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史-清-万斯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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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二百九十七
列傳第一百八十五 孝義

體裁史書
類别歷史

孝義

王俊劉準楊敬)石鼐(任鏜)史五常周敖鄭韺(榮瑄葉文榮傅檝楊成章謝用何競王原黃璽歸鉞族子繡)何麟孫清宋顯章李豫劉憲羅璋等)容師偃(劉靜溫俞孜張震孫文崔鑒唐儼丘緒張鈞張承相等王在復王抃等)夏子阿寄趙重華謝廣王世名李文詠王應元等)孔金子良楊通(弟傑浦邵等)張清白精忠等)
公元1438年
王俊城武人
父為順天府知事
母卒於官舍扶櫬還葬,刈草萊茇舍寢處塋側。
野火延巘將及,叩首慟哭火及塋樹而止。
正統三年被旌。
公元1441年
劉準者,唐山諸生
父喪廬墓
冬月野火將及冢樹,悲號告天,火遂息。
正統六年旌表
公元1448年
楊敬者,歸德人
父歿於陣,為木主招魂以葬。
讀書戰陣之事,輒隕涕不止
母歿,柩在堂
鄰家失火烈焰甚迫,敬撫柩哀號風止火滅
正統十三年旌表
公元1492年
石鼐,渾源諸生
父歿,廬墓
墓初成,天大雨,山水驟漲
仰天號哭,水將及墓,忽分兩道去,墓獲全
弘治五年旌表
公元1546年
任鏜,夏邑人
嫡母卒,廬於墓。
黃河沖溢,將嚙塋域
伏地號哭,河即南徙
嘉靖二十五年旌表
公元1441年
史五常內黃人
,官廣東僉事
卒,葬南海和光寺側。
五常七歲,母攜以歸。
比長,奉母至孝,常恨父不得歸葬
母語之曰:「爾父杉木內,置大錢十,爾謹誌之。
」母歿,廬墓致毀,既終喪,往迎父
時相去已五十年,寺沒於水久矣
五常泣禱,有老人以杖指示寺址。
發地果得,內置錢如母言,乃扶歸,與母合葬,復廬墓側。
正統六年旌表
周敖河州衛軍家子也。
正統末,聞英宗北狩大哭不食七日而死。
其子諸生路方讀書別墅,聞父死,慟哭奔歸,以頭觸庭槐亦死。
鄉人異之,聞於州
知州躬臨其喪,賻四十斛、白金一斤
路妻方氏,厲誌守節,撫子堂成立,後為知縣
鄭韺石康人
父賜,舉人,兄頀,進士
天順中,母為瑤賊所掠。
年十六,挺身入賊壘,紿之曰:「吾欲丐吾母,豈惜金,第金皆母所瘞,願代母歸取之。
」賊遂拘而釋母,然其家實無金也,遂被殺。
廉州知府張嶽祠祀之。
公元1460年
榮瑄,瓊州人
三歲而孤,與兄琇並以孝聞。
天順四年土賊據瓊城,瑄兄弟扶母走避
遇賊,琇謂瑄曰:「我以死衛母,汝急去。
」瑄從之,琇與母遂陷賊中。
官軍至,琇被執。
主將將殺琇,瑄趨至,叩頭流血,泣請曰:「兄以母故陷賊,母老家貧,恃兄為命,願殺瑄存兄養母
主將不察,竟殺瑄。
後有葉文榮海寧人
殺人論死,母日悲泣不食
文榮謂母曰:「兒年已長,有子,請代弟死。
」遂詣官服殺人罪,弟得釋,而文榮坐死
傅檝字定濟泉州南安人
祖凱,父浚,並進士
部郎
年十六舉鄉試,二十成進士
弘治中,授行人出行襄府。
半道聞母病,請入京省視再往竣事
禮部尚書劉春曰:「無害於若,而可教孝
」奏許之。
浚後遷山東鹽運司同知
繼妻,私其二奴。
浚聞將治之,遂暴卒
心疑未發,奴遽亡去
久之,偵一奴德化縣,傭巨姓家。
微行往伺奴出,袖鐵椎擊殺之,而其一不可跡矣。
不欲見繼母,葬父畢,號慟曰:「父仇尚在何以為人
」乃裂衣冠,屏妻子出宿郊墟間,蓬首垢面饑寒風雨不知就避。
親戚故人率目之為狂,終不自明也。
子燾卒,不哭。
或詰之,則垂涕曰:「我不能為子,敢為父乎!
