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史-清-万斯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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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一百五十三
列傳第四十一 宋禮 陳瑄 周忱

體裁史書
類别歷史
宋禮藺芳陳瑄王瑜周忱
公元1402年
宋禮字大本河南永寧人
洪武中,以國子生山西按察司僉事左遷戶部主事
建文初,薦授陜西按察僉事,復坐事左遷刑部員外郎
成祖即位,命署部事,以敏練禮部侍郎
永樂二年工部尚書
請給山東屯田牛種,又請犯罪無力準工者徙北京為民,並報可
七年丁母憂,詔留視事。
公元1411年
九年開會通河
通河者,元至元中,以壽張尹仲暉言,自東平安民山鑿河至臨清,引汶絕濟,屬之衛河,為轉漕道,名曰「會通」。
然岸狹水淺不任重載,故終元世海運為多。
明初輸餉遼東北平,亦專用海運
洪武二十四年河決原武,絕安山湖,會通遂淤。
永樂初,建北京河海兼運。
海運險遠失亡,而河運則由江、淮達陽武,發山西河南丁夫,陸免百七十里入衛河,歷八遞運所,民苦其勞。
至是濟寧州同知叔正上言:「舊會通河四百五十餘里,淤者乃三之一,浚之便。
於是刑部侍郎金純都督長往治之。
會通之源,必資汶水
乃用汶上老人白英策,築堽城及戴村壩橫亙五里,遏汶流,使無南入洸而北歸海。
匯諸泉之水,盡出汶上,至南旺中分之為二道南流接徐、沛者十之四,北流達臨清者十之六。
南旺地勢高,決其水,南北皆註,所謂水脊也。
相地置閘以時蓄泄
分水北至臨清,地降九十尺,置閘十有七,而達於衛;南至沽頭,地降百十有六尺置閘二十有一,而達於淮。
凡發山東徐州應天鎮江民三十萬,蠲租一百一十萬石有奇,二十旬而工成。
又奏沙河入馬常泊,以益汶。
語詳《河渠志》。
是年,帝復用工部侍郎張信言,使興安伯徐亨工部侍郎蔣廷瓚金純浚祥符魚王口至中灤下,復舊黃河道,以殺水勢,使河不病漕,命兼董之。
八月京師論功第一,受上賞
叔正賜衣鈔。
公元1415年
明年,以御史許堪衛河水患,命經畫
禮請魏家灣開支河二,泄水入土河,復自德州西北開支河一,泄水入舊黃河,使至海豐大沽河入海。
帝命秋成後為之。
還言:「海運經歷險阻,每歲船輒損敗,有漂沒者。
有司修補迫於期限,多科斂民病,而船亦不堅
海船一艘,用百人而運千石,其費可辦河船容二百石者二十,船用十人,可運四千石。
以此而論,利病較然
請撥鎮江鳳陽淮安揚州兗州糧,合百萬石,從河運北京
海道三歲兩運。
已而平江伯陳瑄治江、淮間諸河功,亦相繼告竣
於是河運大便利,漕粟益多。
十三年遂罷海運
公元1418年
初,帝將營北京,命取材川蜀
伐山通道奏言:「得大木數株,皆尋丈
一夕自出谷中江上,聲如雷,不偃一草
朝廷以為瑞。
河工成,復以采木
十六年治獄江西
明年造番舟。
自蜀召還,以老疾朝參,有奏事侍郎代。
二十年七月卒於官。
