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史-清-万斯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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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一百六十二
列傳第五十 尹昌隆 耿通 戴綸 陳祚 劉球 陳鑑 鍾同 章綸 廖莊 倪敬 楊瑄

體裁史書
類别歷史
尹昌隆耿通陳諤戴綸林長懋陳祚郭循劉球(子鉞釪)陳鑒何觀鐘同孟玘楊集章綸(子玄應廖莊倪敬(盛灊等)楊瑄子源盛颙等)
尹昌隆字彥謙泰和人
洪武中進士及第
修撰,改監察御史
惠帝初即位視朝晏。
昌隆疏諫曰:「高皇帝雞鳴而起昧爽而朝,未日出而臨百官,故能庶績咸熙,天下乂安
陛下嗣守大業,宜追繩祖武,兢兢業業憂勤萬幾
今乃即於晏安日上數刻,猶未臨朝
群臣宿衛,疲於伺候曠職廢業上下懈弛
播之天下,傳之四裔,非社稷福也。
曰:「昌隆切直禮部宣示天下,使知朕過。
未幾,以地震上言,謫福寧知縣
燕兵既逼,昌隆北來奏章動引周公輔成王為詞,勸帝罷兵許王入朝
設有蹉跌,便舉位讓之。
沈吟不斷進退失據,將求為丹徒布衣不可得
成祖京師昌隆名在奸臣中。
以前貸死,命傅世子北平
公元1404年
永樂二年世子皇太子,擢昌隆左春坊左中允
隨事匡諫太子甚重之。
解縉之黜,同日昌隆禮部主事
尚書呂震用事,性刻忮
當其獨處精思,以手指眉尾,則必有密謀深計
官屬相戒,無敢白事者。
昌隆白事震怒不應移時又白之,愈怒,拂衣起。
昌隆退白太子,取令旨行之。
大怒,奏昌隆假托宮僚,陰欲樹結潛蓄無君心。
逮下獄。
遇赦復官。
父憂起復
溫言接之。
入理前奏復下錦衣衛獄,籍其家。
帝凡巡幸下詔獄者率輿以從,謂之隨駕重囚昌隆與焉。
後數年,谷王謀反事發。
以王前奏昌隆長史,坐以同謀,詔公卿雜問
昌隆不已折之
獄具,置極刑死,夷其族。
病且死,號呼尹相」,言見昌隆守欲殺之雲。
耿通齊東人
洪武中舉於鄉。
襄陽教授
永樂初,擢刑科給事中,歷左右給事
剛直敢言
嘗劾都御史陳瑛御史袁綱、覃珩朋比蒙蔽構陷無辜,綱、珩已下獄長官不宜獨宥。
又言:驍騎諸衛倉壞,工部侍郎陳壽不預修,糧至無所受,多損耗病民工部尚書宋禮不恤下,匠役滿,不即遣歸,多至失所
等皆被鐫責
當是時,給事中敢言者,陳諤
舉朝憚其風采
久之,擢大理寺右丞
公元1412年
北巡太子監國
漢王高煦奪嫡陰結左右為讒間,宮僚多得罪者。
監國行事率多更置
從容諫帝:「太子事無大過誤,可無更也
」數言之,帝不悅
十年秋有言請托故出人罪者。
震怒,命都察院會文大臣鞫之午門,曰:「必殺無赦
」群臣如旨,當罪斬。
帝曰:「失出細故耳,東宮關說,壞祖法離間父子不可恕,其置之極刑
廷臣不敢爭,竟論奸黨,磔死。
陳諤字克忠,番愚人
永樂中,以鄉舉太學,授刑科給事中
遇事剛果彈劾無所避。
奏事大聲如鐘。
帝令餓之數日,奏對如故
曰:「是天性也。
」每見,呼為「大聲秀才」。
言事忤旨,命坎瘞奉天門,露其首。
七日不死,赦出還職
已,復忤旨,罰修象房
不能雇役躬自操作
適駕至,問為誰。
匍匐前,具道所以
帝憐之,命復官。
公元1424年
歷任順天府,政尚嚴鷙。
執政忌之,出為湖廣按察使
山西坐事落職
仁宗即位遇赦當還故官
帝以前在湖廣頗摭楚王細故,謫海鹽知縣
遷荊王長史,為王府厭苦
宣德三年遷鎮江同知
致仕歸,卒。
戴綸高密人
永樂中,自昌邑訓導禮科給事中,與編修林長懋俱侍皇太孫說書
中允諭德
仁宗即位太孫太子,遷洗馬,仍侍講讀。
成祖太孫習武事,太孫雅好之,時出騎射
長懋太孫春秋方富,不宜學問而事遊畋時時進諫
具疏為帝言之。
他日太孫侍,帝問:「宮臣相得者誰也?
