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史-清-万斯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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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二百三十三
列傳第一百二十一 姜應麟 陳登雲 羅大紘 李獻可 孟養浩 朱維京 王如堅 王學曾 張貞觀 樊玉衡 謝廷讚 楊天民 何選

體裁史書
類别歷史
姜應麟(從子思睿)陳登雲羅大黃正賓李獻可舒弘緒陳尚象丁懋遜吳之佳葉初春楊其休董嗣成賈名儒張棟孟養浩朱維京王如堅王學曾涂傑張貞觀樊玉衡(子鼎遇維城孫自一謝廷讚(兄廷諒)楊天民何選馮生虞任彥蘗)
公元1583年
姜應麟字泰符慈谿人
父國華,嘉靖中進士
歷陜西參議,有廉名。
應麟萬歷十一年進士,改庶吉士,授戶科給事中
貴妃鄭氏有殊寵,生子常洵,詔進封為皇貴妃
王恭妃育皇長子五歲無所益封
中外籍籍,疑帝欲立愛。
十四年二月應麟抗疏言:「禮貴別嫌,事當慎始
貴妃所生陛下第三子猶亞位中宮恭妃誕育元嗣翻令居下。
揆之倫理則不順,質之人心則不安,傳之天下萬世則不正,非所以重儲貳、定眾誌也。
伏請俯察輿情收還成命
其或情不容已,請先封恭妃為皇貴妃而後及於鄭妃,則禮既不違,情亦不廢
然臣所議者末未及其本也。
陛下誠欲正名定分別嫌明微莫若俯從閣臣之請,冊立元嗣為東宮,以定天下之本,則臣民望慰宗社之慶長矣。
」疏入,帝震怒,抵之地,遍召大珰諭曰:「冊封貴妃,初非為東宮起見科臣奈何訕朕!
」手擊案者再。
諸珰跪叩首,怒稍解,遂降旨:「貴妃敬奉勤勞特加殊封。
立儲自有長幼姜應麟疑君賣直,可降極邊雜職
於是得大同廣昌典史
吏部員外郎沈璟刑部主事孫如法繼言之,並得罪
兩京申救疏數十上,皆不省
自後言者蜂起,鹹執「立儲自有長幼」之旨,以責信於帝。
帝雖厭苦之,終不能奪也。
公元1592年
應麟廣昌四年,量移余幹知縣
父憂歸。
服闋,至,會吏部數以推舉建言諸臣得重譴,應麟遂不復補
家居二十年
光宗立,起太仆少卿
給事中薛鳳翔應麟老病失儀,遂引疾去。
崇禎三年卒,贈太常卿
公元1622年
子思睿,字顓愚
少孤,事母孝。
天啟二年進士,授行人
崇禎三年御史
明年春,陳天下五大弊:曰加派病民,曰郵傳過削,曰搜剔愈精,頭緒愈亂,曰懲毖愈甚頹廢愈多,曰督責愈急,蒙蔽愈深。
忤旨,切責
其冬宦官監視邊務抗疏切諫
已,劾首輔周延儒家人周文郁副將,弟素儒為錦衣叔父人瑞中書受賕行私請罷斥。
已,論救給事中魏呈潤御史李曰輔、王績燦
巡按雲南
陛辭歷指弊政,而言:「舉朝拯焚救溺精神專用摘抉細微,而以察吏詰戎予奪大柄僅付二三閹寺
厝火自安不知變計天下安望太平
」忤旨,切責
還朝,值帝撤還二部總理諸鎮監視內臣
思睿請並撤監視京營關、寧者。
因詆向來秉政大臣阿承將順之罪,意指溫體仁也。
