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史-清-万斯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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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八十九 志第65 兵一

作者 張廷玉

明以武功定天下,革元舊制,自京師達郡縣,皆立衛所
外統之都司,內統於五軍都督府而上十二衛為天子親軍不與焉。
征伐命將總兵官調衛所軍領之,既旋則將上所佩印官軍各回衛所
蓋得唐府兵遺意
文皇北遷一遵太祖之制,然內臣觀兵履霜伊始
洪、宣以後,狃於治平,故未久而遂有土木之難
于謙創立團營,簡精銳一號令,兵將相習,其法頗善。
憲、孝、武、世四朝營制屢更,而威益不振
衛所兵疲番上京師之旅困於佔役。
馴至末造尺籍久虛,行伍衰耗,流盜蜂起海內土崩
宦豎降於關門禁軍潰於城下,而國遂以亡矣。
今取其一代規制之詳,及有關軍政者,著於篇。
京營 侍衛上直軍皇城守衛 京城巡捕 四衛
京軍三大營一曰五軍一曰三千,一曰神機
其制皆備於永樂時
公元1371年
初,太祖建統軍元帥府,統諸路武勇,尋改大都督府
以兄子文正大都督節制中外諸軍
京城內外大小二場分教四十八衛卒
已,又分前、後、中、左、右五軍都督府
洪武四年士卒之數,二十萬七千八百有奇
成祖京衛為七十二。
又分步騎軍為中軍,左、右掖,左、右哨,亦謂之五軍
歲調中都山東河南大寧番上京師隸之。
提督內臣一,武臣二,掌號頭官二,大營坐營官一,把總二,中營坐營官一,馬步把總各一。
左右掖、哨官如之。
又有十二營,掌隨駕馬隊官軍,設把總二。
又有圍子手營,掌操練上直叉刀手及京衛步隊官軍,設坐營官一,統四司,以一、二、三、四為號,把總各二。
又有幼官舍人營,掌操練京衛幼官及應襲舍人坐營官一,四司把總各一。
五軍營之部分也。
已,得邊外降丁三千,立營分五司
一,掌執大駕龍旗寶纛、勇字旗、負御寶兵仗什物上直官軍
一,掌執左右二十隊勇字旗、大駕旗纛鼓上直官軍。
一,掌傳令旗牌御用盔甲尚冠尚衣尚履什物上直官軍
一,掌執大駕勇字旗、五軍紅盔貼直軍上直官軍
一,掌殺虎手、馬轎及前哨馬營上直明甲官軍隨侍隨侍東宮官捨、遼東備御回還官軍
提督內臣二,武臣二,掌號頭官二,坐司官五,見操把總三十四,上直把總十六,明甲把總四。
三千營部分也。
已,徵交阯得火器法,立營肄習
提督內臣武臣掌號頭官,皆視三千營,亦分為五軍
中軍坐營內臣一,武臣一。
其下四司,各監槍內臣一,把司官一,把總官二。
左右掖、哨皆如之。
又因得都督譚廣馬五千匹,置營名五千下,掌操演火器隨駕護衛馬隊官軍。
坐營內臣武臣各一,其下四司,各把司官二。
神機營部分也。
居常五軍營陣,三千肄巡哨神機火器
大駕徵行,則大營居中五軍分駐,步內騎外,騎外為神機神機外為長圍,週二十裡,樵採其中
三大營之制如此
公元1425年
