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钦定四库全书
通典卷九十一
唐 京 兆 杜 佑 君 卿 纂
礼五十一 凶十三
五服年月降杀之四
大功殇服九月七月
周制丧服大功之殇中从上小功之殇中从下
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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曰齐缞之殇中从上大功之殇中从下
年十
九至十六为长殇十五至十二为中殇十一至八岁为
下殇不满八岁以下为无服之殇无服之殇以日易月
故子生三月则父名之死则哭之未名则不哭
丈夫冠而不为殇
妇人笄而不为殇
齐鲁战于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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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叔禺人遇负杖入保者叹曰君子不能为谋
也士不能死也不可我则既言矣与其邻童
汪踦往皆死焉鲁人欲勿殇童汪踦问于仲尼仲尼曰
能执干戈以卫社稷虽欲勿殇不亦可乎凡臣不殇君
子不殇父妻不殇夫○汉戴德云七岁以下至生三月
殇之以日易月生三月哭之朝夕即位哭葬于园既葬
止哭不饮酒食肉毕丧各如其日月此独谓父母为子
与昆弟相为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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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袁准丧服传曰按孔子家
语曰男子十六而成童女子十四而化育此成人之大
例也人成有早晚又按左氏传曰国君十五而生子冠
而生子礼也然则十五十六可以为成人矣女七岁男
八岁而堕齿此堕齿之大例也以是而处殇之义则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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岁至九岁宜为下殇十岁至十二宜为中殇十三至十
五宜为长殇合古十六成人十五生子之义十九以下
四岁之差傅所记言非经典也二十而冠三十而娶是
无不冠不娶之限耳若必三十则舜适为得礼矣奚为
称鳏哉崇氏问云旧以日易月谓生一月哭之一日又
学者云以日易月者易服之月殇之周亲者则以十三
日为之制二义不同何以正之淳于睿答云按傅之发
正于周年之亲而见服之殇者以周亲之重虽未成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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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有哭日之差大功以下及于缌麻未成殇者无复哭
日也何以明之按长殇中殇俱在大功下殇小功无服
之殇无容有在缌麻以其幼稚不在服章随月多少而
制哭日也太功之长殇俱在小功下殇缌麻无服之殇
则已遏绝无复服名不应制哭故傅据周亲以明之且
缌麻之长殇服名已绝不应制哭岂有生三月而更制
哭乎范宁与戴逵书问马郑二义逵答曰夫易者当使
用日则废月可得言易耳郑以哭日准平生之月而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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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易且无服之殇非唯周亲七岁以下也他亲长中降
而不服故传曰不满八岁以下皆为无服之殇也如马
义则以此文悉关诸服降之殇者若如郑义诸降之殇
当作何哭邪若复哭其生月则缌麻之长殇决不可二
百馀日哭郑必推之于不哭则小功之亲以志学之年
成童而夭无哭泣之位恐非有情者之所允也宁又难
逵曰传云不满八岁为无服则八岁已上不当引此也
寻制名之本意父之于子下殇小功犹有缌麻一阶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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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五服已尽而不以缌麻服之者以未及人次耳长史
姜辑议安平嗣孙服曰诸侯体国嗣孙至重欲其胤嗣
早继者文王之为世子在于王季之时亦犹凡诸侯之
世子耳而十五便生武王推此而言则礼许世子以早
冠礼男子冠而不为殇既冠婚姻不复得以殇服服之
谓以为嗣孙年已十八备礼冠娶当从成人之例○宋
庾蔚之谓汉戴德云独谓父母为子昆弟相为当不如
郑以周亲为断周亲七岁以下容有缌麻之服而不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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缌麻服服之者以其未及于礼故有哭日之差耳他亲
有三殇之年而降在无服者此是服所不及岂得先以
日易月之例邪戴逵虽欲申马难郑而弥觉其踬范宁
难之可谓当矣按束晰通论无服之殇云礼缌麻不服
长殇小功不服中殇大功不为易月哭唯齐缞乃备四
殇焉凡云男二十而冠三十而娶女十五许嫁而笄二
十而出并礼之大断至于形智夙成早堪冠娶亦不限
之二十矣笄冠有成人之容婚嫁有成人之事郑玄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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殇年为大夫乃不为殇为士犹殇之今代则不然受命
出官便同成人也
周制子女子子之长殇中殇
叔父姑姊妹昆弟夫之昆弟之子
女子子嫡孙大夫之庶子为嫡昆弟公为嫡子大夫为
嫡子以上并长殇中殇
其长殇皆九月缨绖其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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殇七月不缨绖
大功成人九月
周制为姑姊妹女子子适人者大功出也
为从父昆弟为人后者为昆弟何以
大功为人后者降其昆弟为庶孙
为嫡妇大功不降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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嫡也
○大唐贞观十四年侍
中魏徵奏嫡子妇旧服大功请加为周
