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史-清-万斯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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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一百三十八
列傳第二十六 陳修 楊思義 周禎 楊靖 單安仁 薛祥 唐鐸 開濟

體裁史書
類别歷史
列傳第二十六陳修滕毅·趙好德·翟善·李仁·吳琳·楊思義滕德懋·范敏·費震張琬·周禎劉惟謙·周湞·端復初·李質·黎光·劉敏·楊靖淩漢·嚴德瑉·單安仁·硃守仁·薛祥·秦逵·趙翥·趙俊·唐鐸·沈溍·開濟
陳修字伯昂上饒人
太祖浙東,授理官
援引律令,悉本寬厚,盡改元弊政
兵部郎中,遷濟南知府
時亂後,比戶彫殘,且多衛將練兵屯田其間
撫治有方兵民相安流亡復業
嘉之
公元1371年
洪武四年吏部尚書
六部之設,始自洪武元年
鎮江滕毅首長吏部,佐省台裁定銓除考課諸法略具。
至是侍郎李仁詳考舊典,參以時宜,按地沖僻,為設官煩簡。
凡庶黜陟課功核實之法,皆精心籌畫銓法秩然
未幾,卒官。
其後部制屢創。
入覲官各舉所知,定內外封贈廕敘之典,自浮山李信始。
天下朝正官各造事文冊圖畫土地人民以進,及撥用吏員法,自昆山餘熂始。
仿《唐六典》,自五府六部都察院以下諸司設官分職編集為書曰《諸司職掌》;定吏役考滿,給由法以為司、衛、府、縣首領;選監生能文章者兼除州縣官學正教諭,自泰興翟善始。
三年一朝考核等第,自沂水杜澤始。
洪武時銓政大略也。
公元1380年
六部初屬中書省權輕,多仰承丞相意指
詹同吳琳趙好德輩,居吏部稱賢,然亦無大建豎。
至十三年中書省革,部權乃專,而銓衡為尤要。
顧帝用法嚴,以排宋訥誅,貶,尚書
未數月罷。
惟信侍郎,拜尚書,幾二載,卒於官雲。
公元1367年
滕毅字仲弘
太祖,以儒士見,留徐達幕下
尋除起居注
命與楊訓文集古無道之君若桀、秦始皇隋煬帝行事以進。
曰:「吾欲觀喪亂之由,以為炯戒耳。
吳元年出為湖廣按察使
尋召還,擢居吏部一月,改江西行省參政,卒。
趙好德字秉彝汝陽人
安慶知府入為戶部侍郎
尚書,改吏部
帝嘉其典銓平,嘗召與四輔官入內殿。
坐論治道,命畫史圖像禁中
陝西參政
永樂中,官至工部侍郎
公元1393年
翟善字敬夫,以貢舉曆官吏部文選司主事
二十六年尚書詹徽侍郎傅友文誅,命部事再遷尚書
明於經術奏對合帝意。
帝曰:「年少氣宇恢廓他人莫及也。
」欲為營第於鄉,善辭
又欲除其家戍籍曰:「戍卒宜增,豈可以臣破例
」帝益以為賢。
二十八年坐事,降宣化知縣以終。
李仁唐縣人
初仕陳友諒
王師武昌來歸
常遇春薦,代陶安黃州府
曆官侍郎,進尚書
坐事青州,政最。
戶部侍郎致仕
公元1367年
吳琳黃崗人。
太祖武昌,以詹同薦,召為國子助教
經術逾於
吳元年除浙江按察司僉事復入起居注
命齎幣帛求書四方
洪武六年,自兵部尚書吏部,嘗與同主部事。
逾年乞歸
帝嘗遣使察之。
使者潛至旁舍一農人坐小杌,起拔稻苗布田,貌甚端謹
使者前曰:「此有吳尚書者,在否?