體仁二子儼、伉數請囑提學僉事黎元寬
元寬文體險怪論黜,遂發其二子私書
思睿體仁縱子作奸,以元寬揭為據。
體仁謂揭不出元寬手,思睿等群謀排陷
元寬上疏證明,思睿再劾體仁以「群謀」二字成陷人之阱,但知有子,不知有君。
帝怒,奪俸五月
出視河東鹽政
安邑有故都御史曹於汴講學書院思睿為置田構學舍公余親蒞講授
代還乞假歸裏
未幾卒。
公元1577年
陳登雲字從龍唐山人
萬歷五年進士
鄢陵知縣
政最,征授御史
出按遼東疏陳安攘十策,又請速首功之賞。
改巡山西
還朝,會廷臣方爭建儲
登雲謂議不早決,由貴妃家陰沮之。
十六年六月,遂因災抗疏,劾妃父鄭承憲,言:「承憲懷禍藏奸窺覬儲貳
日與貂珰往來綢繆杯酌,且廣結山人術士緇黃之流
陛下重懲科場冒籍承憲妻每揚言事由己發,用以恐喝勛貴簧鼓朝紳
不但惠安遭其虐焰,即中宮太后家亦謹避其鋒矣。
陛下享國久長自由敬德所致,而承憲每對人言,以為不立東宮之效。
幹撓盛典,蓄隱邪謀他日何所不至
不震乾剛,斷以大義,雖日避殿撤樂素服停刑,恐天心未易格,天變未可弭也。
」疏入,貴妃承憲皆怒,同列亦為登雲危,帝竟留中不下
公元1582年
久之,疏論吏部尚書陸光祖,又論貶四川提學副使馮時可,論罷應天巡撫李淶順天巡撫王致祥,又論禮部侍郎韓世能尚書羅萬化南京太仆卿徐用檢
朝右皆憚之。
時方考選科道登雲因疏言:「近歲言官壬午以前怵於威,則摧剛為柔壬午以後昵於情,則化直為佞
其間豈無剛直之人,而弗勝齟齬,多不能安其身。
二十年來,以剛直京卿者,百止一二耳。
背公植黨,逐嗜乞憐,如所謂『七豺』、『八狗』者,言路顧居其半。
臺諫天下是非,而使人賤辱至此,安望其抗顏直繩為國家鋤大奸、殲巨蠹哉!
與其誤用而斥之,不若慎於始進。
」因條數事以獻。
出按河南
大饑人相食。
副使崔應麟見民啖澤中雁矢,囊示登雲登雲即進之於朝。
帝立遣寺丞鐘化民賫帑金振之
登雲巡方者三,風裁峻厲
久次當擢京卿,累寢不下,遂移疾歸。
尋卒。
公元1586年
羅大纮字公廓吉水人
萬歷十四年進士
行人
十九年八月,遷禮科給事中
拜命,即上《定制書》數千言
已,復言視朝宜勤,語皆切直
先有詔以二十年春冊立東宮,至是工部主事張有德預備儀物請。
帝怒,命奪俸三月,更緩冊立事。
尚書曾同亨請如前詔,忤旨,切讓
大纮以為言,詔奪俸有德
大學士許國王家屏連署閣臣名,乞收新命,納諸臣請,帝益怒。
首輔申時行在告,聞帝怒,乃密揭言:「臣雖列名公疏,實不與知
」帝喜,手詔褒答,而揭與詔俱發禮科。
故事閣臣密揭發科者。
時行慚懼,亟謀之禮科都給事中胡汝寧遣使取揭。
時獨大纮守科,使者紿取之。
及往索,時行留不發。
大纮抗疏曰:「臣奉職無狀,謹席稿以待。
獨念時行厚恩,乃內外二心藏奸蓄禍,誤國賣友,罪何可勝言。
時行身雖在告,凡翰林遷改之奏,皆儼然首列其名,何獨建儲一事深避如此
陛下赫然震怒,加以不測之威,時行亦當與分過
陛下未嘗怒,而乃沮塞睿聰搖動國本,茍自獻其乞憐之術,而遏主上悔悟之萌,此臣之所大恨也。
假令等得請,將行慶典恩澤加焉,時行亦辭之乎?
