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史-清-万斯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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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一百九十一
列傳第七十九 毛澄 汪俊 吳一鵬 朱希周 何孟春 豐熙 徐文華 薛蕙

體裁史書
類别歷史
毛澄汪俊(弟偉)吳一鵬朱希周何孟春豐熙(子坊)徐文華薛蕙胡侍王祿侯廷訓
公元1493年
毛澄字憲清昆山人
弘治六年進士第一
修撰
預修《會典》成,進右諭德直講東宮
武宗太子,以進講明晰稱之帝。
大喜
秋夜置宴,即徹以賜。
武宗立,進左庶子,直經筵
母憂歸。
正德四年劉瑾摘《會典小疵貶諸纂修者秩,以侍讀
服闋還朝,進侍講學士
再遷學士掌院事,歷禮部侍郎
十二年六月尚書
公元1517年
其年八月朔,帝微行
侍郎王瓚顧清等疏請還宮。
既又出居庸,幸宣府,久留不返
等頻疏諫,悉不報
明年正月,駕旋,命百官戎服郊迎
等請用常服不許
七月,帝自稱威武大將軍朱壽,統六師巡邊
遂幸宣府,抵大同歷山西至榆林
等屢疏馳諫。
至十二月,復偕廷臣上疏曰:「去歲正月以來鑾輿數駕,不遑寧居
今茲之行,又已半歲
宗廟社稷享祀之禮並系攝行萬壽正旦冬至賀之儀悉從簡略。
臘朔省牲,闕而不行,遂二年矣。
歲律將周,郊禋已卜。
皇祖之訓曰:『凡祀天地,精誠感格怠慢則禍生。
』今六龍遐騁,旋軫無日
萬一冰雪阻違,道途梗塞元正上日不及執玉帛於上帝前,陛下何以自安
邊地荒寒隆冬尤甚
臣等處重城,食厚祿仰思聖體勞頓根本空虛遙望清塵憂心如醉
伏祈趣駕速還,躬親祼享宗社臣民幸甚
不報
十四年二月,駕甫還京,即諭禮部:「總督軍務威武大將軍總兵官太師鎮國公朱壽遣往兩畿,瞻東嶽奉安聖像祈福安民
駭愕,復偕廷臣上言:「陛下天地之子,承祖宗之業,九州四海但知陛下皇帝之號。
今曰『總督軍務威武大將軍太師鎮國公』者,臣等莫知所指。
夫出此旨者,陛下也。
加此號者,陛下也。
不知受此號者何人
如以皇儲未建,欲遍告名山大川,用祈默相,則遣使走幣,足將敬矣。
何必躬奉神像獻寶香,如佛、老所為哉?
」因歷陳五不可
不報
宸濠江西,帝南征威武駐蹕留都逾歲
屢請回鑾
及駕返通州,用江彬言,將即賜宸濠死。
漢庶人故事,請還京告郊廟獻俘行戮
不從
中官王堂浙江,請建生祠;西番闡化王使者額外賜茶九萬斤。
力爭不聽
王瓊欲陷彭澤獨白無罪
公元1519年
武宗崩,大學士梁儲壽寧侯張鶴齡駙馬崔元太監韋霦等迎世宗安陸
既至,將謁見,有議用天子禮者。
曰:「今即如此,後何以加?
勸進辭讓之禮當遂廢乎?
世宗踐阼六日,有旨議興獻王主祀及尊稱
五月七日戊午大會文武群臣,上議曰:「考漢成帝定陶王皇太子,立楚孝王孫景為定陶王,奉共王祀。
共王者,皇太子本生父也。
大司空師丹以為恩義備至
陛下入承大統,宜如定陶王故事,以益王第二子崇仁王厚繼興王後襲興王主祀事
又考宋濮安懿王之子入繼仁宗後,是為英宗
司馬光濮王宜尊以高官大爵,稱王伯不名
範鎮亦言:『陛下既考仁宗,若復以濮王為考,於義未當
』乃立濮王園廟,以宗樸為濮國公濮王祀。
程頤之言曰:『為人後者,謂所後父母,而謂所生為伯、叔父母,此生人之大倫也。
所生之義,至尊至大,宜別立殊稱
皇伯叔父某國大王,則正統既明,而所生尊崇極矣。
』今興獻王孝宗為弟,於陛下本生父,與濮安懿王正相等。
陛下宜稱孝宗皇考改稱興獻王為『皇叔父興獻大王』,妃為『皇叔興獻王妃』。
祭告興獻王上箋於妃,俱自稱『侄皇帝』某,則正統私親恩禮兼盡,可以萬世法。
」議上,帝怒曰:「父母更易若是耶!