農人斂手,對曰:「琳是也
使者狀聞
帝為嘉歎
楊思義不詳其籍裏。
太祖吳王,授起居注
初,錢穀中書省
吳元年始設司農卿,以思義為之。
明年六部改為戶部尚書
大亂之後,人多廢業
思義請令民間植桑麻,四年始征其稅。
種桑輸絹,不種麻者輸布,如《周官裏布法。
詔可
帝念水旱不時緩急無所恃,命思義天下預備倉,以防水旱。
思義邦計,以農桑積貯為急。
凡所興設,雖本帝意,而經畫詳密時稱其能。
調陝西行省參政,卒於官。
洪武朝,為戶部尚書四十余人,皆不久於職,績用罕著。
茹太素楊靖滕德懋范敏費震之屬,差有聲
太素自有傳。
公元1370年
德懋字思勉吳人
中書省掾外任
洪武三年召拜兵部尚書,尋改戶部
為人有才辨,器量弘偉
長於奏疏一時招徠詔諭之文,多出其手。
以事免官,卒。
公元1375年
範敏閿鄉人
洪武八年秀才,擢戶部郎中
十三年授試尚書
耆儒本等,皆拜四輔官
帝以徭役不均,命編造黃冊
議:百一十戶為裏,丁多者十人裏長,鳩一里之事以供歲役
十年一周
百戶十甲
後遂仍其制不廢
明年以不職罷。
公元1378年
費震鄱陽人
洪武初,以賢良征,為吉水知州寬惠得民,擢知漢中
歲凶盜起,發倉粟十余萬斛貸民,俾秋成還倉。
盜聞,皆來歸。
令占宅自為保伍得數千家
帝聞而嘉之
後坐被逮,以有善政,特釋為寶鈔提舉
十一年,帝謂吏部曰:「資格常流設耳,有才能者當不次用之。
超擢九十五人
而拜戶部侍郎,尋進尚書
奉命丞相御史大夫以下祿之制。
出為湖廣布政使,以老致仕
洪武初,有張琬者,鄱陽人
貢士高等,授給事中,改戶部主事
一日,帝問天財賦戶口之數。
口對無遺
帝悅,立擢左侍郎
謹身殿災,上言時政
歲饑請蠲民租百萬余石。
俱見嘉納
才敏有心計,年二十七,卒於官。
時人惜之。
周禎字文典江寧人
元末流寓湖南
太祖平武昌,用為江西行省僉事,曆大理卿
太祖以唐、宋皆有成律斷獄,惟元以一時行事條格胥吏易為奸,詔禎與李善長劉基陶安滕毅定律令。
少卿劉惟謙、丞周湞與焉。
書成,太祖稱善。
公元1368年
洪武元年刑部,以禎為尚書
尋改治書侍御史
明年出為廣東行省參政
省治初開,正官多缺,吏治勸懲
香山丞沖敬有治行,以勞卒官。
為文祭之,聞者感動
一時郡邑良吏雷州同知余騏孫、惠州知府萬迪、乳源知縣張安仁清流知縣李鐸揭陽縣許德、廉州知府脫因、歸善知縣木寅,禎皆列其政績以聞。
寅,土司
脫因,蒙古人也。
於是屬吏益勸。
三年九月召為御史中丞
尋引致仕
帝初即位,懲元寬縱用法太嚴奉行重足立。
律令既具,吏士始知循守
其後數有厘正,皆以禎書為權輿雲。
公元1367年
劉惟謙不詳何許人
吳元年才學舉。
洪武初曆官刑部尚書
六年詳定新律刪繁損舊,輕重得宜
帝親加裁定頒行焉。
後坐事免。
周湞字伯甯鄱陽人
江西十才子之一也,官亦至刑部尚書
洪武世,為刑部者亦幾四十人楊靖最著,而端復初李質黎光劉敏亦有名。
公元1371年
復初字以善溧水人
子貢裔也,從省文,稱端氏
元末為小吏
常遇春金華召致幕下
未幾辭去
太祖知其名,召為徽州府經歷
令民自實田,BZ為圖籍積弊盡刷。
稍遷磨勘司令
官署新立案牘填委復初鉤稽無遺
帝嘗廷譽之。
性嚴峭,人不敢幹以私。
僚屬多貪敗,復初獨以清白免。
洪武四年超拜刑部尚書,用法平
杭州飛糧事覺,逮系百餘人
復初往治,誠偽立辨知府以下服罪
明年出為湖廣參政
令民來歸者,復其賦一年
流亡畢集
治辦聞。