蓋其私心妄意陛下有所牽系,故陽附廷臣請立之議,而陰緩其事,以為自交宮掖之謀。
使請之而得,則明居羽翼之功;不得,則別為集菀之計。
其操此術以愚一世久矣不圖今日發露之也。
」疏入,帝震怒,命貶邊方雜職
俄以六科鐘羽正論救,斥為民,羽正奪俸
中書舍人黃正賓抗疏力詆時行
帝怒,下獄拷訊,斥為民。
時行不安無何,竟引去
大纮誌行高卓
鄉人以配裏先達羅倫羅洪先,號為「三羅」。
天啟中,贈光祿少卿
公元1620年
正賓,歙人。
以貲為舍人,直武英殿
恥由貲入官,思樹奇節,至是遂見推清議
李三才顧憲成鹹與遊,益有聲士大夫間。
熹宗立,起故官
再遷尚寶少卿,引病歸。
魏忠賢汪文言獄,詞連正賓
坐贓千金遣戍大同
莊烈帝嗣位,復官,致仕
崇禎元年六月魏黨徐大化楊維垣罷官,猶潛居輦下交通奄寺正賓在都,抗疏發其奸。
兩人歸田裏,都人快之。
而疏有「潛通宦寺」語,帝令指名
正賓趙倫、於化龍對。
帝以其妄,斥回籍
公元1583年
李獻可字堯俞同安人
萬歷十一年進士
武昌推官
課最征授戶科給事中
屢遷禮科都給事中
二十年正月,偕六科諸臣疏請豫教,言:「元子年十有一矣,豫教典當首春舉行
倘謂內庭足可誦讀近侍亦堪輔導,則禁闥幽閑豈若外朝清肅內臣忠敬何如師保尊嚴
」疏入,帝大怒,摘疏中誤書弘治年號,責以違旨侮君,貶一秩調外,余奪俸半歲
大學士王家屏封還禦批,帝益不悅
吏科都給事中鐘羽正言:「獻可之疏,臣實贊成之,請與同謫。
吏科給事中舒弘緒亦言「言官可罪豫教不可不行」。
帝益怒,出弘緒南京,而羽正獻可並以雜職徙邊方。
大學士趙誌臯論救被旨譙讓
吏科右給事中陳尚象復爭之,坐斥為民。
戶科左給事中孟養浩御史鄒德泳,戶兵刑工四科都給事中丁懋遜張棟吳之佳楊其休禮科左給事中葉初春,各上疏救。
帝益怒,廷杖養浩百,除其名。
德泳懋遜六人並貶一秩,出之外
獻可羽正弘緒除名
當是時,帝一怒而斥諫官十一人朝士莫不駭嘆,然諫者卒未已
禮部員外郎董嗣成御史賈名儒特疏爭之,御史陳禹謨吏科左給事中李周策亦偕其僚論諫
帝怒加甚,奪嗣成職,名儒邊方德泳懋遜等鹹削籍禹謨停俸有差
禮部尚書李長春等亦疏諫,帝復詰讓
獻可等遂廢於家。
久之吏部尚書蔡國珍侍郎楊時喬先後收敘,鹹報寢。
天啟初,錄先朝言事諸臣。
獻可已前卒,詔贈光祿卿
公元1592年
弘緒名儒獻可同年進士
尚象懋遜之佳初春其休嗣成萬歷八年進士
弘緒通山人
庶吉士給事中
天啟中,贈光祿少卿
尚象都勻人
中書舍人給事中
嘗劾罷尚書沈鯉,為士論所非。
是以直言去,國人始稱焉。
