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观论疏-隋-吉藏因果品第二十¶

因果品第二十¶ 第 132a 页


中观论疏卷第九(本)

释吉藏撰

* 因果品第二十

问自上已来品品破因果竟。今何故重说。答
因果是众义之大宗立信之根本。惑者多谬。
上虽略破宜须重论在次下也。如外道计邪
因邪果四宗不同大小乘人十家所说。故知。
因果难明须重辨也。二者上来虽破因果为
成馀法。如因缘品破四缘因果为成无生义。
乃至五阴品破因果为成无五阴义。并未正
论因果。今欲正论因果。故有此品来也。若
逐近来者从时品生。外云。无三世之时宁有
因果之法。而因果道理不可令无。故应有时
也。问因果有几种。答略有三种。一相生因
果。如泥瓶之类。二相缘因果。如捲指之流。
三者了因因果。如灯了物万行了出法身。问
此品为破因果。为申因果耶。答品品之中皆
有申破二义。求内外大小性实因果皆悉无
从。故名破因果。以计性实之人即破因果义。
故论主须破之。二者性实因果既除始得辨
因缘因果。既称因缘。则因果宛然而常寂灭。
因果品第二十¶ 第 132b 页 T42-0132.png
故因中发观则戏论斯忘也。品开为二。第一
别破十家因果。第二总破一切因果。破十家
因果则为十段。亦得束为五双。第一有无一
双。第二与不与一双。亦云灭不灭。第三一
时前后一双。第四灭变不灭变一双。第五遍
不遍一双。初有无一双凡有四偈。即为四别。
初偈明因中有果何假缘生。第二偈因中无
果缘何能生。第三偈重破有果。因中若有果
果备四尘。则诸根取得。第四重破无。若因中
无果则因同非因。所以四偈交络破者。以破
有竟外则执无是故破无。次破无竟外回宗
执有。故重破有。破其有竟从彻捉无。以其所
执不定故交络破之。又此论破有多门。上来
以有无各类。今是有无交络。适缘不同故有
破门非一。问何故十家之中前破有无。答有
无是断常之本。断常为众见之根。今欲穷其
根故前破之也。又佛法因果正是中道。有无
正障中道也。又僧祛卫世是外道之宗。上座
僧祇为诸部之本。如此内外正执有无。故前
破之也。问何故不破亦有亦无非有非无。答
亦有之与非无犹是有义。亦无之与非有犹
是无义。故但破二关则四宗便摄。初长行立。
次偈破。即是僧祛之与上座明因中有果。执
有果三义。一者现见果从因故因中有果。二
者假缘则生。故知缘中有。缘中若无虽合不
生。三者信佛语。如经云。以有生性故生能
生。偈上半牒下半破。外救云。因中无果事。假
缘合故生事果。云何难言不须缘合生耶。答
因中无事果终是因中无果义。以因中无事
因果品第二十¶ 第 132c 页 T42-0132.png
而生于事。当知此事本无今有。故是因中无
果。又若缘合发事亦应和合方有理。理若自
有事亦应然。又若事因于理理应更有所因。
又若事因理事可是有。理既无因则应无理。
又问。为本有竟须缘合。为缘合竟然后有。若
本有竟何须缘合。若缘合竟方有则未合便
是无。虽假缘合果终不生。问曰下立因中无
果义。盖是卫世僧祇二世无义。答中上半牒
下半破。破意云。因中无果此无与太虚菟角
无无有异。太虚菟角缘合不生。果亦如是。果
逐可生。太虚不生太虚可无。果应非无。若二
俱无太虚不生而果生者。亦可太虚应生而
果不生。第三偈上半重牒有。下半正破。外道
泥中之瓶具有五尘。则五根取之应得。内法
瓶为四尘成。四根应知。又内法泥中之瓶若
是假应为想心得。而并不尔。故知无也。第四
偈上半重牒无。下半正破。破有三意。一相
与俱无则因同非因。相与不生。又若皆是非
因则无有因。以因无故非因亦无。二者相与
俱无则非因同因。相与皆因无有非因。既无
非因亦无有因。三者二俱是无而有因非因
者。亦应二俱是因而有有无。又同皆是无亦
应求火于冰求乳于水。则因果大乱。问曰因
为果下第二破与果不与果一双。前破因与
果作因义。次破因不与果作因义。初立次破。
立中外人避前有无二关。以因与果作因故
非是因中都无。而因与竟便灭不得言因中
有果。成论师云。因是有为凡有二义。一者
性灭。二是转变。以性灭故因灭果生。以转
因果品第二十¶ 第 133a 页 T42-0133.png
变义故转因作果。又云。一念之因辨果力足。
故能生果。因是有为。故亦生便灭。亦是此义。
以感果力足名为与果。性灭之义秤之为灭。
故成论文云。是因与果作因。已灭报在后生。
又云。作因已灭而成就力在。故能感果。亦是
此义也。偈上半牒下半破。且问前性灭转变
义。汝只是一乳因若言其灭则无可转之为
酪。若言乳转作酪果则不得言乳灭。今遂言
作而复灭者则乳有二体。一体灭于前。二乳
体转作酪。本立一乳。何有二耶。又问。因与果
者若有果何须与耶。如其无者与谁作因。救
云。有果道理故与果作因也。若理异空则不
须与。若不异空则无可与。又汝果若有有理
复有无理。如百论若当有有若当无无。又难
开善义云。有成就现在。复有现起现在。成
就现在为当能缘为不缘。若能缘则是现起
不名成就。若不能缘同毗婆阇婆提不相应
使。又开善亦是过去过去义。初念谢灭是一
过去。成就来现在得果竟便灭。复是一过去。
同迦叶鞞失已复失。又汝因是一有灭不灭
者则有二体。一是现起因。二是成就来现在
因。故是二体。若言唯是一体经二时者因法
假名时。既有二时则有二法。便有二因二果。
又问。若得果竟无复成就者。亦应得果竟不
名过去。若过去竟犹名过去。亦应得报竟犹
名成就。问曰若谓因不与果下。第二破因不
与果作因。外人避前二体。但立因灭果生。
答中上半牒下半破。破意云。因灭无果之前
是无因。果云何得起。假令果起则是无因之
因果品第二十¶ 第 133b 页 T42-0133.png
果。又前偈明果生已而灭。则有二因之过。
今明因灭已而果生。则有无因之咎。前是破
成实义。后是破毗昙义。亦前破大众部。后
破上座部义。至长安见摄论师立二义。一立
闻熏习不灭作报佛。二立闻熏习灭不作报
佛。言作佛者堕二体过。一者闻熏转作报佛。
是无常作常义。二闻熏习是有为。复是灭义。
故一闻熏习堕二体。次立灭者一切诸功德
并从真如体上生。闻熏习但为增上缘生。实
不作报佛。是故灭。如人工等但为金朴作出
金缘。而金自从金朴出。此是因灭失义也。又
成实师本执。金刚心有二义。一实法性灭。二
相续转作佛义。今闻熏习不灭家专是成实
义。问曰众缘合时下第三双破一时前后。初
偈破一时。问意云。众缘合时即有果生。故
无有无因之过。亦是成实五阴一时成人。萨
婆多八相一时共起义。又数人未来已有因
果。即是一时。但来现在生。而因前果后耳。
答曰下上半牒下半破。破意云。夫相生之
道以能生为有。故能生他。所生为无。故从他
生。若立一时有则俱有。无则俱无。俱无则唯
是所生失于能生。俱有则唯是能生失于所
生。故若一时则失能所。得能所则失一时。
破由来义者而汝人阴既一时。何不说人为
阴因际为人果。又涅槃云。众生名色更互相
缚。应更互作因更互为体。又二法一时。离法
无别时。时一则法一。法二则时二。若时一
法二亦应时二法一。又他云。因灭时是果生
时者。生则是有灭则是无。云何一时。又一
因果品第二十¶ 第 133c 页 T42-0133.png
时言因果者。亦可一时有前后。破数义云。
因法假名时。若九法共起则有九时。若言共
一时亦应共一法。因果不得一法亦因果不
得一时。问曰若先有果主下至此已来凡有
三义。初二双破前因后果。次一番破因果一
时。今破前果后因。此之三义摄一切也。前
立次破。经中及义并有斯执。如须达未修精
舍之因。以有天堂之果。难陀实未持犯。而有
苦乐之报。岂非前果后因。又影公云。前有舍
法而后备柱梁。亦是此义。又经中云。本有
涅槃之果。而后修行取之。答曰上半牒下半
破。破意云。本由因有果。未有因何得有果。
若未有因已有果者。则名无因之果。问经
中亲作此说。何以破之。其论破经不应说耶。
答经说别有深意。为劝人修福故说须达之
事。为诫恶劝善故说难陀事。为对生死始有
是无常。故说涅槃本有是常耳。涅槃未曾常
无常。何曾是本始二有耶。又前果后因如数
人命根独生。而后用十使中随一使润生令
一期坚固。命根是果报正主。通六道三界。
今问。命根因何而来。答由业故生。问若尔则
是前因后果。又前因灭命根果后生。则是无
因有果。又若前有果后起烦恼润即是倒润。
又已有命根等。竟何须十使随一润耶。又若
前果后因则果生于因。因果倒乱。问曰因灭
变为果下。第四番因灭变因灭不变一双。立
义云。因灭变为果者。观外人义只詺灭即为
变。故因灭即变作果。答中上半作因至果破。
下半重生破。初句牒次句破。破云。既因变作
因果品第二十¶ 第 134a 页 T42-0134.png
果。则因体不灭。因体不灭故因至于果也。
下半重生破者。为因之时是一生。至果时复
是一生。故是重生。此直令其一物重生。所以
成过。又破他义云。若因变作果者则果不异
因。还是前因作于后果。如东方张人至于西
方张人犹是张人。若因异果者则因自灭前。
非因作果。又问。若因变作果因则异果。如其
不异则应不变。又如变昔鹿王至佛。佛应是
鹿。若非复鹿则果异于因。则因灭无果之前