太孫對。
出綸奏付之,太孫由此
長懋者,莆田人
鄉薦青州教授,擢編修
仁宗初,進中允
為人剛嚴累進直言,與善。
公元1425年
宣宗即位加恩宮僚,擢兵部侍郎
頃之,復以諫獵忤旨,命參贊交阯軍務
長懋南京來,後至,亦出為郁林知州
無何,坐怨望,並逮至,下錦衣衛獄。
帝臨鞫之,抗辯,觸帝怒,立箠死,籍其家。
諸父河南知府賢、太僕寺希文皆被系。
公元1435年
長懋在獄十年,英宗立,乃得釋。
復其官,還守郁林,有惠政
其卒也,州人廟祀之。
公元1417年
陳祚字永錫吳人
永樂中進士
河南參議
十五年布政使周文褒王文振合疏,言建都北京非便,並謫均州太和山佃戶
躬耕力作處之晏然
仁宗立選用遷謫諸臣,在選中。
會帝崩,不果用。
公元1427年
宣德二年憲臣均州群試之,策第一。
試吏部,復第一
遂擢御史巡按福建
方面大吏多被彈擊禁止和買人德之。
奏白河上邵伯湖下註大江,蘇、舟楫多從往來淺狹湮塞,請開浚
從之,轉漕果便。
出按江西
公元1430年
天下承平,帝頗事遊獵玩好
馳疏勸勤聖學
其略曰:「帝王之學先明理明理讀書
陛下雖有聖德,而經筵未甚興舉講學未有程度聖賢精微古今治亂豈能周知洞晰
真德秀大學衍義一書聖賢格言無不畢載。
願於聽政之暇,命儒臣講說,非有大故無得間斷
使知古今若何而治,政事若何而得。
能開聰明增光德業
邪佞之以奇巧聖心自見疏遠天下人受福無窮矣。
」帝見疏大怒曰:「豎儒謂朕未讀大學》耶!
薄朕至此不可不誅。
學士陳循頓首曰:「俗士處遠,不知上無書不讀也。
」帝意稍解。
獄,逮其家人十餘口,隔別禁系五年,其父竟瘐死
其時刑部主事郭循諫拓西內皇城離宮,逮入面詰之。
抗辯不屈,亦下獄
英宗立皆得釋復官。
再按湖廣
以奏遼王貴烚罪有所隱,與巡撫侍郎吳政逮至下獄
尋赦出。
王振用事法務嚴峻上言:「乃者法司論獄,多違定律
侍郎吳璽誤舉主事吳軏,宜坐貢舉非其人律,乃坐以奏事規避律斬
及軏自經死,獄官獄卒罪應遞減,乃援不應重罪,概杖之。
一事如此,余可推矣。
天時不順災沴數見,未必非此。
」帝是之,以其章法司
南京,遷福建按察使僉事
威惠神祠載祀典者悉撤去
久之,以疾歸,卒。
天資嚴毅,雖子弟罕接其言笑,獨重里人邢量
學士,隱於卜,敝屋數椽,或竟日不舉火
挾冊質疑往往至暮。
郭循字循初廬陵人
居官有才譽。
復職,進郎中,以尚書魏源薦,擢廣東參政,有剿寇功。
景泰初卒。
公元1421年
劉球字廷振安福人
永樂十九年進士
家居讀書十年從學者甚眾。
禮部主事
胡濙薦侍經筵,與修《宣宗實錄》,改翰林侍講
從弟比知莆田,遺一夏布。
封還,貽書戒之。
正統六年,帝以王振言,大舉麓川
上疏曰:
帝王之馭四裔,必宥其小而防其大。
所以緩急之宜,為天下久安計也。
周伐崇不克,退修德教以待其降。
至於玁狁,則命南仲朔方備之
征南不利,即罷兵賜書通好
至於匈奴,雖已和親,猶募民徙居塞下,入粟實邊復命魏尚雲中拒之。
麓川殘寇思任發素本羈屬,以邊將失馭,致勤大兵
渠魁未殲,亦多戮群醜,為誅為舍,無系輕重
璽書原其罪釁使得自新,甚盛德也。
邊將達聖意,復議大舉
欲屯十二萬眾於雲南,以趣其降,不降則攻之。
不慮王師不可輕出蠻性不可驟馴,地險不可用眾,客兵不可久淹
南方水旱相仍軍民交困,若復動眾紛擾為憂。
臣竊謂宜緩天誅,如、漢之於崇、越也。
至於瓦剌,終為邊患
及其未即騷動,正宜以時防禦
乃欲移甘肅守將以事南征卒然有警,何以為禦?
