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一百五十九
列傳第四十七 熊概 陳鎰 李儀 陳泰 李棠 賈銓 王宇 崔恭 劉孜 李侃 原傑 彭誼 牟俸 夏壎 高明 楊繼宗
體裁:史書
類别:歷史
○熊概〈〉陳鎰李儀〈〉陳泰李棠〈〉賈銓王宇崔恭劉孜〈〉李侃〈〉原傑彭誼牟俸夏壎〈〉高明楊繼宗
公元1411年
熊概,字元節,豐城人。幼孤,隨母適胡氏,冒其姓。永樂九年進士。授御史。十六年擢廣西按察使。峒溪蠻大出掠,布政使議請靖江王兵遏之。概不可,曰:「吾等居方面,寇至無捍禦,顧煩王耶?且寇必不至,戒嚴而已。」已而果然。久之,調廣東。
公元1425年
洪熙元年正月,命以原官與布政使周幹、參政葉春巡視南畿、浙江。初,夏原吉治水江南還,代以左通政趙居任,兼督農務。居任不恤民,歲以豐稔聞。成祖亦知其誣罔。既卒,左通政嶽福繼之,庸懦不事事。仁宗監國時,嘗命概以御史署刑部,知其賢,故有是命。是年八月,幹還,言有司多不得人,土豪肆惡,而福不任職。宣宗召福還,擢概大理寺卿,與春同往巡撫。南畿、浙江設巡撫自此始。
公元1427年
浙西豪持郡邑短長為不法。海鹽民平康暴橫甚,御史捕之,遁去。會赦還,益聚黨八百余人。概捕誅之。已,悉捕豪惡數十輩,械至京,論如法。於是奸宄帖息。諸衛所糧運不繼,軍乏食。概以便宜發諸府贖罪米四萬二千余石贍軍,乃聞於朝。帝悅,諭戶部勿以專擅罪概。概用法嚴,奸民憚之,騰謗書於朝。宣德二年,行在都御史劾概與春所至作威福,縱兵擾民。帝弗問,陰使御史廉之,無所得。由是益任概。明年七月賜璽書獎勵。概亦自信,諸當興革者皆列以聞。時屢遣部官至江南造紙、市銅鐵。概言水澇民饑,乞罷之。
公元1430年
五年還朝,始復姓。亡何,遷右都御史,治南院事。行在都御史顧佐疾,驛召概代領其職,兼署刑部。九年十月錄囚,自朝至日宴,未暇食,忽風眩卒。賜祭,給舟歸其喪。
概性剛決,巡視江南,威名甚盛。及掌臺憲,聲稱漸損於初。
公元1434年
葉春者,海鹽人。起家掾吏,歷禮部郎中兩淮鹽運使,改四川右參政。與概巡撫江、浙諸府。既復奉命與錦衣指揮任啟、御史賴英、太監劉寧巡視。先後凡三蒞浙西,治事於鄉,人無議其私者。概遷都御史。春同日進刑部右侍郎。卒於官。
公元1412年
陳鎰,字有戒,吳縣人。永樂十年進士。授御史。遷湖廣副使,歷山東、浙江,皆有聲。
公元1435年
英宗即位之三月,擢右副都御史,與都督同知鄭銘鎮守陜西。北方饑民多流移就食。鎰道出大名見之,疏陳其狀,詔免賦役。正統改元,鎰言陜西用兵,民困供億,派征物料,乞悉停免。詔可。明年五月,以勞績下敕獎勵,因命巡延綏、寧夏邊。所至條奏軍民便宜,多所廢置。所部六府饑,請發倉振。帝從輔臣請,修荒政。鎰請遍行於各邊,由是塞上鹹有儲蓄。六年春,以鎰久勞於外,命與王翺歲一更代。七年,翺調遼東,鎰復出鎮。歲滿當代,以陜人乞留,詔仍舊任。時倉儲充溢,有軍衛者足支十年,無者直可支百年。鎰以陳腐委棄可惜,請每歲春夏時,給官軍為月餉,不復折鈔。從之。
公元1444年
九年春進右都御史,鎮守如故。秦中饑,乞蠲租十之四,其余米布兼收。時瓦剌也先漸強,遣人授罕東諸衛都督喃哥等為平章,又置甘肅行省名號。鎰以聞,請嚴為之備。已,命與靖遠伯王驥巡視甘肅、寧夏、延綏邊務,聽便宜處置。以災沴頻仍,條上撫安軍民二十四事,多議行。
