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史卷 一百五十七 列傳第 45
作者: 張廷玉等
金純 張本 郭敦 郭璡 鄭辰 柴車 劉中敷 孫機 張鳳 周瑄 子紘 楊鼎 翁世資 黃鎬 胡拱辰 陳俊 林鶚 潘榮 夏時正
公元1398年
金純,字德修,泗州人。洪武中國子監生。以吏部尚書杜澤薦,授吏部文選司郎中。三十一年出為江西布政司右參政。成祖即位,以蹇義薦,召為刑部右侍郎。時將營北京,命采木湖廣。永樂七年從巡北京。八年從北征,遷左侍郎。
公元1411年
九年命與宋禮同治會通河,又同徐亨、蔣廷瓚浚魚王口黃河故道。初,太祖用兵梁、晉間,使大將軍徐達開塌場口,通河於泗。又開濟寧西耐牢坡引曹、鄆河水,以通中原之運。其後故道浸塞,至是純疏治之。自開封北引水達鄆城,入塌場,出穀亭北十里為永通、廣運二閘。十四年改禮部左侍郎。越二月,進尚書。十五年從巡北京。十九年同給事中葛紹祖巡撫四川。仁宗即位,改工部。居數月,又改刑部。明年兼太子賓客。
公元1428年
宣德三年,純有疾,帝命醫視療。稍間,免其朝參,俾護疾視事。會暑,敕法司理滯囚。純數從朝貴飲,為言官所劾。帝怒曰:「純以疾不朝而燕於私,可乎?」命系錦衣獄。既念純老臣,釋之,落太子賓客。八月予致仕去。
公元1440年
純在刑部,仁宗嘗諭純:「法司近尚羅織,言者輒以誹謗得罪,甚無謂。自今告誹謗者勿論。」純亦務寬大,每誡屬吏不得妄椎擊人。故當純時,獄無瘐死者。正統五年卒。贈山陽伯。
張本,字致中,東阿人。洪武中,自國子生授江都知縣。燕兵至揚州,御史王彬據城抗,為守將所縛。本率父老迎降。成祖以滁、泰二知州房吉、田慶成率先歸附,命與本並為揚州知府,偕見任知府譚友德同涖府事。尋擢本江西布政司右參政。
公元1406年
永樂四年召為工部左侍郎。坐事免官,冠帶辦事。明年五月復官。尋以奏牘書銜誤左為右,為給事中所劾。帝命改授本部右侍郎而宥其罪。
公元1409年
七年,皇太子監國,奏為刑部右侍郎。善摘奸。命督北河運。躬自相視,立程度,舟行得無滯。會疾作,太子賜之狐裘冠鈔,遣醫馳視。十九年將北征,命本及王彰分往兩直隸、山東、山西、河南,督有司造車挽運。明年即命本督北征餉。
公元1424年
仁宗即位,拜南京兵部尚書兼掌都察院事。召見,言時政得失,且請嚴飭武備。帝嘉納之,遂留行在兵部。
宣德初,工部侍郎蔡信乞征軍匠家口隸錦衣衛。本言:「軍匠二萬六千人,屬二百四十五衛所,為匠者暫役其一丁。若盡取以來,家以三四丁計之,數近十萬。軍伍既缺,人情驚駭,不可。」帝善本言。
征漢庶人,從調兵食。庶人就擒,命撫輯其眾,而錄其餘黨。還以軍政久敝,奸人用貸脫籍,而援平民實伍,言於帝。擇廷臣四出厘正之。時馬大孳息,畿內軍民為畜牧所困。本請分牧于山東、河南及大名諸府。山東、河南養馬自此始。晉王濟熿坐不軌奪爵,本奉命散其護衛軍于邊鎮。
公元1429年
四年命兼太子賓客。戶部以官田租減,度支不給,請減外官俸及生員軍士月給。帝以軍士艱,不聽減。餘下廷議,本等持不可,乃止。陽武侯薛祿城獨石諸戍成,本往計守禦之宜。還奏稱旨,命兼掌戶部。本慮邊食不足,而諸邊比歲稔,請出絲麻布帛輸邊易穀,多者三四十萬石,少者亦十萬石,儲偫頓充。六年病卒,賜賻三萬緡,葬祭甚厚。