天啟中贈官弘緒
公元1602年
懋遜沾化人
余姚知縣,有治績,入為吏科給事中
削籍裏居三十年
光宗立,起太仆少卿累遷工部左侍郎
卒,贈尚書
公元1620年
之佳長洲人
初為襄陽知縣
初春吳縣人
初為順德知縣
並以治行征。
至是與張棟並斥,稱「吳中三諫」。
天啟初,贈之佳太仆少卿初春光祿少卿
之佳孫適,亦兵科給事中
敢言
公元1589年
其休青城人
蘇州推官吏科給事中
內官張德毆殺人,帝令司禮按問蔽罪其下。
其休並付法司,竟報許。
帝數不視朝
十七年正月其休萬邦入覲,請臨禦以風勵諸臣。
論奏甚眾。
罷歸,卒,贈太常少卿
嗣成烏程人
祖份,禮部尚書
父道醇,南京給事中
仍世貴顯
嗣成氣節著,士論多之。
名儒真定人
贈官如初
公元1577年
棟,字伯任昆山人
萬歷五年進士
除新建知縣
征授工科給事中
請盡蠲天下逋租,格不行
蠲租例,相沿但蠲存留不及起運
棟請無拘故事,從之。
再遷刑科左給事中
中白糧為累,民承役輒破家,棟請令出貲漕舟附載
申時行王錫爵絀其議,棟遂移疾歸。
兵科都給事中
劾去南京戶部尚書張西銘刑部侍郎詹仰庇
軍政拾遺,劾恭順侯吳繼爵、宣城伯衛國本、忻城伯趙泰修、宣府總兵官李迎恩。
繼爵留,余並罷。
已,言邊臣敘功不宜內閣、部、科,帝亦從焉。
遣視固原邊備
經略鄭洛議和,棟言撦力克負固不歸,卜失兔傑黠如故火落赤真相雄據海上不可使委責以去
因論兵部尚書王一鶚
一鶚已卒,亦報撦力克東歸,遂寢其奏。
棟又言:「洮、河失事陛下赫然震怒
視師豈止欲其虛詞媚敵,博一順義東歸畢事耶?
今火、真依海為窟,出沒自如不宜將吏功。
報聞
母卒,棟年已六十,毀瘠廬墓,竟卒於墓所
天啟中,贈太常少卿
德泳祭酒守益孫。
養浩羽正自有傳。
公元1583年
孟養浩字義甫湖廣鹹寧人
萬歷十一年進士
行人
戶科給事中,遷左給事中
嚴譴李獻可養浩疏諫曰:「人臣即至狂悖未有敢於侮君者,陛下豈真以其侮而罪之耶?
獻可甫躋禮垣,驟議巨典
一字之誤本屬無心,乃遽蒙顯斥。
臣愚以為有五不可
元子天下本,豫教之請,實為宗社計。
陛下不惟不聽,且從而罰之,是坐忍元子失學,而敝帚宗社也。
不可者一。
長幼定序,明旨森嚴天下臣民曉然陛下之無他矣。
豫教冊立
本非兩事
今日遲回豫教,安知來歲遊移冊立,是重啟天下之疑。
不可者二。
父子之恩,根於天性豫教之請,有益元子明甚。
陛下罪之,非所以示慈愛
不可者三。
古者引裾折檻之事,中主能容之。
陛下量侔天地奈何言及宗社大計,反震怒摧折之?
天下萬世陛下何如主?
