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史-清-万斯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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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一百九十二
列傳第八十 楊慎 王思 張翀 劉濟 安磐 張漢卿 張原 毛玉 王時柯 鄭本公 張曰韜 楊淮 張澯 郭楠

體裁史書
類别歷史
楊慎王元正王思王相張翀劉濟安磐張漢卿張原毛玉裴紹宗王時柯余翺鄭本公張曰韜胡瓊楊淮申良張澯仵瑜臧應奎胡璉余禎李可登安璽殷承敘郭楠俞敬李繼王懋

楊慎

公元1511年
楊慎字用修新都人少師廷和子也。
年二十四,舉正德六年殿試第一,授翰林修撰
繼母憂,服闋故官
十二年八月武宗微行,始出居庸關抗疏切諫
移疾歸。
世宗嗣位,起充經筵講官
常講《舜典》,言:「聖人贖刑,乃施於小過,俾民自新
元惡大奸無可贖之理。
時大張銳、於經論死,或言進金銀獲宥,故及之。
公元1524年
嘉靖三年,帝納萼、張璁言,召為翰林學士
偕同三十六人上言:「臣等與萼輩學不同議論亦異。
臣等所執者,程頤朱熹之說也。
萼等所執者,冷褒、段猶之余也。
陛下超擢萼輩,不以臣等言為是,臣等不能與同列,願賜罷斥。
」帝怒,切責停俸有差
逾月,又偕學士豐熙等疏諫。
得命,偕廷臣左順門力諫。
震怒,命執首事八人下詔獄。
於是檢討王元正等撼門大哭,聲徹殿庭
帝益怒,悉下詔獄,廷杖之。
十日有言前此朝罷,群臣已散,元正給事中劉濟安磐張漢卿張原御史王時柯糾眾伏哭。
乃再杖七人於廷。
元正並謫戍,余削籍
雲南永昌衛
先是廷和當國,盡斥錦衣冒濫官。
及是伺諸途,將害
知而謹備之
至臨清始散去。
扶病萬里,憊甚。
戍所,幾不起
公元1526年
五年廷和疾,馳至家。
廷和喜,疾愈。
永昌,聞尋甸安銓、武定鳳朝文作亂,率僮奴步卒百余,馳赴木密所與守臣擊敗賊。
八年廷和訃,奔告巡撫歐陽重請於朝,獲歸葬,葬訖復還
自是,或歸蜀,或居雲南會城,或留戍所,大吏善視之。
及年七十,還蜀,巡撫遣四指揮逮之還。
嘉靖三十八年七月卒,年七十有二。
慎幼警敏,十一歲能詩
十二擬作古戰場文》、《過秦論》,長老驚異
,賦《黃葉詩》,李東陽見而嗟賞,令受業門下
在翰林時武宗欽天監翰林:「星有註張,又作汪張,是何星也?
」眾不能對。
慎曰:「柳星也。
」歷舉《周禮》、《史記》、《漢書》以復。
預修《武宗實錄》,事必直書
總裁蔣冕費宏盡付稿草,俾削定
奉使鎮江,謁楊一清,閱所藏書
叩以疑義一清成誦
驚異,益肆力古學
投荒多暇,書無所不覽。
嘗語人曰:「資性不足恃。
日新德業,當自學問中來。
」故好學窮理,老而彌篤。
世宗議禮故,惡其父子特甚
每問慎作何狀,閣臣老病對,乃稍解。
慎聞之,益縱酒自放
明世記誦之博,著作之富,推慎為第一
詩文外,雜著至一百余種,並行於世。
隆慶初,贈光祿少卿
天啟中追謚文憲