繼母卒,乃歸。
蓋自廢自罰者三十五年,又十五年而卒。
公元1462年
楊成章道州人
父泰,為浙江長亭巡檢
妻何氏無出,納丁氏女為妾,生成章
四歲,泰卒。
將扶歸,丁氏父予之子,而奪其母。
母乃剪銀錢與何別,約各藏其半,俟成章長授之。
六年何臨歿,授成章半錢,告之故。
成章嗚咽受命
既冠,娶婦月余,即執半錢之浙中尋母。
母先已適東陽郭氏,生子曰瑉,而成章不知也。
遍訪之,無所而還
弘治十一年東陽典史李紹裔以事宿瑉家。
瑉母知為道州人,遣瑉問成章存否,知成章已為諸生,乃令瑉執半錢覓其兄。
會有會稽人官訓導者,嘗設教東陽,為瑉師,與成章述瑉母憶子狀。
成章亦往尋母,遇瑉於江西舟次
兄弟且喜,各出半錢合之,益信,遂俱至東陽母子相聚
自是成章三往迎母不遂,棄月廩,赴東陽侍養
及母卒,廬墓三載始返。
至嘉靖十年成章歲貢入都,瑉亦以事至,乃述成章親事,上之吏部,請進一官
部臣言:「成章孝行兩地勘實登之朝覲憲綱,瑉言非謬。
朱壽昌棄官尋母,宋神宗詔令就官。
所司知而不能薦,臣等又拘例而不請旌,真有愧於古誼
量授成章國子學錄,賜瑉花紅羊酒
制曰:「可。」
公元1502年
謝用字希中祁門人
永貞
生母馬氏方妊,永貞客外,嫡母汪氏妒而嫁之,遂生
永貞還,大恨,抱歸,寄乳鄰媼。
汪氏收而自鞠之,逾年生子,均愛無厚薄。
既冠,始知所生
密訪之,則又改適不知其所矣。
遍覓幾一載。
一夕宿休寧農家,有寡嫗出問曰:「若為誰?
用告姓名,及尋母之故。
曰:「若母為誰?
」曰:「馬氏
」曰:「若非永貞之子乎?
」曰:「然。
」媼遂抱曰:「我即汝母也。
於是母子相持而哭,時弘治十五年四月也。
歸告父,並其同母弟迎歸,居別室
孝養二母曲盡其誠。
後汪感悔,令迎馬同居,訖無間言。
永貞卒,居喪以孝聞。
鄰人失火,延數十家,將至用舍,風反火息。
時為諸生督學御史廉其孝,列之德行優等月廩之。
何競字邦植蕭山人
舜賓,為御史謫戍廣西慶遠衛遇赦還。
好持吏短長
鄒魯者,當塗人
亦以御史謫官稍遷蕭山知縣貪暴狡悍
舜賓求魯陰事訐之,兩人互相猜。
縣中湘湖富人私據,舜賓發其事於官,奏核之。
富人因奏舜賓戍卒潛逃擅自冠帶
章並下所司核治。
魯隱其文牒詭言舜賓遇赦無驗宜行原衛查核
上官不可,駁之。
舜賓門人訓導顯章為魯所陷論死下府覆驗道經舜賓家,入與謀
魯聞之,大詬曰:「舜賓乃敢竄重囚
」發卒圍其門,輒捕舜賓,徑解慶遠
又令爪牙吏屏其衣服
余幹,宿昌國寺,夜以濕衣閉其口,壓殺之。
魯復捕舜賓妻子
競與母逃常熟,匿父友王鼎家。
已而魯遷山西僉事將行
乃潛歸與族人謀,召親黨數十人飲之酒,為舜賓稱冤
中坐競出叩首哭以請,皆踴躍願效命。
乃各持器伏道旁,伺魯過,袖鐵捶奮擊騶從駭散。
仆其輿,裸之,杖齊下,霍兩目鬚髮盡拔。
佩刀砍其左股,必欲殺之,為眾所止
乃與魯連鎖赴按察司,而預令族父澤走闕下訴冤
僉事蕭翀故黨魯,嚴刑
大言曰:「必欲殺我,我非畏死者
顧人無父母,且我已訟於朝,非公所得擅殺
」噬臂肉擲案上含血面,一堂皆驚。
公元1501年