臣竊以為慎防遏,如、漢之於玁狁匈奴也。
伏望陛下大舉之議。
推選智謀將帥,輔以才識大臣,量調官軍,分屯金齒諸要害。
木邦諸蠻以為援,乘間進攻因便撫諭,寇自可服。
至於西北障塞,當敕邊臣巡視
浚築溝垣,增繕城堡,勤訓練嚴守望,以防不虞有備無患之道也。
公元1443年
章下兵部
南征已有成命不用球言。
八年五月雷震奉天殿。
應詔上言所宜先者十事
其略曰:
公元前198年
聖王不作無益故心正而天不違之。
臣願皇上勤禦經筵,數進儒臣講求至道
務使學問功至,理欲判然,則聖心正而天心自順。
夫政由已出,則權不下移
太祖太宗日視三朝,時召大臣便殿裁決庶政,權歸總於上。
皇上臨御九年事體日熟。
願守二聖成規,復親決故事,使權歸於一。
古之擇大臣者,必詢諸左右大夫國人
及其有犯,雖至大辟亦不加刑,第賜之死
用大未嘗皆出公論
及有小失,輒桎梏箠楚之;然未幾時,又復其職。
非所以待大臣也。
自今擇任大臣,宜允愜眾論
小犯則置之。
果不可容,下法司定罪,使自為計。
勿輒系,庶不乖天職之意。
今之太常,即古之秩宗必得清慎習禮之臣,然後交神明。
卿貳皆缺,宜選擇儒臣,使領其職。
古者省方巡狩所以察吏得失,問民疾苦。
兩漢、唐、宋盛時,數遣使巡行郡縣,洪、永間亦嘗行之。
今久不舉,故吏多貪虐,民不聊生,而軍衛尤甚
宜擇公明廉幹之臣,分行天下
古人不親刑獄,必付理官,蓋恐徇喜怒而有所輕重也。
法司所上獄,多奉敕增減輕重法司不能執奏
及訊他囚,又觀望以為輕重民用多冤。
宜使各舉其職。
至運磚輸米諸例,均非古法,尤宜罷之。
春秋營築悉書,戒勞民也。
京師興作五六年矣,曰「不煩民而役軍」,軍獨非國家赤子乎?
營作多完,宜罷工以蘇其力。
各處水旱有司既不振救請減租稅,或亦徒事虛文
宜令戶部以時振濟,量加減免,使不致失業
麓川連年用兵死者十七八,軍貲爵賞不可勝計
今又遣蔣貴遠征緬甸,責獻思任發
果擒以歸,不過梟諸通衢而已
緬將挾以為功,必求與木邦共分其地。
不與則致怒,與之則兩蠻坐大,是減一麓川生二麓川也。
設有蹉跎兵事無已
臣見皇上每錄重囚,多從軍仁心若此
今欲生得一失地之竄寇,而驅數萬無罪之眾以就死地豈不有乖於好生之仁哉?
思機發已嘗遣人來貢非無悔過乞免之意。
若敕緬斬任發首來獻,仍敕思機發盡削四境之地,分於各寨新附之蠻,則一方可寧矣。
迤北貢使日增包藏禍心,誠為難測。
分遣給事御史閱視邊官軍,及時訓練,勿使借工各廠,服役私家
武舉之選以求良將,定召募之法以來武勇
屯田,公鹽法,以厚儲蓄
武備無缺而外患有防。
疏入,下廷議
言球所奏,惟擇太常官宜從,令吏部推舉
修撰董璘遂乞改官太常,奉享祀事。
初,球言麓川事,振固已銜之。
欽天監正彭德清者,球鄉人也,素為振腹心
天文有變,皆匿不奏,倚振勢為奸,公卿趨謁
絕不與通。
德清恨之,遂摘疏中攬權語,謂振曰:「此指公耳。
」振益大怒
疏上,振遂指球同謀,並逮下詔獄,屬指揮馬順殺球。
深夜攜一小校持刀至球所。
球方臥,起立大呼太祖太宗
頸斷,體猶植。
支解之,瘞獄戶下。
從旁竊血裙遺球家。
後其子鉞求得一臂,裹裙以殮。
順有子病久,忽起捽順發,拳且蹴之曰:「老賊,令爾他日禍逾我!
