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史-清-万斯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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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一百六十 列傳第48

作者 張廷玉
王彰 魏源 金濂 石璞 王巹 羅通 羅綺 張固 張瑄 張鵬 李裕
公元1387年
王彰字文昭鄭人
洪武二十年舉於鄉,補國子生
使山東平糴,以廉幹稱,擢吏科士。
逾年,革士,改給事中累遷山西左參政
公元1407年
永樂五年召為禮部侍郎
父喪服除,改戶部
陝西大疫奉使西嶽
安民鬻子女償賦。
奏為蠲除,贖還所鬻。
右副都御史
公元1413年
陝西僉事馬英肅州番為變,殺御史都指揮
,置極典
又劾御史孟旭受賕枉法文獻銀課、及金吾指揮李嚴逐母不養,皆坐死
他所論劾甚眾。
十一年從帝北巡
有母年八十餘矣,命歸省,賜其母冠服金幣
諭之曰:「君子居官不忘親,居家不忘君。
凡所過,民安否,吏賢不肖,悉以聞。
還,奏事稱旨
久之,進右都御史
公元1421年
十九年,帝遣廷臣二十六人巡撫天下給事中王勵河南
明世大臣得撫鄉土者,葉春而已
河南水災,民多流亡長吏不加恤。
奏黜貪刻百餘人,罷不急之征十餘事。
招復流民發廩振貸,多所全活
還朝,命督餉北征
仁宗即位河溢開封,命都指揮李信振恤
公元1426年
宣德元年五月,命良鄉南京巡撫軍民
尋以所言率常事,降敕切責,令詳具利病以聞。
復諭侍臣曰:「兩京相距千里驛使往來為擾,或遘水旱小民失所朝使還及御史巡曆不以告,故遣往視
今所奏多細故
大臣如此,朕復何望!
等當悉朕意,君臣同體勿有所疑。
」尋召還,命與都督山雲山海居庸關隘
二月還,奏將士擅離者,帝命逮治
遂命兵部三月一遣御史給事中點閱
明年四月卒於官。
嚴介自持請托皆絕,然用法過刻。
其母屢以為言,不能改。
劉觀左都御史
人謂「彰公而不恕,私而不刻」雲。
公元1406年
魏源字文淵建昌縣人
永樂四年進士
監察御史
松江知府黃子威誣。
奏減浙東瀕海漁課
巡按陝西
西安大疫,療活甚眾。
奏言:「諸府倉粟積一千九十余萬石足支十年
今民疫妨農,請輸鈔代兩稅之半。
」從之。
涼州土寇將為變。
亟請剿,亂遂息。
遭喪俱起復。
洪熙元年出為浙江按察副使
公元1428年
宣德三年召署刑部右侍郎
五年河南旱荒,民多轉徙
帝以廉正有為,命為左布政使,俾馳驛之任
侍郎許廓撫輯廷議又起丁憂布政使李昌祺原官
昌祺倉廩,免逋賦雜役流民漸歸。
雨亦旋降,歲大豐
三年,召還,授刑部左侍郎
明年永豐九旭等據大盤山為亂
帝以江西人,命撫之,都督任禮帥兵隨其後
未至,官軍擒九旭,因命二人采木四川,兼飭邊務
公元1435年
英宗即位,進尚書
正統二年五月整飭大同、宣府諸邊,許便宜行事
都督僉事李謙守獨石,楊洪副之,劾萬全衛指揮杜衡廣西
明年大同總兵官譚廣老,帝命黃真楊洪左右參將協鎮,諸將肅然
按行天城朔州險要,令將吏分守
威遠衛,增修開平龍門城,自獨石抵宣府,增置墩堠