疏已上,遣刑部郎中李時給事中李舉,會巡按御史鄧璋雜治
諸人持兩端,擬魯故屏人衣食至死部民本屬知縣篤疾,律俱絞,余所逮數百人擬罪有差
母朱氏復撾登聞鼓訴冤,魯亦使人馳訴,乃命大理寺正曹廉巡按御史銓覆治。
曰:「爾等何毆縣官
曰:「知父仇,不知縣官,但恨未殺之耳。
以致無據,遣縣令揭棺驗之。
驗者報傷,而解役任寬慷慨首實,且出舜賓臨命所付血書
於是皆辭伏,改擬魯斬,三年
法司議遣戍,且曰:「魯已成篤疾為父報仇,律意有在,均俟上裁
」帝從其議,戍福寧衛弘治十四年二月也。
武宗登極肆赦,魯免死,赦歸,又九年卒。
自父歿至死,凡十六年,服衰終其身。
王原文安人
正德中,父珣以家貧役重逃去。
稍長,問父所在
母告以故大悲慟。
乃設肆於邑治之衢,治酒食舍諸行旅。
遠方客至,則告以父姓名年貌,冀得父蹤跡
久之無所得
既娶婦月余,跪告母曰:「兒將尋父。
」母泣曰:「汝父去二十余載,存亡不可知
且若父氓耳,流落何所誰知名者?
無為父子相繼作羈鬼,使我無依
痛哭曰:「幸有婦陪母,母無以兒為念,兒不得不歸也。
號泣辭母去,遍歷山東南北去來者數年。
一日渡海田橫假寐神祠中,夢至一寺,當午,炊肉羹食之。
一老父至,驚覺
原告之夢,請占之
老父曰:「若何為者?
」曰:「尋父。
老父曰:「午者,正南位也。
莎根附子,肉和之附子膾也。
求諸南方父子其會乎?
喜,謝去,而南踰洺、漳,至輝縣帶山,有寺曰夢覺心動
天雨雪,寒甚,臥寺門外。
及曙,一僧啟門出,駭曰:「汝何人
」曰:「文安人,尋父而來
」曰:「識之乎?
」曰:「不識也。
引入禪堂,憐而予之粥。
方執爨竈下,僧素知文安人,謂之曰:「若同里少年來尋父者,若倘識其人。
」珣出見,皆不相識,問其父姓名,則王珣也。
亦呼乳名
相抱慟哭寺僧莫不感動
曰:「歸告汝母,我無顏復歸故鄉矣。
曰:「父不歸,兒有死耳。
牽衣不止
寺僧力勸之,父子相持歸,夫妻子母復聚。
子孫多仕宦者
公元1515年
黃璽字廷璽余姚人
伯震商十年不歸
出求之,經行萬里不得蹤跡
最後衡州,禱南嶽廟,夢神人授以「纏綿盜賊際,狼狽江漢行」二句
一書生告之曰:「此杜甫舂陵行》詩也,舂陵道州,曷往尋之。
從其言,既至無所遇。
一日入廁,置傘道旁
伯震適過之曰:此吾鄉之傘也。
」循其柄而觀,見有「余姚黃廷璽記」六字
疑駭問訊,則其兄也,遂奉以歸。
公元1508年
歸鉞字汝威嘉定縣人
早喪母。
父娶繼妻,有子,遂失愛。
父偶撻繼母輒索大杖與之,曰:「毋傷乃翁力也。
家貧,食不足,每炊將熟,即諓諓過,父怒而逐之,其母子得飽食。
饑困匍匐道中
比歸,父母相與言曰:「有子不居家在外作賊耳。
」輒復杖之,屢瀕於死。
及父卒,母益擯不納,因販鹽市中,時私其弟,問母飲食,致甘鮮焉。
正德三年大饑,母不能自活
涕泣奉迎,母內自慚不欲往,然以無所資,迄從之。
得食先母弟,而己有饑色
弟尋卒,養母終其身,嘉靖中卒。
族子繡,亦販鹽,與二弟紋、緯友愛
數犯法,繡輒罄貲護之,終無慍色
繡妻朱,制衣三襲,曰:「二叔無室豈可使郎君獨暖耶?
