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一百六十一
列傳第四十九 周新 李昌祺 陳士啟 應履平 林碩 況鍾 陳本深 彭勖 夏時 黃潤玉 楊瓚 劉實 陳選 夏寅 陳壯 張昺 宋端儀
體裁:史書
類别:歷史
○周新李昌祺〈〉陳士啟應履平林碩況鐘〈〉陳本深〈〉彭勖〈〉夏時黃潤玉楊瓚〈〉劉實陳選夏寅陳壯張昺宋端儀
周新,南海人。初名誌新,字日新。成祖常獨呼「新」,遂為名,因以誌新字。洪武中以諸生貢入太學。授大理寺評事,以善決獄稱。
公元1402年
成祖即位,改監察御史。敢言,多所彈劾。貴戚震懼,目為「冷面寒鐵」。京師中至以其名怖小兒,輒皆奔匿。巡按福建,奏請都司衛所不得淩府州縣,府衛官相見均禮,武人為之戢。改按北京。時令吏民罪徒流者耕北京閑田,監禁詳擬,往復待報,多瘐死。新請從北京行部或巡按詳允就遣,以免淹滯。從之。且命畿內罪人應決者許收贖。帝知新,所奏無不允。
還朝,即擢雲南按察使。未赴,改浙江。冤民系久,聞新至,喜曰:「我得生矣。」至果雪之。初,新入境,群蚋迎馬頭,跡得死人榛中,身系小木印。新驗印,知死者故布商。密令廣市布,視印文合者捕鞫之,盡獲諸盜。一日,視事,旋風吹葉墜案前,葉異他樹。詢左右,獨一僧寺有之。寺去城遠,新意僧殺人。發樹,果見婦人屍。鞫實,磔僧。一商暮歸,恐遇劫,藏金叢祠石下,歸以語其妻。旦往求金不得,訴於新。新召商妻訊之,果商妻有所私。商驟歸,所私尚匿妻所,聞商語,夜取之。妻與所私皆論死。其他發奸摘伏,皆此類也。
公元1412年
新微服行部,忤縣令。令欲拷治之,聞廉使且至,系之獄。新從獄中詢諸囚,得令貪汙狀。告獄吏曰:「我按察使也。」令驚謝罪,劾罷之。永樂十年,浙西大水,通政趙居任匿不以聞,新奏之。夏原吉為居任解。帝命覆視,得蠲振如新言。嘉興賊倪弘三劫旁郡,黨數千人,累敗官軍。新督兵捕之,列木柵諸港汊。賊陸走,追躡之桃源,縶以獻。當是時,周廉使名聞天下。
錦衣衛指揮紀綱使千戶緝事浙江,攫賄作威福。新欲按治之,遁去。頃之,新賫文冊入京,遇千戶涿州,捕系州獄。脫走訴於綱,綱誣奏新罪。帝怒,命逮新。旗校皆錦衣私人,在道榜掠無完膚。既至,伏陛前抗聲曰:「陛下詔按察司行事,與都察院同。臣奉詔擒奸惡,奈何罪臣?」帝愈怒,命戮之。臨刑大呼曰:「生為直臣,死當作直鬼!」竟殺之。
他日,帝悔,問侍臣曰:「周新何許人?」對曰:「南海。」帝嘆曰:「嶺外乃有此人,枉殺之矣!」後帝若見人緋衣立日中,曰「臣周新已為神,為陛下治奸貪吏」雲。後紀綱以罪誅,事益白。
妻有節操。新未遇時,縫紉自給。及貴,偶赴同官妻內宴,荊布如田家婦。諸婦慚,盡易其衣飾。新死無子。妻歸,貧甚。廣東巡撫楊信民曰:「周誌新當代第一人,可使其夫人終日餒耶?」時時赒給之。妻死,浙人仕廣東者皆會葬。
公元1404年
李昌祺,名禎,以字行,廬陵人。永樂二年進士。選庶吉士。預修《永樂大典》,僻書疑事,人多就質。擢禮部郎中,遷廣西左布政使。坐事謫役,尋宥還。洪熙元年,起故官河南。與右布政使蕭省身繩豪猾,去貪殘,疏滯舉廢,救災恤貧,數月政化大行。憂歸,宣宗已命侍郎魏源代。而是時河南大旱,廷臣以昌祺廉潔寬厚,河南民懷之,請起昌祺。命奪喪赴官,撫恤甚至。正統改元,上書言三事,皆報可。四年致仕。家居二十余年,屏跡不入公府,故廬裁蔽風雨,伏臘不充。景泰二年卒。