」命再議
其月二十四日乙亥復會廷臣上議曰:「《禮》為人後者為之子,自天子庶人一也。
興獻子惟陛下一人,既入繼大統奉祀宗廟是以臣等前議欲令崇仁王厚炫主興獻王祀。
至於稱號陛下宜稱為『皇叔父興獻大王』,自稱『侄皇帝』名。
宋程頤之說為可據也。
本朝之制,皇帝宗藩尊行,止稱伯父、叔父自稱皇帝不名
今稱興獻王為『皇叔大王』,又自稱名,尊崇之典已至,臣等不敢復有所議。
」因錄程頤《代彭思永濮王禮疏》進覽
不從,命博考前代典禮再議以聞。
復會廷臣上議曰:「臣等會議者再,請改稱興獻王叔父者,明大統之尊無二也。
然加『皇』字於叔父』之上,則凡為陛下伯、叔諸父皆莫能與之齊矣。
加『大』字於『王』之上,則天諸王莫得而並之矣。
興獻王稱號既定,則王妃稱號亦隨之,天下王妃亦無以同其尊矣。
陛下養以天下所以樂其心,不違其誌,豈一家一國養可同日語哉。
孔子所謂事之以禮者。
其他推尊之說,稱親之議,似為非禮。
推尊之非,莫詳於魏明帝之詔。
稱親之非,莫詳於宋程頤之議。
至當之禮,要不於此
」並錄上魏明帝詔書
當是時,帝銳意推崇所生,而進士張璁抗疏言禮官之謬。
帝心動,持等疏久不下。
至八月庚辰朔再命集議
等乃復上議曰:「先王制禮,本乎人情
武宗既無子嗣,又鮮兄弟援立陛下於憲諸孫之中。
武宗陛下同堂之弟,考孝宗,母慈壽無可疑矣,可復顧私親哉?
」疏入,帝不懌,復留中
給事中邢寰請議皇妃邵氏徽號上言:「王妃誕生獻王,實陛下所自出。
但既承大統,則宜考孝宗,而母慈壽太后矣。
孝宗於憲皇妃宜稱皇太妃,則在陛下宜稱皇太妃
如此,則彜倫既正,恩義亦篤。
」疏入,報聞
其月,帝以母妃將至,下禮官議其儀。
等請由崇文門東安門,帝不可
乃議由正陽左門大明東門,帝又不可
執議如初
帝乃自定其儀,悉由中門入。
時尊崇禮未定張璁復進《大禮或問》,帝益向之
至九月末,乃下等前疏,更令博采輿論以聞。
知勢不可已,謀於內閣,加稱興王為『帝』,妃為「後」,而以皇太后懿旨行之。
乃疏言:「臣等一得之愚,已盡於前議
茲欲仰慰聖心,使宜於今而不戾乎情,合乎古而無悖乎義,則有密勿股肱在。
臣等有司未敢擅任。
」帝遂於十月二日庚辰,以慈壽皇太后旨加興獻王號曰「興獻帝」,妃曰「興國太后」,皇妃邵氏亦尊為「皇太后」,宣示中外
顧帝雖勉從廷議,意猶慊之。
十二月十一日己丑,復傳諭加稱皇帝
內閣楊廷和封還禦批,抗疏力爭,又偕九卿喬宇等合諫,帝皆不允
明年嘉靖改元正月清寧宮後三小宮災。
澄復以為言,會朝臣多諫者,事獲止。
公元1523年
端亮學行論事侃侃不撓
帝欲推尊所生,嘗遣中官諭意,至長跪稽首
駭愕,急扶之起。
其人曰:「上意也。
上言『人孰無父母,奈何使我不獲伸』,必祈公易議。
」因出囊金畀
奮然曰:「老臣悖耄不能典禮
獨有一去不與議已耳。
抗疏引疾至五六上,帝輒慰留不允
二年二月疾甚,復力請,乃許之。
舟至興濟而卒。
先是定策功,加太子太傅,蔭錦衣世指揮同知力辭不受
雅敬,雖數忤旨,而恩禮不衰
既得疾,遣醫診視藥物之賜時至
其卒也,深悼惜之。
少傅謚文簡
公元1493年
汪俊字抑之弋陽人
父鳳,進士貴州參政
俊舉弘治六年會試第一,授庶吉士,進編修
正德中,與修《孝宗實錄》,以不劉瑾焦芳,調南京工部員外郎
敗,召復原官。
累遷侍讀學士,擢禮部右侍郎
嘉靖元年吏部左侍郎
公元1524年
時議興獻王尊號,與尚書喬宇毛澄力爭
引疾去,代者羅欽順不至,乃以禮部尚書
是時王已帝號矣,主事桂萼復請稱皇考
章下廷議
三年二月廷臣七十有三人上議曰:「祖訓兄終弟及』,指同產言。
陛下武宗親弟,自宜考孝宗明矣。
孰謂與人為後,而滅武宗之統也。
儀禮》傳曰:『為人後者,孰後?
大宗也。
漢宣起民間,猶嗣孝昭
光武中興,猶考孝元
魏明帝皇后無子,擇建支子,以繼大宗
孰謂入繼之主與為人後者異也。
宋範純仁英宗親受詔為子,與入繼不同,蓋言恩義尤篤,尤當不顧私親,非以生前為子者乃為人後身後入繼者不為人後也。
言『孝宗既有武宗之子安得復為立後
』臣等謂陛下自後武宗而上孝宗非為孝宗立後也。
又言『武宗全神器授陛下,何忍不繼其統。
』臣等謂陛下既稱武宗皇兄矣,豈必孝宗稱伯,乃為繼其統乎?
