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二百五十三
列傳第一百四十一 王應熊 張至發 薛國觀 程國祥 陳演 魏藻德
體裁:史書
類别:歷史
○王應熊〈〉張至發〈〉薛國觀〈〉程國祥〈〉陳演魏藻德〈〉
王應熊
公元1613年
王應熊,字非熊,巴縣人。萬歷四十一年進士。天啟中,歷官詹事,以憂歸。
公元1630年
崇禎三年,召拜禮部右侍郎。明年冬,帝遣宦官出守邊鎮,應熊上言:「陛下焦勞求治,何一不倚信群臣,乃群臣不肯任勞任怨,致陛下萬不獲已,權遣近侍監理。書之青史,謂有聖明不世出之主,而群工不克仰承,直當愧死。且自神宗以來,士習人心不知職掌何事,有舉《會典》律例告之者,反訝為申、韓刑名。近日諸臣之病,非臨事不擔當之故,乃平時未講求之過也;亦非因循於夙習之故,實愆忘於舊章之過也。」語皆迎帝意,遂蒙眷註。嘗酗酒,詬尚書黃汝良,為給事中馮元飆所劾,汝良為之隱,乃解。五年,進左侍郎,元飆發其貪汙狀,帝不省。
公元1633年
應熊博學多才,熟諳典故,而性谿刻強很,人多畏之。周延儒、溫體仁援以自助,鹹與親善。及延儒罷,體仁援益力。六年冬,廷推閣臣,應熊望輕不與,特旨擢禮部尚書兼東閣大學士,與何吾騶並入參機務。命下,朝野胥駭。給事中章正宸劾之曰:「應熊強愎自張,縱橫為習,小才足覆短,小辨足濟貪,今大用,必且芟除異己,報復恩仇,混淆毀譽。況狼籍封靡,淪於市行。願收還成命,別選忠良。且訛言謂左右先容,由他途以進,使天下薰心捷足之徒馳騁而起,為聖德累不小。」帝大怒,下正宸詔獄,削籍歸。有勸應熊為文彥博者,應熊咈然,佯具疏引退,語多憤激。屢為給事中範淑泰、御史吳履中所攻,帝皆不問。
公元1635年
八年正月,流賊陷鳳陽,毀皇陵。巡撫楊一鵬,應熊座主;巡按吳振纓,體仁姻也。二人恐帝震怒,留一鵬、振纓疏未上,俟恢復報同奏之,遂擬旨令撫按戴罪。主事鄭爾說、胡江交章詆應熊、體仁朋比誤國,帝怒謫二人,而給事中何楷、許譽卿、範淑泰,御史張纘曾、吳履中、張肯堂言之不已。淑泰言:「一鵬《恢復疏》以正月二十一日,《核察失事情形疏》以正月二十八日,天下有未失事先恢復者哉?應熊改填月日,欺誑之罪難辭。」且劾其他受賄事。帝顧應熊厚,皆不聽,而鐫楷、纘曾秩,慰諭應熊。應熊亦屢疏辯,謂:「座主門生,誼不容薄,敢辭比之名。票擬實臣起草,敢辭誤之罪。」楷益憤,屢疏糾之,最後復疏言:「故事,奏章非發抄,外人無由聞;非奉旨,邸報不許抄傳。臣疏六月初十日上,十四日始奉明旨,應熊乃於十三日奏辯,旨尚未下,應熊何由知?臣不解者一。且旨下必由六科抄發。臣疏十四日下,而百戶趙光修先送錦衣堂上官,則疏可不由科抄矣。臣不解者二。」應熊始懼,具疏引罪。帝下其家人及直日中書七人於獄。獄具,家人戍邊,中書貶二秩。應熊乃屢疏乞休去,乘傳賜道里費,行人護行。帝亦知應熊不協人望,特己所拔擢,不欲以人言去也。
公元1639年
十二年遣官存問。其弟應熙橫於鄉,鄉人詣闕擊登聞鼓,列狀至四百八十余條,贓一百七十余萬,詞連應熊。詔下撫按勘究。會應熊復召,事得解。
公元1642年