王元正

公元1559年
王元正字舜卿盩厔人
與慎同年進士
庶吉士檢討
武宗幸宣、大,元正述《五子之歌》以諷。
竟以爭「大禮」,謫戍茂州卒。
隆慶初,贈修撰

王思

公元1511年
王思字宜學太保曾孫也。
正德六年進士
庶吉士,授編修
九年春乾清宮災。
應詔上疏曰:「天下之治賴紀綱紀綱之立系君身而已
私恩不偏於近習政柄不移左右,則紀綱立,而宰輔得行其誌,六卿得專其職。
今者內閣執奏方堅,而或撓於傳奉六卿擬議已定而或阻於內批,此紀綱所由廢也。
陛下私恩,端政本用舍不以讒移,刑賞不以私拒,則體統正而朝廷尊矣。
祖宗故事正朝之外日奏左順門,又不時召對便殿
今每月御朝不過三五日,每朝進奏不逾一二事。
養德之功,求治之實,宰輔不得而知也。
聞見之非,嗜好之過,宰輔不得而知也。
天下之大,四海之遠,生民愁苦之狀,盜賊縱橫之由,豈能一一上達
伏願陛下遵舊典,凡遇宴間,少賜召問
勿以遇災而懼,災過而弛,然後可以天心,保天命
其年九月,帝狎虎而傷,閱月視朝
思復上封事曰:「孝宗皇帝之子陛下一人當為天下萬世自重
近者道路傳言,虎逸於柙,驚及聖躬
臣聞之,且駭且懼。
陛下即位以來於茲九年
朝寧勤政太廟不親享。
兩宮曠於問安經筵倦於聽講
揆厥所自,蓋有二端嗜酒而荒其誌,好勇而輕其身。
由是戒懼之心日忘縱恣之欲日進好惡由乎喜怒政令出於多門
紀綱積弛
國是不立
士氣摧折人心危疑
上天示警日食地震
宗社之憂,凜若朝夕。
夫勇不可好陛下已薄有所懲矣。
至於荒誌廢業,惟酒為甚
《書》曰:『甘酒嗜音,峻宇雕墻,有一於此未或不亡。
陛下露處外宮,日湎於酒。
廝養雜侍,禁衛不嚴
不幸變起倉卒何以備之
此臣所大憂也。
」疏入,留中者數日,忽傳旨降遠方雜職,遂謫潮州三河驛丞
年少氣銳,每眾中指切是非
已悔之,自斂為質訥。
及被謫,怡然就道
夜過瀧水,舟飄巨石上,緣石浩歌
家人後至,聞歌聲乃艤舟以濟。
王守仁講學贛州從之遊。
守仁宸濠,檄思贊軍議。
公元1524年
世宗嗣位,召復故官,仍加俸一級
疏辭,且言:「陛下欲作敢言之氣,以防壅蔽之奸,莫若省覽奏章召見大臣,勿使邪僻阿徇之說蠱惑聖聽,則堯、舜之治可成。
不然,縱加恩先朝譴責之臣,抑末矣。
」帝不允,因命近日遷俸者,皆不得辭
充經筵講官
嘉靖三年同官屢爭「大禮」,不報
張璁萼、方獻夫學士與同列,疏乞罷歸
不許
其年七月,偕廷臣左順門哭諫。
大怒,系之詔獄,杖三十。
逾旬,再杖之。
思與同官王相給事中張原毛玉裴紹宗御史張曰韜胡瓊郎中楊淮胡璉員外郎申良張澯主事安璽仵瑜臧應奎余禎殷承敘司務李可登,凡十有七人,皆病創先後卒。
隆慶初,各蔭一子贈官有差
右諭德
誌行流俗,與李中鄒守益善。
高陵呂柟亟稱之,嘗曰:「聞過而喜似季路,欲寡未能似伯玉,則改齋其人也。
改齋者,別號也。

