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史-清-万斯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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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一百九十
列傳第七十八 楊廷和 梁儲 蔣冕 毛紀九珤

體裁史書
類别歷史
楊廷和梁儲蔣冕毛紀石缶(兄玠)

楊廷和

公元1478年
楊廷和字介夫新都人
父春,湖廣提學僉事
廷和年十二舉於鄉。
成化十四年,年十九,先其父成進士
庶吉士告歸娶,還朝檢討
公元1489年
廷和為人美風姿,性沈靜詳審為文簡暢有法
考究掌故民瘼邊事一切法家言,郁然公輔望。
弘治二年進修撰。
憲宗實錄》成,以預纂修侍讀
左春坊左中允,侍皇太子講讀
修《會典》成,超拜左春坊大學士,充日講官
正德二年詹事東閣專典誥敕
講筵指斥佞幸,忤劉瑾傳旨南京吏部左侍郎
五月南京戶部尚書
三月召還,進兼文淵閣大學士參預機務
明年少保兼太子太保
摘《會典》小誤,奪廷和大學士李東陽等俸二級
尋以成《孝宗實錄》功還之。
明年光祿大夫柱國遷改吏部尚書武英殿大學士
益甚,而焦芳、張糸采為中外媾。
廷和東陽委曲其間小有劑救而已
安化王寘鐇反,以誅為名。
廷和等草赦詔,請擢邊將仇鉞,以離賊黨
果執寘鐇
張永罪,伏誅廷和等乃復論功,進少傅兼太子太傅謹身殿大學士,予一子中書舍人
流賊劉六劉七齊彥名反,楊一清馬中錫討之。
廷和言:「中錫文士也,不任此。
」時業已行,果不能平賊
廷和請逮中錫下獄,以陸完代之,而斬故受賕縱賊者參將玉。
已,又用學士陳霽言,調諸邊兵討河南趙鐩等,而薦彭澤總制
平論功,錄廷和一子錦衣衛千戶
辭,特加少師太子太師華蓋殿大學士
東陽致政廷和為首輔。
張永既去瑾而驕,捕得男子臂龍文以為功,援故太監劉永誠例,覬封侯
廷和言「永誠從子聚自以戰功封伯耳,且非永誠身受之也」,乃止。
彭澤西討本恕,問計廷和
廷和曰:「以君才,賊不足平,所戒者班師早耳。
」澤後破誅本恕等即班師,而余黨猬起不可制。
澤既發復留,乃嘆曰:「楊公先見,吾不及也。」
乾清宮災,廷和請帝避殿下詔罪己,求直言
與其上疏,勸帝早朝晏罷,躬九廟祭祀,崇兩宮孝養,勤日講。
復面開言路、達下情、還邊兵、革宮市、罷皇店、出西僧、省工作、減織造,凡十余條,皆切至
不省
尋以父卒乞奔喪不許
三請乃許。
中官護行
旋復起之,三疏辭,始許。
閣臣之得終父母喪者,自廷和始也。
服甫闋,即召至。
帝方獵宣府,使使賜廷和羊酒銀幣
廷和疏謝,因請回鑾不報
復與大學士蔣冕馳至居庸,欲身出塞請。
帝令谷大用關門,乃歸。