時延儒再相,患言者攻己,獨念應熊剛很,可藉以制之,力言於帝。十五年冬,遣行人召應熊。明年六月,應熊未至,延儒已罷歸。給事中龔鼎孳密疏言:「陛下召應熊,必因其秉國之日,眾口交攻,以為孤立無黨;孰知其同年密契,肺腑深聯,恃延儒在也。臣去年入都,聞應熊賄延儒為再召計。延儒對眾大言,至尊欲起巴縣。巴縣者,應熊也。未幾,召命果下。以政本重地,私相援引,是延儒雖去猶未去,天下事何堪再誤!」帝得疏心動,留未下。已而延儒被逮,不即赴,俟應熊至,始尾之行。一日,帝顧中官曰:「延儒何久不至?」對曰:「需王應熊先入耳。」帝益疑之。九月,應熊至,宿朝房。請入對,不許;請歸田,許之,乃慚沮而返。
公元1644年
十七年三月,京師陷。五月,福王立於南京。八月,張獻忠陷四川。乃改應熊兵部尚書兼文淵閣大學士,總督川、湖、雲、貴軍務,專辦川寇。時川中諸郡,惟遵義未下,應熊入守之,縞素誓師,開幕府,傳檄討賊。明年奏上方略,請敕川陜、湖貴兩總督,鄖陽、湖廣、貴州、雲南四巡撫出師合討,並劾四川巡撫馬體乾縱兵淫掠,革職提問。命未達而南都亡,雲乾居職如故。已而獻忠死,諸將楊展等各據州縣自雄,應熊不能制。其部將曾英最有功,復重慶,屢破賊兵。王祥亦出師綦江相犄角。祥才武不及英,而應熊委任過之。又明年十月,獻忠余黨孫可望、李定國等南走重慶,英戰歿。可望襲破遵義,應熊遁入永寧山中,旋卒於畢節衛。一子陽禧,死於兵,竟無後。
公元1619年
何吾騶,香山人。萬歷四十七年進士。由庶吉士歷官少詹事。崇禎五年,擢禮部右侍郎。六年十一月,加尚書,同王應熊入閣。溫體仁久柄政,欲斥給事中許譽卿。已擬旨,文震孟爭之,吾騶亦助為言。體仁訐奏,帝奪震孟官,兼罷吾騶。詳見《震孟傳》。
居久之,唐王自立於福州,召為首輔,與鄭芝龍議事輒相牴牾。閩疆既失,踉蹌回廣州。永明王以原官召之,為給事中金堡、大理寺少卿趙昱等所攻。引疾辭去,卒於家。
張至發
公元1601年
張至發,淄川人。萬歷二十九年進士。歷知玉田、遵化。行取,授禮部主事,改御史。時齊、楚、浙三黨方熾,至發,齊黨也,上疏陳內降之弊。因言:「陛下惡結黨,而秉揆者先不能超然門戶外。頃讀科臣疏云:『日來慰諭輔臣溫旨,輔臣與司禮自相參定,方聽禦批。』果若人言,天下事尚可問耶?」語皆刺葉向高,帝不報。時言官爭排東林,戶部郎中李樸不平,抗疏爭。至發遂劾樸背公死黨,誑語欺君,帝亦不報。
公元1670年
尋出按河南。福王之藩洛陽,中使相望於道。至發以禮裁之,無敢橫。宗祿不給,為置義田,以贍貧者。四十三年,豫省饑,請留餉備振,又請改折漕糧,皆報聞。還朝,引病歸。
公元1621年
天啟元年,進大理寺丞。三年請終養。魏忠賢黨薦之,矯旨令吏部擢用,至發方養親不出。
公元1632年
崇禎五年,起順天府丞,進光祿卿。精核積弊,多所厘正,遂受帝知。八年春,遷刑部右侍郎。六月,帝將增置閣臣,以翰林不習世務,思用他官參之,召廷臣數十人,各授一疏,令擬旨。遂擢至發禮部左侍郎兼東閣大學士,與文震孟同入直。自世宗朝許贊後,外僚入閣,自至發始。
時溫體仁為首輔,錢士升、王應熊、何吾騶次之。越二年,體仁輩盡去,至發遂為首輔。萬歷中,申時行、王錫爵先後柄政,大旨相紹述,謂之「傳衣缽」。至發代體仁,一切守其所為,而才智機變遜之,以位次居首,非帝之所註也。嘗簡東宮講官,擯黃道周,為給事中馮元飆所刺。至發怒,兩疏詆道周,而極頌體仁孤執不欺,復為編修吳偉業所劾。講官項煜論至發把持考選,庇兒女姻任浚而抑成勇。至發上章辯,帝遂逐煜去。