鎰嘗恐襄、漢間流民嘯聚為亂,請命河南、湖廣、陜西三司官親至其地撫恤之。得旨允行,而當事者不以為意。王文亦相繼力言有司怠忽,恐遺禍。至成化時,乃有項忠之役,人益思鎰言。
英宗北狩,景帝監國,鎰合大臣廷論王振。於是振侄王山伏誅。也先將入犯,以于謙薦,出撫畿內。事寧,召還,進左都御史。
公元1451年
景泰二年,陜西饑,軍民萬余人,「願得陳公活我。」監司以聞,帝復命之。鎰至是凡三鎮陜,先後十余年,陜人戴之若父母。每還朝,必遮道擁車泣。再至,則歡迎數百里不絕。其得軍民心,前後撫陜者莫及也。
公元1452年
三年春召還,加太子太保,與王文並掌都察院。文威嚴,諸御史畏之若神。鎰性寬恕,少風裁,譽望損於在陜時。明年秋以疾致仕。卒,贈太保,謚僖敏。天順七年,詔官其子伸為刑部照磨。
李儀,涿人。永樂間以薦舉授戶部主事。宣宗既平高煦,義請去趙王護衛。尚書張本亦言:「往歲孟賢謀逆,趙王未必不知。高煦亦謂與趙合謀。儀言是。」帝不聽。既而言者益眾。帝封其詞,遣使諭王如儀指。王即獻護衛,趙卒無事。儀尋出知九江府,有惠政。
公元1435年
英宗即位之歲,始設諸邊巡撫。僉都御史丁璿方督大同、宣府軍儲,而儀以右僉都御史巡撫其地,盛有所建置。明年請以大同東西二路分責於總兵官羅文、方政。從之。時朝議遣方政、楊洪出塞,與甘肅將蔣貴、史昭合擊朵兒只伯。儀言:「四裔為患,自古有之,在備禦有方耳。和寧殘部,窮無所歸,乍臣乍叛,小為邊寇。邊將謹待之,將自遁,何必窮兵。萬一乘虛襲我,少有失,適足為笑,乞敕政等無窮追。」不納。
公元1437年
督糧參政劉璉不職,儀劾之。璉乃誣儀淫亂事。適參將石亨欲奏鎮守中官郭敬罪,先咨儀。儀誤緘咨牒於核餉主事文卷中,戶部以聞,致亨、敬相奏訐。詔儀、璉自陳,而切責敬等。璉止停俸二歲。儀雖引罪,自負其直,詞頗激,遂被劾下吏瘐死。正統二年二月也。儀居官廉謹,邊人素德之。聞其死,建昭德祠以祀。
公元1440年
丁璿,上元人。永樂中進士。由御史擢居是職。正統五年將征麓川,命乘傳往備儲餉。尋言用兵便宜,遂命撫雲南。麓川平,召為左副都御史,所至有聲。
陳泰,字吉亨,光澤人。幼從外家曹姓,既貴,乃復故。舉鄉試第一,除安慶府學訓導。
公元1441年
正統初,廷臣交薦,擢御史,巡按貴州。官軍征麓川,歲取土兵二千為鄉導,戰失利,輒殺以冒功,泰奏罷之。再按山西。時百官俸薄,折鈔又不能即得。泰上章乞量增祿廩,俾足養廉,然後治贓汙,則貪風自息。事格不行。六年夏言:「連歲災異,咎在廷臣,請敕御史給事中糾彈大臣,去其尤不職者,而後所司各考核其屬。」帝從之。於是御史馬謹等交章劾吏部尚書郭琎等數十人。已,復出按山東。泰素勵操行,好搏擊。三為巡按,懲奸去貪,威棱甚峻。
公元1444年
九年超擢四川按察使,與鎮守都御史寇深相失。十二年八月,參議陳敏希深指,劾泰擅杖武職,毆輿夫至死。逮刑部獄,坐斬。泰奏辯,大理卿俞士悅亦具狀以聞。皆不聽。
公元1450年
景帝監國,赦復官。于謙薦守紫荊關。也先入犯,關門不守,復論死。景帝宥之,命充為事官,從總兵官顧興祖築關隘自效。景泰元年擢大理右少卿,守備白羊口。四月,都督同知劉安代寧遠伯任禮巡備涿、易、真、保諸城,命泰以右僉都御史參其軍務。三年兼巡撫保定六府。尋命督治河道。自儀真至淮安,浚渠百八十里,塞決口九,築壩三,役六萬人,數月而畢。七年移撫蘇、松。
公元1457年
天順改元,罷巡撫官,改廣東副使,以憂去。四川盜起,有言泰嘗蒞其地,有威名,乃復故官,往巡撫。八年進右副都御史,總督漕運兼巡撫淮、揚諸府。蒞淮三年,謝政歸。成化六年卒。