洪熙時,始命武臣一人總理營政。
宣德五年,以成國公硃勇言,選京衛卒隸五軍訓練
明年,命科道錦衣官核諸衛軍數。
帝之徵高煦及破兀良哈,皆以京營取勝焉。
正統二年,復因言,令錦衣等衛、守陵衛卒存其半,其上直旗校錦衣督操,餘悉歸三大營
土木之難京軍沒幾盡。
景帝于謙兵部尚書三大營各為教令臨期調撥兵將相習,乃請於諸選勝兵十萬,分十營團練
每營都督一,號頭官一都指揮二,把總十,領隊一百,管隊二百。
三營都督中推一人總兵官,監以內臣兵部尚書都御史一人提督
其餘軍歸本營,曰老家
京軍制一變。
英宗復闢死,團營罷。
公元1464年
憲宗立,復之,增為十二。
成化二年復罷。
命分一等次等訓練
尋選得一等軍十四萬有奇
帝以數多,令仍分十二營團練,而區其名,有奮、耀、練、顯四武營,取、果、效、鼓四勇營,立、伸、揚、振四威營。
命侯十二人掌之,各佐以都指揮,監以內臣提督勳臣,名其軍曰選鋒
不任者仍為老家供役,而團營之法又稍變。
二十年,立殫忠、效義二營;練京衛舍人、餘丁。
二營永樂間設,後廢,至是復設。
未幾,以無益罷。
在位久,京營注意,然缺伍至七萬五千有奇大率權貴隱佔
又用汪直總督團營禁旅專掌內臣,自帝始也。
公元1487年
孝宗即位,乃命都御史馬文升提督
是時營軍苦工役。
成化末餘子俊嘗言之,文升復力陳不可
又請於每營選馬步銳卒二千,遇警徵調
且遵洪、永故事五日一操,以二日走陣下營,以三日演武
從之。
尚書劉大夏弊端十事,復奏減修乾清宮卒。
內臣謂其不恤大工大學士劉健曰:「愛惜軍士司馬職也。
」帝納之。
戶部主事李夢陽極論役軍之害,並及內臣主兵者。
以語侵壽寧侯下詔獄,遂格不行
公元1505年
武宗即位,十二營銳卒六萬五百餘人,稍弱者二萬五千而已
給事中葛嵩請選五軍三千營精銳團練,而存八萬餘人於營以供役
惠安伯張偉謬引舊制以爭,事遂已,隱佔如故
BH鐇反,太監張永京軍往討,中官權益重。
流寇起,邊將江彬等得幸,請調邊軍
於是九邊突騎家丁數萬人京師
名曰外四家
兩官廳,選團營勇士四衛軍於西官操練正德元年選官軍操東官廳。
自是兩官廳軍為選鋒
而十二團營且為老家矣。
武宗崩,大臣遺命罷之。
當是時,工作浩繁邊將用事京營戎政大壞
給事中王良佐奉敕選軍,按籍三十八萬有奇,而存者不及十四萬,中選者僅二萬餘。
公元1521年
世宗立久之,從廷臣言,設文知兵一人京營
是時額兵十萬七千餘人,而存者僅半。
專理京營兵部尚書李承勳請足十二萬之數。
部議弘治中例,老者補以壯丁,逃、故者清軍官依期解補
從之。
十五年都御史王廷相提督團營條上三弊:一,軍士雜派工作終歲不得入操。
雖名團營聽徵,實與田夫無異
二,軍士替代吏胥需索重賄,貧軍不能辦老羸苟且應役,而精壯子弟不得收練。
三,富軍憚營操徵調,率賄將弁老家數中,貧者雖老疲,亦常操練。
語頗切中
既而兩郊九廟宮殿之工起,役軍益多。
兵部分番為二,半團操,半放歸,而收其月廩僱役
詔行一年
自後邊警急,團營見兵少,僅選騎卒三萬,仍號東西官廳
餘者悉老弱,仍為營帥中官私役。
公元1396年
二十九年,俺答入寇兵部尚書丁汝夔營伍不及五六萬人