则是无因。无因云何有果。又问。为灭变不
灭变耶。若灭则无可为变。若不灭则不变。
又生已复生者如开善云。作因时是一生。后
成就来现在复是一生。堕重生义。长行为二。
初释偈本次破异义。前生因共生因者前生
因是相生因果。因在前生果在后生。故名前
生因。共生因者相缘因果。如梁柱与舍一时
而有。名共生因。此二种因总摄一切。又详
文相生因果自有二种。一者同时如大小生。
二前后如报因因果。今欲破前生因故简除
共生。明前生之因堕重生过。问何故不释上
半耶。答因至于果犹是外义。故不须释之。
若谓是因即变下第二重破异义。凡破两家。
初破即变。外救云。因即变为果。唯有一生
无有重生。故今破云。既言其即不得称变。
若言其变不得称即。如眼即目不得名变也。
问曰因不尽灭下第二救云。名灭而体常存。
体存故虽变而即。名灭故虽即而变。他云。
昔日鹿王我身是也。鹿神明与佛神明不异。
但鹿名灭佛名生。人天神明亦不异。但名失
因果品第二十¶ 第 134b 页 T42-0134.png
名生耳。又僧祇义心性本净是非因非果。在
因名因始终是一心。故言体一。名字有异则
名失名生。又如外道从细至粗。从粗至细义
亦如是。又摄论师云。梨耶体无生灭名用生
灭。亦是此义。又此义违楞伽。楞伽明八證灭
义也。答曰泥团前灭而后瓶生不名为变者。
然以名名体以体应名。在名既灭体亦复灭。
是则前灭后生岂是变耶。又泥团不独生者。
此句明不但名生在体亦生。对前句不但名
灭体亦灭也。又外人有二义。一者因体不灭。
二者因中有果。前破体不灭。今破其有义也。
又是破其泥团体定不灭。既合两物则体不
定也。若但有名者此一句云。汝若但云名灭
名生者。则应但有名。则无有体何物变耶。
变名如乳变为酪者。此句證名灭体亦灭名
生体亦生。如百论形时力知名等五事异故
俱灭俱生也。破他义云。汝一泥未作瓶具有
诸物理。汝言泥作瓶时馀理非数缘灭者。亦
应有瓶差理瓶成理。答亦有瓶差理。如一泥
随作一物馀物悉差。问既不得一时并成。亦
不得一时并差。答成物在一事。难故不得一
时并成。问诸理既并事亦并有。答事相妨碍
故不得一时并有。理不相妨碍故得一时并有。
问理有事有。则应理碍事碍。理若不碍理亦
不有。问曰因虽灭失下第二破灭不变。前灭
而后变既堕二生。是故今云。但因灭前而果
生后无重生过。答中上半破因失。则无因谁
生果耶。下半明因不失。即因在果云何生果。
如米失则无可为饭。不失则米在亦无饭。所
因果品第二十¶ 第 134c 页 T42-0134.png
以重破其不失者。外人立因果唯有失不失
二。若破不失则便立失。若破失便立不失。故
进退破之。问此与前偈破何异。答上与其重
生破。今集令不生。又如成论等一义之中具
失不失。实法则失。相续不失。故具破之。实法
失则无因生果。相续不失则因应在果。又此
文开感应义。今问。当生善感者此善为是有
耶。为是无耶。若是有者何须感耶。若谓理善
感而事应者。则理因感事果。汝义不有众生
而已。有众生则有一切善理。一切众生常能
感圣。则不须修事善以感事果。又问。未有事
善已应者。亦应未有应已有事善。又问感义。
若未有事不得感果。亦应未有事善不得感
圣。又问。汝感应义何不相对。理应机理事应
机事。而理机感事。亦应事机感理。次问。过
去现在二世善能感者。在善已有。何须感耶。
若言为增长生善是故感者。若尔未有善则
不应感。云何得初生一念善耶。若一念善
自生不须圣应者。后亦应自生不须应也。又
问庄严。二世既是无义。那得成就过去。既
成就过去云何言无。若过去因感未来果。亦
应过去解应断未来惑。若惑无不可断。亦应
果无不可感。又问光宅成就义。经云。有为
无常。而汝言起一念善恶是功用常。岂不违
经。又是无常中有常。常中有无常过也。问曰
是因遍有果下第五遍不遍一双。凡计因果
各自不同。见莲中有子便谓前有。见待缘始
生便谓前无。见因灭果生即谓因在果前。仍
为果作因便谓因在果后。见会指成捲便谓
因果品第二十¶ 第 135a 页 T42-0135.png
因果一时。见转乳成酪便谓因变作果。见镜
中有像便谓因见于果。见种灭生牙便言因
不见果。见麻中出油便言遍有。见母生子便
言不遍。子但在腹中不在四支。故今欲备穷
众计。故具破之。此偈明遍则举体全。是更生
何物耶。如五指遍是捲更生何物捲。若不遍
者汝能得捲在一边指在一边不。又捲不遍
在指者为在指外。为在指内。为在中间。并
不成也。见不见犹是遍不遍。遍亦是因中先
有。不遍是先无也。以举体即是故云遍。亦
举体则是故云见也。长行见是因中已有故
不须生。不见是因中无不能生。可细寻文云
见也。成论师云。众生有遍生六道诸趣之理。
数人云。未来是有。遍有五道三乘之性。至
苦忍时三乘中二性及三恶道皆非数缘灭。
今问。涅槃破先尼云。若我遍诸趣者。何故
为身更复造业。数人未来既遍有五趣身者。
亦同此难也。彼救云。未来但有。性有异外
道我。今问。此异空即是已有。若未异空以
何为性。又问。何因有此未来性耶。故知本
自有之。则是常见。复次若言过去因下第
二总破因果。前别破十家五双。今总破复有
五双。一合不合破。二空不空破。三一异破。
四性无性破。五结合不合破。就初四偈为二。
前三偈破合。后一偈俱破合不合。就三偈即
三。皆明一世因不与三世果合。所以破合者。
因能生果名因与果合。果能酬因名果与因
合。问破他义云。过去因可得现在果者。过
去是灭无。云何能生现在果。此破庄严成就
因果品第二十¶ 第 135b 页 T42-0135.png
义。若过去转来现在则不名过去。若转来则
为是常。常云何得报。此破开善义也。又若过
去有习因能生现在果者既其称有则是现在
不名过去。此通破众家。问云。何是未来因得
未来果。答他云。当得佛理。理在于当未来净
身当得菩提。又当修因得菩提。又当修因得
当果。又言。一切众生恒有未来当生善理为
机。圣人应之为果。并是其事。问云何为未来
因得理在果。答如未来机感而现在圣应。问
云何未来因为过去果。答未来有得佛理为
因故。未来现在二世断烦恼求佛。今问。未来
已能为断烦恼作因。亦应未来已有解断现
在惑。又未来当果已能为现在生心亦同此
难。问云何现在果为过去作因。答此是续假
因。因接前因令前不断以作于后。则是现在
因过去果。过去宁不因现在而得转来现在
耶。又问。云何为未来因过去果。答物情言无
此义。今明。因未来为过去。即未来是因过去
是果。云何现因现果。经言。即生此念时佛于
空中现。现因当果可解。现因过去果者如现
修因求本有法身也。长行明三世果不与三
世因合。对偈中三世因不与三世果合。反覆
相成也。复次若不和合者第二一偈合不合
双破。上半牒前不合义明无相生。下半破和
合义。无有相生合是因已与果合。则是已有
果不须相生。不合是因不与果合。是无果义。
无不可生。若因空无果下第二空不空破。三
偈为二。初偈就因空不空破。次两偈就果空
不空破。此犹是去来品决定不决定。及作者
因果品第二十¶ 第 135c 页 T42-0135.png
品实有实无破耳。皆领其大纲。故作此破文。
易见也。因果是一者下第三一异门破。初偈
双牒双非。第二偈双牒双难。一有四过。一者
但是因则无果。无果亦无因。二但是果无因。
无因亦无果。三既是一物不可说因果。四因
果既一则作者作业亦一。陶师与瓶一也。异
亦四难。一者因与果异亦与非因异。则俱成
非因。二者因非因俱成因。三因成非因非
因成因。四有因有非因则有异有不异。若果
定有性下第四有性无性破。初偈明果有性。
无性因不能生。有性是有体。如本有人体不
须阴成。本无人体阴合不成。第二偈结无因
果。若从众因缘第五结缘合不合不能生果。
初偈正明和合不生云何能生果。因无故果
无。第二偈结合不合并无生义。果无故因无。
故云何处有合法。此二偈犹是因缘品末二
偈意同也。长行但释第五门两偈。前二易解
略不解之。

* 成坏品第二十一

此品来有六义。一者始自论初终。竟因果凡
二十门求人法不得。外人便谓。众义本成被
破便坏。既有成坏则万化不空。二者外人二
十品立世间法。而上来别立世间法有二十
科。今总立世间法并是无常败坏相。则知
有世间。则上来别立别破。今总立总破。故
有此品。三者大小内外诸部悉坏则龙树义
成。若尔不无万法。四者因果是众义之宗。
既其破之则因果理坏。有坏则应有成。是以
有此品也。五者上来诸品多破内法。今品
因果品第二十¶ 第 136a 页 T42-0136.png
则破外法。如天地成坏。今明。世界本无成今
亦不坏。吾净土不坏而众见烧尽。此是成者
见成而坏者见坏。如二缘见一质净秽。而诸
法未曾成坏。六者世间外道大小乘人。闻经
中五轮世界成三灾世界坏。五阴和合众生
成散便众生坏。乃至现见瓶衣成坏人死生
成坏。已见有成坏故起爱见烦恼业苦不得
解脱。诸佛菩萨怜悯此众生。明实无如此成
坏。故下文云。若谓以现见而有成坏者则为
是痴妄。然所见境既无。能谓之心亦如所谓。
所谓无故无数于外。能谓无故无心于内。内
外并冥缘观俱寂。是名涅槃。故便得解脱。
以此因缘故说此品。问云何名成坏。答成名
众缘合。坏名众缘散。略举四义。一者指目
前之事。物合为成物散为坏。二者生住二相
