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史-清-万斯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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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一百八十九
列傳第七十七 李文祥 孫磐 胡爟 羅僑 葉釗 戴冠 黃鞏 陸震 夏良勝 何遵

體裁史書
類别歷史
列傳第七十七李文祥·孫磐·徐珪·胡爟·周時從·王雄·羅僑·葉釗·劉天麒·戴冠·黃鞏·陸震·夏良勝·萬潮等·何遵·劉校等】
李文祥字天瑞麻城人
祖正芳,山西布政使
父,陝西參政
文祥自幼俊異
弱冠舉于鄉,成化末進士
萬安當國,重其才。
孫弘與同榜,款于家,文祥意弗慊也。
題畫鳩,語含刺,安深銜之。
未幾孝宗嗣位,即上封事,略曰:
祖宗內閣六部,贊萬幾理庶務,職至重也。
頃者在位匪人,權移內侍
賞罰任其喜怒禍福聽其轉移
仇視言官公行賄賂
阿之則交引驟遷,忤之則巧讒遠竄
朝野寒心道路側目
陛下密察渠魁明彰國憲,擇謹厚者供使令
博選大臣諮諏治理推心委任不復嫌疑然後體統正而近習不得肆也。
祖宗定律輕重適宜
法司徇己私,不恤國典
豪強者雖重必寬,貧弱者雖輕必罪。
惠及奸宄養成玩俗
兼之風尚奢麗禮制蕩然
豪民僭王者之居,富室公侯之服。
奇技淫巧上下同流
陛下申明舊章,俾法曹律令臣庶各守等威然後禮法明而人心不敢玩也。
然國無其人,誰與共理
致仕尚書王恕王竑孤忠自許齒力未衰;南京主事林俊思南通判王純剛方植躬才品兼茂。
陛下起列朝端,資其議論,必有裨益,可翊明時
賢才難得自古為然
習俗移人豪傑不免
惟茲臣庶不盡庸愚
能知自愧,即屬名流;樂其危災,乃為猥品
陛下明察群倫,罷其罔上營私違天蠹物者,餘則勉以自新
既開改過之路,必多遷善之人。
臣見登極詔書不許風聞言事
聖王懸鼓設木,自求誹謗
言之縱非其情,聽者亦足為戒,何害于國,遽欲罪之?
李林甫此以禍唐,王安石此以禍宋。
遠近驟聞莫不驚駭
陛下再頒明詔廣求直言,庶不墮奸謀,足彰聖德
大率君子之言決非小人之利,諮問倘及,必肆中傷
如有所疑,請試面對
疏奏宦官執政萬安劉吉尹直等鹹惡之,數日不下
忽詔詣左順門,以疏內有「中興再造」語,傳旨詰責
文祥從容辨析而出。
謫授陝西咸寧丞。
南京主事夏崇文論救,不納。
工部主事莆田林沂請召文祥湯鼐,納崇文言,且召陳獻章謝鐸等。
時安已去激帝怒,嚴旨切責之。
廷臣多薦文祥,率為所沮。
公元1489年
弘治二年王恕薦召為兵部主事監司以下饋贐皆不納。
到官逾月,復以吉人事下獄,貶貴州興隆衛經歷
都御史鄧廷瓚征苗,咨以兵事大奇之,欲薦為監司
文祥曰:「昔以言事出,今以軍功進,不可
固辭不得,乃請齎表入都,固乞告歸。
疏再上,不許
還經商城,渡冰陷,死焉,年僅三十。
公元1496年
孫磐遼陽人
弘治九年進士