驅出城門,皆流涕不敢前,諸將領相顧變色
汝夔坐誅
大學士嚴嵩乃請振刷以圖善後
吏部侍郎王邦瑞兵部,因言:「國初京營勁旅不減七八十萬,元戎宿將常不乏人
三大營變為十二團營,又變為兩官廳,雖浸不如初,然額軍尚三十八萬有奇
武備積馳,見籍止十四萬餘,而操練不過五六萬,支糧則有,調遣則無。
敵騎深入戰守俱稱無軍。
見在兵,率老弱疲憊市井遊販之徒,衣甲器械取給臨時
此其弊不在逃亡,而在佔役;不在軍士,而在將領
提督坐營號頭把總諸官,多世冑紈胯,平時佔役營軍,以空名支餉,臨操則肆集市人,呼舞博笑而已
先年尚書王瓊毛伯溫劉天和有意振飭
將領惡其害己,陰謀阻撓軍士又習於驕惰,競倡流言,事復中止,釀害至今
大振乾綱遣官精核
」帝是其言,命兵部興革
於是悉罷團營兩官廳,復三大營舊制
更三千曰神樞
提督、監槍等內臣
武臣一,曰總督京營戎政,以咸寧侯仇鸞為之;文臣一,曰協理京營戎政,即以邦瑞充之。
其下設副參等官二十六員。
已,又從部議,以四武營歸五軍中軍,四勇營歸左右哨,四威營歸左右掖。
各設坐營官一員,為正兵,備城守參將二員備徵討。
帝以營制新定,告於太廟行之。
又遣四御史募兵畿輔山東山西河南,得四萬人分隸神樞神機
各設副將一,而增能戰將六員分領操練
大將所統三營之兵,居常名曰練勇有事更定職名
五軍營:大將一員統軍一萬,總主三營副、參、遊擊、佐擊及坐營等官;副將二員,各統軍七千;左右前後參將四員,各六千;遊擊四員,各三千。
外備六萬六千六百六十人
神樞營:副將二員,各統軍六千;佐擊六員,各三千。
外備四萬人
神機營亦如之。
已,又定三大營官數:五軍營一百九十六員,神樞營二百八員,神機營一百八十二員,共五百八十六員。
在京各衛軍,俱分隸三營
分之為三十營,合之為三大營
帝世,其制屢更,最後中軍哨掖之名亦罷,但稱戰守兵兼立車營
故事,五軍府開府給印,主兵籍而不與營操,營操官不給印,戎政之有府與印,自仇鸞始。
貴幸,言於帝,選各邊兵六萬八千人分番,與京軍雜練,京營將領分練邊兵於是邊軍盡隸京師
塞上有警,邊將不得徵集邊事益壞。
死,乃罷其所戎政首領官之屬,而入衛軍則惟罷甘肅者。
公元1570年
隆慶四年大學士趙貞吉請收將權,更營制
極言戎政設府鑄印,以數十萬眾統於一人,非太祖成祖府分本意
請以官軍九萬分五營,營擇一將分統訓練
詔下廷臣議。
尚書霍冀言:「營制世宗熟慮而後定,不宜更。
大將不當專設,戎政不宜有印,請如貞吉言。
制曰:「可」。
於是三大營各設總兵一,副將二。
參佐等官,互有增損,各均為十人
五軍營兵,均配二營,營十枝,屬二副將分統
侯伯總兵,尋改曰提督
又用三文臣,亦稱提督
自設六提督後,各持意見遇事旬月不決
給事中溫純言其弊,乃罷,仍設總督協理二臣
公元1574年
萬歷二年,從給事中歐陽柏請,復給戎政印,汰坐營官二員
五年巡視京營科臣林景暘請廣召募,立選鋒
是時張居正當國綜核名實,羣臣多條上兵事大旨足兵、選將,營務頗飭。
久之,帝厭政,廷臣爭門戶,習於偷惰,遂日廢弛
三十六年尚書李化龍理戎政,條上京營積弊
下部議,卒無所振作
兵事起,總督京營趙世新請改設教城內,便演習
