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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观论疏卷第三
释吉藏撰
* 因缘品第一
以此二偈叹佛下第二次明释八不。开为二。
第一青目释八不。第二龙树自释八不。就初
为二。第一总释两偈意。第二别释二偈。初
问答释第二偈。从不生者以下释初偈。以此
二偈者标二偈也。叹佛略说第一义者释二
偈意也。龙树所以标二偈在论初者。有二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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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一为叹佛。二明第一义。叹佛者叹能说之
人也。明第一义谛辩所说之法也。在义虽多
唯有人法。故标斯二。又叹佛者明教用也。辩
第一义者明教体也。教用谓显正破邪。教体
即八不中道。又叹佛明二智中道。辩第一义
明二谛中道。又叹佛明说教意。辩第一义正
明说教也。二谛二智有二种之母。若二谛生
二智即二谛为生母。二智为子。故璎珞经佛
母品二谛为母也。若二智说二谛即二智为
能说。二谛为所说二智为说母。智度论以波
若望佛具二种因。即是二母。波若望佛能生
于佛。即是生母。佛说波若佛是说母。然斯言
有离有合。若合而言之二偈俱叹佛。初偈叹
佛法身。法身即是中道。故涅槃经以中道为
佛。后偈叹佛应身。谓应身能为众生演说于
教。又初之一偈明二身体。法身则俱离假实
生灭。应身则不生而生。非灭而灭。离实生灭。
故一八不具真应两身。后偈叹佛能为众生
说此二身。灭诸戏论令一切众生得佛二身。
故二偈俱叹佛也。二偈俱第一者初偈法第
一。次偈人第一。初偈教体第一。次偈教用第
一。又初偈明谛第一。次偈明智第一。正意初
偈明中道。后偈明正观及经。此并明佛之中
观经也。佛因中发观观辩于心演之于口。故
云经也。若离而言之初偈正明第一义。次偈
正明叹佛。问初偈具明三种中道。何故偏言
正明第一义耶。答三种中道并是第一。以其
最上莫过故称第一。深有所以目之为义。故
偈中云。诸说中第一。则知。不偏主真谛。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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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八不虽具明二谛但第一义谛为本。故略
明第一义。是以观十二因缘品初云。上以闻
摩诃衍入第一义。今欲闻谷闻法入第一义。
故诸佛虽依二谛说法意在第一义谛。又此
八不正是第一义悉檀。故名第一。智度论释
第一义悉檀。而引中论八不。故知。八不是
第一义悉檀。问第一义悉檀是何等法。答南
方云。是真谛顽境。北土称实相。亦是无知。今
明不尔。智度论云。缘是一边。观是一边。因是
一边。果是一边。乃至中偏虚实并是二边。第
一义悉檀非缘非观非因非果。乃至非虚非
实。故论云一切言语道断心行处灭。但无名
相中为众生故强名相说。随义目之对三悉
檀故名第一义。待偏称中。形虚为实。能发
观智称之为境。生观智之果。是故名因。故波
若是一法。佛说种种名也。问何故偏明第一
义悉檀耶。答三悉檀可破可坏。第一义不可
破不可坏。今欲明究竟不可破不可坏。最上
无过法。故明第一义悉檀也。又第一义悉檀
是本。由第一义悉檀故发如实观。故有三世
佛。为众生如实而说。故有十二部经及八万
法藏。今欲令末世众生弃末寻本。是故偏明
第一义悉檀也。师又云。此非世谛之第一义。
乃是中道第一义耳。故仁王经云。有谛无谛
中道第一义谛。所以明中道第一义者。虽牒
八不明二谛。为欲开不二道。若不为开不二
之道。诸佛终不说于二道。以道未曾真俗故
名为第一。问曰诸法无量者第二偏释后偈。
所以知初问答释后偈者答曰。略以八事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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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八不破不八戏论。故偈云。善灭诸戏论。破
即灭也。此释定宜用之。就初前问后答。问从
第二偈上半生。上云。能说是因缘善灭诸戏
论。问意云。戏论诸法无量。如外道九十六
内学五百论师。何故但说八事便能灭耶。此
问凡有二意。一者将法以徵不。法既无量。不
亦应然。如病多故药亦应多。二者将不以徵
法。若不唯有八法亦应然。今何故法多不小
耶。若法多不少。则破病不尽申教未圆。又
有此问来者法门无量。云何止取汝所解八
事。欲释一切大乘经耶。答曰法虽无量者。第
二释法多而不少意也。在法虽多略说八事。
则病无不破。教无不申也。总破之言亦是偈
云。善灭诸戏论。诸是不一之名故也。不生
者下第二次释初偈。即是释八不文。此文有
二义故来。一者释上总破一切法。以无生
无灭故馀六事亦无。则二不遍破一切法。况
复八不耶。二为释八不文故来。就文为二周
解释。山中旧云。前周就第一义门释。后周就
世谛门释。所以就二谛释者。诸佛说法常依
二谛。八不既是佛说。亦是二谛。故就二谛
门释也。前释第一义。后释世谛者。第一义为
本。世谛为末。故前释其本。次释其末也。问何
以知。前为第一义。后为世谛。答后云。世间现
见故则知。是世谛。后既是世谛。则知。前是
第一义谛。山中大学士道安法师处余年十
九听之。彼人云。前第一义谛借生以显无生。
故举诸论师生以明无生。次世谛则借无生
以显生。故云后次万物无生也。举万物无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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欲显成因缘生也。问上云。真谛破假生。俗谛
破实生。若尔前破诸论义师计生。应是破假
生后方是破实生也。答真谛则假实俱绝具
破二生。诸论师则假实俱立。故破诸论师计
生。则是明真谛中道也。初既假实双破。后则
但破于实义。亦无失也。师又云。诸论师所计
生于如来即是第一义。如经云。一切世谛若
于如来即第一义谛。又二周释八不。同破一
切有所得人颠倒定执。同申佛二谛中道。但
初周总释。约为三根人作四对释之。后周别
据一现事以解释之。所以为异也。又初周直
释。后周證释。證释者外人闻初释不生而不
信受。故举即目眼之事以显释之。故是證释
也。又初周直明即事不生。次周明本来不生。
故后文据劫初明不生及以不来出等。兴皇
有学士云。初周破诸论师实生明不生。就世
谛门释。次周始得从性起假息假明于真谛。
故后就真谛门释。就初作四对释之。即为四
别。初对为二。前正释不生不灭。次明摄法。就
初文二。前释不生。次例明不灭。释不生为二。
初牒不生章门。次释章门。不生者标章门也。
诸论师下第二释章门也。就文为二。前释生
次释不生。释生为二。初总明诸论师所计。次
别出九计。问此论破迷大乘义。大乘人亦禀
八不。云何乃明其计生耶。答彼虽言学大乘
但作二谛定解。谓世谛自有生真谛自无生。
佛只说生者无生。而彼谓生异无生。故须破
之也。有所得人明生与无生。望无所得义并
皆是生。是故破生也。又有所得人不知无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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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而作世谛生义不成。是故今破生也。又小
乘论师执诸法决定有生。不信大乘无生。则
障八不无生。今欲破于小乘障申八不无生。
是故破生。生病既去则无生不留。故五句一
无所依。问今申佛八不二谛中道。云何破诸
论师生辩真谛中道耶。答此可两望之。若就
佛二谛中道。则明因缘生即是不生。故名第
一义中道。即显非是异生而有不生。即生者
不生。故名不生。若就破迷教之病。则破诸论
师计生义不成。不生自属外人。然后始得明
因缘生即是不生。名为第一义也。师又云。佛
只破众生横计生。故名无生。即名此为第一
义。何处离此生别有第一义。论主今只申佛
破生之教。故申第一义耳。亦言。破病故申教。
亦可即是申此破故名申教也。问诸论师有
几种迷耶。答诸论师不知生无生。故迷第一
义谛。亦不知无生生。故迷于世谛。问今列
诸论师。与前八谬何异。答前八谬是外道所
计。为佛所破。今诸论师是内道学。为龙树所
破。或谓因果一。或谓因果异者第二别列九
计。就此文虽正破是内迷。今具明内外所立。
以此论正破内傍破外故也。僧祛人谓因果
一体。卫世人执因果异体。勒沙婆明亦一亦
异。亦一犹是属一。亦异犹是异。若提子明非
一非异。非一犹是异。非异犹是一。故此中
但列二家。则具含四执。佛法内根本二部。一
大众部谓因果一。故变种子为牙。转少为老。
二上座部明无转变义。故种灭于前牙生于
后。少灭于前老生于后。则是因果异义。毗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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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上座部义。成实同大众部执也。或谓因中
有果或谓因中无果者僧祛明一。一犹是有。
卫世辩异异犹是无。上座明二世有。即是因
中有果。大众明二世无。即是因中无果。毗昙
同上座。成实同僧祇。若言成实不同二世有
无者是义不然。成实论文唯有二世有无两
品。故知。破有立无同僧祇义也。或谓自体生
他生共生者问自他之外既有共生。一异有
无何不尔耶。答互文现意也。外道计自性能
生众生。众生若灭还归自性。自性即是世性。
此是从众生种类还生众生。外物亦尔。佛法
中如毗昙从性大生事大。成实从理大生事
大。并是从自性生义也。他生者十二门论云。
有外道。谓我自作五阴苦名为自生。或云自
在天作名为他生。毗昙人立所作因因果。一
法生时万法不障。万法生时一法不障。亦是
从他生义。成实云。学习顽境生于灵智亦是
他生。又二世有义有果性。是自体生。二世
无无有果性。一向假缘是他生义。共生者外
道尼揵子计。未有天地万物。前有一男女。共
和合生于众生。数人云。八相相扶共起。则
展转相生。成实云。四微和合有柱。五阴和合
成人也。并共生义。或谓有生无生者有人言。
此是犹结上七计。七计不同不出有无。故总
结也。今谓不然。此文称于或谓。则是别计。非
结上也。次解云。有即是有因。无是无因。众
计既多不可具举。是以最后以有因无因域
之。亦不同此释。破如前也。今明可有两义。一
者上七计明法体。此两执辩生相。如萨婆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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及毗婆阇婆提计法体外别有生相。故言有
生。无生者僧祇及即法沙门部明法体外无
别有生相。故言无生也。又有生者计生相是
有为。如数论也。无生者计生相是无为。如
毗婆阇婆提也。二者上明果有无义。今明因
有无。或谓因是有法。以有为因能生诸法。因
是无法。以无为因能生诸法。故异有因无因。
无因乃是无有于因。今明以无为因也。问此
是谁义。答内外法中具有此执。外道中有二
师。如服水外道。计水能生一切万物。即是从
有生也。口力外道计太虚能生四大。四大能
生药草。药草能生众生。此从无生也。佛法中
亦有此计。如琛法师计诸法本来是无从无
生有。即是无生也。地论人计本有佛性。从此
能生万物违顺等用。谓从有生。又释。以世
谛为体。真谛为义也。即有生也。真谛为体世
谛为义。谓无生也。如是等说生相皆不然者
第二释不义。又开三别。一总非。二指后。三结