帝命回鑾日群臣各制旗帳迎,廷和曰:「此裏俗以施之親舊耳。
天子至尊不敢瀆獻。
」帝再使使諭意,執不從,乃已。
廷和柄政,帝恒不視朝恣遊大同、宣府、延綏間,多失政
廷和未嘗不諫,俱不聽
廷和不能執奏
以是邑邑自得,數移疾乞骸骨,帝亦不聽
中官谷大用魏彬張雄義子錢寧江彬輩,恣橫甚。
廷和雖不為下,然亦不能有所裁禁以是得稍自安
公元1519年
御史蕭淮寧王宸濠反謀錢寧輩猶庇之,詆離間
廷和請如宣宗趙王故事,遣貴戚大臣賫敕往諭,收其護衛屯田
於是中官賴義、駙馬都尉崔元等往,未至而宸濠反。
帝欲帥師親征廷和等力阻之。
帝乃自稱總督軍務威武大將軍總兵官後軍都督府太師鎮國公朱壽,統各京邊將士南討。
安邊許泰為威武副將軍左都督劉暉平賊將軍前驅鎮守、撫、按悉聽節制
廷和大學士毛紀居守
以乾清、坤二宮工成,推恩一子錦衣衛副千戶,辭。
廷和當草大將軍征南敕諭,謝弗肯,帝心恚。
會推南京吏部尚書劉春東閣誥敕,以廷和私其鄉人切責之。
廷和謝罪,乞罷,不許
少師梁儲等請與俱罷,復不許
廷和引疾不入,帝遂傳旨行之。
時十四年八月也。
帝既南,兩更歲朔
廷和頗以鎮靜持重,為中外推服
凡請回鑾數十疏,皆不復省。
帝歸,駐蹕通州
廷和等舉故事,請帝還大內御殿受俘然後宸濠等誅,而帝已不豫。
趨召廷和等至通州受事即行在執宸濠等僇之,駕乃旋。
公元1520年
明年正月帝郊祀,嘔血輿疾歸,逾月益篤
時帝無嗣
司禮中官魏彬等至閣言:「國醫力竭矣,請捐萬金購之草澤
廷和心知所謂不應,而微以倫序之說風之,唯唯
三月十四日丙寅谷大用張永至閣,言帝崩於豹房
皇太后命,移殯大內,且議所當立。
廷和舉《皇明祖訓》示之曰:「兄終弟及,誰能瀆焉!
興獻王長子憲宗之孫,孝宗從子大行皇帝從弟,序當立。
梁儲蔣冕毛紀鹹贊之。
乃令中官入啟皇太后廷和等候左順門下
頃之中官奉遺詔及太后懿旨宣諭群臣,一如廷和請,事乃定。
廷和遂以遺詔太監張永武定侯郭勛安邊許泰尚書王憲選各營兵分布皇城四門京城九門南北要害,廣衛御史以其屬捍掫
傳遺命罷威武團練諸軍,各邊兵入衛者俱重賚散歸鎮,革皇店軍門辦事官校悉還衛,哈密土魯番佛郎機貢使給賞還國豹房番僧及少林僧教坊樂人南京快馬船、諸非常例者,一切罷遣
又以遺詔南京逮擊囚,放遣四方進獻女子,停京師不急工務,收宣府行宮金寶歸諸內庫
中外大悅
平虜伯江彬重兵肘腋間,知天下惡之,心不自安
其黨都督僉事李琮尤狠黠,勸乘間以其家眾反,不勝北走塞外
猶豫未決
於是廷和謀以皇太后捕誅,遂與同官蔣冕毛紀司禮中官溫祥四人謀。
張永伺知其意,亦密為備。
司禮魏彬者,故與有連
廷和以其弱可脅也,因題大行銘旌,與、祥及他中官張銳、陳嚴等為詳言江彬反狀,以危語怵之。
心動,惟力言江彬無罪廷和面折之。
曰:「今日必了此,乃臨。
」嚴亦從旁贊決,因俾祥、等入白皇太后
良久未報,廷和自危
頃之,嚴至曰:「已擒矣。
既誅,中外相慶。
公元1514年