坐事召還,卒。
孝文翰林待詔孝思,翰林侍書
先後使朝鮮,並著清節朝鮮人為立「雙清館」雲。
公元1368年
李質字文彬德慶人
材略
元末居何真麾下,嘗募兵德慶亂民旁郡多賴其保障
名士嶺南者,茶陵劉三吾江右伯顏子中羊城孫蕡建安張智等,皆禮之。
洪武元年,從降,授中書斷事
明年都督府斷事強力執法
五年刑部侍郎,進尚書治獄平恕
遣振饑山東,禦制詩餞之。
尋出為浙江行省參政
三年,惠績著聞。
帝念質老,召還。
入見便殿,訪時政
直言無隱
靖江王右相
王罪廢,質竟坐死。
公元1376年
黎光東莞人
鄉薦御史,巡蘇州,請振水災全活甚眾。
鳳陽上封事悉切時弊,帝嘉之
洪武九年,擢刑部侍郎執法不阿,為御史大夫陳甯所忌,坐事貶所
劉敏肅寧人
舉孝廉,為中書省吏
嘗暮市蘆龍江,旦載於家,俾妻織蓆,鬻以奉母。
而後,入治事
性廉介,或遺之瓷瓦器,亦不受
為楚相府錄事中書沒官女婦給文臣家,眾勸其請給以事母。
固辭曰:「事母,子婦事,何預他人
」及省臣敗,吏多坐誅獨無所預。
帝賢之,擢工部侍郎,改刑部
出為徽州府同知,有惠政,卒於官。
公元1385年
楊靖字仲甯山陽人
洪武十八年進士選吏科庶起士
明年戶部侍郎
時任諸司者,率進士太學生,然時有不法者。
帝制大誥》,舉通政使蔡瑄左通政茹瑺工部侍郎秦逵諷厲之曰:「此亦進士太學生也,能率職以稱朕心。
」其見稱如此
公元1389年
二十二年尚書
明年五月詔在京官三年遷調,著為令。
乃以刑部尚書趙勉換官。
諭曰:「愚民犯法,如啖飲食。
設法防之,犯者益眾。
推恕行仁,或能感化
自今惟犯十惡並殺人者死,餘罪皆令輸粟北邊
」又曰:「在京獄囚,卿等覆奏,朕親審決猶恐有失。
在外官所擬,豈能盡當?
等當詳讞然後遣官審決
承旨研辨,多所平反
嘉納之。
嘗鞫一武弁門卒撿其身,得大珠屬僚驚異
徐曰:「偽也,安有珠大如此者乎。
」碎之。
帝聞,歎曰:「此舉有四善焉。
不獻朕求悅,一善也;不窮投獻二善也;不獎門卒,杜小人僥倖三善也;千金之珠卒然而至,略不動心有過人之智,應變之才,四善也。」
公元1393年
二十六年,兼太子賓客,並給二祿。
已,坐事免。
會征龍州趙宗壽,詔安南輸粟餉師。
白衣往。
安南相黎一元陸運險艱,欲不奉詔
宣示反覆開諭,且許以水運
一元輸粟二萬,至沲海江別造浮橋以達龍州
大悅,拜左都御史
靖公忠有智略,善理繁劇治獄明察不事深文
寵遇最厚,同列無與比。
三十年七月,坐為鄉人代改訴冤狀草,為御史所劾。
帝怒,遂賜死
年三十八。
時有淩漢字鬥南原武人
秀才舉,獻《烏鵲論》。
授官,歷任御史
巡按陝西,疏所部疾困數事。
帝善之,召其子賜衣鈔。
鞫獄平允
及還京,有德漢者,邀置酒,欲厚贈以金。
漢曰:「酒可飲,金不可受也。
」帝聞之嘉歎,擢右都御史
詹徽為左,論議不合,每面折銜之。
左遷刑部侍郎,改禮部
後為所劾,降左僉都御史
帝憫其衰,令歸田裏。
漢以在,有後憂,不敢去。
歲餘誅,復擢右僉都御史
致仕歸。
出言不檢居官屢躓。
然以廉直見知於帝,故終得保全
吳人嚴德瑉,由御史左僉都御史,以疾求歸。
帝怒,黥其面,謫戍南丹
遇赦放還
布衣徒步,自齒齊民
宣德中猶存
嘗以事為御史所逮,德瑉堂下,自言曾在台勾當公事,曉三尺法
御史問何官。
答言:「洪武中台長所謂嚴德瑉是也
御史大驚,揖起之。
次日往謁,則擔囊徙矣。
教授與飲,見其面黥,戴敝冠,問:「老人犯何法?