为成。异灭两相为坏。三者五轮合为器世间
成。三灾劫起器世间坏。六种合众生世间成。
三小劫起众生世间坏也。四者约义如外道
坏佛法成。毗昙坏呵梨成。诸部坏龙树成。
又如地论人用六相义以释众经。谓总相别
相同相异相成相坏相。今总求如此成坏不
可得。明一切法本自不成今亦无坏。即是中
道。因中发观戏论斯灭。故以目品。品开为八
门。一共离门。明无成坏。二尽不尽门。三体相
门。四空不空门。五一异门。六生灭门。七断常
门。八三世门。就初为三。一双标共离二门。次
双释二门。三双结二门。初外人问但举世间
者。二十一品破世间法。终此一章故偏问世
间。又世间无常之法有于成坏。故偏问世间。
因果品第二十¶ 第 136b 页 T42-0136.png
现是败坏相者。前二十章论主之难疑无不
摧。外人之通言无不屈。故言现是败坏相。
又自上已来举成门立义。今此一章就坏门
立义。现见我众义并坏必应有成。答中上半
开共离二门明无有坏。所以前明无坏者。由
外人谓己义坏故前检之。下半共离无成。可
解。次三偈释无成坏。开为三别。初偈释离
成无坏门。第三偈释离坏无成门。中间一偈
释成坏共无成坏门。既是两离所以离释。以
是其共所以共释。并易见也。问文何故举生
死破外人耶。答外谓自立屈是死论主通是
生。故破之亦不许外死。汝上来得生今可死
耳。竟未曾生今云何死。可谓。求生不得。求死
亦不得也。无常未曾有不在诸法时者。外
人四相常俱既有生住。即有异灭随之。上来
就大期粗死生显无成坏。今明念念细生灭
亦无成坏。又即破此粗细二种生灭也。长行
还依前章门偈次第释之。不依后三偈释之。
初释共离二门无有坏。若离即坏共坏下次
释共离二门无成。初为二别。前释离成无坏
有三。谓标释结。释中凡有二破。初作无因
破。又成法下次作无果破。以坏是成果成为
坏因。既无成因。故无坏果。是故下第三结。破
共成有坏亦三。谓标释结。释中云。法前别成
而后有合者。明成与坏共则成坏。坏与成共
则坏成。坏成故无成。无成则无坏。汝今若
欲合者。要前两体各成然后方得合耳。故云
法前成而后有合也。汝既不得两体各成。云
何合耶。合法不离异者此纵其别成。而两
因果品第二十¶ 第 136c 页 T42-0136.png
物共合则虽合而犹异。如二木共合终自是
异。若终自是异终不合也。若坏离异坏则无
因者。离异者是无异也。纵令成与坏两合体
无异坏便坏成。则是无成。谁为坏因。故云无
因。故异则有因而不合。不异则合而无因。是
故下第三结也。若离坏下第二释共离二门
无成义。前双牒次双释。分别法者是阿毗
昙人。谓八相与法体并起。是则生住相中常
有异灭相。故今破之。若常有异灭则无生住。
成坏共无成者第三一偈总结。上半双结下
半偈呵。上半云。成坏共无成者此成是义成
就之成。以共离二门检外成坏义并不成就。
故云无成也。问曰下生第二尽不尽门破。前
立义云。现有尽灭相者共离二门破之无辞
可对。但举现事以问论主。从阿毗地狱至大
乘金刚心。并是无常尽灭之法。故云无常无
奢促行苦无重轻。又上来立申义屈。今品初
立屈义复屈。岂非现见尽灭相耶。是尽灭相
亦说尽不尽者。前明通是无常。今就无常中
有于假实。实法则灭尽。假名相续名为不尽。
破意云。实法则一念不住。岂可欲成物耶。
故云尽则无有成。若欲坏之久已谢灭。何所
论坏耶。又不尽是常。常复何所论成。故云不
尽亦无成。又大小乘尽灭义不同。小乘念念
有法灭尽。大乘念念灭者无有法也。犹野马
走耳。地持论称不成实无常。假名则尽续不
断此则是常。既其是常。常则无成。成无故
坏亦无。救云。举体续举体灭。云何作此破。答
须细心。汝举体续边必不灭。是故名常。故
因果品第二十¶ 第 137a 页 T42-0137.png
假实二门俱无成坏。此尽不尽犹是常无常
门。亦是决定不决定门破耳。长行释甚分明。
尽亦无有坏此相待破。向有成可有坏。竟
无成何有坏耶。不尽亦无坏就常门破。问曰
且置成坏下此生第三体相门破。自上二门
并破成坏。外无以通之。故请停成坏立有法
体。世间现见有于物不应无有成坏。若无成
坏宁有物耶。又外谓成坏是生灭两相。物是
色心法体。故举法体證有于相。答中上半就
离相无法门。下半就离法无相门。此破萨婆
多毗婆阇婆提。昙无崛等计法体外别有四
相也。若破成实义者若色义非生义。亦色体
非生体。若生义非色义以色为生体。亦生义
非色义用生为色体。偈为二。上半离相无法。
相无法则无。下半离法无相。法无相即无。外
人谓离相有法。相虽无法不无。是以论主明
离相无法。相无法即无。若尔上来求成坏相
无。即是无即是无法体。竟不应复问也。长行
云。是法应或无或常者。若离成坏有法则二
过。一者都无此法。二设有者则常也。若法性
空下第四空不空门破。成坏性空有四种。八
不中已说。一定性之空即是邪见空名为性
空。二破性说空名为性空。三性有本空名为
性空。四诸法因缘本性是空。此之四种悉皆
是空。空中则无物成坏。不空是常亦无成坏。
又此性是体性之性。若有自体则不假缘。则
名为常常无成坏。若无自体则无物。何所成
坏。复次下第五一异门破。偈上半牒一非一。
下半牒异非异。所以不破者因果品已有标
因果品第二十¶ 第 137b 页 T42-0137.png
释竟。故此中但非也。问一异与前合离门何
异。答上明离异若合通一异。长行释一中有
二过。初异相故就境。次种种分别约智。破
异中亦有二过。初无有两体别是夺破。若异
得成在东边坏居西面不。亦无因故纵其是
异。则坏不坏成故成非坏因。故云无因也。
若谓以现见下第六生灭门破成坏。三偈为
二。初偈取意破。第二两偈释破。上半取意。
论初至此有四种立。一者申义立成坏之前
也。二受屈立品初是也。三屈申俱屈立现见
尽灭相是也。今不复口根等救。但内心立故
论主悬。取外谓眼实见有生灭。汝云何以言
说破耶。此之一问通贯一切经论。明凡夫所
见之失圣人破迷之意。外人云。眼见有世出
世一切法。云何言说破耶。汝口道无我眼见
有。宁信我眼见为实。岂用口虚言耶。下半
呵责。明理无生灭生灭出自妄情。上来以穷
其理。今复破穷理之言。汝以痴妄故上来
破汝痴。今云何复以妄见为證耶。摄论无尘
并皆是识。更复立于识。以破尘故云似根识
似尘识似我识似识识。此论明。实无一切物。
但是想谓有耳。此语胜彼立有识破尘。直破
便足。何须更立别有识耶。又今论与楞伽同。
实无外四句境。并是妄心所见耳。故有心见
有实无有。谓情见无亦无无。乃至谓情见非
有非无。实无非有非无。然既无所见之境。
亦无能见之四心。无有无四境无数于外。无
有无四心无心于内。如斯悟者即是涅槃也。
摄论师云。世谛无尘而有于识。今明。世谛
因果品第二十¶ 第 137c 页 T42-0137.png
俱无性实尘识。而有因缘假名尘识。真谛即
假实俱无也。问何以知世谛俱有真谛俱无
耶。答今问。识有自体。为无自体。若有自体
则是常。无自体则无识。并现业品。识既尔
尘亦然。故有则俱有。无则俱无。问若尔摄
论何故言尘无而识有耶。答此是一往以识
破尘耳。实无前境皆是想心谓有耳。然所谓
既无。能谓亦尔。又就外义者生灭是法尘。
十八界中意识得非五识得。云何眼见。数人
云。眼见高下色。论云。此是相待假。想心所
得。数云。眼见烟云色。论云。此是因成假。亦
是想得。今所明者眼见既是见倒。想心得亦
是想倒。长行云。眼见有生灭云何以言说破。
此是牒外义耳。外云。我眼实见生灭。云何
论主用言说破耶。故眼见是实。口说非可信。
是事不然者释下半。初总非。何以故下解释。
又开五别。一先序失。明外人是痴所见故不
足可信。若眼见可信者与牛羊同。诸法性空
下第二明得。但凡夫下第三重辨失。第一义
中下第四重辨得。是事已于破相品中说下
第五指上品。以圣人于观心中如理而说故
说可信。若无言说破汝何由悟耶。汝痴妄故
不可信也。正指三相品末一偈叙凡圣得失
事也。从法不生法下第二两偈释无生义。显
外人无生见生故见是痴妄。显论主悟生无
生故说是真实。两偈为二。初明四句无生。
第二偈三门无生。偈如文。长行释四句。即
四别。释从法不生法为三。谓标释结。初文
标也。若至若失下第二解释。即开二别。一
因果品第二十¶ 第 138a 页 T42-0138.png
总标至失二门有断常。若以至下第二释二
章门。释至章门凡有三破。若前法不灭而至
于后则为常。又生已更生者为因时已生。至
果时复生。故一物有其重生。又亦无因生者
此法不灭。遂经重生则为是常。常故无因。
又灭为生因。遂不经灭而有重生。故是无因。
次释失中凡有二过。一者前法灭失而后自
生故后法无因。又前法灭失则名为断。后无
因生则为是常。故标章中若至若失俱堕断
常。至是闻熏习不灭。失是灭义耳。又至是
僧祛失是卫世。又至是大众部失是上座。又
至是成实失是毗昙。是故从法不生于法第
三总结。然此中云。有法不生无。云何他义
云修无常因而得常果。无不生有。云何言真
谛境能生心耶。又切论只一法论四句。泥不
生瓶法不生法。泥不生非瓶法不生非法。非
泥不生瓶。非法不生法。非泥不生非瓶非
法不生非法。此穷一法生之原底也。问曰下
生第二三门破生。前开四句检无生。但惑者