公元1425年
蕭省身,泰和人。與昌祺同舉進士。洪熙元年,布政考滿,當給誥命。奏父年八十余,願以給父。帝嘉而許之,後遂為例。居河南十二年,治行與昌祺等。
公元1404年
陳士啟,名雷,以字行,泰和人。永樂二年進士。選庶吉士,擢禮部郎中。尚書呂震險忮,屬吏皆憚之,承奉唯謹,士啟獨不少徇。
公元1414年
十二年三月,吏部言布、按二司多缺官。帝曰:「布政、按察,吾方嶽臣。方數千里地懸數人手,其簡廷臣賢能者,分別用之。」於是諸曹郎、給事中出為監司者二十余人,而士啟得山東右參政。盡心吏事,不為察察名。督徭賦,不峻期約。青州饑,疏請振之粟。使至,而饑民倍。士啟復上疏,先出粟予民,謂使者曰:「有罪吾獨任。」廷議竟從之。
公元1431年
坐唐賽兒亂下獄,數月,釋還職。高煦謀不軌,士啟自青州暮馳歸語三司,密聞於朝。高煦既執,從薛祿、張本錄余黨,撫安人民。事竣,命清理山東軍籍。宣德六年卒於官。
公元1400年
應履平,奉化人。建文二年進士。授德化知縣。歷官吏部郎中,出為常德知府。
公元1432年
宣宗初,擢貴州按察使。所至祛除奸蠹,數論時政。舊制,都督府遣使於外,必領內勘合,下都司,不敢輒下衛。至是軍府浸橫,使者挾關文四馳,歷諸衛,朘軍伍。宣德七年,履平抗疏言:「勘合之設,所以防詐偽。今右軍府遣發至黔者,不遵故事,小人恁勢橫求,詐冒何從省。」宣宗善其言,都督陳政引罪。帝令諸司永守之,軍府為之戢。
公元1436年
山雲鎮廣西以備蠻,歲調貴州軍萬人,春秋更代,還多逃亡,則取原衛軍以補,不逐逃者。履平奏:「貴州四境皆苗蠻,軍伍虛,有急孰與戰守?今衛軍逃於廣西,而以在衛者補。不數年,貴州軍伍盡空,邊釁且起。」帝乃命雲嚴責廣西諸衛,追還逃軍,俟足用,即遣歸。罷貴州戍卒。雲,名將,鎮粵有功,輕履平書生。正統元年,履平劾雲弄權,擅作威福,帝令雲自陳。雲大驚,引罪。帝宥之。
公元1437年
明年,上書言四事。一,鎮遠六府,自湖廣改屬貴州,當食川鹽。去蜀道遠,仍食淮鹽為便。一,軍衛糧支於重慶,舟楫不通,易就輕賫多耗費,請以鎮遠秋糧輸湖廣者就近支給。一,停黎平諸府歲辦黃白蠟。一,貴州初開,三司月俸止一石,今糧漸充裕,請增給。並從之。
公元1438年
時方面以公事行部者,例不給驛。履平言僦車舟必擾民,請給驛便。又以軍伍不足,請令衛所官旂犯雜死及徒流者,俱送鎮將立功,期滿還伍;邊軍犯盜及土官民與官旂罪輕者,入粟缺儲所贖罪。並從之。三年遷雲南左布政使。時麓川用兵,屢奏勞績。八年致仕歸。
公元1412年
林碩,字懋弘,閩縣人。永樂十年進士。授御史,出按山東。
宣德初,按浙江。為治嚴肅,就擢按察使。千戶湯某結中官裴可烈為奸利,碩將繩以法。中官誣碩毀詔書,被逮。碩叩頭言:「臣前為御史,官七品。今擢按察使,官三品。日夜淬勵,思報上恩。小人不便,欲去臣,唯陛下裁察。」帝動容曰:「朕固未之信,召汝面訊耳。」立釋碩,復其官,敕責可烈。碩在浙久,人懷其惠。
公元1438年
