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一百十九
列傳第七 諸王四
體裁:史書
類别:歷史
諸王四○仁宗諸子
鄭王瞻飐〈〉越王瞻墉蘄王瞻垠襄王瞻墡〈〉荊王瞻堈淮王瞻墺滕王瞻塏梁王瞻垍衛王瞻埏○英宗諸子
德王見潾許王見淳秀王見澍崇王見澤吉王見浚忻王見治徽王見沛○景帝子
懷獻太子見濟○憲宗諸子
悼恭太子祐極岐王祐棆益王祐檳衡王祐楎〈〉雍王祐枟壽王祐楮汝王祐梈涇王祐橓榮王祐樞申王祐楷○孝宗子
蔚王厚煒
仁宗十子。昭皇后生宣宗、越王瞻墉、襄王瞻墡。李賢妃生鄭王瞻飐、蘄王瞻垠、淮王瞻墺。張順妃生荊王蟾堈。郭貴妃生滕王瞻塏、梁王瞻垍、衛王瞻埏。
公元1424年
鄭靖王瞻飐,仁宗第二子。永樂二十二年十月封。仁宗崩,皇后命與襄王監國,以待宣宗,宣德元年,帝征樂安,仍命與襄王居守。四年就藩鳳翔。正統八年詔遷懷慶,留京邸,明年之國。蟾飐暴歷,數斃人杖下。英宗以御史周瑛為長史,稍戢。成化二年薨。子簡王祁锳嗣。祁锳之為世子也,襄王朝京師,經新鄉,祁锳不請命,遣長史往迎。英宗聞之不悅,賜書責讓。及嗣王,多不法,又待世子寡恩。長史江萬程諫,被責辱,萬程以聞。帝遣英國公張懋、太監王允中賫敕往諭,始上書謝罪。弘治八年薨。世子見滋母韓妃不為祁锳所禮,見滋悒悒先卒。子康王祐枔嗣,正德二年薨。無子,從弟懿王祐檡嗣,十六年薨。子恭王厚烷嗣。
公元1548年
世宗幸承天,厚烷迎謁於新鄉,加祿三百石。疏奏母閻太妃貞孝事跡。詔付史館。其後帝修齋醮,諸王爭遣使進香,厚烷獨不遣。嘉靖二十七年七月上書,請帝修德講學,進《居敬》、《窮理》、《克己》、《存誠》四箴,《演連珠》十章,以神仙、土木為規諫。語切直。帝怒,下其使者於獄。詔曰:「前宗室有謗訕者置不治,茲復效尤。王,今之西伯也,欲為為之。」後二年而有祐橏之事,厚烷遂獲罪。
公元1567年
初,祁锳有子十人,世子見滋,次盟津王見濍,次東垣王見氵貢。見濍母有寵於祁锳,規奪嫡,不得,竊世子金冊以去。祁锳索之急,因怨不復朝,所為益不法。祁锳言之憲宗,革為庶人。及康王薨,無子,見濍子祐橏應及,以前罪廢,乃立東垣王子祐檡。至是祐橏求復郡王爵,怨厚烷不為奏,乘帝怒,摭厚烷四十罪,以叛逆告。詔駙馬中官即訊。還報反無驗,治宮室名號擬乘輿則有之。帝怒曰:「厚烷訕朕躬,在國驕傲無禮,大不道。」削爵,錮之鳳陽。隆慶元年復王爵,增祿四百石。厚烷自少至老,布衣蔬食。
公元1591年
世子載堉篤學有至性,痛父非罪見系,築土室宮門外,席槁獨處者十九年。厚烷還邸,始入宮。萬歷十九年,厚烷薨。載堉曰:「鄭宗之序,盟津為長。前王見濍,既錫謚復爵矣,爵宜歸盟津。」後累疏懇辭。禮臣言:「載堉雖深執讓節,然嗣鄭王已三世,無中更理,宜以載堉子翊錫嗣。」載堉執奏如初,乃以祐橏之孫載璽嗣,而令載堉及翊錫以世子、世孫祿終其身,子孫仍封東垣王。二十二年正月,載堉上疏,請宗室皆得儒服就試,毋論中外職,中式者視才品器使。詔允行。明年又上歷算歲差之法,及所著《樂律書》,考辨詳確,識者稱之。卒謚端清。崇禎中,載璽子翊鐘以罪賜死,國除。