多言从法生法。故更开三门检责初句。又前
开四门求无生。今以三门释上四门。明一一
门中皆得以三句责之。今但据初为言耳。长
行云。法未生时无所有故者。凡物生时要前
未生而生。若未生则是无。无云何得自生。
又即自不生者如指不自触也。未生无他。他
亦是法。必未生是无。以何为他。下明自他相
待。未生无自安得有他。问外人前眼见生灭。
论主以二偈破生。何以不破灭耶。答既无有
生灭不足破。又以前四后三例生求灭。故不
因果品第二十¶ 第 138b 页 T42-0138.png
别说也。若有所受法者第七断常门破。所以
有此破来者凡有二义。一近从破生灭起。上
明道理实无生灭。若决定执有生灭则堕断
常。二者破世间法既将究竟。故领其大要。
明内外大小一切有得之徒。凡计有一豪法
则堕断常。若堕断常则是众见根本。若有于
见则便有爱。爱见因缘故有业苦不得解脱。
是故不应于法起断常见。又起断常障中道
不发正观。爱见戏论何由灭耶。四偈为三。
初破次救。后两偈破救。初偈上半明有所得
人受著诸法。下半明所受之法堕于断常。上
半序其能见之心。下半明其所计之法。如
有见外道则是常见。无见外道则是断见。三
世有部则是常见。二世无部则是断见。学大
乘者断除二死。灭于五住名为断见。有常住
果起名为常见。乃至地论断除妄想名为断
见。有真如法身则是常见。又云。不有心而
已。有则相续至佛。则是常见。烦恼会真有
断期。则是断见。又谓心不可朽灭是常见。
草木一化便尽则是断见。又云。烦恼成就未
得治道。已来决定是有。则是常见。得治道
断之名为断见。闻熏习不灭则常。灭则断见。
问曰下第二救义。上半总唱不堕断常。下半
举因果相续释非断常。然中道难识。犊子亦
说不即不离。方广亦说不生不灭。魔亦说无
有菩提及以涅槃。今外人一往明不断常。不
见龙树论者言是至妙中道。以龙树论观之
乃是用断常作中道。实非中道也。长行释上
半。云信受分别者。论主前云受著之受。外云
因果品第二十¶ 第 138c 页 T42-0138.png
信受之受。如经说者外引经證不惧龙树破
之。然不断不常可就三义解释。一者就法明
不断常。如实法灭故不常相续故不断。二就
人明不断常。如业品云。而于本作者不一亦
不异。三人法合论不断常。如此中引经云。
五阴空无我故不断。罪福不失故不常。故净
名云。无我无造无受者善恶之业不败亡也。
何以故下释下半也。答曰下第三破救。二
偈即二。初偈偏就断灭破。第二偈具作断常
破。前偈二。上半牒下半破。破意云。因若不
灭果则不生。若言果生是则因灭。如实有此
物灭之。则此法永灭不复更生。岂非断耶。摄
论明。梨耶是果报无记。能持无始来一切种
子。今问。前念梨耶灭更生为不复生耶。若更
生则常。是一念法经无量生则唯有一念耳。
若不生者则是断灭。又问。梨耶持种子。梨
耶既灭则种子亦灭。谁生果耶。此不可通。第
二偈上半就常门破。外人谓法有生灭。是故
不常。今求法生灭不得。岂非常耶。以住自
性故常。有无即是生灭。既无有无故无生灭
也。下半云。涅槃永灭相续岂非大断灭耶。汝
亦实有生死可灭。宁非断耶。问何故就涅槃
破其成断见耶。答有二义。一者是显外人解
是惑。故计涅槃成于断见。二者欲显一切法
皆是断常。为释前偈以断常摄法故也。此通
破内外大小诸涅槃义。生死若断名为断见。
涅槃是常即名常见。长行云。随有瓶时无失
坏相无瓶时亦无失坏相者。如当谷种有时
正是有故无坏。谷种无时无所有故无坏。既
因果品第二十¶ 第 139a 页 T42-0139.png
无坏云何有成。故云生灭相待也。复次若初
有灭者下第八三世门破。问何以知此是三
世门破。答下结云。三世中求有相续不可得
也所以最后破三有相续者凡有四义。一者
接上。外救云。因果相续不断不常故今破之。
二者二十一品破世间人法终此章。世间即
是三有。是故破于三有。三者大小乘人见有
三有之生。并欲灭于三有。论主云。若见三有
生灭则不能灭于三有。悟三有本自不生今
亦不灭。方能灭三有耳。又毗昙明四有。本有
死有中有生有。又二生死为二有。谓分段与
变易。又七生死为七有。今并求如此有不可
得耳。如此生死本不生今无所灭得离七生
死。见有七生死生灭者不离七生死也。故破
三有也。四者欲显论主二十一品破世间法
意。所以破世间法。为令众生知世间毕竟空。
悟三有无所有得离三有也。四偈即四。初灭
不灭破。第二一时二有破。三生死一有破。四
总结破。初偈上半云。初有若灭后有无因。下
半初有不灭则一时有二。初有若灭灭则是
无。谁生后。初有不灭则碍后有。后有云何得
起。问曰下生第二偈。问中初非上二破。但灭
时生下正立已宗。答中上半。牒下半破。破意
云。若初有灭时是后有生时者则二有一时。
汝言灭时生则生灭同时。生有非死有是则
一时有二。若一时无二有则一灭一生非灭
时生也。问曰下生第三救。问中前非二破。但
现见下外人无以理答。以答不出前后一时
故但云眼见。眼见者此人若死彼处即生。答
因果品第二十¶ 第 139b 页 T42-0139.png
中上半牒下半破。破意云。汝欲令灭时无二
有者则生死是一有。是为一阴亦生亦死。若
死非即生还有二有。一时中有生死二阴。此
死阴有生阴。第四偈结破。上半牒前破门。从
欲生色则欲前色后。无色亦尔。下半呵外计
有。以外人无有计有故三有不断。若悟有非
有故能灭三有。即显论主破三有意也。
中观论疏卷第九(本终)


中观论疏卷第九(末)

释吉藏撰

* 如来品第二十二

大乘观行凡有二门。二十一品求世间人法
不可得明大乘观行。此下四品求出世人法
不可得辨大乘观行。世间人法粗易观。故先
明之。出世人法妙难破。是以后说。又自上已
来外人举世间以救世间。义既不立。今此一
章举出世间以救世间。既有出世便有世间。
故论主次破出世。既无出世何有世间。又大
小学人皆言世出世二。涅槃经云。明与无明
愚者谓二。智者了达知其无二。今欲显世出
世无有二相。既无有二。亦无不二亦二不二
非二不二。便入实相发生正观则戏论斯灭。
故次观出世也。又惑者见世出世二故世与
出世并成世间不能离世间。今了达世出世
无二方名出世间。欲令外人因世间悟出世
故破出世间。就此一章凡有四品。一破如来。
因果品第二十¶ 第 139c 页 T42-0139.png
二破颠倒。三破四谛。四破涅槃。破世间则广。
有二十一品。破出世则略。但明四品者欲明
广略互现。又显执出世间犹是世间。上既破
世间。即是破出世竟。故不须广破。又世为出
世本。在本既倾末则易破。故但有四品。又如
来为出世之至人。涅槃是无上之极法。谓人
法一双。颠倒谓所破邪惑。四谛是能破之正
教。谓邪正一双。略明四门则理无不统。又破
如来则破人。自下三品则破法。出世虽多不
出人法。总收一切。前世间亦尔。不出人法。总
收一切也。即分为二。观如来一品明出世人
空。次三品明出世法空。前世间中直以广略
为二。今约人法分之。人但一品法有多者人
则无二。法有多门。又人空易得法空难明故
也。又四品次第者前有诸佛出世。故初观如
来。如来所以出世为破众生烦恼。故次观颠
倒。颠倒所以得破由四谛教门。故次观四谛。
虽说四谛宗归一灭。故后辨涅槃。具此四门
包含万义。又如来是出世之人。颠倒是如来
所离。四谛是如来所观。涅槃是如来所證。复
是一途次第。又前破如来者世出世互现也。
世间法中前破法后破人。出世法中前观人
后破法。二者外云。如来能说世出世法。既有
能说之人。必有所说之法。三近从成坏品生
者。世间是生灭之法。可得云无。如来是不生
灭法。应当有也。又内坏结贼外破魔军。既有
如来则有成坏。四者上品末偈云。求三有不
得。外云。若离三有则是如来。故应有佛也。所
言如来者此品一切义中最为精要。今大小
因果品第二十¶ 第 140a 页 T42-0140.png
乘人发旨信佛念佛礼佛归依佛作佛弟子求
佛道。若识佛则一切事义成。若不识佛不求
佛一切事坏。故须精识佛也。据法而言体如
而来。故云如来。约人为论如诸佛来名曰如
来。就化物辨者如感而来。故云如来。释如来
不同。一外道。二小乘。三方等。外道计实有
我名曰如来。故论云。我有种种名人天如来
等。小乘略有三说。一犊子部云。清净五阴
和合别有人法名为如来。二成实师明。以
假名行人为如来体。或言假别有体有用有
名。或言无体无用。或言无体有用。三者阿毗
昙明二种如来。一者有漏五阴为生身如来。
二者无漏五阴为法身佛。故三僧祇行行百
劫修相好业。后三十四心成佛。在无漏心不
为缘缚。出有漏则为缘缚。成论大乘师立五
时教佛。初教以五阴身成佛。第二时以种智
为佛。与初教佛同寿八十。招提云。第二时
是特尊。第三时无量劫修行。第四时亦久劫
修行。过去过尘沙。未来倍上数。第五时明。佛
常住佛无有色。但有一圆智有总御用。故名
为佛。若欲度物则应作色。但释第五时总有
四师。一云。如来体是世谛所摄。二释。既云如
来即是真如为佛。故大品云。如无去来如即
是佛。次北土智度论师佛有三身。法身之佛
即是真如。真如体非是佛以能生佛故。故名
为佛。如实相非波若能生波若故名波若。报
化二身则世谛所摄。故虽有三身摄唯二谛。
四云。佛果灵智非二谛摄。体非虚假故非世
