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史-清-万斯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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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二百〇九
列傳第九十七 楊最 馮恩 楊爵 周怡 劉魁 沈束 沈鍊 楊繼盛 楊允繩

體裁史書
類别歷史
楊最顧存仁高金王納言馮恩(子行可時可宋邦輔薛宗鎧會翀)楊爵浦鋐周天佐周怡劉魁沈束沈煉楊繼盛何光裕龔愷楊允繩馬從謙孫允中狄斯彬
公元1517年
楊最字殿之射洪人
正德十二年進士
工部主事
督逋山西,憫其民貧,不俟奏報輒返。
尚書李鐩劾之,有詔復往。
乃與巡按御史牛天麟極陳災民困狀,請緩其徵。
從之。
公元1521年
郎中治水淮、揚。
世宗即位上言:「寶應氾光湖西南高東北下。
運舟湖中三十餘里。
東北堤岸不逾三尺,雨霪風厲,輒沖決,陰壞運舟,監城興化、通、泰良田悉遭其害。
宜如往年白圭修築高郵康濟湖,專敕大臣加修內河,培舊堤為外障,可百年無患,是為上策
其次於緣河樹杙數重,稍障風波,而增舊堤,毋使庳薄,亦足支數年。
若但窒隙補闕,茍冀無事一遇霪潦,蕩為巨浸,是為無策
部議其中策焉。
出為寧波知府
請罷浙東貢幣,詔悉以銀充,民以為便。
累遷貴州按察使,入為太仆卿
世宗神仙
給事中顧存仁高金王納言皆以直諫得罪
方士段朝用者,以所煉白金器百余因郭勛以進,雲以盛飲食物,供齋醮,即神仙可致也。
帝立召與語,大悅
用言:帝深居無與外人接,則黃金可成,不死藥可得。
帝益悅,諭廷臣令太子監國,「朕少假一二年,親政如初
」舉朝愕不敢言
抗疏諫曰:「陛下春秋方壯,乃聖諭及此不過得一方士,欲服食求神仙耳。
神仙山棲澡練所為豈有高居黃屋紫闥袞衣玉食,而能白日翀舉者?
臣雖至愚,不敢奉詔
」帝大怒立下詔獄重杖之,杖未畢而死。
公元1518年
最既死,監國議亦罷。
明年以罪瘐死
朝用詐偽覺,亦伏誅
隆慶元年,贈最右副都御史謚忠節
公元1532年
顧存仁字伯剛太倉人
嘉靖十一年進士
余姚知縣,徵為禮科給事中
十七年冬疏陳五事
首言宜廣曠蕩恩,赦楊慎馬錄馮恩呂經等。
末云:「敗俗妨農,莫甚釋氏
葉凝秀何人,而敢乞度?
」帝方崇道家言。
凝秀,道士也。
以為刺已,且惡其欲釋楊慎等,遂責存仁妄指凝秀為釋氏廷杖之六十,編氓口外
往來塞上,幾三十年
穆宗即位,召為南京通政參議
太仆卿
未幾致仕
存仁困厄久,方見用,遽勇退,世尤高之
萬歷初,卒。
公元1530年
高金石州人
兵科給事中
嘉靖九年上疏言:「陛下臨禦之初,盡斥法王國師佛子,近又黜姚廣孝配享
臣每嘆大聖作為千古莫及
乃有真人元節者,誤蒙殊恩,為聖德累。
元節一道流耳。
有勞,優以金帛足矣,乃加崇秩復賜其師李得晟贈祭。
廣孝不可配享太廟,則二人不可拜寵聖朝
望削元節真人號,並奪得恩恤,庶異端辟、正道昌。
」帝方欲受長生術,大怒立下詔獄拷掠
終以其言直,釋之。
尋偕御史唐愈賢稽核禦用監財物,劾奉禦李興侵蝕狀,置諸獄。
後累蘇州兵備副使
王納言信陽人
戶科給事中
請斥太常卿陳道瀛等,坐下詔獄,謫湖廣布政司照磨
累官陜西僉事
馮恩字子仁松江華亭人
幼孤家貧,母吳氏親督教之。
比長知力學。
除夜無米且雨,室盡濕,讀書床上自若
嘉靖五年進士,除行人
出勞兩廣總督王守仁,遂執贄弟子
南京御史
故事御史有所執訊不具獄以移刑部刑部獄具不復牒報
尚書仍報御史
曹郎讙,謂御史屬吏我。
曰:「非敢然也。
欲知事本末,得相檢核耳。
尚書無以難。
已,巡視上江
指揮張紳殺人,立置之辟。
大計朝覲吏,南臺例先糾。
都御史汪鋐擅權,請如北臺,既畢事,始許論列。
給事中土元等疏爭之,得如故
帝用閣臣分建南北郊,且欲令皇后北郊,詔廷臣陳所見,而詔中屢斥異議者為邪徒
上言:「人臣進言甚難,明詔令直諫,又詆之為邪徒安所適從哉?
此非陛下意,必左右奸佞欲信其說者陰詆之耳。
今士風日下,以緘默老成,以謇諤矯激,已難乎其忠直矣。
若預恐有異議,而逆詆之為邪,則必雷同附和而後可也
天地合祀已百余年,豈宜輕改?