觀政在部時,刑部典吏徐珪以滿倉兒事中官楊鵬得罪上疏曰:「近諫官以言為諱,而排寵倖觸權奸乃在胥吏,臣竊羞之。
請定建言者為四等
最上不避患害,抗彈權貴者。
其次揚清激濁,能補闕拾遺
其次建白時政,有裨軍國
分別擢敘
粉飾文具循默言者,則罷黜之。
庶言知警不至曠鳷。
」時不見用。
徐珪者,應城人
先是千戶吳能以女滿倉兒付媒者鬻于樂婦張,紿曰:「周皇親家也。
」後轉鬻樂工袁璘所。
能歿,妻聶訪得之
女怨母鬻己,詭言非己母。
聶與子劫女歸。
訟于刑部郎中丁哲員外郎王爵得情
不遜,數日死。
御史陳玉主事孔琦屍,瘞之。
東廠中官楊鵬從子嘗與女淫,教訴冤而令張指女為妹,又令賈校尉屬女亦如張言
媒者遂聶女前鬻周皇親矣。
奏下鎮撫司,坐爵等罪。
復下法司錦衣衛讞,索女皇周彧家,無有
復命部大臣及給事御史廷訊,張與女始吐實
都察院奏,因公杖人死,罪當徒。
爵、聶母女當杖。
獄上,憤懣抗疏曰:「聶女之獄,斷之審矣。
拷聶使誣服鎮撫司共相蔽欺
陛下法司錦衣會問,懼東廠莫敢明,至鞫之朝堂乃不能隱
夫女誣母僅擬杖,無罪加以徒。
輕重倒置如此,皆東廠威劫所致也。
臣在刑部三年,見鞫問盜賊,多東廠鎮撫司緝獲,有稱校尉誣陷者,有稱校尉為人報仇者,有稱校尉首惡贓而以為從、令傍人抵罪者。
刑官洞見其情,無敢擅更一字
上幹天和災異迭見
臣願陛下革去東廠,戮叔侄賈校尉及此女於市,謫戍鎮撫司極邊,進、爵、一階,以洗其冤,則天意可回,太平可致。
不罷東廠,亦當推選謹厚中官陳寬、韋泰者居之,仍簡一大臣與共理。
鎮撫司理刑不宜專用錦衣官。
推選在京各衛一二人刑部主事一人,共蒞其事。
三年、六年一更,則巡捕官校,當有作奸擅刑,誣及無辜者矣。
臣一微軀左右前後東廠鎮撫司之人,禍必不免
與其於此輩,孰若死於朝廷
願斬臣頭,以行臣
給臣妻子骸骨歸,臣雖死無恨。
」帝怒,下都察院考訊
都御史閔珪等抵以奏事不實贖徒還役
帝責具狀,皆上疏引罪奪俸有差
贖徒畢,發為民。
既而給事中龐泮:「獄詞覆奏已餘三月繫獄凡三十八人,乞早為省釋
」乃杖滿倉兒,送浣衣局
理葬資,發為民。
爵及贖杖還職
時弘治九年十二月也。
公元1506年
磐尋擢吏部主事
正德元年宦官用事,磐復上疏曰:「今日弊政,莫甚於內臣典民。
夫臣以內稱,外事不當預,矧可使握兵柄哉。
前代盛時未嘗有此。
唐、宋季世始置監軍,而其國遂以不永。
九邊鎮守、監槍諸內臣恃勢專恣侵克百端
有警則擁精卒自衛克敵則縱部下攘功。
武弁藉以夤緣憲司莫敢訐問
所攜家人頭目,率惡少無賴
吞噬爭攫,勢同狼虎,致三軍喪氣百職灰心
乞盡撤還京,專以邊務將帥,此今日修攘要務也。
不從
劉瑾得志,斥磐為奸黨,勒之歸。
誅,起河南僉事坐累罷。
珪以刑部主事陳鳳梧薦,授桐鄉丞。
正德中,曆贛州通判
招降盜魁積玉
已,復叛,下珪獄,尋釋之。
後以平盜功擢知州
公元1493年
胡爟字仲光蕪湖人
弘治六年進士
改庶起士,授戶部主事
十年三月災異求言
應詔,疏言:「中官李廣楊鵬左道良輔惑亂聖聰,濫設齋醮,耗蠹國儲
不肖士大夫昏暮乞憐於其門,交通請托
陰盛陽微,災何由弭?
