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讲礼记解义-清-张廷玉卷三十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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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钦定四库全书
日讲礼记解义卷三十六
 丧服小记
  丧服小记盖对丧大记而言乃仪礼第十二篇疏义
  朱子谓是丧服传也丧服为正经篇名正经之后有
  记既以补经文所未备此篇详于丧服又补正经后
  记之所未备以所记之事较小故名小记
 斩衰括发以麻为母括发以麻免而以布齐衰带恶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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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终丧男子冠而妇人笄男子免而妇人髽其义为男
 子则免为妇人则髽
  此言男女居丧首饰之别也斩衰主人为父之服括
  发者以麻自项而前交于额上却而绕于紒也小敛
  为父括发而至于成服为母则初括发及拜宾后即
  堂下之位而免齐衰以榛木为笄谓之恶笄髽有二
  斩衰麻髽齐衰布髽皆名露紒主人为父斩衰则括
  发以麻为母亦括发以麻但著免而用布妇人服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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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衰则绖带恶笄直至终丧始除其在吉时男子首有
 吉冠妇人首有吉笄于父丧则男以六升布为冠妇
 以箭筱为笄于母则男以七升布为冠妇以榛木为
 笄是冠笄一也又男子于齐衰丧著免妇人于斩衰
 齐衰皆著髽其义无他以为男子则免为妇人则髽
 是免髽又一也郑注云笄所以卷发带所以持身也
 妇人质于丧所以自卷持者有除无变
苴杖竹也削杖桐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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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此言杖制之异也斩衰所用之苴杖以竹为之齐衰
 之削杖以桐为之孔氏疏曰苴者黯也必用竹者以
 其体圆性贞四时不改明子为父有终身之痛也削
 者杀也必用桐者桐随时凋落谓母丧外虽削杀服
 从时除而终身之心当与父同也案扶老之杖本上
 末下惟丧杖皆下本竹取干桐取枝枝近干处必粗
 故削之杜氏谓员削之以全体言贾氏据变除礼谓
 削之使方指拄地处耳古人用木如棘之言吉桑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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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言丧则桐之言同为同于父犹称妣为比于父也
祖父卒而后为祖母后者三年
 此言适孙承重之服也适孙无父则承重而为祖三
 年故必祖父既卒而后为祖母后者亦三年盖祖父
 在则其服如父在为母也此祖母之丧厌于祖父者
 也若庶孙则为祖父母皆期
为父母长子稽颡大夫吊之虽缌必稽颡妇人为夫与
长子稽颡其馀则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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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此言居丧稽首之礼也服重者必先稽颡而后拜宾
 故为父母为长子皆稽颡此义起于所服也如大夫
 而吊于士虽缌服必稽颡此义起于所吊也妇人既
 受重于他族故为夫与长子皆稽颡其馀则否此又
 义起于所服也案郑注其馀否恩杀于父母也女主
 必使异姓则女子在室亦无为主拜宾之礼稽颡自
 无所用之不待既嫁而后恩杀于父母也
男主必使同姓女主必使异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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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此言主丧之礼也异姓同宗之妇也丧必有男主以
 接男宾女主以接女宾父母之丧适子为男主适妇
 为女主若无男主而使人摄主必使丧家同姓之男
 无女主而使人摄主必使丧家异姓之女徐氏师曾
 曰此为无主后者而言男主使同姓虽婿不得与女
 主使异姓虽姊妹及女不得与也
为父后者为出母无服
 此言不丧出母之礼也出妻之子为母期而不禫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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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没则为父后者为出母无服盖适子系嗣烝尝不敢
 以私亲废先祖之祀也
亲亲以三为五以五为九上杀下杀旁杀而亲毕矣
 此言五服隆杀之义也亲亲之礼上父下子而已居
 其中为三父之上有祖子之下有孙是以三为五祖
 之上有曾高二祖孙之下有曾玄二孙是以五为九
 制服之法由父而至高祖为上杀由子而至玄孙为