本廉介有執持,尚刻少恕。錄高煦黨,脅從者多不免。成祖宴近臣,銀器各一案,因以賜之。獨本案設陶器,諭曰:「卿號『窮張』,銀器無所用。」本頓首謝,其為上知如此。
公元1374年
郭敦,字仲厚,堂邑人。洪武中,以鄉舉入太學,授戶部主事。遷衢州知府,多惠政。衢俗,貧者死不葬,輒焚其屍。敦為厲禁,且立義阡,俗遂革。禁民聚淫祠。敦疾,民勸弛其禁,弗聽,疾亦瘳。在衢七年。永樂初,坐累征,耆老數百人伏闕乞留,不得。後廷臣言敦廉正,召補監察御史。遷河南左參政,調陝西。十六年春,胡濙言敦有大臣體,擢禮部右侍郎兼太僕寺卿,偕給事中陶衎巡撫順天。二十年督北征餉。
公元1424年
仁宗即位,以大行喪不齋宿,降太僕卿。旋進戶部左侍郎,兼詹事府少詹事。宣德二年進尚書。陝西旱,命與隆平侯張信整飭庶務當行者,同三司官計議奏行。敦乃請蠲逋賦,振貧乏,考黜貪吏,罷不急之務,凡十數事。悉從之。歲餘,召還。在部多所興革,罷王田之奪民業者,令民開荒不起科。建漕運議,民運至瓜洲、儀真,資衛卒運至京。民甚便之。
公元1431年
敦事親孝,持身廉。同官有為不義者,輒厲色待之,其人悔謝乃已。性好學,公退,手不釋卷。六年,卒官,年六十二。
公元1424年
郭璡,字時用,初名進,新安人。永樂初,乙太學生擢戶部主事。曆官吏部左、右侍郎。仁宗即位,命兼詹事府少詹事,更名璡。
公元1434年
宣宗初,掌行在詹事府。吏部尚書蹇義老,輟部務,帝欲以璡代。璡厚重勤敏,然寡學術。楊士奇言恐璡不足當之,宜妙擇大臣通經術知今古者,帝乃止。逾年,卒為尚書。諭以呂蒙正夾袋,虞允文材館錄故事。璡由是留意人才。識進士李賢輔相器,授吏部主事,後果為名相。時外官九年考滿,部民走闕下乞留,輒增秩復任。璡慮有妄者,請覆實。從之。
璡雖長六卿,然望輕。又政歸內閣,自布政使至知府闕,聽京官三品以上薦舉;既又命御史、知縣,皆聽京官五品以上薦舉。要職選擢,皆不關吏部。正統初,左通政陳恭言:「古者擇任庶官,悉由選部,職任專而事體一。今令朝臣各舉所知,恐開私謁之門,長奔競之風,乞杜絕,令歸一。」下吏部議。璡遜謝不敢當,事遂寢。
公元1441年
正統六年,御史曹恭以災異請罷大臣不職者。帝命科道官參議。璡及尚書吳中、侍郎李庸等被劾者二十人。璡等自陳,帝切責而宥之。璡子亮受賂為人求官。事覺,御史孫毓等劾璡。乃令璡致仕,而以王直代。
公元1406年
鄭辰,字文樞,浙江西安人。永樂四年進士,授監察御史。江西安福民告謀逆事,命辰往廉之,具得誣狀。福建番客殺人,復命辰往。止坐首惡,釋其餘。南京敕建報恩寺,役囚萬人。蜚語言役夫謗訕,恐有變,命辰往驗。無實,無一得罪者。谷庶人謀不軌,復命辰察之,盡得其蹤跡。帝語方賓曰:「是真國家耳目臣矣。」十六年超遷山西按察使,糾治貪濁不少貸。潞州盜起,有司以叛聞,詔發兵討捕。辰方以事朝京師,奏曰:「民苦徭役而已,請無發兵。」帝然之。還則屏騶從,親入山谷撫諭。盜皆感泣,復為良民。禮部侍郎蔚綬轉粟給山海軍,辰統山西民輦任。民勞,多逋耗,綬令即山海貸償之。辰曰:「山西民貧而悍,急之恐生變。不如緩之,使自通有無。」用其言,卒無逋者。丁內艱歸,軍民詣御史乞留。御史以聞,服闋還舊任。
公元1428年