」因極陳戚畹方士傳奉冗員之害。
留中
未幾死,故得無罪。
公元1488年
成化時宦官用事
孝宗嗣位,雖間有罷黜,而勢積重不能驟返。
之者結黨排陷不勝不止
前後庶僚以忤璫被陷者,如弘治元年戶部員外郎周時從疏請置先朝遺奸汪直錢能、蔡用輩於重典,而察核兩京四方鎮守中官
宦官摘其奏中「宗社」字不越格,命法司逮治
已而釋之。
公元1500年
十三年秋大同有警,命保國公硃暉禦之。
行人永清王雄極言不足任,且請罷中官監督,以重將權。
苗逵方督軍,謂阻軍,乃下詔獄,謫雲南浪穹丞。
公元1499年
羅僑字維升吉水人
性純靜,寡嗜欲
受業張元禎講學里中
弘治十二年進士,除新會知縣,有惠愛
公元1510年
正德初,入為大理右評事
五年四月京師旱霾上疏曰:「臣聞人道理陰陽和政事失則災沴作。
頃因京師久旱,陛下特沛德音,釋逋戍之囚,弛株連之禁,而齋禱經旬雨澤尚滯。
臣竊以為天心仁愛未已也。
陛下視朝,或至日昃狎侮群小號呶達旦,其何以承天心基大業乎!
文網日密,誅求峻急
盜賊白晝殺人百姓流移載道,元氣索然。
科道之而敢言內閣之而不敢盡,此壅蔽大患也。
古者進退大臣,必有體貌,黥劓之罪不上大夫
邇來公卿去不以禮
先朝忠藎劉大夏者,謫戍窮邊,已及三載陛下置之不問非所以待耆舊、敬大臣也。
本朝律例參酌古今足以懲奸而蔽罪
近者法司承望風旨,巧中善類。
傳曰:『賞僭則及淫人,刑濫則及善人
不幸而過,寧僭無濫。
』今之刑罰,濫孰甚焉。
陛下逸游,屏玩好放棄小人,召還舊德,與在廷臣工宵旰圖治,並敕法司慎守成律。
即有律輕情重者,亦必奏請裁決,毋擅有輕重
庶可上弭天變,下收人心。
」時朝士以言為諱
疏上,自揣必死,輿櫬待命
劉瑾大怒,矯中旨詰責百言,令廷臣議罪
大學士李東陽力救,得改原籍教職
其秋敗,尋召復官,引病去
宸濠反,王守仁起兵吉安赴義
公元1523年
世宗即位,即家授台州知府
忠節,祀方孝孺
延布衣張尺,詢民間疾苦
歲時循行阡陌課農講明冠婚喪祭禮,境內大治
嘉靖二年舉行卓異
都御史姚鏌上書曰:「人臣犯顏進諫自古為難
曩『八黨弄權逆瑾亂政廷臣結舌全軀自保
給事中劉掞、評事羅僑殉國忘身發摘時弊倖存餘息。
遭遇聖朝,謂宜顯獎擢,用厲具臣
台州,掞知長沙,使懷忠竭節之士淹于常調,臣竊為朝廷惜之。
」帝納其言,擢廣東左參政辭。
部牒敦趣不得已之官
逾年,遂謝病歸。
敦行誼,動則古人
羅洪先居喪不廢講學以為非禮遺書責之。
其峭直如此
公元1502年
葉釗字時勉豐城人
弘治十五年進士
除南京刑部主事
獄囚久淹,悉按法出之。
守備中官蘆洲,判歸之民。
應天諸府災,上荒政四事
尋進員外郎
公元1505年
武宗立應詔八事,中言:「宣、大被寇,殺卒幾千人
監督中官苗逵妄報首功,宜召還候勘。
宦官典兵,于古未見
唐始用之,而宗社丘墟;我正統用之,而鑾輿北狩
自今軍務勿遣監督鎮守者亦宜撤還。
國初宦官悉隸禮部,秩不過四品,職不過掃除
今請仍隸之部,易置司禮,俾供雜役
罷革東廠,移為他署。
左右不得擅權而後天下安也
」又乞召還劉大夏,宥諫官戴銑等。
劉瑾怒,坐斷詿誤逮下詔獄削籍歸。
講學西江
瑾誅,起禮部員外郎,未聞命卒。
學者祀之石鼓書院
時又有工部主事劉天麒者,臨桂人,釗同年進士
分司呂梁
奄人過者不為禮,訴之瑾,逮下詔獄,謫貴州莊驛丞卒。
嘉靖初,復官予祭。
公元1508年
戴冠信陽人
正德三年進士
戶部主事
見寵倖日多,廩祿多耗,乃上疏極諫,略曰:「古人理財,務去冗食
京師勢要家子僮奴苟竊爵賞錦衣官屬數至萬餘,次者系籍勇士投充監局匠役不可數計,皆國家蠹也。
歲漕四百萬,宿有嬴餘。
近絀水旱,所入不及前,而歲支反過之,計為此輩耗三之一。
陛下何忍以赤子膏血,養無用之蠹乎!