《禮》:『男不言內,女不言外』。
皇后深居九重,豈宜遠郊野
願速罷二議,毋為好事希寵者所誤。
草疏時,自意得重譴。
疏奏,帝不之罪,於是感奮
公元1532年
十一年冬彗星見,詔求直言
天道遠,人道邇,乃備指大臣邪正,謂:
大學士李時小心謙抑解棼撥亂其所長。
翟鑾附勢持祿,惟事模棱
戶部尚書許贊謹厚和易,雖乏剸斷不經之費必無。
禮部尚書夏言,多蓄之學,不羈之才,駕馭任之庶幾救時宰相
兵部尚書王憲剛直不屈通達有為
刑部尚書王時中進退昧幾,委靡不振
工部尚書趙璜廉介自持制節謹度
吏部尚書左侍郎周用才學有余直諒不足
右侍郎許誥講論便捷學術迂邪
禮部左侍郎湛若水聚徒講學素行未合人心
右侍郎顧鼎臣警悟疏通,不局偏長,器足任重
兵部左侍郎錢如京安靜操守
右侍郎黃宗雖擅文學因人成事
刑部左侍郎聞淵存心正大處事精詳,可寄以股肱
右侍郎朱廷聲篤實不浮謙約有守
工部左侍郎黎奭滑稽淺近,才亦有為
右侍郎林昂才器可取通達不執。
極論大學士張孚敬方獻夫右都御史汪鋐三人之奸,謂:
孚敬剛惡兇險,冒嫉反側
都給事中魏良弼已痛言之,不容復贅。
獻夫外飾謹厚內實詐奸。
前在吏部,私鄉曲報恩讎,靡所不至。
昨歲偽以病去陛下遣使征之,禮意懇至
彼方倨傲偃蹇入山讀書,直俟傳旨別用,然後忻然就道
夫以吏部尚書別用,非入閣而何
獻夫之病所以痊也。
今又遣兼掌吏部必將呼引朋類播弄威福不大國事不止
,則如鬼如蜮,不可方物
所仇惟忠良所圖報復
今日奏降某官,明日奏調某官,非其所憎惡宰相之所憎惡也。
不意陛下腹心,而逞奸務私乃至此極。
都察院綱紀之首。
陛下不早易之以忠厚正直之人,萬一御史銜命而出,效其鍥薄以希稱職,為天下生民害,可勝言哉!
故臣孚敬根本之彗也;腹心之彗也;獻夫門庭之彗也。
三彗不去百官不和庶政不平,雖欲弭災不可得已。
帝得疏大怒逮下錦衣獄,究主使名。
日受搒掠瀕死者數,語卒不變
言御史宋邦輔嘗過南京,談及朝政暨諸大臣得失
遂並逮邦輔下獄奪職
公元1533年
明年移恩刑部獄。
帝欲坐以上大臣德政律,致之死
尚書王時中等言:「恩疏毀譽相半,非專頌大臣,宜減戍。
」帝愈怒,曰:「恩非專指孚敬三臣也,徒以大禮故,仇君無上死有余罪
時中乃欲欺公鬻獄耶?
」遂褫時中職,奪侍郎聞淵俸,貶郎中張國維員外郎孫雲邊雜職,而恩竟論死
長子行可年十三,伏闕訟冤
日夜匍匐長安街,見冠蓋者過,輒攀輿號呼乞救,終無敢言者。
時鋐已遷吏部尚書,而王廷相代為都御史
以恩所坐未當,疏請寬之,不聽
朝審,鋐當主筆東向坐,恩獨向闕跪。
鋐令卒拽之西面,恩起立不屈
卒呵之,恩怒叱卒,卒皆靡。
鋐曰:「汝屢上疏欲殺我,我今先殺汝。
」恩叱曰:「聖天子在上,汝為大臣欲以私怨言官耶?
且此何地,而對百僚公言之,何無忌憚也!
吾死為厲鬼
」鋐怒曰:「汝以廉直自負,而獄中多受餽遺,何也?
」恩曰:「患難相恤,古之義也。
豈若汝受金錢鬻官爵耶?
」因歷數其事,詆鋐不已
鋐益怒,推案起,欲毆之。
恩聲亦愈厲。
都御史王廷相尚書夏言大體緩解
鋐稍止,然猶署情真
出長安門士民觀者如堵
皆嘆曰:「是御史非但口如鐵,其膝、其膽、其骨皆鐵也。
」因稱「四鐵御史」。
恩母吳氏擊登聞鼓訟冤
不省
公元1534年
明年行可上書請代父死,不許
其冬,事益迫,行可刺臂血書疏,自縛闕下,謂:「臣父幼而失怙
祖母吳氏守節教育,底於成立,得為御史
舉家受祿圖報無地私憂過計陷於大辟
祖母吳年已八十余,憂傷之深,僅余氣息。
若臣父今日死,祖母吳亦必以今日死。
臣父死,臣祖母復死,臣煢然一孤,必不獨生
陛下哀憐,置臣辟,而赦臣父,茍延母子二人之命。
陛下僇臣,不傷臣心。
臣被僇,不傷陛下法。
延頸以俟白刃
通政使陳經入奏
帝覽之惻然,令法司再議
尚書聶賢都御史廷相前所引律,情與法不相麗宜用奏事不實律,輸贖還職,帝不許
恩情重律輕,請戍之邊僥
制可。
遣戍雷州
而鋐亦後兩月罷矣。
公元1567年
六年遇赦還。
家居,專為德於鄉。
穆宗即位,錄先朝直
恩年已七十余,即家拜大理寺丞致仕
復從有司,旌行可孝子
恩年八十一,卒。
公元1571年
行可既脫父於死,越數年登鄉薦
久之不第
謁選,得光祿署正
應天府通判有善政。
時可隆慶五年進士
累官按察使
文名
宋邦輔字子相東流人
罷歸躬耕養親,妻操井臼,子樵牧
歲時田夫會飲,醉即作歌相和高鳳遠邇
士大夫造其門者,屏輿從而後入焉。
公元1523年
薛宗鎧字子修行人司正從子也。
嘉靖二年從父僑同成進士
貴溪知縣,補將樂,調建陽
朱子後,復之,以主祀事
歲饑倉粟先發後聞
給由赴京,留拜禮科給事中,以逋賦還任
至則民爭輸,課更最,仍詔入
再遷戶科左給事中
吏部尚書汪鋐私憾王臣等,宗鎧白其枉。
語具《戚賢傳》。
其後愈驕。
御史曾翀戴銑南京尚書劉龍聶賢九人
覆疏,具留之。
帝召大學士李時,言:有私,留三人而斥其六。
宗鎧同官孫應奎復言肆奸植黨,擅主威福,巧庇等,上格明詔下負公論,且縱二子奸利
疏辨乞休,帝不許
給事御史翁溥曹逵更相繼劾
又抗辨,且極詆宗鎧挾私
復言:「一經論劾輒肆中傷諍臣杜口三年
蔽塞言路,罪莫大,乞立正厥辟。
」帝果罷官,而責宗鎧不早
又惡諍臣杜口」語,執下鎮撫司鞫訊
詞連應奎御史方一桂,皆杖闕下
宗鎧一桂為民,鐫應奎等級調外
宗鎧杖下
十四年九月朔也。
隆慶初,復宗鎧官,贈太常少卿
曾翀字習之霍丘人
進士授南京刑部主事,改御史
廷杖垂斃,曰:「臣言已行,臣死何憾!