谛。不可即空复异真无。是故法身超乎二谛。
因果品第二十¶ 第 140b 页 T42-0140.png
地论不真宗与数论无异。真宗明于三佛。以
不住道为因。故有丈六化佛。以助道为因十
地行满得于报佛。證道为因得于法佛。今求
此如来并不可得。故云观如来品。问若具破
一切佛应无佛也。答外人计佛是于四句故
是破佛。今破如是四句佛。息众生戏论乃是
识佛耳。又大小乘人虽复异计不同终言有
佛。故净名呵善吉云。若须菩提不见佛不闻
法乃可取食。此明善吉有佛可见有法可闻。
名有所得不堪受食。若能无佛可见则是见
佛。无法可闻始是闻法。乃可堪受食。又有所
得人佛是正见外道为邪见。故起邪正二见。
故净名呵云。六师是汝之师。乃可取食。此明
若见邪正为二。则七佛成六师不能受食。若
乃邪正不二体悟六师即是七佛。今此品中
正明众生与佛无有二相。故下偈云。如来所
有性即是世间性。能如是解乃是识佛。又论
破十四种佛。谓空有四句。一计佛是世谛有。
二计佛是真谛空。三计佛具为二谛摄。四计
佛非空有出二谛外。次四句小乘计佛无常。
大乘计佛是常。三三身合论具常无常。四计
中道是佛非常无常。次四句计佛寿。一小乘
人计佛寿尽一期为有边。二大乘计佛寿常
为无边。三约三身亦边亦无边。四就中道非
边无边。此为十二种也。论主具破十二种佛
竟。外人谓都无佛。为十三。复破都无而终
谓有佛不可说。为十四。此论破十四邪佛申
正佛。故云观如来品。问十四种佛何故被破。
答三义故被破。一者彼互相是非故自破。二
因果品第二十¶ 第 140c 页 T42-0140.png
佛非四句四句非佛。计非佛为佛故被破。三
者佛有体有用。用则适化无方。四句随物体
则非四不四。彼不识用于用中各执一边。是
故被破也。又异三论师云。此中破如来者有
二释。一云。但遣著心实不破佛。二云。假令
破佛者破外道小乘之佛耳。今明不尔。若但
破著心名破佛者。彼终谓有佛但不许著耳。
寻此品四句邪执如来义此皆要急。今学人
不作意思量玄故不信。细心寻读向心故著
深有利益。所以观如来者。大小学人为有佛
值佛者言见佛。佛灭后谓不见佛。谓佛正见
人。外道是邪见人作如此分别。并不识佛。
今此品劝好观察。何者是佛。何者非佛。今
时人皆云。我是佛弟子。事佛后教化他。若
不精识佛不佛定佛谁弟子定事谁。为此义
故须此品。令学大小乘人实解法相。善通问
难。且问。六时礼佛若为礼。多不安心此处
也。大分为二。一问二答。初长行立云。佛于九
道中尊。故名世尊。于法自在。名为法王。知
一切法名一切智。初句明人。次句辨境。次
句明有也。若有于佛则有世间。若言无佛则
堕邪见。答曰下初长行总生起破意。若有应
取者论主不答其有无。若答有无即受外屈。
又佛非有无。若答有无即破佛也。但问觅外
人之言有。汝既言有佛者许汝取佛。求汝有
不可得。汝何所取耶。就偈本开为五章。初
破有是佛。问曰汝谓受空受者空下次破空
是佛。若如是破如来下第三料简空有俱非
佛所以。如来过戏论下第四呵责外人。后
因果品第二十¶ 第 141a 页 T42-0141.png
长行云此如来品中下第五略示佛相。所以
有此五章者。大小乘人并言有佛。故初破有。
若计有是佛乃是有见。何名佛耶。又求有不
可得。以何为佛。外人既闻有非是佛。便谓空
应是佛。故次破空。若见空是佛乃是空见。何
名为佛。又求空不得。以何为佛。外云。若空
有俱非佛者应都无佛。不尔终应有佛。是故
第三料简明。若言无佛是粗邪见。若言终有
是细邪见。自上已来破病既周。故次呵责之。
佛实非空有。若执空有是佛者则是戏论。破
于慧眼不能见佛。三门破病一门呵责。破邪
已圆故第五略示佛相。欲识佛者世间是也。
初又三。一破人是佛。又所受五阴下二破法
是佛。以如是义故下三总结人法。人法皆空。
呵外人谬谓人法。所以初破人次破法者凡
有二义。一者佛是人名故先破。人破人既竟
执法为佛。故次破法。二者生法二空难易次
第。生空易得故前破人。法空难得故后破法。
破人中开为四门。初明佛与阴不一不异门。
问曰如是义下第二佛与阴不自不他门。若
不因五阴下第三佛与阴非先非后门。若于
一异中下第四总结佛不可得。此之四门可
得通破内外大小乘执。就别而言初破外道
佛。次破小乘佛。三破大乘佛。从外至内前
小后大。即浅深次第也。既破此三则通除众
执。故后总结也。初偈五求破。通破内外大
小。遂文次第且破外道也。问今破佛。云何
乃作五求破耶。答外人长行立义。佛是一切
智人。计佛是我此犹是我见耳。上品既五求
因果品第二十¶ 第 141b 页 T42-0141.png
我不可得。今还五求佛也。又外人初立佛是
我。复是有遂作有无以难论主。若言有佛则
同我义。若言无佛则堕邪见。论主避其有无。
而捉得外人二义。一捉得其明佛是有。二捉
得其明佛是人。汝即明佛是人。必与阴一异。
故就五求门破也。又欲申经。楞伽经有法身
品。发旨即明如来法身与五阴不可论一异。
今偈可具二义。一者五求破邪佛。二明如来
法身非此五句。即申正佛也。若破佛法义者。
若佛与阴一本迹应一。见迹应见本。亦本迹
应俱常俱无常。若有常无常是则不一。若离
阴有佛人法则并便不相成。本迹亦尔。如来
中有阴者言如来大阴身小。如法身大应身
小。馀并易知。长行为五。一牒初文是也。
为五阴下第二定。是事不然下第三非。五阴
非是如来下第四破。即为五别。就初文有三。
谓标释结。初标。何以故下第二释也。释即阴
中有二过。一者阴既生灭佛亦生灭。既是无
常生灭。谁持功德智慧耶。又念念生灭。五眼
不能见。三达不能知。如五阴品说。若是无
常则眼耳等相不能分别。又受者下次人法
乱过。既人法一唤人应得法。唤法应得人。
故是乱也。是故下第三结也。释第二句亦三。
谓标释结。释中有二。一明佛有常过者。小
乘人谓佛是假名行人。故是无常。今明是常。
所以为过。又假令言佛是常住以今望之亦
是过也。以常是一边无常是一边乃是边见
众生。何名为佛。又眼等根不能见知者佛若
是常则同太虚。涅槃经云。常法无知如来有
因果品第二十¶ 第 141c 页 T42-0141.png
知。是故非常。前明佛常堕边见。今明佛无知
堕无明过也。若谓佛常则不能知见。以常非
色非心。非心故不能知。非色故眼不能见。佛
既是常。常则凝然。不能用眼等诸根见知也。
下三句一一中皆有标释结也。释中皆以异
故有常等过。如是五种下第五总结。即释偈
第四句。问曰下第二不自不他门。破五阴和
合有如来。则破小乘计人是如来。前问次答。
问有二意。一者领前。而五阴和合下第二立
有。即是犊子计五阴和合别有我法。四大和
合别有眼法。但如来在第五不可说藏中。五
藏者三世及无为并不可说也。故不受上五
求破。又是成实假有体用等二师义也。答有
三偈为三。初半偈破自。次二偈破他。后半
偈双结破自他。初句牒犊子及假有体用家。
次句正破。既言假阴而有则无自体。若有自
体何须假阴。又问。五阴中本有如来。故假
阴耶。为本无佛假阴和合有耶。若本有佛何
须假阴。若本无者虽复假阴终无有佛。若本
无佛假阴有者。亦无非佛何不阴合生非佛
耶。又阴中无佛非阴亦无。若尔阴与非阴俱
应成佛。俱应不成。若阴成佛非阴不成佛者。
亦应非阴成佛而阴不成。下半偈第二章。合
两偈破他。所以须二偈者既言五阴和合有
如来。必是犊子及有假体家。俱舍论出犊子
义。有人体而因五阴。如有火体而因于薪。
此即是因他义。故须广破他。两偈为三。初半
偈夺破。次一偈纵破。三半偈相待破。初夺破
者谓夺他人也。人既无自性。则阴他亦无
因果品第二十¶ 第 142a 页 T42-0142.png
自性。无自性则无他。而佛何所因耶。二者待
佛之自故有阴他。既无佛自阴是谁他。故亦
无他犹无有他。岂得因他生耶。第二偈纵破。
为二。上半正破下半结破。初句纵因他。如犊
子等因阴有人因薪有火也。第二句正破。既
因他则无人自体。既无人自体故名无我也。
下半结破。无佛者为释疑故来。今品破如来。
云何乃破我耶。是故今明。我是如来异名。既
无有我即无如来。故常云。以御用释人则凡
圣皆有。以仁义释人唯在人道。又欲显外人
计我为如来。犹是我执见耳。第三偈上半承
前无自故无他。下半是第三章。总结无有自
他故无如来。若不因五阴下第三前后破。即
破大乘计人是佛。三偈为二。初两偈破不得
先人后阴故有人。第二一偈破不得前阴后
人故有人。初又二。前偈纵开次偈夺破。上
半纵未受五阴前有如来。此可有三义。一者
五阴成人人御五阴。人与五阴不得先后。初
偈上半明纵法身佛昔未受五阴先有本身如
来也。下半明纵今受五阴故名为迹身如来
也。问此是谁义。答本住品未受诸根先有本
住。后方受诸根。此是外道义也。自上二门直
就阴中求假实如来不可得。今欲穷其根本
故就前后责也。二者小乘人谓前有人修行
满后受相好之身。及受五阴法身故名为佛。
三者大乘人云。未受王宫五阴之时前有本
地法身。法身即是我身。然后以本垂迹故受
王宫五阴之身。故今上半牒本下半牒迹。今
实不受阴下第二偈夺破。具破三家义。破初
因果品第二十¶ 第 142b 页 T42-0142.png
义者上半还夺前上半。今者今本身也。明本
身未受阴时无有如来。所以然者以会五阴