公元1644年
廬江王載堙,簡王元孫也。崇禎十七年二月,賊陷懷慶,載堙整冠服,端坐堂上。賊至,被執,欲屈之。歷聲曰:「吾天朝藩王,肯降汝逆賊耶!」詬罵不屈,遇害。賊執其長子翊檭,擁之北行。三月過定興,於旅店作絕命詞,遂不食死。
公元1424年
越靖王瞻墉,仁宗第三子。永樂二十二年封衢州。未之藩,宣宗賜以昌平莊田。正統四年薨。妃吳氏殉,謚貞惠。無後。
公元1421年
蘄獻王瞻垠,仁宗第四子。初封靜樂王。永樂十九年薨,謚莊獻。仁宗即位,追加封謚。無後。
公元1424年
襄憲王瞻墡,仁宗第五子。永樂二十二年封。莊警有令譽。宣德四年就藩長沙。正統元年徙襄陽。英宗北狩,諸王中,瞻墡最長且賢,眾望頗屬。太后命取襄國金符入宮,不果召。瞻墡上書,請立皇長子,令郕王監國,募勇智士迎車駕。書至,景帝立數日矣。英宗還京師,居南內,又上書景帝宜旦夕省膳問安,率群臣朔望見,無忘恭順。
公元1478年
英宗復辟,石亨等誣于謙、王文有迎立外藩語,帝頗疑瞻墡。久之,從宮中得瞻墡所上二書,而襄國金符固在太后閣中。乃賜書召瞻墡,比二書於《金滕》。入朝,宴便殿,避席請曰:「臣過汴,汴父老遮道,言按察使王賢,以誣逮詔獄,願皇上加察。」帝立出槩,命為大理卿。詔設襄陽護衛,命有司為王營壽藏。及歸,帝親送至午門外,握手泣別。瞻墡逡巡再拜,帝曰:「叔父欲何言?」頓首曰:「萬方望治如饑渴,願省刑薄斂。」帝拱謝曰:「敬受教。」目送出端門乃還。四年復入朝。命百官朝王於邸,詔王詣昌平謁三陵。及辭歸,禮送加隆,且敕王歲時與諸子得出城遊獵,蓋異數也。六年又召,以老辭。歲時存問,禮遇之隆,諸藩所未有。成化十四年薨。
公元1488年
子定王祁鏞嗣,弘治元年薨。子簡王見淑嗣,三年薨。子懷王祐材嗣。好鷹犬,蓄善馬,往返南陽八百里,日猶未晡。妃父井海誘使殺人。孝宗戒諭,戍海及其左右。祐材好道術,賜予無節,又嘗與興邸爭地,連逮七十余家,獄久不決。大理卿汪綸兩解之,乃得已。十七年薨。弟康王祐櫍嗣,亦好道術。嘉靖二十九年薨。無子,從子莊王厚颎由陽山王嗣,定王曾孫也。
公元1672年
時王邸災,先世蓄積一空。厚潁折節為恭儉,節祿以餉邊,進金助三殿工。兩賜書幣。事嫡母王太妃及生母潘太妃,以孝聞。潘卒,殯之東偏。王太妃曰:「汝母有子,社稷是賴,無以我故避正寢。」厚颎泣曰:「臣不敢以非禮加臣母。」及葬,跣足扶櫬五十里。士大夫過襄者,皆為韋布交。四十五年薨。子靖五載堯嗣,萬歷二十三年薨。子翊銘嗣。崇禎十四年,張獻忠陷襄陽,遇害。
公元1641年
初,大學士楊嗣昌之視師也,以襄陽為軍府,增堞浚隍,貯五省餉金及弓刀火器。是年二月,獻忠邀殺嗣昌使於道,奪其符驗,以數十騎紿入襄城。夜半火作,遲明,賊大至。執翊銘南城樓,屬卮酒曰:「王無罪,王死,嗣昌得以死償王。」遂殺王及貴陽王常法,火城樓,焚其屍。賊去,僅拾顱骨數寸,妃妾輩死者四十三人。福清王常澄、進賢王常淦走免。事聞,帝震悼,命所司備喪禮,謚曰忠王。嗣昌朝惠王於荊州,謁者謝之曰:「先生惠顧寡人,願先之襄陽。」謂襄城之破,罪在嗣昌也。十七年以常澄嗣襄王,寄居九江,後徙汀州,不知所終。
