生死是也。
是故此章示正涅槃也。问此文乃明生死涅
槃不二。云何名示正涅槃耶。答例如来品则
知。如来品前破邪如来。后示正如来。故云
如来所有性即是世间性。今亦尔。前破邪涅
槃今示正涅槃。正涅槃所有性。即是世间性
名为正涅槃。肇师妙存章亦同此意。又见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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死涅槃为二。则是生死耳。达无二名为涅槃。
故涅槃经云。智者了达即是无二。无二之性
即是实性。又有此文来者。或闻上出世间
人法绝于四句。言世间人法在于四句。若尔
还是世出世二见。若是二见即成生死。是故
今明。非但出世人法绝于四句。世间人法亦
绝四句。能如此悟即是涅槃耶。就文为二。
第一明世间涅槃平等。二明涅槃与诸见平
等。初又二。前偈世间涅槃平等。第二明二
际平等。所以世间与涅槃不二者。从因缘品
至成坏品。求世间四句不可得。从如来品至
涅槃品。求出世间法四句不得。世与出世既
同绝四句。所以世与出世无有二也。既识无
二即须知二。悟二无二名为方便般若。了无
二二称般若方便。法华明诸佛知见有四智。
了生死涅槃二而无二谓如来智。悟不二而
二名佛智。此二智任运现前谓自然无功用
智。此三不从师得名无师智。此之四智则是
诸佛知见。为欲开示悟入此四知见故出现
于世也。问就谁论二不二。答于道未曾二。
于缘未曾一。于道未曾二生死常涅槃。于缘
未曾一涅槃常生死也。次偈明两际无二者
前偈在言犹赊。此章切论不二。故辨二际无
别。他云。从无间地狱上至大乘金刚心。是
无常行苦位。金刚后心是常乐位。故二际常
别。今泯此二见。故云不二。复为对真俗异体
家。经云色即是空空即是色。而二体恒异。
即是两际常别。但不相离故称为即。是故今
明。两无二则二体无别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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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观论疏卷第十
中观论疏卷第十
释吉藏撰
* 涅槃品之馀
灭后有无等下。第二明诸见与涅槃平等。所
以有此一章者凡有五义。一者种种显不二
门。如净名三十馀菩萨明于不二。今亦尔。
上辨世间涅槃不二。今明诸见与涅槃无二。
二者上通明不二。以世间是通。诸见是世间
中之别。故前通明不二。今别明不二。三者上
明世间涅槃不二。今明邪正不二。问世间与
邪何异。答世间未必是邪。世谛名为世间。
今别明邪见。异上世谛。是故重说。问何故
诸见即是涅槃。答净名经云。诸佛解脱当于
六十二见中求。此欲明邪正不二泯寂异心
故也。四者此是举诸见为喻。以释上世间涅
槃不二义。佛法内大小乘人知六十二见毕
竟空。不知世间即是大涅槃。是故今举诸见
为喻。汝既知诸见毕竟空者。涅槃亦毕竟空。
例如大品恒举我。以喻于色乃至种智。问今
文何处作此释耶。答显在长行。寻文自见。
五者上明涅槃世间平等无二。惑者便云。
以了悟故平等。不了悟者便不平等。而起迷
悟两见。是故今明不但二际无别。亦迷悟不
二。以诸法未曾迷悟故也。就文亦二。初偈列
诸见。次两偈明诸见空。初又二。上半明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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见体。下半辨起诸见处。上半明诸见体为二。
初句明于出世人中起于四见。次句辨世间
法中八见。所以俱明此二者。众生起见不过
世出世也。下半明起见处者。明出世四见依
涅槃起。问计如来有无依如来起。云何依涅
槃起。答惑者见如众涅槃。是故推拆。或
谓毕竟涅槃无复如来。或言法身常住犹有
于佛。又云。应身无法身有。又云。佛是中道故
非有非无。故计如来有无从涅槃起也。下明
八见依二世起也。问此偈何故世出世二见
合一处列耶。答此中举涅槃四见等诸邪见。
皆是一类。故并破之。如来品中亦尔。前明如
来空不空四见。次及常边等于八见合列之。
如经中云。佛见法见及断常见。皆一类也。长
行为四。前释偈文次释偈意。前释上半。言三
种十二见者。出世四见世间八见。此之三种
为十二。如来灭后有无等下第二释下半偈
意。明起见处同。故知平等。四见既毕竟空。
涅槃亦尔。第三从如来灭后有无等不可得。
下明正观捡察俱不可得故。是故下等四总
结无异故平等也。一切法空故下。第二两偈
明诸见空。即举一异者一异为本诸见为末。
本来皆空也。诸法不可得下。此偈来有远近
三意。一者总结二十五品明大乘观意。故长
行云。从因缘品来至涅槃品。横破二十五条。
竖穷四句皆不可得。即是诸法实相。名为中
道。故云诸法不可得。以因中发观故横灭二
十五条。竖除四句戏论。无人者下半略结无
五事。一无九道所化众生。无处者二无有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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秽五种国土。五种谓。一纯净。二纯不净。三前
净后不净。四前不净后净。五净秽杂土。报应
各五名为十土。佛者三明无三世十方诸化
主也。亦无所说者四无所化教门。略即五乘。
广即八万法藏。皆不可得。五明无有三世时。
此句出在长行。二者是此品第三。前之二门
略广破邪涅槃。申正涅槃。在义以竟。今是第
三次明总结破申大意。上半还牒总破。如前
释。下半别结五事。一无禀涅槃教人。二无说
涅槃教处。三无说涅槃教时。四无说涅槃教
主。五无涅槃可说也。三者近结前之二偈。破
六十二见也。长行释三偈为二。前释初两偈。
次释第三偈。释初偈一切法者谓。生死涅槃
也。一切时者三世时也。此二列所观之法。
一切种者明观门也。以观门无量故云一切
种。如智度论释。一切种知一切法。论云。智
慧门名为种。从众缘生毕竟空者。初两句空
即是缘尽于观。一切种空谓观尽于缘。故非
缘非观。缘观俱寂。如是法中下释偈后三句
也。何者是有边谓法空也。谁为有边者明
人空也。何者是常释第二偈。前总列诸见。从
如是六十二见。下辨诸见空。六十二见阿含
梵动品中明本劫本见末劫末见。数纸文。不
可具述。今依智度论七十卷解佛母品。离十
四难为六十二见。常无常四边。无边四。如
去不如去四。合为十二。及身神一身异神异
为十四难也。问此十四难约何世论之。答异
解云云。今明。常边等八句直辨神体。不约世
故明神体是常无常等也。如去不如去此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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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后世。所以别明后世者智度论云。后世事