宣德三年召為南京工部右侍郎。初,兩京六部堂官缺,帝命廷臣推方面官堪內任者。蹇義等薦九人。獨辰及邵、傅啟讓,帝素知其名,即真授,餘試職而已。
公元1435年
英宗即位,分遣大臣考察天下方面官。辰往四川、貴州、雲南,悉奏罷其不職者。雲南布政使周璟居妻喪,繼娶。辰劾其有傷風教,璟坐免。正統二年,奉命振南畿、河南饑。時河堤決,即命辰伺便修塞。或議自大名開渠,引諸水通衛河,利灌輸。辰言勞民不便,事遂寢。遷兵部左侍郎,與豐城侯李彬轉餉宣府、大同。鎮守都督譚廣撓令,劾之,事以辦。八年得風疾,告歸。明年卒。
辰為人重義輕財。初登進士,產悉讓兄弟。在山西與同僚杜僉事有違言。杜卒,為治喪,資遣其妻子。
公元1404年
柴車,字叔輿,錢塘人。永樂二年,以舉人授兵部武選司主事,曆員外郎。八年,帝北征,從尚書方賓扈行。還遷江西右參議。坐事,左遷兵部郎中,出知岳州府,復入為郎中。
公元1430年
宣德五年擢兵部侍郎。明年,山西巡按御史張勖言,大同屯田多為豪右佔據,命車往按。得田幾二千頃,還之軍。
英宗初,西鄙不靖。以車廉幹,命協贊甘肅軍務。調軍給餉,悉得事宜。初,朵兒只伯寇涼州,副總兵劉廣喪師。不以實聞,顧飾功要賞。車劾其罪,械廣至京。賜車金幣,旌其直。岷州土官後能冒功得升賞,車奏請加罪。能復請,命宥之。車反覆論其不可,曰:「詐冒如能者,實繁有徒,臣方次第按核。今宥能,何以戢眾?若無功得官,則捐軀死敵者,何以待之?」朝廷雖從能請,然嘉車賢,遣使勞賜之。
公元1438年
正統三年,以破朵兒只伯功,增俸一級。在邊,章數十上,悉中時病。同事多不悅,車持益堅。嘗建言:「漠北降人,朝廷留之京師,雖厚爵賞,其心終異。如長脫脫木兒者,昔隨其長來歸,未幾叛去。今乃復來,安知他日不再叛,宜徙江南,離其黨類。」事下兵部,請處之河間、德州。帝報可。後降者悉以此令從事。稽核屯田豪占者,悉清出之,得六百餘頃。四年進兵部尚書,參贊如故。尋命兼理陝西屯田。明年召還,命與僉都御史曹翼歲更代出鎮。及期病甚。詔遣大理寺少卿程富代翼,而命車歸治疾。未及行,六年六月卒。
車在江西時,以采木入閩,經廣信。廣信守,故人也,饋蜜一罌。發視之,乃白金。笑曰:「公不知故人矣」,卻不受。同事邊塞者多以宴樂為豪舉。車惡之,遂斷酒肉。其介特多此類。
公元1428年
劉中敷,大興人,初名中孚。燕王舉兵,以諸生守城功,授陳留丞。擢工部員外郎。仁宗監國,命署部事,賜今名。遷江西右參議。宣德三年遷山東右參政,進左布政使。質直廉靜,吏民畏懷。歲大侵,言于巡撫,減賦三之二。
公元1436年
正統改元,父憂奪情,俄召拜戶部尚書。帝沖年踐阼,慮群下欺己,治尚嚴。而中官王振假以立威,屢摭大臣小過,導帝用重典,大臣下吏無虛歲。三年諷給事御史劾中敷與左侍郎吳璽等,下獄,釋還職。
公元1441年
六年,言官劾中敷專擅。詔法司於內廷雜治。當流,許輸贖。帝特宥之。其冬,中敷、璽及右侍郎陳瑺請以供禦牛馬分牧民間。言官劾其變亂成法,並下獄論斬。詔荷校長安門外,凡十六日而釋。瓦剌入貢,詔問馬駝芻菽數,不能對,復與璽、瑺論斬繫獄。中敷以母病,特許歸省。明年冬,當決囚,法司以請。命璽、瑺戍邊,中敷俟母終其奏。已,釋為民。
公元1449年