王相

公元1521年
王相字懋卿,鄞人。
正德十六年進士
庶吉士編修
豪邁尚誌節。
事親篤孝
家貧屢空晏如
仕僅四年而卒。

張翀

公元1511年
張翀字習之潼川人
正德六年進士
庶吉士,改刑科給事中
引疾歸,起戶科。
世宗即位,詔罷天下額外貢獻
其明年中都鎮內官陽復貢新
禮部請遵詔禁,不許
言:「陛下詔墨未乾,旋即反汗,人將窺測朝廷玩侮政令
且陽名貢茶,實雜致他物。
四方效尤何所抵極
願守前詔,無墮奸謀
不聽
夏歲貢紅花大為軍民害;內外鎮守蒞任,率貢馬謝恩
請罷之。
雖是其言,不能從。
尋言:「中官出鎮,非太祖太宗舊制
景帝國家多故偶一行之。
內臣朝廷家人但有急事,令其來奏。
乃往宸濠謀叛鎮守太監王宏反助為逆,內臣果足恃耶?
時平坐享尊榮肆毒百姓遇變心懷顧望不恤封疆
不可不亟罷。
」後張孚敬為相,竟罷諸鎮守,其論實自發之。
屢遷禮科都給事中
又言:「頃聞紫禁之內,禱祠繁興
乾清宮內官十數輩,究習經典講誦科儀賞賚逾涯寵幸日密。
此由先朝罪人遺黨太監崔文輩,挾邪術嘗試計。
陛下為其愚弄而已得肆奸欺
幹撓政事牽引群邪,傷太平之業,失四海之望。
竊計陛下寧遠君子不忍斥其徒,寧棄讜言而不欲違其教,亦謂可以延年已疾耳。
側聞頃來嬪御女謁充塞閨幃,一二黠慧柔曼者為惑尤甚
由是,怠日講,疏召對政令多僻起居愆度
小人窺見間隙,遂以左道蠱惑
夫以齋醮為足恃而恣欲宮壺之間,以荒淫無傷邀福邪妄之術,甚非古帝王求福不回之道也。」
公元1523年
嘉靖二年四月,以災異,偕六科諸臣上疏曰:「昔成湯六事自責曰:『政不節歟?
失職歟?
宮壺崇歟?
女謁盛歟?
苞苴行歟?
讒夫昌歟?
』今誠以近事較之。
快船方減而輒允戴保奏添,鎮戍方裁而更聽趙榮分守
詔核馬房矣,隨格於閻洪之一言;詔汰軍匠矣,尋奪於監門之群咻。
是政不可謂節也。
末作競於奇巧遊手半於閭閻
耕桑時廢,缺俯仰之資;教化未聞,成偷薄之習。
是民不可不失職也。
兩宮營建采運艱辛
或一木而役夫萬千,或一椽而廢財十百。
死亡枕藉之狀,呻吟號嘆之聲,陛下不得見聞
宮壺不可謂不崇也。
奉聖、保聖之後,先女寵於冊後;莊奉、肅奉之名,聯殊稱乳母
承恩漸鄰於飛燕,或黠慧不下於婉兒。
內以移主上性情,外以開近習負倚
女謁不可謂不盛也。
窮奸之銳、雄,公肆賂遺而逃籍沒之律;極惡之鵬、鎧,密行請托而逋三載之誅。
錢神靈而王英改問於錦衣,關節通而於喜竟漏於禁網
苞苴不可不行也。
廟主祀,屈府部之議,而用王槐諛佞之謀;重臣批答,乏體貌之宜,而入群小惎間之論。
或譖發於內,陰肆毒螫;或讒於外,顯逞擠排
上以汨朝廷是非,下以亂人物之邪正
讒夫不可不昌也。
凡此,皆成湯之所無,而今日之所有是以不避斧鉞之誅,用附責難之義。
陛下采納。」
其年冬,命中官督蘇、杭織造,舉朝阻之不能得。
翀復偕同官張原等力爭
世宗初政楊廷和等在內閣
群小雖已用事正論猶伸,翀前後指斥無所避。
帝雖不見用,然亦嘗報聞不罪也。
公元1524年
明年三月,帝以萼言,銳欲考獻帝,且欲立禁中,翀復偕同官力諫。
於是責以朋言亂政,命奪俸
既又助尚書喬宇等再疏爭內殿建室之議,被詔切讓
呂柟鄒守益下獄,翀等抗疏救。
張璁萼召至,翀與給事三十余人連章言:「兩人賦性奸邪立心憸佞變亂宗廟離間宮闈詆毀詔書中傷善類
望亟出之,為人不忠之戒。
」皆不納。
帝愈欲考獻帝,改孝宗伯考,翀等憂之。
公元1523年
給事中張漢卿席書振荒不法戶部尚書秦金請命官往勘,帝是之。
翀等乃取廷臣劾萼等章疏,送刑部令上請,且私相語曰:「倘上亦雲是者,即撲殺之。
等以其語聞。
帝留疏不下,而責刑部尚書趙鑒朋邪害正,翀等陷義罔忠,而進、萼學士
廷臣相顧駭嘆
諸曹乃各具一疏力言孝宗不可稱伯考,署名凡二百二十余人
帝皆留中不報
七月戊寅,諸臣相率左順懇請
帝兩遣中官諭之不退,遂震怒
先逮諸曹為首八人詔獄,翀與焉。
尋杖於廷,謫戍瞿塘衛,而、萼寵益盛。
翀居戍所余年,以東宮冊立放還,卒。