公元1430年
李棠,字宗楷,縉雲人。宣德五年進士。授刑部主事,為尚書魏源所器。金濂代源,以剛嚴懾下。棠與辯論是非,譴訶不為動,濂亦器之。進員外郎。錄囚南畿,多所平反,進郎中。景帝嗣位,超擢本部侍郎。未幾,巡撫廣西,提督軍務。所部多寇,棠以次討平之。正己帥下,令行政舉。
公元1452年
景泰三年,思明土知府黃老,子鈞嗣。庶兄矰使其子殺父子,滅其家,而以他盜為亂告。棠檄右參政曾翚副使劉仁宅按其事。翚等誘執矰父子下之獄。矰窘則遣使走京師,上書請帝廢太子立己子。帝大喜,立擢矰都督同知,出其子於獄。事具《懷獻太子》及《土司傳》。棠既不得竟黃矰獄,郁郁累疏謝病歸。不攜嶺表一物,以清節顯。
公元1433年
曾翚,字時升,泰和人。宣德八年進士。治秦府永興王葬,卻有司饋遺。歷刑部員外郎。尚書金濂器之,俾典奏牘。有重獄,諸郎不能決,輒以屬翚。秦王訐巡撫陳鎰狎妓。翚按得其情,劾藩府誣大臣,鎰得白。
公元1448年
正統十三年進郎中。以何文淵薦,擢廣西右參政。李棠檄翚及副使劉仁宅按黃矰父子。矰使人持千金賄於道,且擁精兵挾之。二人佯許諾,已,誘執矰下之獄。棠以聞。未幾,矰以上書擢都督同知,父子俱出獄,翚等太息而已。尋以憂去。服闋,起官河南御史。清軍者利得軍,多枉及民,翚辨釋甚眾。南陽諸府多流戶,眾議驅逐,人情惶急,翚與巡撫撫安之。
公元1461年
天順五年遷山東右布政使。民墾田無賦者,奸民指為閑田,獻諸戚畹。部使者來勘,翚曰:「祖制,民墾荒田,永不科稅,奈何奪之?」使者奏如言,乃免。成化初,轉左。河南歲饑,計開封積粟多,奏請平糶,貧民賴以濟。召拜刑部左侍郎,仍食從二品俸。尋巡視浙江,考察官吏,奏罷不職者百余人,他弊政多所厘革。還朝,久之,謝病去。
翚操行謹,所至有聲。及歸,生計蕭然,絕跡公府,鄉人以為賢。
公元1429年
賈銓,字秉鈞,邯鄣人。永樂末進士。宣德四年授禮科給事中,數有參駁。
公元1447年
英宗踐阼,既肆赦,復命讞在京重囚,多所原宥。從銓請,推之南京。秩滿,出為大理知府。王驥征麓川,饋運有勞。驥薦之。麓川平,擢雲南左參政,仍知府事。尋以驥言,還治司事。正統十二年,左布政使闕,軍民數萬人頌銓,參贊軍務侍郎侯琎等亦疏請,銓遂得擢。土官十余部,歲當貢馬輸差發銀及海<貝巴>,八府民歲當輸食鹽米鈔。至景泰初,皆積逋不能償。銓等為言除之。治行聞,賜誥旌異。景泰七年,九載滿,當入都,軍民乞留。命還任。
公元1460年
天順四年與梁楘等舉政績卓異。戶部初闕尚書,王翺欲擢銓。帝問李賢,賢曰:「聞其名,未見其人也。」及是來覲,帝命賢視之,還奏貌寢。乃以為右副都御史巡撫山東,尋兼撫河南。山東歲侵,請召還清軍御史。河南饑,請停征課馬。皆許之。成化初,左都御史李秉督師遼東,召銓署院事。中官唐慎等從征荊、襄還,杖死淮安知事谷淵,自奏丐免。銓請罪之。乃付慎等司禮監,命法司罪其從人。未幾,卒官。謚恭靖。
銓在雲南,治行為一時冠。比為巡撫,清靜不自表暴,吏民亦安之。
公元1439年
王宇,字仲宏,祥符人。童丱時,日記萬言,巡撫侍郎于謙奇之。登正統四年進士,授南京戶部主事。秩滿當轉郎中,吏部以宇才,特用為撫州知府。為政簡靜,而鋤強遏奸,凜不可犯,一府大治。
公元1328年