成不义。总非有三意。一明夫论无生者生宛
然而无生。亦无生宛然而生。外人既不识生
无生。岂识无生生。故生义不成。二者外人
既不识无生生。颠倒横计有性实生。世谛之
中亦无此生。故云不然。三者此之九计自相
是非。如计一者破异执异者破一。则知。一异
并是虚妄。故皆不成。问佛破八计生辩无生。
龙树破九计亦明无生。与佛何异。答经云。四
依出世当知如佛。以同悟无生故无异也。而
开师弟子不同者佛说无生。论主申无生。是
故异也。是事后当广说者第二指后破。即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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释无生义。通而为论二十五品并是明无生。
所以知然者破三相品云。求生相不可得。故
名无生。次破住灭云。当知住法即是无生。灭
义亦尔。故知求一切法不可得。即一切法并
无生。若别而为言。自他共三计指龙树释八
不偈破。因中有果无果指四缘偈破。因果一
异指因果品破。有生无生指三相品破。生相
决定不可得者第三结成不义。二谛中决定
无实性之生。故云决定不可得。问如此生相
云何不可得。答今且寄近事以晓远旨。就此
中略破九家。若因果一则因自生因。果自生
果。米自生米。饭自生饭。若异者米饭无有两
体。云何得异。若饭异米而饭从米生。饭亦
异土应从土生。若米异饭而生饭。土亦异饭
何不生饭。若米中已有饭。饭中已有不净食
不净物也。若米中无饭。虽复用米终不成饭。
又米中无饭而生饭者。亦无衣物何不生衣
物。若饭还从饭自体生。则不从米生。若米是
饭他而饭从米生。米中无饭自体。待谁为他
耶。若饭从饭体生。复从米生则二俱有过。若
言饭从本无生者。则转无作有。若以有为因
从有生者。有因复从谁生。是故九计决定不
成。问外云决定有生。此是有生见。论主言决
定无生。应是无生见也。答论主怀中未曾生
无生。但为外人言决定有。求彼决定有无所
有。故言决定无生耳。不灭者此第二破灭。若
例上者亦应出诸论师种种计灭相。如九家
不异。但生义已出不待烦文。此文意非是别
破于灭。但明生无故即是无灭。凡有三意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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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待破生有故灭有。生无故灭无。二者当有
生时未有灭用。生义若废则无生可灭。三者
以生类灭。无生计生既是虚妄。无灭计灭义
亦同然。以无生无灭故馀六事亦无下第二
次明摄法。摄法者非是别破六事。但明以无
生故即无有六。故摄六在无生之中。都是为
显无生义。所以明无生义者。欲显八不无法
不穷无言不尽。但明无生一句。尚无法不穷
无言不尽。况具明八不耶。即是释上总破一
切法也。问云何无生灭即无六事。答二义。一
者生灭是有为。既无有为亦无无为。有为无
为无故一切法毕竟空。二者因果相生此是
世谛。世谛无故真谛亦无。二谛无故二智亦
无。故一切法空便无六事也。问曰不生不灭。
以总破一切法者。第二次释不常不断。前问
次答。问有四意。不生不灭已总破一切法者
此牒前也。何故复说六事者此问后也。前问
疑不太少。今问疑不太多。前问见所不多嫌
能不太少。即是见病多疑药少。今问论主以
无生无灭故馀六则无。见少药能治多病嫌
不太多。若然者前问答明不不少。此一问答
明不非多。即是折中说也。二者以后难前。今
明不生不灭已足。而更说六者。前八事虽足
亦应更说。若前八事为足不更说者今二事
以足。不更说六也。三者若言不生不灭足不
应更说六事。若更说六则六事不无。四者责
上说。上明无生义。为成为不成。若成不应更
说。若不成则诸法非是不生也。答曰为成不
生不灭者此答。明不生不灭于义实足。而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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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六者为成不生不灭义故耳。馀之三难可
以意知不须答也。就文为二。初标为成。次释
为成。标为成者约法为言。无生已摄一切法。
故菩萨唯得无生法忍。实不须说六。更说六
者为人故说六耳。有人不受不生不灭者此
第二释为成义。论主破诸法生灭明无生灭。
外人闻此便不肯受。论主破诸法断常明不
断不常。外人闻之则便生信。为成此人无生
信是故说六。所以然者彼谓诸法有因灭果
生。闻说不生不灭。即破其因果成阐提邪见。
是故不受。若闻因灭故不常。果续故不断不
失因果。是故生信。此人谓不生不灭与不断
不常异。故作此计也。问何人作此计耶。答
有二种人作如此计。一者僧祛卫世乃至若
提子等立有因果义。闻说不生不灭。则谓无
复因果。是故不受。若言因果相续不断不常
则不失因果。所以生信。二者正是上九种论
师及五百部义。智度论云。五百部闻毕竟空
如刀伤心。毕竟空即是不生不灭。是故不受。
若闻因果不常不断是故生信。预是得众生
空。不得法空并作斯执。昙影法师述罗什言。
亦作此解。彼云。不生则无法可寄。不常则法
体犹存故受。无生难信不常易也。但须作此
一释。更有异解者并不依文义。是人情自推
斥耳。若深求不常不断即是不生不灭者。前
句出外人谓异。汝谓不生灭异不常不断。是
故信一不信一耳。今不常即是不生。既信不
常。即应信不生。若不信不生亦不信不常也。
有三。初标即次释即后结即。所以云深求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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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外人所以谓异者。以不深求故也。若深求
之则知不异。何以故法若实有则不应无者
次释即也。此释意明所不无异故能不无别。
初句将灭配断。法若实有不可令无。而前是
有后遂无者。当知是断。前有今无即断前有
今无即是灭。若断即灭当知不断即是不灭。
若前有性者此将生配常。前有生性当知此
生即是于常。故知。不常即是不生。此中以
体为性。下云。自性即是自体。是故说不常不
断下第三结即也。问此文何故作斯释耶。答
论其大意者法实有故堕断常。亦实有故堕
生灭。不实故不断不常。不实故有何生灭。故
知即也。问生灭云何是断常。答若兼论断常
者神不灭。更受后身为常。神灭不受后身为
断。盖是小乘中断常耳。今大乘中才起一念
有所得心即堕断常。裁言有生即常。裁言有
灭即断。如金刚波若云。若裁取人相即著我
人众生。非但取人相著我人众生。若起心取
法相即著我人。以佛弟子讳著我故举来显
之。有人虽闻四种破诸法下释第三不一不
异。问青目何故作四对释之。答详青目意。初
破论师生明无生。显无生破一切法尽。而后
更说三对法者。为上中下三种根缘。上根闻
不生不灭不悟无生。若闻不常不断方悟无
生。中根闻不常不断不悟无生。闻不一不异
方悟无生。下根闻六种并不悟。闻一切法根
本无来无出方悟无生。故知。初对正显无生。
破病已周显道事足。但为三根人故说馀六
不也。就初文为二。虽闻四种破法者领前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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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犹以四门成诸法者此立后义也。此明不
受前四破立后之四法。是亦不然者第二论
主答也。又开四句。第一总非。凡有二义。一
者明今虽立后四。已漏前四门中故不应立。
二者前四既其虚妄。验后四亦非真实。若一
则无缘若异则无相续者第二略破。释上总
非。因果若一则不由因有果。亦不由果有因。
缘谓缘由义也。又因果既一但有于果更无
别因。故云一则无缘。缘犹是因也。异无相续
者牙与谷种异。而牙续谷者牙与树异亦应
续树。又因果若异因时未有果。则有所续无
能续。若有果时则无复有因。则有能续无所
续也。然异既无续。一亦无续。一既无缘异亦
无缘。谷与牙异岂是牙缘。若尔树与牙异。应
是牙缘。成实师云。假有即实义。有异实义。今
问四微为成即实之柱。为成异实之柱。若成
即实之柱即是实义。有何因果相成耶。若成
异实之柱实与柱相离。云何相成耶。后当种
种破者第三指后品。破一异处处有文。破相
续现行业二品。是故复说不一不异者第四
总结。有人虽闻六种破诸法下释第四对。此
中但标立而不出破者。一则例上可知。二去
来品近其文易见不烦破也。问来出中何故
不举即事乃明根本耶。答此有深旨。上来六
不不其现事。而惑者不受。今欲穷其根本都
无来处无有出处。是故当知。无有生灭及以
一异也。问破来出中何故但明外道立义。答
此论正破于内傍破于外。以正破内故前三
对广破。以傍破于外故后一对略破。又此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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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同破。成实师有流来反去之义。地论师有
乖真起妄之来息妄归真之去。如此来去悉
同外道。今列外道即是破内。问云。何破彼义。
答汝若有众生曾经得佛可言至本处。今既
未有得佛者。云何言还至本处。彼解云。众生
本有佛性。本有如来藏。为生死作依持建立。
今断烦恼故得佛。故是还至本处。今问。为佛
性自作佛。众生作佛耶。若言众生作佛者如
经云。昔时鹿王我身是也。为鹿至佛耶不至
耶。若至佛则犹是鹿。若不至佛鹿灭于前。谁
作佛。若佛性自作佛者众生应不得佛。问经
亦云。从无住本立一切法。若了悟还归无住。
乃至颠倒从空而起。了悟还原本净。与外道
何异。答若必定作此解与外道亦无异。但今
明来无所从去无所至。盖是不来来不去去
未曾二相也。复次万物无生下第二周释八
不。生起如前。问青目何所承。而作两周释耶。
答青目见论主因缘品一周就理解八不。去
来品一周就事释八不。今影此意还作二周
也。二周异义上以具论。今更略叙之。前周
约为人释。此周显法释。前周为人者无生一
句破病已周。显道已足。但为人受悟不周故
须具说八不。此周显法者直显万法是不生
不灭等也。释八不即为八。初为二。前总标
总释。次别标别释。万物无生总标也。问何故
唱万物无生。答禀教之流安置无生义谬。今
欲周正无生。故唱万物不生。问何人谬耶。答
五义。一者小乘不得法空。谓无为无生有为
有生。又小乘人计有为无为异。智度论云。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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闻法中不说生死即是涅槃。唯大乘中说即
是耳。今破此病故云有为无为一切不生。二
者昔有不空假义。谓性实法是空故不生耳。
因缘假不空故有生。今破此病故性之与假
一切不生。三者心无之论谓心法不生耳。外
万物有生。今破此病故云万物无生。初周约
人辩无生。可是心无生。今明外物无生。故
知。心之与境一切物不生。四者空假名义谓
二谛异体。世谛自是生为体。真谛以无生为
体。但不相离故言即耳。今对此病故云一切
物即是不生。非是真不生也。五者真俗一体
者终起二见。若闻有生安世谛三假之中。若
闻无生即入真谛四绝之中。今泯其二见。若
闻生即须知无生。闻无生即须知宛然生。故
肇师云。道远乎哉触事而真。圣远乎哉体之
即神。何以故下第二总释无生也。乃举世间
现见者。上标万物举境也。今释举智也。凡有
三义。一无生之言难信。故举现释之。令其
易解。然论主见无生者。此是现见生者无生。
既见生无生即见无生生。见生无生是方便