又言『禮官執者不過前宋濮議》』。
臣等愚昧,所執實不出此。
宋程頤曰:『雖當專意正統豈得盡絕私恩
故所繼,主於大義所生,存乎至情
至於名稱統緒所系,若其無別,斯亂大倫
』殆為今日發也。
謹集諸章奏,惟進士張璁主事霍韜給事中熊浹議同,其他八十余疏二百五十余人,皆如臣等議。」
議上,留中
特旨桂萼張璁席書南京
越旬有五日,乃下諭曰:「朕奉承宗正統大義豈敢有違。
本生至情,亦當兼盡。
其再集議以聞。
不得已,乃集群臣請加「皇」字,以全徽稱
議上,復留十余日
至三月朔,乃詔禮官,加稱興獻帝為本「生皇考恭穆獻皇帝」,興國太后為「本生章聖皇太后」。
擇日祭告郊廟頒詔天下
而別諭建室奉先殿側,恭祀獻皇
等復爭曰:「陛下入奉大宗不得小宗,亦猶小宗不得大宗也。
昔興獻帝奉藩安陸則不得祭憲宗
陛下入繼大統,亦不得祭興獻帝
是皆以禮抑情者也。
然興獻帝不得養壽安皇太后藩邸陛下得迎興國太后大內,受天下之養,而尊祀獻帝天子禮樂,則人子之情獲自盡矣。
乃今聖心無窮,臣等敢不將順,但於正統無嫌,乃為合禮
」帝曰:「朕但欲奉先殿側別建一室,以伸追慕之情耳。
迎養藩邸祖宗朝無此例,何容以為詞。
其令陳狀
具疏引罪
嚴旨切責,而趣立廟益急。
等乃上議曰:「立廟大內,有幹正統。
臣實愚昧不敢奉詔
」帝不納,而令集廷臣大議
等復上議曰:「謹按朝奉別殿,蓋孝宗皇帝孝穆皇太后附葬初畢神主薦享之所而設也。
當時議者,皆據周制特祀姜原而言。
至為本生立廟大內,則從古未聞。
漢哀帝定陶恭王立廟京師
師丹以為不可哀帝不聽,卒遺後世之譏。
陛下可以為堯、舜之資,臣等不敢導以衰世之事。
請於安陸特建獻帝百世不遷之廟,俟他日襲封興王子孫世世獻饗陛下歲時遣官持節奉祀,亦足伸陛下無窮至情矣。
」帝仍命遵前旨再議抗疏乞休
請益力,帝怒,責以肆慢,允其去。
席書未至,令吳一鵬署事
《明倫大典》成,落職,卒於家。
隆慶初,贈少保謚文莊
行誼修潔立朝光明端介
學宗洛、閩。
王守仁交好,而不同其說。
學者稱「石潭先生」。
弟偉,字器之
庶吉士檢討
皆忤劉瑾,調南京禮部主事
誅,復故官。
屢遷南京國子祭酒
武宗巡幸至,率諸生幸學不從
江彬矯旨玉硯,偉曰:「有秀才時故硯,可持去。
罷官之歲,偉亦至吏部右侍郎,偕廷臣數爭「大禮」,又伏闕力爭
席書張璁議行,猶持前說不變
轉官左侍郎,為陳氵光劾罷,卒於家。
公元1493年
吳一鵬字南夫長洲人
弘治六年進士
庶吉士,授編修
戶部尚書周經以讒去,上疏乞留之。
正德初,進侍講充經筵講官
劉瑾出諸翰林部曹一鵬南京刑部員外郎
禮部郎中
誅,復為侍講
侍講學士,歷國子祭酒太常卿
並在南京
母喪除,起故官
公元1524年
世宗踐阼召拜禮部右侍郎
轉左
數與尚書毛澄汪俊力爭大禮」。
去國一鵬部事,而帝趣建獻帝甚亟。
一鵬廷臣上議曰:「前世入繼之君,間有本生立廟園陵京師者。
歲時遣官致祀,尋亦奏罷。
然猶見非當時,取議後代
立廟大內而親享之,從古以來未有也。
臣等寧得罪陛下,不欲陛下失禮天下後世
張璁桂萼之言曰『繼統公,立後私』。
又曰『統為重,嗣為輕』。
竊惟正統所傳之謂宗,故立宗所以繼統立嗣所以承宗,統之與宗初無輕重
況當我朝傳子之世,而欲仿堯、舜傳賢之例,擬非其倫
又謂『孝不在不皇,惟在考不考』,遂欲改稱孝宗為皇伯考』。
臣等歷稽前古未有神主稱『皇伯考』者。
天子諸王曰『伯叔父』則有之,非可加宗廟也。
前此本生皇考,實裁自聖心。
乃謂臣等留一皇字以覘陛下,又謂『百皇字不足父子之名』,何肆言無忌至此
乞速罷建室之議,立廟安陸,下、萼等法司按治
」帝報曰:「朕起親藩,奉宗祀豈敢違越
本生皇考寢園,遠在安陸,於卿等安乎?