」瑉述前事,因言「先時國法甚嚴,仕者不保首領,此敝冠不易戴也。
」乃北面拱手,稱「聖恩聖恩」雲。
單安仁字德夫,濠人。
少為府吏
元末江淮兵亂安仁集義兵鄉里,授樞密判官
鎮南孛羅普化揚州
群雄四起安仁歎曰:「此輩為人驅除耳。
王者之興,當自有別。
鎮南王為長槍軍所逐,安仁無所屬,聞太祖集慶,乃曰:「此誠是已。
率眾歸附
太祖悅,即命將其軍守鎮江
嚴飭軍伍,敵不敢犯。
移守常州
其子叛,降張士誠太祖安仁忠謹,弗疑也。
久之,遷浙江副使
悍帥橫斂民,名曰「寨糧」,安仁置於法。
按察使,征為中書左司郎中,佐李善長裁斷
調瑞州守禦千戶,入為將作卿。
公元1368年
洪武元年工部尚書,仍領將作事
安仁精敏智計,諸所營造大小中程,甚稱帝意。
逾年兵部尚書
請老歸,賜田三千畝,牛七十角,歲給尚書半俸
六年山東參政
懇辭,許之。
家居,嘗奏請浚儀真南壩至樸樹灣,以便官民輸挽;疏轉運河江都深港以防淤淺;移瓜州倉CC置揚子橋西,免大江風潮之患。
帝善其言,再授兵部尚書致仕
初,尚書階正三品
十三年中書省罷,始進為正二。
安仁致仕在前
帝念安仁勳舊二十年特授資善大夫
其年十二月卒,年八十五。
公元1371年
徐州硃守仁者,字元夫
元末亦以保障功官樞密同知,守舒城
明兵下廬州,以城來歸
曆官工部侍郎
洪武四年尚書奉命山東官吏稱旨
尋改北平行省參政,以饋餉不繼,謫蒼梧知縣
初,守仁袁州撫安創殘,民甚德之。
至是連知容州高唐州,皆有善政
十年四川布政使,治尚簡嚴。
年老致仕
坐事輸作特宥之。
十五年,雲南平,改威楚、開南等路宣撫司楚雄府,遂命守仁知府事
招集流移均徭役,建學校境內大治
二十八年上計入朝,郡人垂涕送之。
太僕卿
首請立牧馬草場江北滁州諸處
所轄十四監九十八群。
馬大蕃息
馬政之修,自守仁始。
久之致仕
永樂初入朝遇疾卒。
公元1368年
薛祥字彥祥無為人
俞通海來歸
渡江,為水寨管軍鎮撫
從征有功
洪武元年轉漕河南夜半抵蔡河。
驟至不為動,好語散之
帝聞大喜
以方用兵供億艱,授京畿都漕運使分司淮安
浚河築堤,自揚達濟百里徭役均平,民無怨言
有勞者立奏,授以官。
都下官民南遷道經淮安多方存恤
山陽海州民亂,駙馬都尉黃琛捕治詿誤甚眾。
會鞫無驗者悉原之
治淮八年,民相勸為善
考滿還京,皆焚香祝其再來,或肖像祀之。
公元1375年
八年工部尚書
時造鳳陽宮殿
帝坐殿中,若有人持兵鬥殿脊者。
太師李善長諸工匠用厭鎮法,帝將盡殺之。
為分交替不在工者,並鐵石匠皆不預,活者千數
謹身殿,有司列中匠為上匠,帝怒其罔,命棄市
在側,爭曰:「奏對不實,竟殺人,恐非法
得旨腐刑
復徐奏曰:「腐,廢人矣,莫若杖而使工。
」帝可之。
明年改天下行省為承宣佈政司
北平重地特授三年治行第一
胡惟庸所惡,坐營擾民,謫知嘉興府
惟庸誅,復召為工部尚書
帝曰:「讒臣害汝,何不言?