不可者四。
獻可等所論,非二言官私言,實天下臣民公言也。
今加罪獻可,是所罪者一人,而實失天下人之心。
不可者五。
陛下收還成命,亟行豫教
」帝大怒,言冊立已諭於明年舉行養浩疑君惑眾,殊可痛惡。
錦衣衛杖之百,削籍為民,永不敘用
中外交薦,悉報寢。
光宗立,起太常少卿
半歲中遷南京刑部右侍郎
之官,卒。
公元1577年
朱維京字大可工部尚書衡子也。
萬歷五年進士,授大理評事,進右寺副
九年京察,謫汝州同知,改知崇德
入為屯田主事再遷光祿丞
火落赤敗盟經略鄭洛主和,督撫魏學曾葉夢熊主戰
維京請召還,專委學曾經理
學曾寧夏被逮,復抗疏救之。
公元1593年
二十一年三王並封詔下,維京上疏曰:「往奉聖諭,許二十一年冊立廷臣莫不延頸企踵
今忽改而為分封,是向者大號之頒,徒戲言也,何以天下
聖諭立嗣以嫡,是已。
元子既長,欲少遲冊立,以待中宮正嫡之生,則祖宗以來實無此制。
英宗之立,以宣德三年憲宗之立,以正統十四年孝宗之立,以成化十一年
少者止一二齡,多亦不過五六齡耳。
維時中宮正位嫡嗣皆虛,而祖宗曾不少待
陛下冊立,亦在先二年之春
近事不遠何不取而證之。
聖人為政必先正名
今分封之典,三王並舉冠服宮室混而無別車馬儀仗雜而無章府僚庶寀淆而無辨
名既不正,弊實滋多。
且令中宮茍耀前星,則元子退就藩服嫡庶分定,何嫌何疑。
預計將來,坐格成命,是欲愚天下,而實以天下為戲也。
夫人臣以道事君,不可則止。
陛下雖有並封之意,猶不遽行,必以手詔大學士王錫爵錫爵不能李沆燭之焚,亦當為李泌造膝披陳轉移聖心而後已。
如其不然王家屏高蹤自在陛下優禮輔臣,必無韓瑗來濟之辱也。
奈何噤無一語,若胥吏承行惟恐或後。
楊素李勣千古罪人,其初心豈不知有公論,惟是患得患失之心勝,遂至不能自持耳。
」帝震怒,命謫戍極邊
錫爵力救,得為民。
家居二年,卒。
天啟時,贈太常少卿
公元1586年
王如堅字介石安福人
萬歷十四年進士
懷慶推官
入為刑科給事中抗疏三王並封,其略曰:
謹按十四年正月聖諭「元子幼小,冊立事俟二三年舉行」,是明言長子之為元子也。
十八年正月詔旨「朕無嫡子長幼自有定序」,是明示倫次不可易也。
已而十九年八月奉旨冊立之事,改於二十一年舉行」,此則陛下雖怒群臣激聒,輒更定期,未嘗遽寢冊立之事。
乃今屆期,忽傳並封為王,以待嫡嗣
始而疑,既而駭。
陛下言猶在耳,豈忘之耶?
曩者謂二三年舉行,已遲至二十年矣,二十年舉行又改至二十一年矣,今二十一年改為並封,是陛下前此灼然之命,尚不自堅今日群臣,將何所取信
立嫡之條,《祖訓》為廢嫡者戒也。
今日有嫡可廢乎?
陛下欲待正嫡,意非真待也。
王者後宮無偏愛,故適後多後嗣
後世愛有所專,則天地之交不常泰,欲後嗣繁難矣。
祖宗以來中宮誕生者有幾?
國本早定,惟元子是屬。
或二三齡而立,或五六齡而立
陛下春宮受冊,止六齡耳,寧有待嫡之議與潞王並封之詔哉?
今皇長子且十二齡矣,聞皇后撫育無間己出。
元子早定一日即早中宮一日之心。
後素賢明何有當前冢嗣,而覬幸不可知之數耶?
宮闈之內,衽席之間,左右近習之輩,見形生疑未必不以他意陛下
即如昨歲冊立之旨,方待舉行,而宗室中已有並封之疏,安知非機事外泄彼得朝廷淺深
別名號,辨嫌疑,禮之善經也。
元子與眾子其間冠服之制,齒簿之節,恩寵之數,接見之儀,迥然不齊矣。
一日並封同號,則有並大之嫌,逼長之患。
狐疑而來讒賊幾微之際,不可不慎。
茍謂渙命新頒難於遽改,則數年已定明旨尚可移易,今綸言初發何不可中止也。
帝怒甚,命與朱維京皆戍極邊
王錫爵疏救,免戍為民。
尋卒。
天啟中,贈光祿少卿
公元1577年
王學曾字唯吾南海人
萬歷五年進士
醴陵知縣,調崇陽
南京御史
吏民有罪,輒遣官逮捕
學曾請止之,不納。
十三年慈寧宮成,諸督工內侍俱蔭錦衣
學曾論其太濫,且劾工部尚書楊兆諛諂中官
惶恐引罪
已,言龍江關密邇蕪湖蕪湖征稅龍江不宜復征,格不行
光山牛產一犢若麟,有司欲以聞,巡撫臧惟一不可
帝命禮部征之,尚書沈鯉諫,惟一亦疏論,不聽
學曾抗言:「麟生牛腹次日即斃,則祥者已不祥矣。
不祥之物,所司未嘗上聞陛下何自聞之?