我,劉球也。
」順驚悸
俄而子死,小校亦死。
字德文高郵人
有孝行。
獄解,遂歸,不復出
死數年,瓦剌入寇
英宗北狩,振被殺。
朝士立擊順,斃之。
德清土木遁還,下獄論斬,尋瘐死
詔戮其屍。
景帝忠,贈翰林學士謚忠湣立祠於鄉。
二子,長鉞、次釪。
篤學躬耕養母
既得恤,兄弟乃出應舉先後進士
鉞,廣東參政;釪,雲南按察使
公元1427年
陳鑒字貞明高安人
宣德二年進士
行人
正統中,擢御史
出按順天
京師風俗澆漓,其故有五:一,事佛過甚;二,營喪破家;三,服食靡麗;四,優倡為蠹;五,博塞成風
下禮部,格不行
公元1449年
改按貴州
麓川思任發思機發遁孟養,屢上書宥罪通貢
不許
大舉遠征,兵連不解
雲、貴軍民疲敝
乘機煽動,閩、浙間盜賊大起
舉朝皆知不可,懲劉球禍,無敢諫者。
十四年正月,鑒抗疏言賊酋遠遁不為邊患,宜專責雲南守臣相機剿滅無遠禁旅
王振怒,欲困之,改鑒雲南參議,使赴騰沖招賊。
已,復摭鑒為巡按時嘗請改四川播州宣慰司貴州,為鑒罪,兵部劾之,論死繫獄
景帝嗣位,乃得赦。
尋授河南參議
致仕歸,卒。
正統中劉球以忤王振冤死,鑒繼下獄中外莫敢言事者數年。
至景帝時言路始開,爭發憤上書
何觀者,復以言得罪去。
公元1451年
善書中書舍人
景泰二年尚書王直正統時阿附權奸不宜左右
中貴見「權奸」語,以為侵已,激帝怒,下科道參議
吏科毛玉奏稿,力詆林聰葉盛持之,乃刪削奏上
御史疏亦上,中有考滿不遷私憾吏部」語。
帝怒,下觀詔獄,杖之,謫九溪衛經歷
鐘同字世京吉安永豐人
父復,宣德中進士及第
歷官修撰,與劉球善。
上封事,約與俱,復妻勸止之。
詣復邸,邀偕行
復已他往,妻從屏間詈曰:「汝自上疏,何累他人為!
出嘆曰:「彼乃謀及婦人
」遂獨上奏,竟死。
無何,復亦病死
妻深悔之,每哭輒曰:「早知爾,曷若與劉君偕死。
幼聞母言,即感奮思成父誌。
嘗入吉安忠節祠,見所祀歐陽修楊邦乂諸人,嘆曰:「死不入此,非夫也。」
景泰二年進士明年御史
懷獻太子既薨,中外望復沂王東宮
同與郎中章綸早朝,語及沂王,皆泣下,因與約疏請復儲。
五年五月上疏時政,遂及復儲事,其略曰:
公元1454年
近得賊諜,言也先使偵京師及臨清虛實,期初秋大舉深入直下河南
臣聞之不勝寒心,而廟堂大臣皆恬不介意
昔秦伐趙,諸侯自若孔子順獨憂之,人皆以為狂。
臣今者之言,何以異此。
草茅時,聞寺人構惡,戕戮直臣劉球,遂致廷臣箝口
假使當時犯顏有人,必能諫止上皇之行,何至蒙塵之禍。
陛下赫然中興鋤奸黨,旌忠直
六師禦敵於郊,不戰而三軍之氣自倍。
臣謂陛下方且鞭撻四裔坐致太平奈何邊氛甫息,瘡痍未復,而侈心遽生,失天下望。
伏願取鑒前車,厚自奮厲。
毋徇貨色,毋甘嬉遊
庶政以總威權敦倫理以厚風俗,辨邪正以專委任,嚴賞罰以彰善惡,崇風憲以正紀綱
浮費,罷冗員
僧道之蠹民擇賢以訓士。
然後親率群臣,謝過郊廟,如成湯六事自責唐太宗十漸即改,庶幾天意可回,國勢可振。
又言:
父有天下,固當傳之於子。
乃者太子薨逝,足知天命有在。
臣竊以為上皇之子,即陛下之子
沂王天資厚重,足令宗社有托。
伏望天地之量,敦友於之仁,蠲吉具儀,建復儲位,實祖宗無疆之休
又言:
陛下將帥陳方略
經旬逾時互相委責。
石亨柳溥有言,又不過庸人孺子之計。
平時尚爾一旦有急,將何策制之?