太常少卿胡來朝請調京軍戍邊可變為強
無濟於用。
公元1623年
天啟三年協理侍郎硃光祚奏革老家軍,補以少壯
老家怨,以瓦礫光祚,遂不果革。
是時魏忠賢用事,立內操,又增內臣監視及把牌諸小內監,益募健丁,諸營軍多附之。
公元1627年
莊烈帝即位,撤內臣已而復用
戎政侍郎李邦華京營弊壞,請汰老弱虛冒,而擇材力者為天子親軍
營卒素驕,有疑其為變者。
戚中官亦惡邦華害己,蜚語日聞
帝為罷邦華,代以陸完學,盡更其法。
京營監督外,總理捕務者二員提督禁門巡視點軍三員,帝皆以御馬監司禮文書房內臣為之,於是營務盡領於中官矣。
十年八月車駕閱城鎧甲旌旗甚盛,羣臣悉鸞帶策馬從。
六軍望見乘輿,皆呼萬歲
大悅,召完學入御幄獎勞,酌以金卮,然徒為容而已
公元1624年
兵事益亟。
帝命京軍出防剿,皆監以中官
廩給優渥挾勢而驕,多奪人俘獲以為功,輕折辱諸將士,將士解體
周延儒再入閣,勸罷內操,撤諸監軍
班師還。
營將內臣私人,不知兵
兵惟註名支糧,買替紛紜,朝甲暮乙,雖有尺籍莫得而識也。
帝屢旨訓練,然日不過二三百人,未昏遂散。
營兵十萬幸抽驗不及玩愒佚罰無算
帝嘗問戎政侍郎王家彥家彥曰:「今日惟嚴買替之禁,改操練之法,庶可救萬一,然勢已晚
」帝不懌而罷。
十六年,襄城伯李國禎總戎政,內臣王承恩監督京營
明年流賊居庸關,至沙河
京軍出御,聞砲聲潰而歸。
長驅犯闕守陴者僅內操三千人京師遂陷。
大率京軍積弱由於佔役買閒。
其弊實起於紈胯之營帥監視中官,竟以亡國云。
公元1425年
京營之在南者,永樂北遷,始命中府掌府事官守備南京節制在南諸衛所。
洪熙初以內臣司守備
宣德末,設參贊機務官。
景泰間,增協同守備官。
成化末,命南京兵部尚書參贊機務,視五部特重。
先是京師神機營南京增設,與大小二教場同練。
軍士常操不息風雨方免。
有逃籍者,憲宗命南給事御史時至二場點閱
成國公硃儀太監安寧不便詭言機密務,御史詰問名數非宜。
帝為罪御史,仍令守備參贊官閱視,著為令。
公元1567年
嘉靖中,言者數奏南營耗亡之弊。
二十四年,詔立振武營,簡諸營銳卒充之,益以淮揚趫】捷者。
江北舊有池河營,專城守,護陵寢
二營兵各三千,領以勳臣,別設場訓練
振武營卒無賴子
儲侍郎黃懋官抑削之,遂嘩,毆懋官至死
誅首惡,以戶部尚書江東參贊
東多所寬假,眾益驕,無復法紀
給事中魏元吉以為言,因舉浙直副總兵劉顯提督
未至,池河兵再變,毆千戶吳欽
亟往,許以川兵五百自隨事始定。
隆慶改元,罷振武營,以其卒千餘仍隸二場神機營
公元1583年
萬歷十一年參贊尚書潘季馴言:「操軍原額十有二萬,今僅二萬餘。
祖軍與選參半,選充例不補營伍由是虛。
請如祖軍收補。
已而王遴季馴,言:「大小二場,新舊官軍二萬三千有餘。
請如北京各邊,三千一百二十人一枝,每枝分中、左、右哨,得兵七枝
餘置旗鼓下,備各營缺。
」從之。
巡視科臣阮子孝極論南營耗弊,言頗切中,然卒無振飭之者
已,從尚書吳文華請,增參贊旗牌得以軍法從事兼聽便宜調遣
三十一年添設南中軍標營,選大教場卒千餘,設中軍參將統練。
規制雖具,而時狃苟安闒茸一如北京