廷和朝政幾四十日,興世子始入京師帝位
廷和草上登極詔書文書房官忽至閣中,言欲去詔中不便者數事。
廷和曰:「往者齟齬,動稱上意
今亦新天子意耶?
吾儕登極後,當面奏上,問誰欲削詔草者!
相繼危言,其人語塞。
已而詔下,正德中蠹政厘抉且盡。
裁汰錦衣諸衛、內監局旗校工役為數十四萬八千七百,減漕糧百五十三萬二千余石。
其中貴、義子、傳升、乞升一切恩幸得官大半斥去
中外新天子「聖人」,且頌廷和功。
而諸失職之徒銜廷和次骨廷和入朝有挾白刃伺輿旁者。
事聞,詔以營卒百人出入
帝御經筵廷和經筵事。
修《武宗實錄》,充總裁
廷和先已加特進一品滿九載,兼支大學士俸,賜敕旌諭。
至是加左柱國
召對者三,慰勞備至
廷和益欲有所發攄引用正人布列在位
給事御史交章王瓊罪狀下詔獄。
迫,疏訐廷和自解
法司奸黨論死力自辨,得減戍邊
或疑法司廷和指者。
石缶禮部尚書詹事府,改吏部廷和復奏改之掌詹事誥敕
或謂廷和太專。
廷和以帝雖沖年,性英敏自信可輔太平事事所持諍。
錢寧江彬伏誅,而張銳張忠、於經、許泰等獄久不決。
廷和等言:「不誅此曹,則國法不正公道不明九廟之靈不安萬姓之心不服禍亂之機未息太平之治未臻
」帝乃籍沒資產
廷和復疏請敬天戒法祖訓,隆孝道,保聖躬,務民義勤學問,慎命令,明賞罰,專委任納諫諍,親善人,節財用。
語多剴切,皆優詔報可
公元1520年
及議「大禮」,廷和持論不撓,卒以是忤帝意。
先是武宗崩,廷和遺詔
皇考孝宗敬皇帝親弟興獻王長子某,倫序當立。
遵奉祖訓兄終弟及之文,告於宗廟,請於慈壽皇太后,迎嗣皇帝位
既令禮官上禮儀狀,請由東安門入居文華殿
翼日百官三上勸進,俟令旨俞允擇日即位
其箋文皆循皇子嗣位故事
世宗禮部狀,謂:「遺詔以吾嗣皇帝位非為皇子也。
及至,止城外
廷和固請禮部所具儀,世宗不聽
御行殿受箋,由大明直入,告大行几筵日中帝位
詔草言「奉皇兄遺詔入奉宗祧」,帝遲回久之,始報可
越三日遣官往迎帝母興獻妃。
未幾,命禮官興獻王主祀稱號
廷和檢漢定陶王宋濮王事授尚書毛澄曰:「是足為,宜尊孝宗曰『皇考』,稱獻王為『皇叔興國大王』,母妃為『皇叔興國太妃』,自稱『侄皇帝』名,別立益王次子崇仁王為興王,奉獻王祀。
異議者即奸邪,當斬。
進士張璁侍郎王瓚言,帝入繼大統,非為人後
微言之,廷和恐其撓議,改南京
五月廷臣議上,如廷和言。
不悅
然每召廷和從容賜茶慰諭,欲有所更定廷和不肯順帝指。
乃下廷臣再議
廷和蔣冕毛紀奏言:「前代入繼之君,追崇所生者,皆不合典禮
宋儒程頤濮議》最得義之正,可為萬世法。
興獻王祀,雖崇仁王主之,他日皇嗣繁衍,仍以第二子為興獻王後,而改封崇仁王為親王,則天理人情兩全無失
」帝益不悅,命博考典禮務求至當
廷和復言:「三代以前,聖莫如舜,未聞追崇其所生父瞽瞍也。
三代以後,賢莫如光武,未聞追崇其所生父南頓君也。
皇上取法二君,則聖德無累,聖孝有光矣。
等亦再三執奏