毋亦左右小人奇怪聖心也?
今四災旱老稚流離啼饑號寒之聲,陛下不聞;北敵梟張士卒困苦呻吟嗟怨之狀,陛下不聞;宗室貧窮饔餐弗給,愁困涕洟之態,陛下不聞;而獨已斃之麟聞。
彼為左右者,豈誠忠陛下乎?
收還成命內臣語涉邪妄者,即嚴斥之。
」帝責其要名沽直,降興國判官
御史蔡時鼎亦以言獲罪
南京御史王藩臣給事中王嗣美交章兩人
帝怒,奪俸一級
公元1571年
學曾累遷京刑部主事,召為光祿丞
少卿涂傑合疏爭三王並封,忤旨,皆削籍
後數年,吏部尚書蔡國珍疏請起用,不納。
卒於家。
,新建人
隆慶五年進士
由龍遊知縣入為御史
擢官光祿
熹宗時,贈學曾太仆少卿太常少卿
公元1583年
張貞觀字惟誠沛人
萬歷十一年進士
益都知縣,擢兵科給事中
出閱山西邊務
五臺奸人張守清招亡命三千余人擅開銀礦,又締姻潞城新寧二王
帝納巡按御史言,敕守清解散徒黨,諭二王絕姻。
守清乞輸課於官,開礦如故
貞觀力爭,乃已。
巡撫沈子木李采菲皆貪。
子木夤緣兵部侍郎貞觀追劾之。
子木坐貶,采菲奪職
還,進工科右給事中
泗州淮水大溢,幾嚙祖陵
貞觀往視定分黃道淮之策。
公元1584年
再遷禮科都給事中
三王並封制下,貞觀率同力爭
沈王呈堯由郡王進封其諸弟止應為將軍,呈堯為營得郡王
貞觀禮部尚書羅萬化故事極諫
不納。
郊廟祭享遣官代行貞觀力請親祀
秋享,復將遣官
貞觀再諫,不報
明年正月,有詔皇長子出閣講讀
兵部護衛工部儀仗禮部儀註,皆留中
又止令預告奉先殿朝謁兩宮,他禮皆廢。
於是貞觀上言:「禮官議,禦門受賀、皇長子見群臣之禮,載在舊儀;即諸王加冠,亦以成禮而賀,賀畢謁見
元子初出,乃不當諸王一冠乎?
謁謝兩宮,而缺然陛下中宮母妃之前非所教孝;賀靳於二皇子,而漠然兄弟長幼之間,非所序別
」疏入,忤旨,奪俸一年
工科給事中道照上言:「元子初外傅陛下宜示之身教
采辦珠玉珍寶,費至三十六萬有奇,又取太仆銀十萬充賞,非作法於初之意。
貞觀等秉禮直諫,職也,不宜罰治。
給事中趙完璧等亦言之。
帝怒,奪諸臣俸,謫貞觀雜職
大學士王錫爵等切救,乃貶三秩
頃之都給事中許弘綱御史陳惟芝連章申論,帝竟除貞觀名,言官停俸
中外交薦,卒不起
天啟中卒,贈太常少卿
公元1583年
樊玉衡字以齊黃岡人
萬歷十一年進士
廣信推官征授御史
京察,謫無為判官
稍遷全椒知縣
二十六年四月玉衡冊立久稽上言:「陛下貴妃,當圖所以善處之。
今天無不冊立之稽歸過貴妃者,而陛下又故依違,以成其過。
陛下何以貴妃天下哉?