要惑者多迷。是故别说。开六十二者一阴四
句。五阴二十。常无常二十。边无边如去不如
去亦二十。故成六十。一异为本成六十二。诸
有所得皆息下释第三偈。从因缘品至涅槃
品。横绝百非竖起四句。名为诸法实相。即是
中道。亦名涅槃者以超四句绝百非。即是累
无不寂。德无不圆。累无不寂不可为有。德无
不圆不可为无。非有非无则是中道。中道之
法名为涅槃。又德无不圆名为不空。累无不
寂称之为空。即是智见空及以不空。亦名佛
性。以众生横起百非竖生四见。隐覆实相故
名为佛性。若知百非本空四句常寂。即佛性
显称为法身。楞伽经出法身五名。谓真如法
性实际法界法身。今论出五名。初名实相。次
如法性实际涅槃。问四句有几种。答净名玄
义明十种四句。今略出三。一者单明四句。
如此文说。生死涅槃一切有。生死涅槃一切
无。亦有亦无。非有非无。二复明四句。有有
有无名之为有。无有无无名之为无。亦有有
有无。亦无有无无名亦有亦无。非有有有无。
非无有无无名非有非无。三重复四句。有四
句名之为有。无四句名之为无。亦有四句亦
无四句名亦有亦无。非有四句非无四句名
非有非无。今求此三种四句不可得。乃名实
相涅槃也。
* 十二因缘品第二十六
论有二分。前二十五品破大乘人法。明大乘
观行。今第二两品破小乘人法。明小乘观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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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在世时众生根利。禀于两教同悟一道。末
世钝根闻于两教并皆起迷。是以四依出世
双破二迷俱申两教。佛则双说论主双申。则
知四依犹如佛也。问他亦云大小乘观行。与
今何异。答他道理实有大乘。但小是方便耳。
今明正道未曾大小。为众生故说于大小。一
往大小相望则小为方便。大是真实。若望道
非大非小则大小俱是方便。故与旧不同。问
一往开大小者。有异大之小异小之大不。答
昔虚指大因以为小异。故名于一佛乘。方便
说三。实无异大之小。今还空点小果。为大因
名会三归一。亦无异小之大。前论于大后论
于小。具如初品所明。今略明一意。虽无道二
彻但悟各有由。故明两教。而著相者未能要
期会归。遂取信所见闻大乘法空不肯信受。
故复就彼所见以明其空也。两品即为二意。
第一申正。第二破邪。申正则显生死过患。破
邪明断惑入道。小乘之要唯此二门。问何故
大乘观行二十五章。小乘但有二品。答示大
乘探奥。是以文多。小乘浅狭唯有二品。又示
正论大乘故有多品。傍申小乘故有两章。三
者上大乘中以破一切邪。以明一切观。小乘
之观小乘之邪广在其中。今但略明则于义
便足。是故唯有二品。四者佛说小乘。唯有
二意。一示生死过患。二令断惑得道。禀教
之徒不寻其根。遂枝流蔓莚成五百部。今欲
令舍末归宗。故但明二品。所言观十二因缘
品者。问诸小乘论已明十二因缘观。论主何
故复说。答佛为破无因邪因。故说十二缘生。
四谛品第二十四¶ 第 160c 页 T42-0160.png
此是借妄止妄。当时即用此了悟。末世还又
执著。求其定相非但用之通于小乘。亦用此
解通方等教。是以论主须重论之。问诸部云
何执此十二。答毗婆阇婆提定执十二是无
为法。馀部皆言是有为法。于有为内复有三
部。一犊子部虽明十二因缘。而计有我法。
二萨婆多虽知十二无我。而未知十二因缘
亦空。三者成实论等明十二相生无我无法。
此之三部是小乘中利钝三品。初未得二空
名为下品。次我空法有。名为中根。次无我
无法。名为上根。问论主今明小乘观行因何
部。答前之三部各执一边。互兴诤论。论主
知佛方便适化不同。悉可随时而用。如大集
云。虽有五部不妨法界。文殊问经十八及本
二皆从大乘出。涅槃经三十诤论。论主申佛
方便。并须用之。皆是执著应须破。但末世众
生多滞有病。今宜说空。故下破邪见品具破
人法也。问以何文證具明人法二空。答智度
论释小乘生法二空。引大因缘经云。是中何
等是老死。谁为老死。谁为老死即生空。何
等是老死谓法空也。问论主为末世多执有
故说二空。佛经说小乘云何。答亦说二空。
如法华信解品。声闻法空无生无灭无大无
小。大品云。须菩提不见檀。不见行檀者。
问何故经论并明二空。答一切凡夫无始来
常执有故也。问若具明人法二空与大何异。
答小乘虽明二空而多说生空。少识法空不
明诸法本性空寂。上已具论。是故为异。今
重述之。大乘知无明本自不生。尔时见二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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空。一者有所无空。谓无明不可得。二者即
见佛性毕竟清净无有烦恼。亦名为空。此亦
即是见空不空二义。见二种空名见空。即见
佛性妙有名见不空。小乘并不见此三事。但
折无明有。是故言空耳。问小乘云何不见无
明空。答断四住中无明。未断无明住地。故无
明不空。问智者见不空。与小乘何异。小乘
亦见四住空。与大乘何异。答如上释。但折
四住言空。智者知四住本空也。今正观因缘
入于二空。十二缘灭得于涅槃。故以目品。品
开为二。前问次答。问中为二。一领前大。二问
后小。而言欲闻说声闻法入第一义者。既乐
欲闻小。当知。即是钝根。不堪受大法。仍以此
义破无小乘也。问上诸三部并入第一义不。
答犊子部云。未入观时此即有我。若入真观
便不见我。故以无我为第一义。萨婆多人本
不执我。入观之时故知无我。成论入于真空
知无法无我。此之三人入第一义。即是深浅。
若望大乘第一义者。上之三人得其少分。故
智度论云。二乘之人得于二空如毛孔空。菩
萨得二空如十方空也。答曰下第二正明十
二因缘观。问何故声闻入道观十二因缘耶。
答欲明三乘同度十二缘河。故同观此也。问
观十二因缘有几种耶。答约三乘人亦得即
成三品。又智度论释无尽品亦明三品。一者
下品。即是凡夫顺十二因缘河。二者中品。
所谓二乘逆十二缘河。三菩萨上品。悟十二
缘不生不灭非逆非顺。故异彼圣凡名独菩
萨法。问菩萨为从果观十二。为从因观。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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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度论云。爱多者从果观。见老病死破著乐
心。见多者从因观。知因果相生不起邪见。
菩萨是利根为众生故亦从果观。婆沙问云。