」裏人稱為歸氏二孝子
何麟沁水人,為布政司吏
武宗微行,由大同太原城門閉,不得入。
而還京,遣中官守臣不啟門者巡撫以下皆大懼。
曰:「朝廷未知主名
請厚賄中官與俱往。
即聖怒不測一身獨當之。
」及抵京,上疏曰:「陛下巡幸晉陽司城門者實臣一人,他官無預也。
不能啟門迎駕罪當萬死
陛下宗廟社稷而事巡遊,且易服微行,無清道警蹕之詔,白龍魚服臣下何由辨焉。
光武夜獵至上東門守臣郅惲拒弗納,光武守法賞之
小臣欲守郅惲之節,而陛下乃有不敬之誅。
臣恐天下後世以為臣之不幸不若郅惲陛下寬仁之量亦遠遜光武也。
」疏入,帝怒稍解,廷杖六十,釋還,余不問
巡撫以下郊迎禮敬之。
公元1514年
孫清睢陽諸生也。
幼孤,事母孝。
母歿未葬,流賊入其境,居民盡逃,清獨守不去
兩經其門,皆不入裏人多賴以全。
正德九年四月河南巡按御史江良貴奏聞,並言:「清同邑徐儀雪梅嚴清女銳兒皆不受賊汙,憤罵見殺。
沭陽諸生沈麟知府劉祥縣丞程儉為賊所執,挺身詣賊,開陳利害,願以身代。
賊義之,二人獲釋
凡此義烈有關風化,宜如制旌表
」章下禮官
先是八年二月山東巡按御史張璿奏,賊所過州縣,有子救父,婦衛夫,罹賊兵刃者,凡百十九人,皆宜旌表
傅珪費宏禮部,言:「所奏人多費廣
宜準山西近例,於所在旌善亭側,建二石碑,分書男婦姓名邑裏及其孝義貞烈大略,以示旌揚有司量給殯殮費。
厥後地方有奏,悉以此從事
」帝可之。
至是,良貴奏下劉春禮部,竟不請旌,但用前議,並給銀建坊之令亦不復行,而旌善之意微矣。
公元1528年
當是時,濮州諸生宋顯章淅川諸生李豫,皆以孝行著聞,流賊過其門不敢犯,裏人亦多賴以全。
顯章之死也,其妻辛氏自縊以殉。
知州李緝為建孝節坊,並祠祀
嘉靖七年獨被旌。
公元1511年
劉憲,靈石諸生也。
父先亡。
母年七十余,兩目俱瞽,奉事惟謹
正德六年流賊入城,負母避之城外
賊追至,欲殺母,哀告曰:「寧殺我,毋害我母。
」賊乃釋之,行至嶺後,竟為他賊所殺。
縱火民居,獨宅隨爇隨滅。
同時羅璋,遂寧諸生
大盜蜀中,母為賊所獲,手挺長槍,連斃三賊,賊舍母去。
後賊追至,力捍賊,久之力疲,竟被執。
賊憤甚,剜心剖肝,裂其屍。
正德中旌表
有李壯丁者,安定縣人
嘉靖中北寇入犯從父母奔避山谷
遇賊縛母去,壯丁石奮擊,母得脫
前行復遇五賊一賊縛其母,母大呼曰:「兒速去,毋顧我!