正統三年誤引赦例出人死,僉事耿定劾之。逮訊,輸贖還職。其冬遷廣東布政使,未及任而卒。其後寧波知府鄭珞劾可烈不法,可烈竟罷去。
況鐘,字伯律,靖安人。初以吏事尚書呂震,奇其才,薦授儀制司主事。遷郎中。
公元1430年
宣德五年,帝以郡守多不稱職,會蘇州等九府缺,皆雄劇地,命部、院臣舉其屬之廉能者補之。鐘用尚書蹇義、胡濙等薦,擢知蘇州,賜敕以遣之。
蘇州賦役繁重,豪猾舞文為奸利,最號難治。鐘乘傳至府。初視事,群吏環立請判牒。鐘佯不省,左右顧問,惟吏所欲行止。吏大喜,謂太守暗,易欺。越三日,召詰之曰:「前某事宜行,若止我;某事宜止,若強我行;若輩舞文久,罪當死。」立捶殺數人,盡斥屬僚之貪虐庸懦者。一府大震,皆奉法。鐘乃蠲煩苛,立條教,事不便民者,立上書言之。
清軍御史李立勾軍暴,同知張徽承風指,動以酷刑抑配平人。鐘疏免百六十人,役止終本身者千二百四十人。屬縣逋賦四年,凡七百六十余萬石。鐘請量折以鈔,為部議所格,然自是頗蠲減。又言:「近奉詔募人佃官民荒田,官田準民田起科,無人種者除賦額。昆山諸縣民以死徙從軍除籍者,凡三萬三千四百余戶,所遺官田二千九百八十余頃,應減稅十四萬九千余石。其他官田沒海者,賦額猶存,宜皆如詔書從事。臣所領七縣,秋糧二百七十七萬九千石有奇。其中民糧止十五萬三千余石,而官糧乃至二百六十二萬五千余石,有畝征至三石者,輕重不均如此。洪、永間,令出馬役於北方諸驛,前後四百余匹,期三歲遣還,今已三十余歲矣。馬死則補,未有休時。工部征三梭闊布八百匹,浙江十一府止百匹,而蘇州乃至七百,乞敕所司處置。」帝悉報許。
當是時,屢詔減蘇、松重賦。鐘與巡撫周忱悉心計畫,奏免七十余萬石。凡忱所行善政,鐘皆協力成之。所積濟農倉粟歲數十萬石,振荒之外,以代民間雜辦及逋租。其為政,韱悉周密。嘗置二簿識民善惡,以行勸懲。又置通關勘合簿,防出納奸偽。置綱運簿,防運夫侵盜。置館夫簿,防非理需求。興利除害,不遺余力。鋤豪強,植良善,民奉之若神。
先是,中使織造采辦及購花木禽鳥者踵至。郡佐以下,動遭笞縛。而衛所將卒,時淩虐小民。鐘在,斂跡不敢肆。雖上官及他省吏過其地者,鹹心憚之。
鐘雖起刀筆,然重學校,禮文儒,單門寒士多見振贍。有鄒亮者,獻詩於鐘。鐘欲薦之,或為匿名書毀亮。鐘曰:「是欲我速成亮名耳。」立奏之朝。召授吏、刑二部司務。遷御史。
初,鐘為吏時,吳江平思忠亦以吏起家,為吏部司務,遇鐘有恩。至是鐘數延見,執禮甚恭,且令二子給侍,曰:「非無仆隸,欲籍是報公耳。」思忠家素貧,未嘗緣故誼有所幹。人兩賢之。
公元1441年
鐘嘗丁母憂,郡民詣闕乞留。詔起復。正統六年,秩滿當遷,部民二萬余人,走訴巡按御史張文昌,乞再任。詔進正三品俸,仍視府事。明年十二月卒於官。吏民聚哭,為立祠。
鐘剛正廉潔,孜孜愛民,前後守蘇者莫能及。鐘之後李從智、朱勝相繼知蘇州,鹹奉敕從事,然敕書委寄不如鐘矣。李從智,宜賓人。
公元1442年
朱勝,金華人。勝廉靜精敏,下不能欺。嘗曰:「吏貪,吾不多受牒。隸貪,吾不行杖。獄卒貪,吾不系囚。」由是公庭清肅,民安而化之。居七年,超遷江南左布政使。
初與鐘同薦者,戶部郎中羅以禮知西安,兵部郎中趙豫知松江,工部郎中莫愚知常州,戶部員外郎邵旻知武昌,刑部員外郎馬儀知杭州,陳本深知吉安,御史陳鼎知建昌,何文淵知溫州,皆賜敕乘傳行。