菩萨于一切根中最上。何故前观果耶。一解
云。随顺法故菩萨见老病死作是思惟。此老
病死何由而有。知从生有故前观果。此解与
智度论同。又解。为初学者前观于果。菩萨
于最后生名为初学。虽曾无数劫观于因缘。
复若观时还从本起。如人虽数上树。后若上
时还从根上。问曰。此是何等菩萨。答此犹
明三藏中小乘菩萨耳。若本大乘菩萨观因
果无定。亦不作因果而观。如涅槃十二因缘
具足十不。问若小乘菩萨既从果观十二。今
此文云何从因观耶。答声闻法中自有利钝。
钝者从果观。故四十四智。谓老死果老死集。
老死灭老死灭道。一支有四故成四十四智。
利根人观十二有七十七智。无明缘行此是
生法智也。非不无明缘行。此审法智也。一
世有二三世为六。此六是法住智。并泥洹
智。故称为七。一枝有七故合七十七也。四
十四除无明。七十七除老死。就文为二。第
一明顺观。第二明逆观。顺观为二。第一别
明十二缘观。第二总结。明十二支即十二
别。众生痴所覆者。此第一辨无明支。言无明
者从所无受称。谓无慧之明称为无明。问今
分别十二相生释名辨体。与数论何异。答经
云。无明体性本不有。妄想因缘和合而生。
无所有故假名无明。是故我说名无明。今分
别空。谓众生虚妄颠倒故作三世因果。此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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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分别中善分别故。欲令虚妄众生因此分
别。悟无分别息虚妄心也。然颠倒众生已有
十二流转。今复更执有定性而推折之。非但
十二不除。而更增十二也。以此因缘不同他
释。问既不同数论所释。应不用数论名教释
此品耶。答小乘法中亦有四句。一者若三藏
所无众师横造则弃而不取。二若视经圣口
得适化之言取而不破。三学教起迷得言失
意。则破其能迷之情收其所惑之教。四若望
道门无所破取四句之中。今用其二。一者若
用佛经名教释此品者是取而不破。二若用
数论解其文者则亦破亦取。问十使中无明
三毒中无明与无明支有何异也。答十使中
无明唯取无明使为无明。三毒中无明除贪
瞋二使。已外馀皆是无明。今此中通取一切
烦恼悉为无明。为发业故又虽通此一切烦
恼。示无明是生死本故但说无明。为后起三
行者第二次辨行支。行者以起作为义。谓起
作生死果也。即身口意三行。亦是罪福不动
等三行。问无明既具因缘二义。经中何故但
说无明缘行不说因行。答婆沙云。亦得说
因。如摩诃尼陀经明。如生为老死因。乃至
无明为行作因。又解。若言无明因行但言是
因缘。今说无明缘行具得四缘。成实者云。因
义生于无法。缘义即二有相由。今说有有牵
连即生死不绝。故说缘行不说因行。又因亲
缘疏。疏既牵连不绝。即因义不待说也。问
大集经云。无明为因行为缘。此义云何。答
然无明具因缘两义。行亦义尔。但各举一边
四谛品第二十四¶ 第 162a 页 T42-0162.png
是故互说。问何故言无明缘行。不言行缘无
明。答婆沙云。十二前后相生前为后缘。非后
为前缘。故但无明生行。行不生无明。问无明
皆为十二作缘。何故但言缘行。答近为行作
缘。远为十二作缘。今说近不说远。问五阴中
行。四识住中行。此因缘中行。三处何异。答五
阴四识中行除四阴。馀一切有为法悉是行
也。此中若别取行体。唯取善恶二业。若通相
说之。亦摄一切善恶有为等法。以起是行故
随行堕六趣者。随罪行堕三恶道。随福无动
二亦入三善道。以诸行因缘识受六道身者。
第三明识支。识是当体受名。问五阴中识。十
二因缘识。四食中识。六大中识。四空中识。
有何等异。答五阴中识通摄一切有漏无漏。
皆是识阴。为明摄法故也。六大四食中识唯
取有漏。为成凡夫身牵有故论云。无漏识不
立六界中。是四食说一切有漏。为长养当来
有故说于四食。四空中识处体是四阴。缘识
故名为识处。所缘之识通漏无漏。此中明识
唯此受生一念染污识。为明受生故。若就时
分论之。与识同时一切诸法皆名为识。成实
论云。五阴中识名了别识。识支名染著识。
问何故此识必是染污。答此识托生必与烦
恼相应。故染污识也。问若尔何故复云识支
是报耶。答识托生时分中有命根。众生种类
及精血此是报法。而识非报。今云报者詺命
根等为报耳。精血等犹如轻毛。必须惑润。
然后得立。问中阴属何支。答识支属生阴摄。
中阴属行支摄。又释。中阴虽未受生报。而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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识支摄也。以有识著故下第四辨名色支。一
云。四阴名名色阴名色。以当名色支时。四阴
微弱才有其名故云名也。阿含经云。痛想受
乐思惟为名。四大所造为色。故知尔也。次云。
即以色阴为名色。言此色受众生之名。别异
非众生之色也。故成论牵经云。心依名色。问
化生云何识缘名色。答婆沙云。识缘名色此
说胎生不说化生。评云。化生亦识缘名色。如
化生者初得诸根。未猛利时说是识。若诸根
猛利名名色。问名色支于十时中具几时耶。
答婆沙云。未生四种色根。六入未具但有身
根。此有五时。一者哥罗罗。二阿浮陀。三卑
尸。四伽那。五婆罗奢。此时名名色支也。名色
增长故下第五六入支。六入支即是六根。谓
六根生六识为识所入之处也。数云。六根能
发于识。名之为入。发者是根之功能。六者是
数名也。故六入一支就数及功能两义。得名
色增长生于四根故有五入。名增长故有意
入也。情尘识和合下第六明触支。触以触对
为义。毗昙云。何别有触数。能和合根尘及识
使根识对尘。故名为触。成论人无别触数。但
明心法触对前缘也。婆沙云。诸根已能为触
作所依。但未能别苦乐。未能避火蛇毒药及
诸不净。是名为触。因于六触故下第七明受
支。受以领纳为义。谓领纳违顺等缘。婆沙云。
云何为受。谓能别苦乐能避火蛇。尔时但起
食爱。即涅槃经云。染习一爱也。不起淫欲。
于一切物不生染著。尔时名受。婆沙问。受与
触是相应共起法。云何触缘受不说受缘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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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答虽是相应共起法但触为受因。如灯与
照虽一时。灯为照因非照为灯因。又解。此中
说前后法。触是前生。受为后生。故非是触时
之受。但明触后之受。故触为受因也。以因三
受故下第八次明爱支。爱以染著为义。然三
受通为爱作缘。为苦受所逼故贪求于乐。以
乐受故为爱所使。不苦不乐受亦能生爱。乃
至如四禅以上不苦不乐受。能生于爱也。问