 下杀由亲兄弟而至同高祖之兄弟为旁杀自此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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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外本宗之亲已尽则无服矣郑注云已上亲父下亲
 子三也以父亲祖以子亲孙五也以祖亲高祖以孙
 亲元孙九也杀谓亲益疏者服之则轻也夫人生则
 有父壮则有子父子与已此小宗伯三族之别也父
 者子之祖因上推之以及于己之祖子者父之孙因
 下推之以及于己之孙是之谓以三为五也己之祖
 自己子视之则为曾祖王父自己孙视之则为高祖
 王父己之孙自己父视之则为曾孙自己祖视之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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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元孙故又上推以及己之曾高下推以及己之曾
 元是之谓以五为九也己之所亲以一为三祖孙所
 亲以五为七记不言者以父子一体而高元与曾同
 服故不辨异之也服父三年服祖期则曾祖宜大功
 高祖宜小功而皆齐衰三月者不敢以大小功旁亲
 之服加乎至尊故重其衰麻尊尊也减其日月恩杀
 也此之谓上杀服适子三年庶子期适孙期庶孙大
 功则曾孙宜五月而与元孙皆缌麻三月者曾孙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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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曾祖三月曾祖报之亦三月曾祖尊也故加齐衰曾
 孙卑也故服缌麻此之谓下杀服祖期则世叔宜大
 功以其与父一体故加以期从世叔则疏矣加所不
 及故服小功族世叔又疏矣故服缌麻此发父而旁
 杀者也祖之兄弟小功曾祖兄弟缌麻高祖兄弟无
 服此发祖而旁杀者也同父至亲期同祖为从大功
 同曾祖为再从小功同高祖为三从缌麻此发兄弟
 而旁杀者也父为子期兄弟之子宜九月不九月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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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期者以其犹子而进之也从兄弟之子小功再从兄
 弟之子缌麻此发子而旁杀者也祖为孙大功兄弟
 之孙小功从兄弟之孙缌麻此发孙而旁杀者也盖
 服有加也有报也有降也祖之齐衰世叔从子之期
 皆加也曾孙之三月与兄弟之孙五月皆报也若夫
 降有四品则非五服之正也
王者禘其祖之所自出以其祖配之而立四庙庶子王
亦如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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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此言王者禘祭立庙之制也庶子王或无世子或世
 子有废疾不可立而庶子立为王者也禘为王者之
 大祭盖推始祖所自出之帝祀之于始祖之庙以始
 祖配之而又立四亲庙以事高曾祖祢凡庶子之为
 王者其祭亦如之案禘之与郊自两事也注疏以禘
 为郊天以祖所自出为先祖所从出之天若所谓感
 生帝者非也刘氏谓而立四庙之上当有诸侯及其
 大祖六字不若方氏谓据月祭之亲庙言之于文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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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协庶子不祭庶子王然后祭尊正统也陈氏乃谓
 旁支入继自立四庙视始受命而王者其说尤缪光
 武中兴特起非汉哀帝宋英宗之比刘氏又谓庶子
 王亦如之当承慈母与妾母不世祭也之下则古未
 有为妾立四庙者其说亦非也
别子为祖继别为宗继祢者为小宗有五世而迁之宗
其继高祖者也是故祖迁于上宗易于下尊祖故敬宗
敬宗所以尊祖祢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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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此明尊祖敬宗之义也所谓别子有三一是诸侯嫡
 子之弟别于正嫡二是异姓之公子来自他国别于
 本国不来者三是庶姓起为卿大夫别于不仕者皆
 与后世为姓祖继别子之适长子则与族人为大宗
 别子之庶子继以长子则为同父兄弟之小宗夫大
 宗百世不迁其有五世而迁者继高祖之小宗是也
 故五世以上无服则祖迁于上因各从其近者为宗
 则宗易于下盖宗是祖之正体惟其尊祖所以敬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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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敬宗正所以尊祖祢也孔氏疏曰此五世而迁实是
 继高祖者之子记文略唯云继高祖若继高祖之身
 未满五世犹为宗也族人一身事四宗事亲兄弟之
 适是继祢小宗也事从兄弟之适是继祖小宗也事
 再从兄弟之适是继曾祖小宗也事三从兄弟之适
 是继高祖小宗也小宗凡四独云继祢者初皆继祢
 为始据初为元故也
庶子不祭祖者明其宗也庶子不为长子斩不继祖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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祢故也庶子不祭殇与无后者殇与无后者从祖祔食