陳本深,字有源,鄞人。永樂初,由鄉舉入國子監。授刑部主事。善發奸。畿內盜殺人,亡匿。有司系無辜十八人於獄。本深以計獲盜,十八人皆免。遷員外郎。
與況鐘等同受敕為知府,本深知吉安。吉安多豪強,好訐訟。巨猾彭摶等十九人橫閭裏,本深遣人與相結。為具召與飲,伏壯士後堂,拉殺之,皆曳其屍以出,一府大驚。樂安大盜曾子良據大盤山,眾萬余。本深設伏大破之,斬子良。
公元1441年
本深為政舉大綱,不屑苛細。大猾既殲,府中無事。晨起,鼓而升堂,吏無所白,輒鼓而休。間有所訟,呼至榻前,析曲直遣之,亦不受狀。有抑不伸者,雖三尺童子,皆得往白。久之,民恥爭訟。尤折節士人,飾治學宮,奏新先儒歐陽修、周必大、楊邦乂、胡銓、楊萬里、文天祥祠廟。正統六年,滿九載當遷,郡人乞留,詔予正三品俸。廨前民嫁女,本深聞鼓樂聲,笑曰:「吾來時,乳下兒也。今且嫁,我尚留此耶?」遂請老。前後守吉安十八年,既去,郡人肖像祀之。
公元1415年
羅以禮,桂陽人。永樂十三年進士。由郎中知西安府。遭喪,補紹興。再以喪去。代者不稱職,部民追思,乞以禮於朝。詔起復視事。歲滿,進秩復任。已,移知建昌。所至皆有惠愛。歷三郡,凡二十七年,乃致仕。
公元1441年
莫愚,臨桂人。由鄉舉,以郎中出知常州。奏請減宜興歲進茶數,禁公差官淩虐有司,嚴核上官薦劾之實。皆報可。郡民陳思保年十二,世業漁。其父兄行劫,思保在舟中,有司以為從論,當斬。愚疏言:「小兒依其父兄,非為從比。令全家舟居,將舉家坐耶?」宣宗命釋之,謂廷臣曰:「為守能言此,可謂有仁心矣。」正統六年秩滿,郡民乞留,巡撫周忱以聞。詔進二階復往。
與愚同時為同知者,潞城趙泰,字熙和。由鄉舉入國子監。歷事都察院,授常州同知。浚孟瀆、得勝二河,作魏村閘。周忱、況鐘議減蘇州重糧,泰亦檢常州官田租,請並減之。遷工部郎中,命塞東昌決河。忱薦為協同都運,益勤其職。亡何,疾卒。
彭勖,字祖期,永豐人。七歲,入佛寺不拜。僧強之,叱曰:「彼不衣冠而袒跣,何拜為!」
公元1415年
永樂十三年舉進士。親老,乞近地以養,除南雄府教授。學舍後有祠,數現光怪。學官弟子率禱祀,勖撤而焚之。滿考,補建寧教授。副使王增有疾,醫者許宗道誣諸生遊亨魘魅,以舍旁童五郎祠為征。增怒,置亨家七人重罪,下近祠居民獄四百家。勖抗論遊氏非巫者,五郎非邪神,初捐地築城人也,事載郡誌中。增愕,索圖經證之,大慚悔,事得解。建寧朱子故宅,有祠無祭。勖疏請春秋祭,蠲子孫徭。又創尊賢堂,祀胡安國、蔡沈、真德秀。諸生翕然向學。
公元1436年
正統元年,以楊士奇薦,召授御史。時初設提學官,命督南畿學校。詳立教條,士風大振。疏言:「國朝祠祭,載在禮官。修齋起梁武帝,設醮起宋徽宗,宜一切除之。禁立庵院,罷給僧尼度牒。」又言:「真定、保定、山東民逃鳳陽、潁州以萬計,皆守令匿災暴斂所致,乞厚軫恤。守令課績,宜以戶口增耗為殿最。」又請設南京諸衛武學。皆報可。所至葺治先賢墳祠。母憂歸,以孫鼎代。勖起復,改吏部考功郎中,出為山東副使。土木之變,數言兵事。以直不容於時,致仕歸。
公元1443年