夫禦敵之方,莫先用賢
陛下求賢若渴,而大臣排抑尤甚,所舉者率多親舊富厚之家。
長材屈抑,孰肯為言?
朝臣欺謾若此,臣所以撫膺流涕,為今日妨賢病國者醜也。
公元1455年
疏入,帝不懌
廷臣集議
寧陽侯陳懋吏部尚書王直等請帝納其言,因引罪求罷。
慰留之。
越數日,章綸亦疏言復儲事,遂並下詔獄。
明年八月大理少卿廖莊亦以言沂王事予杖。
左右言:事由同倡,帝乃封巨梃就獄中杖之,同竟死。
年三十二。
同之上疏也,策馬出,馬伏不肯起。
同叱曰:「吾不畏死,爾奚為者!
馬猶盤辟再四,乃行。
同死,馬長號數聲亦死。
英宗復位,贈同大理左寺丞,錄其子啟國子生,尋授咸寧知縣
啟請遺骸歸葬,詔給舟車路費
成化中,授次子通政知事,給同妻羅氏月廩
尋賜同謚恭湣從祀忠節祠,與球聯位,竟如同初誌
方同下獄時,有禮部郎孟玘者,亦疏言復儲事。
不罪
進士楊集上書于謙曰:「奸人黃矰獻議易儲不過逃死計耳,公等遽成之。
公國柱石,獨不思所以善後乎?
同等下獄矣,脫諸人杖下而公坐享崇高如清議何!
以書示王文。
文曰:「書生不知忌諱,要為有膽,當進一官處之。
」乃以安州
閩人常熟人也。
公元1439年
章綸字大經樂清人
正統四年進士
南京禮部主事
景泰初,召為儀制郎中
綸見國家多故,每慷慨論事
嘗上太平十六策,反復萬餘言。
也先議和,請力圖修攘以待其變。
中官興安請帝建大隆福寺成,將臨幸
具疏諫,河東鹽運判官濟南楊浩除官未行,亦上章諫,帝即罷幸。
後累副都御史巡撫延綏。
綸又因災請求致變之由,語頗切至
公元1454年
五年五月鐘同上奏請復儲。
越二日,綸亦抗疏修德弭災十四事。
大者謂:「內官不可外政佞臣不可事權後宮不可聲色
陰盛之屬,請悉禁罷。
」又言:「孝弟者,百行之本。
退朝後朝謁兩宮皇太后,修問安視膳之儀。
上皇君臨天下十有四年,是天下之父也;陛下受冊封,是上皇之臣也。
陛下上皇,雖殊形體,實一人
伏讀奉迎還宮之詔曰:『禮惟加而無替,義以卑而奉尊
』望陛下允蹈斯言。
朔望,或節旦,率群臣朝見和門,以展友於之情,實天下至願也。
更請復汪後於中宮,正天下母儀;還沂王儲位定天下大本
如此和氣充溢災沴自弭
」疏入,帝大怒
時日已暝,宮門閉。
傳旨門隙中出,立執綸及鐘同下詔獄。
榜掠慘酷,逼引主使交通南宮狀。
瀕死,無一語
大風揚沙晝晦,獄得稍緩,令錮之。
明年廖莊闕下
因封杖就獄中杖綸、各百。
竟死,綸長系如故
英宗復位郭登言綸廖莊林聰左鼎倪敬等皆直言忤時,宜加旌擢
帝乃立釋綸。
內侍檢前疏,不得
侍從誦數語,帝嗟嘆再三,擢禮部右侍郎
既以大節帝所重,而性亢直不能諧俗
石亨貴幸公卿飲,綸辭不往,又數與尚書楊善論事不合
共短綸。
乃調南京禮部,就改吏部
公元1464年
憲宗即位有司遺詔大婚
綸言:「山陵尚新,元朔未改百日從吉,心寧自安
陛下踐阼之初,當以孝治天下,三綱五常實原於此
乞俟來春舉行
」議雖不從天下咸重其言。
公元1465年
成化元年兩淮饑,奏救荒四事
報可
四年秋,子玄應冒籍京闈
給事中朱清御史楊智等因劾綸,命侍郎葉盛勘之。
明年,綸及僉都御史高明考察庶官兩人不協
疏既上,綸復獨奏給事中王讓不赴考察,且言明剛愎自用,己言多不見從,乞與明俱罷。
章並下等。
於是下考諸臣連章劾綸。
綸亦屢疏求罷。
不聽
既而等勘上玄應冒籍
帝宥綸,而所奏他事,亦悉不問
未幾復轉禮部
溫州知府範奎被論調官
綸言:「溫州鄉郡大得民心
解官之日,士民三萬人哭泣攀轅,留十八日乃得去。
請還之以慰民望
」章下所司,竟報寢。