留中不下
七月張璁上疏謂當繼統,不繼嗣
帝遣司禮太監持示廷和,言此議遵祖訓古禮,宜從。
廷和曰「秀才安知國家事體」,復持入。
無何,帝御文華殿廷和,授以手敕令尊父母為帝、后。
廷和退而上奏曰:「《禮》謂為所後者為父母,而以其所生者為伯叔父母,蓋不惟降其服而又異其名也。
不敢阿諛順旨
」仍封還手詔
群臣亦皆執前議
不聽
九月,母妃至,帝自定由中門入,謁見太廟,復申諭欲加稱興獻帝、后為「皇」。
廷和言:「漢宣帝孝昭後,謚史皇孫王夫人曰悼考悼后光武上繼元帝鉅鹿南頓以上立廟章陵,皆未嘗追尊
今若加皇字,與孝廟、慈壽並,是忘所後重本生,任私恩而棄大義,臣等不得辭其責。
」因自請斥罷
廷臣諍者百余人
不得已,乃以嘉靖元年詔稱孝宗為「皇考」,慈壽皇太后為「聖母」,興獻帝、后為本生父母不稱「皇」。
當是時,廷和先後封還御批者四,執奏幾三十疏,帝常忽忽有所恨。
左右乘間廷和無人臣禮
言官史道曹嘉遂交劾廷和
帝為薄謫道、以安廷和,然意內移矣。
論定策功,封廷和伯爵,歲祿千石廷和固辭
改蔭錦衣衛指揮使,復辭。
帝以賞太輕,加蔭四品京職世襲,復辭。
會滿四考超拜太傅,復四辭而止。
特賜旌異,錫宴於禮部九卿皆與焉。
公元1506年
帝頗事齋醮
廷和力言不可,引梁武、宋徽為喻,優旨報納。
江左比歲不登中官遣官織造
工部給事御史言之,皆不聽,趣內閣撰敕。
廷和等不奉命,因極言民困財竭,請毋遣。
帝趣愈急,且戒毋瀆擾執拗
廷和力爭,言:「臣等與舉朝大臣言官言之不聽,顧二三邪佞之言是聽,陛下能獨與二三邪佞共治祖宗天下哉?
陛下織造累朝舊例不知洪武以來何嘗有之,創自成化弘治耳。
憲宗孝宗愛民節財美政非一陛下取法,獨法其不美者,何也?
即位一詔中官之幸路絀塞殆盡天下傳誦聖德,今忽有此,何以取信
」因請究擬旨者何人,疑有假御批以行其私者。
帝為謝不審,俾戒所遣官縱肆而已不能止也。
公元1508年
廷和先累疏乞休其後請益力。
又以持考獻帝不合疏語不平
三年正月,帝聽之去。
責以因辭歸咎,非大臣道。
然猶賜璽書,給輿廩郵護如例,申前蔭子錦衣衛指揮使之命。
給事御史請留廷和,皆不報
廷和去,始議稱孝宗為「皇伯考」。
於是廷和修撰慎率群臣伏闕哭爭,杖謫雲南
既而邦奇誣訐廷和其次兵部主事惇、婿修撰承勛鄉人侍讀葉桂章彭澤弟沖交關請屬,俱逮下詔獄
鞫治無狀,乃得解
七年,《明倫大典》成,詔定議禮諸臣罪。
廷和謬主《濮議》,自詭門生天子定策國老法當僇市,姑削職為民。
明年六月卒,年七十一。
久之,帝問大學士李時:「太倉所積幾何
時對曰:「可支數年。
由陛初年詔書裁革冗員所致
」帝慨然曰:「此楊廷和功,不可沒也。
隆慶初,復官,贈太保謚文忠
初,廷和入閣東陽謂曰:「吾於文翰頗有一日之長,若經濟事須介夫
」及武宗之終,卒安社稷者,廷和力也,人以東陽知言
弟廷儀,兵部右侍郎
子慎、惇,孫有仁,皆進士
慎自有傳。