」對曰:「臣不知也。
明年坐累杖死,天下哀之。
四人,謫瓊州,遂為瓊山人
公元1442年
孫遠,正統七年進士
景泰時,官戶部郎中
天順元年擢本部右侍郎,改工部
奉詔塞開封決河
還,仍改戶部
成化初,督兩廣軍餉,位至南京兵部尚書,以忤汪直免官
其繼祥為工部尚書有名者,有秦逵等。
公元1385年
字文用宣城人
洪武十八年進士
曆事都察院
奉檄清理囚徒寬嚴得宜
帝嘉其能,擢工部侍郎
營繕事繁,部中缺尚書,凡興作事皆領之。
初,議籍四方工匠,驗其丁力,定三年為班,更番赴京,三月交代,名曰「輸班匠」。
未及行,至是議量地遠近為班次置籍,為勘合付之,至期齎至部,免其家徭役,著為令。
帝念勤勩,詔有司復其家。
二十二年尚書
明年兵部
未幾,復改工部
帝以學校為國儲材,而士子巾服無異胥吏,宜更易之。
制式以進。
三易,其制始定。
監生藍衫、絛各一,以為天下先。
明代士子衣冠,蓋創自雲。
趙翥者,永寧人
有志節,以學行聞。
訓導賢良,擢贊善大夫,拜工部尚書
定天下歲造軍器之數,及議定籓王宮城制度
公元1379年
趙俊者,不知何許人
工部侍郎尚書
帝以國子監藏書板,歲久殘剝,命諸儒考補,工部督匠修治
奉詔監理古籍始備。
洪武十二年改署刑部
致仕去。
俊,十七年免。
而逵於二十五年九月坐事自殺
公元1368年
唐鐸字振之,虹人。
太祖初起兵,即侍左右。
濠州,從定江州,授西安縣
召為中書省管勾
洪武元年湯和延平,以知府事拊輯新附士民安之。
三年,入為殿中侍御史復出紹興府
六年十二月召拜刑部尚書
明年太常卿
丁母憂,特給半俸
十四年服闋兵部尚書
公元1382年
明年,初置諫院以為諫議大夫
帝嘗與侍臣歷代興廢,曰:「使朕子孫如成、康,輔弼如周、召,則可祈天永命
因進曰:「豫教元良,選左右輔導宗社萬年福也。
」帝又謂曰:「人有公私,故言有邪正
正言規諫邪言務謗諛。
曰:「謗近忠,諛近愛
不為所眩,則讒佞自遠。
未幾左遷監察御史
選賢京官遍曆郡縣訪求賢才體察官吏
歷練老成、望隆名重者,居布政按察之職。
帝從之。
既復擢為右副都御史,曆刑、兵二部尚書
二十二年,置詹事院,命吏部曰:「輔導太子,必擇端重之士。
三代保傅,禮甚尊嚴
兵部尚書謹厚有德量,以為詹事
尚書如故
」以嘗請豫教故也。
其年,致仕
公元1393年
二十六年,起太子賓客,進太子少保
二十八年龍州土官趙宗壽以奏鄭國公常茂死事不實被召,又不至
帝怒,命楊文大軍往討。
而命招諭
至,廉得茂實病死宗壽伏罪來朝
詔文移兵奉議諸州叛蠻,即以參議軍事
逾月諸蠻平。
相度形勢,請設奉議衛及向武河池懷集武仙賀縣諸處守禦千戶所,鎮以官軍
報可
公元1397年
為人長者,性慎密,不妄取予。
以故舊遇之,嘗曰:「自友及臣至今三十餘年,其與人交不至變色,絕亦不出惡聲
」又曰:「都御史詹徽剛斷嫉惡胥吏不得肆其貪,謗訕滿朝
唐鐸重厚,又謂懦而無為
人心不古有若是耶!