劉濟

公元1511年
劉濟字汝楫騰驤衛人。
正德六年進士
庶吉士吏科給事中
山西巡撫李鉞劾左、右布政使倪天民陳達
吏部請黜之,帝不許
濟疏爭,不省
帝幸宣府、榆林,濟皆疏請回鑾
詔封許泰江彬伯爵,又與諸給事中力爭,皆不報
世宗即位,出核甘肅邊餉
奏革涼州分守中官永昌新添遊兵
再遷工科左給事中
公元1522年
嘉靖改元,進刑科都給事中
主事陳嘉言坐事下獄,濟疏救,不許
廖鵬父子錢寧王欽等,皆以從逆論斬,鵬等夤緣中人脫死
濟上言:「自來死囚臨斬,鼓下猶受訴詞
奏上得報,已及日旰,再請而後行刑,則已薄暮
殊非與眾棄之之意。
乞自三請後,鼓下不得受詞
鵬、等罪甚當,幸陛下勿疑。
」詔自今以申酉行刑,鵬等竟緩決
後以中旨免死。
力爭不聽
故事廠衛有所逮,必取原奏情事刑科簽發駕帖
千戶白壽賫帖至,濟索原奏,壽不與,濟亦不肯簽發
兩人列詞上。
先入壽言,竟詘濟議。
中官崔文李陽坐罪,已下刑部
帝受訴,移之鎮撫
濟率六科爭之,不聽
都督劉暉奸黨論戍,有詔復官。
甘肅總兵官李隆亂軍巡撫許銘,逮入都,營免赴鞫。
濟皆力陳不可,帝從其言。
奪職受訊伏辜
定國公光祚規占民田,嗾灤州民訐前永平知府郭九臯
太監芮景賢主之,緹騎逮訊
濟請並治光祚,章下所司
給事中劉最以劾中官崔文調外任,景賢復劾其違禁,與御史黃國用逮下詔獄,戍而謫國用
法司爭不得,濟言:「國家三法司,專理刑獄,或主質成,或主平反。
權臣不得恩怨出入天子不得喜怒重輕
錦衣鎮撫之官專理詔獄,而法司幾成虛設
小過耳,羅織告密之門,鍛煉詔獄之手。
旨從內降大臣初不與知,為聖政累非淺
李洪陳宣罪至殺人降級而已
王欽兄弟奸亂政,謫戍而已
等視之,奚啻天淵,而罪顧一律何以天下
」帝怒,奪濟俸一月
後父陳萬言奴何璽毆人死,帝命釋之。
執奏曰:「萬言縱奴殺人,得免為幸,乃並釋璽等,是法不行戚畹奴也。
」濟在諫垣久,言論侃侃,多與權幸枝柱直聲甚震,帝滋不能堪。
公元1537年
大禮」議起,廷臣爭者多得罪。
濟疏救修撰呂柟編修鄒守益給事中鄧繼曾御史馬明衡朱淛陳逅季本郎中林應驄不聽
既而遮諸朝臣金水橋,伏哭左順門,受杖闕廷
越十二日再杖,謫戍遼東
十六年冊立皇太子,赦諸謫戍者,濟不與,卒於戍所
隆慶初復官,贈太常少卿

安磐

公元1505年
安磐字公石嘉定州人
弘治十八年進士
庶吉士
正德時,歷吏、兵二科給事中乞假去。
世宗踐阼,起故官
手詔欲加興獻帝皇號,言:「興,藩國也,不可加於帝號之上。
獻,謚法也不可加於生存之母。
本生所後,勢不俱尊。
大義私恩,自有輕重
」會廷臣多力爭,事得且止。
公元1522年
嘉靖元年主事霍韜言,科道官褻服受詔,大不敬
同官先以議禮得罪名教,恐言官發其奸,故摭拾細事,意在傾排
帝置不問
尋因事言:「先朝內外巨奸,若張忠、劉養、韋霦、魏彬王瓊寧杲等,漏網得全要領
貨賂可以通神未嘗夤緣復用
嚴察預防天下事毋令若輩再壞。
」帝納其言,命錦衣密訪緝之
中官張欽家人李賢者,帝許任錦衣指揮
極言不可不聽
錦衣千戶張儀以附中官張銳黜革御史楊百之忽為訟冤,言;「宸濠逆謀時,首倡大義,勸卻其饋遺
以是免死,不錄無以示報。
疏言:「百之憸邪,陽為遊說,而陰與交關,為再起地。
百之情得,乃誣請屬不行挾私行謗。
吏部尚書喬宇等議黜百之刑部情狀未明,宜俱逮治
帝兩宥之,奪百之三月一月
帝頻興齋醮抗言:「曩武宗左右所蠱,命番僧鎖南綽吉出入豹房內官劉允迎佛西域
十數年間費大官流謗道路
劉允放,而鎖南囚,供億減,小人伏。
何甫二年,遽襲舊轍。
不齋則醮,月無虛日
此豈陛下本意
太監崔文等為之。
鐘鼓廝役夤緣冒遷,既經降革,乃營求還職
陛下至此,使貽譏天下後世,文可斬也。
嘗試陛下,欲行香則從之,欲登壇則從之,欲拜疏則又從之。
無已則導以遊幸土木,導以征伐方且連類以進,伺便以逞。
臣故曰文可斬也。
」疏入,報聞
戶部主事羅洪載以杖錦衣百戶張瑾下詔獄,同官張漢卿張逵葛鴊等請付之法司
不聽
福長公主下嫁,擇昏於七月下旬
言:「長公主孝惠皇太后在室孫女期服未滿,宜更其期。
舊儀駙馬公主兩拜禮,公主坐受
夫婦之分,亦當革正
」帝以遺旨格之,相見如故
錦衣革職旗校邦奇屢乞復職言:「邦奇等在正德世,貪饕搏噬有若虎狼
其捕奸盜也,或以一人而牽十余人,或以一家而連數十家,鍛煉獄詞,付之司寇,謂之『鑄銅板』。
其緝妖言也,或用番役四出愚民詭異之書,或購奸僧潛行愚民彌勒之教,然後從而掩之,無有解脫,謂之『種妖言』。
數十年內死者填獄,生者冤號
今不追正其罪,使得首領,亦已幸矣,尚敢肆然無忌,屢瀆天聽何為者哉且陛下收已渙之人心,奠將危之國脈,實在登極一詔
若使此輩攘臂一朝壞之,則奸人環立蜂起堤防潰決不知紀極矣。
嚴究治,絕禍源。
」帝不能從。
其後邦奇卒為大厲,如言。
驛召席書萼等,請斥之以謝天下,且言:「今欲別立一廟大內,是明知恭穆不可太廟矣。
孝宗不得考,恭穆不得入,是無考也。
豈有無考之太廟哉。
此其說之自相矛盾者也。
不聽
兵科都給事中
率眾伏闕再受杖,除名為民。
卒於家。