天順元年,所司上其治行,詔賜誥命。頃之,擢山東右布政使,命撫恤所屬饑民。明年遷右副都御史,巡撫宣府。中官嚴順、都督張林等令家人承納芻糧。宇劾奏。都御史寇深為解,帝切責深。尋命兼撫大同。石亨及從子彪驕恣,大同其舊鎮地,征索尤橫。宇抗疏論其奸,乞置之法。疏雖不行,聞者敬憚。督餉郎中楊益不能備芻槁,為宇所劾。戶部庇之,宇並劾尚書沈固等。皆輸罪。遭喪,起復為大理卿。固辭,不許。
公元1471年
宇剛介,所至有盛名。居大理,平反為多。七年卒。
公元1436年
崔恭,字克讓,廣宗人。正統元年進士。除戶部主事。出理延綏倉儲,有能聲。以楊溥薦,擢萊州知府。內地輸遼東布,悉貯郡庫,歲久朽敝,守者多破家。恭別構屋三十楹貯之,請約計歲輸外,余以充本府軍餉,遂放遣守者八百人。也先犯京師,遣民兵數千入援。廷議城臨清,檄發役夫。恭以方春民乏食,請俟秋成。居府六年,萊人以比漢楊震。
景泰中,超遷湖廣右布政使。諸司供給,率取之民。恭與僚佐約,悉罷之。公安、監利流民擅相殺。恭下令願附籍者聽,否則迨秋遣歸,眾遂定。尋遷江西左布政使。司有廣濟庫,官吏幹沒五十萬。恭白於巡撫韓雍,典守者鹹獲罪。定均徭法,酌輕重,十年一役,遂為定例。
公元1458年
天順二年,寧王奠培不法,恭劾之。削其護衛,王稍戢。遷右副都御史,代李秉巡撫蘇、松諸府。按部,進耆老言利病,為興革。與都督徐恭浚儀真漕河,又浚常、鎮河,避江險。已,大治吳淞江。起昆山夏界口,至上海白鶴江,又自白鶴江至嘉定卞家渡,迄莊家涇,凡浚萬四千二百余丈。又浚曹家港、蒲匯塘、新涇諸水。民賴其利,目曹家港為「都堂浦」。初,周忱奏定耗羨則例,李秉改定以賦之輕重遞盈縮。其例甚平,而難於稽算,吏不勝煩擾。恭乃罷去,悉如忱舊。
公元1464年
吏部缺右侍郎,李賢、王翺舉恭。遂召用。置「勸懲簿」,有聞皆識之。翺甚倚恭,轉左。父憂起復。憲宗即位,乞致仕。不允。成化五年,尚書李秉罷。商輅欲用姚夔,彭時欲用王概,而北人居言路者,謂時實逐秉,喧謗於朝。時稱疾不出,侍讀尹直以時、概皆已鄉人,恐因此得罪,急言於輅,以恭代秉。越五月,母喪歸。服除,起南京吏部,劾罷諸司不識者數人。十一年春命參贊機務。居三年,致仕。又二年卒。贈太子少保,謚莊敏。
公元1445年
劉孜,字顯孜,萬安人。正統十年進士。授御史,出按遼東。景帝即位,有建南遷議者。孜馳奏,乞斬言者以定人心。期滿當代,朝議邊務方殷,復留一歲。再按畿輔。時方築淪州城,以孜言罷。擢山東按察使。
公元1460年
天順四年,吏部舉天下治行卓異,按察使惟孜一人,遷左布政使。明年春,以右副都御史巡撫江南十府。蘇、松財賦,自周忱立法後,代者多紛更。孜首訪忱遺積,斟酌行之,民稱便。成化元年,應天饑,方振貸,而江北饑民就食者眾。孜請盡發諸縣廩,全活無算。時民間多積困:瀕江官田久廢沒,仍責輸賦;蘇、松、杭、嘉諸府僉補富戶;南京廊房既傾圮,猶征鈔;上元、江寧農民代河泊所綱戶采鰣魚;應天都稅宣課諸司額外增稅;江陰諸縣民戶償納荒租;六合、江浦官牛歲征犢。孜皆疏罷之。
公元1468年
召拜南京刑部尚書,以宋傑代。四年致仕,道卒。
孜廉慎,治事精審。然持法過嚴,時議其刻。傑為人長者。居二年,罷去,而邢宥代。
公元1448年
宥,文昌人。正統十三年進士。授御史,出巡福建。民十人被誣為盜,當刑呼冤。宥為緩之,果得真盜。天順中,出為臺州知府,有治績。坐累謫晉江丞。憲宗復其職,改知蘇州。奸民攬納秋賦,置之法,得其贓萬緡,以隄沙河,甓官道。大水,民饑,不待奏輒發米二十萬斛以振。宥素廉介,及治蘇,嚴而不苛。傑薦於朝,詔加浙江左參政仍理府事,賜璽書。居半歲,遂以右僉都御史代傑巡撫。開丹陽河,築奔牛閘,省兌運冗費,民以為便。尋兼理兩浙鹽政,考察屬吏,奏黜不識者百七十余人。居數載,引疾歸。