三受生几种爱耶。答有五种。于乐受中生二
种爱。一未曾生乐受欲令生故生爱。二已生
乐受心不欲离故生爱。于苦受生二种爱。一
未生欲令不生故生爱。二已生苦受欲令灭
故生爱。于舍受亦生二爱。一未生欲令生故
生爱。二已生故欲令不失故生爱。此二名为
能生于愚痴。故有五也。问何故过去以无明
为本。现在以爱为本。答婆沙云。无明有四
事。一通缘漏无漏。二通缘为无为。三通缘
三世遍不遍使。四通缘自界他界。故在前。爱
但缘有漏。但缘有为。但不遍使。但自界缘。故
在后。虽不通四事生未来苦为胜。故说为未
来本。问爱与受何异。答受支唯有食爱。爱支
复有欲爱。是故异也。因爱有四取下第九取
支。以助业取果故名为取。问爱取何异。答婆
沙云。初生名爱。爱增长名取支。又云。受为因
爱为果。爱为因还以取为果。此但是一支。
故分为二。成实者云。贪使为爱。馀九使名
取。此文云。四取者五阴品已释。婆沙云。云何
名取。以贪境故四方追求。故名为取。此即
以四方追求名四取。因取故有有者第十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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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谓能有来果名之为有。又能令后世三有
相续故名为有。即从果立名也。婆沙云。追
求之时起于三业。是名为有。若取者不取即
解脱无有者此意明。若取者不取。便即解脱
无复有有支也。从有而有生者第十一生支。
数人生以起为义。故云世中起故生。成论是
本无今有义。数人又云。生是生相。从相得名。
从生有老死下第十二支。衰耄为老。终尽为
死。数人云。老死是异灭两相。从相立名。从
老死故有忧悲诸苦恼者。此四于老死支中
离出。故不别立支也。经云。将死之时恋生畏
死名之为忧。发声啼哭目之为悲。五根相对
为苦。意根相对为恼也。如是等诸事下自上
已来别明十二支。今第二总结过患也。然此
总文广分别十二。问十二支云何为三道。答
过去无明现在爱取名烦恼道。过去世行现在
世有名为业道。现在五果未来两果名为苦
道。问何故二世同是烦恼。而名字不同。苦业
亦作此问。答过去烦恼以谢用相既阴故。但
从无他受称名为无明。现在用相显目之为
爱。过去业以谢迁流义显。故名为行。现在交
起相著。故就果立名名之为有。现果交起。但
用有增微次第。故初彰识乃至说受。复后果
未起其相既隐。故寄相彰名说为生死。又解。
生与老死是八苦之名。物情所惮。现在以受
不可复断。从别标名谓识名色受等。不说为
老死也。故经云。因时可防果时无可防。如何
未来说生老死者。以此怖物令不起现在三
因也。问何故三世之中。过未各立二支现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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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耶。答过去已灭。未来未起。用相既微。故
但立二。现在显现故立于八。又过去但因未
来唯果。故各立二。现通因果故立于八。问何
故尔耶。答因义在前果义在后。过去前故但
因。未来后故唯果。现在双酬两处。酬前故立
果。感后故立因。是故因果双说。问无明有因
老死有果不。答婆沙二释。一云。无明有因。
谓不正忆念。老死有果。谓忧悲苦恼。但不在
十二因缘中别说耳。二云。无明有因老死有
果。亦在十二因缘中说。无明有因所谓老死。
老死有果所谓无明。现在爱取是过去无明。
现在名色六入触受。此四若在未来名为老
死。如说受缘爱。当知。说老死缘无明也。故
十二缘犹车轮转。问三世各具八支。三因
五果即成二十四。今何故但说十二。答约一
身故说十二。实具二十四也。问三界具十二
不。答婆沙一释云。此中说欲界胎生具十二
耳。又解。欲界具十二。色界有十一。除名色
支。无色界有十。除名色六入。评云。三界皆具
十二。如初生色界众生。诸根未猛利名为名
色也。无色界虽无色而有于名。虽无五入而
有意入。应作是说。识缘名名缘意入意入缘
触。问十二因缘几是一念。几是相续。答婆沙
云。现在世识未来世生但是一念。馀并是相
续。增一阿含三十卷云。识支具六识则时节
长久非一刹那。若犹托生唯一意及身识无
四识也。大福德人托胎则具六识。化生识支
具六识六根顿足。大集经七七日前属识支。
智度论云。三七日属识支。问五果几在胎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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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触受二果在胎外。馀三在内。问无间地狱
具几支。答极少有八。极多十一。问十二支具
五阴不。答婆沙云。十二支以五阴为体。智
度论云。十二时皆具五阴。但识支时名色未
熟。未有所能故不说耳。馀支亦尔。问十地经
云十二因缘具三苦。云何是耶。答无明至六
入为行苦。触受为苦苦。爱取至老死为坏苦。
问十二并苦。亦得皆是集不。答亦得。前生
为集后生为苦。问三道为论皆是苦者。亦得
皆是业皆烦恼耶。答今言皆是苦者非三道
中苦。乃明一切有为皆苦耳。故非例也。问四
果具几支耶。答罗汉不起三因。故无二果。
唯有前七支也。三果具十二也。问化生人云
何有老。答虽无头白老亦有念念老。问八苦
解义开老死为二苦。今云何合为一支。答八
苦为欲明苦义是故开之。今总明过患。所
以合也。问何故三相中开老死为二相。生为
一相。今用生为一支。老死为一支耶。答三
相欲明相差别各功用义。故开之为三。今此
总明过患。合之为一。问病何故不立支。答
今此一切众生一切时一切处有立支。病非
一切皆有。如薄拘罗云。我年过八十未曾头
病。欲界中尚有无病。况上二界耶。故病非
一切有不立支也。问十二相生六因四缘为
具几耶。答今且就六因释之。则四缘可解。十
二既是前后复相生。相应共有是同世因果。
非是十二之因缘也。有所作自分遍报四因。
无明若生不善身口意三业者。是所作自分
遍三因为因缘也。若生善身口意三业者。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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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作因为因缘也。行生识者所作及报二因
为因缘也。识生名色所作自分二因为因缘
也。名色生六入乃至触缘受者。所作自分二
因为因缘也。受生爱者唯所作因为因缘也。