故名如来。如未有指则前无有捲。下半夺下
半。昔不受既无如来者。今将何物受五阴。故
云。若以不受无今当云何有也。破第二小乘
义者。在凡之时未受五阴既无如来。今将何
物受妙五阴及五分身耶。破第三大乘义者
以待迹故名之为本。未垂迹时则无迹可待。
云何有本。既无有本。以何受王宫五阴名为
迹耶。此正呵大乘人明以本垂迹。故肇师云。
本迹虽殊不思议一也。既本迹皆不思议。故
知。非定先有也。若其未有受下。第二章破法
前人后而有人义。问此是谁义。答佛法大小
乘人云。要由五阴和合方有于人。故法在前
而人在后。破云。人为能受法为所受。若未有
人能受则不得有所受也。前两偈即是借法
破人。今借人破法也。无有无受法者承上所
受不名受文生。所受既不名受则无所受五
阴。既无所受五阴。又无能受之人。无能受所
受以何为如来耶。故无有无受法而名为如
来。又一意前既无受阴法。故后即无有如来
也。若于一异中者此第四总结破。上来破人
既竟。故须总结也。一异中求不得先结上第
二自他门。自有佛体是异。因他有是一。五求
不得却结第一五求门也。云何受中有结第
三先后门也。以上有三门破今还结三也。又
此文逐近生者释成先后也。凡论先后不出
一异及以五种。一异五种求之既无。何得言
五阴中有如来耶。又所受五阴下自上已来
因果品第二十¶ 第 142c 页 T42-0142.png
破人是如来竟。今第二次破法是如来。但此
文来有近远。远者上四门借法破人竟。今次
借人破法。即破假无体用家及数人谓有漏
五阴是生身如来。无漏五阴是法身如来。次
近来者此中五偈相逐。今重叙之。初二偈明
无能受人。次一偈明所受非受。次一偈更举
一异及五求。重责受中无人。后一偈以自他
门重检无所受法。以五偈相逐故青目一处
释之。诸讲论师不熟详之。故种种异说。就偈
为二。上半明无自性。下半明无他性。此中自
性他性可有二义。一者以所受法为自性。能
受人为他性。明五阴不得自有。亦不由人而
有。二者就五阴法自论自他也。以如是义故
下第三结破人法。上半结空下半呵有。以如
是义故者结上三门。谓不一不异。不自不他。
不前不后三义求人法不得。又上求三种人
法。一外道。二小乘三大乘。皆不可得。下半呵
有。汝云何以空为受。以空为如来。问曰下生
第二章偈。破空等四句是如来。前问次答。
问有三意。一者上执如来是有。闻论主求有
不得。便执无是如来。则是因有起空见。二者
诸大小乘人执佛是有。今偏是大乘人执空
是佛。如江南尚禅师北土讲智度论者用真
如是佛。三者外人执有是佛。闻龙树上破人
法皆空。谓龙树用空为佛也。答中二偈。初
破空等四句是佛。第二偈破常边等八句是
佛。初三句破四家佛义。已如品初述之。应
此中说。并云不可说者凡有二义。一者无此
四句。何所说耶。二者此四句是诸见戏论。
因果品第二十¶ 第 143a 页 T42-0143.png
不可说诸见戏论以之为佛。开善义佛具空
有二句。彼云。金刚后心且冥且会。同真如等
法性。今问。既同真如云何应照。答至亡弥存。
至亡义则冥真。故名为生。弥存义则有。应
照称之为有。今问。至亡与真理一不。答理
然是一。问弥存时是真理弥存不。答真理不
可弥存。智能弥存耳。今问。真不能弥存。智
能弥存则智与真异。云何同真如耶。又弥存
之时非复是真则出真外。若弥存与真一者
真亦弥存也。但以假名说者上明四句不可
说。今为释疑。经中所以说有佛者。盖是无名
相中假名相说。如涅槃无名强名相说。涅槃
是佛异名耳。又此中四句不可说。一句可说。
如涅槃经生生等六句不可说。第七句有因
缘故亦互得说。以十法为生作因是故可说
也。长行云。但破相违故以假名说者为释疑
故来。若言此中四句并不可说。前何故云以
如是义故受空受者空说是空耶。是以释云。
空违于有故得假空破有。岂有此空。若有此
空即堕诸难。此释为正意也。又释。此四句
自相违。如有与空义相违。乃至执第三亦有
亦无。与第四非空非有相违。既是相违则是
诸见。今破此四种相违。故假名说佛耳。又
释。执佛是四句则与佛相违。今破此四句故
假名说佛。如是正观思惟下生第二偈。第二
偈来凡有三意。一为释前不可说义。以佛是
寂灭相故。不可说佛是空有四句。若说佛是
空有四句者。此犹是世间常边等见十四难
耳。二者此是举况。然计此常边等四句。既
因果品第二十¶ 第 143b 页 T42-0143.png
是邪见。则知。计空有等四亦是邪见。三者上
破空等四句是佛。今破常等八句是佛。小乘
人言。佛定无常。大乘言。是常住。本迹合论亦
常无常。若用中道为佛则非常无常。上四句
论佛身。次四句明佛寿。小乘言。佛是无常。尽
在一期名为有边。大乘人言。佛常住名为无
边。本迹合论亦边无边。计中道是佛寿非边
无边。摄论云。真如遍满一切法中是无边。
馀法是有边。今并破也。问长行明常边。既是
两世。何故不说现在四见。答上空有等四即
现在也。问曰若如是破下第三章料简如来。
前问次答。问曰。若空有四句并非佛者应当
无佛。外人云。佛若非世谛有则是真谛无。
若非二谛便出二谛外非有非无。既具破此
四句。应当无佛。则龙树是邪见阐提。又夫
论有佛不出小乘无常大乘常住。若无此大
小之佛亦是邪见。答中二偈。初明如来现在
非是有无。第二偈明如来灭后亦非有无。初
偈上半破无。若大邪见人乃言无佛。我非邪
见故不说无。又汝前执四句有佛名为有见。
求汝四句有佛不得汝谓无佛。汝便堕邪见。
下半明如来非有。外人既闻邪见者执无佛。
则正见者应有佛。是故今明。执佛是无名重
邪见。执佛是有谓轻邪见。长行前释上半为
二。前明二种邪见。是故若言无如来下次释
偈文。又初列二种邪见章门。从破世间乐者
下释二章门。前释粗邪见。破涅槃道者下释
细邪见。此中明。粗邪见起恶灭善。故世出世
俱失。细邪见起善灭恶。得世间乐而破于涅
因果品第二十¶ 第 143c 页 T42-0143.png
槃。行道坐禅讲说之人宜常应以此文在意。
勿一形苦节而破于涅槃。是故若言无如来
者下。第二正释偈上半文。若言有如来下释
下半也。如是性空中第二明如来灭度非是
有无。上半正明如来是性空。性空者体性毕
竟清净。横绝万非竖超四句也。是故不可作
有无思惟。波若实际品云。前际亦性空。中际
亦性空。后际亦性空。常性空。无不性空时。
故如来在世及灭后常毕竟清净。汝云何于
性空中思惟佛是有无耶。故言思惟则不可。
又诸法性常内外并冥。缘观俱寂。犹不容思
惟。何况起有无诸见。故云思惟则不可。又此
偈是举本况末。佛本来绝四句。况灭后是四
句。故不可作四句思惟。问今此品正明如来
法身。云何乃言性空耶。答大品云。性空名
诸佛道。故知。是法身异名。亦名寂灭实相
及以法身也。问今何故作性空耶。答惑者闻
上来破谓遣着耳。而终有如来。是故今云。
如来从本来毕竟清净。故名性空也。问成论
二世有无品云。如来在世不摄有无。与今何
异。答生法二空有二种。一小乘二空。二大
乘二空。有无不摄亦有二种。一小乘四句不
摄。二大乘有无不摄。即以此破开善义。佛不
摄有无何得言二谛摄耶。彼答云。非是自性
之有。非是数灭之无。此有无不摄佛耳。今
明。盖是以义判文。非就文释义。问若尔庄
严明佛不摄有无。与今文何异。答上已破非
有无竟。不应更复问也。又智度论云。非有
无名愚痴论。岂以愚痴为佛。大品云。佛及
因果品第二十¶ 第 144a 页 T42-0144.png
弟子知法性外更无有法。若佛出真谛外如
此之人非是于佛亦非弟子。妄想之心作此
释也。又楞伽及此论明法界法性如实际涅
槃是异名。云何言佛出涅槃外佛出真谛外
耶。下半正呵外人。于如来灭后分别有无。
问惑者何故于如来灭后分别有无。答众生
见佛灭度无复有佛。故种种推斥。小乘人言。
佛灰身灭智同于太虚。是故无佛。大乘人
言。法身常住。是故有佛。初亦是上座部义。后
是僧祇所立。如来过戏论下品第四章呵责
外人。若言佛是二谛摄或出二谛外。如此等
皆是戏论。接上生者前明如来在世及以灭
后并非有无。惑者戏论计于有无。下半出有
无之过。兴皇大师云。执如来决定是有无常
无常。破法身而过五逆也。长行云。此如来品
中下生起第五章。示其如来相。而言初中后
者品初破有是如来。中破空等四句是如来。
后料简如来非是都无亦非定有。即结上三
章。第四段但是呵责。非是别破故不结也。
偈为二。上半示如来性下半解释上半。解
如来性同世间性。所以作此说者凡有三义。
一者外人品初举出世證有世间。论主今举
世间以例出世。求世间有无四句既不可得。
出世如来亦复例然。二者外人闻上破有无
四句并皆非佛。便谓佛出四句之表居百非
之外。是故今明。如来之性即是世间之性。
非但佛出四句超于百非。世间亦尔。故净名
云。观身实相。观佛亦然。三者从第四章呵责
生。前偈既云如来过戏论。外人便谓戏论自
因果品第二十¶ 第 144b 页 T42-0144.png
是世间。如来便为出世。则起世出世异见。
是故今明。如来之性即世间性。非但如来超
于四句。即此四句本来不四即是如来。是故
经云。贪欲即是道。恚痴亦复然。下半释上
半。明如来与世间同绝四句。故二性无别性。
无别性者体也。

* 观颠倒品第二十三

问四品破出世法。何故乃破颠倒耶。答前