周制女子子适人者为众昆弟侄丈
夫妇人报
谓吾姑者吾谓之侄也
为夫之祖父母伯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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母叔父母大功从服也大
夫为伯父母叔父母子昆弟之子为士者大功
尊不同也尊同则得服其亲服也
公之庶昆弟大夫之庶子为其母妻
昆弟大功
以先君馀尊之所厌不得过大功也
大夫之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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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则从大夫而降之矣父之所不降子亦不敢降
皆为其从父昆弟之为大夫
者为夫之昆
弟之妇人子适人者
大夫大夫之
妻大夫之子公之昆弟为姑姊妹女子子嫁于大夫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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君为姑姊妹女子子嫁
于国君者
尊同则得服其亲服
诸侯之子称公子
公子不得祢先君公子之子称公孙公孙不得祖诸侯
此自卑别于尊者也若公子之子孙有封为国君者则
代代祖是人也不祖公子此自尊别于卑者也是故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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封之君不臣诸父昆弟封君之子不臣诸父而臣昆弟
封君之孙尽臣诸父昆弟故君之所为服子亦不敢不
服也君之所不服子亦不敢服也
大夫之妾为
君之庶子
女子子嫁者未嫁者为伯父
母叔父母姑姊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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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曰嫁者其嫁于大夫者也未嫁者成人而未嫁
者也何以大功也妾为君之党服得与女君同下言为
伯父母叔父母姑姊妹者谓妾自服其私亲也
○魏王肃云大夫之妾为他妾之子大功九月自
诸侯以上不服○晋孙略议以为伯叔父母姑姊妹皆
夫家也妻体夫尊降其夫伯叔父母姑姊妹小功妾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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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敢降也张祖高难以为妻为夫之党服降夫一等夫
之姑姊妹宜小功妾服君之党得与女君同岂以贵贱
之故而异之纵妻之贵而可以略君之姑姊妹者则应
妾服每当与君同也君之为父母三年妾何以无其制
乎按孙略云妾贱不可以恩轻从略故宜在大功耳又
不敢与君同服何三年之制乎又有公子之妻服其皇
姑不嫌过夫者以各从其义故也
周制同母异父昆弟相为服檀弓云公叔木有同母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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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之昆弟死问于子游子游曰其大功乎
狄仪
有同母异父之昆弟死问于子夏子夏曰我未之前闻
也鲁人则为之齐缞狄仪行齐缞今之齐缞狄仪之问
也
○魏明帝景初中尚书祠部问同母异父昆弟服应几
月太常曹毗述博士赵怡据子游郑注大功九月高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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崇云圣人制礼外亲正服不过缌麻异外内之明理也
外祖父母以尊加从母以名加皆小功舅缌服而已外
兄弟异族无属疏于外家远矣故于礼序不得有服若
以同居从同㸑服无缘即云大功乃重于外祖父母此
实先贤之过也王肃圣證论云孔子但说宜服与不未
说服之轻重故子游处以大功也所执如前注又引孔
子家语曰邾人有同母异父之昆弟死将为之服因颜
亥而问礼于孔子曰继父同居者则异父昆弟从为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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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不同居者否继父且犹不服况其子乎
○晋淳于睿以游夏文
学之俊也游习于礼者曰大功夏广学者曰齐缞二者
推之明非无服与缌可知也继父无亲立庙祭祀尚为
之周以比夫共胞岂有绝道而欲绝之谓其无亲据继
父同居异居有轻重同母昆弟盖亦宜矣异居大功同
居有相长养之恩服齐缞似近人情矣按魏尚书郎武
竺有同母异父昆弟之丧以访王肃肃据子思书曰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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氏之子达于礼乎继父同居服周则子宜大功也○宋
庾蔚之谓自以同生成亲继父同居由有功而致服二
服之来其礼乖殊以为因继父而有服者失之远矣马
昭曰异父昆弟恩系于母不于继父继父绝族者也母
同生故为亲者属虽不同居犹相为服王肃以为从于
继父而服又言同居乃失之远矣子游狄仪或言齐缞
或言大功趋于轻重不疑于有无也家语之言固所未
信子游古之习礼者也从之不亦可乎○齐张融云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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巳同母故服大功而肃云从继父而降岂人情哉
为众子妇
大唐贞观十四年加与兄弟子妇为大功九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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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典卷九十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