公元1484年
綸性戇,好直言,不為當事者所喜。
侍郎二十年不得遷,請老去。
久之卒。
居數年,其妻張氏上其奏稿,且乞恩
嘉嘆,贈南京禮部尚書謚恭毅,官一子鴻臚典簿
玄應後舉進士,為南京給事中
同官陳鉞罪,忤旨停俸
孝宗嗣位,上治本五事
仕終廣東布政使
公元1430年
廖莊字安止吉水人
宣德五年進士
八年庶吉士,與知縣孔友諒七人歷事六科
公元1437年
英宗初,授刑科給事中
正統二年,御史元亮請如詔書邊軍侵沒糧餉不允
按察使龔鐩亦請如詔書盜犯之未獲者法司亦寢不行
詔書當信,上章爭之。
五年京官出修荒政,兼征民逋。
使者督趣困民,請寬災傷州縣,俟秋成
從之。
振荒陜西,全活甚眾。
還奏寬恤九事,多議行
楊士奇家人犯法,偕同官論列
或曰:「獨不為楊公地乎?
」曰:「正所以楊公也。
八年命與御史張驥署大理寺事
逾月,授左寺丞
公元1446年
十一年南京大理少卿
二年奸人陳夫者,與所親賈福爭襲指揮職。
南京刑部侍郎齊韶納夫賄,欲奪福官與之,為所駁。
韶捶福至死,被逮
夫亦誣,俱征下詔獄。
會韶他罪並發棄市乃得釋。
公元1454年
景泰五年七月上疏曰:「臣曩在朝,見上皇遣使冊封陛下,每遇慶節,必令群臣朝謁東廡恩禮隆洽,群臣皆感嘆,謂上皇兄弟友愛如此
陛下奉天下以事上皇,願時時朝見南宮,或講明家法,或商略治道歲時令節,俾群臣朝見以慰上皇之心,則祖宗在天之神安,天地之心亦安矣。
太子者,天下之本。
上皇之子陛下猶子也。
令親儒臣,習書策,以待皇嗣之生,使天下臣民曉然陛下有公天下之心,豈不美歟?
蓋天下者太祖太宗天下
仁宗宣宗繼體守成者,此天下也。
上皇北征,亦為此天下也。
陛下撫而有之,宜念祖宗創業艱難,思所以系屬天下人心,即弭災召祥之道莫過於此。
」疏入,不報
明年母喪,赴京關勘合,詣東角門朝見
帝憶前疏,命廷杖八十,謫定羌驛丞
公元1461年
天順初,召還。
母喪未終,復遭父喪,特予祭葬,命起復,仍官南京
天順五年就擢禮部右侍郎,改刑部
成化初,召為刑部左侍郎
逾年卒。
尚書謚恭敏
莊性剛,喜面折人過,而實坦懷芥蒂
不屑細謹,好存謝賓客歡狎
既官法司,或勸稍屏謝往來遠嫌疑。
莊笑曰:「昔人有言臣門如市臣心如水』,吾無愧吾心而已
」卒之日,無以為斂,眾裒錢助其喪。
公元1470年
初,景帝時英宗南宮左右離間
及懷憲太子薨,群小恐沂王復立,讒構愈甚
鐘同章綸與莊相繼力言,皆得罪
然帝頗感悟
六年七月辛巳刑科給事中徐正請間言事
亟召入,乃言:「上皇臨御歲久沂王嘗位儲副天下臣民仰戴
宜遷置所封之地,以絕人望。
別選親王子育宮中
」帝驚愕大怒,立叱出之。
欲正其罪,慮駭眾,乃命謫遠任,而帝怒未解。
己,復得其淫穢事,謫戍鐵嶺衛
蓋帝雖怒同等所言過激,而小人之言亦未遽聽也。
英宗復辟于謙、王文以謀立外藩誅死,其事遂不白雲
公元1448年
倪敬字汝敬無錫人
正統十三年進士
御史
景泰初,畿輔饑,命出視。
請蠲田租戶部不可
再疏爭,竟得請
巡按山西
時有入粟補官令,奏罷之。
戍將侵餉者,悉按治豪猾斂跡
再按福建
時議將復銀冶未行,抗疏論,得寢。
既至,奏罷諸司器物濫取於民者。
鎮守內臣戴細保貪橫列其罪以聞。
帝召細保還,命捕治其黨,吏民相慶。
代還,留家四月逮治尋復職。
公元1470年
六年七月以時災異,偕同官吳江盛昶江陰杜宥蕪湖黃讓安福羅俊固始汪清上言:「府庫之財,不宜無故而予;遊觀之事,不宜非時而行。
曩以齋僧,屢出帑金易米不知櫛風沐雨邊卒趨事急公貧民,又何以濟之?