孫鼎,字宜鉉,廬陵人。永樂間舉人。歷松江教授。正統八年,楊溥薦為御史,董南畿學政。置「本源錄」,錄諸生善行。行部不令人知,單輿猝至。諸生謁,輒閉門試之,即日定甲乙。諸生試歸,榜已揭通衢,請托者無所措手。通州旱饑,奏蠲糧三千四百余石。英宗北狩,鼎試罷,謂諸生曰:「故事當簪花宴,今臣子枕戈之秋,不敢陷諸君不義。」設茗飲,步送諸門。既而詣闕上書,請隨所用效死。不報。未幾,以親老致仕。知府張瑄疏言:「鼎孝追曾、閔,學繼朱、程,宜起居論思之職。」帝不允。天順元年卒於家。
公元1418年
夏時,字以正,錢塘人。永樂十六年進士。授戶科給事中。
公元1425年
洪熙元年議改鈔法。時力言其擾市肆,無裨國用,疏留中。鈔果大沮,民多犯禁。議竟寢。帝思時言,命侍皇太子祀孝陵,所過有災傷,輒白太子,發粟以振。留署南京戶科。
宣德初,一日三上封事。稱旨,命署尚寶司,兼理吏、禮、兵、刑四科,視七篆,無留事。命核後湖黃冊,陳便宜十四事。邳、徐、濟寧、臨清、武清旱,以時請,遣官振之。尋擢江西僉事。
公元1438年
正統三年奏:「今守令多刻刑無辜,傷和幹紀。乞令御史、按察司官遍閱罪囚,釋冤滯。逮按枉法官吏。」從之。遷參議。七年奏恤民六事,多議行。十二年以大臣薦,超擢廣西左布政使。前後所上又十余疏,雖不盡用,天下壯其敢言。年未七十,致仕歸,卒。其為僉事時,進知州柯暹所撰《教民條約》及《均徭冊式》,刊為令,人皆便之。
時為人廉潔好義。親歿,廬墓有異征。歿而鄉人祀之,名其祠曰「孝廉」。
黃潤玉,字孟清,鄞人。五歲,侍母疾,夜不就寢。十歲,道見遺金不拾。永樂初,徙南方富民實北京,潤玉請代父行,官少之。對曰:「父去,日益老,兒去,日益長。」官異其言,許之。
公元1453年
十八年舉順天鄉試。授建昌府學訓導。父喪除,改官南昌。宣德中,用薦擢交阯道御史。出按湖廣,斥兩司以下不職者至百有二十人。
正統初,詔推舉提學官。以楊士奇薦,擢廣西僉事,提督學政。時寇起軍興,有都指揮妄掠子女萬余口,潤玉劾而歸之。副使李立入民死罪至數百人,亦為辨釋。南丹衛處萬山中,戍卒冒瘴多死,為奏徙夷曠地。
公元1455年
母憂歸,起官湖廣。論罷巡撫李實親故二人。實憤,奏潤玉不諳刑律,坐謫含山知縣。以年老歸。歸二十年,年八十有九卒。學者稱「南山先生」。
公元1445年
楊瓚,蠡縣人。永樂末進士。知趙城縣,課績為山西最,超擢鳳陽知府。正統十年大計天下群吏,始命舉治行卓異者,瓚及王懋、葉錫、趙亮等與焉。鳳陽帝鄉,勛臣及諸將子孫多犯令。瓚請立戶稽出入,由是始遵約束。瓚言民間子弟可造者多,請增廣生員毋限額。禮部采瓚言,考取附學。天下學校之有附學生,由瓚議始。
公元1451年
擢浙江右布政使。與鎮守侍郎孫原貞共平陶得二之亂。景泰二年,瓚以湖州諸府官田賦重,請均之民田賦輕者,而嚴禁詭寄之弊。詔與原貞督之,田賦稱平。久之,卒官。
王懋,修武人。永樂末進士,為海豐知縣。後超擢西安知府,亦有聲。
公元1430年
葉錫,永嘉人。宣德五年進士。為吳縣知縣,舉卓異遷。奸民訐於朝,將逮系。吳人群詣闕頌錫,乃令視事如故,抵誣者罪。尋擢寧國知府。而趙亮為慶雲典史,亦在舉中,同被宴賚。時人以為榮。秩滿,擢知本縣。