公元1425年
性剛,馭下嚴急,故易集事以是不為所親
卒之日,家無余財。
洪熙改元禮部尚書呂震請予葬祭如制。
弘治中主事王寵始請立祠
詔祀之南旺湖上,以金純周長配。
隆慶六年贈禮太子太保
藺芳夏縣人
洪武中舉孝廉
累遷刑部郎中
永樂中,出為吉安知府
寬厚廉潔,民甚德之。
吉水詣闕言縣有銀礦遣使覆視
父老訴曰:「聞宋季嘗有言此者,卒以妄得罪
今皆樹藝地,安所銀礦
詰告者,知其誣。
獄具同官不敢署名獨任之。
奏上,帝曰:「吾固知妄也。
」得寢。
已,坐事辦事官,從宋禮治通河,復為工部都水主事
公元1412年
十年河決陽武,灌中牟祥符尉氏,遣按視
言:「中鹽堤當暴流之沖,請加築塞。
」又言:「自中灤分導河流,使由故道北入海,誠萬世利。
」又言:「新築岸埽,止用草索不能堅久
宜編木成大囷,貫樁其中,實以瓦石,復以木橫貫樁表,牽築堤上,則殺水固堤之長策也。
」詔悉從之。
其後築堤遵用其法。
宋禮薦,擢工部右侍郎
亡何,行太仆卿楊砥言:「吳橋東光興濟交河天津屯田雨水決堤傷稼。
乞開德州良店東南黃河故道,以分水勢。
復命往治之。
所經郡邑,有不便民者輒疏以聞。
事竣還。
十五年十一月卒於官。
自奉約,布衣蔬食
事母至孝
母甚賢。
治事,暮必告母。
不當,輒加教誡
受命唯謹由是良吏雲。
陳瑄字彥純合肥人
父聞,以義兵千戶太祖累官都指揮同知
瑄代父職。
坐事遼陽,瑄伏闕請代,詔並原其父子
少從大將軍幕,以射雁見稱
從征南番,又征越巂,討建昌叛番月魯帖木兒,逾梁山,平天星寨,破寧番諸蠻
復征鹽井進攻卜水瓦寨。
賊熾甚。
瑄將中軍,賊圍之數重。
下馬射,傷足,裹創戰。
自巳至酉,全師還。
又從征賈哈剌,以奇兵涉打沖河,得間道,作浮梁渡軍。
既渡,撤梁,示士卒不返,連戰破賊
又會雲南兵征百夷有功,遷四川行都司都指揮同知
建文末,遷右軍都督僉事
燕兵逼,命總舟師江上
燕兵至浦口,瑄以舟師迎降成祖渡江
即位封平江伯食祿一千石,賜誥券,世襲指揮使。
公元1403年
永樂元年命瑄充總兵官總督海運輸粟四十九萬余石,餉北京遼東
遂建百萬倉於直沽,城天津衛
先是漕舟行海上,島人漕卒,多閉匿。
瑄招令互市,平其直,人交便之。
運舟還,會倭寇沙門島
追擊金州白山島,焚其舟殆盡
公元1411年
九年命與豐城侯李彬統浙、兵捕海寇
海溢堤圮,自海門鹽城凡百三十里。
命瑄以四十萬卒築治之,為捍潮堤萬八千余丈。
明年,瑄言:「嘉定瀕海地,江流沖會
舟停於此,無高山大陵可依
請於青浦土山,方百丈,高三十余丈,立堠表識
既成賜名寶山,帝親為文記之。
公元1415年
宋禮既治會通河成,朝廷議罷海運,仍以瑄董漕運
議造淺船二千余艘,初運二百萬石,浸至五百萬石,國用以饒。
江南漕舟淮安,率陸運過壩,逾淮達清河勞費其鉅。
十三年,瑄用故老言,自淮安城西管家湖,鑿渠二十里,為清江浦,導湖水入淮,築四閘以時宣泄
又緣湖十里築堤引舟由是漕舟直達於河,省費不訾
其後復浚徐州至濟寧河
又以呂梁洪險惡,於西別一渠,置二閘蓄水通漕
又築沛縣陽湖濟寧南旺長堤,開泰州白塔大江
又築高郵湖堤,於堤內鑿渠四十里,避風濤之險。
