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史-清-万斯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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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八十七 志第63 河渠

作者 張廷玉
淮河泇河衛河漳河沁河滹沱河桑乾河膠萊河
淮河,出河南平氏胎簪山。
經桐伯,其流始大。
東至固始,入南畿潁州境,東合汝、潁諸水
壽州北,肥水入焉。
懷遠城東,渦水入焉。
東經鳳陽臨淮濠水入焉。
又經五河縣南,而納澮、沱、漴、潼諸水,勢盛流疾。
泗州城南,稍東則汴水入焉。
龜山麓,益折而北,會洪澤阜陵、泥墩、萬家諸湖。
東北清河南會大河,即古泗口也,亦曰清口,是謂黃、淮交會之沖。
淮之南岸漕河流入焉,所謂清江浦口。
東經安北安東南而達於海。
公元1409年
永樂七年,決壽州,泛中都
正統三年,溢清河
天順四年,溢鳳陽
隨時修築,無鉅害也。
正德十二年復決漕堤,灌泗州
泗州祖陵在焉,其地最下。
初,淮自安東雲梯關入海,無旁溢患。
迨與黃會黃水勢盛,奪淮入海之路,淮不能與黃敵,往往避而東。
陳瑄清江浦,因築高家堰舊堤以障之。
淮、揚恃以無恐,而鳳泗間數為害
嘉靖十四年總河都御史劉天和言,築堤衛陵,而高堰方固,淮暢流出清口,鳳、泗之患弭。
隆慶四年總河都御史翁大立復奏浚淮工竣,淮益無事
公元1575年
至萬曆三年三月,高家堰決,高、寶、興、鹽為巨浸
黃水躡淮,且漸逼鳳、泗。
乃命建泗陵護城石堤二百餘丈,泗得石堤稍寧。
於是總漕侍郎吳桂芳言:「河決崔鎮,清河路淤。
黃強淮弱,南徙而灌山陽、高、寶,請急湖堤
」帝令熟計其便。
給事中湯聘尹議請導淮入江。
河從老黃河奔入海,淮得乘虛出清口。
桂芳以聞,議遂寢。
公元1578年
六年總河都御史潘季馴言:「高堰,淮、揚之門戶,而黃、淮之關鍵也。
欲導河以入海,必藉淮以刷沙。
水南決,則濁流停滯清口亦堙。
河必決溢上流水行平地,而邳、徐、鳳、泗皆為巨浸
是淮病而黃病黃病而漕亦病,相因之勢也。
於是高堰堤,起武家墩,經大小澗、阜陵湖、周橋、翟壩,長八十里,使淮不得東。
又以淮水北岸王簡張福二口泄入黃河水力分,清口易淤淺,且黃水由此倒灌入淮,乃築堤捍之。
使淮無所出,黃無所入,全淮畢趨清口大河入海。
淮水出清口,亦西淫鳳、泗。
公元1580年
八年雨澇,淮薄泗城,且至祖陵墀中。
御史陳用賓以聞。
給事中王道成因言:「黃河未漲,淮、泗間霖雨偶集,而清口已不容泄。
宜令河臣疏導堵塞之。
季馴言:「黃、淮合流東注,甚迅駛
泗州岡阜盤旋雨潦不及宣洩因此漲溢
疏鑿,則下流已深,無可疏;欲堵塞,則上流不可逆堵。
」乃令季馴相度,卒聽之而已。
十六年季馴復為總河,加泗州護堤數千丈,皆用石。
公元1591年
十九年九月淮水泗州,高於城壕,因塞水關以防內灌。
於是城中積水不泄,居民十九淹沒,侵及祖陵
泄之不一季馴謂當聽其自消。
嘔血乞歸言者因請允其去。
而帝遣給事中張貞觀往勘,會總河尚書舒應龍詳議以上,計未有所定。
連數歲,淮東高良澗,西灌泗陵。
帝怒,奪應龍官,遣給事中張企程往勘。
議者多請拆高堰總河尚書楊一魁企程不從,而力請分黃導淮。
乃建武家墩經河閘,泄淮水永濟河達涇河,下射陽湖入海。
又建高良澗及周橋水石閘,以泄淮水,一由岔河入涇河,一由草子湖、寶應湖下子嬰溝,俱下廣洋湖入海。
又挑高郵塘港,通邵伯湖,開金家灣,下芒稻河入江,以疏淮漲,而淮水以平。