波若。见无生生是波若方便。外人不见生无
生。亦不见无生生。故无二慧也。二者智度论
云。诸论义师利智巧言。有能令无无能令有。
恐龙树同之实是有生而言无生。是故今明
现见无生非妄谈也。三者禀教之流闻说无
生望崖不习。是故举近世事即是无生令取
信。为易习而行之。故云即目所见皆是无生。
汝可谛观察之。如大品云菩提易得耳。以一
切法无生即得菩提也。问为是波若眼故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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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生。为是世间颠倒眼故见不生。答释此语
始终凡有五转。一者且开二辙。一者波若世
间眼故见万物无生。颠倒世间眼自见谷生。
故以无生灭智照无生灭境。生灭智照生灭
境。无生灭智不见生灭境。生灭智不见无生
灭境。故师旧语云。圣见凡所不见。不见凡
所见。凡见圣所不见。不见圣所见。第二转意
禀教之流闻于此言。便起二见。是故今明。波
若之与世间更无有二。若见世间不生即名
波若。见波若生便名世间。故波若世间更无
二也。第三转意禀教之流闻向所说。便作一
解同于外道。犹如一人亦父亦子。亦同地论
师义。犹如一舍若有相心取则成妄想之舍。
若无相心取则毕竟空舍。是故今对此病。明
万物未曾是波若及以颠倒。亦何尝生与无
生。约了悟名曰无生。于不了者目之为生。外
道有一人两望成父子。地论有一物两观成
真妄。今不同此说也。第四转意禀教之流便
谓。若约了不了故成波若之与世间。若然终
有一物可从二性。今对此病故明未曾有物
及以不物。于物者为物。不物者为不物耳。第
五转意境既如此。在心亦然。未曾心未曾不
心。心者为心不心者为不心。故肇师云。心
生于有心。像出于有像。肇又云。圣人了达诸
法于外无数。于内无心。彼已寂灭。浩然大均
乃曰涅槃。问经中何处有世闻眼见语。而青
目引之。答华严云世间净眼品。即是事也。世
间眼见劫初谷不生者第二别标别释。即是
举别释总也。问现见眼见此有何异。答亦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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言异。亦得不异。言不异者现见如此。眼见如
此。欲令分明故重说也。言异者现见语总。眼
见语别。又现见语[贝*奈]。眼见语切。又现见举境
就心。眼见偏就于心。又现见简因缘。故成
论云。现见事中因缘无用。现见诸法无生。不
假因缘證据方无生也。眼见简传闻眼亲。见
无生非传闻所说。问既言现见无生。只应眼
见现谷无生。何故远举劫初。答有二义。一
欲穷生之本。本在劫初。本既不生。末岂生耶。
二者欲显诸法先来无生。非今始无生也。问
何故举谷耶。答世间共知。如云禾者二月种
八月就。以调和时生就故也。季岁稔祀载并
就禾立之。如禾下于为年。以一年知禾故也。
岁者秽也。一年必为禾所秽。故禾边作之。一
年念得禾为稔。一年得禾以为祀。一年载禾
为载。又禾是资身本。显无生是成法身本。何
以故离劫初谷今谷不可得者前总标无生。
此别释无生。又开三别。初明不离故不生。第
二纵离即应生。第三明夺离故不生。此文难
明。讲者多加以私意。遂不释文致成纷谬。今
直释之使焕然可领。不复得从诸异解也。此
文正是释劫初谷不生。而举今谷者将今谷
显劫初谷不生耳。离劫初谷今谷不可得者。
此是因劫初谷有今谷耳。故不离。即是因义。
既因劫初有今谷。则今谷有因故今谷有生。
则知。劫初无因故劫初不生。意正尔也。若劫
初有因则不名初。既其称初则无所因。无所
因故不生也。问云何释眼见劫初不生耶。答
眼见今谷有因。故今谷有生。亦眼见劫初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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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故劫初无生。此零然可解。第二句纵离
则应生者。离劫初谷只是不因劫初耳。若今
谷不因劫初而今谷得生者。亦劫初无所因。
而劫初应得生也。而实不尔第三句夺离。眼
见今谷不因劫初。而今谷毕定不生者。亦眼
见劫初无所因。则劫初亦毕竟不生也。问若
尔论主乃不许劫初生。许其今谷生耶。答今
因劫初。劫初尚不生。今岂得生耶。盖是借今
以破古。古既去今亦不存耳。是故古今毕竟
无生矣。论文正尔。今就文外汎破之。古为
因今为不因今。如其因今既未有。今何所因
耶。又待后有初则后在初前。初在后后。若以
古有今即是一时。何名今古。又当古时未称
为古。至今无复古。云何待耶。又若待今则应
在今。若不在今则不待今。又古因于今古无
自性。无自性是则无古。又古更有古则无穷。
无穷则无因。又古生今者为灭已而生。为不
灭生耶。灭则无古。谁生今耶。不灭则常。问若
无生应有灭有此一问者。可有四义。一者外
人历法而立不必次第。第二无生对有灭名
欹角并。三者本立有生。论主遂破生令不生。
则生便灭坏。故应有灭也。四者生是法始灭
是法终。既有物终。宁无物始。故致问也。答曰
即答四问。若外人历法而立。内亦历法而破。
若有无相对此犹是生灭相对。无生故无灭
可对。无有故无无可对也。生若前有生成可
坏生令灭。生本不成。何所灭耶。若有法始
可有物终。既无物始。何有物终。问曰不灭应
常者。成论者许相续是常。但非是实常耳。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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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常则是实病。假常则是假病。终是病耳。但
此问有总有别。总者上既明无生灭。即是常
也。别者若有灭可非常。既不灭则应常也。答
曰具詶总别。若有无常可得有常。既无无常
则无复常也。别答者应有四句。一以今难今。
二以古难古。三以今难古。四以古难今。但文
唯有二句。上两番以今难古。此文以古难古。
若是常者种应不坏。现见种坏则古谷不常。
问曰不常应断者问亦具总别。总者既无生
灭无常。亦无不生灭常。岂非大断。别者若以
种坏言不常者。此之种坏岂非断耶。总答意
云。若有于常可得言断。竟无有常。何所断耶。
别答若言断者牙不应续。以互续故知不断
也。问此与他实法不常相续不断者。有何异
耶。答此是他用今义。非今用他。如百论说。续
故不断。坏故不常。问若今他俱有。有何异
耶。答三义不同。一者此是两弹。非是双取。言
其不常者明其非是常。非谓是非常。断亦尔。
若他人明不断则便是常。不常则便是断也。
二者此并是借外人义以破外人。借其种坏
破其常见。借其互续弹其断见。不如常人有
假实道理。三者明不常不断即是无生无灭。
而汝谓不常不断为世谛。不生不灭为真谛。
故不同也。问曰若尔万物是一亦有总别。无
生无灭无断无常岂非万物浑然为一。别意
既相续不断便相续是一。答曰有四意。一者
谷若作牙则牙时无谷。如泥作瓶瓶时无复
泥。今现见牙时谷犹在。故知。谷不作牙也。二
者正破性义。谷守谷性不复作牙。牙守牙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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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转作谷。若不守性则无谷牙。以无性故则
无法也。三者谷体若灭是则无谷。以何作牙。
谷若不灭常。是常法不得作牙。四者谷不
作牙。牙不作谷。故云不作。作犹是也。问曰若
不一则应异者问有两意。一者若不许谷牙
相作。则谷牙有异。二者论主上借异破一。外
便谓有异。答四意。一者就名难之。牙名谷牙。
何得异谷。谷亦尔也。二者牙若异谷名谷牙
者。牙亦异树应名树牙。此是俱异难也。三
者牙若异谷牙从谷生。牙既异树应从树生。
此俱生难也。四者牙若异谷牙能生谷。牙既
异树应能生树。又责其异。若言异者牙在谷
外则有东西之别。又若言异者应在谷内如
果在器。既不如此。何名为异。问曰应有来者
释不来不出。异三论师云。来应对去。但义
相兼。举来兼去。显出兼入。欲示破义无穷。故
云来出也。今谓可具两义。一者相兼如上出
者还去至本处。宜以来兼去也。二者外人虽
闻六不而终谓有谷牙。以世谛之法不可无
故。是以最后两不领其大要。必谓有牙。若不
从外来应从内出。是故次明不来不出。问叵
有计内出者不。答外人见种生于牙便谓内
出。见假水土时节人功而生故谓外来。又谷
牙是众生业行所感为内出。复云。是那罗延
天所赐。故云外来。以诸外道事彼天者。谓世
间好物及男女等皆是彼天所赐。今破此事
故云不来不出。又计外来是外道无因生义。
计内出是内道有因生。如十二门论因果门。
果于因缘中毕竟不可得。是破内道计有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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义。亦不馀处来。破外道无因生义。凡论有生
不出斯二。是故最后两不摄之。文易明也。初
之二不偏就古谷。明不生灭次一不偏就今
谷明不常。次一不偏就牙显不断。一异两不
总约牙谷。来出二不偏约牙辩。问曰汝虽释
不生。此是第二章论主自释八不。问青目释
与论主释此有何异。答大意是同。略有三异。
一者青目具释八不。论主但释一不。二者注
人生起八不次第。论主直释而已。三者青目
次第释。论主括始领终。因缘一品明无生。释
八不之始。去来一品明无去。解八不之终。此
中前问后答。问意有两。一结前二生后。注
人所以作此问答者凡有三义。一者恐子本
不分。后人便谓偈与长行并是龙树自作。欲
分令异故作此问。二者无生理深。恐不中诣
故注人自谦仰推龙树。三者罗睺罗法师是
龙树同时人。释八不乃作常乐我净四德明
之。今青目据破病而释。今欲引龙树證同故
生此问。又云。恐后不信注者之言。引龙树證。
汝前虽破生明无生论主意何必然耶。今明
龙树亦作此说。即我言可信。答曰诸法不自
生者。此下正是论主自释八不。开为二章。第
一因缘一品释八不之始。第二去来一品释
八不之终。括始领终中间可类。释八不之始
为三。第一两偈举四门释无生。问曰阿毗昙
下。第二外人立四缘證有生。果为从缘生下。
第三破四缘显无生。旧分不诣。故今正之也。
就两偈为二。初偈开章门。第二偈释章门。前
牒八不即是标方等之中心。今之两偈吐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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树之妙悟。以龙树捡四句生不得悟于无生。
既不受生亦不受不生。乃至不受亦不受。无
得无依名无生忍。今为众生吐其所悟。故作
四句觅生不得也。然直读此文未觉其妙。师
子吼以此偈叹佛。佛能悟四不生即是大觉。
又此四不生即是无相之相名为实相。凡有
二种四句。一无自相等四。二无为自相等四。
外道虽复破粗未能除细。若无此四句不生。
无犹得摄邪归正明实相耶。问前有八谬。次
有九家。论主云何但破四句。答八谬不出有
因无因。三句破其有因。一句破无因。则摄八
在四。九计并计有因生。今三句破有因。则三
摄于九。问谁执自生等四句耶。答众人立义
多堕此四。如牙有可生之自体故自生。可生
之理。可生之义。可生之性。犹是一例义耳。
虽有可生理复假缘生。即从他生义。有可生
理复假于缘即共生义。考此生远由无明。无
明无因即无因生义。生既具四句。灭亦尔。如
或有可灭之理故得灭。是自灭义。若假治道
方灭是他灭义。有可灭复假治道谓共灭。从
来无灭因今始灭。是无因灭义。问何故不破
一异有无。而破自他共耶。答有三义。一者
下偈云。因缘所生法。我说即是空。亦为是假