近聞龍舟,作燕室營繕日增嬉遊不少非所以養聖躬也。
章綸鐘同直言見忤,幽錮逾年非所昭聖德也。
願罷桑門之供,輟宴佚之娛,止興作之役,寬直臣之囚。
」帝得疏不懌,下之禮部
部臣稱其忠愛
報聞,然意終不釋。
未幾,詔都御史蕭維禎考察其屬,諭令去之。
御史罷黜十六人,而等預焉;皆謫為典史廣西宜山
英宗復辟,詔皆授知縣,乃以敬祥符
安遠侯柳溥器敬西征,請以自隨,改都督府都事
逾年師還,卒。
士類惜之。
盛昶五人,皆進士
雋爽負氣
嘗按廣東,劾巡撫侍郎揭稽不職左遷
後為羅江知縣,擢敘州知府,並有禦寇功。
杜宥英德知縣
鄰境多寇,創立縣城
嘗被圍糧盡死守不下
夜縋死士焚其營,賊始驚潰
韶州通判謝病歸。
黃讓安嶽,遷中府都事
以撻錦衣衛隸,為門達所譖,戍廣西
赦還,復冠帶
貧甚,課耕自給
羅俊巡按四川,有廉聲
仕終南雄知府
公元1454年
楊瑄字廷獻豐城人
景泰五年進士
御史
剛直尚氣節。
景帝不豫廷臣請立東宮,帝不允
同官錢琎樊英約疏爭,會「奪門」事起,乃已。
天順初印馬畿內
河間,民訴曹吉祥石亨奪其田。
以聞,並列二人怙寵專權狀。
帝語大學士李賢徐有貞曰:「真御史也。
」遂遣官按核,而命吏部名,將擢用
吉祥聞之懼,訴於帝,請罪之。
不許
未幾西征還,適彗星見,十三道掌道御史張鵬盛颙周斌費廣張寬王鑒趙文博彭烈張奎李人儀邵銅鄭冕陶復御史劉泰、魏翰、康驥將劾吉祥違法事。
先一日,給事中王鉉泄於
吉祥泣訴帝,誣等為已誅內官張永從子結黨排陷,欲為報仇
明日疏入,帝大怒,收
文華殿,悉召諸御史,擲彈章,俾自讀。
且讀且對,神色自若
冒功濫職,帝詰之曰:「彼帥將士迎駕朝廷論功行賞,何雲冒濫?