棗陽王祐楒,憲王曾孫也,材武善文章,博涉星歷醫卜之書。嘉靖初上書,請考興獻帝。世宗以其議發自宗人,足厭服群心,褒之。更請除宗人祿,使以四民業自為生,賢者用射策應科第。寢不行。時襄王祐櫍病廢不事事,承奉邵亨挾權自恣,至捶死鎮寧王舅。祐楒誘致之,抉其目。帝遣大理少卿袁宗儒偕中官、錦衣往訊。亨論死,祐楒坐奪爵。帝幸承天,念祐楒前疏,復之。
公元1424年
荊憲王瞻堈,仁宗第六子。永樂二十二年封。宣德四年就藩建昌。宮中有巨蛇,蜿蜒自梁垂地,或憑王座。瞻堈大懼,請徙。正統十年徙蘄州。景泰二年上書請朝上皇。不許。四年薨。子靖王祁鎬嗣,天順五年薨。子見潚嗣。
公元1494年
靖王三子,長見潚,次都王梁見溥、樊山王見澋。見潚與見溥同母,怨母之匿見溥也,錮母,奪其衣食,竟死,出柩於竇。召見溥入後園,箠殺之。紿其妃何氏入宮,逼淫之。從弟都昌王見潭妻茆氏美,求通焉。見潭母馬氏防之嚴,見潚髡馬氏鞭之,囊土壓見潭死,械系茆妃入宮。嘗集惡少年,輕騎徽服,涉漢水,掠人妻女。見澋懼其及也,密聞於孝宗,召至京。帝御文華門,命廷臣會鞫。見潚引伏,廢為庶人,錮西內。居二年,見潚從西內摭奏見澋罪,誣其與楚府永安王謀不軌。帝遣使往按問,不實。見澋更奏見潚嘗私造弓弩,與子祐柄有異謀。驗之實,賜見潚死,廢祐衲,而以見溥子祐橺嗣為荊王。時弘治七年也。十七年薨,謚曰和。
公元1553年
子端王厚烇嗣。性謙和,銳意典籍。嘉靖中病,辭祿。不允,令富順王厚焜攝朝謁。厚焜,和王第二子,與弟永新王厚熿以能詩善畫名。厚烇子永定王載墭長,厚焜即謝攝事,人尤以為賢。嘉靖三十二年,厚烇薨。載墭己前卒,其子恭王翊鉅嗣。
荊自靖王諸子交惡,失令譽。及厚烇兄弟感先世家難,以禮讓訓飭宗人。見澋曾孫載埁尤折節恭謹,以文行稱。郡王女例請祿於朝,載埁四女皆妻士人,不請封。嘗上《應詔》、《正禮》二疏。不報。讀《易》窮理,著《大隱山人集》。子翊𬫌、翊、翊皆工詩,兄弟嘗共處一樓,號花萼社。翊鉅表載埁賢以訓諸子。諸子不率教,世子常泠尤殘恣。翊鉅言於朝,革為庶人。
公元1570年
隆慶四年,翊鉅薨。次子常氵言嗣,萬歷四年薨。無子,弟康王常由安城王嗣,萬歷二十五年薨。子定王由樊嗣,天啟二年薨。子慈嗣。崇禎時,流賊革裏眼、左金王詭降於楚帥。慈欲與為好,召宴,盛陳女樂。十六年正月,張獻忠陷蘄州,慈先一月薨。賊圍王宮,盡掠其所見妓樂去。
公元1424年
淮靖王蟾墺,仁宗第七子。永樂二十二年封。宣德四年就藩韶州。英宗即位之十月,以韶多瘴癘,正統元年徙饒州。正統十一年薨。子康王祁銓嗣,弘治十五年薨。世子見濂早卒,無子,從子定王祐啟嗣。遊戲無度,左右倚勢暴橫,境內苦之。長史莊典以輔導失職自免。詔不許。推官汪文盛數持王府事。有顧嵩者病狂,持刀斧入王門,官校執詰之,謬言出汪指使。典白之守臣。鎮守太監黎安嘗以事至饒,從騎入端禮門,被撻,銜祐棨甚。先是,祐棨有名琴曰「天風環佩」,寧王宸濠求之,不得。又求濱湖地,不與。至是嗾安奏祐棨過失及文盛被誣事。詔下撫按訊。安與宸濠謀,不待報,遽系典及府中官校鞫之。典辭倨,宸濠箠之,斃獄中,他所連坐甚眾。於是祐棨奏安挾仇殺典庇嵩。帝遣都御史金獻民、太監張欽往按治。祐棨畏宸濠,不能自明。欽等復言祐棨信奸徒為暴,請嚴戒之。軍校坐戍者二十余人,典冤竟不白。
