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史-清-万斯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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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一百五十一
列傳第三十九 茹瑺 嚴震直 張紞 王鈍 鄭賜 郭資 呂震 李至剛 方賓 吳中 劉觀

體裁史書
類别歷史
○茹常嚴震直張紞毛泰亨王鈍鄭賜郭資呂震李至剛方賓吳中劉觀
公元1390年
茹常,衡山人
洪武中,由監生承敕郎,歷通政使
勤於職,太祖賢之
二十三年右副都御史,又試兵部尚書,尋實授,加太子少保
惠帝即位,改吏部,與黃子澄不相能刑部尚書暴昭發其贓罪,出掌河南布政司事。
尋復召為兵部尚書
燕兵至龍潭,帝遣常及曹國公李景隆都督同知王佐詣燕軍議和
常等成祖伏地流汗不能一言
成祖曰:「公等言即言耳,何懼至是。
久之,乃言奉詔割地講和
成祖笑曰:「吾無罪而削為庶人,今救死何以地為!
皇考諸子,已各有分地矣。
其縛奸臣來,吾即解甲孝陵歸藩
常等唯唯頓首還。
成祖京師,召常。
常首勸進
成祖即位下詔景隆、常、佐及陳瑄太祖忠,功甚重。
封常忠誠伯食祿一千石,終其身。
兵部尚書太子少保
選其子鑒為秦府長安郡儀賓
即命常出營郡主府第
公元1409年
還朝,坐不送趙王遣歸裏。
既而家人所訟,逮至
釋還。
長沙不謁谷王,王以為言。
時方重藩王禮谷王又開金川有功,帝意向之。
陳瑛遂劾常違祖制逮下錦衣獄。
常知不免,命子銓毒藥,服之死
時永樂七年二月也。
法司劾銓毒其父,請以謀殺父母論。
後以銓實承父命,減死,與兄弟家屬二十七人謫戍廣西河池
仁宗立,釋還。
宣宗與所沒田廬
居官謹慎謙和有容
其死也,人頗惜之。
公元1390年
嚴震直字子敏烏程人
洪武時富民糧長,歲部糧萬石京師無後期,帝才之。
二十三年特授通政司參議再遷工部侍郎
二十六年六月尚書
朝廷營建,集天下工匠京師,凡二十餘萬戶
震直戶役一人,書其姓名所業於官,有役則按籍更番召之,役者稱便
鄉民訴其弟侄不法,帝付震直訊。
具獄上,帝以為不欺,赦其弟侄
已,坐事御史,數雪冤獄。
公元1395年
二十八年龍州,使震直尚書任亨泰安南
還,條奏利病稱旨
尋命修廣西興安縣靈渠
審度地勢,導湘、漓二江浚渠五千餘丈,築渼潭及龍母土堤百五十餘丈,又增高中江石堤,建陡閘三十有六,鑿去灘石之礙舟者,漕運悉通。
歸奏,帝稱善。
公元1397年
三十年二月疏言:「廣東舊運鹽八十五萬餘引於廣西,召商中買。
終年所運,才十之一。
請分三十萬八千餘引貯廣東,別募商入粟廣西之糧衛所,支鹽廣東,鬻之江西南安贛州吉安臨江四府便。
」帝從之。
廣鹽行於江西自此始。
公元1402年
其年四月擢右都御史尋復工部尚書
建文中,嘗督餉山東已而致仕
成祖即位召見,命以故巡視山西
澤州,病卒。
公元1382年
張紞字昭季富平人
洪武中,舉明經
為東宮侍書累遷左通政
十五年,雲南平,出為左參政
陛辭,帝賦詩二章賜之。
左布政使
二十年春入覲治行天下第一特令吏部勿考。
賜璽書曰:「曩者討平西南命官撫守,爾實先往,於今五年
諸蠻聽服,誠信相孚克恭乃職,不待考而朕知其功出天下十二牧上。
故嘉爾績,命爾仍治滇南
往,欽哉
在滇凡十七年,土地貢賦法令條格皆所裁定
民間喪祭冠婚咸有定制,務變其俗。
滇人遵用之。
朝士董倫王景輩謫其地,皆接以禮意
公元前195年
惠帝即位,召為吏部尚書
詔征遺逸士集闕下
選用,皆當其才。
會修《太祖實錄》,命試翰林編纂官楊士奇第一
士奇由是知名
成祖京師,錄中朝奸臣二十九人與焉。
以茹常言,宥仍故職。
無何,帝臨朝而嘆,咎建文時改官制者。
乃令戶部尚書王鈍解職務,月給半俸,居京師
懼,自經吏部後堂妻子相率池中死。
吏部,值變官制小吏祖言曰:「高皇帝立法創制規模甚遠。
今更之,未必勝,徒滋人口,願公力持之。
不能用,然心賢祖,奏為京衛知事
死,屬吏無敢視者,唯祖經紀其喪。
世傳燕師入自經死;嚴震直奉使雲南,遇建文君悲愴吞金死。