其後三閘漸塞。
崇禎間,黃、淮漲溢,議者復請開高堰
淮、揚在朝公疏力爭,議遂寢。
然是建義口數決,下灌興、鹽,淮患日棘矣
泇河,二源
一出費縣南山谷中,循沂州西南一出嶧縣君山東南與費泇合,謂之東、西二泇河。
南會河水,從馬家橋東,過微山赤山、呂孟等湖,逾墟嶺,而南經侯家灣、良城,至泇口鎮,合蛤鰻、連汪諸湖。
東會沂水從周湖、柳湖,接邳州東直河。
南達宿遷之黃墩湖、駱馬湖,從董、陳二溝入黃河
引泗合沂濟運道,以避黃河之險,其議始於翁大立,繼之者傅希摯,而成於李化龍曹時聘
公元1570年
隆慶四年九月河決邳州,自睢寧宿遷淤百八十里。
總河侍郎翁大立請開泇河以避黃水未決而罷。
明年四月,河復決邳州,命給事中雒遵勘驗
工部尚書硃衡請以開泇口河之說下諸臣熟計
即命會勘
遵言:「泇口河取道雖捷,施工實難。
墟嶺高出河底六丈餘,開鑿僅至二丈,硼石中水泉湧出
侯家灣、良城雖有河形,水中多伏石,難鑿,縱鑿之,湍激不可漕。
且蛤鰻、周諸湖,築堤水中功費無算
微山赤山、呂孟等湖雖可築堤,然須鑿墟嶺以泄正派開地浜溝以散餘波,乃可施工
請罷其議。
尚書硃衡總河都御史萬恭覆勘
奏有三難大略如遵指。
且言漕河已通,徐、邳間堤高水深,不煩建置
乃罷。
公元1575年
萬曆三年總河都御史傅希摯言:「泇河之議嘗建而中止,謂有三難
而臣遣錐手、步弓水準畫匠,於三難核勘
起自上泉河口,開向東南,則起處低窪下流高之難可避也。
南經性義村東,則墟嶺高堅之難可避也。
從陡溝河經郭村西平坦,則良城侯家灣之伏石可避也。
至泇口上下河渠深淺不一湖塘聯絡相因間有砂礓無礙挑挖
大較上起泉河口,水所從入也,下至大河口,水所從出也。
西北東南,長五百三十里,比之黃河近八十里,河渠河塘十居八九,源頭活水脈絡貫通,此天子所以資漕也。
誠能十年治河之費,以成泇河,則黃河無慮壅決,茶城無慮填淤,二洪無慮艱險運艘無慮漂損,洋山之支河可無開,境山之閘座可無建,徐、呂之洪夫可盡省,馬家橋堤工可中輟。
今日不貲之費,他日所省抵有餘者也。
以為開泇河便。
」乃命都給事中侯於趙往會希摯巡漕御史劉光國,確議以聞。
於趙勘上泇河事宜:「自泉河口大河口五百三十里內,自直河至清河三百餘里,無賴於泇,事在可已。
惟徐、呂至直河上下二百餘里,河沖蕭、碭則涸二洪,沖睢寧則淤邳河,宜開以避其害,約費百五十餘萬金
良城伏石長五百五十丈,開鑿之力難以逆料
性義嶺及南禹陵限隔河流二處既開,則豐、沛河決必至灌入。
宜先鑿良城石,預修豐、沛堤防,可徐議興功也。
部覆如其言,而謂開泇非數年不成,當以治河為急。
帝不閱,責於趙阻擾,然議亦遂寢。
公元1592年
二十年總河尚書舒應龍韓莊以泄湖水,泇河之路始通。
至二十五年黃河黃堌南徙,徐、呂而下斷流
方議開李吉口、小浮橋及鎮口以下,建閘引水通漕,而論者謂非永久之計。
於是工科給事中楊應文吏科給事中楊廷蘭皆謂當開泇河,工部覆議允行
帝命河漕官勘報,不果
二十八年御史佴祺復請開泇河。
工部覆奏云:「用黃河為漕,利與害參用;泇河為漕,有利無害
但泇河之外,由微山、呂孟、周諸湖,伏秋水發虞風波冬春水涸虞淺阻,須上下別鑿漕渠,建閘節水
」從之。
總河尚書劉東星董其事,以地多沙石,工艱未就
工科給事中張問達以為言。
御史張養志陳開泇河之說有四:
一曰黃泥灣以通入泇之徑。
邳州河口,入泇河門戶也。
進口六七里,有湖名連二汪,其水淺而闊,下多淤泥
挑浚則無岸可修,欲為壩埽則無基可築。
湖外黃泥灣,離湖不遠,地頗低。
自沂口至湖北崖約二十餘里,於此一河以接泇口,引湖水灌之運舟直達泇口矣。
一曰萬家莊以接泇口之源。
萬家莊,泇口迤北地也。
臺家莊、侯家灣、良城諸處,皆山岡高阜,多砂礓石塊,極難為工。