崇禎中流寇陷廬、鳳,踞上流,有窺留都意。
南中將士日夜惴惴,以護陵寢、守京城為名,幸賊不東下而已
最後史可法參贊尚書思振積弊,未久而失,蓋無可言焉。
公元1369年
侍衛上直軍之制。
太祖即吳王位,其年十二月設拱衛司,領校尉,隸都督府
洪武二年,改親軍尉府,統中、左、右、前、後五衛軍,而儀鑾司隸焉。
六年,造守衛金牌銅塗金為之。
一尺,闊三寸
以仁、義、禮、智、信為號。
二面篆文一曰:「守衛」,一曰:「隨駕」。
掌於尚寶司,衛士佩以上直,下直納之。
十五年,罷府及司,置錦衣衛
所屬有南北鎮撫司十四所,所隸有將軍力士校尉,掌直駕侍衛巡察緝捕
已又擇公、侯、伯、都督指揮之嫡次子,置勳衛散騎舍人,而府軍前衛旗手等十二衛,各有帶刀官。
錦衣所隸將軍初名天武,後改稱大漢將軍凡千五百人
設千、百戶總旗七員
其眾自為一軍下直操練如制,缺至五十人方補。
月糈二石積勞試補千、百戶亡者許以親子魁梧材勇者代,無則選民戶充之。
永樂中,置五軍三千營
紅盔明甲將軍及叉刀圍子手之屬,備宿衛
校尉力士民間丁壯無惡疾、過犯者。
力士先隸旗手衛,後改隸錦衣騰驤四衛,專領隨駕金鼓旗幟守衛四門
校尉原隸儀鑾司,司改錦衣衛,仍隸焉。
掌擎執鹵簿儀仗,曰鑒輿,曰擎蓋,曰扇手,曰旌節,曰旗幢,曰班劍,曰斧鉞,曰戈戟,曰弓矢,曰馴馬,凡十司,及駕前宣召差遣三日一更直。
總旗、小旗,而領以勳戚官。
官凡六:管大漢將軍散騎舍人府軍前衛帶刀官者一,管五軍營叉刀圍子手者一,管神樞紅盔將軍者四。
聖節正旦冬至大祀誓戒冊封、遣祭、傳制用全直,直三千人,餘則更番器仗衣服位列亦稍殊焉。
郊祀經筵巡幸侍從各有定制,詳《禮志》中。
居常當直將軍朝夕分候午門外,夜則司更,共百人
五軍叉刀官軍,悉於皇城直宿
侍衛官輸直,日一員
惟掌錦衣衛將軍及叉刀手者,每日侍。
尤嚴收捕之令,及諸脫更離直者。
共計錦衣衛大漢將軍一千五百七人府軍前衛帶刀官四十,神樞紅盔將軍二千五百,把總指揮十六,明甲將軍五百二,把總指揮二,大漢將軍八,五軍營叉刀圍子手三千,把總指揮八,勳衛散騎舍人無定員,旗手等衛帶刀官一百八十,此侍衛親軍大較也。
公元1510年
正統後,妃、主、公、侯、中貴子弟授官者,多寄祿錦衣中。
正德時,奏帶傳升冒銜者,又不下數百人
武宗好養勇士,嘗以千、把總四十七人,注錦衣衛帶俸捨、餘千一百人御馬監家將勇士食糧騎操
又令大漢將軍百戶五年實授,著為令。
幸竇開而恩澤濫,宿衛稍輕矣。
至萬歷間衛士多佔役、買閒,其弊亦與三大營等。
雖定離直者奪月糈之例,然不能革。
太祖之設錦衣也,專司鹵簿
是時方用重刑有罪往往錦衣衛鞫實,本衛參刑獄自此始。
文皇入立,倚錦衣心腹
所屬南北鎮撫司,南理本刑名軍匠,而北專治詔獄
凡問刑、奏請自達不關白衛帥。
用法深刻,為禍甚烈,詳《刑法志》。
錦衣民間情偽,以印官奉敕官校
東廠太監緝事,別領官校,亦從本衛撥給因是恆與中官相表裡
城守衛,用二十二衛卒不獨錦衣軍,而門禁上直中事
京城巡捕有專官,然每令錦衣協同
地親權要,遂終明之世云。
初,太祖婺州,選富民子弟宿衛,曰御中軍
已,置帳前總制親兵都指揮使