內閣中書黃應恩悍戾,體仁、至發輩倚任之,恃勢恣橫。及為正字,不當復為東宮侍書,恐帝與太子開講同日也。至發不諳故事,令兼之。應恩不能兼,講官撰講義送應恩繕錄,拒不納。檢討楊士聰論之,至發揭寢其疏,士聰復上書閣中,極論其事,至發終庇之。會復故總督楊鶴官,許給誥命,應恩當撰文。因其子嗣昌得君,力為洗雪。忤旨,將加罪,至發擬公揭救。同官孔貞運、傅冠曰:「曩許士柔事,吾輩未嘗救,獨救應恩何也?」至發咈然曰:「公等不救,我自救之。」連上三揭。帝不聽,特降諭削應恩籍,嗣昌疏救,亦不聽。無何,大理寺副曹荃發應恩賕請事,詞連至發。至發憤,連疏請勘。帝雖優旨褒答,卒下應恩獄。至發乃具疏,自謂當去者三,而未嘗引疾,忽得旨回籍調理,時人傳笑,以為遵旨患病雲。
公元1641年
至發頗清強。起自外吏,諸翰林多不服,又始終惡異己,不能虛公延攬。帝亦惡其泄漏機密,聽之去。且不遣行人護行,但令乘傳,賜道里費六十金、彩幣二表裏,視首輔去國彜典,僅得半焉。既歸,捐貲改建淄城,賜敕優獎。俄以徽號禮成,遣官存問。十四年夏,帝思用舊臣,特敕召周延儒、賀逢聖及至發,獨至發四疏辭。明年七月病歿。先屢加太子太傅、禮部尚書、文淵閣大學士。及卒,贈少保,祭葬,蔭子如制。
公元1619年
代至發為首輔者,孔貞運。代貞運者,劉宇亮。貞運,句容人,至聖十三代孫也。萬歷四十七年以殿試第二人授編修。天啟中,充經筵展書官,纂修《兩朝實錄》。莊烈帝嗣位,貞運進講《皇明寶訓》,稱述祖宗勤政講學事,帝嘉納之。
公元1628年
崇禎元年,擢國子監祭酒,尋進少詹,仍管監事。二年正月,帝臨雍,貞運進講《書經》。唐貞觀時,祭酒孔穎達講《孝經》,有釋奠頌。孔氏子孫以國師進講,至貞運乃再見。帝以聖裔故,從優賜一品服。冬十月,畿輔被兵,條上御敵城守應援數策。尋以艱歸。六年服闋,起南京禮部侍郎。越二年,遷吏部左侍郎。
公元1636年
九年六月,與賀逢聖、黃士俊並入內閣。時體仁當國,欲重治復社,值其在告,貞運從寬結之。體仁怒語人曰:「句容亦聽人提索矣。」自是不敢有所建白。及至發去位,貞運代之,乃揭救鄭三俊、錢謙益,俱從寬擬。帝親定考選諸臣,下輔臣再閱,貞運及薛國觀有所更。迨命下,閣擬悉不從,而帝以所擇十八卷下部議行。適新御史郭景昌等謁貞運於朝房,貞運言所下諸卷,說多難行。景昌與辯,退即上疏劾之。帝雖奪景昌俸,貞運卒引歸。十七年五月,莊烈帝哀詔至,貞運哭臨,慟絕不能起。舁歸,得疾遽卒。
公元1607年
黃士俊,順德人。萬歷三十五年殿試第一。授修撰,歷官禮部尚書。崇禎九年入閣,累加少傅,予告歸。父母俱在堂,錦衣侍養,人以為榮。唐王以原官召,未赴。後相永明王,耄不能決事,數為臺省論列。辭歸而卒。
劉宇亮
公元1619年
劉宇亮,綿竹人。萬歷四十七年進士。屢遷吏部右侍郎。崇禎十年八月,擢禮部尚書,與傅冠、薛國觀同入閣。宇亮短小精悍,善擊劍。居翰林,常與家僮角逐為樂。性不嗜書,館中纂修、直講、典試諸事,皆不得與。座主錢士升為之援,又力排同鄉王應熊,張己聲譽,竟獲大用。明年六月,貞運罷歸,遂代為首輔。其冬,都城戒嚴,命閱視三大營及勇衛營軍士,兩日而畢。又閱視內城九門,外城七門,皆茍且卒事。
時大清兵深入,帝憂甚,宇亮自請督察軍情。帝喜,即革總督盧象升任,命宇亮往代。字亮請督察,而帝忽改為總督,大懼,與國觀及楊嗣昌謀,且具疏自言。乃留象升,而宇亮仍往督察,各鎮勤王兵皆屬焉。甫抵保定,聞象升戰歿,過安平,偵者報大清兵將至,相顧無人色,急趨晉州避之,知州陳弘緒閉門不納,士民亦歃血誓不延一兵。宇亮大怒,傳令箭:亟納師,否則軍法從事。弘緒亦傳語曰:「督師之來以禦敵也,今敵且至,奈何避之?芻糧不繼,責有司,欲入城,不敢聞命。」宇亮乃馳疏劾之,有旨逮治。州民詣闕訟冤,願以身代者千計,弘緒得鐫級調用。帝自是疑宇亮不任事,徒擾民矣。