貴精,不貴多
邊軍生長邊士習戰陣,足以守禦
今遇警輒發京軍,而宣府調入京操之軍,累經臣論列,堅不遣還
不知陛下樂於邊軍,而不為關塞慮也。
天子藏富天下,務鳩聚帑藏,是匹夫商賈計也。
逆瑾既敗,所籍財產不歸有司,而貯之豹房,遂創新庫。
夫供禦之物,內有監局外有部司,此庫何所用之
」疏入,帝大怒,貶廣東烏石驛丞
嘉靖初起官,曆山東提學副使,以清介聞。
公元1505年
黃鞏字仲固莆田人
弘治十八年進士
正德中,由德安推官入為刑部主事,掌諸司奏牘
曆職方武選郎中
十四年三月,有詔南巡上疏曰:
陛下臨禦以來祖宗綱紀法度一壞於逆瑾,再壞於佞幸,又再壞于邊帥,蓋蕩然無餘矣。
天下知有權臣不知天子亂本已成,禍變將起。
試舉當今最急者陳之。
一,崇正學。
臣聞聖人主靜君子慎動。
陛下盤游無度流連忘返,動亦過矣。
臣願陛下高拱九重凝神定慮,屏紛華,斥異端,遠佞人,延故老,訪忠良
可以涵養氣質薰陶德性,而聖學維新,聖政自舉
二,通言路。
言路者,國家命脈也。
古者王導人以言,用其言而顯其身。
則不然。
臣僚及時政者,左右不以聞。
或事關權臣,則留中不出,而中傷他事
使其不以獲罪,而以他事獲罪
由是,雖有安民長策謀國至計無因自達
雖必亂之事,不軌之臣,陛下亦何由知?
臣願廣開言路,勿罪其出位,勿責其沽名,將忠言日進聰明日廣亂臣賊子亦有所畏不敢肆矣。
三,正名號。
陛下無故降稱大將軍太師鎮國公遠近傳聞莫不驚歎
如此,則誰為天子者?
天下不以天子陛下,而以將軍陛下天下皆為將軍之臣矣。
今不削去諸名號,昭上下之分,則體統不正朝廷不尊。
古之天子亦有號稱獨夫」,求為匹夫不得者,竊為陛下懼焉。
四,戒遊幸
陛下時遊戲,不出大庭馳逐止于南內,論者猶謂不可
既而幸宣府矣,幸大同矣,幸太原榆林矣。
所至費財動眾郡縣騷然至使民間夫婦相保
陛下為民父母,何忍使至此極也?
近復有南巡之命。
南方之民爭先妻子避去流離奔踣,怨讟煩興
今江、淮大饑父子兄弟相食。
天時人事如此陛下又重蹙之,幾何不流盜賊也。
奸雄窺伺,侍時而發。
變生在內,則欲歸無路;變生在外,則望救無及
陛下斯時悔之晚矣
居位大臣用事中官親昵群小,夫豈有毫髮陛下之心哉?
皆欲陛下遠出,而後得以擅權自恣乘機為利也。
不然,則亦袖手旁觀,如秦、越人不相休戚也。
陛下翻然悔悟,下哀痛罪己之詔。
南巡,撤宣府離宮,示不復出
內帑以振江、淮,散邊軍以歸卒伍
雪已往之謬舉,收既失之人心
如是,則尚可為也。
五,去小人
自古未有小人用事亡國喪身者也。
今之小人簸弄威權貪溺富貴者,實繁有徒
至於開邊事,以兵為戲,使陛下天下之力,竭四海之財,傷百姓之心者,則江彬之為也。
行伍庸流,兇狠傲誕無人臣禮
臣但見其有可誅之罪,不聞其有可賞之功。
今乃賜以國姓,封以伯爵,托以心腹,付以京營重寄
使其外持兵柄,內蓄逆謀,以成騎虎之勢,此必亂之道也。
天下切齒怒駡,皆欲食彬之肉。
陛下亦何惜一不以謝天下哉!