又自淮至臨清,相水勢置閘四十有七,作常盈倉四十區於淮上,及徐州、臨清、通州置倉,便轉輸
漕舟膠淺,自淮至通州置舍五百六十八,舍置卒,導舟避淺
復緣河堤鑿井樹木以便行人
凡所規畫精密宏遠,身理漕河者三十年,舉無遺策。
公元1424年
仁宗即位之九月,瑄上疏七事
一曰南京國家根本,乞嚴守備。
二曰推舉核實,無循資格,選朝臣公正者分巡天下
三曰天下歲運糧餉湖廣江西浙江及蘇、諸府並去北京遠,往復逾年,上逋公租,下妨農事
乞令轉至淮、徐等處,別令官接運
快船馬船所載不過五六十石,每船官足用有司添差軍民遞送拘集聽候,至有凍餒,請革罷
四曰教職多非其人,乞考不職者黜之,選俊秀生員,而軍中子弟亦令入學
五曰軍伍竄亡,乞核其老疾者,以子弟代,逃亡者追補戶絕者驗除。
六曰開平等處,邊防要地兵食虛乏,乞選練銳士屯守兼務。
七曰漕運官軍,每歲北上,歸即修船,勤苦終年
衛所又於其隙,雜役重困之,乞加禁絕
帝覽奏曰:「瑄言皆當。
」令所司速行。
遂降獎諭,尋賜券,世襲平江伯
公元1425年
宣宗即位,命守淮安,督漕運如故
宣德四年言:「濟寧以北,自長溝至棗林淤塞,計用十二萬人疏浚半月可成。
」帝念瑄久勞,命尚書黃福同經理。
六年,瑄言:「歲運用軍十二萬人頻年勞苦
乞於蘇、諸郡及江西浙江湖廣別僉民丁,又於軍多衛所僉軍,通為二十四萬人分番叠運。
江南之民,運糧赴臨清、淮安徐州往返一年失誤農業,而湖廣江西浙江及蘇、安慶軍士,每歲以空舟赴淮安載糧。
若令江南民撥糧與附近衛所官軍運載量給耗米道里費,則軍民交便
帝命黃福侍郎王佐議行之。
民運兌運自此始也。
八年十月卒於官,年六十有九。
追封平江侯,贈太保謚恭襄
初,瑄以浚河有德於民,民立清河縣
正統中,命有司春秋致祭
公元1434年
孫豫,字立卿讀書修謹
正統末福建沙縣賊起,以副總兵寧陽侯陳懋分道討平之,進封侯。
也先入犯出鎮臨清,建城堡,練兵撫民安靜不擾
明年召還,父老詣闕請留
從之。
景泰五年山東饑,奉詔振恤
守備南京
天順元年召還,益歲祿百石
七年卒。
贈黟國公謚莊敏
公元1478年
子銳嗣伯
成化初,分典三千營團營
尋佩平蠻將軍印,總制兩廣
移鎮淮陽總督漕運
建淮河口石閘濟寧分水南北二閘
築堤疏泉修舉廢墜
總漕十四年,章數十上。
日本貢使買民男女數人以歸,道淮安
銳留不遣,贖還其家。
淮、揚饑疫,煮糜施藥,多所存濟。
弘治六年河決奉敕塞治。
還,增祿二百石,累加太傅太子太傅
十三年,火篩寇大同,銳以總兵官將軍印往援。
既至擁兵自守,為給事中御史所劾,奪祿閑住
其年卒。
公元1508年
子熊
正德三年出督漕運
劉瑾金錢,熊不應,銜之。
坐事逮下詔獄謫戍海南衛,奪誥券
熊故黷貨,在淮南殃民
雖為構陷,人無惜之者
誅,赦還復爵。
卒,無子。
公元1515年
再從子圭
以薦出鎮兩廣
封川寇起,圭督諸將往討,擒其魁,俘斬數千,加太子太保
復平柳慶及賀連山賊,加太保,蔭一子
安南範子儀等寇欽、廉,黎岐賊寇瓊厓,相掎角
移文安南,曉以利害,使縛子儀,而急出兵攻黎岐,敗走之。
論功,復蔭一子,加歲祿四十石。
圭能與士卒同甘苦,聞賊所在,輒擐甲先登
深箐絕壑沖冒瘴毒無所避,以故所向克捷