梁儲

公元1478年
梁儲字叔厚廣東順德人
受業陳獻章
成化十四年會試第一,選庶吉士,授編修,尋兼司經局校書
弘治四年,進侍講
洗馬,侍武宗東宮
冊封安南,卻其饋。
久之,擢翰林學士同修會典》,遷少詹事,拜吏部右侍郎
正德初,改左,進尚書專典誥敕,掌詹事府。
劉瑾摘《會典小疵坐降右侍郎
孝宗實錄》成,復尚書,尋加太子少保,調南京吏部
誅,以吏部尚書兼文淵閣大學士,入參機務
屢加少傅太子太傅,進建極殿。
十年楊廷和遭喪去,為首輔。
少師太子太師華蓋殿大學士
時方建乾清、坤寧宮,又營太素殿、天鵝房、船塢同官靳貴楊一清切諫
明年春,以國本未定,請擇宗室賢者京師,備儲貳之選,皆不報
其秋一清罷,蔣冕代之。
至明年亦罷,毛紀入閣
公元1517年
帝好微行,嘗出西安門,經宿返。
等諫,不聽,然猶慮外廷知。
是春,從近幸言召百官左順門,明告郊祀畢,幸南海子觀獵
等暨廷臣諫,皆不納。
八月朔微服數十騎幸昌平
次日始覺,追至沙河不及連疏回鑾
十有三日乃旋。
等以國無儲副,而帝盤遊不息中外危疑,力申建儲之請,亦不報
九月,帝馳出居庸關,幸宣府,命谷大用守關,無縱廷臣出。
遂由宣府抵大同,遇寇於應州幾殆
憂懼,請回鑾益急。
章十余上,帝不為動,歲除竟駐宣府。
當是時,帝失德彌甚
群小竊權濁亂朝政人情惶惶
不克任,以廷和服闋,屢請召之。
廷和還朝遂讓而處其下。
鳳陽守備中官德及鎮守延綏、寧夏大同、宣府諸中官皆乞更敕書兼理民事,帝許之。
等極不可,弗聽。
公元1518年
十三年七月,帝從江彬言,將遍遊塞上
托言邊關多警,命總督軍務威武大將軍總兵官朱壽六師往征,令內閣草敕。
閣臣不可,帝復集百官左順門面諭。
廷和在告,眾亦泣,帝意不可回。
已而引疾
廷爭累日,帝竟不聽。
逾月,帝以「大將軍肅清邊境,令加封鎮國公」。
上言:「公雖貴,人臣耳。
陛下祖宗業,為天下君,奈何自貶損。
封國公,則將授誥券追封三代
祖宗在天之靈亦肯如陛下貶損否?
鐵券必有免死之文,陛下壽福無疆,何甘自菲薄,蒙此不祥之辭。
名既不正,言自不順。
臣等斷不敢阿意茍從,取他日戮身亡家之禍也。
不報
帝遂歷宣府、大同直抵延綏。
疏數十上,悉置不省
公元1519年
秦王關中閑田牧地江彬錢寧張忠等皆為之請。
帝排群議許之,命閣臣草制
廷和引疾,帝怒甚。
不可爭,乃上制草曰:「太祖高皇帝著令,茲土不畀藩封。
非吝也,念其土廣饒,藩封得之,多蓄士馬,富而且驕,奸人誘為不軌不利宗社
王今得地,宜益謹。
收聚奸人毋多士馬,毋聽狂人不軌,震及邊方危我社稷是時雖欲保親不可得已。
」帝駭曰:「若是可虞
」事遂寢。
明年,帝將南巡
言官伏闕以為言。
諸曹多諫者,乃止。
寧王宸濠反,帝南征扈從
在道賊滅連疏請駕旋。
揚州,帝議南京郊禮
計此議行,則回鑾無日極陳不可,疏三上得請
帝以宸濠械將至,問處置之宜。
等請如宣宗征高煦故事罪人既得,即日班師
又因郊期改卜四方災異邊警乞還乘輿
疏八九上,帝殊無還意
是秋行在有物若豕首墮帝前,色碧,又進御婦人室中,若懸人首狀
人情益驚。
危言,帝頗心動
群小猶欲導帝遊浙西,泛江、
益懼,手疏跪泣行宮門外,歷未至酉。
遣人取疏入,諭之起。
叩頭言:「未奉俞旨不敢起也。
」帝不得已,許不日還京,乃叩頭出。
帝崩,楊廷和定策迎興世子
故事,當以內閣一人中貴勛戚禮官往。
廷和欲留蔣冕自助,而慮儲老或憚行,乃佯惜憊老,阻其行。
奮曰:「事孰有大於此者,敢以憊辭!
」遂與定國公光祚等迎世子安陸邸。
即位給事中張九敘等劾結納權奸持祿固寵
三疏求去,命賜馳傳遣行護行歲給廩隸如制。
卒,子鈞奏請贈謚
吏部侍郎萼等言,立身輔政,有幹公議,因錄上兩京言官彈章
帝念先朝舊臣,特贈太師謚文康
先是儲子次攄為錦衣百戶
居家富人楊端民田田主,次攄遂滅端家二百余人
事發,武宗故,僅發邊衛立功
還職,累冒功廣東都指揮僉事