庶子不祭祢者明其宗也
 此言庶子之礼以明重祭之意也长中下殇未成人
 而死者也无后者成人未昏或已昏无子者也庶子
 不得祭祖者所以明其宗也庶子不为其长子服斩
 衰三年以不得继祖与祢故也庶子不祭殇与无后
 者以殇与无后者宜从祭祖之时祔食而祖庙在宗
 子之家也庶子不得祭祢者亦以明其宗也刘智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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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疑曰父之重长子以其当为祢后也其所继者于父
 则祢于子则祖也孔疏云礼为后者有四条皆不为
 斩有体而不正庶子为后是也有正而不体适孙为
 后是也有传重而非正体庶孙为后是也有正体而
 不传重适子有废疾不立是也四者皆期惟正体又
 传重者乃极服耳案郑注以不祭祖为祖之庶此庶
 子与宗子俱为适士得立二庙而祖庙在宗子之家
 不祭祢为父之庶此庶子与宗子俱为下士得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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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庙而祢庙在宗子之家朱子以为说得繁碎质言之
 只是庶子不祭耳注又以不祭殇为父之庶不祭无
 后为祖之庶实则无后者祖庶固不得祭父庶亦不
 得祭也
亲亲尊尊长长男女之有别人道之大者也
 此明服制隆杀之义也亲亲谓父母尊尊谓祖曾高
 长长谓兄及旁亲不言卑幼举尊长该之也男女有
 别若为父斩而母齐衰为在室姑姊妹期出嫁大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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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夫斩为妻期之属服之所由制或以亲亲或以尊
 尊或以长长或以男女之有别此皆人道之大者也
 案吴氏以亲亲为下治子孙孔氏以尊尊为祖及曾
 高此特一隅耳亲亲莫大于父子尊尊莫大于君臣
 观丧服所谓以恩制以义制者可知矣
从服者所从亡则已属从者所从虽没也服妾从女君
而出则不为女君之子服
 此明从服之制也妾谓女君之侄娣服之制有所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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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从服者谓与彼本非亲属徒从此而服彼如妾为女
 君之党子从母服于母之君母妾子为君母之党臣
 从君而服君之党是已此四者惟女君虽没妾犹服
 女君之党其馀则所从既亡即止而不服有所谓属
 从者谓骨血连续以为亲如子从母服母之党妻从
 夫服夫之党夫从妻服妻之党是已此三者则所从
 虽没犹为之服又妾与女君同入因服女君之子若
 女君既出而妾从之出则其子死惟母自服之妾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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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义绝不为女君之子服矣方氏悫曰从服即大传所
 谓徒从也徒从不若属从之重
礼不王不禘
 此言禘祭之重也礼莫重于禘非王者不得行之陆
 氏佃曰此文宜在王者禘其祖之所自出之上
世子不降妻之父母其为妻也与大夫之适子同
 此明世子为其妻党之服制也世子谓天子诸侯之
 适子传世者礼为妻之父母缌惟天子诸侯尊则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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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而无服世子不敢拟于君道故仍服缌而不降妻之
 父母其为妻也齐衰不杖与大夫之适子同亦不降
 也案服问有从有服而无服公子为其妻之父母不
 言世子是世子独有服也岂以世子之妻将从宗庙
 社稷之事不降其妻故并不降其父母与
父为士子为天子诸侯则祭以天子诸侯其尸服以士
服父为天子诸侯子为士祭以士其尸服以士服
 此明祭先隆杀之制也祭用生者之礼如父为士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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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子为天子诸侯则祭以天子诸侯唯尸之服仍以士
 服如父为天子诸侯而子为士则祭以士并其尸之
 服亦以士服案士服三元端也皮弁也爵弁也天子
 皮弁以视朝元端以居诸侯元端以视朝则尸即服
 士服原不失为天子诸侯之旧其服原遗衣服所有
 也若衮冕鷩冕岂可于士庙服之
妇当丧而出则除之为父母丧未练而出则三年既练
而出则已未练而反则期既练而反则遂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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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此明妇人遭丧出入之节也练谓期而小祥衣练服
 也若妇当舅姑之丧而为夫所出则除其服恩义既
 绝也若当父母之丧未期而为夫所出则如在室时
 而终三年若在父母小祥后被出则止而不服若被
 出而遇父母之丧未及期而夫命之反则但终期服