六,建儲貳
陛下春秋漸高前星未耀,祖宗社稷之托搖搖無所寄。
方且遠事觀遊,屢犯不測收養義子佈滿左右
不能豫建親賢以承大業,臣以為陛下倒置也。
伏望上告宗廟請命太后旁諏大臣,擇宗室親賢一人養于宮中,以系四海之望。
他日誕生皇子,仍俾出籓,實宗社無疆之福也。
公元1519年
員外郎陸震草疏將諫,見鞏疏稱歎,因毀己稿,與鞏連署以進。
帝怒甚,下二人詔獄,復跪午門
眾謂天子且出,鞏曰:「天子出,吾當牽裾死之。
」跪五日期滿,仍繫獄
越二十餘日,廷杖五十,斥為民。
使人沿途刺鞏,有治洪主事知而匿之,間行得脫
既歸,潛心著述
或米盡,日中未爨,晏如也。
嘗歎曰:「人生至公富貴矣,然不過三四十年。
立身行道千載不朽
世人往往以此易彼,何也?」
公元1520年
世宗立,召為南京大理丞。
疏請稽古正學,敬天勤民,取則堯、舜,保全君子辯別小人
明年入賀,卒于京師
行人張岳訟其直節,贈大理少卿賜祭葬。
天啟初追諡忠裕
公元1508年
陸震字汝亭蘭溪人
受業同縣章懋,以學行知名
正德三年進士
泰和知縣
劉瑾擅政
以逋鹽課縣民償者連數百人力白之上官,得免。
鎮守中官歲征貢絺,為減其額。
增築學舍諸生,毀淫祠忠節
浮糧累民,稽賦籍,得詭寄隱匿者萬五千石以補之
建倉縣左,儲穀待振。
親行鄉落勸課農桑
保伍法,使民備盜
甓城七里,外為土城十里周之。
時發狼兵討賊所至擾民
言于總督,令毋聽檥舟,官具糧糗以次續食,兵行肅然
督捕永豐新淦賊,以功受賞
撫按交薦,征為兵部主事
泰和人生祠之。
在部,主諸司章奏,與中人忤,改巡紫荊諸關。
又以論都御史彭澤副使胡世寧無罪,忤尚書王瓊陸完
孝貞皇后崩,武宗自宣府。
發喪數日,復欲北出
抗疏曰:「日者昊天不吊,威降大戚。
車駕在狩,群情惶惶
陛下單騎沖雪還宮,百官有司莫不感愴以為陛下前蔽而今明也。
乃者梓宮在殯,遽擬遊巡,臣知陛下之心必有蹙然不安者。
陛下即位十有二年矣,十者幹之終,十有二者支之終。
氣運周會,正修德更新時顧乃營宣府以為居,縱騎射以為樂,此臣所深懼也。
古人車馬遊畋之好,雖或有之,至若以外為主,以家為客,挈天下大器賞罰大柄付之於人,漠然不關意念,此古今絕無者。
伏望終喪制,深戒盤遊
不報
公元1521年
武選員外郎
已,偕黃鞏南巡,遂下詔獄。
獄中與講《易》九卦,明憂患之道。
同系者率處分後事,震獨無一言
既杖,創甚,作書諸子,「吾雖死,汝等當勉為忠孝
吾筆亂,神不亂也」,遂卒。
世宗立,贈太常少卿
予祭。
方震繫獄江彬必欲致之死,絕其飲食
季子體仁,年十五,變服為他囚親屬,職納橐饘焉。
後有詔錄一子官,諸兄體仁,為漳州通判有政聲。
孫可教,由進士南京禮部侍郎
公元1507年
夏良勝字於中南城人
為督副使蔡清所知,曰「子異日必為良臣,當無有勝子者」,遂名良勝
正德二年鄉試第一
明年,成進士,授刑部主事,調吏部,進考功員外郎
南巡詔下,良勝具疏,與禮部主事萬潮太常博士陳九川連署以進,言:「方今東南之禍,不獨江、淮;西北之憂,近在輦轂