神色無變。
隆慶初,贈太常少卿
楊爵字伯珍富平人
年二十始讀書
家貧燃薪代燭。
隴上,輒挾冊以誦。
兄為吏,忤知縣繫獄
投牒直之,並系。
會代者至,上書訟冤
代者稱奇士,立釋之,資以膏火
益奮於學,立意奇節
從同韓邦奇遊,遂以學行名。
公元1529年
嘉靖八年進士,授行人
帝方崇飾禮文因使王府還,上言:「臣奉使湖廣,睹民多菜色,挈筐操刃,割道殍食之。
假令公制作,盡復於今何補老羸饑寒之眾!
」奏入,被俞旨
久之,擢御史,以母老乞歸養
母喪廬墓冬月筍生
推車糞田,妻馌於旁,見者不知御史也。
服闋,起故官
公元1535年
經年視朝
歲頻旱,日夕齋醮,修雷壇,屢興工作。
方士陶仲文宮保,而太仆卿楊最諫死,翊國公郭勛承寵用事
二十年元日微雪
大學士夏言尚書嚴嵩等作稱賀
撫膺太息中宵不能寐。
逾月上書極諫曰:
公元1534年
天下大勢,如人衰病已極。
腹心百骸莫不受患。
即欲拯之無措手地。
方且奔競成俗賕賂公行,遇災變不憂,非祥瑞稱賀讒諂面諛,流為欺罔士風人心頹壞極矣。
諍臣拂士日益遠,而快情恣意之事無敢齟齬其間,此天下大憂也。
去年入秋恒旸不雨。
畿輔千里,已無秋禾
既而一冬無雪,元日微雪即止
失所望,憂旱之心遠相同
此正撤樂減膳憂懼不寧之時,而輔臣等方以為符瑞,而稱頌之。
欺天欺人,不已甚乎!
國公中外皆知大奸大蠹,陛下寵之,使諗惡肆毒,群狡趨赴善類退處
任用匪人足以失人心而致危亂者,一也。
公元1535年
巡視南城一月凍餒八十人
五城共計未知有幾。
孰非陛下赤子,欲延須臾之生而不能
土木之功,十年未止。
工部屬官增設至數十員,又遣官遠修雷壇
一方士之故,朘民膏血而不知恤,是豈不可已乎
況今北寇跳梁內盜竊發加以頻年災沴上下交空,尚可勞民糜費結怨天下哉?
此興未已足以失人心而致危亂者,二也。
陛下即位之初,勵精有為,嘗以《敬一箴》頒示天下矣。
乃數年以來朝禦希簡,經筵曠廢
大小臣庶朝參辭謝,未得一睹聖容
敷陳復逆,未得一聆天語
人心日益怠俞,中外日益渙散,非隆古君臣都俞籲咈協恭圖治氣象也。
朝講不親足以失人心而致危亂者,三也。
左道惑眾聖王必誅
異言異服列於朝苑金紫赤紱賞及方外
保傅之職坐而論道,今舉而畀之奇邪之徒。
流品之亂莫以加矣。
陛下誠與公卿賢士論治道,則心正身修,天地鬼神莫不祐享,安用此妖誕邪妄之術,列諸清禁,為聖躬累耶!
臣聞上之所好,下必有甚
近者妖盜繁興,誅之不息
風聲所及,人起異議
四方之笑,取百世之譏,非細故也。
信用方術足以失人心而致危亂者,四也。
陛下臨禦之初,延訪忠謀虛懷納諫
時臣工言過激切,獲罪多有。
自此以來臣下震於天威懷危慮禍,未聞復有犯顏直諫以為沃心助者。
往歲太仆卿楊最言出而身殞,近日贊善羅洪先等皆以言罷斥
國體治道,所損甚多
非為等惜也。
古今國家者,未有不以任諫而興,拒諫而亡。
忠藎杜口,則讒諛交進,安危休戚無由得聞。
阻抑言路足以失人心而致危亂者,五也。
陛下祖宗創業艱難,思今日守成不易,覽臣所奏,賜之施行宗社幸甚
公元1528年
先是七年三月靈寶縣黃河清,帝遣使河神
大學士楊一清張璁等屢疏請賀,御史鄞人周相抗疏言:「河未清,不足陛下德。
今好諛喜事之臣張大文飾之,佞風一開,獻媚者將接踵
願罷祭告,止稱賀,詔天下臣民毋奏祥瑞水旱蝗蝻即時以聞。
」帝大怒下相詔獄拷掠之,復杖於廷,謫韶州經歷
而諸慶典亦止不行
及帝中年,益惡言者,中外相戒無敢觸忌諱。
爵疏詆符瑞,且詞過切直。
震怒立下詔獄搒掠血肉狼籍,關以五木,死一夕復甦
所司請送法司擬罪,帝不許,命嚴錮之。
獄卒以帝意不測,屏其家人不許飲食
屢濱於死,處之泰然
既而主事周天佐御史浦鋐以救爵,先後死獄中,自是無敢救者。
公元1545年
逾年工部員外郎劉魁,再逾年給事中周怡,皆以言事同系,歷五年不釋
至二十四年八月有神降於乩。
帝感其言,立出三人獄。
逾月尚書熊浹疏言乩仙之妄。
帝怒曰:「我固知釋爵,諸妄言歸過者紛至矣。
東廠追執之。
抵家十日校尉至。
與共麥飯畢,即就道
尉曰:「盍處置家事
」爵立屏前呼婦曰:「朝廷逮我,我去矣。
」竟去不顧左右觀者為泣下。