破世间非无出世。但前多破世间。后多破
出世耳。二者欲显世出世不二。故就出世
中破世也。三者又显计有出世。即是颠倒
故破出世法名破颠倒。四者二乘之人于如
来身计苦无常名为颠倒。既于出世法中起
倒。故于出世中破倒也。五者如来之身实
非有无而计有无。即是颠倒。故今破此倒
也。大小乘人唯有二法。一者世间。二出世
间。前破世间竟举出世救。今破出世间竟还
举世间来救。以外是有所得人心不能无所
依着。故前后互举立义。问染者品已破烦恼
即是破颠倒。今何故复破。答烦恼难破。故
须多破。又前破染是破爱。今破颠倒是破
见。以一切众生不出爱与见也。问何故破如
来后次破颠倒。答就惑者为言凡有二义。一
约自行。如来是能离之人。颠倒是所离之
惑。就化他而言前者有如来出世。后为断众
生烦恼。是故前破如来。次破颠倒。二若接
前文生者上品末云。如来所有性即是世间
性。外云。世间以烦恼为性。如来以离染为
体。云何言如来是世间性耶。是故今明。颠
因果品第二十¶ 第 144c 页 T42-0144.png
倒不生即是如来。问云何为颠倒。答颠倒有
通有别。通者一切有所得皆是颠倒。故大品
云。众生以颠倒因缘故往来六道。别而为言
有三倒四倒十二倒八倒。三倒者谓想心见。
毗昙云。想心非倒体。但为倒所乱故名为倒。
毗婆阇婆提人言。三种皆是倒体。成实师有
二释。一云。识迷实曰心倒。想迷假曰想倒。
行阴心迷前二倒成即见倒也。二云。约一体
判即心为三倒体。体僻为心倒。便生异想为
想倒。僻决为见倒。此三倒重品属见惑。轻
属修惑。下品属习气。今龙树意凡厥有心则
是心倒。有所想念皆是想倒。凡有所见皆是
见倒。问三倒生断二时云何同异。答智度论
释随喜品。明三倒生时异断时异。生时前起
想心后起见倒。此从轻至重。断时前断见后
断想心。故见倒属见谛断。想心属思惟断。
四倒者谓。于生死中起常乐我净。问四倒以
何为体。答婆沙云。以慧数为体。问五见几
倒几非倒。答婆沙云。二见半是倒。我见中
有我我所。我见是我倒。我所见非我倒。复有
说言。我与我所合名为我倒。边见之中有断
有常。以常见为常倒。见取之中有独头足上。
无乐净计乐净。是独头见取。名乐净倒。馀
二见半谓。邪见边见中断见惑取。此非是倒。
问何故尔邪。答凡具五义方乃名倒。一是见
性简钝使也。二缘真生。谓是迷理惑。简迷
事惑也。三果上起于苦谛上生也。四正相翻。
苦谛下有苦无常理。今正翻苦谛。故计常乐
我。五者是独头非足上。婆沙又云。具三义故
因果品第二十¶ 第 145a 页 T42-0145.png
名倒。一猛利性。二妄取。三同性倒。邪见断
见是猛利性非是颠倒。坏境界故戒取是猛
利性及妄取非同性倒。馀二见半事具三义
也。俱舍三义立倒。一增有如无我计我故也。
二决定。三背境易解也。二见半具三义。馀
二见半无增有也。次明十二倒。上座部及毗
婆阇婆提明。四倒一一倒中具想心见。故名
十二。八是见谛断四修道断。八见道断者谓
无常常。想倒无常见常倒。馀三亦尔。故此八
属见断也。四属修断者四种心倒也。至苦忍
时断八倒尽。至金刚心断四尽也。俱舍论更
出一师云。十二种中四种见倒属见谛断。八
属修道断。数人云。但见是倒。唯有四无十二
倒。又但见断非修断。但苦谛下惑非三谛下
惑也。问初二果人既无四倒。云何起染爱犹
行夫妇之礼耶。答婆沙二释。一云。起乐净
有二。一于谛理起。初二果人则无也。二于事
中起则有也。次释云。初二果人起染爱时。
实起不净苦想但不获已而起。如婆罗门锻
指譬。孰知指不净。但以苦痛故肉指安口中。
彼亦尔也。十二倒者毗婆阇婆提云。想心见
倒三为本。各起常乐我净四成十二倒。若依
杂心唯见心所起。名之为倒。如前说也。所言
八倒者杂心师想心见。但起生死中常乐我
净四倒。不起后佛地苦无常四。成论师云。
前后八倒皆是见惑。非思惟惑。见等中属三
使。我倒属我见。常倒属边见。乐净属见取。
常谓无常皆是有而言无。属邪见摄。复有说
云。后四倒属无明摄。所以然者二乘之人断
因果品第二十¶ 第 145b 页 T42-0145.png
见思惑。竟犹起后四倒。故知。属无明所摄。
此解应诣也。问昔外道凡夫于生死中计常
等四倒。二乘之人于法身复起无常等四。凡
圣合论故有八倒者。可得言二乘之人就今
具八倒不。答亦具有也。以计佛地是无常故
有无常等四。复执己涅槃是于常乐。此即是
无常计常。所以然者。二乘涅槃实无常乐计
为常乐。故有常等四倒。问二乘之人不计涅
槃为我。云何有我倒耶。答我有二种。一人我
二法我。虽无人我执有涅槃。即是法我。故有
我倒。凡夫之人具足八倒此易知也。此品具
破通别两倒。故云破颠倒品。问云何是破通
别颠倒。答此品中非但破八倒。亦破外人八
行。故知。计生死常无常皆是倒。乃至四句悉
是倒。即是破通倒。正破四倒等此是破别倒。
问云何破颠倒耶。答内外大小皆言有是颠
倒。不知颠倒本性空寂。今求其颠倒不可得。
即是实相。故云破颠倒品。又内外大小皆
言有颠倒生。而欲灭之则颠倒不灭。今求颠
倒本自不生。今亦不灭。故颠倒便灭。故名
破颠倒。又外人见颠倒不颠倒二相。则是明
与无明愚者谓二。若计倒不倒二。则倒与不
倒皆成颠倒。今了倒不倒本无二相。则倒与
不倒皆名不倒。故破颠倒。开此品者异释云
云多不中诣。今分为二。第一破烦恼颠倒生
义。若烦恼性实下第二破灭颠倒烦恼义。所
以开此二者大小内外皆言。前有颠倒烦恼
生后修治道。断之令灭。是故今明。烦恼本自
不生。今亦不灭。又净名经云。若须菩提不
因果品第二十¶ 第 145c 页 T42-0145.png
断烦恼。亦不与俱乃可取食。与烦恼俱谓凡
夫人也。断烦恼谓二乘也。今初章求烦恼生
不得释不俱义。次章辨烦恼不灭明不断义。
普贤观云。十方诸佛说忏悔法。不断结使海。
不住结使海。亦与此同耳。此二章即是方等
大忏悔。于念念中能见普贤及十方佛灭重
罪也。又此二章观颠倒不生不灭即是中道
发正观也。又观不生不灭即是法身涅槃。
故无行经云。三毒是无量诸佛道也。初章又
二。第一前破烦恼颠倒。如是颠倒灭下第二
结破意。结破意者能如此品正观。则烦恼颠
倒毕竟永灭。异斯观者则是邪观。非但故惑
不除。新倒更起。就初又二。初破烦恼次破颠
倒。所以破此二者。破烦恼则破在家起爱众
生。破颠倒则破出家起见外道。又天魔起烦
恼。外道起颠倒。又钝根众故起于烦恼。利根
众生起于颠倒。又凡夫起于烦恼。二乘起于
颠倒。问何故前破烦恼。后破颠倒。答前有
在家起爱。后有出家起见。故火宅中前明毒
虫。后辨恶鬼。欲出火宅者。当依此品而观察
之。又依法华意凡有四人。一钝根起爱众生。
不知厌不知出。二颠倒外道。知厌而不知出。
三二乘人。知厌知出。但是曲出。四菩萨之
人。依此品如实正观知厌知出。名为直出。
就初破烦恼开为四别。一立二破三救四破
救。忆想分别者立三毒因也。生于贪恚痴所
生三毒果也。净不净颠倒者释上从因生果。
以计净不净颠倒生于三毒。皆从因缘生者
此明二种相生。一从忆想分别生颠倒。二
因果品第二十¶ 第 146a 页 T42-0146.png
从净不净倒生于三毒。故云皆从众缘生。故
净名云。贪欲以颠倒为本。颠倒以想分别为
本。想分别以无住为本。答中五偈。即为五
别。初无自性门破。二以人例法破。三无属
破。四五求破。五以因况果破。初二。上半牒下
半破。烦恼若有自体不应从因而生。若从因
而生则无自性。为自性烦恼则空。经中明烦
恼从因缘生。外人便谓有烦恼。论主申经意。
若从因缘即是空也。第二偈以人例法破者。
上偈将因显果。此以果破果。以我见与三毒
皆是烦恼故皆是果也。所以将我例烦恼者
大品多举我例法。龙树云。佛弟子多知无我
故佛举我为类。上半举我有以无。下半类法
亦无。我法有以无者我是有是无。前以破竟。
问何处品中破我是无。答处处有文。即如来
品四句求如来不可得。如来即是我也。又法
品中破我如虚空。亦是破无。下半类法者我
是利惑。此既是无。烦恼为钝使云何得有。
又我是根本既无。烦恼为末。以本无故末无
也。又烦恼为我所。在我既无。何有我所。
又我能起惑。既无我谁起惑耶。问云何是烦
恼有无。答执三毒是有是无皆名烦恼。又现
起烦恼名之为有。过未烦恼名之为无。亦作
此计。即是烦恼也。何以故下生第三偈无属
破。上半求起烦恼人不得。下半正作无属破。
上半破起烦恼人。谓世间外道犊子及假有
体用之流也。下半正作无属破者。上半举所
依破能依。下半明有所依故有能依。所依既
无能依亦无。又人是能起。惑是所起。能起
因果品第二十¶ 第 146b 页 T42-0146.png
既无所起亦无。犊子佛陀成实譬喻并云。人
为能成就故烦恼属人。既其无人何所属耶。
若谓虽无我下生第四偈五求破。前破烦恼
不属人破一切有我部。今五求破明烦恼不
属心破一切无我部。如昙无德僧祇毗昙等
义。令此二人并成佛。又前偈破我。令外道
知无我无烦恼。即悟人法二无生。令外道人
闻论主语得成佛。后破属心。令一切小乘
人及有所得大乘人悟法无生得成佛。以此
论是大乘论。令一切人并乘大乘以至佛也。
问何等大乘人言烦恼属心耶。答如摄论师
一切烦恼皆依本识是也。问摄论是大乘。今