命下再四爾等欺朕沖歲黨同執違,敗父子之情,傷君臣之義。
往且勿問,其奉先殿西室修葺,盡朕歲時追遠之情。
時嘉靖三年四月也。
公元1523年
頃之一鵬極陳四方災異,言:「自去年六月迄今二月其間天鳴者三,地震者三十八,秋冬雷電雨雹十八,暴風白氣地裂山崩、產妖各一,民饑相食二。
非常之變,倍於往時
陛下率先群工救疾苦,罷營繕,信大臣納忠諫,用回天意。
」帝優詔報之。
逾月手敕奉先殿西室觀德殿,遂命一鵬中官賴義、京山侯崔元獻帝神主安陸
一鵬等復上言:「歷考前史,並無自寢園迎主入大內者。
天下後世觀瞻所系,非細故也。
安陸恭穆啟封之疆,神靈所戀,又陛下龍興之地,王氣所鐘。
故我太祖中都太宗留都,皆以王業所基,永修世祀
伏乞陛下俯納群言,改題神主奉安故宮,為百世不遷
觀德殿中別設神位香幾以慰孝思,則本生之情既隆,正統之義亦盡。
」奏入,不納。
一鵬乃行。
使者為道途患,疏請禁約,帝善其言而戒飭之。
公元1527年
還朝,則廷臣伏闕哭爭,朝事大變,而給事中陳氵光訁壽張尤甚
一鵬抗疏曰:「大禮議斷自聖心,正統本生昭然不紊。
而氵光妄謂陛下誕生孝宗三年嗣位武宗沒後二月無從授受,其說尤為不經
謹按春秋》以受命正始,故魯隱公無所承,內無所受,則不即位
陛下武宗遺詔,奉昭聖懿旨,正合《春秋》之義。
而氵光謂孰從授受是以陛下不得正始也。
洸本小人,不痛加懲艾無以效尤之漸。
不聽
公元1524年
其年九月一鵬本官內閣專典誥敕掌詹事府事
武宗實錄》成,進尚書領職如故
尋以省墓歸,還朝典誥敕。
未幾,出理部事
前此內閣誥敕者,皆需次柄政
張璁桂萼用事,素銜一鵬異己,乃出為南京吏部尚書,加太子少保
二年南京官劾諸大臣王瓊不職一鵬與焉,遂乞致仕
給廩如故事。
贈太子太保謚文端
子子孝,湖廣參政
公元1496年
朱希周字懋忠昆山人,徙吳縣
祖吉戶科給事中
文雲按察副使
希周弘治九年進士
孝宗喜其姓名,擢為第一
修撰,進侍講充經筵講官
劉瑾摘修《會典小疵,降修撰
孝宗實錄》成,復官。
久之,進侍讀學士,擢南京吏部右侍郎
五年,召為禮部右侍郎
公元861年
時方議「大禮」,數偕其長爭執
左侍郎吳一鵬奉使安陸尚書席書未至,希周獨理部事
而帝方營觀德殿,令協律郎崔元初習樂舞生大內
太常卿汪舉劾之。
帝遂令太常一人入內教習
希周上言:「太常樂舞定數不當更設。
」帝不從
復爭,帝責其妄議。
是時張璁桂萼已召至,益交章請去本生之號。
帝悅從之,趣禮官具上冊儀。
希周郎中余才汪必東等疏諫曰:「陛下孝宗、母昭聖三年矣,而更定之論忽從中出,則明詔虛文不足信天下祭告為瀆禮,何以神祇
本生貶詞也,不妨正統,而親之義寓焉。
何嫌於此,而必欲去之,以滋天下之議。
」時群臣諫者甚眾,疏皆留中,遂相率左順跪伏
希周走告諸閣臣曰:「群臣伏闕,公等能坐視乎?
」亦偕群臣跪伏以請。
帝聞,大怒,命希周何孟春等俱待罪,而盡系庶僚詔獄
明日,上章聖皇太后冊文希周尚書秦金金獻民趙鑒趙璜侍郎何孟春都御史王時中大理少卿張縉徐文華不赴
帝怒,責陳狀
希周伏罪,復嚴旨譙責乃已。
是時庶僚繫獄者猶未釋希周上言:「諸臣狂率,固不可宥。
但今獻皇帝主將至,必百官齋迎,乃克成禮。
乞早寬縲絏,用襄大典
」不納。
大禮」遂自此定矣。
公元1525年
其明年,由左侍郎南京吏部尚書
嘉靖六年大計京官,南六科無黜者。
桂萼素以議禮希周,且惡兩京言官嘗劾己,因言希周畏勢曲庇
希周言:「南京六科七人實無可去者。
臣以言路私之固不可,如避言路嫌,誅責之,尤不可
且使曹皆賢,必去一二人示公,設曹皆不肖,亦但去一二人塞責乎?