三人至,復同系鎮撫獄,桎梏加嚴飲食屢絕,適有天幸得不死。
二十六年十一月大高玄殿災,帝禱於露臺
火光中若有呼三人忠臣者,遂傳詔急釋之。
公元1547年
居家二年一日晨起大鳥集於舍。
爵曰:「伯起之祥至矣。
」果三日而卒。
隆慶初,復官,贈光祿卿,任一子
萬歷中賜謚忠介
爵之初入獄也,帝令東廠伺爵言動五日一奏
校尉周宣左右之,受譴。
其再至,治廠事太監徐府奏報
帝以密諭不宜,亦重得罪
先後七年,日與怡、魁切劘講論忘其困。
所著《周易辨說》、《中庸解》,則獄中作也。
公元1517年
浦鋐字汝器文登人
正德十二年進士
洪洞知縣,有異政
嘉靖初,召為御史
刑部尚書林俊去國中官秦文已斥復用力爭之。
言武定侯郭勛奸貪,宜罷其兵權
忤旨,奪俸三月
養母歸。
母喪除,起掌河南道事。
給事中饒秀考察黜,訐同官張祿、段汝礪給事中李鳳來考功郎余胤緒,談省署得失等坐罷。
公元1547年
家居七年廷臣交薦
故官出按陜西,連上四十余疏。
總督楊守禮破格超擢,未報。
楊爵直諫詔獄馳疏申救曰:「臣惟天下治亂,在言路通塞
言路通,則忠諫進而化理成;言路塞,則奸諛恣而治道隳。
御史言事下獄幽囚已久,懲創必深。
行部富平,皆言愨誠鄉里孝友風俗有古賢士風。
本以論郭勛獲罪
奸大露,陛下業致之理,則前言未為悖妄
弘覆載之量,垂日月之照,賜之矜釋,使列朝端必能盡忠補過不負所學。
疏奏,帝大怒,趣緹騎逮之。
秦民遠近奔送,舍車下者常萬人,皆號哭曰:「願還我使君
赴征,業已病。
既至下詔獄,搒掠備至
除日復杖之百,錮以鐵柙。
迎哭之,息已絕,徐張目曰:「此吾職也,子無然
」系七日而卒。
穆宗嗣位恤典爵等
公元1535年
周天佐字子弼晉江人
嘉靖十四年進士
戶部主事
分司倉場,以清操聞。
公元1541年
二十年夏四月九廟災,詔百官時政得失
天佐上書曰:「陛下宗廟災變,痛自修省,許諸臣直言闕失,此轉災為祥之會也。
乃今闕政不乏,而忠言未盡聞,蓋示人以言,不若示人以政
求言之詔,示人以言耳。
御史楊爵獄未解,是未示人以政也。
國家置言官,以言為職。
繫獄數月,聖怒彌甚
一則小人二則罪人
夫以盡言直諫小人,則為緘默逢迎君子不難也。
秉直納忠罪人,又孰不能為容悅順之功臣哉?
人君一喜一怒上帝臨之。
陛下所以,果合於天心否耶?
身非木石,命且不測,萬一溘先朝露,使諍臣飲恨直士寒心,損聖德不細。
願旌忠,以風天下。
」帝覽奏,大怒
杖之六十,下詔獄。
天佐體素弱,不任楚。
獄吏絕其飲食,不三日即死,年甫三十一。
比屍出獄,敫日中,雷忽震,人皆失色
天佐無生平交
入獄時,第隔扉相問而已
大興民有祭於柩而哭之慟者,或問之,民曰:「吾傷其忠之至,而死之酷也。
穆宗即位,贈光祿少卿
天啟初謚忠湣
公元1538年
周怡字順之太平縣人
諸生時,嘗曰:「鼎鑊不避溝壑不忘,可以稱士矣。
不然,皆偽也。
從學王畿鄒守益
嘉靖十七年進士,除順德推官
卓異,擢吏科給事中
疏劾尚書李如圭張瓚劉天和
天和致仕去,如圭還籍待勘,如故
頃之,劾湖廣巡撫陸傑工部尚書為霖采木尚書樊繼祖
立朝一歲,所摧擊,率當事勢力大臣
在廷側目益奮不顧
公元1543年
二十二年六月吏部尚書許贊率其屬王與齡周鈇大學士翟鑾嚴嵩私屬事。
方響,反責,逐與齡等。
上疏曰:
人臣盡心報國家為忠,協力濟事為和。
未有公卿大臣爭於朝、文武大臣爭於邊,而能修內治、禦外侮者也。
大學士尚書互相詆訐,而總兵官張鳳周尚文又與總制侍郎翟鵬、督餉侍郎趙廷瑞交惡,此最不祥事誤國孰甚?
陛下日事禱祠四方災祲未銷,歲開輸銀之例而府庫未充,累頒蠲租之令而百姓未蘇,時下選將練士之命而邊境未寧
內則財貨匱而百役興,外則寇敵橫而九邊耗。
乃鑾、恁藉寵靈背公營私弄播威福市恩酬怨。
輔臣真知人賢不肖,宜明告吏部進之退之不宜挾勢徇私,屬之進退
威靈氣焰淩轢百司
凡有陳奏奔走其門,先得意旨而後敢聞於陛下
中外不畏陛下,惟畏久矣
淟涊委靡,讃雖小心謹畏然不能以直氣正色權貴要求之心,柔亦甚矣。
直言敢諫之臣,於權臣不利,於朝廷大利也。
御史謝瑜童漢臣以劾故,皆假他事罪之。
諫諍之臣自此箝口,雖有梼杌、兜,誰復言之?