公元1639年
明年正月至天津。憤諸將退避,疏論之,因及總兵劉光祚逗遛狀。國觀方冀為首輔,與嗣昌謀傾宇亮,遽擬旨軍前斬光祚。比旨下,光祚適有武清之捷,宇亮乃系光祚於獄,而具疏乞宥,繼上武清捷音。國觀乃擬嚴旨,責以前後矛盾,下九卿科道議。僉謂宇亮玩弄國憲,大不敬。宇亮疏辯,部議落職閑住,給事中陳啟新、沈迅復重劾之,改擬削籍。帝令戴罪圖功,事平再議。宇亮竟以此去位,而國觀代為首輔矣。已而定失事者五案,宇亮終免議。久之,卒於家。
薛國觀
公元1619年
薛國觀,韓城人。萬歷四十七年進士。授萊州推官。天啟四年,擢戶部給事中,數有建白。魏忠賢擅權,朝士爭擊東林。國觀所劾御史遊士任、操江都御史熊明遇、保定巡撫張鳳翔、兵部侍郎蕭近高、刑部尚書喬允升,皆東林也。尋遷兵科右給事中,於疆事亦多所論奏。忠賢遣內臣出鎮,偕同官疏爭。七年,再遷刑科都給事中。
公元1628年
崇禎改元,忠賢遺黨有欲用王化貞,寬高,出胡嘉棟者,國觀力持不可。奉命祭北鎮醫無閭,還言關內外營伍虛耗、將吏侵克之弊,因薦大將滿桂才。帝褒以忠讜,令指將吏侵克者名,列上副將王應暉等六人,詔俱屬之吏。陜西盜起,偕鄉人仕於朝者,請設防速剿,並追論故巡撫喬應甲納賄縱盜罪。削應甲籍,籍其贓。國觀先附忠賢,至是大治忠賢黨,為南京御史袁耀然所劾。國觀懼,且虞掛察典,思所以撓之,乃劾吏科都給事中沈惟炳、兵科給事中許譽卿,言:「兩人主盟東林,與瞿式耜掌握枚卜。文華召對,陛下惡章允儒妄言,嚴旨處分。譽卿乃持一疏授惟炳,使同官劉斯珣邀臣列名,臣拒不應,遂使耀然劾臣。臣自立有品,不入東林,遂罹其害。今朝局惟論東林異同向背,借崔、魏為題,報仇傾陷。今又把持京察,而式耜以被斥之人,久居郭外,遙制察典,舉朝無敢言。」末詆耀然賄劉鴻訓得御史。帝雖以撓察典責之,國觀卒免察。然清議不容,旋以終養去。
公元1630年
三年秋,用御史陳其猷薦,起兵科都給事中。遭母憂,服闋,起禮科都給事中,遷太常少卿。九年,擢左僉都御史。明年八月,拜禮部左侍郎兼東閣大學士,入參機務。國觀為人陰鷙谿刻,不學少文。溫體仁因其素仇東林,密薦於帝,遂超擢大用之。
公元1638年
十一年六月,進禮部尚書。其冬,首輔劉宇亮出督師,國觀與楊嗣昌比,構罷宇亮。明年二月代其位。敘剿寇功,加太子太保、戶部尚書,進文淵閣;敘城守功,加少保、吏部尚書,進武英殿。
先為首輔者,體仁最當帝意,居位久。及張至發、孔貞運、劉宇亮繼之,皆非帝意所屬,故旋罷去。國觀得誌,一踵體仁所為,導帝以深刻,而才智彌不及,操守亦弗如。帝初頗信響之,久而覺其奸,遂及於禍。
始帝燕見國觀,語及朝士貪婪。國觀對曰:「使廠衛得人,安敢如是。」東廠太監王德化在側,汗流沾背,於是專察其陰事。國觀任中書王陛彥,而惡中書周國興、楊余洪,以漏詔旨、招權利劾之,並下詔獄。兩人老矣,斃廷杖下,其家人密緝國觀通賄事,報東廠。而國觀前匿史褷所寄銀,周、楊兩家又誘褷蒼頭首告。由是諸事悉上聞,帝意漸移。