張漢卿

公元1511年
張漢卿字元傑儀封人
正德六年進士
魏縣知縣征拜刑科給事中
嘗陳杜僥幸、廣儲積慎刑三事深切時弊
不報
武宗南巡,偕同官伏闕諫。
公元1522年
世宗嗣位,從巡撫李鐸言,發帑金二十萬優恤宣府軍民
漢卿言,並發十三萬於大同
屢遷戶科都給事中
嘉靖元年冬,與同官上言:「陛下軫念畿輔莊田之害,遣官會勘
敕自正德以後投獻額外侵占者,盡以給民。
王言一布天下孰不誦陛下之仁!
乃者給事中夏言御史樊繼祖主事張希尹勘上涿州薰皮廠、安州房草場詔旨留用
所司執奏,迄不肯從,非所以全大信至公也。
皮廠起於馬永成鷹房創於谷大用,皆奪民業為之。
馬俊趙霦藩邸舊恩妄求免革,是復蹈永成大用故轍也。
乞盡還之民,而嚴罪,為欺罔者戒。
後父陳萬言請營新第,既又乞莊田內官勛等請督蘇州織造漢卿極諫
不納。
應天諸府大旱,帝將鬻淮、浙余鹽及所沒產,易銀振之
漢卿:「易銀緩,非發帑金不可
」帝為發銀十五萬。
未幾,復偕同官:「今天一歲之供,不給一歲之用,加以水旱頻仍物力殫屈
陛下躬行節儉,而中官梁棟等奏營造珠寶,是欲括戶部之銀也。
梁政等又以蠲免三分之數,欲行京倉撥補,是欲耗太倉也。
內庫不足,取之計部;計部不足,取之郡小民
郡邑小民將安取哉?
東南洊饑,民至骨肉相食,而搜括之令頻行,臣等竊以為不可
報聞
已,又劾席書振濟乖方,乞遣官往勘,正其欺罔罪。
帝方眷書甚,驛召禮部尚書不罪也。
公元1541年
初,興獻帝議加皇號漢卿力爭,至是,又倡眾伏闕
兩受杖,斥為民。
二十年言官邢如默賈準等會薦天下遺賢,及漢卿,終不召。

張原

公元1514年
張原字士元三原人
正德九年進士
吏科給事中
疏陳冗食、慎工作、禁貢獻、明賞罰、廣言路進德六事
中言:「天下幅員萬里一舉事而計臣輒告匱,民貧故也。
何以貧?
令之裒斂中臣貢獻,為之也。
比年軍需雜輸十倍前制,皆取辦守令。
守令假以自殖,又十倍上供
民既困矣,而貢獻者復巧立名目爭新競異,號曰『孝順』。
取於民者十百,進於上者一二,朝廷樂於此而受之。
人君馭下惟賞與罰。
邇者庸才廝養不封侯腰玉。
足不出門受賞,身不履陣而奏功
禦敵者竟未沾恩覆軍者多至逃罪
士卒所由解體也。
」疏入,權幸惡之,傳旨謫新添驛丞
嘉靖初,召復兵科,仍加俸一級
南寧伯毛良殺其子,錦衣掌印指揮朱震多違縱,先後論之,皆奪職閑住
帝進張鶴齡昌國公封陳萬言泰和伯世襲,授萬言紹祖尚寶丞;又以外蔣泰五人錦衣千、百戶
抗疏極言請行裁節
未幾,劾建昌侯張延齡強占民地,定國公光祚子、外戚玉田伯蔣輪、昌化伯邵家人擅作威福
事雖不盡行權貴震懾
公元1567年
戶科右給事中
撼門哭,再被杖,創重卒。
不能歸葬
久之都御史陳洪謨備陳毛玉裴紹宗王思王相胡瓊妻子流離狀,請恤於朝。
不許
隆慶元年光祿少卿