東星鑿成河。
河身尚淺,水止二三尺,宜更鑿四五尺,俾韓莊水下接泇口,則運舟無論大小,皆沛然可達矣。
一曰浚支河以避微口之險。
微山湖韓莊西,上下三十餘里,水深丈餘。
探深淺,立標嚮導風正帆懸頃刻可過,突遇狂飆未免敗沒
今已傍湖開支河四十五里,上通西柳莊,下接韓莊牽挽有路。
當再疏浚,庶無漂溺之患。
一則以萬莊一帶勢高,北水南下至此必速。
請即其地建閘數座,以時蓄泄
詔速勘行。
東星病卒。
御史高舉河漕三策,復及泇河。
工部尚書楊一魁覆言:「泇河經良城、彭河、墟嶺,石礓難鑿,故口僅丈六尺,淺亦如之,當大加疏鑿
韓莊上接微山、呂孟,宜多方疏導,俾無淤淺。
順流馬家橋、夏鎮,以為運道接濟之資。
」帝以泇河既有成績,命河臣挑浚
公元1602年
三十年工部尚書姚繼可言泇河之役宜罷,乃止不治
未幾總河侍郎李化龍復議開泇河,屬之直河,以避河險
工科給事中侯慶遠力主其說,而以估費太少責期太遠,請專任責成之。
三十二年正月工部化龍疏,言:「開泇有六善,其不疑有二。
泇河開而運不借河,河水有無聽之,善一。
以二百主十里之泇河,避三百三十里之黃河,善二。
不借河,則我為政得以熟察機宜而治之,善三。
估費二十萬金,開河二百六十里,視硃衡新河事半功倍,善四。
開河行召募,春荒役興,熟人散,富民不擾窮民得以養,善五。
糧船過洪,必約春盡,實畏河漲,運入泇河,朝暮無妨,善六。
為陵捍患,為民禦災,無疑者一。
徐州向苦洪水,泇河既開,則徐民之為魚者亦少,無疑者二。
」帝深善之,令速鳩工為久遠之計。
八月化龍分水河成,糧艘由泇者三之二。
化龍丁艱去,總河侍郎曹時聘代,上言化龍功。
然是時,導河、浚泇,兩工並興,役未能竟。
黃河數溢,壞漕渠
給事中宋一韓遂詆化龍開泇之誤,化龍憤,上章自辯。
時聘力言泇可賴,因畫善後六事以聞。
部覆皆從其議。
且言:「泇開於梗漕之日,固不可因泇而廢黃;漕利於泇成之後,亦不可因黃而廢泇。
兩利俱存,庶幾緩急可賴。
」因請築郗山堤,削頓莊嘴,平大泛口湍溜,浚貓兒窩等處之淺,建鉅樑吳沖閘,增三市塘壩,以終泇河未就之功。
詔如議。
越數年,泇工未竟,督漕者復舍泇由黃。
舟有覆者,遷徙黃、泇間,運期逾限
公元1610年
三十八年御史蘇惟霖疏陳黃、泇利害,請專力於泇,略言:「黃河清河桃源北達河口,長二百四十里。
此在泇下流水準身廣,運舟日行十里
無他道,故必用之。
自直河口而上,曆邳、徐達鎮口,長二百八十餘里,是謂黃河
又百二十里,方抵夏鎮。
其東自貓窩、泇溝夏鎮,止二百六十餘里,是謂泇河。
東西相對,舍此則彼。
黃河三四月間淺與泇同。
五月初,其流洶湧,自天而下一步難行
由其水挾沙而來河口日高
至七月初,則淺涸十倍
統而計之,無一時可由者。
溺人損舟,其害甚劇。
泇河計日可,終鮮風波,但得實心任事之臣,不三五年缺略悉補,數百年之利也。
工科給事中何士晉亦言:「運道最險無如黃河
先年水出昭陽湖,夏鎮以南運道沖阻,開氵加之議始決。
避淺急溜二洪之險,聚諸泉水以時啟閉通行無滯六年
乃今忽欲舍泇由黃,致倉皇損壞糧艘
或改由大浮橋河道淤塞復還由泇。
以故運抵灣遲,汲汲有守凍之慮,由黃之害略可見矣。
顧泇工未竟闊狹深淺不齊
宜拓廣浚深,與會通河相等
重運空回,往來不相礙,迴旋不相避,水常充盛,舟無留行。
歲捐水衡萬金,督以廉能之吏,三年竣工
然後駱馬湖北岸,東宿遷大興畚鍤,盡避黃河之險,則泇河之事訖矣。
或謂泉脈細微,太闊太深,水不能有
不知源遠自蒙、沂,近挾徐塘、許池、文武泉河大率濟寧泉河相等
呂公堂口既塞,則山東諸水總合全收加以閘壩堤防,何憂不足
或謂直抵宿遷,此功迂而難竟,是在任用得人綜理有法耳。
」疏入,不報
公元1611年