帝覽疏大怒降詔責其謗訕,令對狀
杖之闕下,錮詔獄者再。
公元1567年
隆慶元年故官
未上,擢太常少卿
新政五事語多中貴
近習方導宴遊由是忤旨,出為登萊兵備僉事
給事中岑用賓為怡訟,不納。
南京國子監司業
復召為太常少卿,未任卒。
天啟初追謚恭節
公元1542年
劉魁字煥吾泰和人
正德中登鄉薦
受業王守仁之門。
嘉靖初謁選,得寶慶府通判
鈞州知州潮州府同知
所至潔己愛人扶植風教
入為工部員外郎疏陳安攘十事,帝嘉納
二十一年秋,帝用方士陶仲文言,建祐國康民雷殿於太液池西。
所司希帝意,務宏侈程工峻急
欲諫,度必得重禍,先命家人鬻棺以待。
上帝曰:「頃泰享殿大高玄殿諸工尚未告竣
內帑所積幾何
歲入幾何
一役之費動至億萬
土木文繡匠作朱紫道流所居擬於宮禁
國用已耗,民力已竭,而復為此不經無益之事,非所以示天下後世
」帝震怒,杖於廷,錮之詔獄
御史楊爵先已逮系既而給事中周怡繼至三人瀕死講誦不輟
系四年得釋,未幾追逮之。
未抵家,緹騎已先至,系其弟以行。
在道聞之,趣就獄,復與同系。
時帝不測獄吏懼罪窘迫愈甚,至不許家人飲食
三人之如前,無幾尤怨
三年,與同釋,尋卒。
隆慶初贈恤如制。
公元1544年
沈束字宗安會稽人
父侭,邠州知州
嘉靖二十三年進士,除徽州推官,擢禮科給事中
大學士嚴嵩擅政
大同總兵官周尚文卒,請恤典嚴嵩格不予。
言:「尚文為將,忠義自許
曹家莊之役,奇功也。
晉秩,未酬勛,宜贈封子孫
他如董旸江瀚,力抗強敵,繼之以死。
雖已廟祀,宜賜祭,以彰死事忠。
當事之臣,任意予奪冒濫幸蒙忠勤捐棄何以士氣,激軍心
疏奏大恚,激帝怒,下吏部都察院議。
聞淵屠僑等言無他腸,第疏狂當治。
帝愈怒,奪俸,下詔獄
已,刑部奏事不實,輸贖還職
特命杖於廷,仍錮詔獄
諫垣半歲也。
逾年,俺答薄都城
司業趙貞吉以請寬得罪自是無敢言者
束系久,衣食屢絕,惟日讀《周易》為疏解
同邑沈練疑與同族為報復,令獄吏械其手足
徐階勸,得免。
去位在獄十六年矣,妻張氏上書言:「臣夫家老親,年八十有九,衰病侵尋,朝不計夕。
往臣因無子,為置妾潘氏。
比至京師繫獄,潘矢誌他適
相與寄居旅舍紡織以供夫衣食
歲月積深,淒楚萬狀
欲歸奉舅,則夫之饘粥無資
留養夫,則舅又旦暮待盡
輾轉思維進退無策
臣願代夫繫獄,令夫得送父終年,仍還赴系,實陛下莫大之德也。
法司亦為請,帝終不許。
帝深疾言官,以廷杖遣戍未足遏其言,乃長系以困之。
而日令獄卒奏其語言食息,謂之監帖
無所得,雖諧語亦以聞。
一日鵲噪前,謾曰:「豈有喜及罪人耶?
」卒以奏,帝心動。
戶部司務何以尚疏救主事海瑞,帝大怒,杖之,錮詔獄,而釋還其家。
還,父已前卒。
枕塊飲水佯狂自廢。
兩月世宗崩,穆宗嗣位
故官不赴
喪除,召為都給事中
旋擢南京右通政
辭疾
布衣蔬食終老於家。
繫獄十八年。
比出,潘氏猶處子也,然竟無子。
公元1538年
沈煉字純甫會稽人
嘉靖十七年進士
溧陽知縣
伉倨,忤御史,調茬平
父憂去,補清豐,入為錦衣衛經歷
為人剛直嫉惡如仇,然頗疏狂
飲酒箕踞笑傲旁若無人
錦衣陸炳善遇之。
嚴嵩父子交至深,以故煉亦數從世蕃飲。
世蕃以酒虐客,煉心不平,輒為反之,世蕃憚不敢較。
會俺答犯京師致書乞貢,多嫚語
廷臣博議司業趙貞吉請勿許。
廷臣無敢貞吉者,獨煉是之。
吏部尚書夏邦謨曰:「若何官?
」煉曰:「錦衣衛經歷沈煉也。
大臣不言,故小吏言之。
」遂罷議
憤國無人,致寇猖狂,疏請以萬騎陵寢萬騎通州軍儲,而合勤王十余萬人,擊其惰歸,可大得誌。
弗省
貴幸用事邊臣爭致賄遺
失事懼罪,益輦金賄嵩,賄日以重。
時時搤腕
一日尚寶張遜業飲,酒半及嵩,因慷慨罵詈流涕交頤
上疏言:「昨歲俺答犯順陛下奮揚神武,欲乘時北伐,此文武群臣所願戮力者也。
制勝必先廟算廟算必先天下除奸邪,然後外寇可平。
大學士嵩,貪婪之性疾入膏肓愚鄙之心頑於鐵石
主憂臣辱之時,不聞延訪賢豪咨詢方略,惟與子世蕃規圖自便
忠謀多方沮之,諛諂曲意引之。
要賄鬻官沽恩結客
朝廷一人,曰:『由我賞之』;罰一人,曰:『由我罰之』。
人皆伺嚴氏之愛惡,而不知朝廷恩威,尚忍言哉!