公元1442年
李侃,字希正,東安人。正統七年進士。授戶科給事中。景帝監國,陳簡將才、募民壯、用戰車三事。也先逼京師議者欲焚城外馬草。侃言敵輕剽,無持久心,乞勿焚,免復斂為民累。皆報許。時父母在容城,侃曉夜悲泣,乞假,冒險迎之。景泰初,議錄扈從死事諸臣後。侃因言避難偷生者,宜嚴譴以厲臣節。上皇將還,與同官劉福等言禮宜從厚。忤旨,被詰,尚書胡濙為解,乃已。
再遷都給事中。軍興,減天下學校師儒俸廩。侃奏復之。戶部尚書金濂違詔征租,侃論濂,下之吏。石亨從子彪侵民業,侃請置重典,並嚴禁勛戚、中官不得豪奪細民,有司隱者同罪。帝宥亨、彪,余如其請。時給事中敢言者,林聰稱首,侃亦矯抗有直聲。廷議易儲,諸大臣唯唯。侃泣言東宮無失德,聰與御史朱英亦言不可,時議壯之。擢詹事府丞。
公元1457年
天順元年改太常丞,進太仆卿。明年復設山西巡撫,遷侃右僉都御史任之。奏言:「塞北之地,與窮荒無異。非生長其間者,未有能寧居而狎敵者也。今南人戍西北邊,怯風寒,聞寇股栗。而北人戍南,亦不耐暑,多潛逃。宜令南北清勾之軍,各就本土補伍,人情交便,戎備得修。」時不能用。奏發巡按李傑罪,傑亦訐侃。按傑事有驗,除名。侃無贓罪,獲宥。六年考察屬吏,奏罷布政使王允、李正芳以下百六十人。因言:「諸臣年與臣若、不堪任事者,臣悉退之,臣亦當罷。」詔不許。侃性剛方,力振風紀,貪墨者屏跡。其年冬以母喪歸,軍民擁泣,至不得行。服除,遂不出,家居十余年卒。
侃事親孝,好學安貧,歿幾不能殮。弘治初,國子生江紀等言,前祭酒胡儼,都御史高明、李侃學行事功,彰著耳目,並乞賜謚。寢不行。侃二子:德恢,嚴州知府;德仁,河東鹽運使。
公元1471年
雷復,字景昜,湖廣寧遠人。正統初進士。授行人,歷官廣西副使。藤縣民胡趙成構瑤陷縣治,復與參將範信討斬之。成化初以大臣會薦,擢山東右布政使。七年征拜禮部右侍郎。尋改右副都御史,巡撫山西。繼李侃後,端恪守法,得軍民心。敗寇紅沙煙,再敗之煙寺溝、石人村,賜敕獎勞。時山西大浸,而廷議以陜西用兵,令預征芻餉,轉輸榆林。復上言:「自山西至榆林,道路險絕,民賫銀往易,價騰湧,不免稱貸,償責多破產。今雨雪愆違,饑民疾病流離,困悴萬狀,而應輸綾帛、藥果諸物,又不下萬計。乞依山東例蠲除,仍發帑振贍。」帝從之。及發金三萬不足,請鬻鹽四十萬引,並令民入粟授散官。皆報可。十年夏卒於官。
公元1457年
李綱,字廷張,長清人。幼從父入都,墜車下,車轢體過,竟不傷,人鹹異之。登天順元年進士,授御史。歷按南畿、浙江。劾去浙江贓吏至四百余人,時目為「鐵御史」。奉敕編集陜西延綏土兵。還,遷太仆寺少卿,巡畿輔馬政,盡卻有司饋。按冀州,遇盜。問隸人曰:「太仆李公耶?是何從得金。」不啟篋而去。成化十三年遷右僉都御史。轉左,出督漕運,與平江伯陳銳共事。逾年卒。銳見笥中惟敝衣,揮涕曰:「君子也。」為具棺斂,聞其清節於朝。帝特命賜祭葬,不為令。綱清剛似李侃,為時所重。
公元1445年
原傑,字子英,陽城人。正統十年進士。又二年,授南京御史,尋改北。巡按江西,捕誅劇盜,奸宄斂跡。復按順天諸府。大水,牧官馬者乏芻,馬多斃,有司責償,傑請免之。開中鹽引入米振饑。疏入,為部所格,景帝卒從傑議。超擢江西按察使。發寧王奠培淫亂事,革其護衛。治行聞,賜誥旌異,遷山東左布政使。