史褷者,清苑人。為御史無行,善結納中官,為王永光死黨。巡按淮、揚,括庫中贓罰銀十余萬入己橐。攝巡鹽,又掩取前官張錫命貯庫銀二十余萬。及以少卿家居,檢討楊士聰劾吏部尚書田唯嘉納周汝弼金八千推延綏巡撫,褷居間,並發褷盜鹽課事。褷得旨自陳,遂訐士聰,而鹽課則請敕淮、揚監督中官楊顯名核奏。俄而錫命子沆訐褷,給事中劉焜芳復劾褷侵盜有據。又嘗勒富人於承祖萬金,事發,則遣家人賫重貲謀於黠吏,圖改舊籍。帝乃怒,褫褷職,褷急攜數萬金入都,主國觀邸。謀既定,出疏攻焜芳及其弟炳芳、煒芳。閣臣多徇褷,擬嚴旨,帝不聽,止奪焜芳官候訊。及顯名核疏上,力為褷解,而不能諱者六萬金;褷下獄。會有兵事,獄久不結,瘐死。都人籍籍謂褷所攜貲盡為國觀有,家人證之,事大著。國觀猶力辨褷贓為黨人構陷,帝不聽。
帝初憂國用不足,國觀請借助,言:「在外群僚,臣等任之;在內戚畹,非獨斷不可。」因以武清侯李國瑞為言。國瑞者,孝定太后兄孫,帝曾祖母家也。國瑞薄庶兄國臣,國臣憤,詭言「父貲四十萬,臣當得其半,今請助國為軍貲」。帝初未允,因國觀言,欲盡借所言四十萬者,不應則勒期嚴追。或教國瑞匿貲勿獻,拆毀居第,陳什器通衢鬻之,示無所有。嘉定伯周奎與有連,代為請。帝怒,奪國瑞爵,國瑞悸死。有司追不已,戚畹皆自危。因皇五子病,交通宦官宮妾,倡言孝定太后已為九蓮菩薩,空中責帝薄外家,諸皇子盡當夭,降神於皇五子。俄皇子卒,帝大恐,急封國瑞七歲兒存善為侯,盡還所納金銀,而追恨國觀,待隙而發。
國觀素惡行人吳昌時。及考選,昌時虞國觀抑己,因其門人以求見。國觀偽與交歡,擬第一,當得吏科。迨命下,乃得禮部主事。昌時大恨,以為賣己,與所善東廠理刑吳道正謀,發丁憂侍郎蔡奕琛行賄國觀事。帝聞之,益疑。
公元1640年
十三年六月,楊嗣昌出督師,有所陳奏。帝令擬諭,國觀乃擬旨以進。帝遂發怒,下五府九卿科道議奏。掌都督府魏國公徐允禎、吏部尚書傅永淳等不測帝意,議頗輕,請令致仕或閑住。帝度科道必言之,獨給事中袁愷會議不署名,且疏論永淳徇私狀,而微詆國觀藐肆妒嫉。帝不懌,抵疏於地曰:「成何糾疏!」遂奪國觀職,放之歸,怒猶未已。
國觀出都,重車累累,偵事者復以聞。而東廠所遣伺國觀邸者,值陛彥至,執之,得其招搖通賄狀。詞所連及,永淳、奕琛暨通政使李夢辰、刑部主事朱永佑等十一人。命下陛彥詔獄窮治。頃之,愷再疏,盡發國觀納賄諸事,永淳、奕琛與焉。國觀連疏力辨,詆愷受昌時指使,帝不納。
至十月,陛彥獄未成,帝以行賄有據,即命棄市,而遣使逮國觀。國觀遷延久不赴,明年七月入都。令待命外邸,不以屬吏,國觀自謂必不死。八月初八日夕,監刑者至門,猶鼾睡。及聞詔使皆緋衣,蹶然曰:「吾死矣!」倉皇覓小帽不得,取蒼頭帽覆之。宣詔畢,頓首不能出聲,但言「吳昌時殺我」,乃就縊。明日,使者還奏。又明日許收斂,懸梁者兩日矣。輔臣戮死,自世廟夏言後,此再見雲。法司坐其贓九千,沒入田六百畝,故宅一區。
國觀險忮,然罪不至死,帝徒以私憤殺之,贓又懸坐,人頗有冤之者。
袁愷,聊城人。既劾罪國觀,後為給事中宋之普所傾,罷去。福王時,起故官,道卒。
程國祥
公元1604年
程國祥,字仲若,上元人。舉萬歷三十二年進士。歷知確山、光山二縣,有清名。遷南京吏部主事,乞養歸。服闋,起禮部主事。天啟四年,吏部尚書趙南星知其可任,調為己屬,更歷四司。發御史楊玉珂請屬,玉珂被謫,國祥亦引疾歸。其冬,魏忠賢既逐南星,御史張訥劾國祥為南星邪黨,遂除名。
公元1629年
崇禎二年,起稽勛員外郎。遷考功郎中,主外計,時稱公慎。御史龔守忠詆國祥通賄,國祥疏辯。帝褒以清執,下都察院核奏,事得白,守忠坐褫官。尋遷大理右寺丞。歷太常卿、南京通政使,就遷工部侍郎,復調戶部。
公元1636年