」因力稱疾乞休
溫旨許之,仍敕有司歲給夫廩。
公元1551年
林居三十年中外論薦者三十余疏,竟不復起
恭謹,不妄取予。
卒年八十有四
贈太子少保
瀕歿,屬諸子曰:「他日倘蒙易名典,勿犯我家諱。
」乃避「文」,謚恭靖
何孟春字子元郴州人
祖俊雲南按察司僉事
父說,刑部郎中
孟春少遊李東陽之門,學問該博
弘治六年進士,授兵部主事
言官龐泮下獄,疏救之。
詔修萬歲山秀亭乾清宮西室,役軍九千人計費百余萬。
抗疏極諫
清寧宮災,陳八事,疏萬余言
員外郎郎中,出理陜西馬政條目畢張
還,上厘弊五事,並劾撫臣不職
正德初,請厘正孔廟祀典,不果行
出為河南參政廉公有威。
太仆少卿進為卿。
駕幸宣府,馳疏諫。
尋以右副都御史巡撫雲南
討平十八寨叛蠻阿勿、阿寺等,奏設永昌府,增五長官司、五守禦所。
錄功,蔭一子,辭不受
公元1521年
世宗即位,遷南京兵部右侍郎半道召為吏部右侍郎
會蘇、諸府旱潦相繼,而江、淮北河水大溢漂沒田廬人畜無算
孟春仿漢魏相條奏八事,帝嘉納焉。
尋進左侍郎
尚書喬宇罷,代署部事
公元1551年
先是,「大禮」議起。
孟春雲南聞之,上疏言:
臣閱邸報,見進士屈儒奏中請尊聖父為「皇叔考興獻大王」,聖母為「皇叔母興獻大王妃」。
得旨下部,知猶未奉俞命也。
臣惟前世帝王,自旁支入奉大統推尊本生得失之跡具載史冊
宣帝不敢加號史皇孫光武不敢加號南頓君,晉元帝不敢加號恭王抑情守禮
宋司馬光所謂當時歸美後世聖者也。
哀、安、桓、靈乃追尊父祖,犯義侵禮。
司馬光所謂取譏當時,見非後世者也。
儀禮·喪服》:「為人後者」《傳》曰:「何以三年也?
受重者,必以尊服服之」。
為人後者,為其父母報」,傳曰:「何以期也?
不二斬也」,「重大宗者,降其小宗也」。
父母天下莫隆焉。
繼大宗則殺其服,而移於所後之親,蓋名之不可以二也。
為人後者為之子不敢顧私親。
聖人制禮尊無二上,若恭敬之心分於彼,則不得專於此故也。
今者廷臣詳議,事獄未決豈非皇叔考之稱有未當者乎?
臣愚不能無疑
《禮》,生曰「父母」,死曰「考妣」,有「世父母」、「叔父母」之文,而無世叔考、世叔妣之說。
今欲稱興獻王皇叔考,古典何據?
宋英宗時有請濮王皇伯考者,宋敏求力斥其謬。
然則皇叔考之稱,豈可加於興獻王乎?
即稱皇叔父,於義亦未安也
經書稱伯父、叔父生時相呼,及其既歿,從無通親屬冠於爵位之上者。
然則皇叔父之稱,其可復加先朝已謚之親王乎?
臣伏前詔陛下先皇帝為皇兄,誠於獻王稱皇叔,如宋王珪司馬光所雲,亦已愜矣。
而議者或不然,何也?
天下者,太祖天下也。
太祖傳至孝宗孝宗傳之先皇帝特簡陛下,授之大業
獻王陛下天性至親然而所以光臨九重富有四海子子孫孫萬世南面者,皆皇帝之德,孝宗之所貽也。
臣故願以漢宣光武、晉元三帝為法若非古之名,不正之號,非臣所願陛下也。
孟春吏部,則已尊本生父母為「興獻帝」、「興國太后」。
繼又改稱本生皇考恭穆獻皇帝」、「本生聖母章聖皇太后」。
孟春三上疏乞從初詔,皆不省
於是帝益入張璁桂萼等言,復欲去本生二字
盛氣,列上禮官欺妄十三事,且斥為朋黨
孟春九卿秦金具疏,略曰:「伊尹謂『有言逆於心,必求諸道。
有言遜於誌,必求諸非道』。
邇者,大禮之議,邪正不同
若諸臣匡拂,累千萬言,此所謂逆於心之言也,陛下亦嘗求諸道否乎?
一二小人,敢托將順之說,招徠罷閑不學無恥之徒,熒惑聖聽,此所謂遜於誌之言也,陛下亦嘗求諸非道否乎?