蔣冕

公元1487年
蔣冕字敬之全州人
兄昇,南京戶部尚書,以謹厚稱。
成化二十三年進士,選庶吉士,授編修
弘治十三年太子出閣,兼司經局校書
正德中累官吏部左侍郎,改掌詹事府,典誥敕,進禮部尚書,仍掌府事。
公元1516年
清謹器識,雅負時望。
十一年兼文淵閣大學士,預機務
明年武英殿,加太子太傅
近幸邊功大行升賞梁儲亦蔭錦衣千戶
兩人力辭,乃改文蔭
公元1519年
帝之以「威武大將軍行邊也,時病在告,疏諫曰:「陛下損威重,下同臣子,倘所過諸王大將軍禮見,陛下何辭責之?
睿皇帝北征六軍官屬近三十萬,猶且陷於土木
宿衛單弱經行邊僥,寧不寒心
請治左右引導者罪。
不報
十四年扈帝南征還,加少傅兼太子太傅戶部尚書謹身殿大學士
帝崩,與楊廷和協誅江彬
公元1521年
世宗即位議定策功,加伯爵固辭
改蔭錦衣指揮,又辭。
乃蔭五品文職,仍進一階
御史張鵬疏評大臣賢否請罷
御史趙永亨石缶不可銓衡
遂求去。
朝議不平,諸給事御史皆言其不可去。
帝乃命鴻臚諭留,再下優詔,始起視事
公元1524年
嘉靖三年遣官織造江南,命草敕。
江南被災,具疏請止,帝不從,敕亦久不進。
帝責其違慢引罪而止。
大禮」議起,固執為人後之說,與廷和力爭之。
始而婉諭,繼以譙讓,冕執議不回
廷和罷政當國,帝愈欲尊崇所生
禮部尚書汪俊以怵,而用席書代之,且召張璁萼。
物情甚沸,抗疏極諫曰:「陛下嗣承丕基,固因倫序素定
非聖昭聖皇太后懿旨武宗皇帝遺詔,則將無受命
今既受命武宗自當武宗之後
兄弟之名不容紊,故但兄武宗,考孝宗,母昭聖
而於孝廟、武廟皆稱嗣皇帝,稱臣,稱御名,以示繼統承祀之義。
今乃欲為本生父母立廟奉先殿側,臣雖至愚,斷斷知其不可
自古人君嗣位謂之承祧踐阼,皆指宗祀而言。
《禮》為人後者惟大宗,以大宗尊之統也,亦主宗廟祭祀而言。
自漢至今未有本生父母立廟大內者。
漢宣帝叔祖昭帝後,止立所生父廟於葬所。
光武中興本非承統平帝,而止立四親廟章陵
宋英宗濮安懿王,亦止即園立廟
陛下先年有旨,立廟安陸,與前代適同,得其當矣。
豈可既奉大宗之祀,又兼奉小宗之祀?
夫情既重於所生,義必不專所後,將孝、武二廟之靈安所托乎!
竊恐獻帝之靈亦將不能安,雖聖心亦自不能安也
邇者復允汪俊之去,趣張璁萼之來,人心益駭。
是日廷議建廟,天本晴明,忽變陰晦,至暮風大作
天意如此陛下可不變計哉?
」因力求去。
帝得疏不悅,猶以大臣故,優詔答之。
未幾,復請罷建廟之議,且乞休,疏中再以天變為言
帝益不悅,遂令馳傳歸,給月廩、歲夫如制。
正德之季,主昏政亂持正不撓,有匡弼功。
世宗初,朝政雖新,而上捍格彌甚守之不移
廷和為首輔僅兩閱月,卒齟齬以去者謂有古大臣風。
《明倫大典》成,落職閑住久之卒。
隆慶初復官,謚文定