元子觀則不慈,由貴妃觀則不智無一可者。
願早定大計冊立冠婚諸典次第舉行,使天下元子之安為貴妃功,豈不並受其福,享令名無窮哉!
疏奏,帝及貴妃怒甚。
旨一日三四擬,禍且不測
大學士趙誌臯等力救,言自帝即位未嘗諫臣
帝乃焚其疏,忍而不發。
逾月,以《憂危竑議連及,遂永戍雷州
長子鼎遇伏闕請代者再,不許
光宗立,起南京刑部主事,以老辭。
疏陳親賢、遠奸十事優詔答之。
尋命以太常少卿致仕,卒於家。
公元1619年
維城,舉萬歷四十七年進士
海鹽知縣,遷禮部主事
天啟七年坐事上林苑典簿
莊烈帝即位魏忠賢未誅,抗疏言:「高皇帝定律人臣非有大功朦朧奏請封爵者,所司及封受之人俱斬。
今魏良卿、良棟、鵬翼白丁乳臭兒,並叨封爵,皆當按律誅。
忠賢積財,半盜內帑,籍還太府,可裕九邊數歲之餉。
」因請褒恤楊漣、萬璟等一十四人,召還賀逢聖文震孟孫必顯三十二人,亟正張體乾許顯純、楊寰等罪。
其月,又言:「崔呈秀雖死,宜剖棺戮屍
五虎』、『五彪』之徒,乃或賜馳驛,或僅令還鄉何以人心,昭國典
」末斥吏科陳爾翼請緝東林遺孽之非,乞釋御史方震孺罪。
帝並采納之。
公元1628年
崇禎元年,遷戶部主事,進員外郎
泉州知府福建副使
八年,以大計罷歸
十六年黃州城南門哭五日夜
眾知禍必至傾城走,婦女不及行。
三月二十四日張獻忠黃岡知縣孫自一縣丞吳文燮死之。
賊欲屈維城抗聲大罵,刃洞胸而死。
賊遂驅婦女墮城,稍緩,輒斷其腕,血淋漓土石間。
三日城平,復殺之以實塹焉。
自一光山人
公元1598年
謝廷讃字曰可,金谿人
父相,由鄉舉東安知縣
初,歲饑,吏偽增戶口冒振,繼者遂按籍征賦民困甚。
相為請,得減戶千三百。
奸人四人,棄其屍,獄三年不決
相禱於神,得屍所在,獄遂成
廷贊萬歷二十六年進士
未授官,即極論礦稅之害。
旋授刑部主事
先是,詔二十八年春舉行冊立冠婚之禮。
屆期都御史溫純禮科給事中楊天民御史馮應鳳相繼言,不報
廷贊上疏閣員當補,臺省當選礦稅當撤,冠婚冊立當速,詔令當信。
持疏跪文華門,候命逾時
震怒,遣中官田義詰責
趙數日,命大學士趙誌臯沈一貫敕諭,令禮部具儀。
比擬諭進,竟不發。
誌臯一貫趣之,帝乃言因廷贊出位邀功以致少待,命示諸司靜俟
遂褫廷贊職為民,並奪尚書蕭大亨侍郎邵傑、董裕一歲,貶郎中徐如珂員外郎林耀,主事鐘鳴陛曹文三秩,調極邊
是歲冊立之禮不行廷贊歸。
僑寓維揚授徒自給
久之,卒。
天啟中,贈尚寶卿
公元1595年
兄廷諒,字友可
萬歷二十三年進士
授南京刑部主事
帝命李廷機入閣,又召王錫爵
廷諒言:「廷機才弱而暗,錫爵氣高而揚,均不宜用
」又曰:「儲君之立為王也,自錫爵始;舉人之有考察也,自廷機始;巡按久任也,自趙世卿始;章疏留中也,自申時行始;年例不舉考察不下也,自沈一貫始。
此皆亂人國者也。
」疏入,留中
順慶知府
公元1589年
楊天民字正甫山西太平人
萬歷十七年進士
朝城知縣
調繁諸城,有異政,擢禮科給事中
時方修國史,與御史牛應元請復建文年號,從之。
二十七年狄道山崩,下成池,山南大小山五。
天民言:「平地成山,惟唐垂拱間有之,而唐遂易為周。
虎狼之使吞噬無窮狗鼠之徒攘奪難厭
不市而征稅無礦而輸銀。
甚且毀廬壞冢,籍人貲產非法行刑
自大吏至守令,每被譴逐
郡邑不肖者,反助虐交歡,藉潤私橐
嗷嗷之眾,益無所歸命,懷樂禍心,有土崩之勢。
天心仁愛,亟示譴告陛下尚不覺悟翻然與天更始哉!