何彼言之易行,而此言之難入也。
」遂發十三難以辨折,疏入留中
其時詹事翰林給事御史六部諸司大理行人諸臣各具疏爭,並留中不下群情洶洶
會朝方罷,孟春倡言於眾曰:「憲宗朝,百官文華門,爭慈懿皇太后葬禮憲宗從之,此國朝故事也。
修撰楊慎曰:「國家養士百五十年,仗節死義正在今日
編修王元正給事中張翀等遂遮留群臣於金水橋南,謂今日不力爭者,必共擊之。
孟春金獻民徐文華相號召。
於是九卿尚書獻民秦金趙鑒趙璜俞琳侍郎孟春朱希周劉玉都御史王時中張潤寺卿汪舉潘希曾張九敘吳祺通政張瓚陳霑少卿徐文華張縉蘇民、金府丞張仲賢通政參議禬,寺丞袁宗儒,凡二十有三人翰林則掌詹事侍郎賈詠學士豐熙侍講張璧修撰舒芬楊維聰姚淶張衍慶編修許成名劉棟張潮崔桐葉桂章王三錫余承勛陸釴王相應良王思檢討金臯林時元正,凡二十有二人給事中張翀劉濟安磐張漢卿張原謝蕡毛玉曹懷張嵩王瑄、張<羽廷>、鄭一鵬黃重李錫趙漢陳時鄭自璧裴紹宗韓楷黃臣、胡納,凡二十有一人御史王時柯余翺葉奇鄭本公楊樞劉潁、祁杲、杜民表楊瑞張英劉謙亨許中陳克宅譚纘劉翀張錄郭希愈蕭一中張恂、倪宗枿、王璜沈教鐘卿密胡瓊張濂何鰲張曰韜藍田張鵬翰林有孚凡三十人諸司郎官吏部郎中余寬黨承誌劉天民員外郎馬理徐一鳴劉勛主事應大猷李舜臣馬冕彭澤、張鹍,司務洪伊,凡十有二人戶部郎中黃待顯唐昇賈繼之楊易楊淮胡宗明登、黨以平何巖馬朝卿員外郎申良鄭漳顧可久婁誌德主事徐嵩張庠高奎安璽王尚誌朱藻黃一道陳儒陳騰鸞高登程旦尹嗣忠郭日休李錄周詔戴亢繆宗周、邱其仁、俎琚張希尹司務金中夫檢校丁律,凡三十有六人禮部郎中余才汪必東、張<羽惠>、張懷員外郎李文中張澯主事張鏜豐坊仵瑜丁汝夔臧應奎,凡十有二人兵部郎中陶滋賀縉姚汝臯劉淑相萬潮
員外郎劉漳楊儀王德明主事汪溱黃嘉賓李春芳盧襄華鑰鄭曉劉一正郭持平余禎陳賞司務李可登、劉從學凡二十人刑部郎中相世芳張峨、詹胡璉、範陳力張大輪葉應驄白轍許路員外郎戴欽張儉劉士奇主事祁敕趙廷松熊宇何鰲楊濂劉仕蕭樟顧鐸王國光汪嘉會殷承敘陸銓錢鐸方一蘭,凡二十有七人工部郎中趙儒葉寬張子衷、汪登、劉璣江珊員外郎金廷瑞、範钅、龐淳主事伍余福張鳳來張羽車純蔣珙鄭騮,凡十有五人大理之屬則寺正母德純蔣同仁寺副王暐劉道評事陳大綱鐘雲瑞王光濟張徽王天民鄭重杜鸞,凡十有一人
跪伏左順門。
帝命司禮中官諭退,眾皆曰:「必得俞旨乃敢退。
」自辰至午,凡再傳諭,猶跪伏不起
大怒,遣錦衣先執為首者。
於是豐熙張翀余翺余寬黃待顯陶滋相世芳母德純八人,並系詔獄
楊慎王元正乃撼門大哭,眾皆哭,聲震闕廷
帝益怒,命收系五品以下若干人,而令孟春等待罪。
翼日編修王相十八人俱杖死,等及元正謫戍,始下孟春等前疏,責曰:「朕嗣承大統祗奉宗廟,尊崇大禮,自出朕心。
孟春等毀君害政變亂是非
張璁所上十三條尚留未發,安得先知
其以實對
於是孟春具疏伏罪,言:「等所條者,於未進之日先以私稿示人,且有副本通政司故臣等知之。
臣等忝從大臣後,得與議禮之末。
竊以欺罔,故昌言論辨,以瀆天聽罪應萬死
惟望聖明加察,辨其孰正孰邪,則臣等雖死亦幸。
」帝怒不已,責孟春倡眾逞忿,非大臣君之道,法宜重治,姑從輕奪俸一月
旋出為南京工部左侍郎
故事南部侍郎一人已有右侍郎張琮,復以孟春為左,蓋賸員也。
孟春疏引疾,至六年春始得請
及《明倫大典》成,削其籍。
久之,卒於家。
隆慶初,贈禮部尚書謚文簡
孟春所居有泉,用燕去來時盈得名,遂稱「燕泉先生」云。
公元1499年
豐熙字原學,鄞人,布政司慶孫也。
幼有異稟
大書壁間曰:「立誌當以聖人為的。
第一等事於人,非夫也。
」年十六喪母,水漿不入口數日,居倚廬三年
弘治十二年殿試第二
孝宗奇其策,賜第一人袍帶寵之。
編修,進侍講,遷右諭德
以不劉瑾,出掌南京翰林院事
父喪闋,起故官
公元1521年
世宗即位,進翰林學士
興獻王大禮」議起,禮官力爭
及召張璁桂萼學士方獻夫侍讀學士,熙昌言於朝曰:「此冷褒、段猶流也,吾輩可與並列耶?