明年部覆總河都御史劉士忠《泇黃便宜疏》,言:「泇渠春夏間,沂、武、京河山水沖發,沙淤潰決歲終當如南旺修治
顧別無置水之地,勢不得不塞泇河壩,令水復黃流
每年三月初,則開泇河壩,令糧艘官民船由直河進。
至九月內,則開召公壩,入黃河以便空回及官民往來
至次年二月中塞之。
半年由泇,半年由黃,此兩利之道也。
因請增驛設官
又覆惟霖疏,言:「直隸貓窩淺,為沂下流河廣沙淤,不可以閘,最為泇患。
西開一月河,以通沂口。
凡水挾沙來,沙性直走,有月河以分之,則聚於洄伏之處,撈刷較易,而泇患少減矣。
」俱報可其後,無河遂為永利,但需補葺而已
然氵加勢狹窄冬春糧艘回空仍由黃河焉。
公元1620年
四十八年巡漕御史毛一鷺言:「無河屬夏鎮者有閘九座,屬中河者止藉草壩。
分司官議於直口等處建閘,請舉行之。
」詔從其議。
崇禎四年總漕尚書楊一鵬浚泇河。
九年總河侍郎周鼎奏重浚泇河成。
久之坐決河防遠戍
給事中沈胤培訟其修泇利運之功,得減論。
衛河,源出河南輝縣蘇門山百門泉
新鄉汲縣而東,至畿南浚縣境,淇水入焉,謂之白溝,亦曰宿胥瀆。
宋、元時名曰御河
內黃東出,至山東館陶西,漳水合焉。
東北至臨清,與會通河合。
北曆德、滄諸州,至青縣南,合滹沱河
北達天津,會白河入海。
所謂衛漕也。
河流濁勢盛,運道得之,始無淺澀虞。
然自德州下漸與海近,卑窄易沖潰。
公元1403年
初,永樂元年瀋陽軍士順言:「衛河直沽入海,南距黃河陸路才五十里。
若開衛河,而距黃河百步置倉廒,受南運糧餉,至衛河交運公私兩便
」乃命廷臣議,未行。
其冬,命都督僉事陳俊淮安儀真倉糧百五十萬餘石赴陽武,由衛河轉輸北京
五年,自臨清抵渡口驛決堤七處,發卒塞之。
宋禮開會通河衛河與之合。
時方決堤岸,遂命並治之。
言:「衛輝直沽河岸低薄若不究源析流,但務堤築,恐復潰決勞費益甚
通河魏家灣,與土河連,其可穿二小渠以泄於土河。
雖遇水漲下流衛河,自無橫溢患。
德州城西北亦可穿一小渠
自衛河岸北至黃河十有二里,而中間五里故有溝渠,宜開道七里泄水入舊黃河,至海豐大沽河入海。
」詔從之。
公元1439年
英宗初,永平縣李祐請閉漳河防患,疏衛河通舟
從之。
正統四年青縣衛河堤岸
十三年御史林廷舉請,引漳入
十四年黃河決臨清四閘御史錢清請浚其南撞圈灣河以達衛。
從之。
公元1453年
景泰四年運艘阻張秋之決。
河南參議豐慶請自衛輝胙城洎於沙門陸挽三十里入舟運京師
漕運都督徐恭覆報如其策。
山東僉事江良材嘗言:「通河於衛有三便。
古黃河自孟津懷慶東北入海。
衛河汲縣至臨天津入海,則猶古黃河道也,便一。
三代前,黃河東北入海,宇宙全氣所鐘。
河南徙,氣遂遷轉
今於河陰原武、懷、孟間導河入,以達天津,不獨徐、沛患息,而京師形勝百倍,便二。
漕舟封丘陸運淇門
今導河注衛,冬春水準漕舟河陰順流達衛。
夏秋水迅,仍從徐、沛達臨,以北抵京師
且修其溝洫,擇良有司任之可以旱澇,捍戎馬,益起直隸河南富強之勢,便三。
詹事霍韜大然其畫,具奏以聞。
不行
公元1588年
萬曆十六年總督河漕楊一魁議引沁水,命給事中常居敬勘酌可否
居敬言:「衛小沁大,衛沁濁,恐利少害多。
」乃止。
泰昌元年十二月總河侍郎王佐言:「衛河流塞,惟挽漳、引沁、闢丹三策
挽漳難,而引沁多患。
丹水則雖勢與沁同,而丹口既闢,自修武而下皆成安流,建閘築堰,可垂永利
制可,亦未能行也。
公元1640年
崇禎十三年總河侍郎張國維言:「衛河合漳、沁、淇、洹諸水北流抵臨,會閘河濟運
漳河他徙,衛流遂弱,挽漳引沁之議,建而未行。
宜導輝縣泉源,且酌引漳、沁,闢丹水疏通滏、洹、淇三水利害得失,命河南撫、按勘議以聞。
」不果行
公元1384年