壯丁憤,手提鐵器擊仆賊,母得逃,而壯丁竟為賊所殺。
正德中,賊掠巨鹿,執趙智趙慧之母,將殺之。
追至,跪告曰:「母年老,願殺我。
亦至,泣曰:「兄年長,願留養母而殺我。
智方爭死,而母復請曰:「吾老當死,乞留二子
」群賊笑曰:「皆好人也。
」並釋之。
公元1517年
容師偃,香山人
父患癱疾,扶持不離側。
正德十二年寇掠其鄉,師偃負父而逃。
追者急,父麾使遁,泣曰:「父子相為命,去將安之。
」俄被執,賊灼其父,師偃號泣請代
賊從之,父得釋,而師偃焚死
後有劉靜者,萬安諸生
嘉靖間流賊陷其縣,負母出奔
遇賊,將殺母,靜以身翼蔽求代死。
賊怒,攢刃殺之,猶抱母不解,屍閱七日不變
萬歷元年旌表
又有溫鉞者,大同人
景清膽力
嘉靖三年,鎮兵叛,殺巡撫張文錦
其後巡撫蔡天佑景清密捕首惡,戮數人,其黨恨之。
十二年復叛,殺總兵李瑾,因遍索昔年軍府效命者。
景清深匿不出,遂執鉞及其母王氏以去令言景清所在
曰:「爾欲殺我父,而使我言其處,是我殺父也。
如仇不可解,則殺我舒憤足矣
」賊不聽,逼母使言,母大罵不輟
賊怒,支解以怵
大哭且罵,並被殺。
事平,母子獲旌
俞孜字景修浙江山陰人
諸生敦行誼。
嘉靖初,父華充裏役,解流人徐鐸口外
毒殺華,亡走
扶櫬歸,誓必報仇縱跡數十不可得
後聞已還鄉,匿其甥楊氏家。
乃結力士十數人佯為賣魚,往來偵伺,且謁知府南大吉乞助。
大吉義之,遣數健卒與俱,夜半驟率卒入楊氏家,呼出見縛送於官,置諸法。
自是不復應舉,養繼母以終。
張震者,余姚農家子也。
周歲,父為人陷將死,嚙指語曰:「某,吾仇也,汝勿忘。
長而指瘡不愈,母告以故誓必報。
其友謂曰:「汝力弱,吾為汝殺之。
未幾,仇乘馬出,友以田器擊之,即死
震喜,走告父墓。
已而事發,有司傷其誌,減死論戍,遇赦歸。
孫文,亦余姚人也。
幼時,父為族人時行箠死。
欲報之,而力不敵,乃偽與和好,共武斷鄉曲
時行坦然不復疑。
一日,值時行田間,即以田器擊殺之。
坐戍未幾遇赦獲釋
崔鑒京師人
嗜酒狎娼,召與居。
恃寵時時母,父又被酒,數侵辱之。
一日,娼惡言詈母,母復之,娼遂擊敗母面。
不勝憤,入室伏床而泣,將自盡
時年十三,自學舍歸,問之,母告以故
曰:「母無死
」即走至學舍,挾刃還。
娼適掃地,且掃且詈。
鑒拔刃刺其左脅,立斃,乃匿刃牖下亡走數里,忽自念曰:「父不知我殺娼,必累我母。
」急趨歸,父果訴於官,將縶其母矣。
至,告捕者曰:「此我所為,非母也。
」眾見其幼,不信
曰:「汝等不信請問兇器安在
自出刃示之,眾乃釋母,縶置獄。
事聞,下刑部讞。
尚書聞淵等議,誌在救母,且年少可矜,難拘常律
帝亦貸其罪。
公元1541年
唐儼,全州諸生也。
父蔭郴州知州歸老得危疾。
儼年十二,潛割臂肉進之,疾良已
及父歿,哀毀成人
其後遊學於外,嫡母寢疾
儼妻鄧氏年十八,奮曰:「吾婦人,安知湯藥
夫子以臂肉療吾舅,吾獨不能療吾姑哉?
於是割脅肉以進,姑疾亦愈。
儼聞母疾,馳歸,則無恙久矣,拜其妻曰:「此吾分也,當急召我,何自如此
」妻曰:「子事父,婦事姑,一也。
危急時,召子何及。
且事必待子,安用婦為。
」儼益嘆異
嫡母歿二十年,而生母歿,儼廬墓三年
嘉靖四年貢至有司奏旌其門。
丘緒字繼先鄞縣諸生他。
生母黃,為嫡余所逐,適江東包氏。
未幾轉適他所,遂不復相聞
緒年十五,父歿,事余至孝
余疾,謹奉湯藥不解衣帶者數月。
余重感其孝,病革,與訣曰:「我即死,汝無忘若母。
」時母被逐已二十年矣。
一夕,夢人告曰:「若母在臺州金鰲寺前
」覺而識之。
次日,與一人憩於途,詰之,則包氏故養馬廝也。
叩以母所向,曰:「有周平者曾悉其事,今已戍京衛矣。
姊婿謁選在京,遺書囑訪平,久之未得。