毛紀

公元1505年
毛紀字維之掖縣人
成化末,舉鄉試第一,登進士,選庶吉士
弘治初,授檢討進修撰,充經筵講官,簡侍東宮講讀
會典》成,遷侍讀
武宗立,改左諭德
坐《會典》小誤,降侍讀
孝宗實錄》成,擢侍講學士,為講官
正德五年學士,遷戶部右侍郎
公元1515年
十年,由吏部左侍郎禮部尚書
烏思藏入貢,其使言有活佛前知禍福
帝遣中官劉允迎之。
錦衣官百三十,衛卒及私仆隸數千人芻糧舟車費以百萬計。
上言:「自京師至烏思藏二萬餘里,公私煩費不可勝言
且自四川雅州出境過長河西行數月而後至。
無有郵驛村市
一切資費取辦四川
四川連歲用兵流賊甫平,蠻寇復起
困竭之余,重加此累,恐生意外變
」疏再上,內閣梁儲靳貴楊一清切諫不報
郊祀畢,請勤朝講,又以儲嗣未建,乞早定大計,亦不聽
尋改理誥敕,掌詹事府。
十二年東閣大學士入預機務
其秋太子太保,改文淵閣
南征楊廷和居守
駕旋,晉少保戶部尚書武英殿大學士
公元1521年
世宗即位,錄定策功,加伯爵,再疏辭免
嘉靖初,帝欲追尊獻帝閣臣執奏,忤旨。
三年廷和、冕相繼去國
為首輔,復執如初
帝欲去本生之稱,石缶合疏爭之。
召見平臺委曲諭意終不從。
朝臣伏闕哭爭者,俱逮系具疏乞原。
帝怒,傳旨要結朋奸,背君報私。
上言曰:「曩蒙聖諭國家政事商確可否然後施行
此誠內閣職業也,臣愚不能仰副明命
邇者大禮之議,平臺召對司禮傳諭不知其幾似乎商榷矣。
而皆斷自聖心不蒙允納,何可否之有。
至於笞罰廷臣,動至數百,乃祖宗來所未有者,亦皆出自中旨,臣等不得與聞
宣召徒勤,捍格如故
慰留雖切,詰責隨加。
臣雖有體國之心,不能自盡
宋司馬光神宗曰:『陛下所以用臣,蓋察其狂直庶有補於國家,若徒以祿位之而不取其言,是以官私非其人也。
臣以祿位自榮,而不能救正,是徒盜竊名器以私其身也。
』臣於陛下,敢舉以為告。
要結朋奸,背君報私,正臣平日痛憤而深疾者。
有一於此,罪何止罷黜
陛下以之疑臣尚可一日朝寧間哉。
賜骸骨歸鄉里,以全終始。
尤望陛下法祖典學任賢納諫審是非,辨忠邪,以養和平之福。
」帝銜亢直其去,馳驛給夫廩如故事。
公元1524年
學識居官靜簡重。
廷和、冕正色立朝,並為縉紳倚賴
其代冕亦僅三月
後《明倫大典》成,追論奪官
久之廷和、冕皆淪喪恩詔敘復,帝亦且忘之。
二十一年,年八十,撫按以聞。
遣官存問,再賜夫廩。
三年卒。
太保謚文簡
子渠,進士太仆卿