毛玉

公元1505年
毛玉字國珍更字用成雲南右衛軍家子也,其先良鄉人
弘治十八年進士
正德五年由行人擢南京吏科給事中
劉瑾既敗,大盜蜂起
言大學士焦芳劉宇實亂天下,請顯僇扁,以謝萬姓。
群盜擾山東河南請備留都
已而盜果渡江,以備嚴,不敢犯。
外艱去,起南京兵科。
史林有年諫迎佛烏思藏下獄抗疏救之,有年得薄罰。
又以繼母艱去。
服闋,除吏科
世宗即位逾年,興邸諸內官怙帝寵,漸驕佚
又故太監谷大用魏彬相次復起,事有萌芽
抗疏歷敘武宗時事,勸帝戒嗜欲,杜請托,以破僥幸之門,塞蠱惑之隙。
嘉納焉。
御史曹嘉輕險,仿宋範仲淹百官圖》,分廷臣四等加以品題
給事中安磐疏駁之,言唐王珪之論房玄齡等,本朝解縉之論黃福等,皆承君命品藻之,未有漫然恣其口吻,如者也。
復言背違成法變亂國是,乞斥。
帝從其言,貶於外。
御史許宗魯訟,請斥,其同官倫以謀亦助為言
給事中張原庶僚聚訟朝廷為之多事,重損國體乞身斥罷
上疏求去,言:「宗魯等知朋友私恩不顧朝廷大體
臣一身所系絕微,公論所關甚大,乞罷臣以謝御史
」帝皆慰留之。
宸濠戚屬連逮數百人奉命往訊,多所全活
且言宸濠稱亂,由左右貪賂釀成之。
因劾守臣不死事者,而禁天下有司藩府交通
帝俱從之。
再遷左給事中
伏闕爭「大禮」,下獲受杖,竟卒。
後贈光祿少卿

裴紹宗

公元1517年
裴紹宗字伯修渭南人
正德十二年進士
海門知縣
武宗南巡,受檄署江都事權幸憚之,供億大省。
世宗即位,召入為兵科給事中
即疏請法祖定制,言:「太祖貽謀盡善
重大臣,勤視朝親歷田野,服浣濯衣,種蔬宮中,毀鏤金床,碎水晶漏,造觀心亭,揭《大學衍義》之類,陛下所當繹思祖述
二三大臣尤宜朝夕納誨,以輔養聖德
陛下御便殿,親儒臣,使耳目不蔽於淫邪左右不惑險佞,則君誌素定治功可成。
」帝嘉納之。
帝欲加興獻帝皇號,紹宗力諫。
嘉靖二年冬,帝以災異頻仍,欲罷明年郊祀慶成宴
紹宗言:「祭祀之禮莫重於郊丘君臣之情必通於宴享
往以國戚大禮今且從吉,宜即舉行豈可災傷復免
修撰唐臯亦言之。
竟得如禮。
明年,以伏闕受杖卒。
贈官毛玉

王時柯

王時柯字敷英萬安人
正德十二年進士
行人
嘉靖三年御史,疏言:「萼輩以議禮迎合,傳升美官
薛蕙陳相段續胡侍等,連章論劾,實出至公
佞人超遷群賢獲罪,恐海內聞之,謂陛下好諛惡直
願采忠讜之言,消朋比之禍,特寬等而聽席書方獻夫辭職,除張璁別任則是非不謬,人情悅服
」忤旨切責
未幾,有伏闕之事,再予杖,除名
公元1523年
御史疏爭「大禮居首余翺字大振定遠人正德中進士
嘉靖二年御史,嘗劾司禮太監張佐蒙蔽罪。
明年七月,與時柯等被杖戍邊
戍所十四年
皇子生,赦還。
穆宗即位時柯皆復官,贈時柯光祿少卿