名。亦是中道义。外人执自性则具失因缘中
假。若失其因缘中假则破一切法。是故命初
破自即识因缘。识因缘即是中假。乃至有佛
菩萨世间乐具也。二者破自即苞摄一切。以
一切诸法无出自者指自为他。自无即无他。
三者欲显一切法本自无生。以一切法本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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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自体。是故诸大乘经皆明本自不生今亦
无灭。所以不破有无一异者。自体生是有。他
生为无。共生是亦有亦无。计一是自生。计异
是他生。今破自他共则摄得一异有无也。第
八有生第九无生还是有无。入自他门破。偈
为二。上三句正破于生。下一句结明无生。上
三句明无生即是中义。下明无生即是观义。
为众生说之。即是论。论主闻八不即如说行。
今此一偈即如行而说。自有中发于观观发
于中。中发观者悟中道发生正观。观发中者
众生见诸法是自是他。则非中道。今以观捡
自他毕竟不可得。则是观察中也。又上三句
明诸法无生。下句明无生忍。又上三句是境
界性。次句是观智性。如是三波若等。万义
可知。问云何不自生。答下长行自释。此既是
龙树偈首。宜寄之游心。智度论释无生品云。
以众生无生故诸法无生。悟二种无生故名
无生法忍。众生无生者依此四门求之不得。
是故无生。五阴内若有众生自体。可从众生
自体而生众生。以五阴内无众生自体。云何
从众生自体而生众生。又从众生自体而生
众生。是则众生不假五阴。既假五阴。故知。
不从众生自体生众生也。不他生者。惑者既
闻不从众生自体生于众生则谓。假于五阴
而生众生。五阴望众生则便是他。故是从他
生义。今明。阴内若有众生自体。可望五阴
为他。竟无众生自体。谁望为他。故不从他生。
又五阴内无人假五方有。此是团空作有。又
五内无人假五成人。五中无柱何不成柱。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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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中无一能生一者。亦无有多何不生多。又
五狗无师子何不生之。不共生者。惑者闻向
二关求众生不得。便谓阴内本有众生自性。
复假五阴而成。故是共生。今明。若是共生
即合有二过。一从众生自体生众生过。二有
无自有他过故不共生。无因生者惑者既闻
众生不从自体生。复不假五阴他生。若尔则
是无因而有众生。是亦不然。尚不从此二因
生。岂得无因有众生耶。以四处求众生不得。
故名众生无生。悟众生无生名众生忍。诸法
无生者今略据二法。一因成法如四微成柱。
类上四句责之不烦作也。二相待法如长不
自长。待短故长。长非自生。短中亦无长。故
不从他生。若短中有长则不名短。若自他共
有长者具前二过。一有自待长之过。二短中
有长之过。而长不自长。又不因短。不可无因
有长。故非无因生义。如长短既尔。生死涅槃
等一切法皆以四门求之不得。以四处求法
生不得。即是诸法无生。悟法无生名为法忍。
问论主何以但云诸法不生。不云人不生。答
法难破人易破。又法为人本。又此论正破内
人。内人多计有法。又是略示一途。问若执有
生四门求之不得。计有无生云何破耶。答破
有多门。一者还用生破。若四门有生可有无
生。四门生义不成。云何有无生乃至亦生无
生非生无生。五句自崩。如此了悟方是无生。
故智度论释无生忍云。不生不灭非共非不
共是名无生法忍。二者既以四门求生不得。
还以四门求无生亦不得。若自无生应不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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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以待生说无生。故知。非自无生。若待生
说无生便是从他无生。而生无生本无二体。
岂是他耶。共则有二过。无生不自因。复不因
于生云何有无生。以四门求无生不得。亦生
无生非生无生诸句坏。故于一切法心无爱
著。则悟无生忍。就此长行唯释破四句生。未
解第四句结无生。至后偈长行方乃释之。破
四句生即成四别。就破四句生有离有合。离
为四难。合成二关。四难者一理夺破。二二
体破。三失因缘破。四无穷破。合为二难者前
一为夺。后三纵关。无有从自体生者。佛法
大小乘无有从自体生。小乘云。至竟无能生。
用离等侣故大乘云。未曾有一法不从因缘
生。今既大小不摄。故直拨之。必待众因者
上标夺。今释夺也。又上明无自。今借不自以
破于自也。问何故言必待众因耶。答外人但
谓从己体一因生。今夺之万化藉于众因。岂
独从自己一因生耶。所言众因者。一切诸法
有三种因。一正因谓谷子。二缘因谓水土。三
者生相因。既必待三因方乃得生者。岂从自
体生耶。若从自体生者第二纵破。纵汝从自
体生则有自体可从。有物从之。便成因果不
同能所两别。何得称自。问今但转性牙成事
牙。宁有两体。答若尔如隐名佛性。显名法身。
但是一体。则不得称从自体生。故得一体则
失其能从所从。不成生义。若有能生所生则
生义得成。而失其一体。若离馀因此第三失
因缘破。此文若从自体生者。前责其一体成
二体。今复破其二体责能生之体。为更有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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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为无所从。若更有所从则从从无穷。堕第
四难。若无所从即堕无因第三难。所生亦尔。
若更能生他即生生无穷。若不能生则所生
亦尔。此文若迥生者初难明无有自生必待
众因。今明若不待因而自生者则失因缘。所
言馀因者如牙自从牙体。而生。则牙体以外
悉名为馀。谷则是其因。水土为缘。并不从此
因缘生也。若生更有生是则无穷第四无穷
难。无穷有五种。一遍从无穷。如谷内无牙能
生牙者。一切物亦无牙亦应遍从众物生。二
遍生无穷。谷内无牙能生牙者。亦无众物应
遍生众物。三逆推无穷。牙既从谷。谷复从他。
四顺推无穷。谷既生牙复生物。是则无穷。五
常生无穷。以自体常在生无息时。此中无有
遍生遍从二种无穷。若望更责二体则有逆
推顺推两无穷。逆推是因无穷。顺推是果无
穷。若就自体常有则是常生无穷。既本有自
体而能生一牙者。此自体应更能生无穷牙
也。以自体只是自性自性不可改。则应常生。
如业品云。受于果报已则应更复受。汝若言
自体生牙竟即灭无者。既已有还无。则应本
无今有。体既本无今有。牙亦本无今有。何得
从本自体生。若本有自体则是常。常故常生
无穷也。此无因无穷二难具破由来二家义。
第一家释无始无明云。以无有始于我者故
名无始。此立无明有始义。破云。第二念从第
一念生。可得有因。第一念既在初则堕无因。
第二家云。无明无有始。故云无始无明。若尔
第二念有始。初念复更从他生。此则无穷。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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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他亦无者。前自中具有四以为两双。初双
自而非生。生便非自。次双从则无穷。穷则
无因。他生亦然。他而非生如牛马梨㮈。生而
非他如泥瓶蒲廗。既从于他。复有从。从则无
穷。穷则无因也。三论破他有三门。一总门。一
切法无非是自。自外无复有他。若破自即破
他。二相即。如他于他即是自。破自即破他。三
相待可解。共生则有二过。此破共有两。一者
明无有共。本合自他名之为共。自他有故共
有。自他无故共无。二者纵有共生便合两过
为共过也。无因者问何人起无因计。答钝根
人多起有因见。利根推斥起无因见。又有所
得人计因即是无因。以其立因不成。虽言有
因即是无因也。问山门有无因义不。答他因
无因二唯是因。不得无因。不得无因岂成因
耶。今只因是无因。故因无因不二也。问无
因有几种。答有二种。一者计无有于因。故名
无因。二者计有因是无因。如初章云。有有可
有。有是自有。故不因无也。破无因事有四过。
一常过。二理夺。三反并。四倒感果。常过者既
不因缘合而生。亦不从缘离而灭。不生不灭
故是常也。又虚空不从因而是常者。万物不
从因亦应常也。是事不然者第二理夺破。道
理之中非是无因。故大论云。诸法实有因缘。
但愚痴故不知。如人从扇求风从木求火。岂
是无因。无因则无果第三反并破。因无故果
即无。亦应果有故因即有。若无因有果亦可
无果有因也。若无因有果者第四倒感果破。
理实应云无恶因得恶果。无善因得善果。而
因缘品第一¶ 第 43a 页 T42-0043.png
今不得尔者。持戒之人无地狱因。应生地狱。
五逆之人无生天因。应生天也。复次如诸法
自性。此偈望前偈可为三义。一者为利根唱
四无生即解。今为钝根重论不自生义。又三
偈可为三根。上根闻佛八不即悟。中根闻论
主唱四不生便解。下根待释方悟。二者上破
非因缘自生义。故直云不自生。今破因缘自
生义。如毗昙有自性。而假缘生。故文云。如诸
法自性不在于缘。一切诸法自不出不假缘
自及假缘之自。故两偈破之尽矣。三者初偈
正破自他等病生。后偈则申因缘假生。故长
行云。但众缘和合故有名字也。问何故不言
初偈标章门。后偈释章门。答青目不作标章
及释章故也。今若作标章门释章门者。此是
第二解释章门。论主前开四句释八不。谓以
论释经。今此偈释前偈。谓以论释论。此偈
中但释不自不释馀三。所以然者龙树牒八
不释一。馀七可明。上虽标四解一馀三可领。
问何故尔耶。答有四义。一者欲显一切法只
是无生。一切有所得并是生义。佛虽说八不
则束归一无生。如常云生起为生。只灭始起。
何故非生。只生谢复是灭。故知。法起灭即是
生。又一切法中皆有心生。假令言四绝之理。
即有四绝心生。乃至闻想谓之言。即有想谓
心生。故于一切法中皆有心生。今破生则一
切想心不生。故悟无生法忍也。二者一切众
生以有生故。则有老病死系缚等。今若息生
则老病死便息。是故但明无生。三者生法既
无。馀七自坏。四者既开四门破生。馀七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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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今偈亦三义。一者欲明自摄一切法。若无
自体则一切法无。二众缘中无自性。亦无馀
之三性。三无自可待。故无有三。如诸法自性
不在于缘中者。此文可以三义释之。一约就
缘假破。二对缘假破。三并决破。就缘假破者
就众缘内捡无有自。如五阴内无人四微内
无柱。尚无有自性。云何言从自性生耶。二对
缘假者借于缘自牙两斥之。若有自性则不
假缘。若必假缘则无自性。三并决破者既本
有自体不假缘。有亦应自体本生不假缘生
也。而言如诸法者。若诸法实有性而言无性
者。则不如诸法。今实无性而言无性。故言如
诸法也。则显外人计有自性不如诸法矣。又
还就汝五阴缘中。无有人体性。故云如诸法
也。以无自性故者下半非是破他。乃显不须
破他耳。所以不须破他者以自无故他即无。
即詺此为破他亦得也。就缘中既无自性。指
自为他即无他性。指自他为共即无共性。指
有者为无即无无因性。此是切论无四句。并
就果门辩无四句也。若奢论待于人自故有
五阴之他。既无人自何所待故有阴他耶。合
人与阴名之为共。竟无人自阴他。云何有共
耶。人自因人复因于阴名为有因。竟无此二
因。云何有无因耶。又作一势释此偈上半借
缘破自。下半借自破缘。上半借缘破自。明