景帝立,起戶部左侍郎兼太子賓客。時方用兵,論功行賞無虛日。中敷言府庫財有限,宜撙節以備緩急。帝嘉納。景泰四年卒。贈尚書。
中敷性淡泊,食不重味,仕宦五十年,家無餘資。
公元1445年
子璉,正統十年進士。授刑科給事中,累官太僕寺卿。恥華靡,居官剛果。左遷遼東苑馬寺卿,卒。
公元1478年
子機,幼有孝行。成化十四年進士。改庶起士。正德中,代張彩為吏部尚書,以人言乞歸。起南京兵部尚書,參贊機務。流賊犯江上,眾議擇將。適都督李昴自貴州罷官至,機即召任之。昂以無朝命辭。機曰:「機奉敕有雲,『敕所不載,聽便宜』。此即朝命也。」眾服其膽識。致仕歸,卒。
公元1410年
張鳳,字子儀,安平人。父益,官給事中。永樂八年從征漠北,歿於陣。鳳登宣德二年進士。授刑部主事。讞江西叛獄,平反數百人。
公元1438年
正統三年十二月,法司坐事盡繫獄,遂擢鳳本部右侍郎。以主事擢侍郎,前時未有也。明年命提督京倉。六年改戶部,尋調南京。適尚書久闕,鳳遂掌部事。貴州奏軍衛乏糧,乞運龍江倉及兩淮鹽於鎮遠府易米。鳳以龍江鹽雜泥沙,不堪易米給軍,盡以淮鹽予之,然後以聞。帝嘉賞。又言留都重地,宜歲儲二百萬石,為根本計。從之,遂為令。南京糧儲,舊督以都御史,十二年冬命鳳兼理。廉謹善執法,號「板張」。
公元1451年
景泰二年進尚書。四年改兵部,參贊軍務。戶部尚書金濂卒,召鳳代之。時四方兵息,而災傷特甚。帝屢詔寬恤。鳳偕廷臣議上十事,明年復先後議上八事,鹹報可。鳳以災傷蠲賦多,國用益詘,乃奏言:「國初天下田八百四十九萬餘頃,今數既減半,加以水旱停征,國用何以取給。京畿及河南、山東無額田,甲方墾辟,乙即訐其漏賦。請准輕則征租,不惟永絕爭端,亦且少助軍國。」報可。給事中成章等劾鳳擅更祖制,楊穟等復爭之。帝曰:「國初都江南,轉輸易。今居極北,可守常制耶?」四方報凶荒者,鳳請令御史勘實。議者非之。
公元1454年
英宗復辟,調南京戶部,仍兼督糧儲。五年二月卒。
鳳有孝行。性淳樸。故人死,聘其女為子婦,教其子而養其母終身。同學友蘇洪好面斥鳳過,及為鳳屬官猶然。鳳待之如初,聞其貧,即賙給之。
公元1448年
周瑄,字廷玉,陽曲人。由鄉舉入國學。正統中,除刑部主事,善治獄。十三年遷員外郎。明年,帝北征。郎中當扈從者多托疾,瑄請行。六師覆沒,瑄被創歸,擢署郎中。校尉受賕縱盜,以仇人代。瑄辨雪之,抵校尉罪。外郡送囚,一日至八百人。瑄慮其觸熱,三日決遣之殆盡。
公元1450年
景泰元年,以尚書王直薦,超拜刑部右侍郎。久之,出振順天、河間饑。未竣,而英宗復位。有司請召還。不聽。復賜敕,令便宜處置。瑄遍曆所部,大舉荒政,先後振饑民二十六萬五千,給牛種各萬餘,奏行利民八事。事竣還,明年轉左。帝方任門達、逯杲,數興大獄。瑄委曲開諭,多所救正,復飭諸郎毋避禍。以故移部定罪者,不至冤濫。官刑部久,屬吏不敢欺。意主寬恕,不為深文。同佐部者安化孔文英,為御史時按黃岩妖言獄,當坐者三千人,皆白其誣,獨械首從一人論罪。及是居部,與瑄並稱長者。七年命瑄署掌工部事。
公元1465年
瑄恬靜淡榮利。成化改元,為侍郎十六年矣,始遷右都御史。督理南京糧儲,捕懲作奸者數輩,宿弊為清。鳳陽、淮、徐饑,以瑄言發廩四十萬以振。久之,遷南京刑部尚書。令諸司事不須勘者,毋出五日。獄無滯囚。暑疫,悉遣輕系者,曰:「召汝則至。」囚歡呼去,無失期者。