公元1466年
成化二年就拜右副都御史,巡撫其地。歲兇振救,民無流移。召為戶部左侍郎。時黃河遷決不常,彼陷則此淤。軍民就淤墾種。奸徒指為園場屯地,獻王府邀賞,王府輒據有之。傑請獻者謫戍,並罪受獻者。從之。江西盜起,以傑嘗再蒞其地得民,詔往治。捕戮六百余人,余悉解散。改左副都御史,還佐院事。
公元1476年
荊、襄流民數十萬,朝廷以為憂。祭酒周洪謨嘗著《流民圖說》,謂當增置府縣,聽附籍為編氓,可實襄、鄧戶口,俾數百年無患。都御史李賓以聞,帝善之。十二年,遂命傑出撫。遍歷山溪,宣朝廷德意,諸流民欣然願附籍。於是大會湖廣、河南、陜西撫、按官籍之,得戶十一萬三千有奇,口四十三萬八千有奇。其初至,無產及平時頑梗者,驅還其鄉,而附籍者用輕則定田賦。民大悅。因相地勢,以襄陽所轄鄖縣,居竹、房、上津、商、洛諸縣中,道路四達,去襄陽五百余裏。山林阻深,將吏鮮至,猝有盜賊,府難遙制。乃拓其城,置鄖陽府,以縣附之。且置湖廣行都司,增兵設戍,而析竹山置竹溪,析鄖置鄖西,析漢中之洵陽置白河,與竹山、上津、房鹹隸新府。又於西安增山陽,南陽增南召、桐柏,汝州增伊陽,各隸其舊府。制既定,薦知鄧州吳遠為鄖陽知府,諸縣皆擇鄰境良吏為之。流人得所,四境乂安。將還,以地界湖廣、河南、陜西,事無統紀,因薦御史吳道宏自代。詔即擢道宏大理少卿,撫治鄖陽、襄陽、荊州、南陽、西安、漢中六府。鄖陽之有撫治,自此始也。傑以功進右都御史。
傑數揚歷於外,既居內臺,不欲出。荊、襄之命,非其意也。事竣,急請還朝。會南京兵部缺尚書,以傑任之。傑疏辭。不許。遂卒於南陽,年六十一。鄖、襄民為立祠,詔贈太子太保,錄其子宗敏為國子生。
公元1449年
彭誼,字景宜,東莞人。正統中,由鄉舉除工部司務。嘗與尚書辯事,無所阿。景帝立,用薦改御史。從尚書石璞塞沙灣決河,進秩二等。復決,再往塞之。
公元1454年
景泰五年,以從大學士王文巡視江、淮,擒獲蘇州賊,擢大理寺丞。時年二月擢右僉都御史,提督紫荊、倒馬諸關。劾都指揮胡璽納賄縱軍罪。天順初,罷巡撫官。中朝有不悅誼者,下遷紹興知府。歲饑,輒發廩振貸。吏白當俟朝命,誼曰:「民方急,安得循故事耶?」築白馬閘障海潮。歷九載,多惠政。超擢山東左布政使,入為工部左侍郎。
公元1468年
成化四年,遼東巡撫張岐得罪,吏部舉代者。帝曰:「遼東自王翺後,屢更巡撫,多不稱,可於大臣中求之。」乃改誼右副都御史以往,鎮守中官橫征諸屬衛。誼下令,凡文牒不經巡撫審定者,所司毋輒行,虐焰為息。十年冬,戶部檄所司開黑山金場。誼奏永樂中太監王彥等開是山,督夫六千人,三閱月止得金八兩,請罷之。遂止。
誼好古博學,通律歷、占象、水利、兵法之屬。平居謙厚簡默,臨事毅然有斷。鎮遼八年,軍令振肅。年未老,四疏告歸,家居四十余年卒。
公元1457年
牟俸,巴人。景泰初進士。授御史,巡按雲南。南寧伯毛勝鎮金齒,俸列其違縱罪,將吏皆聳。天順元年出為福建僉事。成化初,進秩副使。久之,遷江西按察使,政尚嚴厲,入為太仆卿。
公元1474年