九年冬,召拜戶部尚書。楊嗣昌議增餉,國祥不敢違。而是時度支益匱,四方奏報災傷者相繼。國祥多方區畫,亦時有所蠲減,最後建議,借都城賃舍一季租,可得五十萬,帝遂行之。勛戚奄豎悉隱匿不奏,所得僅十三萬,而怨聲載途。然帝由是眷國祥。
公元1638年
十一年六月,帝將增置閣臣,出禦中極殿,召廷臣七十余人親試之。發策言:「年來天災頻仍,今夏旱益甚,金星晝見五旬,四月山西大雪。朝廷腹心耳目臣,務避嫌怨。有司舉劾,情賄關其心。克期平賊無功,而剿兵難撤。外敵生心,邊餉日絀。民貧既甚,正供猶艱。有司侵削百方,如火益熱。若何處置得宜,禁戢有法,卿等悉心以對。」會天大雨,諸臣面對後,漏已深,終考者止三十七人。顧帝意已前定,特假是為名耳。居數日,改國祥禮部尚書,與楊嗣昌、方逢年、蔡國用、範復粹俱兼東閣大學士,入參機務。時劉宇亮為首輔,傅冠、薛國觀次之,又驟增國祥等五人。國觀、嗣昌最用事,國祥委蛇其間,自守而已。明年四月召對,無一言。帝傳諭責國祥緘默,大負委任,國祥遂乞休去。
國祥始受業於焦竑,歷任卿相,布衣蔬食,不改儒素。與其子上俱撰有詩集。國祥歿後,家貧,不能舉火。上營葬畢,感疾卒,無嗣。
公元1610年
蔡國用,金溪人。萬歷三十八年進士。由中書舍人擢御史。天啟五年陳時政六事,詆葉向高、趙南星,而薦亓詩教、趙興邦、邵輔忠、姚宗文等七人,魏忠賢喜,矯旨褒納。尋忤珰意,勒令閑住。
公元1628年
崇禎元年起故官,屢遷工部右侍郎。督修都城,需石甚急,不克辦。國用建議取牙石用之。牙石者,舊列崇文、宣武兩街,備駕出除道者也。帝閱城,嘉其功,遂欲大用。十一年六月,廷推閣臣,國用望輕,不獲與,特旨擢禮部尚書,入閣辦事。累加少保,改吏部尚書、武英殿。十三年六月卒於官,贈太保,謚文恪。國用居位清謹,與同列張四知皆庸才,碌碌無所見。
公元1619年
範復粹,黃縣人。萬歷四十七年進士。除開封府推官。崇禎元年為御史。廷議移毛文龍內地,復粹言:「海外億萬生靈誰非赤子,倘棲身無所,必各據一島為盜,後患方深。」又言:「袁崇煥功在全遼,而尚寶卿董懋中詆為逆黨所庇,持論狂謬。」懋中遂落職,文龍亦不果移。
巡按江西,請禁有司害民六事。時大厘郵傳積弊,減削過甚,反累民,復粹極陳不便。丁艱歸。服闋,還朝,出按陜西。陳治標治本之策:以任將、設防、留餉為治標;廣屯、蠲賦、招撫為治本。帝褒納之。廷議有司督賦缺額,兼罪撫按,復粹力言不可。
由大理右寺丞進左少卿。居無何,超拜禮部左侍郎兼東閣大學士。時同命者五人,翰林惟方逢年,余皆外僚,而復粹由少卿,尤屬異數。蓋帝欲閣臣通知六部事,故每部簡一人:首輔劉宇亮由吏部,國祥以戶,逢年以禮,嗣昌以兵,國用以工,刑部無人,復粹以大理代之。累加少保,進吏部尚書、武英殿。
公元1640年
十三年六月,國觀罷,復粹為首輔。給事中黃雲師言「宰相須才識度三者」,復粹恚,因自陳三者無一,請罷,溫旨慰留。御史魏景琦劾復粹及張四知學淺才疏,伴食中書,遺譏海內。帝以妄詆下之吏。明年,加少傅兼太子太傅,改建極殿。賊陷洛陽,復粹等引罪乞罷,不允。帝御乾清宮左室,召對廷臣,語及福王被害,泣下。復粹曰:「此乃天數。」帝曰:「雖氣數,亦賴人事挽回。」復粹等不能對。帝疾初愈,大赦天下,命復粹錄囚,自尚書傅宗龍以下,多所減免。是年五月致仕。國變後,卒於家。
公元1616年
方逢年,遂安人。萬歷四十四年進士。天啟四年,以編修典湖廣試,發策有「巨珰大蠹」語,且雲「宇內豈無人焉?有薄士大夫而覓臯、夔、稷、契於黃衣閹尹之流者」。魏忠賢見之,怒,貶三秩調外。御史徐復陽希指劾之,削籍為民。