姑舉其罪之大者言之。
將帥之賄,以啟邊陲之釁,一也。
諸王餽遺每事為之地,二也。
吏部之權,雖州縣小吏亦皆貨取,致官方大壞,三也。
撫按歲例,致有司遞相承奉,而閭閻之財日削,四也。
陰制諫官,俾不敢直言,五也。
妒賢嫉能一忤其意,必致之死,六也。
子受財,斂怨天下,七也。
運財還家,月無虛日,致道途驛騷,八也。
久居政府擅寵害政,九也。
不能協謀天討,上貽君父憂,十也。
」因並論邦謨諂諛黷貨狀。
請均罷斥,以謝天下。
大怒,搒之數十,謫佃保安
既至未有館舍
賈人某詢知其得罪故,徙家舍之。
長老日致薪米,遣子弟就學
語以忠義大節,皆大喜
塞外人素戇直,又諗知嵩惡,爭詈嵩以快
大喜日相與詈嵩父子為常。
且縛草為人,象李林甫秦檜及嵩,醉則聚子弟攢射之。
或踔騎居庸關口,南向戟手詈嵩,復痛哭乃歸。
稍稍京師,嵩大恨,思有以
公元1557年
先是許論總督宣、大,常殺良民冒功貽書誚讓
後嵩黨楊順總督
會俺答入寇,破應州四十余堡,懼罪,欲上首功自解,縱吏士遮殺避兵人,逾於
遺書責之加切。
又作文祭死事者,詞多刺
大怒走私人白世蕃,言死士擊劍習射,意叵測
世蕃以屬巡按御史李鳳毛
鳳毛謬謝曰:「有之,已陰散其黨矣。
既而鳳毛路楷,亦嵩黨也。
世蕃屬與合圖之,許厚報。
兩人日夜所以者。
蔚州妖人閻浩等素以白蓮教惑眾出入漠北,泄邊情為患
官軍捕獲之,詞所連及甚眾。
喜,謂曰:「是足以嚴公子矣。
」竄名其中,誣浩等師事,聽其指揮具獄上。
父子大喜
總督適長兵部,竟覆如其奏。
宣府市,戍子襄極邊
一子錦衣千戶待銓五品卿寺
時三十六年九月也。
曰:「嚴公薄我賞,意豈未愜乎?
」取子袞、褒杖殺之,更移檄逮襄。
襄至,掠訊方急,會他事逮,乃免。
後嵩敗,世蕃坐誅
臨刑時,所教保安子弟太學者,以一帛署姓名官爵於其上,持入市
觀世斷頭訖,大呼曰:「沈公可暝目矣。
」因慟哭而去。
隆慶初,詔褒言事者。
光祿少卿,任一子官。
襄乃上書,言順、楷殺人奸狀
給事中魏時亮陳瓚相繼論之。
下順、楷吏,論死
天啟初謚忠湣
公元1547年
楊繼盛字仲芳容城人
七歲失母。
庶母妒,使牧牛。
繼盛裏塾,睹里中讀書,心好之。
因語兄,請得從塾師學。
兄曰:「若幼,何學?
繼盛曰:「幼者任牧牛,乃不任學耶?
」兄言於父,聽之學,然牧不廢也。
年十三歲,始得從師學。
家貧,益自刻厲。
鄉試卒業國子監徐階賞之
嘉靖二十六年進士
南京吏部主事
尚書韓邦奇遊,覃思律呂之學,手制十二律吹之聲畢和。
邦奇大喜,盡以所學授之,繼盛名益著
召改兵部員外郎
俺答躪京師鹹寧侯仇鸞勤王故有寵。
帝命大將軍,倚以辦寇。
中情怯,畏寇甚。
方請開互市市馬,冀與俺答媾,幸無戰鬥,固恩寵
繼盛以為讎恥未雪,遽議和示弱,大辱國,乃奏言十不可、五謬。
大略謂:
互市者,和親別名也。
俺答蹂躪陵寢虔劉赤子
天下大讎也,而先之和。
不可一。
下詔北伐天下曉然聖意日夜征繕兵食
忽更之曰和,失信天下
不可二。
堂堂中國,與之互市冠履倒置
可三
海內豪傑磨礪待試一旦委置無用
異時號召,誰復興起
不可四。
使邊鎮將帥以和議故,美衣俞食,馳懈兵事
不可五。
往時邊卒私通境外,吏率裁禁,今乃導之使與通。
不可六。
盜賊伏莽,徒懾國威不敢肆耳,今知朝廷畏怯睥睨之漸必開。
不可七。
俺答往歲深入,乘我無備故也。
備之一歲,以互市終。
彼謂國有人乎?
不可八。
或俺答負約不至;至矣,或陰謀伏兵突入;或今日市,明日復寇;或以下馬索上直
不可九。
歲帛數十萬,得馬萬匹
十年以後,帛將不繼
不可十。
議者曰:「吾外為市羈縻之,而內修我甲。
」此一謬也。
夫寇欲無厭,其以釁終明甚
內修武備,安事羈縻
曰:「吾陰市,以益我馬」。
此二謬也。
夫和則不戰,馬將焉用?
且彼寧肯予我良馬哉?
曰:「市不已,彼且入貢」。
此三謬也。
貢之不貲,是名美而實大損也。
曰:「俺答利我市,必無失信」。
此四謬也。
之市,能盡給其眾乎?
能信不給之無入掠乎?
曰:「佳兵不祥」。
此五謬也。
敵加己而應之,何佳也?
人身四肢癰疽,毒日內攻,而憚用藥石可乎?
夫此十不可、五謬,明顯易見。
有為陛下主其事者,故公卿大夫知而莫為一言
陛下宜奮獨斷,悉按諸言互市者,發明詔選練兵
不出十年,臣請為陛下竿俺答之首於槁街,以示天下萬世
疏入,帝頗心動,下鸞及成國公希忠大學士嚴嵩徐階、呂本,兵部尚書趙錦侍郎聶豹張時徹議。
攘臂詈曰:「豎子目不睹寇,宜其易之。
」諸大臣遂言遣官已行,勢難中止
尚猶豫,鸞復進密疏
乃下繼盛詔獄,貶狄道典史
地雜番,俗罕知詩書
繼盛簡子弟秀者百余人聘三經師教之。
鬻所乘馬出婦服裝市田諸生
縣有煤山,為番人所據,民仰薪二百里外
繼盛番人諭之,鹹服曰:「楊公即須我曹穹帳亦舍之,況煤山耶?