劉實,字嘉秀,安福人。宣德五年舉進士。居三年,選庶吉士。正統初,授金華府通判。仍歲荒旱,請蠲租,且贖還饑民子女。義門鄭氏族大,不能自給,又買馬出丁,供山西郵傳,困甚,亦以實言獲免。母喪歸,廬墓三載,起順天府治中。
景泰時,侍臣薦其文學。召修《宋元通鑒綱目》。實為人耿介,意所不可,雖達官貴人不稍遜。然頗自是。見同曹所纂不當,輒大笑,聲徹廷陛,人亦以此忌之。
公元1460年
天順初,還原任。四年擢知南雄府。商稅巨萬,舊皆入守橐。實無所私。中官至南雄,入譖言,府僚參謁,留實折辱之。民競前擁之出,中官慚,將召謝之,實不往。中官去,至韶州,聞韶人言:「南雄守且訟於朝矣。」懼,馳奏,誣實毀敕,大不敬。逮下詔獄。實從獄中上書言:「臣官三十年,未嘗以妻子自隨,食粗衣敝,為國家愛養小民,不忍困之,以是忤朝使。」帝覽書,意稍解,且釋之,而實竟瘐死。
實苦節自持。政務紛遝,未嘗廢書,士大夫重其學行。其歿也,南雄人哀而祠之。孫丙,自有傳。
公元1430年
陳選,字士賢,臨海人。父員韜,宣德五年進士。為御史,出按四川,黜貪獎廉,雪死囚四十余人。正統末,大軍征鄧茂七,往撫其民,釋被誣為賊者千余家。都指揮蔣貴要所部賄,都督範雄病不能治軍,皆劾罷之。歷廣東右參政,福建右布政使。廣東值黃蕭養亂後,而福建亦寇盜甫息,員韜所至,拊循教養,得士民心。
公元1460年
選自幼端愨寡言笑,以聖賢自期。天順四年會試第一,成進士。授御史,巡按江西,盡黜貪殘吏。時人語曰:「前有韓雍,後有陳選。」廣寇流入贛州,奏聞,不待報,遣兵平之。
公元1464年
憲宗即位,嘗劾尚書馬昂、侍郎吳復、鴻臚卿齊政,救修撰羅倫,學士倪謙、錢溥。言雖不盡行,一時憚其風采。已,督學南畿。頒冠、婚、祭、射儀於學宮,令諸生以時肄之。作《小學集註》以教諸生。按部常止宿學宮,夜巡兩廡,察諸生誦讀。除試牘糊名之陋,曰:「己不自信,何以信於人?」
公元1470年
成化六年遷河南副使。尋改督學政,立教如南畿。汪直出巡,都御史以下皆拜謁,選獨長揖。直問:「何官?」選曰:「提學副使。」直曰:「大於都御史耶?」選曰:「提學何可比都御史,但忝人師,不敢自詘辱。」選詞氣嚴正,而諸生亦群集署外。直氣懾,好語遣之。
久之,進按察使。決遣輕系數百人,重囚多所平反,囹圄為空。治尚簡易,獨於贓吏無所假。然受賂百金以上者,坐六七镮而止。或問之,曰:「奸人惜財亦惜命,若盡挈所賂以貨要人,即法撓矣。」歷廣東左、右布政使。肇慶大水,不待報,輒發粟振之。
公元1485年
二十一年詔減省貢獻,而市舶中官韋眷奏乞均徭戶六十人添辦方物。選持詔書爭,帝命與其半,眷由是怒選。番人馬力麻詭稱蘇門答剌使臣欲入貢,私市易。眷利其厚賄,將許之,選立逐之去。撒馬兒罕使者自甘肅貢獅子,將取道廣東浮海歸,雲欲往滿喇加更市以進。選疏言不可許,恐遺笑外番,輕中國。帝納其言,而眷憾選甚。
先是,番禺知縣高瑤沒眷通番資鉅萬,選移檄獎之,且聞於朝。至是眷誣奏選、瑤朋比為貪墨。詔遣刑部員外郎李行會巡按御史徐同愛訊之。選有所黜吏張褧,眷意其怨選,引令誣證選。褧堅不從,執褧拷掠無異辭。行、同愛畏眷,竟坐選如眷奏,與瑤俱被征。士民數萬號泣遮留,使者辟除乃得出。至南昌,病作。行阻其醫藥,竟卒。年五十八。