公元1524年
嘉靖三年,祐棨薨。無子,弟莊王祐楑嗣,十六年薨。子憲王厚燾嗣,四十二年薨。子恭王載坮嗣,萬歷五年薨。弟順王載堅嗣,二十三年薨。子翊𨨣嗣。翊𨨣之未王也,與妓王愛狎,冒妾額入宮,且令撫庶子常洪為子,陳妃與世子常清俱失愛,潛謀易嫡。御史陳王道以理諭王,出之外舍。常洪遂與宗人翊銂等謀,夜入王宮,盜冊寶、資貨以出。守臣上其事,王愛論死,勒常洪自盡,翊銂等削屬籍永錮,奪翊𨨣四歲祿。久之,薨。子常清嗣,國亡,不知所終。滕懷王瞻塏,仁宗第八子。永樂二十二年封雲南,未之國,洪熙元年薨。無後。
公元1424年
梁莊王瞻垍,仁宗第九子。永樂二十二年封。宣德初,詔鄭、越、襄、荊、淮五王歲給鈔五萬貫,惟梁倍之。四年就藩安陸,故郢邸也。襄王瞻墡自長沙徙襄陽,道安陸,與瞻垍留連不忍去。瀕別,瞻垍慟曰:「兄弟不復更相見,奈何!」左右皆泣下。正統元年言府卑濕,乞更爽塏地。帝詔郢中歲歉,俟有秋理之。竟不果。六年薨。無子,封除。梁故得郢田宅園湖,後皆賜襄王。及睿宗封安陸,盡得郢、梁邸田,供二王祠祀。
衛恭王瞻埏,仁宗第十子。永樂二十二年封懷慶。幼善病,宣宗撫愛之,未就藩。歲時謁陵,皆命攝祀。孝謹好學,以賢聞。正統三年薨。妃楊氏殉,賜謚貞烈。無子,封除英宗九子。周太后生憲宗、崇王見澤。萬宸妃生德王見潾及皇子見氵是、吉王見浚、忻王見治。王惠妃生許王見淳。高淑妃生秀王見澍。韋德妃生徽王見沛。
公元1452年
德莊王見潾,英宗第二子。初名見清。景泰三年封榮王。天順元年三月復東宮,同日封德、秀、崇、吉四王,歲祿各萬石。初國德州,改濟南。成化三年就藩。請得齊、漢二庶人所遺東昌、充州閑田及白雲、景陽、廣平三湖地。憲宗悉予之。復請業南旺湖,以漕渠故不許。又請漢庶人舊牧馬地,知府趙璜言地歸民間,供稅賦已久,不宜奪。帝從之。正德初,詔王府莊田畝徵銀三分,歲為常。見潾奏:「初年,兗州莊田歲畝二十升,獨清河一縣,成化中用少卿宋旻議,歲畝五升。若如新詔,臣將無以自給。」戶部執山東水旱相仍,百姓雕敝,宜如詔。帝曰:「王何患貧!其勿許。」十二年薨。子懿王祐榕嗣。
公元1532年
嘉靖中,戶部議核王府所請山場湖陂,斷自宣德以後者皆還官。詔允行。於是山東巡撫都御史邵錫奏德府莊田俱在革中,與祐榕相訐奏,錫持之益急。儀衛司軍額千七百人,逃絕者以余丁補。錫謂非制,檄濟南知府楊撫籍諸補充者勿與餉。軍校大嘩,毀府門。詔逮問長史楊穀、楊孟法,戍儀衛副薛寧及軍校陶榮。諭王守侯度,毋徇群小滋多事。議者謂錫故激致其罪,不盡祐榕過雲。此十一年八月事。至十八年,涇、徽二王復請得所革莊田,祐榕援以為請。詔仍與三湖地,使自徵其課。其年薨。孫恭王載墱嗣,萬歷二年薨。子定王翊館嗣,十六年薨。子常潔嗣,崇禎五年薨。世子由樞嗣,十二年正月,大清兵克濟南,見執。
見湜,英宗第三子。早卒。復辟後,不復追贈。
公元1452年