有众缘则无有自。下半明无自故则无众缘。
借缘以破自此是借有以破无。借自以破缘
借无以破有。故云自无故他亦无也。又一势
释此偈寄捲指显之。捲由指有故捲无自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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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言由指有捲故是他性者是亦不然。指望
捲不得是他。以更无别体故也。若捲望指为
他而捲由指。捲望柱是他应从柱有。故得他
则失自。得自则失他。又捲于捲是自而捲无
自性。指于指是自指亦无自性。无自性则无
指。云何以指而为捲他。长行为三。第一释
偈本。第二显偈意。第三追释前一句。就释偈
中前解上半次释下半。诸法自性不在众缘
中者。如人体不在阴中柱体不在微中也。但
众缘和合故有名字者此有二。一为释疑故
来。若五阴中无人体者。何故五众和合有人
名。四微和合有柱名。既有别名。则知。别有自
性。在众缘中。是故释云。但众缘和合故有
名字耳。众缘中实无体也。二者此是借名以
弹四家义。一外道计五阴中有实人。二犊子
计我在五阴中。眼法在四大中。三毗昙人木
中有火性。四庄严云。众缘和合别有假体用。
是故破云。众缘和合但有名字。无体用也。在
体既无。名无所附。若破开善义云。汝五阴未
合时未有人用。亦合即有人用。此用属众缘。
何得离五别有人用。若别有用则是自性也。
自性即自体者。此句释前章弹异计。前章破
自体。今文破性。恐人不解。复会之。偈中言自
性者。此是体性之性。非是理性之性。复有人
执体而避性。复有避性而执理。今明性体理
乃犹是异名耳。自性无故下释下半。有二意。
一待自说他无自故无他。二者他即是自。无
自即无他。若破自性他性下第二显偈意。应
有问云。章门偈既具标四。后偈何故唯释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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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不释共与无因。答此问云。破自他即是破
共。不须释共。有因尚可破。何况无因。故不须
释无因也。又无因不无无。但无于因。故名无
因。竟不见有因。何所无因耶。破庄子自然义
云。汝因不自然得自然。则是相因。不自何名
自然。又问汝有不自然则自然理不遍。若无
不自然云何有自然。若言实是自然。但妄执
成不自者。是亦不然。即此妄执亦是自然。云
何有不自然。于四句求生不可得。此第三追
解初偈是故知无生。以前未结撮故未得释
之。今标释都竟始得解也。又欲发下救端。以
四句无生则生义尽矣。
中观论疏卷第三
中观论疏卷第三
释吉藏撰
* 因缘品第一
问曰阿毗昙人云诸法从四缘生下。第二外
人举四缘救义。此救从三处生。一者从八不
生。论主引经明八不无生。外人亦引经明法
从四缘生。生与无生俱是佛说。破则俱破。申
则俱申。若偏破生而申无生。亦应偏破无
生而申生。是故经云。宁起身见不恶取空。
不以是身见堕恶道中。又若破生则无世谛。
无世谛云何有第一义耶。二者从上如诸法
自性不在众缘中生。外人云。以众缘中有自
性故假缘得生。若无自性虽复假缘终不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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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如涅槃经答琉璃光难云。有漏之法以有
生性故生能生。无漏之法无有生性故生不
能生。佛大乘经亲说有性假缘得生。汝何
故言性不在众缘中耶。三者从最后长行末
生。若言四句求生不得故无生者。今亦明诸
法从四缘生故应有生也。问此论既称破迷
大乘人。应大乘人引四缘救义。云何乃引毗
昙立耶。答关内影法师云。此偈为问。盖是青
目伤巧处耳。所以然者论主直引四缘遍摄
众师。破四缘生亦遍破众师。但青目意局故
偏主毗昙。失在注人不应问也。今曲为青目
通者凡有八义。一者毗昙通大小。如阿含通
大小故。迦叶云方等阿含。又摄大乘论云。分
别大乘义是大乘毗昙。罗什云。吾若造大乘
阿毗昙有胜迦旃延子。以此推之则毗昙通
于大小。二者此是点同破。如前八不不来不
出。显内若作此立则同外道。今显大乘人若
执四缘实有生则同小乘。故有所得小犹是
外道。有所得大犹是小乘。三者部虽二十而
五部盛兴于世。五部中萨婆多偏行于世。小
乘法中有三藏教。正量部偏弘于律。律是住
持佛法之本。上座部偏弘经。经是三藏根本。
佛灭后二百年中。从上座部出萨婆多部偏
弘毗昙。毗昙是真实法。故佛灭后三百五十
年。迦旃延解佛毗昙作八健度。六百年释八
健度造毗婆沙。七百年为婆沙太广故法胜造
毗昙。为法胜太略千年之间达磨造于杂心。
如此皆是萨婆多部毗昙义。故毗昙盛行。问
此部何故盛行。答此部明三世是有见有得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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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凡夫心相应故世多信之。又时数应尔。前
五百年多说无相法。后五百年多说有相法。
故有正像二时。今是像法中故多学毗昙有
相法也。四者此部唯得人空不得法空。见诸
法有生不信诸法无生。故障大乘无生。如五
百部闻大乘毕竟无生如刀伤心。此皆是萨
婆多部之枝流。今破毗昙定实有生。则遍破
五百部也。问此部立四缘生有几义。答有二
义。一者执小乘生拨大乘无生。大乘无生非
佛说。是调达作。余亲闻彼僧云。大乘方等经
是龙树道人作故不信也。二执小乘四缘疑
大乘经明无生。若言无生者经何故说从四
缘生。如上云。闻大乘法说毕竟空即生见疑
等也。五者此论破小乘生明诸法无生。即是
具申佛大小乘权实两教。今求生不可得。即
知本性无生。故实有生是方便。无生是真实。
无生是真实即显真实相。生是方便即开方
便门。故法华云。诸法从本来常自寂灭相。故
知本性无生是真实义。我虽说涅槃是亦非
真灭。故知生灭是方便也。六者问此论何处
有斯文耶。答缘缘章云。真实微妙法此即可
信。随宜所说不可为实。此分明释法华也。七
者示破有次第。如百论初舍罪次舍福。今亦
尔也。外道障小乘故破外道而申小乘。小乘
障大乘故破小乘而申大乘。所以偏破毗昙
也。问不得法空小乘不信无生。故破生申无
生。如舍利弗毗昙明于二空。成实论等亦明
二空。应不被破。答无生有二种。一破生明无
生。二本性无生。小乘之人先有生拆之。方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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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生非本性无生。是故宜破。故大品云。若法
先有后无者诸佛菩萨即有过罪。问毗昙先
出可得洗之。成实后兴应不被破。答但令病
同则便被破何论先后。若先论不破今迷则
古方不治今病也。八者小乘有二。一不可转
入大。二可转入大。今为可转人即转为大乘
人。故法华云。为声闻说大乘。当知。声闻是
回小入大之人也。不可转凡有二人。一圣人
谓断惑已尽所得究竟。故不可转。二凡夫保
小不受于大。又恐丧一生学业失于名利。如
此之人憎恶大乘以大乘好破之。故大乘人
不与声闻而相违背。恒起怜悯心得神通智
慧。当除其小见也。问大乘人何故不出救义。
答有二种大乘人。一如方广之流。闻无生乃
更增其执心。故不救义。二者有所得大乘若
闻无生便谓是真谛。若闻四缘生便言是世
谛。则起生无生二见。如此之流并入小乘救
内摄之。又有不空假生大乘人。但言空无性
实生不空假生。亦入小乘救摄。就立中有三。
一长行二偈本三解释。长行有二。初立四缘
生。次斥无生。问阿毗昙是佛说。云何秤阿毗
昙人耶。此非毗昙人造作四缘。云何作此救
耶。答佛说四缘如炎如梦。故四缘是非缘。缘
虽缘非缘故不引佛说。今闻四缘作缘缘定
实而执。故名阿毗昙人。如呵迦旃延无以生
灭心行说实相法。生灭心犹是断常心耳。又
小乘名为半字。以但得缘不得非缘故也。问
阿毗昙文前明六因后辨四缘。今何故不举
六因但举四缘耶。答毗婆沙中有种种释。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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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云。四缘是佛说。六因非佛说。但迦旃延子
作六因解佛四缘义耳。六因既非佛说故不
引之。今欲引佛诚言以难论主。次解云。六因
亦是佛说。但文脱落。故应在增一阿含六数
法门说也。次解云。六因实是佛说。但佛散
说。旃延后集之耳。真谛三藏云。佛在天上说
六因经。诸天见旃延欲造毗昙故送将来。旃
延以宿命智观知是佛说。然终不定。故不引
来也。第二偈本凡有三意。上半列四缘名。第
二一句明四缘用。四缘总摄有为无为。而但
生有为。故杂心云。从是六种因转生有为法
也。更无第五缘者第三辨四缘体。以四缘摄
一切缘尽。即以一切法为体。故云更无第五
缘也。故此一偈立三义。谓名用及体也。又分
为二。三句立有生义。第四句明无生义。外人
云。我亦有无生义。所言无生者乃是无第五
缘生耳。非无四缘生也。第五缘生即品初八
谬是也。又言更无第五缘者。论主欲总摄一
切生义。凡有生者并在四缘之中。若四缘生
义不成即一切毕竟无生。故言更无第五缘
也。长行从后释向。前偈中前列名。次用后体。
则自末至本。长行前体次用后名。自本至末。
各示一体也。又偈正举四缘救义。前列名次
辨用后明体。长行示钩锁相生。故接后句文
仍即解释。一切所有缘皆摄在四缘者。此有
二意。一者欲明无外道等所计之缘。二者欲
明佛经虽说种种缘并在四缘中。又如舍利
弗毗昙乃明十缘。亦摄四缘之内。地持十因
亦尔也。以是四缘万物得生释第三句。辨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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缘用也。因缘名一切有为法释上半。列四缘
名也。此中带出体以释名。非正释其名字。释
四缘名为二例。初别释二缘名。次总释后二
缘。别释初二缘者以初二缘体有广狭故也。
因缘缘果俱摄三聚。次第缘果通二聚。若心
灭心生则缘果俱心。若心灭二定补处。则心
是缘而果是非色非心也。就心中更有除取。
所言除者除二世罗汉最后心。问此之二心
何故非也。答有人云。过去是已灭心。故非
也。现在是罗汉最后心。将入涅槃心无果可
生。故亦非也。有人约成实义有三句。一缘
而非果。即过去无明初念是也。二果而非缘。
即罗汉最后心也。三亦缘亦果。从无明第二
念已去至阿罗汉最后第二心。自此中间诸
心是也。今并不同此释。今明。此文既称阿毗
昙救。还用毗昙释之。就文为二。初明所除。
谓简非次第。二所取。辨是次第缘也。言所除
者二世罗汉最后心。但是次第缘果。无后心
可生。故非缘也。不言未来罗汉。数人未来世
乱凡圣心都无次第。故不说耳。智度论明次
第缘有三句。一是次第亦是次第缘。除过去
现在罗汉最后心也。二是次第不与次第缘。
即二世罗汉最后心是也。又未来欲生心心
数法亦是也。三非次第亦不与次第缘者。除
未来欲生心心数法。馀未来心心数法是也。
问二世罗汉无后果可生。云何名意根。答意
根当体立名。虽无后果可生得名为根。如地
虽不生草得名为。地次第缘从果立名无果