編修張元禎為選治喪,殮之。褧聞選死,哀悼,乃上書曰:
臣聞口能鑠金,毀足銷骨。竊見故罪人選,抱孤忠,孑處群邪之中,獨立眾憎之地。太監眷通番敗露,知縣瑤按法持之。選移文獎厲,以激貪懦,固賢監司事也。都御史宋旻及同愛怯勢養奸,致眷橫行胸臆,穢蔑清流。勘官行頤指鍛煉,竟無左證。臣本小吏,詿誤觸法,被選黜罷,實臣自取。眷意臣憾選,厚賂啖臣,臣雖胥役,敢昧素心。眷知臣不可誘,嗾行等逮臣致理,拷掠彌月。臣忍死籲天,終無異口。行等乃依傍眷語,文致其詞。劾選勘災不實,擅便發倉,曲庇屬官,意圖報謝。必如所雲,是毀共姜為夏姬,詬伯夷為莊蹻也。
頃年嶺外地震水溢,漂民廬舍。屬郡交牒報災,老弱引領待哺。而撫、按、藩臬若罔聞知。選獨抱隱憂,食不下咽。謂展轉行勘,則民命垂絕,所以便宜議振,誌在救民,非有他也。選故剛正,不堪屈辱,憤懣旬日,嬰疾而殂。行幸其殞身,陰其醫療。訖命之日,密走報眷,小人佞毒,一至於此!臣擯黜罪人,秉耒田野,百無所圖,誠痛忠良銜屈,而為聖朝累也。不報。
員韜父子皆持操甚潔。而員韜量能容物,選務克己,因自號克菴,遇物亦稍峻。人謂員韜德性,四時皆備。選得其秋焉。嘗割田百四十畝贍其族人,暨卒,族人以選子戴貧,還之,戴不可而止。弘治初,主事林沂疏雪選冤,詔復官禮葬。正德中,追贈光祿卿,謚忠湣。
公元1448年
夏寅,字正夫,松江華亭人。正統十三年舉進士。授南京吏部主事。力學,為文以宏奧稱。進郎中。
公元1465年
成化元年考滿入都,上言:「徐州旱澇,民不聊生。饑餒切身,必為盜賊。乞特遣大臣鎮撫,蠲租發廩。沿途貢船,丁夫不足,役及老稚。而所載官物僅一箱,余皆私賫,乞嚴禁絕。淮、徐、濟寧軍士,赴京操練,然其地實南北要沖,宜各設文武官鎮守,訓兵屯田,常使兩京聲勢聯絡,倉猝可以制變。」章下所司行之,唯不設文武官。
遷江西副使,提督學校。其教務先德行。進浙江右參政。處州民苦虐政,走山谷。寅檄招之,眾皆解散。久之,進山東右布政使。弘治初,致仕歸。
寅清直無黨援。嘗語人曰:「君子有三惜:此生不學,一可惜。此日閑過,二可惜。此身一敗,三可惜。」世傳為名言。
公元1464年
陳壯,字直夫,其先浙江山陰人。祖坐事謫戍交阯,後調京衛,遂家焉。壯舉天順八年進士,授南京御史。編修章懋等建言得罪,抗疏救之。帝遣中官采花木,復疏諫。尚書陳翌請以馬豆代百官俸,壯言飼馬之物,不可養士大夫。事乃寢。
公元1489年
壯家素寠,常祿外一無所取。父母歿,廬墓側,居喪一循古禮。歷江西僉事,致仕歸。家居十余年。弘治中,以尚書張悅薦,起官福建。居二年,又乞致仕。時倪嶽為吏部,素賢之,擢河南副使。歲荒振饑,民懷其惠。僉都御史林俊謝病,舉以自代。未及遷,而壯又乞致仕。巡撫孫需奏留之。又二年,竟致仕去。
公元1472年