鄭本公

公元1514年
鄭本公朔州衛人
正德九年進士
御史
武宗不豫國本未建,本公請慎選宗室賢者正位東宮,系天下望。
不報
世宗嗣位,及乾清宮成,帝由文華殿入居之。
本公上言:「事之可思者有六。
是宮八年營構一旦告成
陛下居安思危,當遠群小,節燕遊,以防一朝之患;重妃配,廣繼嗣以為萬世之計。
慎終如始兢兢業業,常若天祖之臨;求言益切,訪政益勤,用防壅蔽之患。
聖心,遠貨色,毋溺於鴆毒;重興作,惜財力永鑒先朝
」帝嘉納之。
逾月,帝欲加興獻帝皇號,本公力言不可
嘉靖改元出按遼東
劾罷副總兵張銘都指揮周輔
還朝論救給事中劉最,忤旨切責
二年十月時享太廟,帝不親行。
本公同官彭占祺極言遣代非宜,報聞
公元1524年
明年三月,帝欲考興獻帝立廟禁中
本公同官力爭,謂:「陛下潛邸之日,則為孝宗之侄,興獻王之子
臨御之日,則為孝宗之子,興獻帝之侄。
兩言決也。
立廟大內,實為不經
獻帝之靈既不得太廟,又空去一國之祀而托享於大內焉。
陛下太廟,其文曰『嗣皇帝』,於獻帝之廟,又當何稱
愛敬精誠,兩無所屬,獻帝蹙然不安
」帝怒,責其朋言亂政,奪俸三月
其年六月,以席書禮部尚書,召張璁萼入
本公同官四十四人連章言:「萼首為亂階,再肆欺罔黃綰黃宗明方獻夫席書連匯接踵
尚書之命,由中而下
行取之旨,已罷再頒。
大臣因此被逐,言官由之得罪
往日瑾、彬之奸,流禍不若是酷也。
」不納。
已,偕廷臣伏闕哭諫。
繫獄廷杖還職
當是時,爭「大禮」者,諸御史中本公言最切中
公元1530年
尋遷通政參議
九年不調,以疾請改南京
乃授大理寺丞稍遷南京太仆少卿
謝病歸。
二十年言官邢如默賈準等會薦,詔用不赴,卒。

張曰韜

公元1517年
張曰韜字席珍莆田人
正德十二年進士
常州推官
武宗南巡江彬縱其黨橫行州縣
將抵常州,民爭欲亡匿
知府暨武進知縣入覲曰韜兼綰府縣印,召父老約曰:「黨至,若等力與格。
」又釋囚徒,令與丐者各具瓦石待。
已,黨果累騎來。
父老直遮之境上,曰:「常州比歲災,物力大屈無可若曹
府中惟一張推官一錢不入,即欲具芻秣,亦無以辦。
」言已,黨疑有他變,乃稍退,馳使
曰韜上書巡按御史言狀
御史東郊行部常州,謂曰:「事迫矣,將以他事縛君。
」命曰韜己舟先發,自以小舟尾之。
黨果大至,索曰韜,誤截御史舟。
郊使嚴捕截舟者,而陰令緩之。
其黨恐御史上聞,鹹散去,曰韜遂免。
亦戒其黨毋擾,由是以南諸府得安
公元1521年
世宗即位,召為御史
楊廷和等之織造也,曰韜上言:「陛下既稱閣臣所奏惟愛主惜民,是明知織造之害矣。
既知之,而猶不已,實由信任大臣弗專,而群小為政也。
自古未有群小蒙蔽於內,而大臣盡忠外者
崔文輩二三小人濁亂先朝,今復蒙惑聖衷竊弄威福
陛下奈何任其逞私不早斥逐哉?
臣聞織造一官行金萬方得之
既營之以重資,而欲其不責償於下,此必無之事也。
」帝不能用。
席書中旨尚書曰韜同官胡瓊抗疏力爭
既受杖,猶占疏劾奸人陳洸罪。
未幾,竟死。
隆慶初追贈光祿少卿

胡瓊

公元1511年
胡瓊字國華南平人
正德六年進士
慈溪知縣入為御史
歷按貴州浙江有聲
哭諫,受杖卒。
贈官曰韜

楊淮

公元1517年
楊淮字東川無錫人
正德十二年進士
戶部主事再遷郎中
監京倉,革胥徒積弊殆盡
繼監、通二倉,罷中官茶果之供,除囤基及額外席草費。
最後內庫奄人例有供饋悉絕之。
公勤廉慎,為尚書孫交秦金所重。
伏闕受杖,月余卒。
囊無一物家人賣屋以斂。
金與同里,為經紀歸其喪。
後贈太常少卿

申良

申良字延賢高平人
登鄉薦,授招遠知縣
山東盜起,豫為戰守具。
盜至,追擊黃縣俘斬數百人
已,復至,再破走之。
歷知諸城良鄉
權貴人往來要索悉拒之。
安吉知州
錦衣葉瓊錢寧勢奪民田讞還之民。
因嗾奸人誣奏,事竟得白。
稍遷常州同知,入為戶部員外郎
與淮俱杖死。
太仆少卿
招遠民懷其政,繪像祀之。

