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史-清-万斯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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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一百五十
列傳第三十八 郁新 趙羾 金忠 李慶 師逵 古朴 陳壽 劉季箎 劉辰 楊砥 虞謙 呂升 湯宗

體裁史書
類别歷史
郁新趙羾金忠李慶師逵古樸向寶陳壽馬京許思溫劉季{虎}劉辰楊砥虞謙呂升仰瞻嚴本湯宗
公元1400年
郁新字敦本臨淮人
洪武中,以人才征,授戶部度支主事
郎中
逾年擢本部右侍郎
問天下戶田賦地理險易應答無遺,帝稱其才。
尋進尚書
親王祿米五萬石,新定議減五之四,並定郡王以下祿有差
又以邊餉不繼,定召商開中法,令商輸粟塞下,按引支鹽,邊儲以足。
夏原吉戶部主事重之,諸曹事悉委任焉。
建文二年引疾歸。
公元1402年
成祖即位,召掌戶部事,以古樸為侍郎佐之。
永樂元年河南蝗,有司不以聞,劾治之。
初,轉漕北京言:「自淮抵河,多淺灘跌坡運舟艱阻
請別用淺船載三百石者,自淮河沙河運至陳州溪口跌坡下,復用船載二百石者運至跌坡上,別用大船運黃河
至八柳樹諸處,令河南車夫陸運衛河轉輸北京
」從之。
又言:「湖廣屯田所產不一,請皆得輸官
谷、縻大麥蕎穄二石,準米一石
稻谷、秫二石五鬥穇稗三石,各準米一石
豆、芝麻與米等。
」著為令。
二年,議公、侯、伯、駙馬儀賓祿,二百石以上者,請如文武官例,米鈔兼給。
三年,以士卒勞困,議減屯田歲收不如額者十之四五,又議改納米北京贖罪者於南京倉。
允行
是年八月卒於官。
帝嘆曰:「邦賦十三年,量計出入,今誰可代者?
輟朝一日,賜葬祭,而召夏原吉還理部事
長於綜理,密而不繁。
其所規畫,後不能易。
趙羾字雲翰夏人,徙祥符
洪武中,由鄉舉太學,授兵部職方司主事
天下要害厄塞,並屯戍所宜以進。
以為才,遷員外郎
建文初,遷浙江參政建策海寇有功
公元1404年
永樂二年,使交阯,還奏稱旨
刑部侍郎,改工部,再改禮部
五年尚書賜宴華蓋殿,撤膳羞遺其母。
初,每以事為言者所劾,帝不問
九年秋朝鮮使臣將歸,例有賜賚不以奏。
帝怒曰:「是且使朕失遠人心。
」遂下之獄。
尋得釋,使督建隆慶保安永寧州縣撫綏新集,民安其業。
十五年丁母艱
起復,改兵部尚書,專理塞外兵事。
北征轉餉有方
公元1430年
仁宗嗣位,改南京刑部
宣德五年御史張楷侍郎俞士吉怠縱
召至,命致仕
公元1436年
精敏歷事五朝,位列卿自奉寒素
正統元年卒,年七十三。
金忠,鄞人。
讀書,善《易》卜。
兄戍通州亡,補戍。
不能行,相者袁珙資之。
既至,編卒伍
賣卜北平市,多中。
市人以為神。
僧道衍稱於成祖
成祖起兵托疾卜,得鑄印乘軒之卦
曰:「此象貴不可言
自是出入府中,常以所占勸舉大事
成祖深信之。
燕兵起,自署官屬,授王府紀善,守通州
南兵攻城不克
已,召置左右,有疑輒問,術益驗,且時進謀畫
遂拜右長史,贊戎務,為謀臣矣。