張昺,字仲明,慈溪人,都御史楷孫也。舉成化八年進士,授鉛山知縣。性剛明,善治獄。有嫁女者,及婿門而失女,互以訟於官,不能決。昺行邑界,見大樹妨稼,欲伐之。民言樹有神巢其巔。昺不聽,率眾往伐。有衣冠三人拜道左。昺叱之,忽不見。比伐樹,血流出樹間。昺怒,手斧之,卒仆其樹。巢中墮二婦人,言狂風吹至樓上。其一即前所嫁女也。有巫能隱形,淫人婦女。昺執巫痛杖之,無所苦。已,並巫失去。昺馳縛以歸,印巫背鞭之,立死。乃盡毀諸淫祠。寡婦惟一子,為虎所噬,訴於昺。昺與婦期五日,乃齋戒祀城隍神。及期,二虎伏庭下,昺叱曰:「孰傷吾民,法當死。無罪者去。」一虎起,斂尾去。一虎伏不動,昺射殺之,以畀節婦。一縣稱神。鉛山俗,婦人夫死輒嫁;有病未死,先受聘供湯藥者。昺欲變其俗,令寡婦皆具牒受判。署二木。曰「羞」,嫁者跪之。曰「節」,不嫁者跪之。民傅四妻祝誓死守,舅姑紿令跪「羞」木下,昺判從之,祝投後園池中死。邑大旱,昺夢婦人泣拜,覺而識其裏居姓氏,往詰其狀。及啟土,貌如生。昺哭之慟曰:「殺婦者,吾也。」為文以祭,改葬焉,天遂大雨。諸異政多類此。
公元1488年
擢南京御史。弘治元年七月偕同官上言:「邇臺諫交章論事矣,而扈蹕糾儀者不免錦衣捶楚之辱,是言路將塞之漸也。經筵既舉矣,而封章累進,卒不能回寒暑停免之說,是聖學將怠之漸也。內幸雖斥梁芳,而賜祭仍及便辟,是復啟寵幸之漸也。外戚雖罪萬喜,而莊田又賜皇親,是驕縱姻婭之漸也。左道雖斥,而符書尚揭於官禁,番僧旋復於京師,是異端復興之漸也。傳奉雖革,而千戶復除張質,通政不去張苗,是傳奉復啟之漸也。織造停矣,仍聞有蟒衣牛鬥之織,淫巧其漸作乎?寶石廢矣,又聞有戚裏不時之賜,珍玩其漸崇乎?《詩》雲『靡不有初,鮮克有終』,願陛下以為戒。」帝嘉納之。
先是,昺以雷震孝陵柏樹,與同官劾大學士劉吉等十余人,給事中周纮亦與同官劾吉,吉銜之。其冬,昺、纮奉命閱軍,軍多缺伍。兩人欲劾奏守備中官蔣琮,琮先事劾兩人。章下內閣,吉修隙,擬黜之外。尚書王恕抗章曰:「不治失伍之罪,而罪執法之臣,何以服天下!」再疏爭,言官亦論救。乃調昺南京通政司經歷,纮南京光祿寺署丞。
久之,昺用薦遷四川僉事。富豪殺人,屢以賄免。御史檄昺治,果得其情。尋進副使。守備中官某將進術士周慧於朝,昺擒慧,論徙之極邊。歲餘,引疾歸。環堵蕭然,擁經史自娛。都御史王璟以振荒至,饋昺百金,堅拒不得,授下戶饑民粟以答其意。知縣丁洪,昺令鉛山所取士也,旦夕候起居,為具蔬食。昺曰:「吾誠不自給,奈何以此煩令君。」卒弗受。炊煙屢絕,處之淡如。及卒,含斂不具,洪為經紀其喪。
公元1481年
宋端儀,字孔時,莆田人。成化十七年進士。官禮部主事。雲南缺提學官,部議屬端儀,吏先期泄之。端儀曰:「啟事未登,已喧眾口,人其謂我幹乞乎!」力辭之。已,進主客員外郎,貢使以贄見,悉卻不納。
初在國學,為祭酒丘濬所知。及濬柄政,未嘗一造其門。廣東提學缺,部以端儀名上,濬竟沮之。濬卒,始以按察僉事督廣東學校。卒官。
端儀慨建文朝忠臣湮沒,乃搜輯遺事,為《革除錄》。建文忠臣之有錄,自端儀始也。
贊曰:明初重監司守牧之任。尚書有出為布政使,而侍郎為參政者,監司之入為卿貳者,比比也。守牧稱職,增秩或至二品。天順而後,巡撫之寄專,而監司守牧不得自展布,重內輕外之勢成矣。夫賦政於外,於民最親。李昌祺、陳本深之屬,靜以愛民,況鐘、張昺能於其職。所謂承宣德化,為天子分憂者,非耶?周新、陳選,冤死為可哀。讀張褧書,又以見公正之服人者至,而直道之終不泯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