屯軍一年,儲火器邊備,諸依權貴避役者悉括歸伍
尋以宣、大軍務久弛,請召巡撫僉都御史盧睿,而薦兵部侍郎于謙鎮守參贊
朝廷方撫山西河南不聽
於是言官以臨邊擅易置大臣罪,合疏劾之。
言源御史犯贓,乃冒領誥命
帝以有勞,置不問
事竣還朝,與都御史陳智相詈於直廬
以聞,詔兩責之。
公元1441年
歲旱,錄上疑獄,且請推行天下報可
旋坐決獄不當,與侍郎何文淵下獄
得宥,復以上王貴罪狀不言其內亂事,與三司官皆系詔獄
累月,釋還職
刑部久,議獄平恕
陝西僉事資言武臣雜犯等罪,予半俸,謫極邊
以所言深刻奏寢之。
郎中林厚言禁刁訟告訐及擇理刑官、勘重囚務憑贓具四事,皆以議得施行
六年以足疾命朝朔望。
八年致仕,卒。
公元1418年
金濂字宗瀚山陽人
永樂十六年進士,授御史
宣德初巡按廣東廉能最。
改按江西浙江
巨盜不獲坐免
盜就執,乃復官。
嘗言郡縣吏貪濁,宜敕按察司巡按御史察廉能者,如洪武間故事遣使勞賚,則清濁分,循良勸。
嘉納之。
用薦遷陝西副使
公元1436年
正統元年上書請補衛所缺官,益寧守兵,設漢中鎮都指揮使,多議行
三年僉都御史參贊夏軍務
有心計,善籌畫西陲晏然
寧夏舊有五渠,而鳴沙洲七星漢、伯石灰三渠淤。
濂請浚之,溉田一千三百餘頃。
時詔富民米助邊,千石以上褒以璽書
邊地貴,請並旌不及額者,儲由此充。
六年僉都御史盧睿更代
明年召還,復出鎮。
尋加右副都御史與睿代者再。
公元1443年
八年刑部尚書,侍經筵
十一年安鄉伯張安與弟爭祿,詔逮治
法司戶部相諉,言官戶部尚書王佐右都御史陳鎰侍郎丁鉉馬昂副都御史丁璿程富等,俱下獄
數日,釋之。
公元1448年
福建鄧茂七等為亂,都督劉聚都御史張楷征之,不克
十三年十一月大發兵,命甯陽侯陳懋等為將軍往討,以參軍務
比至御史丁瑄已大破賊
茂七死,餘賊擁其兄子伯孫據九龍山,拒官軍
與眾謀,羸師誘之出,伏精兵,入其壘,遂擒伯孫
帝乃移討浙寇,而留擊平餘賊未下者
英宗北狩兵事棘,召還。
言者交劾無功景帝不問,加太子賓客,給二俸。
尋改戶部尚書,進太子太保
公元1451年
時四用兵,需餉急,綜核無遺,議上撙節便宜十六事,國用得無乏。
未幾上皇還。
也先遣使往來如初,帝堅意絕之。
再疏諫,不聽
初,帝即位,詔免景泰二年天下租十之三。
有司,但減米麥,其折收銀布絲帛者征如故
三年二月學士江淵以為言,命部查理
內慚,抵無有
給事中李侃等請詰天下有司違詔故。
恐事敗,乃言:「銀布絲帛詔書未載,若概減免國用何資?
於是給事中御史失信於民,為國斂怨,且訐其陰事
帝欲宥之,而御史王允力爭,遂下都察院獄。
越三日釋之,削宮保,改工部
吏部尚書何文淵理財不可,乃復還戶部
上疏自理,遂乞骸骨,帝慰留之。
東宮建,復宮保
尋復條上軍匠僧道冗食十事
五年卒官,以軍功追封沭陽伯諡榮襄
剛果有才所至嚴辦稱,然接下暴怒
刑部持法稍深。
及為戶部,值兵興財詘,頗厚斂足用雲。
公元1411年
石璞字仲玉臨漳人
永樂九年舉於鄉,入國學
選授御史
公元1438年
正統初歷任江西按察使
三年坐逸囚,降副使
斷疑獄。
民娶婦,三日歸寧,失之。
婦翁訟婿殺女,誣服論死
禱於神,夢神示字。
曰:「者,兩人一人也。
」比明,械囚趣行刑
未出,一童子窺門屏間。
捕入,則道士徒也。
叱曰:「爾師令爾偵事乎?