公元1638年
崇禎初,起原官,累遷禮部侍郎。十一年詔廷臣舉邊才,逢年以汪喬年應。未幾,擢禮部尚書,入閣輔政。其冬,刑科奏摘參未完疏,逢年以犯贓私者,人亡產絕,親戚坐累,幾同瓜蔓,遂輕擬以上。而帝意欲罪刑部尚書劉之鳳,責逢年疏忽。逢年引罪,即罷歸。
福王時,復原官,不召。魯王三召之,用其議,定稱魯監國。紹興破,王航海,逢年追不及,與方國安等降於我大清。已而以蠟丸書通閩,事泄被誅。
公元1622年
張四知者,費縣人。天啟二年進士。由庶吉士授檢討。崇禎中,歷官禮部右侍郎。貌寢甚,嘗患惡瘍。十一年六月,廷推閣臣忽及之。給事中張淳劾其為祭酒時貪汙狀,四知憤,帝前力辨,言己孤立,為廷臣所嫉。帝意頗動,薛國觀因力援之。明年五月與姚明恭、魏照乘俱拜禮部尚書兼東閣大學士。
公元1638年
明恭,蘄水人。出趙興邦門,公論素不予。崇禎十一年,由詹事遷禮部侍郎,教習庶吉士。給事中耿始然劾其與副都御史袁鯨比而為奸利,帝不聽。明年遂柄用。
照乘,滑人。天啟時,為吏部都給事中。崇禎十一年,歷官兵部侍郎。明年,國觀引入閣。
公元1642年
三人者,皆庸劣充位而已。四知加太子太保,進吏部尚書、武英殿。明恭加太子太保,進戶部尚書、文淵閣。照乘加太子少傅,進戶部尚書、文淵閣。帝自即位,務抑言官,不欲以其言斥免大臣。彈章愈多,位愈固。四知秉政四載,為給事中馬嘉植,御史鄭昆貞、曹溶等所劾,帝皆不納,十五年六月始致仕。照乘亦四載,御史楊仁願、徐殿臣、劉之渤相繼論劾,引疾去。明恭甫一載,鄉人詣闕訟之,請告歸。後四知降於我大清。
陳演
公元1622年
陳演,井研人。祖效,萬歷間以御史監征倭軍,卒於朝鮮,贈光祿卿。演登天啟二年進士,改庶吉士,授編修。崇禎時,歷官少詹事,掌翰林院,直講筵。十三年正月,擢禮部右侍郎,協理詹事府。
公元1640年
演庸才寡學,工結納。初入館,即與內侍通。莊烈帝簡用閣臣,每親發策,以所條對覘能否。其年四月,中官探得帝所欲問數事,密授演,條對獨稱旨,即拜禮部左侍郎兼東閣大學士,與謝升同入閣。明年,進禮部尚書,改文淵閣。十五年,以山東平盜功加太子少保,改戶部尚書、武英殿。被劾乞罷,優旨慰留。明年五月,周延儒去位,遂為首輔。尋以城守功,加太子太保。十七年正月考滿,加少保,改吏部尚書、建極殿。逾月罷政。再逾月,都城陷,遂及於難。
演為人既庸且刻。惡副都御史房可壯、河南道張煊不受屬,因會推閣臣讒於帝,可壯等六人俱下吏。王應熊召至,旋放還,演有力焉。
自延儒罷後,帝最倚信演。臺省附延儒者,盡趨演門。當是時,國勢累卵,中外舉知其不支。演無所籌畫,顧以賄聞。及李自成陷陜西,逼山西,廷議撤寧遠吳三桂兵入守山海關,策應京師。帝意亦然之,演持不可。後帝決計行之,三桂始用海船渡遼民入關,往返者再,而賊已陷宣、大矣。演懼不自安,引疾求罷。詔許之,賜道里費五十金,彩幣四表裏,乘傳行。
公元1644年
演既謝事,薊遼總督王永吉上疏力詆其罪,請置之典刑,給事中汪惟效、孫承澤亦極論之。演入辭,謂佐理無狀,罪當死。帝怒曰:「汝一死不足蔽辜!」叱之去。演貲多,不能遽行。賊陷京師,與魏藻德等俱被執,系賊將劉宗敏營中。其日獻銀四萬,賊喜,不加刑。四月八日,已得釋。十二日,自成將東禦三桂,慮諸大臣為後患,盡殺之。演亦遇害。
魏藻德
公元1640年
魏藻德,順天通州人。崇禎十三年舉進士。既殿試,帝思得異才,復召四十八人於文華殿,問:「今日內外交訌,何以報仇雪恥?」藻德即以「知恥」對,又自敘十一年守通州功。帝善之,擢置第一,授修撰。