廟祀之鬯位,不可以久虛;聖母孝養不可以恒曠。
宮壺之孕祥,尚可早圖機務繁重未可以盡委。
鎮國』之號,傳聞海內,恐生覬覦之階;邊將之屬,納於禁近,詎忘肘腋之患
巡遊不已,臣等將不知死所矣。
」時舒芬黃鞏陸震疏已前入。
吏部郎中張衍瑞十四人刑部郎中陸俸五十三人繼之,禮部郎中姜龍十六人兵部郎中孫鳳十六人又繼之。
醫士徐鏊亦以其術諫,略言:「養身之道,猶置燭然,室閉之則堅,風暴之則淚。
陛下萬乘,習嬉娛躍馬操弓,捕魚玩獸。
邇復不憚遠遊冒寒暑,涉關河饍飲不調餚蔌無擇,誠非養生道也。
南方卑濕,尤易致病
乞念宗廟社稷之重,勿事鞍馬,勿過醉飽,喜無傷心,怒無傷肝,欲無傷腎,勞無傷脾,就密室之安,違暴風之禍。
不勝至願
」諸疏既入,帝與諸幸臣大怒,遂下良勝九川詔獄衍瑞等百有七人罰跪午門五日
大理寺正周敘十人行人司副余廷瓚二十人工部主事林大輅何遵蔣山卿連名相繼上。
帝益怒,並下詔獄。
俄令廷瓚大輅等,與良勝六人,俱跪闕下五日,加梏鋋焉。
至晚,仍繫獄
諸臣晨入暮出累累重囚道途觀者無不泣下。
廷臣大學士楊廷和戶部尚書石玠疏救外,莫有言者。
士民鹹憤,爭擲瓦詬詈之。
大臣皆恐,入朝不待辨色,請下詔言事者,通政司遂格不受疏。
是時,天連曀晝晦禁苑南海子水湧四尺餘,橋下七鐵柱皆折如斬。
金吾衛都指揮僉事張英曰:「此變征也,駕出必不利
」乃肉袒戟刃於胸,囊土數升,持諫疏蹕道跪哭,即自刺其胸,血流滿地
衛士奪其刃,縛送詔獄
囊土何為
曰:「恐汙帝廷,灑土掩血耳。
」詔杖之八十,遂死。
芬等百有七人,跪既畢,杖各三十。
以芬、衍瑞、俸、龍、鳳為倡首,謫於外。
奪俸半歲
良勝六人及敘、廷瓚大輅各杖五十,餘三十人四十。
鞏、震、良勝、潮、九川除名
貶黜有差
戍邊
車駕不復出矣。
公元1521年
良勝既歸,講授生徒
世宗立,召復故官。
尚書喬宇賢之,奏為文選郎中公廉多所振拔
大禮」議起,數偕僚長力爭
席書張璁萼、方獻夫用中超擢,又執不可
由是議禮者所切齒
久次南京太常少卿,未赴,外轉
給事中陳洸上書傅會張璁等議,斥良勝尚書等群結朋黨,任情擠排
遂謫良勝茶陵知州
及《明倫大典》成,詔責前郎良勝脅持庶官釀禍特深,黜為民。
初,良勝輯其部中章奏,名曰《銓司存稿》,凡議禮諸疏具在
仇家所發,再下獄
論杖當贖,特旨謫戍遼東三萬衛
五年,卒於戍所
穆宗立,贈太常卿
舒芬等自有傳。
公元1511年
萬潮字汝信進賢人
正德六年進士
甯國推官入為儀制主事,與良勝九川稱「江西四諫」。
世宗立,起故官,曆浙江提學副使
久之參政,以忤權貴調廣西
屢遷陝西左布政使右副都御史巡撫延綏,所至著聲。
公元1514年
陳九川字惟濬臨川人
正德九年進士
王守仁遊。
尋授太常博士
削籍,復從守仁卒業
世宗嗣位,召復故官,再遷主客郎中
正貢名物,節貢使犒賞費數萬。
天方國玉石九川簡去不堪者。
所求蟒衣不為奏覆,復怒駡通事士紳等。
士紳恚,假番人詞訐九川會同館主事陳邦偁。
帝怒,下二人詔獄
是時張璁萼欲傾費宏奪其位元,乃屬士紳再訐九川盜貢玉饋制帶,詞連兵部郎中張、錦衣指揮張潮等。