童子首實,果二道士匿婦槁麥中
立捕,論如法
江西數年,風紀整肅,雖婦豎無不石憲使者。
公元1442年
七年山西布政使
明年,以朝廷歲用物料有司科派擾民,請於折糧銀內歲存千兩令官買辦庶官用可完,民亦不擾
從之。
公元1448年
工部尚書王巹以不能屈王振十三年致仕去。
璞為所善,遂召為尚書
明年處州葉宗留作亂總兵官徐恭等往討,以璞參軍事
師未至,宗留已為其党陳鑒胡所殺。
巡撫張驥招降胡,賊勢稍息
璞等逗遛無功,為御史張洪等所劾,詔俟師旋以聞。
已而景帝嗣位,召還。
論功,兼大理寺卿
尋出募天下義勇還朝
中官金英下獄法司劾璞嘗賂英,遂並下璞獄,當斬,特宥之。
出理大同軍餉
敵犯馬營,命提督宣府軍務
至則寇已退,還理部事
太子太保,給二俸。
河決沙灣,命治之。
璞以決口未易塞,別浚渠
黑洋山徐州,以通漕艘,而決口如故
乃命內官黎賢等偕御史彭誼助之。
沙灣石堤以禦決河,開月河二,引水運河以殺水勢,決乃塞。
還言:「京師盜賊出軍伍。
間有獲者,輒雲『糧餉虧減,妻孥饑凍故』。
又聞兩畿山東河南被災窮民多事剽掠不及拊循,恐方來之憂甚于邊患
口外守軍夜行晝伏艱苦萬狀
邊疆未靖,宜增餉以作士氣,乃反減其月糧,此實啟盜誤國之端,非節財足用之術。
」帝深納其言。
沙灣復決,璞再往治之。
母憂歸,起復
公元1450年
六年兵部尚書,與于謙協理部事
明年湖廣苗亂,命璞總督軍務,與南和伯方瑛討之。
天順元年以捷聞。
召還,命致仕
既而論功賜鈔幣。
四年冬李賢薦,召為南京左都御史
時璞已老聵,不能任事
七年錦衣衛指揮僉事門達所劾罷,歸卒。
公元1441年
王巹,郿人。
永樂中鄉薦,曆山東左布政使所至惠政
正統六年入為工部侍郎,代吳中尚書
歸家十五年卒。
公元1412年
羅通字學古吉水人
永樂十年進士
御史巡按四川
都指揮郭贇與清軍御史汪琳中交奸利劾奏逮治之。
三殿災,偕同官何忠等極陳時政闕失
忤旨,出為交阯清化知州
公元1426年
宣德元年,黎利反,王通戰敗,擅傳檄清化迤南畀賊。
方圍清化指揮堅守乘間破賊殺傷甚眾。
賊將遁而檄至,曰:「吾輩殺賊多,出城必無全理,與就縛曷若盡忠死。
」乃與忠益固守
賊久攻不下,令降將蔡福說降,登陴大罵
知城不可拔,引去
及還京,宣宗大獎勞之
戶部員外郎,出理宣府軍餉
奏言:「朝議儲餉開平,令每軍運一石,又當以騎士護行,計所費二石七鬥致一石。
軍民多願輸米易鹽,請捐舊例五分之二,則人自樂輸,餉足而兵不疲。
」帝可之。
公元1444年
正統初,遷兵部郎中,從尚書王驥整飭甘肅邊務
破敵于兀魯乃還,以貪淫事為所覺。
通奏邊情,即疏通罪。
下獄,謫廣西容山閘官
已,調東莞河泊所官。
九年都督僉事曹儉薦其有文武才,乞收用
吏部不可
景帝監國,以于謙陳循薦,兵部員外郎,守居庸關
俄進郎中
即位,進右副都御史
也先京師別部居庸甚急
大寒汲水灌城,水堅不得近。
七日遁走追擊破之。
公元1450年
景泰元年召還。
楊洪京營命通參軍務兼理院事。
言:「諸邊報警率由守將徵調飾詐以惑朝廷,遇賊數十輒稱殺敗數千。
向者德勝門外不知斬馘幾何,而獲官者至六萬六千餘人
輦下且然何況塞外
韓信自行伍,穰苴拔於寒微,宜博搜將士中如、苴者,與議軍事
若今腰玉珥貂,皆苟全性命爵祿之人,憎賢忌才能言不能行,未足與議也。
」意蓋詆石亨輩。
疏辨,言:「概責邊報不實,果有警,不奏必致誤事
德勝門外官升級,惟武清侯石亨功次當先萬九千八百餘人,及陣亡三千餘人而已安所得六萬之多?