 若反在期后则遂终三年案记者因仪礼有子嫁反
 在父之室为父三年之文故推极其礼如此夫既练
 而出服之既除者不可以再始也然反父母之室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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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吉服以临祭奠閒兄弟之衰麻可乎既练而反服之
 未除者不可以无终也然反夫之室而箭笄髽衰以
 侍舅姑而疑于为其夫可乎古者妇为舅姑期之外
 服青缣以俟夫之终丧出与反者皆从是以终丧而
 居处饮食则自致焉可也
再期之丧三年也期之丧二年也九月七月之丧三时
也五月之丧二时也三月之丧一时也故期而祭礼也
期而除丧道也祭不为除丧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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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此明遭丧变除之义也七月之丧仪礼大功章中殇
 七月是也祭谓小祥之祭除丧谓男子除首绖妇人
 除要带而易练服也丧服之节各应岁时之气再期
 之丧为斩衰三年也期之丧为齐衰二年也九月七
 月之丧为大功三时也五月之丧为小功二时也三
 月之丧为缌麻一时也故三年之丧期而祭者礼也
 期而除丧者道也祭以存亲除丧为天道之变两事
 虽同一时然祭非为除丧而设也案练祥之祭总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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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除丧而云不为除丧者记者恐哀戚之情衰而徒以
 除丧毕此祭也犹所谓外除也云尔
三年而后葬者必再祭其祭之间不同时而除丧
 此言葬不及时之祭也再祭练与祥也练者小祥祥
 者大祥除丧有二一谓除绖一谓除衰也孝子若以
 事故不得及时治葬当练祥之岁月以柩在殡不可
 除服则葬毕必再举练祥二祭以除之但此两祭仍
 以两次相间举行而不同在一时如此月练祭则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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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子除首绖妇人除要带俟次月祥祭乃除衰服不同
 时而除丧也马氏曰祭不为除丧而除丧必因乎祭
 以祭为吉礼除丧所以从吉也夫练祥之时已过矣
 而必再祭又祭之间不同时者不忍于忘亲之速也
 案郑注已祥则除不禫禫是终丧之祭诗桧风素冠
 传云据玉藻缟冠素纰既祥之冠也祥则冠之禫则
 除之祥冠至禫月而除当无不祭而除之礼此注云
 不禫者为三年而后葬者言之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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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功者主人之丧有三年者则必为之再祭朋友虞祔
而已
 此言为人主丧亲疏之义也大功者谓死者之从父
 昆弟也若大功者主人之丧而死者有妻若子为服
 三年之丧者必为之举练祥二祭若主丧而为朋友
 则但于葬毕为之虞祭祔祭而已由是推之无三年
 者何以不为之练祥也无后者从祖祔食他日之主
 祭者即此大功者也若亡者无族何以不并主其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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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祥也朋友虞祔而退众宾皆在焉故主其事而不为
 嫌练祥之祭婺也自致其哀而以朋友参焉则渎矣
 然则妻可练祥而不得虞祔者虞有礼于宾祔以告
 其祖非妇人所得专焉故也
士妾有子而为之缌无则已
 此言为妾服之礼也母以子贵故士之于妾惟有子
 者而为之缌无子则已案丧服云大夫为贵妾缌言
 贵妾虽无子犹服之也士卑故妾无子则不服不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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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别妾之贵贱
生不及祖父母诸父昆弟而父税丧已则否
 此明家庭税服之礼也税追服也若生于他国而祖
 父母诸父昆弟皆在本国已不及识今闻其死而日
 月已过父则追而服之已则不服也案此义终属可
 疑祖父母诸父昆弟皆正体至亲之期也于是焉而
 不税则丧纪为已疏矣当是从祖父母及所出之诸
 父昆弟于父为期为大功而已皆小功乃所谓小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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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税者或曰此谓祖父母之昆弟及诸父之昆弟祖
 父母之昆弟祖伯叔父母也诸父之昆弟从伯叔父
 母也于服亦小功也
为君之父母妻长子君已除丧而后闻丧则不税
 此明朝廷税服之礼也卿大夫为君之父母妻长子
 皆有服今出使他国或以事久留而于君除丧之后
 始闻其丧则不追服也孔氏疏曰若君未除则从服
 已除则不税恩轻故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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降而在缌小功者则税之