抗疏請歸,不允
既而尊稱禮定,卜日恭穆獻皇帝謚冊
等疏諫曰:「大禮之議頒天下三年矣,乃以一二人妄言,欲去本生之稱,專隆鞠育之報。
臣等聞命驚惶罔知攸措。
竊惟陛下宗廟神人之主,必宗廟之禮加隆,斯繼統之義不失
若乖先王之禮,貽後世之譏,豈不重累聖德哉。
」不得命相率伏哭左順門。
下詔掠治,復杖之闕廷遣戍
福建鎮海衛
等得誌,乃相率請釋謫戍諸臣罪,皆首及,帝不聽
最後謹身殿災,熙年且七十,給事中田濡復請矜宥,卒不聽
居十有三年,竟卒於戍所
隆慶初贈官賜恤
公元1523年
子坊,字存禮
鄉試第一
嘉靖二年進士
出為南京吏部考功主事
尋謫通州同知
免歸
博學工文兼通書法,而性狂誕
既卒,家居貧乏思效張璁夏言片言通顯
十七年詣闕上書明堂事,又宜加獻皇帝號稱宗,從配上帝,世宗大悅
未幾進號睿宗配饗玄極殿。
其議蓋自坊始,人鹹惡坊畔父雲。
明年復進《卿雲雅詩》一章,詔付史館
待命久之,竟無所進擢歸家悒悒以卒。
晚歲改名道生
別為《十三經訓詁》,類多穿鑿語。
或謂世所傳《子貢詩傳》,亦坊偽纂也。
公元1508年
徐文華字用光嘉定州人
正德三年進士
大理評事
監察御史巡按貴州
乖西苗阿雜等倡亂,偕巡撫魏英討之,破寨六百三十。
璽書獎勞
江西副使胡世寧坐論寧王宸濠詔獄文華抗疏救曰:「世寧上為聖朝,下為宗室竭誠發憤,言甫脫口,而禍患隨之,亦可哀也。
寧王威焰日以張,隱患以甚
失今不戢,容有紀極
顧又置世寧重法,杜天下之口,奪忠鯁之氣,弱朝廷之勢,啟宗藩之心,招意外之變,皆自今日始矣。
」不納。
公元1516年
帝遣中官劉允迎佛烏斯藏文華力諫。
不報
馬昂妊身女弟於帝,又疏諫曰:「中人之家不取再醮之婦。
陛下萬乘至尊,乃有此舉,返之於心則不安,宣之於口則不順,傳之天下世則可醜。
誰為陛下此者,罪可族也。
萬一防閑闊略不幸李園呂不韋之徒乘間投隙,豈細故哉。
兄弟子侄出入禁闥陛下降絀等威,與之亂服雜坐,或同臥起,壞祖宗法,莫此為甚
馬姬專寵於內,弄權於外,禍機竊發,有不可勝言者。
乞早誅以絕禍源。
」亦不報
文華既數進直言,帝及諸近幸皆銜之。
文華條上宗廟禮儀祧廟禘祫、特享、出主祔食,凡五事
考證經義,悉可施行
帝怒,責其出位妄言,章下所司
禮官暗於經術,又阿帝意,遂奏文華非是
下詔獄,黜為民。
時正德十一年十月也。
公元1521年
世宗即位,起故官,歷河南按察副使
嘉靖二年治行卓異,入為大理右少卿,尋轉左
時方議興獻帝大禮」,文華數偕諸大臣力爭
明年七月復倡廷臣伏闕哭諫,坐停俸四月
已,席書張璁桂萼方獻夫廷臣大議文華汪偉鄭嶽力爭
武定侯郭勛遽曰:「祖訓如是古禮如是等言當。
大臣事君,當將順其美。
」議乃定。
及改題廟主文華諫曰:「孝宗祖道焉,不可以伯考稱。
武宗有父道焉,不可以兄稱。
不若直稱曰『孝宗敬皇帝』、『武宗毅皇帝』,猶兩全無害也。
」疏入,命再奪俸
公元1527年
六年秋李福達獄起。
主獄者、萼、獻夫,以議禮故憾文華等,乃盡反獄詞,下文華與諸法官獄。
獄具,責文華阿附御史殺人遣戍遼陽
遇赦,卒於道。
隆慶初,贈左僉都御史
大學士毛紀侍郎何孟春去位,諸大臣前爭「大禮」者,或依違順旨文華顧堅前議不變
其被譴不以罪,士論深惜之。
公元1514年
薛蕙字君采亳州人
年十二能詩
正德九年進士,授刑部主事
武宗南巡,受杖奪俸
引疾歸。
故官,改吏部,歷考功郎中
公元1523年
嘉靖二年廷臣數爭「大禮」,與張璁桂萼相持不下
撰《為人後解》、《為人後辨》及辨、萼所論七事合數萬言上於朝。
《解》有上下二篇推明大宗義。
其《辨》曰:
陛下繼祖體而承嫡統合於為人後之義,坦然無疑
乃有二三臣者,詭經畔禮,上惑聖聰
經傳纖悉之指,彼未能睹其十一,遽欲恃小慧,騁誇詞,可謂不知作者也。
其曰「陛下獻帝不可之適嗣。
」按漢《石渠議》曰:「大宗無後,族無庶子,己有一適子,當絕父嗣以後大宗否?
戴聖云:「大宗不可絕。
《禮》言適子不為後者不得庶子耳。
族無庶子,則當絕父以後大宗
晉範汪曰:「廢小宗昭穆不亂
大宗昭穆亂矣。
先王所以大宗也。
豈得不廢小宗繼大宗乎?
夫人子雖有適庶,其親親之心一也。
而《禮》適子為後庶子為後者,此非親其父母厚薄也,直系傳重收族不同耳。
今之言者不知推本祖禰,惟及其父母而止,此弗忍薄其親,忍遺其祖也。
其曰「為人後者為之子,乃漢儒邪說」。
按此踵歐陽修之謬也。
夫「為人後者為之子」,其言出於《公羊》,固漢儒所傳者。
然於《儀禮》實相表裏古今以為折衷未有異論者也。
藉若修之說,其悖禮甚矣。
《禮》「為人後者,斬衰三年」,此子於父母之喪也。
以其父母喪服之,非為之子而何
其言之悖禮一也。
傳言「為所後者之祖父母妻,妻之父母昆弟昆弟之子若子」。
其若子者,由為之子故耳。
傳明言「若子」,今顧曰「不為之子」,其言之悖禮二也。
為人後不為之子然則稱謂之間,將不曰父,而仍曰伯父叔父乎?