考諸國史,非其實也。
時有毛泰亨者,建文時吏部侍郎,與同事
死,泰亨亦死。
公元1390年
王鈍字士魯太康人
元末猗氏縣
洪武中征授禮部主事歷官福建參政,以廉慎聞。
遣諭麓川,卻其贈。
或曰:「不受遠人疑貳
乃受之。
還至雲南,輸之官庫。
二十三年遷浙江左布政使
在浙十年,名與張紞埒。
帝嘗稱於朝,以勸庶僚
公元1404年
建文初,拜戶部尚書
成祖入,逾城走,為邏卒所執。
詔仍故官
未幾,與俱罷。
尋命同工部尚書嚴震直等分山西河南、陜西、山東,又同新昌伯唐雲經理北平屯種
承制上疏言事,皆允行
永樂二年四月賜敕布政使致仕
既歸,郁郁死。
公元1406年
子淪,永樂四年進士
仁宗時鄭王府左長史,數以禮諫王。
嘗擬荀卿成相篇》,撰十二章以獻。
語切,與王不合
召改戶部郎中
英宗即位,擢戶部右侍郎巡撫浙江,有惠政
母喪起復入覲,留攝部事
尋以老乞歸,卒。
公元1385年
鄭賜字彥嘉建寧人
洪武十八年進士
監察御史
天下郡邑吏多坐罪謫戍賜嘗奉命龍江編次行伍
方暑,諸囚憊甚。
脫其械,俾僦舍止息,周其飲食病者醫藥,多所全活
秩滿當遷湖廣布政司參議闕,命賜檢討吳文為之。
二人協心劃弊,民以寧輯,苗獠畏懷
母喪,去。
服除,改北平參議,事成祖甚謹
坐累謫戍安東屯。
惠帝即位成祖楚王楨皆舉長史
不許,召為工部尚書
燕兵起,督河南軍扼燕。
成祖京師李景隆罪亞齊、黃。
逮至,帝曰:「吾於汝何如,乃相背耶?
曰:「盡臣職耳。
」帝笑釋之,授刑部尚書
公元1403年
永樂元年,劾都督孫嶽擅毀太祖所建寺,詔安海南
建文時鳳陽,嘗毀寺材,修戰艦以禦燕軍,燕知其有備,取他道南下,故劾之。
二年李景隆陰養亡命,謀不軌
又與陳瑛同劾耿炳文僭侈炳文自經死。
皆揣帝意所惡者。
祁陽教諭康孔高朝京師還,枉道省母。
會母疾,留侍九閱月不行
逮問孔高,罪當杖。
帝曰:「母子暌數年,一旦相見難遽舍,況有疾,可矜也。
」命復其官。
公元1401年
三年秋,代李至剛禮部尚書
四年正月西域佛舍利因請釋囚。
帝曰:「梁武元順佛教有罪者不刑,紀綱大壞,此豈可效!
是年六月朔日當食,陰雲不見請賀。
不許
言「宋盛時嘗行之。
」帝曰:「天下大矣京師不見,如天下見之何?
」卒不許
公元1408年
為人和厚,然不識大體,帝意輕之。
同官趙羾所間,六年六月憂悸卒。
帝疑其自盡
楊士奇曰:「有疾數日,惶懼不敢求退
昨立右順門,力不支仆地,口鼻有噓無吸。
」語未竟,帝曰:「微汝言,幾誤疑
善人,才短耳。
」命予葬祭。
洪熙元年贈太子少保謚文安
公元1385年
郭資武安人
洪武十八年進士
累官北平左布政使陰附成祖
及兵起,張昺等死,資與左參政孫瑜按察司副使墨麟僉事呂震率先降,呼萬歲
成祖悅,命輔世子居守
公元1424年
成祖轉戰三年,資主給軍餉。
即位以資戶部尚書,掌北平布政司
北京建,改行部尚書,統六曹事。
定都,仍改戶部
時營城郭宮殿置官吏及出塞北征工役繁興,資舉職廢事
仁宗立,以舊勞太子賓客
尋以老病,加太子太師賜敕致仕
宣德四年復起戶部尚書奉職益勤。
八年十二月卒,年七十三。
湯陰伯謚忠襄
官其子佑戶部主事
資治錢穀能稱仁宗嘗以問楊士奇
對曰:「資性強毅,人不能幹以私。
蠲租詔數下不奉行,使陛下恩澤不流者,資也。」
公元1386年
呂震字克聲臨潼人
洪武十九年鄉舉太學
時命太學生出稽郡邑壤地,以均貢賦
承檄兩浙,還奏稱旨,擢山東按察司僉事
入為戶部主事,遷北平按察司僉事
燕兵起,降於成祖,命侍世子居守
永樂初,遷真定知府,入為大理寺少卿
三年刑部尚書
六年禮部
皇太子監國婿主事張鶴朝參失儀太子宥之
帝聞之怒,下蹇義錦衣衛獄。
已,復職
仁宗即位,命兼太子少師,尋進太子太保禮部尚書
宣德元年四月卒。
公元1425年
三奉省親,兩值關中饑,令所司振之,還始以聞。
無學術,為禮官不知大體
成祖崩,遺詔二十七日釋缞服
及期建議群臣皆易烏紗帽黑角帶
近臣言:「仁孝皇后崩,既釋缞服太宗素冠腰绖
勃然變色,詆其異己
仁宗議,易素冠腰绖
洪熙元年分遣群臣祀嶽鎮海瀆先代王陵乞祀周文、武、成、康。
便道省母,私以妻喪柩香帛同載
太廟致齋飲酒西番僧舍大醉歸,一夕卒。
為人佞諛傾險
永樂時曹縣騶虞,榜剌國、麻林國麒麟請賀。
帝曰:「天下治安,無麒麒何害?