公元1441年
成祖稱帝,論佐命功,擢工部右侍郎,贊世子北京
尋召還,進兵部尚書
起兵時,次子高煦從戰有功,許以為太子
至是,淇國公邱福等黨高煦,勸帝立之。
以為不可,在帝前歷數嫡孽事。
不能奪,密以告解縉黃淮尹昌隆
等皆以忠言為是
於是世子皇太子,而為東宮輔導官,以兵部尚書詹事府詹事
六年命兼輔皇太孫
公元1447年
北征,留忠與蹇義黃淮楊士奇太子監國
是時高煦奪嫡謀愈急,蜚語太子
十二年北征還,悉征東宮官屬下獄
勛舊不問,而密令審察太子事。
忠言無有
帝怒。
免冠頓首流涕,願連坐以保之。
以故太子得無廢,而宮僚黃淮楊溥等亦以是獲全
公元1448年
起卒至大位,甚見親倚,每承顧問,知無不言,然慎密不泄。
僚友持兩端,退恒推讓之。
明年四月卒。
給驛歸葬,命有司治祠墓,復其家。
洪熙元年追贈榮祿大夫少師謚忠襄
官子達翰林檢討
剛直敢言,仕至長蘆都轉運使
有兄華,負誌節。
通州有功,欲推恩官之,辭不就
嘗召賜金綺,亦不受
成祖目為迂叟放還
一日,讀《宋史》至王倫秦檜事,放聲長嘆而逝。
里中稱為白雲先生」。
公元1403年
李慶字德孚順義人
洪武中,以國子生右僉都御史後授刑部員外郎,遷紹興知府
永樂元年召為刑部侍郎
剛果,有幹局馭下甚嚴。
以為才,數命他事不得時至部。
屬吏罪人交通饋餉輒知之,繩以重法
五年,改左副都御史
兩遭親喪並起復。
勛貴武臣令子家人行商中鹽,為官民害
言:「舊制四品以上官員不得與民爭利
都督蔡福等既行罰公侯有犯,亦乞按問
帝命嚴禁如制。
忻成伯趙擅殺運夫盜賣軍餉
都督譚青朱崇貪縱
劾之,皆下吏
已,劾都督費瓛欺罔梁銘貪暴鎮守德州都督曹得黷貨
皆被責。
中外凜其風采
十八年工部尚書,尋兼領兵部事。
公元1424年
仁宗立,改兵部,加太子少保
弋謙言事忤旨,呂震交口詆之,惟夏原吉無所言。
帝尋悟,降敕自責,並責等,等甚愧此兩人
山陵事多,趣辦中官有求,執不與,人多嚴憚之,號為「生李」。
奉命皇太子孝陵在途約束將士秋毫無所擾。
太子欲獵,諫止
太子北京,遂留南京兵部
公元1427年
宣德二年安遠侯柳升討黎利,命參贊軍務,許擇部曹賢能自隨
師至鎮夷關,意輕賊,不為備。
郎中史安主事陳鏞言於
已病甚,強起
不聽直前中伏敗死
病遂篤,明日亦死,一軍盡沒。
公元1370年
師逵字九達東阿人
少孤,事母至孝
年十三,母疾,思藤花菜。
城南二十餘里求得之
及歸,夜二鼓遇虎
驚呼天,虎舍之去。
母疾尋愈。
洪武中,以國子生御史出按事,為御史所劾,逮至
帝偉其貌,釋之,謫御史臺書案牘。
久之,擢御史,遷陜西按察使
獄囚淹系千人浹旬決遣,悉當其罪。
母憂去官廬墓側,不飲酒食肉者三年
成祖即位,召為兵部侍郎,改吏部
永樂四年北京宮殿分遣大臣采木
往湖、湘,以十萬眾入山辟道路,召商賈軍役貿易,事以辦。
然頗嚴刻,民不堪多從法良為亂
左中允周幹劾之。
仁宗監國,以帝所特遣,置不問
八年,帝北征,命總督饋餉量程置頓堡,更遞轉輸
從之。
公元1422年
蹇義吏部二十年,人不敢幹以私。
仁宗嗣位,與趙羾古樸改官南京,而戶部尚書兼掌吏部
宣德二年正月卒官,年六十二。
公元1401年
廉,不殖生產祿賜分宗黨。
有子八人至無自贍
成祖北京嘗語左右曰:「六部扈從臣,不貪者惟而已