公元1645年
十五年,都城戒嚴,疏陳兵事。明年三月,召對稱旨。藻德有口才。帝以己所親擢,且意其有抱負,五月,驟擢禮部右侍郎兼東閣大學士,入閣輔政。藻德力辭部銜,乃改少詹事。正統末年,兵事孔棘,彭時以殿試第一人,逾年即入閣,然仍故官修撰,未有超拜大學士者。陳演見帝遇之厚,曲相比附。八月,補行會試引為副總裁,越蔣德璟、黃景昉而用之。藻德居位,一無建白,但倡議令百官捐助而已。十七年二月,詔加兵部尚書兼工部尚書、文淵閣大學士,總督河道、屯田、練兵諸事,駐天津,而命方嶽貢駐濟寧,蓋欲出太子南京,俾先清道路也。有言百官不可令出,出即潛遁者,遂止不行。
公元1452年
及演罷,藻德遂為首輔。同事者李建泰、方嶽貢、範景文、邱瑜,皆新入政府,莫能補救。至三月,都城陷,景文死之,藻德、嶽貢、瑜並被執,幽劉宗敏所。賊下令勒內閣十萬金,京卿、錦衣七萬,或五三萬,給事、御史、吏部、翰林五萬至一萬有差,部曹數千,勛戚無定數。藻德輸萬金,賊以為少,酷刑五日夜,腦裂而死。復逮其子追征,訴言:「家已罄盡。父在,猶可丐諸門生故舊。今已死,復何所貸?」賊揮刃斬之。
李建泰
公元1625年
李建泰,曲沃人。天啟五年進士。歷官國子祭酒,頗著聲望。崇禎十六年五月,擢吏部右侍郎。十一月,以本官兼東閣大學士,與方嶽貢並命。疏陳時政切要十事,帝皆允行。
公元1644年
明年正月,李自成逼山西。建泰慮鄉邦被禍,而家富於貲,可藉以佐軍,毅然有滅賊誌,常與同官言之。會平陽陷,帝臨朝嘆曰:「朕非亡國之君,事事皆亡國之象。祖宗櫛風沐雨之天下,一朝失之,何面目見於地下!朕願督師親決一戰,身死沙場無所恨,但死不瞑目耳!」語畢痛哭。陳演、蔣德璟諸輔臣請代,俱不許。建泰頓首曰:「臣家曲沃,願出私財餉軍,不煩官帑,請提師以西。」帝大喜,慰勞再三,曰:「卿若行,朕仿古推轂禮。」建泰退,即請復故御史衛楨固官;授進士淩駉職方主事,並監軍;參將郭中傑為副總兵,領中軍事;薦進士石釭聯絡延、寧、甘、固義士,討賊立功。帝俱從之。加建泰兵部尚書,賜尚方劍,便宜從事。
二十六日,行遣將禮。駙馬都尉萬煒以特牲告太廟。日將午,帝御正陽門樓,衛士東西列,自午門抵城外,旌旗甲仗甚設。內閣五府六部都察院掌印官及京營文武大臣侍立,鴻臚贊禮,御史糾儀。建泰前致辭,帝獎勞有加,賜之宴。禦席居中,諸臣陪侍,酒七行,帝手金卮親酌建泰者三,即以賜之,乃出手敕曰「代朕親征」。宴畢,內臣為披紅簪花,用鼓樂導尚方劍而出。建泰頓首謝,且辭行,帝目送之。行數里,所乘肩輿忽折,眾以為不祥。
建泰以宰輔督師,兵食並絀,所攜止五百人。甫出都,聞曲沃已破,家貲盡沒,驚怛而病。日行三十里,士卒多道亡。至定興,城門閉不納。留三日,攻破之,笞其長吏。抵保定,賊鋒已逼,不敢前,入屯城中。已而城陷,知府何復、鄉官張羅彥等並死之。建泰自刎不殊,為賊將劉方亮所執,送賊所。
賊既敗,大清召為內院大學士。未幾,罷歸。姜襄反大同,建泰遙應之。兵敗被擒,伏誅。
公元1628年
贊曰:天下治亂,系於宰輔。自溫體仁導帝以刻深,治尚操切,由是接踵一跡。應熊剛很,至發險忮。國觀陰鷙,一效體仁之所為,而國家之元氣已索然殆盡矣。至於演、藻德之徒,機智弗如,而庸庸益甚,禍中於國,旋及其身,悲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