八年以左僉都御史巡撫山東。歲祲,請發濟南倉儲減價以糶,令臨清關稅收米麥濟振。皆從之。時大饑,雖獲振,饑民眾,轉徙益多。俸請敕鄰境撫、按隨所在安輯,秋成資遣復業。又乞開中淮、浙鹽百萬引,盡蠲州縣逋課。詔如所請,更命移臨清倉粟十萬石振之。至七月,俸又言公私困竭,救荒靡策,乞開納粟例,令胥吏得就選,富民授散官,且截留漕糧備振。十月復言:「今救荒者止救其饑,不謀其寒。縱得食,終不免僵死,乞貸貧民布棉。」帝皆嘉納。俸又檄發東昌、濟寧倉粟十萬余石為軍士月糧,而以德州、臨清寄庫銀易米振濟,奏請伏專擅罪。帝特宥之。已,復以俸奏免柴夫折價銀,移河南輸邊粟濟山東,而別給銀為邊餉,山東輸京租二十萬石,給本地用。十年又饑,請發倉儲出貸。撫山東五年,盡心荒政,活饑民不可勝數。
公元1478年
以右副都御史改撫蘇、松。俸性嚴。以所部多巨室,欲故摧抑之,乃禁索私租,勸富家出谷備振動千計,怨謗紛然。中官汪直有事南京,或譖俸。直歸,未發也。俸初在山東,與布政陳鉞負氣不相下。後鉞從容言俸短,直信之。十四年,俸議事至京,直請執俸下詔獄。先是,所親學士江朝宗除服還朝,俸迓之九江,聯舟並下。所至,有司供張頗盛。直因謂朝宗有所關說,並下獄。詞連僉事吳扁等十余人,俱被逮。繫獄半歲,謫戍湖廣。
俸在江西時,共成許聰獄,人多議其深文。至是被禍,皆知為直誣,然無白其冤者。逾年,卒戍所。
公元1451年
夏壎,字宗成,天臺人。景泰二年進士。授御史。天順初,巡按福建,繼清軍江西,發鎮守中官葉達恣橫狀,達為斂威。以薦超擢廣東按察使。時用師歲久,役民守城,壎至悉遣之。
成化初,奏:「瑤、僮弗靖,用兵無功,由有司撫字乖方,賊因得誘良民為徒黨。劇寇數百,脅從萬千,進則驅之當前,退則殺以抒憤,害常在民,而利常在彼。況用兵不已,供斂日增。以易搖之人心,責無窮之軍費。恐外患未除,內變先作。請慎選監司守令,撫綏遺民,彼被脅之眾自聞風來歸。」帝深納其言。尋遷布政使,調江西。
公元1472年
八年以右副都御史巡撫四川。苗、僚時為寇。壎立互知會捕法,賊為之戢。古州苗萬余,居爛土久,時議逐之,壎謂非計。松潘參將堯彧請益戍兵三千,又力陳不可。皆得寢。已,奏所部將校多犯法,奏請逾時,輒至遁逸。請先逮系,然後奏聞。帝可之。
壎剛介,善聽斷,所至民不冤。在蜀二年,民夷畏服。然厭繁劇,與時多齟齬。子堠獻詩勸歸,壎欣然納焉。年未五十,即求退。章四上,得請。既歸,杜門養親,不按賓客。又五年卒。
公元1491年
鍭,舉進士。弘治四年謁選入都,上書請復李文祥、鄒智等官,罷大學士劉吉。忤旨,下獄,得釋。久之,除南京大理評事。疏論賦斂、徭役、馬政、鹽課利弊及宗藩、戚裏侵漁狀。不報。鍭素無宦情。居官僅歲餘,念母老,乞侍養,遂歸。家居三十余年,竟不復出。
公元1451年
高明,字上達,貴溪人。幼事母以孝聞。登景泰二年進士,授御史。聞內苑造龍舟,切諫。有指揮為大臣所陷,論死,辯出之。徐州民訴有司於朝,時例,越訴者戍邊。明言:「戍邊,防誣訴也。今訴不誣,法止當杖。」民有為妖言者,吏貪功,誣以謀反。明按無反狀,止坐妖言律。皆報許。
公元1460年
巡撫河南,黜屬吏六十人。再按畿輔,入總諸道章奏。天順初,尚書陳汝言有罪,偕諸御史劾,下之獄。四年,御史趙明等劾天下朝覲官,觸帝怒,詰草疏主名。眾大懼,明獨自承。都御史寇深言:「頻年章疏,盡出明手,幸勿以細故加罪。」帝意解,反稱明能。石亨既誅,僮仆皆收。明言不宜,坐免者百人。擢大理寺丞。
公元1464年
憲宗立,拜南京右僉都御史。以留都春夏淫雨,請修人事以回天意。時納馬入監者至萬余人,明請區別。薦郎中孫瓊、陳鴻漸、梅倫、何宜,主事宋瑛,皆端方廉潔,恬於進取,宜顯擢以風有位。疏下所司。
公元1467年