石缶

公元1506年
石缶字邦彥槁城人
父玉,山東按察使
與兄玠同舉成化末年進士,改庶吉士,授檢討,數謝病居家
孝宗末,始進修撰。
正德改元,擢南京侍讀學士
兩京祭酒,遷南京吏部右侍郎
召改禮部,進左侍郎
武宗始遊宣府,上疏力諫,不報
掌翰林院事
廷臣諫南巡,禍將不測疏救之。
十六年禮部尚書,掌詹事府。
公元1521年
世宗立,代王瓊吏部尚書
群小竊柄銓政混濁
剛方,謝請托,諸犯清議者多見黜,時望大孚,而內閣楊廷和所不悅。
二月,復改掌詹事府,典誥敕。
嘉靖元年遣祀闕里東嶽
事竣還家,屢乞致仕
言官望重交章請留,乃起赴官
公元1524年
三年五月,詔以吏部尚書兼文淵閣大學士入參機務
欲以奉先殿側別建一室獻帝抗疏言其非禮
廷臣伏闕泣爭,毛紀助之。
無何,「大禮議定去位
復諫曰:「大禮一事奉宸斷,無可言矣。
但臣反復思之,終有不安於心者。
心所不安不以言,言恐觸忤不敢盡,則陛下將焉用臣,臣亦何以仰報君父哉?
孝宗皇帝昭聖皇太后,乃陛下骨肉至親也。
今使疏賤讒佞小人輒行離間,但知希合取寵不復陛下體察
孟冬時享在邇陛下登獻對越,如親見之,寧不少動於中乎?
夫事亡如事存。
陛下列聖之統,以總百神,臨萬方焉得不加慎重顧聽細人之說,幹不易之典哉?
」帝得奏不悅,戒勿復言
公元1525年
明年世廟太廟東。
帝欲從何淵言,毀神宮監,伐林木,以通輦道
給事中韓楷御史楊秦葉忠等交諫,忤旨奪俸
給事中衛道繼言之,貶秩調外
抗章極言不可,弗
世廟成,帝欲奉章聖皇太后謁見張璁力主之。
禮官劉龍爭不得,諸輔臣以為言,帝不報,趣具儀。
上疏曰:「陛下欲奉皇太后謁見世廟,臣竊以為從令固孝,而孝有大於從令者。
臣誠不敢阿諛以誤君上
竊惟祖宗家法后妃已入宮,未有無故復出者。
太廟尊嚴非時祫祭,雖天子亦不輕入,況后妃乎?
輩所引廟見之禮,今奉先殿是也
聖祖神宗行之百五十年,已為定制,中間納后納妃不知凡幾未有敢議及者,何至今日忽倡此議?
容悅佞臣豈有愛之實,而陛下乃欲聽之乎?
陰陽定位不可侵越
陛下天地百神之主,致母后無故出入太廟街門,是坤行乾事,陰侵陽位不可大者也。
豈不知君命當承第恐上累聖德是以不敢順旨曲從,以成君父之過,負覆載之德也。
」奏入,帝大慍。
公元1526年
為人清介端亮孜孜奉國
數以力行王道清心省事,辨忠邪,敦寬大,毋急近效為帝言。
帝見為迂闊,弗善也。
議「大禮」時,帝欲援以自助,而據禮爭,持論堅確,失帝意,、萼輩亦不悅
、萼朝夕謀輔政攻擊費宏虛日,以行高不能有所加。
至明年春奸人邦奇楊廷和,誣奸黨兩人乞歸
許宏馳驛,而責歸怨朝廷,失大臣誼,一切恩典皆不予。
歸,裝襆被車一輛而已
都人嘆異,謂自來宰臣去國,無若者。
楊廷和蔣冕毛紀強諫罷政,迄嘉靖季,密勿大臣無進逆耳之言者矣。
公元1528年
加官,自太子太保少保
七年卒,謚文隱
隆慶初改謚文介

兄 玠

玠,字邦秀
弘治中,由汜水知縣召為御史
出核大同軍儲,按甘肅及陜西,所條上邊務,悉中機宜,為都御史戴珊委寄
因災異劾南京刑部尚書翟瑄以下二十七人
公元1515年
正德中累官右副都御史巡撫大同召拜兵部右侍郎
海西部長數犯邊,泰寧三衛與別部相攻,久缺貢市,遣玠以左侍郎僉都御史遼東巡視
出關撫諭皆受約束
大喜璽書嘉勞,召還。
左都御史陸完遷,廷推代者,三上不用最後推玠,乃以為右都御史掌院事。
御史李隱劾玠夤緣不報
十年戶部尚書
中官大鎮雲南,請獨領銀場務。
杜甫湖廣,請借鹽船稅銀進貢資。
德守涼州,請帶食茶六百引。
玠皆執不可
西僧闡教王請船三百艘販載食鹽,玠極言其害。
帝初出居庸,玠切諫
及在宣府,需銀百萬兩,玠不可
帝弗從,乃進其半。
王瓊欲以哈密事害彭澤,玠獨廷譽之。
奸民欲牟鹽利者,賄朱寧為請,玠不可連章執奏
廷臣諫南巡闕下,諸大臣莫敢言,玠獨論救
群小激帝怒,嚴旨責令自陳,遂引疾去。
賜敕馳傳給廩如故事。
家居二年卒,贈太子少傅
玠有操行居官持正
其為都御史時,胡世寧寧王,玠與李士實請罪世寧以是為人所譏。

【贊】

贊曰:武宗之季,君德日荒嬖幸盤結左右
廷和為相,雖無能改於其德,然流賊熾而無土崩之虞,宗藩叛而無瓦解患者,固賴廟堂有經濟之遠略也。
至其誅大奸,決大策扶危定傾功在社稷,即周勃韓琦無以過。
儲雖蒙物議,而大節無玷
蔣冕毛紀石缶,清忠鯁亮,皆卓然有古大臣風。
自時厥後政府日以權勢相傾
脂韋淟涊持祿自固
求如諸人豈可多得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