帝益怒,並下等詔獄
指揮駱安請攝士質訊給事中解一貫等亦以為言,帝不許
獄成,九川鎮海衛,邦偁等削籍有差
久之遇赦放還,卒。
公元1505年
張衍瑞字元承,汲人。
弘治十八年進士
清豐知縣
執法劉瑾逮下詔獄,幾死。
瑾誅,得釋,官吏部文選郎中
既杖,謫平陽同知
嘉靖初,召還,擢太常少卿
尋卒,贈太僕卿
公元1521年
姜龍太倉人,見父《昂傳》。
孫鳳洛陽人
陸俸吳縣人
周敘九溪衛人
林大輅莆田人
蔣山卿儀真人
皆由進士
山卿顧璘門,以詩名于時
既杖,並謫府同知,敘縣丞大輅判官山卿府都事
世宗立,悉召復故官。
副使知府,敘工部尚書大輅右副都御史巡撫湖廣山卿廣西參政
徐鏊嘉定人,本高氏子。
少孤,依舅京師冒徐姓,從其業為醫,供事內殿
既杖,謫戍烏撒
世宗即位,召還,尋擢御醫
耿介時朝士多新貴不知不言前事
一官垂三十年不調
年七十,求致仕
同縣徐學謨禮部郎中引見尚書吳山
山閱牘,有諫南巡事,瞿然曰:「此武廟徐先生耶?
何淹也!
」兩侍郎嫌其老,學謨抗聲曰:「雖老,然少與舒狀元患難,為可敬耳。
」又久之,始遷院判
自引歸,卒年八十三。
時同杖者吏部姚繼岩行人陶滋巴思明李錫顧可久鄧顯麒熊榮楊秦王懋黃國用李儼潘銳劉黻張嶽大理寺寺正金罍寺副庭柯張士鎬郝鳳升傅尚文郭五常評事如皋蔡時並謫官。
世宗立,召還。
張英亦得贈官予祭,授弟雄都指揮僉事
姚繼岩南通州人張衍瑞同年生也。
當遷文選郎中,讓衍瑞
嘉靖初,曆太常少卿伏闕爭「大禮」。
甘貧約,遠權勢。
及卒,不能成喪
公元1514年
何遵字孟循江寧人
家貧,父命之賈,不願也,去為儒
正德九年進士
吏部尚書陸完聞其名,使子弟從學
及選台諫引疾曰:「不可因人進也。
」授工部主事,榷木荊州
下令稅自百金以下三之一,風濤敗貲者勿算。
入算者手實其數自識之,藏於郡帑,數日一會所入。
比去,不私一錢
帝將南巡,以進香東嶽為詞。
抗言:「淫祠無福。
萬一宗籓中藉口奉迎潛懷不軌,則福未降而禍已隨。
」蓋指宸濠也。
權幸見疏,遏勿進。
黃鞏等已得罪,遵復同官林大輅蔣山卿上疏乞罷南巡極言江彬怙權倡亂
無罪,願特寬宥,毋使後世有殺諫臣名。
帝怒,下詔獄,廷杖四十。
創甚,肢體俱裂,越二日遂卒,年三十四。
家貧僚友助而殮之。
草疏時,家僮前,抱持哭曰:「主縱不自計,獨不念老親幼子乎?
執筆從容曰:「:為我大人兒子勿令廢學足矣
」死之日,其父方與家人祭墓歸,有鳥悲鳴,心異之。
或傳工部有以獲罪者,父長號曰:「死矣!
已而果然
時先受杖死者刑部主事郾城劉校照磨汲人劉玨
同死杖下者,陸震而外大理評事長樂林公黼行人司副鄱陽餘廷瓚行人盱眙李紹賢澤州孟陽玉山詹軾安陸劉概祥符李惠
公元1511年
劉校字宗道
至孝
母胡教子嚴,偶不悅,輒長跪請罪,母悅乃起。
正德六年詹軾劉概同舉進士,授刑部主事
迎父就養,卒於途。
奔赴,抱屍痛哭幾絕
面有塵,以舌舐而拭之。
及起故官,帝將南巡刑曹諫疏所草也。
杖將死,大呼曰:「無恨,恨不見老母耳!