爱生取者所作自分二因为因缘也。取生有
者同无明生行也。有生生者同行缘识也。生
生老死者同识缘名色也。问十二相生通三
性不。答若正取次第相生支体者。无明支中
通二性。欲界无明支中身边二见是无记。馀
悉不善。上界无明唯是无记。若就时以说无
明支起时。同时诸法皆是无明支。故亦有善
恶无记等同时相续。皆是无明支摄也。行支
亦通三性。别唯善恶也。识支若取一念托胎
识是不善无记。若就时通于三性。名色六入
触受通别俱摄三性。爱取同无明说。有同行
说。生同识说。老死同馀四果。问十二几漏
无漏。几为无为。几学无学。几染不染。答同
是有漏。同是有为。同是非学无学。婆沙云。
此十二中若是心心数法染污。馀通染不染。
问十二因缘云何如树。答树有根体华果。二
因为根。五果为体。三因为华。两果为果。凡
夫学人有华有果。罗汉无华无果。问十二因
缘云何破除十使。答说此十二正除身边二
见。明过去二因现在五果破其常见。若是常
者岂从因生耶。现在三因未来两果破其断
见。既现在有因生未来果。云何断耶。现在八
支但是众缘。故无有我。俱破十使者十二既
是因果。故破除邪见。戒取谓苦为道。十二皆
苦。故非是道。疑有苦无苦。既有十二则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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果皎然。故破疑心。倚此身慢他。既是生死
法。何足自高。既是生死法。不足可贪。是故
破贪。唯应速灭十二。何故生瞋。问缘生与
缘起何异。答婆沙云。因是缘起果是缘生。又
云。应作四句。一缘起非缘生。未来世法是也。
二缘生非缘起。过去现在罗汉最后死五阴
是也。亦缘起亦缘生者。除上二世罗汉死五
阴。馀过去现在法是也。四非缘起非缘生者
无为法也。所言缘起者。体性可起待缘而
起故名缘起。又一切众生等从此缘起。故名
缘起。又有缘生非十二。十二非缘生。亦缘
生亦十二非缘生非十二。从缘生非十二谓
罗汉五阴。十二非缘生谓未来十二。亦十二
亦缘生即凡夫十二。俱非者虚空也。如涅槃
迦叶章说。毗昙又有四种十二因缘。一无始
十二。谓始不可知。二连琐十二。谓展转三世
相缚。三刹那十二。明一使起时与诸数共起。
一刹那中具十二也。四分段十二谓。过去二
现在八未来二也。长行文既指毗昙。故今多
就毗昙释之。不必须颂示智而已。智者所不
为下第二明逆观。无明因灭故行果即不生。
故云此事灭故是不生。此品大意明。此十二
由痴惑生。则智者不为。故知非是真实。非
实故所以即空。如是正观便入真谛名为正
灭。长行如文也。
* 观邪见品第二十七
此是第二次破邪见也。问小乘前明因缘。次
破邪见。大乘亦尔不。答前明八不。即辨十二
因缘不生不灭。此是大乘因缘。从破四缘已
四谛品第二十四¶ 第 164c 页 T42-0164.png
后乃至涅槃名破邪见。问大小乘明因缘。有
生灭无生灭二观异者。大乘小乘明邪见。云
何异耶。答若传望者外道望小乘为邪见。小
乘望大乘邪见。故涅槃明。二乘若空若有皆
是邪见。如云若以声闻辟支佛心言无布施。
是则名为破戒邪见。此是二乘空观为邪见。
又云。若见菩萨八相成道。是则名为二乘邪
曲之见。此是二乘有解名为邪见。故知。二乘
空有望大乘皆是邪见。就文明异者。大乘法
中明诸法实相毕竟空义。一切取相有所得
无非邪见。故初破四缘终涅槃品。横洗万法
竖穷四句称破邪见。小乘法中但取五见及
六十二见为邪见也。就今品意有三种邪见。
一者断常及我为邪见。二者别有我体。如犊
子及假有体亦名邪见。三者若世谛中都无
我亦是邪见。下偈云。非是无受。亦复非是
都无也。问非都无是何言邪。答但假名有我。
非无假名字我耳。非是有假我体我假用。故
下结云。此是决定义。决定有二种。一者决
定无即离二我。二者决定有于假名之我也。
问论主何故唱决定耶。答有二种义。一者令
众生决定破我心。二者诸部邪乱。今欲整理
小乘义。故须唱决定也。问整理何部。答犊
子计我萨婆多计定法。今决定破此二。故明
无我无法。问破我有文。破法出何文也。答
下偈破生死无始破常法。又破无常亦常亦
无常非常非无常。此四句法并破。故知。明
决定无法也。问此品何故破我及断常。答我
是六十二本中之本。断常是边见。是六十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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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今正伐其本支末自倾。又一切凡夫不离
我心。又断常正障中道。如二夜经中常宣中
道。故须破断常也。又此品破三种邪见。一破
外道。二破学小乘语意俱失。而自推折所立
亦是邪见。三破得小乘语不得小乘意。如闻
十二因缘法。计有实性等。就小乘法中凡有
四句。一是见非邪。二是邪非见。三亦邪亦见。
四非邪非见。是见非邪者世间诸正见等也。
是邪而非见者五钝使也。亦邪亦见者谓五见
也。非邪非见者馀残法是也。就亦邪亦见中
复有通别。通则五见皆名邪见。别则唯拨无
因果称为邪见。以拨无因果其过既重独受
邪名。馀小轻更立称。所言五见者谓。身见
边见邪见见取戒取。五阴名身。于中起见名
为身见。执我断常名为边见。见取有二。一取
前见为第一。故名见取。此足上见取也。二生
死中无乐净计乐净。独头见取也。戒取亦二。
一以鸡狗等戒为正道。是独头也。二以邪见
为道。此足上也。邪见如前释。六十二见者上
已一释。今重述异解。一云。即色是我。离色是
我。我中有色。色中有我。我有于色。一阴有
五。五阴二十五。各除第二离句唯成二十。欲
界二十。色界二十。无色界唯有十六。以除色。
除色阴四句故合成五十六。三界各以断常
为本。故有六十二。数人多用此解。又释。世
出世合论六十二。如前涅槃品说。于如来上
起有无等四见。五阴合二十也。于凡夫上过
去世起常等四见。五阴合二十。于未来世起
边等四见。五阴亦二十。断常为本名六十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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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经何故云我见摄六十二见。或云断常为
本。或云一异为本。答我是本中之本。由起
我见故推我一异。一则身灭神灭。名为断见。
异则身灭我存。名为常见。此之三本即是次
第。故经论互说。问前破大乘迷。次申大乘
教。此两品破学小教迷申小乘教。云何乃破
五见六十二见耶。答小乘障大乘故前多破
小乘执。而申于大乘。外道邪见障小乘故今
破邪见。即是申于小乘。问若尔前但是破小
申大。非是破大迷而申大。后但是破外而申