可生。故不名次第缘。缘缘增上缘一切法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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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总释后二缘。以此二缘体无广狭故总
释之。但缘缘之果是心。增上缘果通于三聚
耳。问六因四缘云何开合。答有四句。因是亲
义。六因即开亲合疏。合疏者合三缘为所作
因。开亲者开因缘为五因也。二缘门是疏义。
故四缘合亲开疏。开疏者开所作因为三缘。
合亲者合五因为因缘也。三俱开。即十二因
缘。因之与缘俱有十二也。四俱合。经云。略
说一有为法。婆沙亦然也。答曰。果为从缘生
为从非缘生下。第三破四缘生明无生义。问
为但破四缘生明无生。为明四缘生即是无
生。答具有二义。阿毗昙人不得法空。不知
诸法无生。谓有定性之生。此是不知第一义
谛。既不得第一义亦不知世谛。故毗昙执生
出二谛外。今破无此定性之生。故云无生。如
智度论云。问曰。欲学四缘应学毗昙。云何
乃学波若。论主答云。初学毗昙似如可解。转
久推求即成邪见。是故须学波若。又若诸法
从四缘生谁复生四缘。若更有所从是则无
穷。若无所从而自生者法亦如是。以此推之。
故不应学毗昙也。又破诸小乘得法空义。虽
知无生不知四缘本自无生。拆生而明无生。
故今破之。二者今申假名四缘生义。良由诸
法从四缘生故是无生法。若定实即不假缘。
既其假缘即无性。无性故无生。又他若闻四
缘即言有生。若闻无生即无四缘。今须反之。
若闻四缘即知无生。亦闻真谛即须知有生。
问诸法既空。云何诸法从四缘生。答如水中
月虽空要从月从水生。虽从此二生而实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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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一切法亦尔也。答曰下第三破四缘生义。
余听师讲及自讲已来恒恨分此品文句不
好。既是旧说。不敢改之。今依论意宜别科也。
破中为三。第一破四缘能生果。果不从四缘
生义。第二明非缘不能生果。果不从非缘生
义。第三双结二门。结果不从缘非缘生故无
果。果无故结缘非缘亦无。详论文正尔。至后
当现也。就初又三。初三偈总破四缘生义。次
四偈别破四缘生。后一偈结破四缘生。前三
偈为二。初偈双定二关。后两偈俱设两难。就
初双定二关即为二别。上半定果明破果义。
下半定缘明破缘义。所以知尔者长行云。若
谓有果是果为从缘生。为从非缘生。明知。上
半定果明破果义。下半亦然。问外人前偈云。
四缘生诸法。即是立果从四缘生义。云何更
定为从缘为从非缘。答有三义。一者外人虽立
果从缘生不立非缘。今责其缘成非缘。即谓
非缘生义。今欲明缘与非缘并不能生。故须
双定。此即是带破定也。二者内人立果从缘
生。外道立果从非缘生。如八谬等。今欲遍
破内外故双定二关。三者论主双定两关者。
大意欲使执生见摧无生义显。不必须问答
相对也。又恐破缘不成缘转执非缘。则逆防
人所以双定。问缘非缘有几种。答凡有三种。
一者一法名缘非缘。如责外人缘义不得成
于非缘。二者二法明缘非缘。如乳是酪缘非
是瓶缘。三者内外明缘非缘。内人立四缘是
缘。外道八谬是非缘。下半是定缘破缘。纵外
人是缘能生果。故就缘内责之。问为是二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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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一执。二关定两执。答若外人但立缘能生
果。论主即开有无二关破其生果一执。若立
二世有无即设二关双定两计。长行为三。一
者双定。二者双非。三者双释。一定如文。二俱
不然者第二双非。有三种二。并皆不然。一者
上半定果。下半定缘。则缘果二俱不然。二者
上半有缘非缘二。三者下半有果无果二也。
何以故下第三双释。发起后偈也。因是法生
果下第二两偈俱设二难。讲者多谓。初偈释
前偈上半破缘。次偈释前偈下半破果。盖是
见近不见远作此释之。今明。初偈释前偈上
半。明破果义。次偈释前偈下半破缘义。问此
偈文正是难外缘成非缘。正是破缘。云何破
果耶。答须长观偈意。外人云。果从缘生。是故
有果。破云。果未生时有缘果可从缘生。是故
有果。果未生时不名缘。云何果从缘生而有
果耶。果未生时非缘。非缘云何能生果而有
果耶。故是正破果矣。就偈为二。上半作缘无
定性破。下半作缘成非缘破。上半缘无定性
破得缘名而失前后。下半缘成非缘破得前后
而失缘名。故进退堕负也。上半有三意。一者
缘若有定性应不由果有缘。由果有缘无定
性。缘无定性是故无缘。二者破缘定在果前
义。汝由缘有果缘前而果后。亦由果有缘则
果前而缘后。三者破缘能生果义。汝由缘有
果缘生果者亦由果有缘。则果生于缘。下半
缘成非缘破。还翻上半三义。一者缘有定性
则不由果有缘。则不名缘应名非缘。二者若
果不在缘前而缘在果前。则缘不由果何得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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缘。三者若缘生于果果不生缘。则不由果有
缘。亦名非缘。此偈具得破数论大乘等前因
后果义。如毗昙云。报无记果未起时。云何名
善恶为因。大乘佛果未起时。云何名金刚心
万行为因耶。又并之。未生果已名缘者生果。
竟应名非缘。又并。汝若未生果已名缘缘不
由果者。亦未有缘时已有果。果应不由缘也。
长行为二。一者释此偈本。二者释前章门
偈。释此偈本为二。第一总释。第二据事别
释。总释之中前释上半缘无定性破也。诸缘
无决定者标无定也。何以故下释无定也。缘
成由于果结无定也。以果后缘前故者有人
言。由果有缘则果堕在缘前。缘堕在果后。
有人言。缘成由果。此是由果有缘。故缘无
定性则缘不定前。果后缘前故此是由缘故
果。果无定性缘不定后。今并不然。自前已
来释上半竟。从此文去方释下半也。就释下
半中此文即是牒外人义。若如上半所明缘
得成由自于果。则缘不在前果不居后。汝今
果遂居后。缘遂在前。所以牒之也。若未有果
何得名为缘者正举下半破之。若果遂在后
缘自在前既未有果。何得名为缘。故上半得
成缘而失缘前果后。下半若得缘前果后则
缘成非缘。故进退屈也。如瓶下第二周据事
别释。亦前释上半。若瓶未生时者释下半也。
是故果不从缘生者。此第二结此偈意即释
前章门偈。结此偈意者上来二周责缘成非
缘。是故果不得从缘生。所以前章云。果为
从缘生义则不成也。何况非缘者。所以有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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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来为欲释疑。疑云。章门双定缘非缘。今
何故但破不从缘生。不破从非缘生。是故释
云。缘尚不生何况非缘。无别非缘。但责外人
果未生时不名缘。故缘成非缘。缘尚不生非
缘岂生。即显此偈不破非缘意也。果前于缘
中下第二偈次破缘。释章门偈下半。就偈为
二。上半牒而呵。下半责而难。果前于缘中
者牒也。有无俱不可者非呵也。不可凡有五
义。一者本安有无置缘非缘中耳。缘非缘既
不生果。安有无置何处耶。二者上缘非缘既
不可。今有无亦不可。三者为外人密救前破
故生。上破云。得缘名即失前后。得前后即失
缘名。外救云。得缘名亦不朱前后。未有果
时而缘中既有果理。待于理果故得现缘之
名。即是现缘待当果。此是当现待。亦是因果
相待。是故二义俱成。为此一救故更研缘
中之果。为有为无。即是破其现因当果相待
之义。故二偈相成也。四者有无俱坏因果道
理。不称可因果道理故云不可。五者不称可
三宝故云不可。如涅槃云。若言因中有果。当
知是人谤佛法僧。若言无果亦有亦无非有
非无亦谤三宝也。前无为谁缘者责也。既其
无果不得称为果缘。又不生非果复不得名
为非果之缘。此之一责无言可对。前有何用
缘者难也。若未有果可须缘。辨果已有。竟何
用缘耶。立无果家得缘用而失缘名。立有果
家得缘名而失缘用。是以二家俱不可。释上
半也。破地论人云。本有阿梨耶者何用藉十
地缘修耶。破成实者本有涅槃何用修万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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耶。若言本有于当者当与空未异耶。若异
空何用缘。未异空何能辨耶。长行为二。一
双非。二双释。不生馀物故者此有三意。一
者泥中无瓶亦无馀物。若二俱无即二俱不
生。二者二俱是无二俱应生。三者俱无不
生馀物而生瓶者。亦可生于馀物而不生瓶。
问曰以总破一切因缘下第二别破四缘。昙
影法师云。龙树论意无总别破。但前四偈
破因缘。后三偈破三缘。四偈破因缘为三。
初偈开章门双定。次两偈释章门双难。后一
偈结破也。问何故独以四偈破因缘。后三偈
各破一缘耶。答次第缘冥昧世所希知。缘缘
增上疏而少计。故须略破。四偈偏破因缘凡
有五义。一者因缘在初。二者因缘摄因广。谓
摄五因。一者相应因。心王与心数同起同缘
不相违背。二者共有因。心王心数与四相等
同时共起名共有因。三自分因。善还生善。恶
无记亦然。四遍因。十一偏使生一切烦恼。故
名为遍。五报因。善恶之法能生苦乐果报。为
报为因。摄此五因为缘故言因缘广也。三者
因缘亲密。三缘即疏。四者因缘事显。五者众
生多计。是以四偈破之。下三缘不尔。故但
一偈破也。问青目何所见闻开于总别。答见
下文云广略众缘中。即知结于总别。又见三
偈各破三缘。即知一偈别破因缘。影师云。青
目勇于取类劣于寻文。今捡智度论应如影
师所说。影师又言。假令有总别意者。因缘一
偈入于总中。下三偈各破也。今且依青目以
三偈为总。四偈为别。四偈破四缘为四章。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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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偈就有无门破。第二三时门破。第三实相
门破。第四无性门破。然此四门可有二义。一
者互用。二者合用。合用者四门共破一也。互
用者既得有无门破因缘。亦得有无门破次
第缘。既得三时破次第缘。亦得三时破因缘。
但逐义便。彼计泥能生瓶谷能生牙。是因缘
义。故宜以有无责之。彼计前心灭后心生为
次第缘义。宜以三时责之。彼计凡之与圣并
以心是能缘境是所缘。宜以实相绝于能所
责之也。彼计万法有性能为他作缘。故以无
性门破。所言因缘者品初以释。又解云。摄五
因为因缘故名因缘。有人言。亲者为因如谷
子。疏者为缘如地水。故名因缘。又言。即因
是缘。但约义异。无而辨有。于果有亲生力故
为因。果可生之义故缘也。偈中上三句总非。
下一句结破。所以总非者可有三义。一者前
偈已破有无。今不须破。故直非之。二者因缘
之法名为甚深。即是中道。岂得定有定无。彼
今乃计于有无不计因缘。此之有无乃因缘
家障。故但非之。三者有之与无乃是外道之
类。如二世有义可类僧祛。二世无义方类于
卫世。亦有亦无同勒沙婆部。问二世有无亲。
是佛说。云何同外道耶。答外道前兴已计有
无。今诸部后执。何名为异。若云异者今请责
之。既称二世有者。为作因时方有果性。未
作因时已有果性。若作因时方有果性。未作
因时即无果性。当知。果性团无为有。即是二
世无义。若言未作因时已有果性。此是本来