子元婁,年十一,哭於旁。
曰:「爾讀書不多,獨不識事致身義乎?
善事祖母及母,毋愧而父。
」遂絕。
劉玨,由貢士
公元1517年
林公黼字質夫
父母喪,三年蔬粥,不入內
正德十二年李紹賢李惠同舉進士
諸曹南巡者,皆罰跪闕前,諸奸又日以危言恫喝,聞者惴惴
以故戶曹不敢出疏,工曹諫者止三人
大理闔署諫,故帝怒加甚。
公黼夜草疏,時聞暗中泣歎聲,不顧
入獄黃鞏與語,歎曰:「吾取友天下,乃近遺質夫
古人謂入險不驚,殆斯人乎!
公黼體羸,竟不勝杖而卒。
公元1514年
余廷瓚字伯獻
孟陽正德九年進士
當禮、兵二曹進諫也,廷瓚亦率其僚陳巡遊十不可,通政司獨留之。
居數日,諸曹罰跪,疏始上。
帝愈怒,掠治尤嚴。
李紹賢字崇德
頒詔徐州監倉中使班首紹賢立命撤其席,中使愕然去。
逮系,見中官奴視之。
孟陽字子乾
吏部侍郎之子
為行人,久不遷,或諷之見當路不可
及是,語諸僚:「此舉社稷安危一命士皆與有憂,豈必言官乃當效死
」父,前巡撫宣府,有軍功,忤中官張永罷歸
聞子死諫,哭之以詩,語甚悲壯,人爭傳之。
詹軾字敬之
為人開爽磊落善談論。
從父瀚,字汝約,與公黼同舉進士
時方刑部主事,亦以諫受杖。
死,為經紀其喪以歸。
嘉靖中,瀚爭「大禮」,再受杖。
陰雨創痛,曰:「吾無愧敬之地下足矣
積官刑部侍郎
公元1521年
劉概字平甫
李惠字德卿尚書之子
世宗立,贈遵、校尚寶卿,玨刑部主事公黼廷瓚太常丞紹賢御史
賜祭,錄一子國學
其以創死稍後者,禮部員外郎慈溪馮涇,驗封郎中吳江王鑾,行人昌黎王瀚。
公元1514年
馮涇字伯清,與瀚皆正德九年進士
以孝友稱。
既卒,家貧不能還喪。
世宗立吏部狀聞賜米二十斛,命有司厚恤其家。
公元1511年
王鑾字汝和
正德六年進士
試政吏部,為尚書楊一清所知,擢文選主事
朝夕扃戶,人罕得見。
再遷驗封郎中
被創逾年卒。
王瀚亦前卒。
世宗立,贈御史賜祭
諸曹連章迭諫,江彬怒甚。
陰屬典詔獄者重其杖,以故諸臣多死。
哭聲徹禁掖,帝亦為感動,竟罷南巡,諸臣之力也。
公元1514年
嘉靖初主事仵瑜上疏曰:「正德間,給事御史挾勢淩人,趨權擇便,凡朝廷大闕失,群臣大奸惡,緘口不言
一時犯顏敢諍,視死如歸,或拷死闕廷,或流竄邊塞,皆郎中員外主事評事行人照磨、庶起士,非有言責者。
張英本一武夫抗言就死,行道悲傷
今幸聖皇禦極,褒恤忠良,諸給事御史更何顏復清明之朝?
請加黜罰,以示創懲
」章下吏部
後以爭「大禮」杖死,自有傳。
贊曰:李文祥孫磐釋褐觀政,未列庶位胡爟以下諸曹尚書郎,或冗散卑末
非司風憲當言路,以諫諍盡職也。
抗言極論竄謫接踵而來者愈多;死相枕籍,而赴蹈恐後。
抵觸權幸指斥乘輿,皆切於安危至計
張英陷胸以悟主徐鏊托術以諷諭誠心出於忠愛,抑尤人所難能者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