云何破之。答摄论明本识是依他性。即是从
因缘生。因缘生无自性。即是寂灭。而摄论
师云。依他性有假体。岂是解摄论耶。上半
举身见五求不得。下半类心及与烦恼。五阴
名身。于中起见名为身见。若身见与五阴一
阴五。身见则五阴。与身见一身见唯在行阴。
则五阴皆在行阴。若身见与阴异则非阴所
摄应是无为。馀三并皆是异。同异门破也。
下半有二种五求。一者就垢心中五种求烦
恼。即是就本求末。二就烦恼求垢心。即是就
末求本。此欲明无有烦恼亦无垢心。即释净
名经。明心空罪亦空。又即大乘人皆执。经中
云三界一心作。或云一贪心作。或云一梨耶
心作。就垢心五种求烦恼者。若即垢心有烦
恼者便无能属所属。既是一物。若是能属便
无所属。若是所属便无能属。不尔非能属亦
非所属。起义亦尔。又垢心与烦恼一断烦恼
因果品第二十¶ 第 146c 页 T42-0146.png
即断心。圣人便应无心。若不断心亦不断烦
恼。圣人有心应有烦恼。若垢心与烦恼异离
心应别有烦恼。则烦恼不恼心。亦不与心共
生。又心自是心烦恼应非心法。馀三并是异。
同异中破也。次就烦恼五种求垢心者。垢心
与烦恼一烦恼既是行阴摄。则四心皆是行
阴。无复四心。若垢心与烦恼异烦恼自垢。心
应不垢。便烦恼不染心。馀三同异破。净不
净颠倒下。第五段以因况果破。偈上半明无
因自性。下半辨无有果。外谓因净起贪因不
净起嗔。故净不净是三毒因。净不净既称颠
倒。则非实有。若是实有不名颠倒。今犹无倒
因。宁有烦恼之果。问曰下第三救。此救来意
有二。一者六尘是净不净本。净不净是三毒
本。既有六尘宁无三毒及净不净。二近生者
论主上以本况末。倒本无故贪瞋之末亦无。
外人乘此破亦将本望末。以本有故末即有
也。答曰下第四破。又开三别。第一破其六
尘。第二破净不净倒。第三破其三毒。还破
外救。救中从本至末三事也。两偈为二。初
偈明六尘体空。第二偈明六尘之中无净不
净。两偈并上半法说下半举譬。取其大意者。
若言对眼便是有者如炎中水。炎中实无水
痴狩谓炎中有水。复谓水有净不净。因净不
净生贪瞋。贪瞋生业。业故有苦。今犹无水。
云何有净不净乃至烦恼业苦耶。释境空有
三家。一庄周明。境无定。如美色于人为美鸟
见之高飞。二譬喻部明。人不成境不成。三摄
论明。境亦空。而彼论文云。若经文中明空无
因果品第二十¶ 第 147a 页 T42-0147.png
所有者此辨分别性空。即是无境。若明幻化
此明依他性。以世谛中不无此法也。今明。
此是一往破境耳。今论正将幻化喻境。故明。
心境俱是幻化有。俱是第一义空也。长行云。
未与心和合时空无所有者。法之有无不假
于心。而今未合既无。合岂有耶。此大意观
此论及楞伽经有二种意。一者从此想心谓
有前境。实非有也。二者以从妄心生前境。
故前境复诳惑于心。此二即是心生境境生
心。但原本从妄心生。实无前境也。想心谓
有前境。实非有也。不因于净相下第二两偈
破净不净。并就无自性门破之。初偈破不净。
次偈破净也。若无有净者下第三一偈次破
三毒。问曰经说下第二次破颠倒。前立次破。
立中有三。初立倒不倒法。有颠倒故下第二
立起颠倒之人。立起前四倒是凡夫人。起后
四倒是二乘人。既有能起之人。必有所起之
倒。何以言都无下第三呵论主。问何故但立
前四倒不立后四耶。答一以前例后。二者此
中所立正是小乘人义。小乘人但计前四是
倒。后四为不倒。故但立前四。问若尔此品称
破颠倒。但应破前四倒不破后倒。答就文实
尔。但破前倒以前例后故亦破后倒。又此品
名破颠倒者。明外人倒与不倒皆成颠倒。所
以然者。外谓无常见常名为颠倒。无常见无
常名不颠倒。今明无此倒与不倒。故知。倒
与不倒皆是颠倒也。昔倒与不倒既并是倒。
今倒不倒亦并是倒。故成十六倒也。又计生
死常无常亦常无常非常非无常。四句皆倒。
因果品第二十¶ 第 147b 页 T42-0147.png
我乐净亦四。则生死有十六倒。佛地亦十六
合。三十二倒。一句中皆有想心见。计之可知。
问小乘人亦破四倒。与今何异。答小乘明。所
计倒法是无。能计之心为有。今明。能计同所
计。所计既无。能计亦尔。是故异也。答曰下九
偈三门。初四偈性空门破倒不倒。次三偈就
三时门破倒不倒。后两偈实不实门破倒不
倒。初是空门。次是有门。后是依名门。就初
四偈即四。第一偈破倒。次破不倒。第三破
著。第四总结破。初偈上半牒下半破。性空
门者即是实相异名。实相法中绝于四句。宁
有常法名为倒耶。此即是就道理明无也。又
有二种小乘人。一不信法空。小乘人言有颠
倒体。二析法空小乘人不知颠倒本性空。今
破二小乘人申大乘义。故明颠倒本性空。又
令前二小乘人回小入大。故明本性空也。第
二偈亦上半牒下半破。第三偈所以破著者
前两偈上半并云。于无常著常无常著无常。
此则是由著故有倒不倒耳。空中无有此倒
不倒也。外人便云。既由著有倒不倒。便应有
著。故复破之。又外谓论主实有无常。但遣
人著心故破无常耳。是故今明。都无有著何
所遣耶。又前破倒不倒此是破末烦恼。著是
取相。取相是根本烦恼。故次破本也。偈为三。
上半牒外义。第三句破。第四句呵责。可著
是常无常境。著是取相烦恼。著者是起著之
人。所用著法是诸根也。长行指如来品中寂
灭相中无常无常等四偈也。若无有著法下
第四偈结破。就偈为二。初三句结上三章。
因果品第二十¶ 第 147c 页 T42-0147.png
第四句呵责。若无有著法逐近结第三章。言
邪是颠倒结第一章。言正不颠倒结第二章
也。有倒不生倒下第二三时门破。上来就性
空门无倒不倒。今就有法中亦无倒不倒。故
空之与有二处求倒毕竟无从。又前是夺破
今是纵开。三偈二章。初二偈就三时门破
倒生义。次一偈破倒不生义。破倒生即是破
倒。破倒不生破于不倒。故上性空门破倒不
倒。今三时门亦破倒不倒。又生无生并皆破。
则知。生无生皆倒。倒是无而谓有。正道未
曾生无生。而计生无生故并皆是倒也。初二
偈为两。一行半正破。次半行呵责。初又二。
一偈就已未二门明法与人无有倒义。次半
偈明倒时亦无人法两倒。若将此文望去来
品则有五句。谓法三人二。法三者已去未去
去时。人二者去者不去者。将此五破倒人倒
法。亦有五也。然此得作已未。复得是有无。
有无者本有颠倒不须复生。本无不可生。已
未者已倒倒事已息。未倒则未起于倒也。上
半有无门破法倒不生。下半已未门破人倒
不生也。以此问迷悟义。为迷者迷为悟者迷。
若迷者迷则是迷迷。又若尔应悟者悟。非是
迷者悟耳。今迷者既悟亦应悟者而迷。若悟
者迷佛悟者应起迷。不可答也。文并易见。
诸颠倒不生下第二破倒无生。若远而为言
通从上空有二门求倒不得。外人便谓倒是
无生。若就别但从上三世门中求倒生不得。
便谓无生故复破之。上半破倒法不生。下半
破倒人不生。一师明。生灭无生灭二种烦
因果品第二十¶ 第 148a 页 T42-0148.png
恼。以生灭是虚妄为客烦恼。无生灭是根本
旧烦恼。故上来破生灭烦恼。今破无生烦恼。
又前借无生破生。生是病无生是药。但外人
执无生药复成病故须破之。又前破倒生灭
破凡夫二乘人。以凡夫谓倒生二乘言倒灭。
今破倒不生破大乘人。大乘人言倒不生故。
今此三人并皆改迷。悉入大乘得成佛也。上
破无生法。即破无生境及无生智。下破无
生行人。如大品云。不见菩萨不见波若乃是
行波若。今亦尔也。若常乐我净第三依名破
倒不倒。所以称依名破者既名颠倒。云何有
实。若是实有何名颠倒。故云依名破。初偈
就倒破倒。第二偈就倒破不倒。初偈如文。
长行从若谓下生。第二偈外人意云。四倒既
无则四行应有。以有无是相待法故。偈本正
破。汝以倒无故不倒是有。是有无相待者亦
倒不倒相待。本有倒故可有不倒。无倒可待
何有不倒。如是颠倒灭下自上以来第一段
破烦恼颠倒。今第二章总释破意。以能如上
正观烦恼颠倒则毕竟永灭。异斯观者则不
灭也。就文为二。初句逐近结颠倒灭。下三
句结第一章明烦恼灭。烦恼颠倒既灭则十
二缘河倾。佛性河满。异斯观者则佛性河倾。
因缘河满。若烦恼性实下自上以来第一破
外人烦恼颠倒生义。今第二章破外人修治
道断烦恼义。大小内外有所得人于烦恼中
有二种过。一者不知烦恼本自不生。而横
谓有生。二者复兴治道欲灭此烦恼。则是于
颠倒中更复起倒。是故前章明烦恼本自不
因果品第二十¶ 第 148b 页 T42-0148.png
生。今此一章辨今无所灭。不生不灭即是正
观。烦恼方灭耳。若逐近生此一章者上云。
如是颠倒灭。外便谓有烦恼可灭。是故次破
其灭。两偈为二。初破性实烦恼不可灭。第
二破假名烦恼则无所灭。一切烦恼不出性
假。又初破烦恼属人明不可灭。次破烦恼无
人可属。亦不得灭。又初破小乘人烦恼明不
可灭。次破大乘烦恼明无所灭。皆上半牒下
半破。文易知也。问若尔经云。一念相应慧
断烦恼及习。今云何言无断。答若言有所断
则烦恼不断。今此中求断不可得。则烦恼便
断也。又见有烦恼修治道断之。非唯烦恼
不断。于烦恼上更起能所病。谓有治道为
能断。烦恼是所断。今悟烦恼性空则二病俱
息也。
中观论疏卷第九(末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