内。非是破内迷而申内。答有所得大犹是小
乘。故前破小执则是破于大迷。有所得小即
是外道。今破外道即破小乘。问前破小乘复
有别破大乘。今破外道亦应即别破小乘。答
亦有小乘人定执生死无始。下破生死无始。
当知。亦破定性有所得。但小义也。问今破邪
见。云何是小乘人入道义耶。答以有邪见是
故不得入见谛道。今破此邪见即入见谛。乃
至證于无学。故是小乘入道。开此品者多有
错误。今分为二。前问次答。问中有二。一者
领前。今欲闻下生后。答曰下为二。初两偈
立邪见。次论主破邪见。问小乘初立邪见。
次破邪见别有破邪见品者。大乘何不尔耶。
答小乘邪见局。故初别立后则破。大乘横
收万法竖穷四句皆是邪见。故无别品破之
也。问若尔小乘可别有因缘品。大乘应无别
因缘品。答大乘因缘亦通一切法。而别立因
缘品者欲通别互现。立中初立过去四见。次
立未来四见。问何故不立现在邪见。答去来
四谛品第二十四¶ 第 165c 页 T42-0165.png
冥漠难知。故须别立。现在显了易解。故略不
明。又解。此偈首我于之言即是明现在之我。
于过去世为有为无。是故此文具三世邪见。
问下云。略说则五见。广说则六十二见。今
何故但破边见耶。答边见是断常。为六十二
见本。在本既破条末自倾。问五见之中何故
不破我见。答此中破二世见即破于我也。问
何故不破邪见等耶。答盖是存略故耳。我于
过去世为有为无者。明现在之我于过去世
为已有。于过去世为未有。若现在之我本来
已有。则犹是本我。是则为常。若现在之我非
是过去本我今我始生。是则为断。不得云过
去无我今始有我。若过去无我。则名正见非
邪见也。下半明起见处也。第二偈为作不作
者。亦据现在之我为更作未来世我。为不作。
若更作则始终不异。则是无边。若不更作则
与身俱尽。便是有边。下半明起见处也。问
此二偈既是立邪见。是决定义。云何乃言为
有为无为作为不作。答上半明见本。见本即
是邪疑。故云为有为无。下半明世间常等见。
始是见也。何因缘故名邪见下生起第二破。
开为二别。初一周就理破二世八见。次周
指事破二世八见。破此八见不出事理二周。
如青目解大乘八不。亦就事理二周。龙树解
八不始末。亦约事理二周。今破小乘八见即
小乘八不。亦就此二也。就理破二世八见即
为二别。前广破初偈四见。次略类后偈四见。
以世异见同故略类之耳。就初又三。前六偈
破常有句。次四偈破断无句。后一偈合破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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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亦无常亦有亦无二句。此三从广至略者。
一者前后互类。二者常为四句之初。在初既
破馀中后易除。故前广而后略也。初六偈中
前偈总非。下五偈别破。即是释非。初偈为
二。上半牒有而非有。下半正明过去不作今。
过去世有我者。明我遍五道通于三世。故
过去世本有现在之我。今总非之。故云不可
得。下半明过去不作今者既古今一。宁有古
我作今。若古作今则不常不遍。若是常遍便
不作也。又若本有此我可得以本为今。本实
无我。故本不为今。又外人谓古我犹是今我。
故名为作今。非此作也。又古天应是今人。天
人一体贵贱同质也。若谓我即是下第二五
偈别破释非。开为四别。初一行半破离阴我。
次一行半破即阴我。次一偈重破离阴。后复
一偈总结非即离。就初又二。上半取意立义。
次一偈正破。上半取意者我遍古今。不相作。
但身异故说言作耳。次一偈破为二。初半正破
次半结破。初半破云。若我遍五道而身不遍。
我通三世身不通者。离身何处有我。又若言
我是本我。而身非本身。则我离身何身处有
耶。此即破小乘人犊子及假有体家。次半偈
结者。上大乘观中处处已破离阴我竟。今但
略标故云此事为已成也。若谓身即我下第
二次破即阴。亦开为二。初半牒外义。第二一
偈正破。初有二句。第一句正改离捉即。若都
无我者释此句不同。有人言。此是破也。汝
既避前离破立即义者等是避破。何不言无
耶。故云若都无有我。又释。彼计我是常身为
四谛品第二十四¶ 第 166b 页 T42-0166.png
无常。今身既是我便都无有我。但是无常身
耳。何处有我。又释。离身既无更不过二若即
是若都无。此释为正也。此偈望前合有二双。
谓即离一双及有无一双。合此二双还成一
双。即离是有都无是无。谓有无一双也。馀二
章破如文可解。若离身有我下此第三重破
离。以计我者多谓我唯是一但六道身异。如
莎提比丘识唯是一而六道身异。故重破之。
上半牒非。下半正破。前直明离身不见别有
我。今明无身应当有我。故两门破离其义异
也。无身有我可具二义。一者如本住品未受
身前已有我。二者直令无身而有我也。第四
章结破为二。上半结非即离。次句结非有无。
即前两双之义也。又初句结第一破离门。第
二句结破即门。非无受结第三重破离门。非
无结前破即中若都无有我门。此是决定义
者。非即非离非有非无此。是小乘中决定义
也。以小乘中有假名我。故非是都无。长行
释总别二章则为二别。释初偈为三。一牒二
非三释。初句如文。是事不然下第二总非。此
二门释上半。何以故下第三即释下半。又开
为二。一者正破。二取意破。正破中又三。初总
标常过。何以故下次释常过。有无常过故下
第三结常过。就释中又三。一法说。譬如下第
二譬说。若先为天下第三合譬。此中大意明。
古今我一者则天人一体贵贱同质也。若谓
先世我不作今我下第二取意破。就文又三。
一牒立。二总非。三释难。就牒中文三。法譬
合。初法说。如人浣衣时下第二譬说。如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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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受天身下三合譬。是事不然下第二总非。
何以故下第三释非。就文又二。初破法说。
今浣者下第二破譬。又开二别。初两关定之。
次设二难如文。问曰下释第二段五偈。前分
五偈开为四门。今释四则四。初离门为二。
第一上半偈取外人意。第二偈正破。今释此
二即二也。前释第一。外云。古今我一。故今
我犹是昔我。今身非昔身。故不得贵贱同躯
人天一体。答曰下释第二一行偈。正破。偈
本为二。初半行正破。次半行结破。今前释
第一。文开四别。一正破。二救。三破救。四总
结。破中初总非。何以故下释非。文三。初法
说牒彼义作无用破。如治俗人罪下次举喻
破。五阴相续下合喻。问曰下破第二救。又
三。谓法喻合。正明我有用非是无用。言有用
者有二种用。一所依用。二造作用。法譬合中
皆有二用。细寻文易解知也。答曰下第三破
救。十难开为五别。一破作者。二破见者。三