一日,有避雨於邸門者,其聲類鄞人,叩之,即周平也,言黃已適臺州李副使子。
得報,即之臺,而李已歿,其嗣子不知前事
仿徨掩泣於道,有傷之者,導謁老媒妁王四,曰再適仙居義官
仙居巨族也。
至,歷間數十家,無所遇。
已而一儒吳秉朗家,語之故。
生感其意,留止焉。
叔母聞所留者異鄉人也,恚而咻之。
生告以意。
叔母者,黃故主母也,頗憶前事然不詳所往。
呼舊蒼頭問之,雲金鰲寺前去歲經之,棺殯寺旁矣。
以其言與夢合,信之,行且泣,牛觸之墜於溝,則輿夫馬長之門也。
駭而出,問所從來。
以情告。
長曰:「吾前輿一婦縉雲蒼嶺下,殆是也
」輿至其處。
物色無所遇,倀倀委巷中。
一媼立門外,探之,知為鄞人,告以所從來。
嫗亦轉詢丘氏耗,則母也。
抱持而哭,閭裏感動
寺旁棺者,蓋其姒氏雲。
所適陳翁,貧而無子,且多負
還取金償之,並迎翁以歸,備極孝養
嘉靖十四年知縣趙民順入覲,疏聞於朝,獲旌表。
張鈞石州人
父赦,國子生
二親早亡,矢誌不仕隱居北村
正德末舉於鄉。
以親老亦不仕讀書養親遠近皆稱其孝。
嘉靖二十年,俺答犯石州
慮父遭難,自城中一騎號泣赴救
射中其肩,裹瘡疾馳,至則父被殺。
隕絕,盡餂父血,水漿不入三日不勝悲痛而卒。
二年有司上其狀,獲旌
是時殺掠甚慘,石州為親死者十一人,而張承相、於博、張永安尤著。
相少孤,及長為諸生養母二十余年以孝聞。
寇至,負母出逃,為所得叩頭號泣乞免其母。
寇怒,並殺之,抱母首死。
二歲而孤,奉母盡孝
寇抵城下,博方讀書城中
母居村舍,亟下城號泣求母。
被執,遇諸途,博取石奮擊寇。
寇就剖其心,母得逸去,年止十有八。
永安石州吏也。
父為寇所逐,永安持梃追擊之,傷二賊,趣父逸去,而身自後衛之,被數十創死。
同被旌。
溫繼宗者,沁州諸生
父卒,不能葬,日守柩哀泣
嘉靖二十一年,寇入犯,或勸出城避難,以父殯不肯去。
寇至,與叔父淵等力禦,擊傷一賊中矢死柩旁,淵等皆死。
亦與同被旌。
公元1554年
王在復太倉人
年二十一,從父讀書城外
倭寇入犯父子亟奔入城。
父體肥不能速行,中道遇賊,遂相失
在復二里許,展轉尋父。
聞父被執,急趨賊所,叩頭求免。
不聽,拔刃擬其父,在復以身蔽之痛哭哀求
賊怒,並殺之,兩首墜地,而手猶抱父不釋
時嘉靖三十三年五月也。
當是時,倭亂東南孝子以衛父母見殺者甚眾,其得旌於朝者,在復黃巖王蒐、慈谿向敘、無錫蔡元銳丹徒殷士望
蒐隨父顯避賊
顯被執,將殺之。
蒐亟趨前請代,賊遂殺蒐而釋顯
敘為慈谿諸生
入寇,以縣無城,掖母出避。
遇賊,踣敘而斫其母,敘急起抱母頸,大呼曰:「寧殺我,毋殺我母!
」賊如其言,母獲全
嘉靖三十五年旌表
元銳無錫人,與弟元鐸並孝友
倭犯無錫,入元銳家,兄弟急扶父升屋避匿
元銳為賊執,令言所在,堅不從,遂見殺。
元鐸不知兄死,明日持重貲往贖,並見殺。
嘉靖三十八年旌表
士望丹徒人事親孝。
倭犯京口,父被掠,士望請代死。
賊笑而試之,火炙刀刺,受之怡然,賊兩釋之。
嘉靖四十三年旌表
其他未及旌表者,又有陳經孚、龔可正、伍民憲
孚,平陽人
倭至,負母出逃,遇賊索母珥環,欲殺之。
孚以身翼蔽,賊怒,揮刃截耳及肩而死,手猶抱母頸不解
可正,嘉定諸生
祖母避賊天雨泥濘,猝遇賊。
賊惡見婦人,欲殺其祖母,叱可正去。
可正跪泣請代,賊不從
可正以身覆祖母,賊並殺之。
民憲晉江人
扶父避難,遇賊,長跪哀告曰:「勿驚我父,他物任取之。
」賊不聽,竟殺其父。
民憲憤,挺身殺二賊,傷數賊。
賊至益多,斷民憲右手
草中,猶一手執戈,呼其父三日而絕。
夏子孝,字以忠桐城人
六歲失母,哀哭成人
九歲父得危疾,禱天地刲股六寸許,調羹以進,父食之頓愈。
翌日,子孝痛創,父詰其故,始知之。
裏老以聞於官,知府胡麟先夢王祥來謁,詰旦而縣牒至,詫曰:「孺子後身耶?