常有如涅槃。又未作五逆已有五逆性。未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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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善已有十善性。问但有性未有事。有何过。
答后当破之。问若言二世无者因云何引果
起耶。若引果起即有果可引。何谓无耶。若引
无者无法是无。云何可引。故师子吼云。空
中无刺云何言拔。若言虽复是无而有有义。
今问有义。为出有异无。为未出有未异无耶。
若出有异无此即是有。何谓二世无耶。若未
出有未异无何所论有义。故知。两计同彼外
道。长行为五。若缘能生果此牒也。应有三种
下第二三关定也。如前偈中说第三破也。然
破此三句只问其因内果之理耳。若因内有
果理。即是已出空已入有不须生。若无果理。
未出空未入有。与太虚兔角不异不可生。半
有同有半无同无。若不受两半只是一理。理
有不得无。理无不得有。以相害故即有无俱
无。如是三种求不可得第四结也。云何言有
因缘第五呵。即释偈第四句也。次第缘者第
二破次第缘。初立次破。释次第缘有三家。第
一成论师云。四心次第。如识灭想生。识灭为
缘想生为果。第二毗昙人云。心王心数俱起
俱灭以俱灭为缘。俱起为次第也。第三异部
人云。善心灭还生善心。馀心亦尔。故名次第
缘。评家不许此说。若不善心还生不善即无
解脱也。但用前灭后生三世次第。不言三性
次第也。问色法亦前灭后生。何故不立次第
缘耶。答有三义故不立色也。一者心是神灵
之法有相开避义。色是无知无有此能。故不
立也。二者色得善恶并起其起即乱。心即不
尔。三者众生多计心神是常。故今明心念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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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灭无有常也。问云何名次第缘耶。答五部
虽异同以前灭为缘。后生为次第。次第是后
果。以前灭心与后生次第果作缘故名次第
缘。后心非越次而生。即次第而生。故名次第
也。问叵有是心非次第缘不。答小乘义已如
上释。大乘中常住佛果。及地论人自性清净
心本来有义。非从前灭而后生。故是心而非
次第。若作始有义佛果因金刚灭而生者。亦
是次第缘家果。而非复次第缘也。果若未生
时下第二正破。今先叙破次第缘意。涅槃云。
诸行无常。是生灭法。生灭灭已寂灭为乐。此
偈名全如意珠。诸行生灭故无常。无常故苦。
苦故空。空故无我不净。此谈生死义周也。生
灭灭已即名为常。常即有我乐与净。此说涅
槃究竟。故此一偈明义具足称全如意珠。今
此偈破次第缘。正令悟生灭灭已。以求此心
生灭不可得故生灭便息。故知。此心本性不
生不灭名无生灭观。称之为常。以常故即我
乐净。罗睺释八不为四对。深有其意也。此偈
为二。上之三句破次第缘。下一句结破也。就
前破缘有离合两破。合破者正以前心灭为
缘。后心生为果。难意云。后心未生即前不得
灭前则非缘。假使前灭灭名无所有。何得为
缘。是以二门俱无前灭为缘。既无前灭为缘。
岂有后生为果。言离破者上半就果门破缘。
下半就缘门破缘。果门破缘有三。谓果已生
未生生时并不得成缘。缘门破缘亦三。谓缘
已灭未灭灭时亦不成缘。今文相兼。果中举
未缘即举已已未相兼。缘果既有已未。即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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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时。所言果已起不须缘者。果若未生可
得须缘辨之。今果已起何用缘为。所言后果
未起前心不名缘者。前灭本为后果作缘。后
果未起与谁作缘。生时还同已未不须破也。
灭法何能缘此句就缘门破缘。亦三。所言已
灭不能为缘者。已灭是无无所有。不能为后
作缘。婆薮盘豆破萨婆多云。已灭之法能为
缘者。已死之鸡应能伺晨而不尔也。所言未
灭不能为缘者。本以前灭为缘。前既未灭。何
能为缘。又且有为之法无有未灭。故不名缘。
若未灭名缘亦应未生名果。未生不名果未
灭岂名缘。灭时还同已未不须破也。问前心
灭后心生即是缘义。所以然者前心碍后心
后心不得生。前心亦灭即后心无碍。故后心
是果前心为缘。答前心自灭非后心缘。后心
自生非前心果。此乃自灭自生。岂关前引于
后后詶于前耶。长行为二。初释立次释破。诸
心心数法于三世中次第生者初简三聚法。
是次第缘故偏明心法也。而言心数法者简
无别心数部。故明心心数法也。诸部有二。一
明有心数。二明无心数。无心数是成实佛
陀提婆之义。若以前生为王后起为数者。成
实亦得有之。今文正是立有心数义也。三世
中者正取三世次第。简非三性次第。问诸部
无量。何故偏明此计。答此部盛行。故偏破也。
未来法未生下第二释破。前释三句正破。次
释第四句结破。释三句为二。前释上半举果
破缘。次释缘门破缘。释举果破缘二门。一
就未生门破。二就已生门破。可具二义。一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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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二关责一家。果既未生现在与谁为缘。果
若已生即不须缘。次二关破二部义。未生破
二世无义。未生是无。与太虚不异。与谁为缘。
若已有即是生破二世有义。异大虚即是有
异无生。即是已生。何用缘耶。现在心心数
法无有住时下。释第三句缘门破缘。此可有
二义。一者是破现在心不得为未来作缘。但
上就果门破。今就缘门破耳。二者前长行云。
心心数法于三世法中次第生。上破现在心
不得为未来作缘。今破过去不得与现在为
缘。不破未来与谁为缘者。数人未来法乱无
次第缘。故不破也。就文为三。第一就未门难。
二就已门。三就灭时门。就未门难有纵夺二
意。夺意云。现在法若有一念未灭。可许未灭
为缘。既无一念未灭。何得以未灭为缘。问诸
部亦有明心法是不灭耶。答上座部中有一
师云。色法亦生即灭。心法经十五刹那不灭。
今破此义也。若有住即非有为此第二纵破
也。纵有一念未灭即一念是常。一念非有为。
汝义无有一念常。是云何一念未灭。若灭已
此第二就已灭义破。亦两。一正释二取意。正
释云。灭是无所有。无有力能引起后。故非缘
也。此句正顺偈文。又正是破过去不得为现
在作缘也。若言灭法犹有此取意也。彼意云。
前心虽灭而有引后之力存。此是数人过去
冥伏有义。又是迦叶鞞义。作因不灭住过去。
待果起方谢。诃梨破之云。此是失已复失。又
是成实人成就过去义。破云。若前心引后之
力不灭者即是常。如前罪心不灭。即常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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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便无有福。福常是福即无有罪。故云无
罪福也。又汝有此力附在何处。若附心体即
心体已灭。引后之力何所附耶。又若引后力
不灭。即力常心体自无常。即分一心为二半
常半无常也。又若续来不灭不灭是一。一那
是次第缘。又大论不出二意。若念念灭不自
固。则何能生后耶。若不灭则常。如地论真识
义。则无次第缘也。若谓灭时能与作次第缘。
此第三破灭时。文亦二。初取意次破。彼意云。
灭时为缘。非已灭未灭故二难坏矣。生时为
果。非已生未生故两难不成也。问彼家云何
立灭时。答前心欲灭后心欲生。欲灭能动欲
生。欲生为欲灭所动。故欲灭为缘欲生为果。
灭时名半灭半未灭此第二破。文有三义。一
点同破。二徵经破。三防退破。点同破者虽
立灭时还同已未。故半灭为已。半不灭同未。
前乃是粗已未。今为细已未也。又欲灭已灭
即属已分。欲灭未灭属前未分。欲生已生属
前已分。欲生未生还属未分。又欲灭未灭后
果不得生。欲灭已灭无前为后缘后亦不得
生。欲生未生前为谁缘。欲生已生何用前缘。
成实义云。识灭时想生。想生时识灭。只是一
时。今问。若生灭两时同是一时。亦生灭两法
同是一法。即识想同是一识同是一想。若两
法不可同一法。亦两时不可同一时。若同时
而有两法。即离法别有时。又常云。识灭即想
生。中间若空便是无心人。是故识想一时。今
问。识灭则想不得生。想生则识不得灭。以一
时故若一灭一生便是二时。常又云。心是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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善恶是心上用。今问。心非善恶亦应心非能
缘。心是能缘心是善恶。彼答。心有时起善。有
时起恶。不当善恶。今并之心亦有时能缘。有
时不能缘。如小乘入灭定及入无馀。即不缘
大乘冥真即真即不缘也。汝若言心是善恶
者。既断善恶亦应断心。心毕竟不可断。即心
非恶恶自恶。若尔解自解心非解。若尔缘自
缘心非缘。又如佛说下第二徵经破。向作两
关破之彼必不受。故引佛经明一切有为法
念念灭。岂有欲灭未欲灭名第三灭时。问此
引何经破。答净名云。汝今即时亦生亦老亦
死。无量义经云。又复观察一切诸法。即时生
住异灭也。汝谓一念中无是欲灭者。此第三
防退破。恐彼闻引佛经明亦生即灭便改义
宗。是故还捉彼义防其退也。山中云。此是长
行第三涅槃破四相也。今明。此乃破灭时中
第三防退。非涅槃破四相也。所言欲灭未欲
灭者山中云。灭是灭相。不灭是生相。欲灭
是异相。不欲灭是住相。又解云。灭是灭相。不
灭是生住两相。欲灭是灭相所相法。不欲灭
是生住所相法也。今依文并不如。此所言欲
灭不欲灭者明有为之法。一念生时便有二
义。一者始生。二者将灭。将灭之分名为欲
灭。始生之分名不欲灭。但不欲灭语通故汎
论四法。谓过去未来现在无为也。所以但释
欲灭不欲灭者。外人闻引经破便欲避之。故
释以示之。但释此二法而汎论馀二。故不释
馀二也。又四法释四。二法释四。四法释四者。
欲灭者现在将灭分也。不欲灭现在始生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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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灭者过去法也。不灭未来及无为也。二法
释四法者如文。但取现在将灭为欲灭。除此
以外皆是不欲灭也。是故无次第缘下第二
结也。缘缘者第三破缘缘。今先叙破缘缘之
意。无始来常有此心。即有能缘所缘。净名经
云。心有攀缘即是病本。何所攀缘。谓之三
界。云何断攀缘。谓无所得。今求缘缘不可得。
即是断众生病本令得解脱也。前立次破。解
缘缘有五。一云。心是能缘。境是所缘。心境合
说故名缘缘。二解云。心是能缘。复缘前境。故
心名缘缘。第三解云。前境是缘。能生心缘。缘
能生缘故名缘缘。从境受名。四解云。缘缘者
是心缘之缘。即是果也。万法为心缘作缘。从
果受名故云缘缘。根本集阿毗昙师作此释。
何以知然。大品云。因次第缘增上。而次第
及增上既是果。则知。缘缘亦是果。故从果受
名。即此论云。无相无缘。无缘是无能缘。无相
明无所缘。故知。以心为能缘。万法为能缘之
心作缘。故云缘缘。五解云。通别两举。所言缘
者是生心之缘。谓别缘也。此缘复是四缘中
之一缘是通缘也。故通别两举名为缘缘也。
偈破中上半举佛说实相。下半明无缘缘。呵
外人也。问前破两缘与今破何异。答前是纵
破。今是夺破。夺破者明实相法中无此缘缘。
诸法无性故无此增上缘。上纵破者纵有因
缘为有为无。纵有次第为灭不灭。又前是就
缘假。就彼外情求于因缘及以次第。今是对
缘假。以佛正法对破邪也。问前破二缘何故