重破作者。四重破见者。五总破有我。初又
二。初夺破我。明无有作义。若我是作者第
二纵破。若见者是我下破见者是我。亦二。
初夺破但是眼见非是我见。若见者是我下
第二纵破。纵我能见应不得馀尘也。若谓如
刈者下第三重破作者。亦二。初夺破。若谓作
者下第二纵破。若谓右眼见下第四重破见
者。亦二。第一并破。复次有我者言下第二自
破。又为二。初释非我用。次明自破。复次若有
颠倒下第五总破有我。又开二别。一者正破。
二遮通。正破又三。谓法譬合。如文。若谓无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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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第二遮通。遮通者外云。汝若言始终一我
有颠倒过者。汝义虽复无我而始终一五阴。
亦应有颠倒过。若始终一阴无颠倒过者我
义。亦然。今遮外此通名为遮通。就文为四。一
牒外难而总非。何以故下正释非。明五阴生
灭非常。是非一阴。故无有颠倒过也。若始终
一我下第三重显外过。五阴相续下第四重
显内无过。汝前说离受别有受者下。第四大
段总结。若谓离受别有我者下。释偈中离身
无有我是事为已成也。即是释第二结破也。
若谓离身无我下。释偈中第二破即阴我。偈
中为二。初半偈取意。次一偈正破。今还释
此二也。半偈取意中有二句。第一句云若谓
身即我。次句云若都无有我。今还牒二句。
若谓离身无我牒第一句。但身是我牒第二
都无句。是亦不然下释第二开两门破即阴。
文易知也。若谓离受下第三释重破离。是故
我不离受下释第四总结破。是故当知下生
起第二四偈。破前第二句过去世我不作今
我。所以须此长行生起者。计过去世四句皆
言过去世有我。然后方论其作不作亦作不
作非作非不作。上来就即离门求我不可得。
论何物作不作耶。是故前结过去世无我。然
后始破其过去我不作今我。四偈亦开为二。
第一偈总非。次三偈别破。初偈为二。上半牒
不作总非不作。下半牒异非异。问上言我于
过去世为有为无。今云何乃言过去世有我
不作今我。答前明过去无者无现在我耳。又
前偈云。我于过去世为无者。现在我于过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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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无耳。不言过去都无有我现在新有我也。
问前长行结云。过去世无我。今何故乃云过
去我不作耶。答前长行是结上夺破明无。今
纵有之即就其责觅又不可得。亦是无也。次
三偈别破。即为三意。第一偈明有相离过。第
二偈传显相离复有过。第三偈更广出其二
过。问云何失因果耶。答过去我造善恶因。
竟不得果故是无果。现在受苦乐我非过去
我。则不修因故失因果也。并易见也。复次
如过去世中下第三章一偈。次破其第三亦
作不作非作非不作二句。所以但有一偈破
者。前二门十偈以广破根本二句。后二句既
是枝末。是故略破。又亦作亦不作犹是作不
作耳。非作非不作亦是作不作耳。故以前摄
后。既破前二后二即破也。问今但应破后二
句。何故总非四句耶。答一欲以前摄后。二
欲以前例后。前二既去则例后亦亡。我于未
来世下。第二一偈次破未来世四见。问何故
但一偈破。答一欲以前例后。二明世异见同。
若破于前即是破后也。若天即是人下。第二
周指事破二世八见。即为二别。初破过去世
四见。又开二周。第一就即事破于四见。第
二就道理破除四见。事理一双。又初周就末
破四见。次破无始义就根本破四见。谓本
末一双。又初破外道四见。次破小乘迷教堕
于四见。即内外一双。又初就人破四见。次就
法破四见。谓人法一双。故知。断常等有二。
一者人断常。二者法断常。即是小乘中生法
二空也。初四偈破四见。即为四别。初偈上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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牒。明堕常过者。上四偈言夺破明过去我不
作今。此偈纵开。若过去天作人天则为常。下
半出常过者。外人明过去天作人即是常义。
不以常义为过。故下半显常有过。明天既是
常。常则遍于五道。通在三世。云何有过去
之天生人中耶。第二偈上半牒。明有无常过
者。明过去天与现在人异。过去天不作今人。
若尔则堕无常。下半出无常过者。外人既执
人天异体。即是立无常义。不以无常为咎。
故下半传显无常之过。问无常有几过耶。答
有上破过去世四偈中过。复有无相续过。如
此文说。则昔天自住于昔不转天为人。今人
自生于今非人续天。故无相续也。第三偈上
半牒。明堕二边。其人见上有过故今明。天人
相异故不即。非馀众生故不异。而不知因果
相续不即不异。便谓天分犹在人分更增。犹
在故即是半天。故常。更增即是半人。故无常。
天分由在则此分为天。人分更增则彼分是
人。人天两分合成一身。何得尔耶。故下半直
非也。长行云。半天是常半人无常者。此据天
为言耳。若约人返上可解。外人避上二过。欲
令立义明天虽有我不妨作人。论主若尔天
有我故是常。作人故无常。故半天半人则堕
常无常二过也。数人及光宅义明补续义。天
灭于前后人补处。此同第二句义。开善明转
变续者则有二力。前举体灭不作人。此是无
常。复有不灭转变作后人义。此则是常。同第
三句义。第四偈用前第三句破第四句。以外
人见前第三句过。便欲会之为一。以更增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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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常。犹在故非无常。是故今偈上半还牒前
二句不成。下半明第四句亦不成也。复次今
生死无始下生第二周。就根本破于四见。佛
为声闻人令厌离生死故。说生死长远无始。
而禀教不了者闻过去世无始。便谓是常。故
今破之。光宅云。众生无头。般若无底。何处有
始耶。开善云。始于无明初念而言无始者。无
复始于此者名无始耳。地论云。生死无始违
真起妄。此妄与真同年。真既无始。妄亦复
然。今偈正破无始。就文为二。初破无始辨
无有常义。第二偈以无常故例破后之三句。
初偈意云。求诸法往来义成可有无始。既
无往来则无无始。此文分明辨小乘教中有
法空义。又是破执小乘教起迷也。又亦得
破外道计无始者也。第二偈举初句例破后
三句。前偈明合三句无故后句无也。既破
无始堕于常见。亦破有始堕于断见。如是