在粵且十年,殲諸小賊不可勝數
召還,掌後軍府
圭妻仇氏,鹹寧侯女弟也。
圭深嫉鸞,鸞數短圭於世宗,幾得罪
鸞敗,帝益重圭,命總京營兵。
寇入紫荊關,圭請出戰,營於盧溝,寇退而止。
明年,寇復入古北口,或議列營九門為備,圭以徒示弱無益,寇亦尋退。
董築京師外城,加太子太傅
卒,贈太傅謚武襄
王謨
僉書後軍出鎮兩廣
張璉反,屠掠數郡。
王謨提督張臬討平之,擒斬三萬余。
論功太子太保,蔭一子
萬歷中出鎮淮安總漕運,入掌前軍府事。
卒,贈少保謚武靖
至明亡,爵絕。
公元1424年
王瑜字廷器山陽人
總旗趙王府
永樂末常山衛指揮孟賢等與宦官黃儼結,謀弒帝,廢太子而立趙王
其黨高正者,瑜舅也,密告瑜。
大驚曰:「奈何為此族滅計。
垂涕諫,不聽
懼謀泄,將殺瑜,瑜遂詣闕告變
按治有驗,賢等盡伏誅,而授瑜遼海衛千戶
仁宗即位,擢錦衣衛指揮同知,厚賜之,並戒同官,事必白瑜乃行。
大體不為苛細廷中稱其賢。
公元1433年
宣德八年都指揮僉事,充左副總兵,代陳瑄淮安,董漕運累進左軍都督僉事
淮安故鄉也,人以為榮。
在淮數年,守瑄成法不變有善政。
民有親在與弟訟產者。
曰:「訟弟不友無親不孝
」杖而斥之。
又有負金不能償,至翁婿兄弟相訟者。
曰:「奈何以財故傷恩!
即代償,勸其敦睦
二卒盜敗舟一板有司以盜官物,坐卒死。
曰:「兩卒之命,抵敗舟一板耶?
」竟得末減
歲兇發官廩以振。
然性好貨,為英宗切責,而前所不軌事有枉者。
正統四年議事
得疾,束兩手高懸狀,號救求解而卒
公元1404年
周忱字恂如吉水人
永樂二年進士
庶吉士
明年成祖其中二十八人,令進學文淵閣
自陳年少乞預。
帝嘉其有誌,許之。
尋擢刑部主事,進員外郎
公元1422年
經世才,浮沈郎署二十年,人無知者,獨夏原吉奇之。
洪熙改元稍遷長史
宣德初,有薦為郡守者。
原吉曰:「此常調也,安足盡周君?
五年九月,帝以天下財賦不理,而江南為甚蘇州一郡積逋至八百萬石,思得才重臣往厘之。
乃用大學士楊榮薦,遷工部右侍郎巡撫江南諸府總督稅糧
公元1430年
始至,召父老問逋稅故。
皆言豪戶不肯加耗,並征之細民,民貧逃亡,而稅額益缺。
乃創為平米法,令出耗必均。
又請敕工部頒鐵斛,下諸縣準式,革糧長之大入小出者。
舊例,糧長正三人,以七月南京戶部勘合
既畢,復賫送部。
往反資費,皆科斂充之。
止設正副各一人循環赴領。
訖事有司類收上之部。
大便
諸縣收糧無團局,糧長即家貯之,曰:「此致逋之由也。
」遂令諸縣水次置囤,囤設糧頭、囤戶一人,名「轄收」。
至六七萬石以上始立糧長一人總之,名「總收」。
民持貼赴囤,官為監納糧長但奉期會而已
置撥運、綱運二簿。
撥運記支撥起運之數,預計所運京師通州諸倉耗,以次定支。
綱運聽其填註剝淺諸費,歸以償之。
支撥羨余存貯在倉,曰「余米」。
次年多則六征,又次年五征
初,太祖平吳,盡籍其功臣子弟莊田入官後惡富民豪並,坐罪沒入田產,皆謂之官田。
按其家租籍征之,故蘇賦比他府獨重。
官民田租共二百七十七萬石,而官田之租乃至二百六十二萬石,民不能堪。
公元1432年
宣宗下詔官田租,忱乃與知府況鍾曲算累月,減至七十二萬余石,他府以次減,民始少蘇