漳河,出山西長子曰濁漳,樂平清漳,俱東經河南臨漳縣,由畿南真定河間天津入海。
分流山東館陶西南五十里,與衛河合。
洪武十七年河決臨漳,敕守臣防護
復諭工部,凡堤塘堰壩可禦水患者,皆預修治
有司以黃、沁、漳、衛、沙五河決堤丈尺,具圖計工以聞。
詔以軍民築之
永樂七年,決固安縣賀家口。
九年,決西南張固河口,與滏陽河合流下田不可耕。
臨漳主簿趙永中乞令災戶於漳河旁墾高阜荒地
從之。
是年沁州大名等府決堤
十三年,漳、滏並溢,漂沒磁州田稼
二十二年,溢廣宗
洪熙元年,漳、滏並溢,決臨漳三鵒塚村等堤岸二十四處,發軍民修築
宣德八年復築三鵒塚村堤口。
公元1436年
正統元年,漳、滏並溢,壞臨漳村西南堤
三年,漳決廣平順德
四年,又決彰德
皆命修築
十三年御史林廷舉言:「漳河沁州發源,七十餘溝會而為一,至肥鄉,堤巖逼隘水勢激湍故為民患。
元時分支流入衛河,以殺其勢。
永樂間堙塞舊跡尚存,去廣平留村十八里。
宜發丁夫鑿通,置閘遏水轉入之,而疏廣肥鄉水道
漳河水減,免居民患,而衛河水增,便漕。
」從之。
漳水遂通於衛。
公元1506年
正德元年滏陽河
河舊在任縣新店村東北,源出磁州
經永年曲周平鄉,至穆家口,會百泉河北流。
永樂間漳河決而與合,二水每並為患
至景泰間,又合漳,沖曲周諸縣沿河之地皆築堤備之
成化間,舊河淤,沖新店西南新河,合沙、洺等河入穆家口,亦築堤備之
英宗時,漳已通衛。
弘治初,益徙入御河,遂棄滏堤不理
其後漳水復入新河兩岸地皆沒。
任縣民高暘等以為言,下巡撫官勘奏,言:「穆家口乃眾河之委,當從此先,而並浚新舊河,令分流
漳、滏缺堤,以漸而築。
」從之。
自此漳、滏匯流,而入衛之道漸堙矣。
公元1600年
萬曆二十八年給事中王德完言:「漳河決小屯,東經魏縣元城,抵館陶,為一變,其害小。
決高家口,析二流臨漳南北,俱至成安東呂彪河合流經廣平肥鄉永年,至曲周滏水同流青縣口方漕河,為再變,其害大。
滏水不勝漳,而今納漳,則狹小不能巨浪,病溢而患在民。
衛水昔仰漳,而今舍漳,則細緩不能沙泥,病涸而患在運。
塞高家河口,導入小屯河,費少利多,為上策
回龍鎮小灘,費鉅害少,為中策
築呂彪河口,固堤漳水運道資利地方不罹害,為下策。
」命河漕督臣集議行之。
直隸巡按佴祺亦請引漳河
並下督臣,急引漳會衛,以圖永濟
果行
沁河,出山西沁源縣綿山東穀
穿太行山,東南流三十里入河南境。
河內縣東北,又東南武陟縣,與黃河會而東注,達徐州以濟漕。
支流武陟紅荊口,經衛輝衛河
元郭守敬言:「沁餘水引武陟北流御河灌田。
」此沁入衛之故跡也。
公元1434年
明初,黃河滎澤趨陳、潁,徑入於淮,不與沁合。
鑿渠引之,令河仍入沁
久之沁水盡入黃河,而入衛之故道堙矣。
武陟者,沁、黃交會處也。
永樂間,再決再築。
宣德九年沁水決馬曲灣,經獲嘉新鄉水深成河,城北又匯為澤。
築堤以防,猶不能遏。
新鄉知縣許宣請堅築決口,俾由故道
遣官相度,從之。
沁水稍定,而其支流復入於衛。
正統三、四年間,武陟沁堤復再決再築。
十三年,黃河滎澤,背沁而去。
乃從武陟東寶家灣開渠三十里,引河入沁以達淮。
自後,沁、河益大合,而沁之入衛者漸淤
公元1452年
景泰三年僉事劉清言:「自沁決馬曲灣入,沁、黃、衛三水相通轉輸頗利。
決口已塞,衛河膠淺
運舟悉從黃河,嘗遇險阻。
遣官浚沁資衛,軍民運船遠近之便而轉輸之。
」詔下巡撫集議
公元1453年
明年復言:「東南漕舟水淺弗能進。
請自滎澤入沁河,浚岡頭百二十里以通衛河
且張秋之決,由沁合黃,勢遂奔急
若引沁入,則張秋無患
行人王晏亦言:「開岡頭置閘,分沁水,使南入黃,北達衛。
遇漲則閉閘,漕可永無患
」並下督漕都御史王竑核實以聞。
明年給事中何升言:「沁河有漏港已成河。