公元1473年
為尚書九載,屢疏乞休。久之乃得請。家無田園,卜居南京。卒,贈太子少保,諡莊懿。
長子經,尚書,自有傳。次子紘,進士,為南京吏科給事中。兩以災異言事。帝並嘉納。未幾,與御史張昺閱軍,為中官蔣琮誣奏,貶南京光祿署丞。仕終山東參議。
公元1439年
楊鼎,字宗器,陝西咸寧人。家貧力學,舉鄉會試第一。正統四年,殿試第二。授編修。久之,與侍講杜寧等十人,簡入東閣肄業。鼎居侍從,雅欲以功名見。嘗建言修飭戎備、通漕三邊二事。同輩誚其迂,鼎益自信。也先將寇京師,詔行監察御史事,募兵兗州。
公元1452年
景泰三年進侍講兼中允。五年超擢戶部右侍郎。天順初轉左。陳汝言譖之。帝不聽。三年冬以陪祀陵寢不謹下獄,贖杖還職。帝嘗命中官牛玉諭旨,欲取江南折糧銀實內帑,而以他稅物充武臣俸。鼎不可。馬牛芻乏,議征什二,又以民艱力沮。皆報罷。七年,尚書年富有疾,詔鼎掌部事。
公元1468年
成化四年,代馬昂為戶部尚書,而以翁世資為侍郎。六年,鼎疏言:「陝西外患四寇,內患流民。然寇害止邊塞,流民則疾在腹心。漢中僻居萬山,襟喉川蜀,四方流民數萬,急之生變,置之有後憂。請暫設監司一人,專領其事。其願附籍者聽之,不願者資遣。兼與守臣練士馬,修城池,庶可弭他日患。」詔從之。湖廣頻歲饑,發廩已盡。及是有秋,用鼎言,發庫貯銀布,易米備災。淮、徐、臨、德四倉,舊積糧百余萬石,後餉乏民饑,輒請移用,粟且匱。鼎議上贖罪、中鹽、折鈔、征逋六事行之。由是諸倉有儲蓄。尋加太子少保。
公元1479年
鼎居戶部,持廉,然性頗拘滯。十五年秋,給事御史劾鼎非經國才。鼎再疏求去。賜敕馳驛歸,命有司月給米二石,歲給役四人,終其身。大臣致仕有給賜,自鼎始也。卒,贈太子太保,諡莊敏。
子時畼,進士,累官侍講學士。多識典故,有用世才。時敷,舉人,廬墓被旌,官兵部司務。
公元1442年
翁世資者,莆田人。正統七年進士。除戶部主事,曆郎中。天順元年拜工部右侍郎。四年命中官往蘇、松、杭、嘉、湖增織彩幣七千匹。世資以東南水潦,民艱食,議減其半。尚書趙榮、左侍郎霍瑄難之,世資請身任其咎,乃連署以諫。帝果怒,詰主議者。榮等委之世資,遂下詔獄,謫衡州知府。成化初,擢江西左布政使。坐事下吏,尋得白。大軍征兩廣,轉江西餉,需十萬人。世資議齎直就易嶺南米。民得不擾。以右副都御史巡撫山東。歲饑,發倉儲五十余萬石以振,撫流亡百六十二萬人。召為戶部右侍郎,佐鼎。久之,代薛遠總督倉場,進尚書。十七年還理部事。閱二年,致仕。
公元1447年
黃鎬,字叔高,侯官人。正統十二年以進士試事都察院。未半歲,以明習法律授御史。
公元1449年
十四年按貴州。群苗盡叛,道梗塞。靖遠伯王驥等自麓川還,軍無紀律,苗襲其後,官軍大敗。鎬赴平越,遇賊幾死。夜跳入城,賊圍之。議者欲棄城走,鎬曰:「平越,貴州咽喉,無平越是無貴州也。」乃偕諸將固守。置密疏竹筒中,募土人間行乞援於朝,且劾驥等覆師狀。景帝命保定伯梁珤等合川、湖軍救之,圍始解。城被困已九月,掘草根煮弩鎧而食之,死者相枕籍。城卒全,鎬功為多。復留按一年。久之,遷廣東僉事,改浙江。
公元1480年
成化初,以大臣會薦,擢廣東左參政。高、雷、廉負海多盜,鎬討平之。再遷廣西左布政使。以右副都御史總督南京糧儲,曆吏部左、右侍郎。十六年拜南京戶部尚書。