七年江南大稔詔令諸府縣以官鈔平糴振貸蘇州得米二十九萬石。
故時公侯祿米軍官月俸皆支於南戶部
蘇、轉輸南京者,石加費六斗
忱奏令就各府支給,與船價米一斗,所余五斗通計米四十萬石有奇,並官鈔所糴,共得米七十萬余石,遂置倉貯之,名曰「濟農」。
振貸之外歲有余羨
綱運、風漂、盜奪者,皆借給於此秋成,抵數還官
其修圩、築岸、開河、浚湖所支口糧,不責償
耕者借貸,必驗中下事力田多寡給之,與糧並賦兇歲再振。
奸頑不償者,後不復給。
定為條約以聞。
嘉獎之。
終忱在任江南大郡小民不知兇荒兩稅未嘗逋負,忱之力也。
漕運軍民相半
軍船之官民則僦舟加以雜耗,率三石致一石,往復經年農業
忱與平江伯陳瑄議,民運淮安瓜洲水次交兌,漕軍運通州
淮安石加五斗瓜洲又益五升
附近南京軍未過江者,即倉交兌,加與過江二斗
襯墊蘆席,與折米五合
兌軍或後期阻風,則令州縣支贏米。
設廒於瓜洲水次,遷米貯之,量支余米給守者。
由是漕費大省。
民間馬草歲運兩京勞費不訾
忱請每束折銀三分南京輕賫即地買納
京師百官月俸,皆持俸帖赴領南京
米賤時,俸貼七八石,僅易銀一兩
忱請檢重額官田、極貧下兩稅準折金花銀,每兩當四石,解京兌俸,民出甚少,而官俸常足
嘉定昆山諸縣納布,疋重三斤抵糧一石
比解,以縷粗見斥者十八九。
忱言:「布縷細必輕,然價益高
今既貴重,勢不容細。
自今不拘輕重,務取長廣如式
」從之。
各郡驛馬及一切供帳,舊皆領於馬頭
耗損,則馬頭橫科補買
忱令田畝出米升九合,與秋糧俱征,驗馬上中下直給米。
公元1433年
正統初,淮、揚災,鹽課虧,敕忱巡視
奏令蘇州諸府,撥余米一二萬石連揚州鹽場,聽抵明年田租竈戶得納鹽給米。
時米貴鹽賤,官得積鹽,民得食米公私大濟
尋敕兼理松江鹽課
華亭上海二縣逋課至六十三萬余引,竈丁逃亡
忱謂田賦宜養農夫鹽課宜養竈丁
因上便宜四事,命速行之。
忱為節竈戶運耗,得米三萬二千余石。
亦仿濟農倉法,置贍鹽倉,益補逃亡缺額
由是鹽課大殖。
江當海船五十艘,下忱計度
召問都匠,言一艘須米千石
忱以成大事不宜惜費,第減二十石,奏於朝,竟得報可。
九載秩滿,進左侍郎
六年兼理湖州嘉興二府稅糧,又命同刑科都給事中郭瑾南京刑獄
公元1455年
忱素樂易
先是大理卿胡槩巡撫用法嚴。
忱一切治以簡易告訐者輒不省
面訐忱:「公不及胡公
」忱笑曰:「胡卿敕旨,在祛除民害朝廷命我,但雲安撫軍民。
委寄不同耳。
」既久任江南,與吏民相習家人父子
每行村落屏去騶從,與農夫餉婦相對從容問所疾苦,為之商略處置
馭下也,雖卑官冗吏,悉開心訪納。
長吏有能,如況鍾松江知府趙豫常州知府莫愚同知趙泰輩,則推心咨畫,務盡其長,故事無不舉。
常詣松江相視水利,見嘉定上海間,沿江茂草,多淤流,乃浚其上流,使昆山、顧浦諸所水迅流駛下,壅遂盡滌。
暇時匹馬往來江上,見者不知其為巡撫也。
宣德正統二十年間朝廷委任益專。
兩遭親喪,皆起復視事
以此益發舒,見利害必言,言無不聽。
初,欲減松江官田額,依民田起科
戶部郭資胡濙奏其變亂成法請罪之,宣宗切責等。
忱嘗言:「吳淞江畔有沙塗柴場百五十頃,水草茂盛,蟲蜢多生其中
請募開墾可以國課,消蟲災