以為濫,宜將臣升爵削奪
有如韓信、穰苴者,乞即命指薦,並罷臣營務,俾專治部事
」疏下廷議
廷臣共言石亨楊洪實堪其任;又謂通志在滅賊,無他
兩解之。
尋敕錄功不得從前冒濫蓋因通言而發也。
給事中覃浩等言通本以知兵用,不宜理院事,乃解其兼職
公元1452年
塞上軍民多為寇所掠。
請榜諸邊自歸者,軍免戍守三年民復徭役終身
又請懸封重賞,募能擒斬也先伯顏帖木兒喜甯者。
已,又言:「古之將帥搜拔眾才,如知山川形勢者可使導軍,能騰高越險者可使覘敵,能風角鳥占者可使備變
軍中未見其人,乞敕廷臣各舉所知,命總兵官楊洪副將孫鏜同臣考驗
」詔皆行之。
公元1450年
宣府有警,總兵官硃謙告急
廷推都督同知范廣帥兵往,以提督軍務
寇退,駐師懷來、宣府,以邊儲不敷,召還。
六月于謙山西近寇,請遣大臣往鎮,楊洪亦乞遣重臣雁門關護餉大同
帝以命通
不欲行,請得與謙俱。
謙言國家多難,非臣子辭勞之日,奏乞躬往
不允,卒命通
本謙所舉,而每事牴牾,人由是直通
公元1451年
二年召還,仍贊軍務
東宮改建,加太子少保
上言:「貢使攜馬四萬餘匹,宜量增價酬之。
價增後來益眾,此亦強中國弱外裔一策
」帝以所貢馬率不堪用,若增價正墮賊計,寢通奏
四年右都御史,贊軍務如故
公元1459年
好大言,遇人談兵
自陳殺賊功,求世襲武職,為給事中王竑所劾。
帝釋不罪
天順初自陳預謀迎駕,恐為石亨等所掩,乃授其二子所鎮撫
三年致仕
成化六年卒。
賜祭葬如例。
公元1430年
羅綺磁州人
宣德五年進士
英宗即位,授御史,按直隸福建,有能名
公元1444年
正統九年參贊夏軍務
逾年當代軍民鎮守都御史陳鎰乞留。
以聞,命復任
尋擢大理右寺丞參贊如故
常以事劾指揮任信陳斌
二人王振黨。
十一年四月,信、訐綺不法事,下總兵官黃真覆核
真謂綺常詈宦官為「老奴」,以激怒
召還京。
法司擬贖,改令錦衣衛再鞫。
指揮同知馬順鍛煉成獄謫戍遼東
景帝立,綺訴冤不聽
尋用尚書于謙金濂薦,召復故官,進右少卿,副李實使瓦剌
公元1447年
上皇還,以勞擢刑部左侍郎
明年二月,出督雲南四川軍儲
已,代寇深鎮守松潘
賊首卓勞糾他寨阿兒結等頻為寇,綺擒斬之。
土官王永、高茂林、董敏相仇殺,守將不能制。
綺搗巢誅之。
敗黑虎諸塞番,斬馘三百五十。