亦始亦无始非始无始堕后二见也。长行云。
有边无边下生第二破未来世四见。前破过
去世四见始终合有三周。初十一偈一周就
理。破过去世四见。次一周四偈就事。破过去
世四见。后一周两偈就无始。破过去世四
见。所以三周破者凡有三义。一者初十一偈
名为广破。次四偈明处中破。后两偈是略破。
破见之术不出此三。此三既无。众见都灭。
又初为上根。一闻则悟。次为中根。再听方
了。后为下根。三闻始达。又虽有三周合之为
二。前两周破外见。后一周除内迷。此二既除
则众见并息。今九偈破未来世四见。亦开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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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初五偈破边无边二句。次三偈破亦边亦
无边一句。后一偈破非边非无边。初是广破。
次处中破。后是略破。又广略互显也。又初二
句为本中之本。故须广破。次第三句为末中
之本。故须处中破。后为末中之末。是故略
破。问前周明无未来。与今何异。答上明世异
以见同故以当类过。非是正破未来。今此一
周是正破未来故。前破过去既有三周。今破
未来四见亦作三周破也。问破过去世四见。
与破未来四见何异。答前破过去四见束为
三类。六偈广破初句。次四偈处中破第二句。
后一偈略破后二句。今则分句与上不同。如
前释也。复有异义。文自显之。就初五偈为四。
初标破邪见章门。第二标正见章门。次两偈
释邪见章门。次一偈释正见章门。此是摄山
大师作分也。又一意为三。初偈标非边无边。
次三偈释非边无边。次引四百观论證非边
无边。于三偈为二。初偈标章门。二偈释章门。
初偈意明。有边无边俱无后世。有边则与阴
同。尽故无后世。无边便即是此身故无复后
世。今实有后世。故非边无边。第二偈明阴阴
相因故非今非后。所以然者阴阴相因。是故
不断。所以非边。念念灭故非是无边。即小乘
正见也。次两偈释邪见章门又二。初偈明。若
前阴坏不更生后可是有边。前阴虽灭而生
后阴故非是有边。次偈明。前阴不灭不因前
阴而生后阴。此则为常可名无边。而实不尔
故非无边。长行云。世间有二种。今说众生世
间者。小乘虽具明二空而多说生空。又国土
可三灾洞尽。物多不计之为常。众生转如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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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物多计之常。故偏破众生。复次如四百观
论中说下。此生第四释正见章门。付法藏经
云。提婆菩萨造四百论。今注人引之将来破
二边也。亦可是龙树自引。例如龙树智度论
第十八卷叹般若偈。此是罗[目*只]法师所作。但
龙树罗[目*只]提婆既是同时人。所以智度论引
罗[目*只]所说。此处引提婆之言。亦可别有此论。
今所未详。偈意明。得真法说者及以听者。
则生死便尽故非定无边。不得三事则非定
有边。问云何得耶。答其说法者无说无示。
其听法者无闻无得。如此之悟则无边边。与
此相违边而无边。长行云。今当更破下生第
二破第三句。三偈为二。初偈牒而总非。即是
章门。次两偈正破。释章门也。释中为二初偈
就人破。次偈就法破。就人破者明人不应一
分破一分不破。不破是常破是无常。一人不
得亦常无常。次偈就法易知也。长行云。今当
破下生第三章。破第四非有边无边。用第三
句破第四句。文易知也。一切法空故下论有
三分。初二十五品破大乘人法。辨大乘观行。
次两品破小乘人法。明小乘观行。此二竟前。
今第三重明大乘观行。生起来意具如初品。
两偈为二。初偈重广明大乘观行。次偈推功
归佛。又初偈明美法。次偈辨赞人。初偈来意
者上说未尽。今略明之。一者初大后小。明
小从大出。显出生义。次前小后大。明收入
义。出生则从实起权。收入则摄权顺实。盖
是三世十方诸佛始终权实之大意也。又依
摄大乘论乘有三种。一者小乘。二者大乘。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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者一乘。一乘最胜。前两品明小乘观行。二十
五章明大乘观行。今此一章辨一乘观行。则
具破三种乘迷。具申三种乘教。又自前二章
但破大小乘诸见。今此一偈通破大小乘诸
见之根。问云何名为见根耶。答一有起见人。
谓九道众生。二起见处。净秽诸土。三起见时。
谓三世也。由此三种能生大小诸见。今此品
中明此三毕竟皆空。故无起见根。以根无故
诸见不起。又接此邪见品生者。小乘破我及
断常等虽复已竟。论主犹谓不尽。此但破凡
夫见耳。未破二乘见及菩萨见。故不畅大士
之怀。故复以大乘毕竟空水洗之。令诸见时
方见者一切无遗也。又自上已来破大小邪
见。惑者便起邪正二心大小两念。故今明邪
正平等大小无二。方摄为理极。故说此偈也。
又说法有二。前略后广为解义故。前广后略
为易持。故今是示易持。故最后说大乘法空。
就偈为二。初句标一切法空。谓横周万法竖
穷四句毕竟皆空。即显正也。次三句明于破
邪。初句辨无所起见。次辨无起见处及起见
时并起见人。瞿昙大圣主下第二推功于佛。
所以推功者自上已来横破万法竖穷四句。物
谓盖是龙树自作非佛诚言。便于此论不生
信受。是故今推功归佛。明上来之破皆是佛
说非是我也。若不生信不信佛。二者总释大
小乘观破邪见意。明上来作此破者但是佛
破邪见耳。非有物可破。如百论云。愚人谓
炎为水。知者告之言此非水也。为破水想。
实无水可破。三者经有序正流通。今影大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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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亦明三义。初标宗称叹致敬。次后造论破
邪申教。破邪既讫还称叹致敬也。偈分为二。
一者称叹。二者致敬。称叹为二。初叹人两句
叹法。瞿昙者此云泥土。即是姓也。有二因
缘。一者释迦先祖为王厌世出家事瞿昙仙
人。时人呼师为大瞿昙。以资为小瞿昙。即从
师姓也。次小瞿昙被害。以后大瞿昙以土和
其血分为两分。还遂各生男女。因是已来有
瞿昙姓称也。问何故不云释迦而称瞿昙。答
瞿昙是本姓故也。略说五见及六十二见者。
此偏举外道见耳。然二乘及有所得大乘皆
是一切见也。
中观论疏卷第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