 此言降服宜税之礼也降者杀其正服也如为叔父
 期以下殇而降小功为庶孙大功以中殇而降缌之
 类降服重于正服故服有降而在缌小功者虽轻实
 重必追服之郑注云此句宜承父税丧已则否谓正
 亲在齐衰大功者正亲缌小功不税矣
近臣君服斯服矣其馀从而服不从而税虽君未知丧
臣服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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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此明臣于国丧服与不服之别也近臣谓阍寺之属
 其馀谓卿大夫从君为介为行人宰史者近臣从君
 往他国或以故未返而君之亲丧已过服期君服之
 斯亦服之矣其馀惟服限未满亦从君而服若限满
 而君税则不从君而税也至君之出虽未知本国有
 丧而臣之留国者自以礼成服则又不待君返也案
 近臣朝夕左右不可异于君然非为死者服故孔氏
 谓非税义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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虞杖不入于室祔杖不升于堂
 此言杀哀之节也丧礼先虞而后祔虞祭在寝祭后
 不以杖入室祔祭在祖庙祭后不以杖升堂盖哀益
 杀而敬弥多也
为君母后者君母卒则不为君母之党服
 此言庶子为君母后所从亡则己之事也庶子以君
 母无适子而为之后者若君母既没则于君母之党
 不复为之服矣盖妾子于君母之党为徒从虽为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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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而不得同于适子之服母党也或曰礼庶子为父后
 者为其外祖父母从母舅无服以与尊者为体不得
 服私亲也则不为君母之党服而何服乎疑此有阙
 文当云为君母后者君母卒为君母之党服不为君
 母后君母卒则不为君母之党服
绖杀五分而去一杖大如绖
 此明绖杖之制也麻在首在要皆曰绖分言之则首
 曰绖要曰带杖大如绖如要绖也如首绖之大杀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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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分而去其一则要绖之制也等而减之是齐衰之首
 绖大如斩衰之带绖去五分一而以为齐衰之带绖
 大功之首绖大如齐衰之带绖去五分一而以为大
 功之带绖小功之首绖大如大功之带绖去五分一
 而以为小功之带绖缌麻之首绖大如小功之带绖
 去五分一而以为缌麻之带绖斩齐之杖其大各如
 其带绖孔氏疏曰首尊而要卑卑宜小故五分而去
 一象服数之有五杖大如绖同在下之物故也案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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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服疏斩衰首绖大扼朱子曰首绖大一扼只大母指
 与第二指一围
妾为君之长子与女君同
 此言妾服适子之礼也妾为君之长子其服与女君
 同女君为长子三年妾从女君服亦为女君长子三
 年郑氏谓不敢以恩轻轻服服君之正统也
除丧者先重者易服者易轻者
 此言除丧易服之制也除丧谓练易服谓大丧既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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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卒哭而遭小丧也男服重首而轻要妇服重要而轻
 首凡服之重者有除无变故小祥除丧则男子除首
 绖妇人除要绖而先除重者以哀宜渐杀故也其先
 遭重丧后遭轻丧而变易其服者则男子易要带妇
 人易首服而但易轻者以服宜从重故也案若未虞
 卒哭后丧不能变则服其服以哭之仍反初服
无事不辟庙门哭皆于其次
 此明在殡无事之礼也辟开也庙门殡宫门也次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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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庐也鬼神尚幽闇若无事则不辟庙门凡葬前昼夜
  无时之哭皆于庐次案有事谓朝夕哭及适子受吊
  皆入门内即位哭故须辟庙门馀则哭于次次在中
  门之外
 复与书铭自天子达于士其辞一也男子称名妇人书
 姓与伯仲如不知姓则书氏
  此明复与书铭之制也复招魂复魄也书铭书死者
  名字于明旌也士丧礼为铭各以其物士长三尺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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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夫五尺诸侯七尺天子九尺姓与伯仲如云孟姬叔
  姬季姬之类古者质不讳名故复与书铭自天子以
  至于士其辞一也男子称其名以复之铭之妇人书
  其姓与伯仲如不知姓则书氏郑注云此谓殷礼也
  殷质不重名复则臣得名君
 
 
日讲礼记解义卷三十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