貴州布政使蔣廷瓚言:「帝北征班師,詔至思南巖山,有呼萬歲者三。
言:「此山川效靈
」帝曰:「山谷之聲,空虛相應,理或有之。
為國大臣不能辯其非,又欲因之進媚,豈君子事君之道?
郎中周訥封禪力贊之,帝責其謬。
雖累受面斥,然終不能改。
金水河太液池冰,具樓閣龍鳳花卉狀。
帝召群臣觀之。
因請賀。
不許
隆平侯張信太和山五色雲見,侍郎胡濙上瑞榔梅靈芝率群臣先後表賀云。
公元1436年
成祖初巡北京命定太子留守事宜
常事太子處分章奏分貯南京六科回鑾日通奏。
報可
十一年、十四年,再請如前制
十七年,帝在北京,因事索章奏侍臣言留南京
帝忘前請,曰:「章奏宜達行在,豈禮部別有議耶?
」問
懼罪,曰:「無之奏章當達行在
三問,對如前。
遂以擅留奏章,殺右給事中李能
知能冤,畏震莫敢言。
尹昌隆之禍,由構之。
事具《昌隆傳》。
夏原吉方賓言北征餉絀得罪,以兼領戶、兵部事。
亦自危。
令官十人隨之,曰:「若自盡,爾十人皆死。」
公元1437年
精力強記,才足以濟其為人
奏事,他尚書皆執副本,又與左右侍郎更進叠奏。
既兼三部奏牘益多,皆自占奏,侍郎與也
情狀委曲千緒萬端背誦如流,未嘗有誤。
嘗扈北狩,帝見碑立沙磧中,率從臣讀其文。
後一年,與諸文學臣語及碑,詔禮部遣官往錄之。
不須遣使,請筆劄帝前疏之。
密使人拓其本校之,無一字脫誤者。
子熊。
宣宗初立數於帝前乞官,至流涕
不得已,授兵科給事中
公元1388年
李至剛名鋼以字行松江華亭人
洪武二十一年明經
選侍懿文太子,授禮部郎中
坐累謫戍邊,尋召為工部郎中,遷河南右參議
河決汴堤至剛議借王府積木,作筏濟之。
建文中,調湖廣左參議坐事繫獄
公元1402年
成祖即位左右稱其才,遂以為右通政
與修《太祖實錄》,朝夕在上左右稱說洪武中事,甚見親信。
尋進禮部尚書
永樂二年冊立皇太子至剛左春坊大學士,直東宮講筵,與解縉後先進講
已,復坐事下獄久之得釋,降禮部郎中
解縉中傷之。
下獄,詞連至剛,亦坐繫十餘年。
仁宗即位,得釋,復以為左通政
給事中梁盛等劾至剛十餘人,當大行晏駕不宿公署飲酒食肉,恬無戚容
帝念至剛先朝舊人,出為興化知府時年已七十。
再歲,歿於官。
至剛為人敏給,能治繁劇,善傅會
首發建都北平議,請禁言事挾私成祖從之。
既得上心,務為佞諛。
嘗言太祖忌辰,宜效宋制,令僧道誦經
山東野蠶成繭,至剛請賀。
西進瑞麥至剛百官賀。
帝皆不聽
中官使真臘從者三人國王國中三人補之
帝令遣還至剛言:「中國三人,安知非彼私匿?