曰:「當時迎駕數百人光祿賜酒饌,名數具在
超遷數千人,非冒濫而何
」帝默然,竟下及諸御史於獄。
榜掠備至,詰主使者無所引,乃坐都御史耿九疇羅綺主謀,亦下獄
死,余遣戍
等復譖諸言官
帝諭吏部給事御史年逾三十者留之,余悉調外
尚書翺列上給事中何玘十三人御史吳禎二十三人
詔以為州判官等為知縣
大風震雷拔木發屋須臾大雨雹。
吉祥大木俱折,二人亦懼。
欽天監禮部侍郎湯序黨,亦言上天示警,宜恤刑獄。
於是感悟,戍鐵嶺衛,余貶知縣、翰、三人復職,而等亦得無調。
半道,適承天門災,肆赦放還
或謂當詣吉祥謝,二人卒不往,復謫戍南丹
公元1464年
憲宗即位,並還故官
尋遷浙江副使
按行海道,禁將校私縱戍卒
捍海塘,築海鹽堤岸二千三百丈,民得奠居
副使十餘年,政績卓然,進按察使
西湖水舊可溉諸縣田四十六萬頃,時堙塞過半浚之
設防置閘,以利灌溉,功未就,卒。
海鹽祠祀之。
公元1506年
子源字本清,幼習天文,授五官監候
正德元年劉瑾亂政,源上言:「自八月初,大角心宿中星動搖不止
大角天王之坐,心宿中星天王正位也,俱宜安靜,今乃動搖
其占曰:『人主不安國有憂。
意者陛下輕舉逸遊弋獵無度以致然也。
北斗第二第三四星,明不如常
第二天璇后妃之象。
后妃不得其寵則不明,廣營宮室妄鑿山陵則不明。
第三天機,不愛百姓驟興征徭則不明。
第四曰天權號令不當則不明。
伏願陛下祗畏天戒安居深宮,絕嬉戲,禁遊畋,罷騎射停工作,申嚴號令,毋輕出入,抑遠寵幸裁節賜予,親元老大臣,日事講習克修,以弭災變。
」疏下禮部,尚書張升等稱源忠愛
報聞
十月霾霧時作,源言:「此眾邪之氣,陰冒於陽,臣欺其君,小人擅權,下將叛上。
引譬甚切。
怒,矯旨杖三十,釋之。
上言:「自正德二年來,占得火星入太微帝座前,或東或西,往來不一,乞收攬政柄,思患預防
」蓋專指也。
大怒,召而叱之曰:「若何官,亦學為忠臣
」源厲聲曰:「官大小異,忠一也。
」又矯旨杖六十,謫戍肅州
行至河陽驛,以創卒。
其妻斬蘆荻覆之,葬驛後。
楊氏父子忠諫天下,為士論重。
而源小臣抗節尤人所難
天啟初賜謚忠懷
盛颙字時望無錫人
周斌字國用昌黎人
王鑒太原人
趙文博代州人
彭烈峽江人
李人儀隆昌人
邵銅閩縣人
鄭冕樂平人
進士,授御史
束鹿知縣江陰膚施文博淳化江浦人儀襄陽博羅衡山
有善政。
束鹿徭役不均為立九則法,繼者莫能易。
母憂去。
服除,民相率詣闕乞還
再任,益不用鞭撲
訟者,諭之,輒叩頭不復辯。
鄰邑訟不決,亦皆赴訴片言折之,各心厭去。
郊外有隙地,爭來築室居之,遂成市,號為「清官店」。
公元1463年
斌在江陰,有惠政
民歌曰:「旱為災,周公禱之甘露來;水為患周公禱之陰雨散。
天順七年,先以薦擢開封知府
等至憲宗嗣位所司治行聞。
帝曰:「諸臣直諫權幸所排,又能稱職,其悉予郡。
於是邵武;鑒,延安文博衛輝;烈,河南人儀荊州;銅,溫州;冕,衡州
復以任治劇,調延平
巡按御史政績;陜西、湖廣守臣上鑒人儀居縣時治行。
特賜封誥
公元1481年
累遷陜西左布政使
三邊多警,歲復洊饑
經畫饋餉無缺軍民悉安。
成化十七年召為刑部右侍郎
二年山東旱饑,盜起,改左副都御史巡撫
至露禱,大雨霑溉,稿禾復蘇
救荒之政,既振,余尚百餘萬石
推行九則法於諸府,黜暴除苛,民甚德之。
三年,以老致仕
弘治中卒。
斌,歷廣東右布政使
初去江陰民立生祠
及自開封遷去,民亦涕泣追送焉。
鑒,初為御史,嘗於左順門面中官非禮
中官怒甚,因考察都御史蕭維禎去之,維禎不可而止。
文博,終巡撫河南右副都御史
烈,廣東左布政使
費廣等無考。
贊曰:直言敢諫之士,激於事變奮不顧身獲罪其所甘心耳。
然觀尹昌隆死於呂震耿通陷於高煦劉球之斃,陳鑒之系,由於王振楊瑄之戍,厄於石亨曹吉祥乃至戴綸遊獵陳祚勤學鐘同章綸廖莊倡復儲,倪敬直言時事,皆用賈禍
忠臣之志抑而不伸,亦可悲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