後復省,置都鎮撫司,隸都督府,總牙兵巡徼
金吾前後羽林左右虎賁左右、府軍左右前後十衛,以時番上號親軍
有請,得自行部,不關都督府
定天下改都鎮撫司留守,設左右前後中五衛,關領內府銅符,日遣二人點閱,夜亦如之,所謂城守衛官軍也。
公元1394年
二十七年申定皇城門禁約。
朝參,門始啟,直日都督將軍及帶刀、指揮、千百戶、鎮撫舍人入後,百官以次入。
上直三日一更番,內臣出入合符嚴索,以金幣出者驗視勘合,以兵器雜藥入門擒治失察重罪之。
民有陳奏不許固遏。
帝念衛士勞苦,令家有婚喪、疾病產子不得已事,得自言情,家無餘丁,父母病者,許假侍養,愈乃復。
公元1395年
先是新宮成,詔中書省曰:「軍士戰鬥傷殘,難備行伍,可於宮牆外造捨以居之,晝則治生,夜則巡警
其後,定十二衛隨駕上直者,人給錢三百。
二十八年,復於四門置捨,使恩軍衛士執爨
恩軍者,得罪免死及諸降卒也。
永樂中定制諸衛各有分地
午門承天門左右,逮長安左右門,至皇城東西,屬旗手濟陽濟川、府軍及虎賁右、金吾前、燕山前、羽林前八衛。
東華門左右東安門左右,屬金吾羽林、府軍、燕山左衛
西華門左右西安門左右,屬四右衛
玄武門左右北安門左右,屬金吾、府軍後及通州大興四衛
衛有銅符,頒自太祖
曰承,曰東,曰西,曰北,各以其門名也。
巡者左半,守者右半。
守官遇巡官至,合契從事
各門守衛官,夜各領銅令申字牌巡警,自一至十六。
內皇城衛捨四十,外皇城衛捨七十二,俱設銅鐸次第循環
皇城左右坐更將軍百,每更二十人四門走更官八,交互往來鈐印於籍以為驗。
都督及帶刀、千百戶日各一人,領申字牌直宿,及點各門軍士。
更定都督府改命侯、伯歛書焉。
公元1425年
洪熙初更造衛士懸牌。
親軍缺伍,衛士不獲代。
帝命選他衛軍守端、直諸門,尚書李慶不可
帝曰:「人主佈德以屬人心,苟心相屬,雖非親幸何患焉。
宣德三年,命御史點閱衛卒
天順中,復增給事中一人
成化十年尚書馬文升言:「太祖親軍指揮使司,不隸五府
文皇帝復設親軍十二衛,又增勇士數千員,屬御馬監上直,而以腹心臣領之。
比者廢弛勇士與諸營無異皇城之內,兵衛無幾,諸監門卒尤疲羸,至不任受甲。
宜敕御馬監官,即見軍選練
仍敕守衛官常步伍譏察出入,以防微銷萌。
」帝然其言,亦未能有所整飭
公元1528年
正德初嚴皇城紅舖巡徼,日令留守衛指揮五員,督內外巡軍
兵部郎中主事一人,同御史錦衣衛稽閱,毋攝他務。
嘉靖七年,增直宿官軍衣糧五年一給
萬歷十一年於皇城內外設把總二員,分東西管理
門禁益弛,衛軍役中官,每至空伍,賃市兒行丐應點閱。
叉刀、紅盔日出一入直,直廬虛無人。
坐更將軍皆納月鏹於所轄。
凡提號、巡城、印簿、走更諸事悉廢。
十五年,再申門禁
久之給事中吳文煒乞盡復舊制。
不報
末年,有失金牌久之始覺者。
梃擊之事,張差妄男子,得闌入殿廷,其積弛可知
是後中外多事,啟、禎兩朝雖屢申飭,竟莫能挽,侵尋以至於亡。
公元1488年
京城巡捕之職,洪武初,置兵馬司譏察奸偽
夜發巡牌,旗士領之,核城門扃鐍夜行者。
改命衛所鎮撫官,而掌於中軍都督府
永樂中增置五城兵馬司。