許悼王見淳,英宗第四子。景泰三年封。明年薨。禮臣請用親王禮葬。帝以王幼,殺其制。秀懷王見澍,英宗第五子。生於南宮,天順元年封。成化六年就藩汝寧。長史劉誠獻《千秋日鑒錄》,見澍朝夕誦之。就藩時,慮途中擾民,令並日行。王居隘,左右請遷文廟廣之。見澍不聽,曰:「居近學宮,時時聞絃頌聲,顧不美乎!」論《書》至《西伯戡黎》,長史誠主吳氏說,曰:「戡黎者,武王也。」右長史趙銳主孔氏說,曰:「實文王事。」爭之失色。見澍曰:「經義未有定論,不嫌往復。今若此,非先皇帝簡二先生意也。」成化八年薨。無子,封除。
公元1457年
崇簡王見澤,英宗第六子。生於南宮,天順元年封。成化十年就藩汝寧,故秀邸也。弘治八年七月,皇太后春秋高,思一見王,帝特敕召之。禮部尚書倪嶽言:「數年來三王之國,道路供億,民力殫竭。今召王復來,往返勞費,兼水溢旱蝗,舟車所經,恐有他虞。親王入朝,雖有故事,自宣德來,已鮮舉行。英宗復辟,襄王奉詔來朝,雖篤敦敘之恩,實塞疑讒之隙,非故事也。」大學士徐溥亦以為言。帝重違太后意,不允。既而言官交章及之,乃已。十八年薨。子靖王祐樒嗣,正德六年薨。子恭王厚耀嗣。三王並有賢名,而靖王尤孝友。嘉靖十六年,厚耀薨。子莊王載境嗣,三十六年薨。子端王翊𨰜嗣,萬歷三十八年薨。孫由樻嗣。崇禎十五年閏十一月,李自成陷汝寧,執由樻去,偽封襄陽伯,令諭降州縣之未下者。由樻不從,殺之於泌陽城。弟河陽王由材、世子慈煇等皆遇害。
吉簡王見浚,英宗第七子。生於南宮。天順元年封,時甫二歲。成化十三年就藩長沙,刻《先聖圖》及《尚書》於嶽麓書院,以授學者。嘉靖六年薨。孫定王厚冒嗣。請湘潭商稅益邸租,不許。十八年薨。子端王載均由光化王嗣,四十年薨。子莊王翊鎮嗣,隆慶四年薨。無子,庶兄宣王翊鑾由龍陽王嗣,萬歷四十六年薨。孫由棟嗣,崇禎九年薨。子慈煃嗣。十六年,張獻忠入湖南,同惠王走衡州,隨入粵。國亡後,死於緬甸。
公元1466年
忻穆王見治,英宗第八子。成化二年封。未就藩,八年薨。無後。
徽莊王見沛,英宗第九子。成化二年封。十七年就藩鈞州。承奉司自置吏,左布政使徐恪革之,見沛以聞。憲宗書諭王:「置吏,非制也,恪無罪。」正德元年薨。子簡王祐枱嗣,嘉靖四年薨。子恭王厚爵嗣,二十九年薨。子浦城王載埨嗣。
公元1550年
初,厚爵好琴,斫琴者與知州陳吉交惡,厚爵庇之,劾吉,逮詔獄。都御史駱昂、御史王三聘白吉冤。帝怒,並逮之,昂杖死,三聘、吉俱戍邊。議者不直厚爵。時方士陶仲文有寵於世宗,厚爵厚結之。仲文具言王忠敬奉道。帝喜,封厚爵太清輔元宣化真人,予金印。及載埨嗣王,益以奉道自媚於帝,命綰其父真人印。南陽人梁高輔自言能導引服食,載埨用其術和藥,命高輔因仲文以進帝。封高輔通妙散人,載埨清微翊教輔化忠孝真人。載埨遂益恣,壞民屋,作臺榭苑囿。庫官王章諫,杖殺之。嘗微服之揚州、鳳陽,為邏者所獲,羈留三月,走歸。
公元1556年