」帝曰:「朕以至誠待內外何用逆詐
」所建白不用
妻父麗重法至剛乞免
帝曰:「獄輕重外人何以知之?
至剛曰:「都御史黃信為臣言。
」帝怒,誅
初,至剛解縉交甚厚。
帝書大臣姓名十人,命疏其人品,言至剛不端
廣西至剛遂奏其怨望,改謫交阯
方賓錢塘人
洪武時太學生兵部郎中
建文中,署應天府事。
坐罪廣東
以茹常薦,召復官。
成祖京師,賓與侍郎劉俊迎附特見委用,進兵部侍郎
四年尚書出征黎利,賓理部事,有幹才應務不滯
警敏能揣上意見知於帝,頗恃寵貪恣
七年尚書扈從北京兼掌行在吏部事。
明年北征,與學士胡廣金幼孜楊榮侍郎金純並與機密
自後北巡,賓輒扈從
公元1421年
十九年議親征。
尚書夏原吉吳中呂震與賓共議,宜且休養民
未奏,會帝召賓,賓言糧餉不足,召原吉,亦以不給對
帝怒,遣原吉視糧開平,旋召還下獄
方提調靈濟宮
中使進香至,語賓以帝怒。
賓懼,自縊死。
實無意殺賓,聞賓死,乃益怒,戮其屍。
公元1407年
吳中字思正武城人
洪武末,為營州後屯衛經歷
成祖大寧迎降
轉餉捍禦功,累遷右都御史
永樂五年,改工部尚書
北征,艱歸。
起復,改刑部
十九年,與夏原吉方賓等同言北征餉絀,忤旨繫獄
仁宗即位,出之,復其官,兼詹事,加太子少保
宣德元年從征樂安
三年坐以官木石中官楊慶作宅,下獄,落宮保,奪祿一年
正統六年,殿工成,進少師
明年卒,年七十。
追封茌平伯謚榮襄
勤敏多計算。
先後工部二十餘年,北京宮殿,長、獻、景三陵,皆中所營造
職務填委規畫井然
然不工匠,又湛於聲色時論鄙之。
公元1385年
劉觀雄縣人
洪武十八年進士
太谷縣,以薦擢監察御史
三十年遷署左僉都御史
坐事下獄,尋釋。
出為嘉興知府丁父憂去。
公元1403年
永樂元年,擢雲南按察使,未行,拜戶部右侍郎
二年調左副都御史
左都御史陳瑛殘刻右都御史吳中寬和委蛇二人間,務為容悅。
四年北京營造宮室奉命采木浙江未幾還。
明年冬,帝以山西旱,命馳傳往,散遣采木軍民
六年鄭賜卒,擢禮部尚書
十二月與刑部尚書呂震易官
坐事皇太子譴責
帝在北京聞之,以大臣小過不宜折辱特賜書諭太子
八年都督僉事費瓛涼州叛羌,命軍事
還,坐事,謫本部吏。
十三年還職,改左都御史
十五年浚河漕。
十九年巡撫陜西,考察官吏
仁宗嗣位,兼太子賓客,旋加太子少保,給二俸。
大理少卿弋謙言事,帝厭其繁瑣
尚書呂震大理卿虞謙希旨劾奏觀復令十四道御史論其誣妄以是為輿論所鄙。
公元1428年
未有官妓之禁。
宣德初臣僚宴樂,以奢相尚歌妓滿前。
私納賄賂,而諸御史貪縱無忌
三年六月朝罷,帝召大學士楊士奇楊榮文華門,諭曰:「祖宗時,朝臣謹飭
年來貪濁成風,何也?
士奇對曰:「永樂末已有之,今為甚耳。
曰:「永樂時,無逾方賓
」帝問:「今日最甚者?
對曰:「劉觀
」又問:「誰可代者?
士奇榮薦通政使顧佐
帝乃出觀視河道,以右都御史
於是御史張循理等交章,並其子輻諸贓汙法事
帝怒,逮觀父子,以彈章示之。
疏辯。
帝益怒,出廷臣先後密奏中有枉法受賕千金者。
引伏,遂下錦衣衛獄。
明年置重典。
士奇乞貸其死。
乃謫輻戍遼東,而命隨往,客死
七年士奇請命風憲官考察奏罷有司貪汙者,帝曰:「然。
向使不罷劉觀風憲安得肅。」
贊曰:成祖封茹常,以事太祖有功
然考之,未有表見,意史軼之歟?
嚴震直之於廣西張紞之於雲南,治效卓然
王鈍鄭賜方伯監司聲績頗著。
至其晚節,皆不克自振,惜夫。
郭資呂震之徒,有幹濟才,而操行無取
李至剛之險,吳中劉觀之墨,又不足道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