公元1483年
鎬有才識,敏吏事,理鹽政,多所厘剔,時論稱之。十九年致仕,道卒。贈太子少保,諡襄敏。
公元1439年
胡拱辰,字共之,淳安人。正統四年進士。為黟縣知縣,有惠政,擢御史。疏陳時弊八事。父艱歸。
公元1449年
景帝即位,詔科道官憂居者悉起復。拱辰至,屢疏以選將、保邦、修德、弭災為言,出為貴州左參政。白水堡仡佬頭目沈時保素梗化,拱辰言于總兵官方瑛遣將擒之。一方遂寧。至畢節,平宣慰使隴富亂,威行邊徼。母憂去,御史追劾其受賕事,下浙江按臣執訊。事白,調廣東。曆廣西、四川左、右布政使,皆有平寇功。
公元1472年
成化八年拜南京右副都御史,提督操江。十一年就遷兵部右侍郎。儲位虛久,與尚書崔恭等請冊立,言甚切。其年復就改左副都御史總理糧儲,就進工部尚書。節財省事,人皆便之。以年至乞歸。
公元1506年
弘治中,巡按御史陳銓言:「拱辰退休十餘年,生平清操如一日,乞加禮異以勵臣節。」詔有司月給廩二石,歲隸四人。正德元年,年九十。遣行人齎敕存問,賚羊酒,加賜廩、隸。三年正月卒。贈太子少傅,諡莊懿。
公元1448年
陳俊,字時英,莆田人。舉鄉試第一。正統十三年進士。除戶部主事。督天津諸衛軍采草,奏減新增額三十五萬束。豪猾侵蘇、松改折銀七十余萬兩,俊往督,不數月畢輸。尚書金濂以為能,俾典諸曹章奏。曆郎中。
公元1461年
天順五年,兩廣用兵,俊督餉。時州縣殘破,帑藏殫虛,弛鹽商越境令,引加米二斗,軍興賴以無乏。母喪,不聽歸,蠻平始還。初,俊為主事,奔父喪,賻者皆卻之。至是文武將吏醵金賻,亦不納。
公元1468年
成化初,擢南京太常少卿。四年召拜戶部右侍郎。俊練習錢穀。四方災傷,邊鎮急芻餉。奏請遝至,裁決咸當,尚書楊鼎深倚之。京師大饑,先後發太倉粟八十萬石平糴。石值六錢,豪猾乘時射利。俊請糴以升鬥為率,過一石勿與。饑民獲濟。尋議用兵河套,敕俊赴河南、山、陝,會巡撫諸臣畫芻餉,發帑金二十萬助之。俊以邊庾空竭,歲又不登,而榆林道險遠,轉輸難,乃發金于內地市易。修西安、韓城、同官徑道,以利飛輓。還朝,進俸一級,曆吏部左、右侍郎。
公元1473年
九載滿,拜南京戶部尚書。尋改兵部,參贊機務。先是,參贊之任,不專屬兵部,自薛遠後,繼以俊,遂為定制。久之,就改吏部。二十一年,星變,率九卿陳時弊二十事,皆極痛切。帝多採納。而權幸所不便者,終格不行。明年乞致仕。詔加太子少保,賜敕馳傳還。卒,諡康懿。
公元1451年
林鶚,字一鶚,浙江太平人。景泰二年進士。授御史,監京畿鄉試。陳循等訐考官,鶚邑子林挺預薦,疑鶚有私,逮挺考訊。挺實無他,得白。
公元1454年
英宗復辟,仿先朝故事,出廷臣為知府。鶚得鎮江。召見,賜膳及道里費,諭所以擢用意。鶚感激,革弊舉廢,治甚有聲。漕故經孟瀆,險甚。巡撫崔恭議鑿河,自七里港引金山上流通丹陽避之。鶚言:「道里遠,多石,且壞民廬墓。請按京口閘、甘露壩故跡,浚之令通舟。春夏啟閘,秋冬度壩,功力省便。」恭從其議,遂為永利。居五年,以才任治劇,調蘇州。
成化初,超遷江西按察使。有犯大辟賄達官求生者,鶚執愈堅。廣東寇剽贛州急。調兵禦之,遁去。廣信妖賊妄稱天神惑眾,捕戮其魁,立解散。曆左、右布政使。歲饑,奏減民租十五萬石。