時高輔被上寵,不復親載埨,載埨銜之。已而為帝取藥不得,求載埨舊所蓄者,載埨不與,而與仲文。高輔大恨,乘間言載埨私往南中,與他過失。帝疑之,奪真人印。仲文知釁已成,不復敢言。三十五年有民耿安者,奏載埨奪其女,下按治。有司因發其諸不法事。獄成,降為庶人,錮高墻。時載埨居宮中,所司防守嚴,獄詞不得聞。及帝遣內臣同撫按至,始大懼。登樓,望龍亭後有紅板輿,嘆曰:「吾不能自明,徒生奚為!」遂自縊死。妃沈氏、次妃林氏爭取帛自縊。子安陽王翊锜、萬善王翊鈁並革爵,及未封子女,皆遷開封,聽周王約束,國除。景皇帝一子,懷獻太子見濟。母杭妃。始為成阝王世子。英宗北狩,皇太后命立憲宗為皇太子,而以郕王監國。及郕王即位,心欲以見濟代太子,而難於發,皇后汪氏又力以為不可,遲回久之。太監王誠、舒良為帝謀,先賜大學士陳循、高穀百金,侍郎江淵、王一寧、蕭鎡,學士商輅半之,用以緘其口,然猶未發也。會廣西土官都指揮使黃矰以私怨戕其弟思明知府岡,滅其家,所司聞於朝。矰懼罪,急遣千戶袁洪走京師,上疏勸帝早與親信大臣密定大計,易建東宮,以一中外之心,絕覬覦之望。疏入,景帝大喜,亟下廷臣會議,且令釋矰罪,進階都督。時景泰三年四月也。
疏下之明日,禮部尚書胡濙,侍郎薩琦、鄒幹集文武群臣廷議。眾相顧,莫敢發言。惟都給事中李侃、林聰,御史朱英以為不可。吏部尚書王直亦有難色。司禮太監興安歷聲曰:「此事不可已,即以為不可者,勿署名,無持兩端。」群臣皆唯唯署議。於是濙苳等暨魏國公徐承宗,寧陽侯陳懋,安遠侯柳溥,武清侯石亨,成安侯郭晟,定西侯蔣琬,駙馬都尉薛桓,襄城伯李瑾,武進伯朱瑛,平鄉伯陳輔,安鄉伯張寧,都督孫鏜、張軏、楊俊,都督同知田禮、範廣、過興、衛穎,都督僉事張兒、劉深、張通、郭瑛、劉鑒、張義,錦衣衛指揮同知畢旺、曹敬,指揮僉事林福,吏部尚書王直,戶部尚書文淵閣大學士陳循,工部尚書東閣大學士高穀,吏部尚書何文淵,戶部尚書金濂,兵部尚書于謙,刑部尚書俞士悅,左都御史王文、王翺、楊善,吏部侍郎江淵、俞山、項文耀,戶部侍郎劉中敷、沈翼、蕭鎡,禮部侍郎王一寧,兵部侍郎李賢,刑部侍郎周瑄,工部侍郎趙榮、張敏,通政使李錫,通政欒惲、王復,參議馮貫,諸寺卿蕭維禎、許彬、蔣守約、齊整、李賓,少卿張固、習嘉言、李宗周、蔚能、陳誠、黃士俊、張翔、齊政,寺丞李茂、李希安、柴望、酈鏞、楊詢、王溢,翰林學士商輅,六科都給事中李訁贊、李侃、李春、蘇霖、林聰、張文質,十三道御史王震、朱英、塗謙、丁泰亨、強弘、劉琚、陸厚、原傑、嚴樞、沈義、楊宜、王驥、左鼎上言:「陛下膺天明命,中興邦家,統緒之傳宜歸聖子,黃矰奏是。」制曰:「可。禮部具儀,擇日以聞。」即日,簡置東宮官,公孤詹事僚屬悉備。
公元1452年
五月,廢汪後,立杭妃為皇后,更封太子為沂王,立見濟為太子。詔曰:「天佑下民作之君,實遺安於四海;父有天下傳之子,斯本固於萬年。」大赦天下,令百官朔望朝太子,賜諸親王、公主、邊鎮、文武內外群臣,又加賜陳循、高穀、江淵、王一寧、蕭鎡、商輅各黃金五十兩。四年二月乙未,太子冠。十一月,以御史張鵬言,簡東宮師傅講讀官。越四日,太子薨,謚曰懷獻,葬西山。天順元年,降稱懷獻世子,諸建議易儲者皆得罪。憲宗十四子。萬貴妃生皇第一子。柏賢妃生悼恭太子祐極。紀太后生孝宗。邵太后生興獻帝祐杬、岐王祐棆、雍王祐枟。張德妃生益王祐檳、衡王祐楎、汝王祐梈。姚安妃生壽王祐楮。楊恭妃生涇王祐橓、申王祐楷。潘端妃生榮王祐樞。王敬妃生皇第十子。第一子、第十子皆未名殤。