」番民信愛之,呼曰「楊父」。
公元1557年
已而答數敗約入寇,鸞奸大露,疽發背死,戮其屍。
帝乃思繼盛言,稍遷諸城知縣
月余調南京戶部主事三日刑部員外郎
當是時,嚴嵩用事
恨鸞淩己,心善繼盛首攻鸞,欲驟貴之,復改兵部武選司。
繼盛甚於鸞。
且念起謫籍一歲四遷官,思所以報國
抵任一月草奏,齋三日上奏曰:
公元1556年
孤直罪臣,蒙天地恩,超擢不次
夙夜祗懼思圖報稱,蓋未有急於請誅賊臣者也。
方今外賊惟俺答,內賊嚴嵩未有內賊不去,而可除外賊者。
去年春雷久不聲,占曰:「大臣專政」。
冬日下有赤色,占曰:「下有叛臣」。
四方地震日月交食
以為災皆致,請以十大罪為陛下陳之。
高皇帝丞相設立殿閣之臣,備顧問制草而已儼然丞相自居
凡府部題覆,先面白而後草奏
百官請命奔走直房如市。
丞相名,而有丞相權。
天下知有不知有陛下。
是壞祖宗成法
罪一也。
陛下一人曰「我薦也」;斥一人,曰「此非我所親,故罷之」。
陛下一人曰「我救也」;罰一人,曰「此得罪於我,故報之」。
陛下喜怒以恣威福
群臣感甚於陛下,畏甚於陛下
是竊君上大權
大罪二也。
陛下有善政,必令世蕃告人曰:「主上及此,我議而成之」。
又以所進揭帖刊刻行世,名曰《嘉靖疏議》,欲天下陛下之善盡歸於
是掩君上治功
大罪三也。
陛下票擬,蓋其職也。
何取令子世蕃代擬?
何取而約諸義子趙文華輩群聚而代擬?
題疏方上天語已傳。
沈煉疏,陛下以命呂本,本即潛送世蕃所,令其擬上。
以臣而竊君之權,世蕃復以子而盜父之柄,故京師有「大丞相、小丞相」之謠。
是縱奸子僭竊
大罪四也。
效忠、嚴鵠,乳臭子耳,未嘗一涉行伍
先令效忠兩廣功,授錦衣所鎮撫矣。
效忠以病告,鵠襲兄職。
又冒瓊州功,擢千戶
以故總督歐陽必進躐掌工部總兵陳圭幾統後府,巡按黃如桂亦驟亞太仆
既藉私黨以官其子孫,又因子孫以拔其私黨
是冒朝廷軍功
大罪五也。
逆鸞先已下獄論罪,賄世蕃三千金,薦為大將
鸞冒擒哈舟丹兒功,世蕃亦得增秩
父子自誇能薦鸞矣,及知陛下有疑鸞心,復互相排詆,以泯前跡
鸞勾賊,而、世蕃復勾鸞。
是引背逆奸臣
大罪六也。
前俺答深入,擊其惰歸,此一大機也。
兵部尚書丁汝夔問計於無戰
汝夔逮治復以論救紿之。
汝夔臨死大呼曰:誤我
誤國家之軍機
大罪七也。
郎中徐學詩革任矣,復欲斥其兄中書舍人應豐。
給事厲汝進典史矣,復以考察吏部削其籍。
內外之臣,被中傷者何可勝計?
是專黜陟大柄
大罪八也。
文武遷擢不論可否,但衡金之多寡而畀之。
將弁惟賄不得不朘削士卒有司惟賄不得不掊克百姓
士卒失所百姓流離,毒遍海內
臣恐今日之患不在境外而在域中
是失天下人心
大罪九也。
用事風俗大變
賄賂者薦及盜跖疏拙者黜逮夷、
守法度者為迂疏,巧彌縫者為才能
節介者為矯激,善奔者為練事
自古風俗之壞,未有甚於今日者。
好利天下皆尚貪。
好諛,天下皆尚諂。
源之弗潔,流何以澄?
是敝天下風俗
大罪十也。
公元1557年
有是十罪,而又濟之以五奸
知左右侍從之能察意旨也,厚賄結納
陛下言動舉措莫不
陛下左右皆賊嵩之間諜也。
通政司之主出納也,用趙文華為使。
凡有疏至,先送閱竟,然後入禦。
王宗茂劾嵩之章停五日乃上,故展轉遮飾
陛下喉舌乃賊嵩之鷹犬也。
廠衛緝訪也,令子世蕃結為婚姻
陛下試詰諸孫之婦,皆誰氏乎?
陛下爪牙皆賊嵩之瓜葛也。
科道多言也,進士非其私屬不得中書行人選。
推官知縣通賄不得給事御史選。
既選之後,入則杯酒結歡,出則饋饣盡相屬
所有愛憎,授之論刺
歷俸五六年,無所建白,即擢京卿
諸臣忍負國家,不敢忤權臣。
陛下耳目皆賊嵩之奴隸也。
科道雖入籠絡,而部寺中或有徐學詩之輩亦可懼也,令子世蕃擇其有才望者,羅置門下
凡有事欲行者先令,預為布置連絡蟠結深根固蒂,各部堂大半皆其羽翼
陛下臣工皆賊嵩之心膂也。
陛下奈何愛一賊臣,而忍百萬蒼生陷於塗炭哉?
至如大學士徐階陛下特擢,乃亦每事依違不敢持正不可不謂之負國也。
陛下聽臣之言,察嵩之奸。
召問裕、景二王,或詢諸閣臣
重則置憲,輕則勒致仕
內賊既去,外賊自除
雖俺答亦必畏陛下聖斷,不戰而喪膽矣。
公元1555年
疏入,帝已怒。
嵩見召問二王語,喜謂可指此為罪,密構於帝。
帝益大怒,下繼盛詔獄,詰何故二王
繼盛曰:「非二王誰不懾嵩者!
」獄上,乃杖之百,令刑部定罪
侍郎王學益,嵩黨也。
受嵩屬,欲坐詐傳親王令旨律絞,郎中史朝賓持之。
嵩怒,謫之外
於是尚書何鰲不敢違,竟如嵩成獄,然帝猶未欲殺之也。
三載有為營救者。
其黨胡植鄢懋卿怵之曰:「公不睹養虎者耶,將自貽患
頷之。
都御史張經李天寵坐大辟
揣帝意必二人,比秋審因附繼盛名並奏得報
其妻張氏伏闕上書,言:「臣夫繼盛誤聞市井之言,尚狃書生之見,遂發狂論。
聖明不即加戮,俾從吏議
兩經奏讞,俱寬恩
今忽闌入張經疏尾,奉旨處決
臣仰惟聖德昆蟲草木欲得所,豈惜一回宸顧,下垂覆盆
倘以罪重,必不可赦,願即斬臣妾首,以代夫誅。
夫雖遠禦魑魅,必能為疆場效死,以報君父
屏不奏,遂以三十四年十月朔西市,年四十。
臨刑賦詩曰:「浩氣太虛丹心千古
生平未報恩,留作忠魂補。
天下相與涕泣傳頌之。
初,繼盛之將杖也,或遺之蚺蛇膽
卻之曰:「椒山自有膽,何蚺蛇為!