在鎮七年威名甚震。
公元1448年
天順初,召為左副都御史,以功賜二品祿。
御史張鵬楊瑄石亨
謂綺與右都御史耿九疇使之,並下獄,降廣東參政
鞅鞅未赴。
明年閏二月,綺鄉人磁州同知龍約自京還,與綺言天子仍寵宦官刻香木為王振形以葬。
微笑云:「朝廷失政,致吾輩降黜
奏上,捕綺下吏坐死
籍其家,陳所籍財賄文華門示百官
家屬戍邊婦女沒入浣衣局
憲宗立,赦為民,還其資產
公元1433年
時與先後四川者,張固字公正新喻人
宣德八年進士
正統初,授刑科給事中
吏科奉命裕州流民
景泰改元給事中李實請於四川行都司鎮守大臣,乃大理右少卿,鎮建昌
有政績。
三年理寺事。
山東盜起,奉命督捕
霖潦災,流人載道盡心釁,盜賊弭散
還,卒於官。
諫職敢言大臣多被彈劾,又劾都御史陳鎰等舉屬官出身掾吏者為知府
自是掾吏不得知府,著為例。
英宗北征,偕同官疏諫。
復辟追念之,已卒。
遣使諭祭,官其一子
子黼,仕至廣西按察使
公元1442年
張瑄字廷璽江浦人
正統七年進士
刑部主事,曆郎中,有能聲
景泰時賜敕吉安知府
俗尚巫,迎神休日
遇諸途,設神水中。
俄遘危疾,父老皆言神為祟,請復之。
怒,不許,疾亦愈。
大饑,陳牒上官不俟報,輒發廩振貸
公元1457年
八年,用薦擢廣東右布政使
廣西賊莫文章越境連山擊斬之。
又破陽山賊周公轉新興賊鄧李保等。
既而大藤峽賊頻陷屬邑,停俸
成化初韓雍平賊,錄轉餉勞,賜銀幣,給俸如初
按行所部,督建預備倉六十二,修陂塘圩岸四千六百,增築廣州新會諸城垣一十二。
民德惟恐其去。
既轉左布政使,會滿九載,當赴京,軍民相率乞留。
巡撫陳濂等為之請,乃仍故任。
八年始以右副都御史巡撫福建
平賊林壽六、魏懷三等
福安壽甯諸縣鄰江、浙,賊首葉旺葉春負險
捕誅之,餘盡解散
降敕勞之,改撫河南
議事入都,陳撫流民振滯十八事所司議行
黃河水溢請振,且移王府祿米於他所,留應輸榆林餉濟荒,石取直八錢榆林,民稱便
公元1455年
理院事。
尋遷南京刑部侍郎
久之,進尚書
二十年星變,被劾,帝弗問。
三年給事御史復劾之,遂落職
孝宗立,復官,致仕
張鵬字騰霄淶水人
景泰二年進士
御史
上疏言:「懷利事君,人臣所戒。
比每遇聖節,或進羊馬錦綺交錯殿廷
自非貪賄安有餘財充進奉
陛下富有四海,豈借是足國哉?