屯聚膠淺之舟,宜使從此入黃,度二旬可達淮。
」詔都御史徐有貞閱之。
既而罷引沁河議。
初,王晏請漕沁,有司多言弗利。
固爭。
吏部尚書王直遣官行河,命侍郎趙榮往。
亦言不利,議乃寢
天順八年都察院都事金景輝復請浚陳橋集古河,分引沁水北通長垣曹州鉅野以達漕河
按實以聞,未能行也。
公元1489年
弘治二年夏黃河決埽頭五處入沁河。
其冬,又決祥符翟家口,合沁河,出丁家道口
十一年,員外郎謝緝以黃河南決,恐牽沁水南流,徐、呂二洪必涸。
請遏黃河,堤沁水,使俱入徐州
方下所司勘議,明年漕運總兵官郭鋐副使張鼐《引沁河議》,請於武陟木欒店鑿渠荊隆口,分沁水賈魯河,由丁家道口以下徐、淮。
倘河或南徙,即引沁水入渠,以濟二洪之運。
即令理之。
曹縣知縣鄒魯又駁議,謂引沁必塞沁入河之口,沁水無歸,必漫田廬
若俟下流既通而始塞之,水勢搗虛千里不折,其患更大甚於黃陵
且起木欒店至飛雲橋,地以千里計,用夫百萬,積功十年,未能必其成也。
兗州知府龔弘主其說,因上言:「河勢南行,故建此議。
今秋逆流東北,亟宜浚築。
」乃從河臣撫臣議,修丁家口上下堤岸,而議卒罷。
公元1587年
至萬曆十五年沁水武陟東岸蓮花池、金屹曵當,新鄉獲嘉淹沒
廷議築堤障之。
都御史楊一魁言:「黃河從沁入,此故道也。
河徙,而沁與俱南,衛水每涸。
宜引沁入不使助河為虐。
部覆言:「沁入黃,衛入漕,其來已久。
沁水木欒蓮花口而東,一魁因建此議。
科臣常居敬往勘,言:『衛輝府治卑於河,恐有沖激
沁水多沙,入漕反為患不如堅築決口,廣闢河身』。
」乃罷其議。
公元1605年
三十三年茶陵知州範守己復言:「嘉靖六年河決豐、沛。
胡世寧言:『沁水自紅口分流入近年始塞。
宜擇武陟陽武地一河北達衛水,以備徐、沛之塞。
』會盛應期主開新渠,議遂不行
近者十年前,河沙淤塞沁口沁水不得,自木欒店東決岸,奔流,則世甯紅荊口之說信矣。
彼時守土諸臣塞其決口,築以堅堤,仍導沁水
堤外河形直抵衛滸,至今存也。
請建石閘於堤,分引一支,由所決河道東流
漕舟自邳溯河而上,因沁入,東達臨清,則會通河可廢。
帝命總河及撫、按勘議,不行
滹沱河,出山西繁峙泰戲山。
太行,掠晉、冀,逶迤而東,至武邑合漳。
東北青縣河口,下直沽
或云九河中所稱徒駭是也
公元1425年
明初,故道槁城晉州甯晉其後遷徙不一
河身不甚深,而水勢洪大
左右旁近地大平漫夏秋雨潦,挾眾流而潰,往往巨浸
水落,則因其淺淤以為功。
修堤浚流隨時補救不能大治也。
洪武間一浚。
建文永樂間修武強、真定決岸者三。
至洪熙元年夏霪雨河水大漲,、定、深三州槁城無極饒陽新樂甯晉五縣,低田盡沒,而滹沱遂久淤矣。
宣德六年山水復暴泛,沖壞堤岸,發軍民浚之
正統元年獻縣,決大郭黿窩口堤。
四年饒陽,決醜女堤及獻縣家口堤,淹深州田百餘里,皆命有司修築
十一年復疏晉州故道
公元1471年
成化七年巡撫都御史楊璿言:「霸州固安東安大城香河寶坻新安任丘河間肅甯饒陽州縣被水患,由地勢平衍,水易瀦積
而唐、滹沱白溝三河上源堤岸率皆低薄,遇雨輒潰。
官吏東西決放以鄰為壑
宜求故跡隨宜浚之
」帝即命董其事,水患稍寧。
至十八年,衛、漳、滹沱並溢,潰漕河岸,自清平天津決口八十六。
因循久之
公元1489年
弘治二年真定縣白馬口及近城堤三千九百餘丈。
五年又築護城二道
復比年大水,真定城內外俱浸。
改挑新河水患始息。
公元1522年
嘉靖元年束鹿城西決口,修晉州城口堤。
未幾,復連歲被水
十年冬巡按御史傅漢臣言:「滹沱經大名故所築二堤沖敗,宜修如舊
」乃命撫、按官會議。
其明年,敕太僕卿何棟往治之,言:「河發渾源州,會諸山之水,東趨真定,由晉州城口南入甯晉泊,會衛河入海,此故道也。