召見,易其舊名「恩」曰「子孝」。
督學御史胡植即令入學諸生月廩之。
復屬貢士趙簡授之
嘉靖末,父卒,廬墓獨居荒山,身無完衣,形容槁瘁
歷事王畿羅汝芳史桂芳耿定向,獲聞聖賢之學。
定向為督御史,將疏聞於朝,固辭曰:「不肖不忍亡親賈名。
」乃止。
將死,命其子曰:「葬我父墓側。」
阿寄者,淳安徐氏仆也。
徐氏昆弟析產而居,伯得一馬,仲一牛,季寡婦阿寄時年五十余矣。
寡婦泣曰:「馬則乘,牛則耕老仆何益。
嘆曰:「主謂我不若牛馬耶!
」乃畫策營生,示可用狀。
寡婦脫簪珥白金十二兩,畀
入山販漆,期年三倍其息,謂寡婦曰:「主無憂,富可致矣。
」歷二十年,積資巨萬,為寡婦三女,婚二子,賫聘皆千金
延師二子輸粟太學生
自是寡婦財雄一邑
寄病且死,謂寡婦曰:「老奴牛馬之報盡矣。
」出枕中二籍,則家鉅細均分之,曰:「以此遺兩郎君,可世守也。
既歿或疑有私,竊啟其篋,無一金蓄。
所遺一嫗一兒,僅敝缊掩體而已
公元1565年
趙重華雲南太和人
七歲時,父廷瑞江湖間,久不返。
重華長,謁郡守路引,榜其背曰:「萬里尋親。
別書年貌邑里千紙,所歷都會州縣遍張之。
西禱武當山,經太子巖,巖陰有字曰:「嘉靖四十四年十二月十二日趙廷瑞朝山至此
重華讀之,慟曰:「吾父果過此,今吾之來月日正同,可卜相逢矣。
」遂書其後曰:「萬歷六年十二月十二日趙廷瑞之子重華,尋父至此
久之無所遇。
丹陽,盜攫其資,所遺路引
行且乞,遇一老僧呼問其故,笑曰:「汝父客無錫南禪寺中。
」語訖忽不見
重華急趨至寺,果其父,出路引示之,相與慟哭
留數日,乃還雲南
是時,有謝廣者,祁門人
求仙不返娶婦七日即別母求父,遇於開封逆旅中。
乘間脫去
跋涉四方者垂二十年,終不得父,聞者哀之。
公元1581年
王世名字時望武義人
父良,與族子同居爭屋,為俊毆死。
世名年十七,恐殘父屍,不忍就理,乃佯聽其輸田議和
田所入,輒易價封識
俊有所饋,亦佯受之。
而潛繪父像懸密室,繪己像於旁,帶刀侍,朝夕泣拜,且購一刃,銘「報仇二字,母妻不知也。
服闋,為諸生
生子數月,謂母妻曰:「吾已有後,可以死矣。
一日,俊自外醉歸,世名挺刃迎擊之,立斃。
出號於眾,入白母,即取前封識者詣吏請死。
時萬歷九年二月,去父死六年矣。
知縣陳某曰:「此孝子也,不可置獄。
別館之,而上其事於府。
府檄金華知縣汪大受來訊
世名請死,大受曰:「檢屍有傷,爾可無死。
」曰:「吾惟不忍殘父屍,以至今日
不然何待六年
放歸辭母乃就死。
」許之。
歸,母迎而泣。
世名曰:「身者,父之遺也。
以父之遺為父死,雖離母,得從父矣,何憾。
頃之大受至,縣人奔走世名者以千計
大受令人舁致父棺,將開視之
世名大慟,以頭觸階石,血流殷地。
大受旁觀者鹹為隕涕,乃令舁柩去,將白上官檢屍,以全孝子
世名曰:「此非法也,非法無君,何以生為。
」遂不食而死。
妻俞氏,撫孤三載自縊以殉,旌其門曰孝烈
公元1599年
李文詠昆山諸生
大經沂水知縣
萬歷二十七年,父寢室被火
文詠突入,將父抱出,而榱棟盡覆,父子俱焚死。