一切停罷,塞諂諛奔競之途。
」疏凡四事,帝頗採用。
出按大同府,奏:「兩鎮軍士敝衣菲食,病無藥,死無棺。
官給醫藥棺槥,設義塚,俾饗曆祭。
死者蒙恩,則生者勸。
」帝立報可,且命諸邊概行之。
奏停淮、揚征賦給牛種。
公元1457年
天順元年同官楊瑄石亨曹吉祥
鵬亦偕劉泰魏瀚康驥論劾
得罪下詔獄。
御史謫官,而鵬、遼東
頃之赦免,復戍南丹
憲宗立廷臣交薦,召復原官。
超擢福建按察使
公元1468年
成化四年,以右僉都御史巡撫廣西,剿蠻寇有功
其冬巡撫官,命還理南都察院事。
改督漕運,兼撫淮、揚四府
尋解漕務,專理巡撫事。
復還南院,進副都御史巡撫寧夏
召還,曆兵部左、右侍郎
公元1482年
十八年陳鉞兵部尚書
珠池宦官韋助乞往來高、肇、瓊、廉,會守巡官捕寇。
鵬執不可,帝竟許之。
南北印馬,率遣勳臣內侍,後以災傷止遣御史
是年,帝復欲遣內侍,鵬等執不可
帝勉從之,命俟後仍如故事。
鎮守大同中汪直小王子大舉請發京兵援。
鵬等言:「大同士馬四萬已足用,所請宜勿許。
京軍營造精力銷沮,猝有急,何以作威厲氣,請悉停其役。
詔可
尋加太子少保
公元1485年
鵬初御史剛直尚氣節,有盛名
揚曆中外,惟事安靜
群小竊柄閣臣萬安劉吉專營私,鵬循職而已不能有所匡救
二十一年星變,鵬偕僚屬言:「傳奉武職八百餘人,乞悉令閑住,非軍功毋濫授。
四方鎮守、監槍、守備內官,非正統間原設者,悉宜召還。
廷臣亦交以請,下兵部復核
鵬畏中官不敢堅其議,帝遂盡留之。
時論皆咎鵬。
奸民章瑾珍寶,得為錦衣鎮撫
理刑缺,鵬所上不允
知帝意屬,即推用焉。
台諫大臣不職者多及鵬,鵬力求去,遂賜敕給驛以歸。
弘治四年卒。
諡懿簡
公元1454年
李裕字資德豐城人
景泰五年進士
御史
天順中巡按陝西,上安邊八事
石彪濫報首功,詔核實
從父亨以書抵焚之,以實聞。
亨亦旋敗。
由是強直聲。
都御史寇深僚屬嚴,惟裕不為屈。
以才擢山東按察使
重囚二百餘人,或經十餘年未判,旬月決遣殆盡
大峴山賊寨七十餘,捕戮其魁,縱脅從,除其逋負,亂遂平
成化初,遷陝西左布政使,入為順天府
政聲大著
右副都御史總督漕運兼巡撫江北諸府
白塔、孟瀆二河以便漕。
南旺淮安西湖舊編木捍沖激勞費無已
郎中楊恭等謀,易以石,遂為永利
淮、鳳方饑,而太僕預備馬二萬匹。
論罷之。
在淮六歲,每歲入計事,陳利病,多施行
父憂歸,服除,留佐院事。
公元1506年
十九年戴縉右都御史
汪直,嘗請復立西廠者也,在台綱紀不立
振之
御史有過,或遭箠撻,由是得謗
汪直敗,偕副都御史屠滽請雪諸忤得罪者。
不悅奪俸
坐累,調南京都察院
考績赴都,留為工部尚書
初,吏部尚書尹旻罷,耿裕代之。
持正不為萬安所喜。
李孜省貴幸用事,欲引鄉人,乃協謀耿裕,以代之。
廉介負時望,以孜省故,名頗損
銓敘亦平。
故事考察有四:曰老疾,曰罷軟,曰貪酷,曰不謹
言:「人材不同
偏執類酷,遲鈍類軟。
乞立『才力不及』一途,以寓愛惜人才之意。
」帝善之,遂著為令。
宗立言官交章進由孜省
不平,為《辨誣錄》,連疏乞休去。
正德中卒,年八十八。
贊曰:王彰等或以性行未純,為時訾議
綜其生平瑕瑜互見
揚曆中外勞績多有可紀。
《書》稱「與人求備」,《春秋》之義「善善長」,則諸人不失為國家幹濟材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