曲碎穷之。今破二缘但总非耶。答本立四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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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缘既坏后二易折。故但非之。又且前二缘
于义亲密。故委悉破之。后二疏慢。故但总非
也。又破因缘故无境。破次第缘是破心。既无
心境云何有缘缘。今纵妄情言有故破之易
折也。又前后二门相成。上明。既不得前灭后
生。云何得缘境耶。即以前门成后。今明。既
不得缘境云何得生灭耶。即以后门成前。又
各逐义便。彼既立心前灭后生。宜一一就三
世中责之。今立能缘所缘。故引实相毕竟空
荡之。问破次第缘与破缘缘云何广狭。答常
住佛智亦缘境而非生灭。故缘缘广也。问何
物是缘缘耶。答凡夫六识缘于六尘。圣人真
俗两慧缘一切境。并是缘缘义。如诸佛所说
下第二破缘缘。上半牒正。下半破邪。真实
微妙法者此法绝于境智。以绝境故无境可
缘。绝于智故无有能缘。今引五事来證释之。
一者华严云。正法性远离一切言语道。一切
趣非趣悉皆寂灭性。岂有能缘所缘。二智度
论释集散品云。缘是一边。观是一边。离是二
边名为中道也。三影法师云。夫万化非无宗。
而宗者无相。此明无境。虚宗非无契。而契之
者无心。此明无智。故内外并冥缘观俱寂。总
无境智也。四肇师云。法无有无之相。此明无
境。圣无有无之知。此辨无心。无数于外无心
于内。总结无境智。五摄岭大师云。缘尽于
观观尽于缘。缘尽于观者凡夫二乘有所得
大乘此诸缘尽于正观之内。以正观既生如
此之缘即不生故。云缘尽于观。在缘既尽正
观便息。故名观尽于缘。非缘非观不知何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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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之。强名为中强称为观。问若无能缘所缘
是实相者。今论主禀二谛教发生二智。则境
是能生智是所生。智为能照。境是所照。应非
真实也。答作如此解境智能所者亦被破。今
明。论主因缘境智境虽生而无发。智虽照而
无知。此境智即是非境智。故不被破。问现有
能缘所缘。云何言无缘缘耶。答既言能所则
不所。既言所能则非能。以能所是因缘因缘
即寂灭。故知无能所也。长行为三。初明无缘
缘。二释疑。三结无缘缘。就初又二。初法说
次举譬。法说之中前明缘缘。次明无缘缘。有
色无色者问何故列色无色等法。答即此色
是缘缘。求此色不可得。故无缘缘。而不无缘
缘义。今只明缘缘即是无缘缘。若无缘缘者
云何得言缘缘空耶。只言色空岂得无色方
空耶。若闻色自安置世谛。闻空置第一义。此
是空者自空。不空者自不空耳。则是断常二
见。今只是有者不有。岂得无有。只明空者不
空。岂得无空。故知。空有不二。但破偏执定有
定无。故言非有非无耳。成论十四种色。五根
五尘及四大也。数人十一种色。谓五根五尘
及无作假色也。无色者心及无为等总名无
色。有形无形者形必是色。色未必形故数人
有三种色。一可见有对色即青黄等。二不可
见有对色谓五根等。三不可见无对色谓无
作色。三种色中可见有对是有形。馀是无形
也。有漏者数人有缘缚相应缚名为有漏。无
此二缚名为无漏。论人无相心名无漏。取相
心名有漏。有为无为者三相所切名有为。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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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相名无为。入于法性一切皆空者第二明
无缘缘。问既有入法性。应有出法性。答有
二义。就二门说之故名为出入。就差别门说
故名为出。就无差别门说故名为入。二者约
迷悟明其出入。以迷故名出。悟故名入。迷
故言出实无所出。悟故言入实无所入。故华
严云。一切众生入真实无所入。亦一切众生
出真实无所出也。问谁是出法性人。答如萨
婆多分别有色无色决定相者。即是出法性
人也。无相无缘者无相无所缘。无缘无能缘
也。譬如众流下第二譬说也。从流入海。海是
流海。从海出流。流是海流。无有异流之海。无
有异海之流。若有异流之海则海非流海。若
有异海之流则流非海流。实法可信下第二
释疑。疑有缘缘是佛说无缘缘亦是佛说。云
何以无破有耶。是故释云。无缘缘是真实说。
有缘缘是随宜说。所以用无以破有。问何故
就此偈明权实耶。答此偈有二意。一者引正
破邪。二者举实显权。偈既云真实微妙法。则
知。有方便随宜法也。是故无缘缘下第三结
破也。增上缘者解有二家。一云。谷牙生时万
法不障。是以谷牙得生长增上。故万法为增
上果作缘。故云增上。此从果受名。次解云。谷
牙生时万法于牙各有增上胜力。如地有胜
持空有容受。以万法各有增上之力。故当体
受增上名也。增上缘有通有别。所言通者一
切法不障一法。故一法得生则一切法为一
法作缘。一法不障一切法。故一切法得生则
一法为一切法作增上缘义。但增上缘通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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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为。而果但是有为。又虽不相障而终取一
时因果及前缘后果。无有前后乱相生义也。
别者如眼识从眼根生眼根望识。但是别相
增上缘。若如成实云从胜受名。故云增上。如
空明等生而名眼识不名色识。以从胜受名
故名增上缘也。破增上缘者然缘缘具摄一
切法。若破缘缘则已破一切法竟。但纵外情
更复破耳。偈为二。上半破下半呵。破有三
意。一者缘果无性。由果有缘缘无性也。由缘
有果果无自性。即无自性即无法也。二者缘
果无定。如万法不障牙。牙是果万法为缘。今
牙不障万法牙即是缘。万法为果。故知缘果
无有定性。三善恶无定。如施不障人天。故
是善因者。施亦不障三涂施则是恶因。故无
定性也。故无有有相者一有是缘有。一有是
果有。恐外云虽无定性应有无性因果。故今
明。有性乃有因果。无性则无因果。下半呵者
说有是事故是事有此是牒。不然二字则呵
之。长行为三。初释偈。二结无增上缘。三释佛
立有四缘之意。初又三。前牒下半。何以故下
以上半释破之。有相无故已下还取下半呵
之。是故无增上缘第二结也。问何故就十二
明无增上缘。答细论十二相生实具四缘。一
往粗论十二相生正是增上缘。故就十二破
增上缘也。又此论破四缘意欲显十二无生。
上以破十二中三缘故。今破十二中增上缘
也。佛随凡夫分别有无故说者。此释破立之
意。轮主破之经不应明有。经若明有而须破
者即是破经。故今明。若据理则无。但随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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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分别故说有耳。佛说有无则明不二。汝但
见二故是愚人。论主了达无二名为智者。汝
见因缘能所二不信不二。即是破经。论主知
佛意说二为令悟不二。即是申经也。问此中
云何名分别有无耶。答若通约四缘则摄有
为无为之体。故名有无。若偏据增上缘明有
无者。有即是上是事有故是事有。无即是事
无故是事无。盖是随凡夫分别十二是有无
耳。十二本不生故不有。今亦不灭故不无也。
略广众缘中此第三一偈结破。上半结下半
呵责。青目意以前三偈总破为略。后四偈别
破为广。古三论师不用青目注。而四偈破因
缘。三偈破三缘。此七偈破四缘。名之为广。此
下四偈结破四缘名之为略。什公云。会指无
捲为略。散指亦无为广。河西道朗师破四缘
为略。破六因为广。昙影云。破四缘合生法
为略。四缘各生法为广。依毗昙心法具从四
缘生。色法从二缘生。除缘缘及次第。非色非
心法有二分。若无想定灭尽定从三缘生。除
缘缘馀非色不相应行如色说也。下半呵云。
因缘中若无者。此是四缘中求果不可得言
无。非是因中无果之无也。今且依青目意结
上总别破者。发生下非缘决破意也。以广略
就缘中求果不可得。当知缘中无果。以缘中
无果非缘亦无。若二俱是无则不应俱生果。
是以结破也。又所以结广略者欲生下半呵
责故也。上虽破而未呵。夫欲呵者必须先腾
其失方得呵失。故上半腾失下半呵失也。又
有广略者望十二门论意。上总别破并是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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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略广则是略。以摄上总别为今略广。今略
广为上总别故也。若谓缘无果下自上来是
第一破四缘生果竟。今第二举非缘决之。问
何故举非缘决之。答四意。一者明非有非无
义。四缘中求果不可得。故不可言有。又不
从非缘出故则果不可无。破有无二见显示
中道故也。二者欲断执生之心。虽破四缘生
而意终谓果从四缘生。此心不去。故举非缘
决之。令计生心毕竟尽。三者欲防外人起邪
见心。闻求四缘生果不得。便谓非四缘能生
果。是故今明非缘亦不生。四欲令外人悟缘
非缘不二。故俱破缘非缘生也。上半取意。意
云。虽略广求四缘中果无。而果终从四缘生。
若果不从四缘生。离四缘外更无复法。当从
何处生耶。又眼见果从四缘中出。是故四缘
必定生果。又缘非缘终有异。非缘既不生。缘
则应生。下半举非缘决者。四缘中无果非缘
亦无。则应等生。不尔应等不生。若等无而缘
生非缘不生者。亦应非缘生而四缘不生也。
问此举何处非缘以决之耶。答从初至略广
偈已来。破外立四缘偈上三句竟。今此一偈
破外人更无第五缘。彼谓世性等为第五缘。
故非缘中无果。所以今举非缘决之。令知缘
与非缘一切不生。又难其四缘生成非缘。此
非缘亦不生果。又就四缘中互论缘非缘也。
若果从缘生此是破四缘中第三结破。开为
二别。初一行半结无所生之果。次半偈结无
能生缘非缘。一行半为二。初五句结破果不
从缘生。次一句结破果不从非缘生。五句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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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初四句列果不从缘生。次一句结果不从
缘生。初四句为三门。第一句列所破门。第二
句列能破门。下半列呵责门。若果从缘生即
是上四缘生诸法。果即所生。缘是能生。总
举一切能所也。是缘无自性列能破也。彼计。
以缘有生果自性果有从缘自性。上总别二
门求缘无能生之性。求果无所生之性。故云
无性。又缘由果有缘无自性。果由缘有果无
自性。又缘复赖缘缘无性也。又果生缘坏。缘
则改变。故无性也。下半呵云。从无自性生
者此意非是夺其自性。计其无自生。乃明都
无能生所生性。云何乃于无生法中计有生
耶。馀并如文。影师释此二偈二意。初偈列品。
次偈结品。二云。初偈缘无故果无。后偈果无
故缘无。观长行如吾释也。长行破缘故说非
缘实无非缘法者。一意云。外人四缘摄一切
法尽。四缘以外无复非缘。而言有者盖是横
计有耳。二意云。以破汝缘故缘成非缘。何
处别有非缘而能生耶。问何以故缘非缘并
破。但破果不破非果。答内外同见一果故果
则无异。而内计从四缘生。外执从世性等生。
故有缘非缘也。
中观论疏卷第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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