椒山繼盛別號也。
入獄,創甚。
夜半而蘇,碎瓷碗,手割腐肉
肉盡,筋掛膜,復手截去。
獄卒執燈顫欲墜,繼盛意氣自如
朝審時,觀者塞衢,皆嘆息,有泣下者
後七年敗。
穆宗立,恤直諫諸臣,以繼盛為首
太常少卿謚忠湣,予祭葬,任一子官。
已,又從御史郝傑言,建祠保定名旌忠
公元1541年
後繼盛論馬市得罪者,何光裕龔愷
光裕字思問梓潼人
嘉靖二十年進士
庶吉士,除刑科給事中
同官楊上林齊譽請召遺佚
帝可之,已而報罷
巡視京營,劾罷尚書路迎
給事中謝登之御史曾佩建議節財冗費大省。
邊事迫,命清理諸陵守衛軍,條上祛弊七事,多報可
屢遷兵科都給事中
都指揮呂元夤緣錦衣總旗王松冒功千戶光裕舉奏之。
兵部尚書趙錦疏辯,帝斥,下都察院獄,而奪錦等俸。
仇鸞之開馬市也,命尚書史道主之。
徇俺答請,以豆易牛羊
光裕御史龔愷等劾道:「委靡遷就
馬市既開,復請封號
今其表意請乞,而道以為謝恩
表文非出賊手
道不去,則彼有無厭之求,我無必戰之誌,誤國不小
時帝方向,責光裕借道,以探朝廷
光裕八十,余奪俸
光裕不勝杖,卒。
隆慶初,贈太常不卿。
公元1547年
既杖,官如故
尋列靖江王驕恣狀,疏止大征粵寇
湖廣副使
字次元松江華亭人
嘉靖二十六年進士
公元1544年
楊允繩字翼少松江華亭人
嘉靖二十三年進士
行人
久之,擢兵科給事中
嚴嵩獨相,有詔廷推閣員
允繩同官王德沈束、陳慎簡輔臣收錄遺佚二事
未幾奉命英國公張溶、撫寧侯朱嶽、定西侯蔣傳等簡應襲子弟閱武場。
指揮鄭璽忽傳寇至,溶等皆懼走,允繩獨不動,因奏之。
褫璽職,奪溶、嶽營務,罰等俸,由是知名
又劾罷兵部尚書趙廷瑞
諫垣未幾,疏屢上。
言提學憲臣宜簡行誼府州縣職宜量地煩簡為三等,皆報可
俺答入犯朝議急兵事。
允繩請令五軍都督府府軍前衛錦衣衛堂上官,每遇考選軍政之歲,各具疏自陳,聽科道官拾遺騰驤四衛錦衣衛指揮以下,聽兵部考察
詔皆從之,著為令。
已,又陳禦邊四事報可
再遷戶科左給事中
謝病歸。
久之,起故官
公元1555年
三十四年九月上疏言倭患,因推弊原,謂:「近者督撫命令不行有司,非官不尊、權不重也。
督撫蒞任,例賂權要,名『謝禮』。
有所奏請,佐以苞苴,名『候禮』。
俸滿營遷,避難求去,犯罪彌縫失事希芘覆,輸賄載道為數不貲
督撫諸有司,有司取諸小民
有司德色事上督撫顏以接下
上下相蒙風俗莫振。
不肖吏又乾沒其間,指一科十。
孑遺待盡之民必將挺而為盜,隱憂不止海島間也。」
其冬巡視光祿
光祿丞胡膏偽增物直允繩與同御史張巽言劾之。
法司按驗
窘,言:「玄典隆重所用品物不敢徒取充數
允繩憎臣簡別太精,斥言醮齋之用,取具可耳,何必精擇
其欺謗玄修如此
」帝遂大怒,下允繩詔獄
刑部尚書何鰲允繩儀仗訴事不實律絞,帝命仍與巽言杖於廷。
巽言三官
調外任。
五年允繩竟死西市
先是,有馬從謙者,以謗醮齋杖死。
穆宗即位,贈允繩光祿少卿,予一子官。
天啟初謚忠恪
尋以貪墨被劾,誅。
公元1531年
馬從謙字益之溧陽人
嘉靖十年順天鄉試第一
三年進士,授工部主事
出治二洪,有政績。
改官主客,擢尚寶丞,掌內閣制誥。
章聖太后崩,勸帝行三年喪不報
稍進光祿少卿
提督中官杜泰乾沒鉅萬,為從謙奏發,因誣從謙誹謗
巡視給事中孫允中御史狄斯彬,如從謙言。
帝方惡人言醮齋,而從謙奏頗及之,怒下從謙詔獄
司言誹謗無左證,帝益怒。
從謙法司,以允中斯彬黨庇,謫邊方雜職
法司從謙遠邊
帝命廷杖八十,戍煙瘴,竟死杖下
以能發謗臣罪,宥之
時三十一年十二月也。
久之光祿寺災,帝曰:「此馬從謙余孽所致耳。
隆慶初,恤先朝建言杖死諸臣。
中官追恨從謙,沮之。
給事中王治、御史龐尚鵬力爭
帝以從謙所犯,比子罵父,終不許。
允中太原人
屢遷應天府
斯彬從謙同邑人。
贊曰:語有之:「君仁則臣直」。
世宗之代,何直臣多歟!
重者顯戮,次乃長系最幸者得貶斥未有茍全者。
然主威愈震,而士氣不衰批鱗碎首接踵不可遏。
觀其蒙難時,處之泰然,足使頑懦知所興起斯百余年培養之效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