」後坐罪誅死,而恩遇不替。
三十年七月,卒于京師,年六十九。
賻贈甚厚,命有司護其喪歸葬
沈溍字尚賢錢塘人
同官兵部,以明敏稱。
帝嘗以勳臣子弟骫法,撰《大誥二十二篇,諭天下武臣,皆令誦習,使知儆惕
已,又以諭戒八條頒示將士
以試兵部侍郎部事一切訓飭事宜,皆承旨行之。
尋進尚書
廣西都司譙樓青州衛造軍器,皆擅科民財
請凡都司衛所營作,必都督府奏准。
官給物料,毋擅役民
違者治罪
仍禁武臣民事
時干戈甫息,武臣暴橫,數扞文法,至是始戢,力也。
帝嘗諭致治之要在進賢、退不肖
因言:「君子常少,小人常多,在上風厲之耳,賢者舉而不仁者遠矣。
」帝善其言。
二十三年,以工部尚書秦逵換官,賜誥獎諭
尋復舊任,後以事免。
明初,衛所世籍及軍卒勾補之法,皆所定。
名目瑣細簿籍煩多,吏易為奸。
終明之世頗為民患,而軍衛日益耗減
語詳《兵志》。
潮州陳質,父在戍籍
父沒,勾補,請歸卒業
帝命除其籍。
以缺軍伍,持不可
帝曰:「國家得一卒易,得一士難。
」遂除之。
然此皆特恩雲。
公元1382年
開濟字來學洛陽人
元末為察罕帖木兒掌書記
洪武初,以明經舉。
河南府訓導,入為國子助教
以疾罷歸
十五年七月御史大夫安然吏治才,召試刑部尚書逾年實授
綜核己任,請天下諸司設文簿,日書行事,課得失
又各部勘合文移,立程限定功罪。
又言,軍民細故犯罪者,宜即決遣
月間,滯牘一清
帝大以為能。
都御史仁言曩者以「賢良方正」、「孝弟力田諸科取士列置郡縣,多不舉職
宜核其去留
條議,以「經明行修」為一科、「工習文詞」為一科、「通曉書義」為一科、「人品俊秀」為一科、「練達治理」為一科、「言有條理」為一科
六科備者為「上」;三科以上為「中」;不及三科者為「下」。
從之。
敏慧有才辯。
國家經制田賦獄訟工役河渠事,眾莫能裁定一算畫,即有條理品式,可為世守。
以故帝甚信任,數備顧問,兼預他部事
以是忌之,謗議滋起。
深刻,好以法中傷人
奉命詐偽律。
議法巧密。
帝曰::「張密網以羅民,可乎?
」又設籍曰「寅戌之書」,以程僚屬出入
切責曰:「古人卯酉為常。
今使趨事者朝寅暮戌。
父母,會妻子幾何時耶!
」又為榜戒其僚屬,請揭文華殿
帝曰:「告誡僚屬之言,欲張殿廷,豈人臣禮?
慚謝
尋令郎中仇衍脫囚死,為獄官所發。
侍郎希哲主事王叔徵執獄官,斃之。
其年十二月御史陶垕仲等發其事,且言:「奏事時,置奏答刂懷中,或隱而不言覘伺上意,務為兩端奸狡莫測
甥女為婢。
早寡,逐其姑而略其家財
」帝怒,下濟獄,並希哲、衍等皆棄市
贊曰:六部之制仿于《周官》,所以王理邦國,熙庶績,任至重也。
明興,建官分職立法秩然
三途用人求賢彌廣
陳修滕毅典銓法,楊思義範敏治賦役,周禎定律令,單安仁之領將作,以至沈溍開濟輩之所經畫,皆委曲詳備,細大不遺
考其規模,固一代政治權輿者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