火息,入視,屍猶覆其父,父存全體,文詠但余一股
王應元武隆人
力農養父
醉臥,家失火
應元自外烈焰中,竟不能出,抱父死。
唐治黃岡人
父柩在堂鄰居火,出資財募人舁柩,人各自顧,無應者。
或挽之出,泣曰:「父柩在此,我死不出
」火息,後堂巋然獨存,柩亦無恙,而熏灼伏柩死。
萬歷中旌表
許恩蘄水人
夜半鄰家失火驚出,遍尋母不得,復突入,遂與母俱焚。
馮象臨慈谿諸生
被火,遍覓父母煙焰彌空,迷失庭戶
象臨大呼,初得母,即從火中負出。
再入負父,並挾一弟以出,半體焦爛
聞妹尚留臥內,母號呼,將自入,亟止之,觸烈焰攜妹出,竟灼爛而死。
事聞,賜旌
後有龔作梅者,陳州人
年十七,父母俱亡,殯於舍。
賊火民居作梅跪柩前焚死
孔金山陽人
父早亡,母謝氏,遺腹三月生金
母為大賈杜言逼娶,投河死。
長,屢訟於官,不勝
言行賄欲斃乞食闕下,擊登聞鼓訴冤不得達。
墓所晝夜號泣
裏人劉清等陳其事於府,知府張守約異之,召閭族媒氏質實,坐言大辟
未幾守約卒,言夤緣免。
金復號訴不已,被箠無完膚
已而撫按理舊牘,仍坐言大辟,迄死獄中。
金子良亦有孝行,父病,刲股為羹以進,旋愈。
比卒,廬墓哀毀
萬歷四十三年父子並得旌。
公元1608年
楊通照、傑,銅仁人
周氏有疾兄弟拜禱,求以身代。
三年不入內室
萬歷三十六年,群苗流劫,至其家,母被執去。
二人追鬥數十里,被傷不顧
至鬼空溪,見賊縶母,大罵,聲震山谷橫擊萬眾中,為賊所磔死。
通照年二十五,傑年二十二。
泰昌元年巡撫李枟巡按史永安上其事,旌曰雙孝之門。
公元1620年
無錫民浦邵,賊縛其父虞,將殺之。
邵以首迎刃而死,父得免。
寧化林上元,賊掠其繼母李氏出城,上元城上持槍一躍而下,直奔賊壘,刺死二人
賊避其鋒,立出李氏,因引去,城賴以全。
萬歷四十三年旌。
公元1634年
崇禎七年流賊竹谿,執知縣余霄將殺之。
諸生伯麟請代,乃免。
公元1637年
張清雅,潛山人
家貧力學養親
崇禎十年張獻忠來犯
清雅以父年老臥病,守之不去
無何,父卒。
斂甫畢,賊入其家,疑棺內藏金銀,欲剖視之。
清雅據棺哀泣,賊斷其手,仆地
幼子超藝年十六,號哭求代
賊復砍之,父子俱死,而棺得不剖。
雲滿,具兩棺斂之,亦不食死。
公元1635年
時有白精忠者,潁州人
五歲而孤,母袁氏撫之。
家貧,母食糠核,而以精者哺兒。
精忠知之,每餐必先啖其惡者。
天啟中,舉於鄉。
崇禎八年流賊潁州家人逃匿
精忠以母年老不忍獨去,遂遇害
州有檀之者,護母柩下去
與賊格鬥,殺數人,被磔死。
又有李心唯,素敦孝行
賊至,泣守母喪。
賊掠其室,將縛之,不出,被殺。
子果,見父死,厲聲罵賊,賊又殺之。
公元1642年
有余承德者,無為人
崇禎十五年流賊突至,掖其祖母劉氏、母魏氏及妻楊氏、妹玉女出避。
祖母、母行遲,為盜所獲,欲刃之。
承德號呼救護,並遇害
楊氏見之,急投河死。
賊將犯玉女玉女大罵,堅不從寸磔而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