」又言:「丹徒丹陽二縣沒入江者,賦尚未除。
國初蠲稅之家,其田多並於富室,宜征其租,沒於江者除之,則額不虧而貧富均。
無錫官田白米太重,請改征租米。
」悉報可
因災請蠲貸,及所陳他利病無算
小者用便宜行之,無所顧慮
久之見財充溢,益務廣大
修葺廨舍學校先賢祠墓橋梁道路,及崇飾寺觀贈遺中朝官,過客,無稍吝惜
胥吏漁蠹其中,亦不甚訾省
以故屢召人言
九年給事中李素等劾忱妄意變更專擅科斂
上章自訴
帝以余米既為公用,置不問
先是奸民崇禮欲撓忱法,奏忱不當多征耗米,請究問倉庫主者,忱因罷前法
既而兩稅復逋,民無所賴,鹹稱不便
忱乃奏按崇禮罪,舉行前法如故
再以九載滿,進戶部尚書
尋以江西不得戶部,乃改工部,仍巡撫
公元1450年
景泰元年溧陽民彭守學復訐忱如崇禮言,戶部遂請遣御史李鑒等往諸郡稽核
明年又以給事中達言,召忱還朝
忱乃自陳:「臣未任事之先,諸郡稅無歲不逋。
自臣蒞任設法刬弊,節省浮費於是歲無逋租,更積贏羨
向之公用所須、科取諸民者,悉於余米隨時支給
振貸未還,遇赦宥免,或未估時值低昂不一
緣奉宣宗皇帝太上皇敕諭,許臣便宜行事以此支用不復具聞
守學訐奏戶部遣官追征,實臣出納不謹死有余罪
禮部尚書楊寧言:「妄費罪乃在忱,今估計余值,悉征於民間,至有棄家逃竄者,乞將正統以前者免追。
」詔許之,召等還。
既而言官交章劾忱,請正其罪。
景帝素知忱賢,大臣亦多保持之,但令致仕
公元1451年
當時理財者,無出忱右。
其治以愛民為本。
濟農倉之設也,雖與民為期約,至時多不追取
每歲征收畢,逾正月中旬,輒下檄放糧,曰:「此百姓納與朝廷剩數,今還與百姓用之,努力朝廷田,間又納朝廷稅也。
其所弛張變通,皆可為後法
諸府余米,數多至不可校,公私饒足,施及外郡
景泰初江北大饑都御史王竑從忱貸米三萬石。
忱為計至來年麥熟,以十萬石畀之。
機警
錢穀鉅萬,一屈指無遺算。
陰為冊記陰晴風雨
或言某日江中遇風失米,忱言是日江中無風,其人驚服
有奸民故亂其舊案嘗之。
忱曰:「汝以某時就我決事,我為汝斷理,敢相紿耶?
三殿重建詔征牛膠萬斤,為彩繪用。
忱適赴京,言庫貯牛皮歲久朽腐,請出煎膠,俟歸市皮償庫。
土木之變當國者議,欲焚通州倉,絕寇資。
忱適議事至,言倉米數百萬,可充京軍一歲餉,令自往取,則立盡,何至遂付煨燼
頃之,詔趣造盔甲數百萬。
忱計明盔浴鐵工多,令且沃錫,數日畢辦。
公元1453年
忱既被劾,帝命李敏代之,敕無輕易忱法。
自是戶部括所積余為公賦,儲備蕭然
其後大饑,道堇相望,課逋如故矣。
民益思忱不已,即生祠處處祀之。
景泰四年十月卒。
謚文襄
況鍾等自有傳。
贊曰:宋禮陳瑄治河通運道,為國經久計,生民被澤無窮
周忱財賦,民不擾而廩有余羨。
無他故,殫公心體國,而才力足以濟之。
誠異夫造端興事,僥一時之功,智籠巧取,為科斂術者也。
河渠之利,世享其成,而忱之良法美意未幾澌滅無余民用重困
豈非成功之有跡者易以循,而用法因人者難其繼哉。
雖然見小利而樂紛更不能不為當日之嘵嘵者惜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