其言之悖禮三也。
立後不為之子,則古立後者,皆未嘗實子之,而姑偽立是人也。
聖人教人立後,而實則無後焉耳
其言之悖禮四也。
無後者,重絕祖考之祀,故立後奉之
所後不得而子,則祖考不得而孫矣。
豈可以入其廟而奉其祀乎?
其言之悖禮五也。
由此觀之,名漢臣邪說無乃自名耶?
抑二三臣者亦自度其說之必窮也,於是又為遁辭以倡之曰:「夫統與嗣不同陛下之繼二宗,當繼統而不繼嗣
」此一言者,將欲以廢先王為人後之義與?
則尤悖禮甚者也。
然其牽合附會,眩於名實,茍不辨而絕之,殆將為後世禍矣。
夫《禮》為大宗立後者,重其統也。
重其統不可絕,乃為之立後
至於小宗不為之後者,統可以絕,則嗣可以不繼也。
是則繼統繼嗣繼嗣所以繼統也。
故《禮》「為人後」,言繼嗣也;「後大宗」,言繼統也。
統與嗣,非有二也,其何不同之有?
古帝王入繼者,必明為人後之義,而後可以繼統
不為則不成子也。
若不成子,夫安所得統而繼之
故為也者,成子也,成子而後繼統,又將以絕同宗覬覦之心焉。
聖人制禮也,不亦善乎。
抑成子而後繼統非獨為人後者爾也。
《禮》無生貴者
天子諸侯之子,茍不受命於君父,亦不敢自成尊也。
春秋》重授受之義,以為子受之父,為臣受之君。
穀梁子曰「臣子必受君父之命」。
斯義也,非直尊君父也,亦所以自尊焉耳
蓋尊其君父,亦將使人之尊己也。
如此則義禮明禍亂亡。
今說者謂『倫序當立斯立已』,是惡知《禮》與《春秋》之意哉!
若夫前代之君,間有弟終而兄繼,侄終而伯叔父繼者,此遭變不正者也。
然多先君之嗣。
先君於己則考也,己於先君則子也。
不可考後君,而亦無兩二父之嫌,若晉之哀帝、唐之宣宗是也
其或諸王入嗣,則未有仍考諸王而不考天子者也。
陛下天倫不先於武宗正統不自於獻帝是非予奪至為易辨。
而二三臣者猥欲比於遭變不正之舉,故曰悖禮之尤者也。
其他所辨七事,亦率仿此。
書奏天子大怒,下鎮撫司考訊
已,貰出之,奪俸三月
給事中陳洸外轉疑事文選郎夏良勝
良勝已被訐見斥,而故在。
亳州知州顏木坐罪,乃誣木同年相關通,疑有奸利
章下所司亦奏辨。
不聽,令解任聽勘
南歸
既而事白,吏部移文起。
見璁、萼等用事堅臥不肯起。
十八年詔選宮僚,擬春坊司直翰林檢討
帝猶以前憾故,報罷
亦卒矣。
貌臒氣清持己峻潔,於書無所不讀。
學者重其學行稱為西原先生」。
當是時,廷臣力持大禮」,而璁、萼建異議,舉朝非之。
不獲廷議,而以璁、萼得罪者,又有胡侍王祿侯廷訓雲。
胡侍寧夏人
進士
歷官鴻臚少卿
張璁桂萼既擢學士二人越禮背經。
因據所奏,反復論辨,凡千余言
帝怒,命逮治
言官論救,謫潞州同知
沈府宗室勛註以事憾之,奏諸生譏刺,且謗「大禮」。
逮至,訊斥為民。
公元1530年
王祿新城人
舉於鄉,為福建平和知縣
嘉靖九年,疏請建獻帝安陸封崇仁王以主其祀,不當獻帝,伯孝宗,涉二本之嫌。
宗藩子有幼而岐嶷者,當養之宮中,備儲貳選。
疏奏,即棄官歸。
命按臣逮治,亦斥為民。
公元1524年
侯廷訓樂清人
張璁同郡,同舉進士,而持論不合
釋褐,即上疏請考孝宗,且言不當藩邸舊臣,語最切直
南京禮部主事
嘉靖三年冬,「大禮」定,廷訓心非之。
私刊所著議禮書,潛寄京師下詔拷訊
一元,年十三,伏闕訟冤,得釋。
後起官至漳南僉事
貪虐,被劾為民。
元舉進士,官至江西布政使
贊曰:「大禮」之議,楊廷和為之倡,舉朝翕然同聲大抵宋司馬光程頤《濮園議》。
英宗長育宮中名稱素定
世宗奉詔嗣位,承武宗後,事勢各殊。
諸臣徒見先賢大儒成說可據,求無得天下後世,而未暇世宗熟計審處,準酌情理,以求至當
爭之愈力,失之愈深,惜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