成化三年,揚州鹽寇起,守兵失利,詔明討之。造巨艦,名曰「籌亭」,往來江上督戰,並江置邏堡候望。賊縱跡無所匿,遂平之。內官鬻私鹽,據法沒入,鹽政大治。因條上利病十余事,多議行。仍還原任,以親老乞終養歸。
公元1478年
十四年,上杭盜發。詔起巡撫福建,督兵往討。擒誅首惡,余皆減死遣戍。以上杭地接江西、廣東,盜易嘯聚,請析置永定縣。移疾徑歸。久之,卒。楊繼宗,字承芳,陽城人。天順初進士。授刑部主事。囚多疫死,為時其食飲,令三日一櫛沐,全活甚眾。又善辨疑獄。河間獲盜,遣裏民張文、郭禮送京師,盜逸。文謂禮曰:「吾二人並當死。汝母老,鮮兄弟,以我代盜,庶全汝母子命。」禮泣謝,從之。文桎梏詣部,繼宗察非盜,竟辨出之。
公元1473年
成化初,用王翺薦,擢嘉興知府。以一仆自隨,署齋蕭然。性剛廉孤峭,人莫敢犯。而時時集父老問疾苦,為祛除之。大興社學,民間子弟八歲不就學者,罰其父兄;遇學官以賓禮。師儒競勸,文教大興。御史孔儒清軍,裏老多撻死。繼宗榜曰:「御史杖人至死者,詣府報名。」儒怒。繼宗入見曰:「為治有體。公但剔奸弊,勸懲官吏。若比戶稽核,則有司事,非憲體也。」儒不能難,而心甚銜之。瀕行,突入府署,發篋視之,敝衣數襲而已。儒慚而去。中官過者,繼宗遺以菱芡、歷書。中官索錢,繼宗即發牒取庫金,曰:「金具在,與我印券。」中官咋舌不敢受。入覲,汪直欲見之,不可。憲宗問直:「朝覲官孰廉?」直對曰:「天下不愛錢者,惟楊繼宗一人耳。」九載秩滿,超遷浙江按察使。數與中官張慶忤。慶兄敏在司禮,每於帝前毀繼宗。帝曰:「得非不私一錢之楊繼宗乎?」敏惶恐,遺書慶曰:「善遇之,上已知其人矣。」聞母喪,立出。止驛亭下,盡籍廨中器物付有司。惟攜一仆、書數卷而還。
服除,以右僉都御史巡撫順天。畿內多權貴莊田,有侵民業者,輒奪還之。按行關塞,武備大飭。星變,應詔陳言,歷指中官及文武諸臣貪殘狀,且請召還中官出鎮者。益為權貴所嫉。治中陳翼訐其過,權貴因中之,左遷雲南副使。
公元1487年
孝宗立,遷湖廣按察使。既至,命汲水百斛,洗滌廳事而後視事,曰:「吾以除穢也。」居無何,復以僉都御史巡撫雲南。三司多舊僚,相見歡然。既而出位揖之曰:「明日有公事,諸君幸相諒。」遂劾罷不職者八人。未幾卒。
繼宗力持風節,而居心慈厚,自處必以禮。為知府,謁上官必衣繡服,朝覲謁吏部亦然。或言不可,笑曰:「此朝廷法服也,此而不服,將安用之?」為浙江按察時,倉官十余人坐缺糧繫獄,至鬻子女以償。繼宗欲寬之而無由。一日,送月俸至,命量之,則溢原數。較他司亦然。因悟倉吏缺糧之由,將具實以聞。眾懼,請於繼宗,願捐俸代償。由是十人者獲釋。嘗監鄉試得二卷,具朝服再拜曰:「二子當大魁天下,吾為朝廷得人賀耳。」及拆卷,王華、李旻也,後果相繼為狀元。人服其鑒。天啟初,謚貞肅。
贊曰:明初以十五布政司分治天下,諸邊要害則遣侯伯勛臣鎮扼之。永樂之季,敕蹇義等二十六人巡行天下,安撫軍民,事竣還朝,不為經制。宣德初,始命熊概巡撫蘇、松、兩浙。越數年,而江西、河南諸省以次專設巡撫官。天順初,暫罷復設,諸邊亦稍用廷臣出鎮或參贊軍務。蓋以地大物眾,法令滋章,三司謹奉教條,修其常職;而興利除弊,均賦稅,擊貪濁,安善良,惟巡撫得以便宜從事。熊概以下諸人,強幹者立聲威,愷悌者流惠愛,政績均有可紀。于謙、周忱巡撫最為有名,而勛業尤盛,故別著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