不報
文選郎中梅守峻貪黷,將擢太常少卿天民劾罷之。
延綏總兵官趙夢麟潛師襲寇,以大捷聞,督撫李汶王見賓等鹹進秩予蔭。
寇乃大入,殺軍民萬計等又妄奏捷
天民再疏論之,奪見賓職,夢麟戍邊亦被譴。
公元1601年
天民尋進右給事中
冊立久稽,再疏請,不報
無何貴妃鄭國泰疏請皇長子冠婚冊立天民斥其非。
國泰懼,委罪都指揮李承恩,奪其俸。
順天湖廣鄉試多用二氏語,天民請罪考官楊道賓顧天飐等,疏留中
二十九年五月天民復偕同官上言,請早定國本。
大怒,謫天民王士昌雜職,余奪俸一年,以士昌給事禮科也。
御史周盤公疏請,亦奪俸
天民貴州永從典史
至十月,帝迫廷議始立東宮,而天民等卒不召
天民幽憤卒。
天啟中,贈光祿少卿
初,天民諸城,民為立祠
其後長吏不職父老率聚哭祠下
公元1583年
何選字靖卿宛平人
萬歷十一年進士
南昌知縣征授御史
廷臣爭國本多獲譴,鄭貴妃國泰,令以朝野公論、鄭氏禍福懇言貴妃,俾妃自請。
國泰猶豫厲色責之曰:「若不及今為身家計吾儕群擊之,悔無及矣。
國泰懼,乃入告於妃,且疏請早定,以釋危疑
帝意不懌
已,知出指,深銜之。
未幾吏部調驗員外郎鄒元標文選,疏六日不下以為言。
帝憶前事,謫湖廣布政司照磨
稍遷南京通政司經歷
刑部員外郎吏部擬用
帝憾未釋,謂特降官不當推舉切讓尚書孫丕揚等,謫文選郎中馮生虞員外郎馮養誌等極邊,而斥為民。
閣臣言,稍寬生虞養誌等罰。
南京給事中任彥蘗抗章論救,語侵閣臣
帝復怒,謫彥蘗於外,生虞仍以雜職調邊方
旋以言官論救,並斥彥蘗為民。
於是御史許聞造上言:「陛下頃歲以來,謂公忠為比周,謂論諫激擾;詘銓衡之所賢,撓刑官之所執。
光祿太仆之帑,括取幾空;中外大小之官,縣缺不補
敲撲遍於宮闈桁楊接於道路
論救忠良,則愈甚其罪;諫止貢獻,則愈增其額。
奏牘沈閣而莫稽,奄寺縱橫無忌
欲摘一事,則慮陛下益甚其事;欲摘一人,則慮陛下益罪其人。
陛下此以建言之臣,諸臣因此而塞進言之路。
邇年以來,諸臣謇諤之風,視昔大沮矣。
不報
生虞大足人
彥蘗,任城人
天啟中,贈光祿少卿生虞太常少卿
贊曰:野史載神宗金合之誓。
都人子之說,雖未知信否,然恭妃之位久居鄭氏下,固有以滋天下之疑矣。
姜應麟交章力爭不可謂無羽翼功。
究之鄭氏非褒、驪之煽處,國泰亦無駟、鈞之惡戾積疑召謗,被以惡聲
《詩》曰:「時靡有爭,王心載寧
」諸臣何其好爭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