公元1471年
悼恭太子祐極,憲宗次子。成化七年立為皇太子薨。
公元1487年
岐惠王祐棆,憲宗第五子。成化二十三年與益、衡、雍三王同日封。弘治八年之藩德安。十四年薨。無子,封除。
公元1495年
益端王祐檳,憲宗第六子。弘治八年之藩建昌,故荊邸也。性儉約,巾服浣至再,日一素食。好書史,愛民重士,無所侵擾。嘉靖十八年薨。子莊王厚燁嗣,性樸素,外物無所嗜。三十五年薨。無子,弟恭王厚炫嗣,自奉益儉,辭祿二千石。萬歷五年薨。孫宣王翊鈏嗣,嗜結客,厚炫所積府藏,悉斥以招賓從,通聘問於諸藩,不數年頓盡。三十一年薨。子敬王常氵遷嗣,四十三年薨。子由本嗣,國亡竄閩中。
公元1499年
衡恭王祐楎,憲宗第七子。弘治十二年之藩青州。嘉靖十七年薨。子莊王厚燆嗣,嘗辭祿五千石以贍宗室,宗人德之。隆慶六年薨。子康王載圭嗣,萬歷七年薨。無子,弟安王載封嗣,十四年薨。子定王翊鑊嗣,二十年薨。子常氵庶嗣。新樂王載璽,恭王孫也。博雅善文辭,索諸藩所纂述,得數十種,梓而行之。又撰《洪武聖政頌》、《皇明政要》諸書,多可傳者。從父高唐王厚煐、齊東王厚炳皆以博學篤行聞。嘉靖中,賜敕獎諭者再。
雍靖王祐枟,憲宗第八子。初封保寧,弘治十二年之藩衡州。地卑濕,宮殿朽敗不可居,邸中數有異,乞移山東東平州。廷臣以擇地別建,勞民傷財,四川敘州有申王故府,宜徙居之。詔可。既而以道遠不可徙。正德二年,地裂,宮室壞,王薨。無子,封除。
公元1491年
壽定王祐榰,憲宗第九子。弘治四年與汝、涇、榮、申四王同日封。十一年就藩保寧。正德元年以岐王世絕,改就岐邸於德安。校尉橫攖市民,知府李重抑之,奏逮重。安陸民劉鵬隨重詣大理對簿,重未之識也,訝之。鵬曰:「太守仁,為民受過,民皆得效死,豈待識乎!」重卒得白。祐榰聞而悔之,後以賢聞。嘉靖二十四年薨。無子,除封。
公元1501年
汝安王祐梈,憲宗第十一子。弘治十四年之藩衛輝。正德十五年請預支食鹽十年為婚費。詔別給長蘆鹽二千引,食鹽如故。世宗南巡,迓於途,甚恭。加祿五百石,錫金幣。嘉靖二十年薨。無子,封除。
公元1502年
涇簡王祐橓,憲宗第十二子。弘治十五年之藩沂州。嘉靖十六年薨。子厚烇未封而卒。無子,封除。榮莊王祐樞,憲宗第十三子。正德初尚留京邸,乞霸州信安鎮田,故牧地也。部臣言:「永樂中,設立草場,蕃育馬匹,以資武備。至成化中,近幸始陳乞為莊。後岐、壽二府相沿,莫之改正。暨孝宗皇帝留神戎務,清理還屯,不以私廢公也。今榮王就國有期,所請宜勿與。」三年之藩常德。祐樞狀貌類高帝,居國稍驕縱。世宗詔以沅江酉港、天心、團坪河泊稅入王邸。嘉靖十八年薨。孫恭王載墐嗣,萬歷二十三年薨。子翊鉁嗣,四十年薨。子常溒嗣,薨。子憲王由枵嗣,薨。子慈炤嗣。張獻忠入湖南,奉母妃姚氏走辰溪,不知所終。
公元1503年
申懿王祐楷,憲宗第十四子。封敘州,未就藩。弘治十六年薨。無子,封除。孝宗二子。武宗、蔚王厚煒,俱張皇后生。
蔚悼王厚煒,孝宗次子,生三歲薨。追加封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