張澯

公元1514年
張澯字景川廣東順德人
善昭四川僉事,謫臨江通判
先是練子寧親黨臨江八十余人善昭上書曰:「子寧忠貫日月太宗謂『若使子寧在,朕固當用之』。
仁宗亦謂『方孝孺忠臣』。
夫既忠之矣,何外親末屬,尚以奸惡賜配,百年不宥哉?
」疏雖不行中外皆壯之。
正德九年進士,授建平知縣
忤巡江御史賀洪改調廣昌
罪,削籍
廣昌禮部主事監督會同館
尚書王瓊都御史彭澤有隙,以遣使土魯番金幣哈密城印為罪,嗾番人在館者暴過惡,誘為署牒,且曰:「所為南宋覆轍也。
事成當顯擢
力拒曰:「王公誤矣。
土魯番具在,豈宋和戎比。
範仲淹亦嘗致書元昊,寧獨也。
不肯署。
尋進員外郎,受杖死。

仵瑜

公元1517年
仵瑜字忠父蒲圻人
父紳,工部主事
少有誌操正德十二年釋褐,即謝病去。
起補禮部主事,復引疾歸。
世宗踐阼,起故官
陳勤聖學篤親親、開言路、敬大臣、選諍臣、去浮屠、拯困窮、重守令、修武備、儲人材十事
已,竟死杖下

臧應奎

臧應奎字賢徵長興人
正德十二年進士
南京車駕主事
貢中官索舟逾額,力裁損之。
中官遣卒嘩於部,叱左右執之,遁去。
所生母卒,法不得承重,執私喪三年
入為禮部主事未幾杖死。
應奎受業湛若水之門,以聖賢自期
嘗過文廟慨然謂其友曰「吾輩歿,亦當俎豆其間」,其立誌如此

胡璉

公元1511年
郎中胡璉字重器新喻人
正德六年進士,官刑部
嘗諫武宗南巡受杖。
主事余禎字興邦奉新人
正德九年進士

李可登 安璽 殷承敘

公元1521年
司務李可登字思善輝縣人
弘治末鄉薦
俱官兵部
可登慷慨,以忠義自許,竟如其誌。
戶部主事安璽宛平人
正德十六年進士
刑部主事殷承敘江夏人
正德九年進士
穆宗嗣位,贈璉太常少卿,澯太仆少卿,瑜、應奎承敘、禎光祿少卿可登寺丞

郭楠 俞敬 李繼 王懋

公元1514年
郭楠字世重晉江人
正德九年進士
浦江知縣
課最,入為御史
世宗即位請召還直舒芬王思黃鞏張衍瑞等。
從之。
嘉靖元年,核餉兩廣
總兵官撫寧侯朱麒貪懦,詔為戒飭。
上章請退朝之延見大臣,如祖宗故事
且言,主事陳嘉言中官不宜逮系
帝怒,奪其俸。
臣伏闕爭「大禮」,皆得罪
方巡按雲南,馳疏言:「人臣事君,阿意未必忠,犯顏未必悖。
今群臣伏呼號,或榜掠殞身,或間關謫戍不意聖明之朝,而忠良獲罪若此
復生者之職,恤死者之家,庶以收納人心,全君臣之義。
」帝大怒,遣緹騎逮治言官論救皆不納。
既至下鎮撫獄掠治,復廷杖之,削其籍。
先是諸人既死,廷臣莫敢上聞
府經歷俞敬奏言:「學士豐熙等皆以冒觸宸嚴繫獄拷訊
諸臣跡雖狂悖心實忠誠
今聞給事裴紹宗編修王相主事余禎等俱已死,等在獄者亦垂亡矣。
呻吟衽席,創重不能起者,又不知凡幾
竊惟獻皇帝神主奉迎入廟,正宜赦過宥罪,章大孝天下
望霽雷霆之威,施雨露之澤。
死者其後垂亡者宥其身,使人無復以言為諱宗社之幸也。」
通政司經歷李繼先上言:「陛下追崇尊號,乃人子至情,誠不容已。
臣一時冒觸天威,重得罪譴,死者十余人
大臣紛紛去位小臣茍默自容
今日大同告變,曾無一人一疏畫一策者,則小大之臣,誌不奮而氣不揚,亦可見矣。
乞錄恤已死,赦還謫戍追復去國諸臣,而在位委任寬假之,使各陳邊計
臣愚不勝忄卷忄卷。
」帝皆不省
公元1523年
明年三月御史王懋言:「廷臣議禮杖下者十有七人,其父母妻子顛沛可憫,乞賜優恤贈官錄蔭。
」帝大怒,謫四川高縣典史
逾數日,而疏至。
帝益怒,遂逮治削籍
六年春,以災變修省,從吏部言量與一官得吉教諭
終南寧知府

【贊】

贊曰:「大禮」之爭,群臣至撼門慟哭,亦過激且戇矣。
然再受廷杖,或死或斥,廢錮終身,抑何慘也。
楊慎博物洽聞,於文學為優。
王思張翀諸人,或納諫武宗之朝,或抗論世宗初政侃侃鑿鑿死節官下非徒意氣奮發立效一時已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