公元1470年
成化六年,擢南京刑部右侍郎。母憂服除,召為刑部右侍郎。執法不撓。十二年得疾卒。
鶚事母孝謹,對妻子無惰容。不妄交與,公餘輒危坐讀書。歿不能具棺斂,友人為經紀其喪。鶚在蘇州,先聖像剝落。鶚曰:「塑像,非古也,昔太祖于國學用木主。」命改從之。嘉靖中,御史趙大佑上其節行,贈刑部尚書,諡恭肅。
公元1448年
潘榮,字尊用,龍溪人。正統十三年進士。犒師廣東,還,除吏科給事中。
公元1453年
景泰初,疏論停起復、抑奔競數事。帝納之。尋進右給事中。四年九月上言:「致治之要,莫切於納諫。比以言者忤聖意,諭禮部,凡遇建言,務加審察。或假以報復,具奏罪之。此令一下,廷臣喪氣,以言為諱。國家有利害,生民有得失,大臣有奸慝,何由而知?況今巨寇陸梁,塞上多事,奈何反塞言者路。望明詔台諫,知無不言,緘默者罪。並敕閣部大臣,勿搜求參駁,虧傷治體。」疏入,報聞。
公元1462年
天順六年使琉球,還,遷都給事中。成化六年三月偕同官上言:「近雨雪愆期,災異迭見。陛下降詔自責,躬行祈禱,詔大臣盡言,宜上天感格。而今乃風霾晝晦,沴氣赤而復黑,豈非應天之道有未盡歟?夫人君敬天,不在齋戒祈禱而已。政令乖宜,下民失所;崇尚珍玩,費用不經;後宮無序,恩澤不均;爵濫施於賤工,賞妄及於非分,皆非敬天之道。願陛下日禦便殿,召大臣極陳缺失而厘革之,庶災變可弭。」時萬妃專寵,群小夤緣進寶玩,官賞冗濫,故榮等懇言之。帝不能用。是年遷南京太常少卿。
公元1471年
又七年,就擢戶部右侍郎。尋改右副都御史、總督南京糧儲。積奇羨數萬石以備荒。十七年召為戶部左侍郎,尋署部事。英國公張懋等四十三人自陳先世以大功錫爵,子孫承繼,所司輒減歲祿,非祖宗報功意。榮等言:「懋等於無事時妄請增祿,若有功何以勸賞?況頻年水旱,國用未充,所請不可許。」事乃寢。中官趙陽等乞兩淮鹽十萬引,帝已許之。榮等言:「近禁勢家中鹽,詔旨甫頒,而陽等輒違犯,宜正其罪。」帝為切責陽等。
南京戶部尚書黃鎬罷,以榮代之。孝宗嗣位,謝政歸。賜月廩、歲夫如制。九年卒,年七十有八。贈太子太保。
公元1445年
夏時正,字季爵,仁和人。正統十年進士。除刑部主事。景泰六年以郎中錄囚福建,出死罪六十餘人。中有減死、詔充所在濱海衛軍者,時正慮其入海島為變,轉發之山東,然後以聞。因言:「凡福建減死囚,俱宜戍之北方。」法司是其言,而請治違詔罪。帝特宥之。時正又言:「通番及劫盜諸獄,以待會讞。淹引時月,囚多瘐死。請令所司斷決。」詔從之,且推行之天下。
公元1469年
天順初,擢大理寺丞。久之,以便養,遷南京大理少卿。成化五年遷本寺卿。明年春命巡視江西災傷。除無名稅十余萬石,汰諸司冗役數萬,奏罷不職吏二百餘人,增築南昌濱江堤及豐城諸縣陂岸,民賴其利。嘗上奏,不具齎奏人姓名,吏科論其簡恣。帝宥其罪,錄彈章示之。遂乞休歸。僦居民舍,布政使張瓚為築西湖書院居之。家食三十年,年近九十而卒。
時正雅好學。閒居久,多所著述,于稽古禮文事尤詳。
贊曰:金純等黽勉奉公,當官稱職。加之禔躬清白,操行無虧,固列卿之良也。鄭辰之廉事,周瑄之治獄,皆有仁人之用心,君子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