晉州西高南下,因沖紫城東溢,而束鹿深州諸處遂為巨浸
今宜起槁城張村至晉州故堤,築十八里,高三丈,廣十之,植椿諸樹。
浚河身三十餘里,導之南行,使歸故道,則順天、真、保諸郡水患俱平矣。
」又用郎中徐元祉言,於真定滹沱河保城池,又導束鹿武強河間獻縣諸水,循滹沱以出。
皆從之。
自後數十年,水頗戢,無大害
公元1581年
萬曆九年給事中顧問言:「臣令任丘,見滹沱水漲漂沒民田不可勝紀
請自饒陽河間以下水佔之地,悉捐為河,而募夫深浚河身,堅築堤岸,以圖永久
」命下撫、按官勘議。
增築雄縣橫堤八里任丘東堤二十里。
桑乾河,盧溝上源也。
發源太原天池伏流朔州馬邑雷山之陽,有龍池者渾泉溢出,是為桑乾
東下大同古定橋,抵宣府保安州雁門應州雲中諸水皆會。
穿西山,入宛平界。
東南至看舟口,分為二。
一東通州高麗莊入白河
其一南流霸州,合易水南至天津丁字灃入漕河,曰盧溝河,亦曰渾河
河初過懷來,束兩山間,不得肆
都城西四十里石景山之東,地平土疏沖激震盪遷徙弗常。
元史》名盧溝曰小黃河,以其流濁也。
上流在西山後者,盈涸無定,不為害
公元1554年
嘉靖三十三年御史宋儀望嘗請疏鑿,以漕宣、大糧。
三十九年都御史李文進以大同邊儲,亦請「開桑乾河通運道。
古定橋盧溝橋務裏村水運五節,七百餘里,陸運二節,八十八里。
春秋二運,可得米二萬五千餘石。
且造淺船由盧溝達天津,而建倉務裏村、青白口八處,以備撥運。
」皆不能行。
下流在西山前者,泛溢害稼,畿封病之,堤防急焉。
公元1383年
洪武十六年桑乾河,自固安高家莊八十里,霸州西支河二十里,南支河三十五里。
永樂七年,決固安賀家口。
十年,壞盧溝橋堤岸沒官田民廬,溺死人畜
洪熙元年,決東狼窩口。
宣德三年,潰盧溝堤。
皆發卒治之。
六年順天府李庸言:「永樂中運河新城高從周口遂致淤塞
霸州圓裏上下每年水漲無所泄,漫湧倒流,北灌海子凹、牛欄佃,請亟修築
」從之。
七年侍郎王佐言:「通州河西務河道淺狹張家灣西舊有渾河,請疏浚
」帝以役重止之。
九年,決東狼窩口,命都督鄭銘往築。
正統元年復命侍郎李庸修築,並及盧溝橋小屯廠潰岸,明年工竣
三年白溝運河二水俱溢,決保定縣安州堤五十餘處。
復命治之,築龍王廟南石堤。
七年築渾河口
八年固安決口
公元1471年
成化七年霸州知州蔣愷言:「城北草橋界河上接渾河下至直沽注於海。
永樂間渾河改流西南經固安新城雄縣抵州,屢決為害
近決孫家口東流,又東抵三角澱。
直沽乃其故道,請因其自然之勢,修築堤岸
」詔順天府相度行之。
十九年侍郎杜謙督理溝河堤岸
弘治二年,決楊木廠堤,命新甯譚祐侍郎陳政內官李興等督官軍二萬人築之
正德元年狼窩決口
久之下流支渠盡淤。
公元1531年
嘉靖十年郎中陸時雍言,發卒浚導
三十四年柳林草橋大河
四十一年尚書雷禮修盧溝河岸。
言:「盧溝東南大河,從麗莊園直沽下海,沙澱十餘里。
東岔河,從固安直沽,勢高。
當先大河,令水歸故道然後長堤以固之。
決口地下水急,人力難驟施。
西岸故堤綿亙八百丈,遺址可按,宜並築。
」詔從其請。
明年旋工東西岸石堤凡九百六十丈。
公元1587年
萬曆十五年九月神宗石景山,臨觀渾河
輔臣申時行幄次,諭曰:「朕每聞黃河沖決為患不常,欲觀渾河知水勢。
今見河流洶湧如此,知黃河經理倍難。
宜飭所司加慎,勿以勞民傷財故事
選用得人,吏、工二部明喻朕意。」
公元1280年
膠萊河,在山東平度州東南膠州東北
源出高密縣,分南北流
南流膠州麻灣口入海,北流平度州掖縣倉口入海。
海運者所必講也。
元至元十七年萊人姚演獻議新河,鑿地三百餘里,起膠西縣東陳村海口西北膠河出海倉口,謂之膠萊新河
尋以勞費難成而罷。
公元1441年