宣德初京師多盜,增官軍百人,協五城逐捕
已,復增夜巡候卒五百。
成化中,始命錦衣官同御史督之。
末年撥給團營軍二百。
弘治元年,令三千營指揮以下四員,領精騎京城外,又令錦衣官五、旗手衛官各一,分地巡警巡軍給牌。
五年,設把總都指揮專職巡捕
正德中添設把總分畫京城外地南抵海子北抵居庸關西抵盧溝橋東抵通州
增城二員,而益以團營軍,定官卒賞罰例。
末年邏卒增至四千人,特置參將
公元1522年
嘉靖元年,復增城把總一員,並舊為五,分轄城內東西二路城外西南東南東北三路,增營兵馬五千。
十選一,立尖哨五百騎,厚其月糈。
參將督操,而監以兵部郎。
是時京軍弊壞積久,捕營亦然
三十四年軍士僅三百餘。
給事中丘嶽等言,削指揮樊經職,而禁以軍馬私役騎乘
萬歷十二年從兵部議京城內外盜發,自卯至申責兵馬司,自酉至寅責巡捕官賊眾協力捕剿
是後軍額倍增,駕出及朝審錄囚結隊巷口
籍伍雖具,而士馬實凋弊足用
捕營提督一,參將二,把總十八,巡軍萬一千,馬五千匹。
盜賊縱橫,至竊內中器物
獲其□童索,竟不能得也
莊烈帝時,又以兵部左侍郎專督。
營軍半虛廩,馬多僱人騎,失盜限止五日玩法如故
公元1431年
四衛營者,永樂時,以迤北逃回軍供養馬役,給糧授室號曰勇士
後多以進馬者充,而聽御馬監提調,名隸羽林,身不隸也。
軍卒相冒,支糧不可稽。
宣德六年,乃專設羽林三千戶所統之,凡三千一百餘人
尋改武驤、騰驤左右衛,稱四衛軍。
選本衛官四員為坐營指揮,督以太監,別營開操,稱禁兵
器械衣甲異他軍,橫於輦下往往中官佔匿。
弘治末勇士萬一千七百八十人旗軍三萬一百七十人歲支廩粟五十萬。
孝宗廷臣言,核之。
又令內臣所進勇士,必由兵部驗送乃給廩五年籍其人數,著為令。
度支金錢歲數十萬。
武宗即位中官寧瑾乞留所汰人數
言官尚書劉大夏不可不聽
兩官廳設,遂選四衛勇士西官廳,掌以邊將江彬太監張永等。
公元1505年
世宗入立,詔自弘治十八年額外,悉裁之,替補兵部查駁。
御馬監馬牛羊,令巡視科道核數。
既而中旨免核,馬多虛增。
後數年,御馬太監閔洪復矯旨選四衛官
給事中鄭自璧劾其欺蔽不報
久之兵部尚書李承勳請以選核仍隸本部中官謂非便。
帝從承勳言。
十六年,又命收復登極詔書所裁者,凡四千人
後五年內臣言,勇士僅存五千餘,請令子充選,以備邊警。
部臣言:「故額定五千三百三十人
八年清稽,已浮其數,且此營本非備邊設者。
」帝從部議
隱射、佔役、冒糧諸弊率如故
萬歷二年,減坐營官二員
已,復定營官缺由兵部擇用。
其後復為中官所撓,仍屬御馬監
廷臣以為言,不能從。
四十二年給事中姚宗文點閱本營,言:「官勇三千六百四十七,僅及其半。
馬一千四十三,則無至者。
官旗七千二百四十,止四千六百餘。
馬亦如之。
乞下法司究治
」帝不能問。
天啟末巡視御史高弘圖請視三大營例,分弓弩短兵火器加以訓練
至莊烈帝時提督內臣化淳改為勇衛營,以周遇吉黃得功為帥,遂成勁旅出擊賊,輒有功
得功軍士畫虎頭於皁布衣甲,賊望見黑虎頭軍,多走避,其得力京營上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