古樸字文質陳州人
洪武中太學生清理郡縣田賦圖籍,還隸五軍斷事理刑
自陳家貧願得祿養母。
嘉之,除工部主事
母歿,官給歸葬
服闋,改兵部累遷郎中
建文三年兵部侍郎
公元1402年
成祖即位,改戶部
永樂二年,樸奏:「先奉詔江西湖廣及蘇、諸府輸糧北京,今聞並患水潦轉運艱難,而北京諸郡歲幸豐。
發鈔有司增價收糴,減南方運。
」從之。
營建北京,命采木江西,以恤民見褒。
七年,帝北巡皇太子監國
召還,佐夏原吉戶部
仁宗即位,改南京通政使
明年就拜戶部尚書,出督畿內田賦
師逵病,命樸代之。
宣德三年二月卒於官。
初,戶部主事劉良不檢,乞中貴人上考
不可
良遂誣奏樸罪,樸就逮
成祖察其誣,得釋。
他日吏部奏予誥。
仁宗曰:「此人素無行,且嘗誣大臣不可與。
後果以贓敗。
在朝三十余年,自郎署尚書確然有守不通幹請,與右都御史向寶,俱以清介稱。
公元1376年
字克忠進賢人
洪武中,以進士兵部員外郎
九年無過,擢通政使以不奏對力辭,改應天府
建文時坐事廣西
成祖即位,召復職
已,復坐事下獄,降兩浙鹽運判官
仁宗東宮,知其廉。
即位,召為右都御史詹事,並給兩俸。
應詔八事多可采者。
宣德初,改南京
三年入覲,帝憫其老,命致仕
歸,卒於途。
文學寬厚愛民,而持身廉直,屢遭困厄不稍易,平居言不及利
歷仕四十余年,卒之日,家具蕭然
公元1403年
陳壽隨人
洪武中,由國子生戶部主事
永樂元年員外郎
出為山東參政所至愛民為務。
夏原吉薦,召為工部左侍郎
皇太子監國南京壽日兵民困,又乘間左右恩澤者多,恐累明德
太子深納之。
目送之出,顧侍臣曰:「侍郎第一人也。
九年漢王高煦譖,下獄,貧不能給朝夕。
官屬有饋之者,拒不受,竟死獄中。
逾年啟殯如生
仁宗即位,贈工部尚書謚敏肅,官其子常中書舍人,後亦至工部侍郎
下獄死者,有馬京許思溫
武功人
洪武中,以進士翰林編修,歷左通政大理卿
永樂元年行部左侍郎
皇太子北京,命兼輔導,盡誠翊贊太子甚重之。
數為高煦所譖,謫戍廣西,仍坐前事逮下獄。
公元1424年
思溫字叔雍吳人
國子生刑部主事累官北平按察副使
燕師起,思溫城守有勞,擢刑部侍郎,改吏部,兼贊善
亦以讒下獄
瘐死
仁宗立,贈少傅謚文簡思溫吏部尚書,官其子俊贊禮郎進學翰林
劉季{虎},名韶以字行余姚人
洪武中進士
行人
使朝鮮,卻其饋贐
帝聞,賜衣鈔,擢陜西參政
陜有逋賦有司峻刑督,民不能輸。
{虎}至,與其分行郡縣,悉縱械者,緩為期
民感其德,悉完納
不產碙砂,而歲有課。
{虎}言於朝,罷之。
洪渠水溢,為治堰蓄泄,遂為永利
建文中,召為刑部侍郎
民有為盜所引者,逮至,盜已死,乃召盜妻子使識之。
聽其辭,誣也,釋之。
吏虧官錢,誣千余人,悉為辨免。
河陽逆旅朱、趙二人異室寢。
趙被殺,有司疑朱殺之,考掠誣服
{虎}獨曰:「是非夙仇,且其裝無可利。
」緩其獄,竟得殺趙者。
揚州民家,盜夜入殺人遺刀屍傍,刀有記識,其鄰家也。
官捕鞫之。
鄰曰:「失此刀久矣
不勝掠,誣服
{虎}使人懷刀就其裏潛察之。
一童子識曰:「此吾家物。
」盜乃得。
公元1410年
永樂初纂修大典》,命姚廣孝解縉{虎}總其事。
八年坐失出下獄,謫外任。
逡巡未行,復下獄。
久之始釋。
命以儒服翰林院編纂
尋授工部主事,卒於官。
劉辰字伯靜金華人
國初,以署典簽使方國珍
國珍二姬以進,叱卻之。
李文忠駐師嚴州辟置幕下
元帥俊守廣信盛冬發民浚城濠。
文忠止之。
不聽
文忠怒,欲臨以兵。
請往諭之。
悔謝,事遂已。
以親老辭歸
建文中,用薦擢監察御史出知鎮江府,勤於職事
江田八十余頃,久淪於水,賦如故,以言得除。
京口閘廢,轉漕者道新河出江,舟數敗。
修故閘,公私皆便。
漕河易涸,仰練湖益水,三鬥門久廢
修築之,運舟既通,湖下田益稔。
公元1416年
永樂初李景隆國初事,召至,預修《太祖實錄》。
江西布政司參政,奏蠲九郡田糧
歲饑,勸富民貸饑者,蠲其徭役以為之息。
官為立券期年而償。
辰居官廉尚氣,與都司按察使不相得,數爭,坐免官。
十四年行部左侍郎,復留南京三年
帝念其老,賜敕鈔幣,今致仕
卒於途,年七十八。
楊砥字大用澤州人
洪武末,由進士行人司右司副
上疏言:「揚雄莽大夫貽譏萬世
董仲舒天人三策》及正誼明道之言,足以扶翼世教
孔廟從祀仲舒非是
」帝從之。
歷官湖廣布政司參議
建文中,言:「帝堯德始於親九族
今宜惇睦諸藩,無自剪枝葉。
不報
父喪歸。
公元1402年
成祖即位,起鴻臚寺卿,乞終制
服闋,擢禮部侍郎坐視河渠失職,降工部主事,改禮部
永樂十年北京行太仆寺卿
吳橋天津大水決堤傷稼。
請開德州東南黃河故道及土河,以殺水勢
帝命工部侍郎藺芳經理之。
牧馬法,請令民五丁養種一匹,十馬立群一人,五十馬立群一人養馬歲蠲租糧之半。
薊州東至山海諸衛土地寬廣水草豐美,其屯軍養種一匹,租亦免半。
帝命軍租盡蠲之,余悉從其議。
於是馬大蕃息
公元1418年
剛介有守,尤篤孝行。
十六年母喪哀毀,未至家,卒。
虞謙字伯益金壇人
洪武中,由國子生刑部郎中出知杭州府
建文中請限僧道田,人無過十畝,余以均給貧民
從之。
永樂初召為大理寺少卿
時有詔。
建文中上言改舊制者悉面陳
乃言前事請罪
帝見怖,笑曰:「此秀才辟老、佛耳。
」釋弗問。
僧道限田制竟罷。
都察院誆騙罪,準洪武榜例梟首以徇。
奏:「比奉詔準律斷罪誆騙杖流梟首詔書意。
」帝從之。
天津衛倉災,焚糧數十萬石。
御史主者盜用多,縱火自蓋。
逮幾八百人,應死者百。
謙白其濫,得論減。
公元1409年
七年,帝北巡皇太子右副都御史
明年,偕給事中杜欽巡視淮、鳳抵陳州災傷,免田租,贖民所鬻子女。
明年請振,太子諭之曰:「軍民困極,而卿等從容請啟,彼汲黯何如人也。
」尋命督兩浙、蘇、諸府糧,輸南、北京徐州淮安
富民有司,率得近地,而貧民多遠運。
建議四等:丁多糧最少者運北京,次少者運徐州丁糧等者運南京淮安,丁少糧多者存留本土
民利賴之。
又言:徐州呂梁二洪,行舟多阻。
請每洪增挽夫二百,月給廩;官牛一百,暇時聽民耕,大舟至,用以挽。
以為便。
督運木,役者大疫
散處之,疫遂息。
未幾,偕給事中許能巡撫浙江
公元1424年
仁宗即位,召還,改大理寺卿
呂升少卿仰瞻為丞,而又薦嚴本寺正
帝方矜慎刑獄等亦悉心奏當
法司四方所上獄,再四參復,必求其平。
嘗語人曰:「彼無憾,斯我無憾矣。
」嘗應詔上言七事,皆切中時務
有言奏事不密市恩外者
帝怒,降少卿
一日楊士奇奏事畢,不退
帝問:「欲何言,得非虞謙乎?
士奇具白其誣,且言歷事三朝,得大臣體。
帝曰:「吾亦悔之。
」遂命復職
宣宗立謙言:「舊制,犯死罪者,罰役終身
今所犯不等,宜依輕重分年限。
報可
宣德二年三月卒於官。
儀觀風采凝重
詩畫自負才望
工部侍郎蘇瓚鄙猥上,恒怏怏,人以是隘其量雲
公元1433年
呂升山陰人
永樂初溧陽教諭歷官江西福建按察僉事所至有清慎聲。
入為大理寺少卿
宣德八年致仕卒。
仰瞻長洲人
永樂中虎賁衛經歷大理寺丞
正統間宦官王振用事百官奔走其門,惟瞻與大理卿薛瑄不往。
會與辨殺夫冤獄,益忤下獄謫戍大同
景泰初,召為右寺丞執法愈堅在位者多不悅
移疾歸,加大理少卿
公元1413年
嚴本字誌道江陰人
少通群籍,習法律,以傅霖刑統賦》辭約義博,註者非一,乃著《輯義》四卷
永樂十一年以薦征,試以疑律,敷析明暢
刑部主事
侍郎張本部事官吏當意者,獨重本疑獄輒俾訊之。
奉命使徽州,時督辦後期,例罰工,不忍迫民。
以為言,曰:「吾辦矣。
」蓋已寓書其子,鬻田為工作償也。
公元1424年
仁宗立,以刑部尚書金純虞謙薦,改大理寺正
斷獄者多以「知情故縱」及「大不敬論罪
爭之曰:「律自叛逆數條外,無『故縱』之文。
即『不敬』,情有重輕豈可概入重比
韙之,悉為駁正
良鄉失馬,疑其鄰,告於丞,拷死。
丞坐決罰如法,當徒,而告者坐絞。
曰:「丞罪當。
告者因疑而訴,律以誣告致死,是丞與告者各殺一人,可乎?
駁正之。
莒縣屯卒奪民田民訟於官,卒被笞。
夜盜民驢,民搜得之
卒反以為誣,擒送千戶,民被禁死。
法司千戶徒。
曰:「千戶生,則死者冤矣。
」遂正其故勘罪。
蘇州衛十余人夜劫客舟河西務一卒死。
懼事覺,誣鄰舟解囚人為盜,其侶往救見殺。
誣服
疑之曰:「解人與囚同舟。
為盜,囚必知之。
按驗果得實,遂抵卒罪。
本立方嚴非禮弗履。
其使徽也,知府酒肴不受
年七十八卒。
湯宗字正傳浙江平陽人
洪武末,由太學生河南按察僉事,改北平
建文時上變言按察使陳瑛燕邸金錢,有異謀
詔逮安置廣西,而遷宗山東按察使
坐事左遷刑部郎中出知蘇州府
連歲水,民流,逋租百余萬石
宗諭富民出米代輸
富民知其愛民,不三月完納
公元1403年
永樂元年有言坐視水患者,逮下獄,謫判祿州
黃淮薦,召為大理寺丞
或言宗曾發潛邸事。
帝曰:「帝王惟才是使,何論舊嫌。
」時外國貢使病死從人謂醫殺之。
獄具閱牘嘆曰:「醫與使者何仇,而故殺之乎?
」卒辨出之。
尋命振饑河南,還署戶部事。
解縉下獄,詞連宗坐系余年
仁宗立,復官,再遷南京大理卿。
宣宗初,清軍山東
會天久不雨,極陳民間饑困狀。
帝為蠲租免役,罷不急之務
宣德二年卒。
贊曰:永、宣之際,嚴飭吏治職事修舉
郁新之理賦,楊砥馬政劉季{虎}、虞謙治獄可謂能其官矣。
李慶師逵諸人清介有執,皆列卿之良也。
陳壽馬京遭讒早廢,惜乎未竟其用。
金忠奮身卒伍,進自藝術末流,而有士君子之行。
當其侃侃持論文皇父子間,忠直不撓,卒以誠信悟主豈不偉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