明正統六年昌邑王坦上言:「漕河水淺軍卒窮年不休
往者江南海運,自太倉膠州
州有河故道掖縣,宜浚通之。
由掖浮海抵直沽,可避東北海險數千里,較漕河為近。。
部覆寢其議。
公元1532年
嘉靖十一年御史方遠宜復議新河
馬家墩數里皆石岡,議復寢
十七年山東巡撫胡纘宗言:「元時新河石座舊跡猶在,惟馬壕未通。
已募夫鑿治,請復浚淤道三十餘里。
」命從其議。
公元1540年
至十九年副使王獻言:「勞山之西有薛島、陳島,石砑林立,橫伏海中,最險。
人避之,故放洋走成山正東,逾登抵萊,然後直沽
考膠萊地圖,薛島西有山曰小竺,兩峯夾峙
中有石岡曰馬壕,其麓南北皆接海崖,而北即麻灣,又稍北即新河,又西北萊州海倉。
由麻灣抵海倉才三百三十里,由淮安逾馬壕抵直沽,才一千五百里,可免鐃海之險。
人嘗鑿此道,遇石而止。
今鑿馬壕以趨麻灣,浚新河出海倉,誠便。
乃於舊所鑿地迤西七丈許鑿之。
其初土石相半,下則皆石,又下石頑如鐵。
焚以烈火用水沃之,石爛化為燼。
海波流匯,麻灣以通,長十有四里,廣六丈有奇,深半之
由是江、淮之舟達於膠萊。
逾年,復浚新河水泉旁溢,其勢深闊,設九閘,置浮樑建官署以守。
中間分水嶺難通者三十餘里。
總河王以旂議復海運,請先開平度新河
帝謂妄議生擾,而亦適遷去,於是工未變而罷。
公元1552年
三十一年給事中李用敬言:「膠萊新河在海舊道西,王獻馬家壕,導張魯、白、現諸河水益之
今淮舟直抵麻灣,即新河南口也,從海倉直抵天津,即新河北口也。
南北三百餘里,潮水深入
中有九穴湖、大沽河,皆可引濟。
其當疏浚者百餘里耳,宜急開通
給事中賀涇御史何廷鈺以為請。
廷鈺山東撫、按官行視
既而以估費浩繁報罷
公元1571年
隆慶五年給事中李貴和復請開浚,詔遣給事中胡檟會山東撫、按官議。
檟言:「鑿渠流沙善崩,所引白河細流不足灌注
他若現河、小膠河張魯河、九穴、都泊皆潢汙深廣
膠河雖有微源,地勢東下不能北引。
諸水不足資。
上源水泉枯涸無可仰給下流則浮沙易潰,不能持久
擾費無益
巡撫樑夢龍亦言:「誤執元人廢渠為海運故道不知渠身太長,春夏泉涸無所引注秋冬暴漲無可蓄泄
南北海沙易塞,舟行滯而不通
」乃復報罷
公元1575年
萬曆三年南京工部尚書劉應節侍郎徐栻復議海運,言:「難海運者以放洋之險,覆溺之患。
今欲去此二患,惟自膠州以北,楊家圈以南,浚地百里,無高山長阪之隔,楊家圈北悉通海潮矣。
綜而計之,開創者什五,通浚者什三,量浚者什二
錐探之,上下皆無石,可開無疑
」乃命任其事。
應節議主通海
相度,則膠州旁地高峻不能通潮
惟引泉源成河,然其道二百五十餘里,鑿山引水築堤建閘,估費百萬。
切責,謂其以難詞沮成事
給事中光懋疏論之,且請令應節往勘。
應節至,謂南北海口水俱深闊,舟可乘潮,條悉其便以聞。
山東巡撫李世達上言:「南海麻灣以北,應節沙積難除,徙古路溝十三里以避之。
又慮南接鴨綠港,東連龍家屯,沙積甚高,渠口一開沙隨潮入,故復有建閘障沙之議。
以為閘閉則潮安從入?
閘啟則沙又安從障也?
北海倉口以南新河閘,大率沙淤潮淺。
應節東岸二里,僅去沙二尺大潮一來沙壅如故,故復有築堤約水障沙之議。
以為兩岸之沙則可耳,若潮自中流沖激安能障也?
分水嶺高峻,一工止二十丈,而費千五百金。
下多鵜岡鵜句石,掣水甚難。
故復有改挑王家丘之議。
以為家口亭口高峻者共五十里,大概多鵜岡鵜句石,費當若何?
而舍此則又無河可行也。
潮信有常大潮稍遠,亦止及陳村閘、楊家圈不能更進。
況日止二潮乎?
潮水之難恃也。
河道紆曲二百里,張魯、白、膠三水微細,都泊行潦業已乾涸
設遇亢旱,何泉可引?
引泉亦難恃也。
開浚此河,史臣謂其勞費不貲,終無成功,足為前鑒
巡按御史商為正亦言:「挑分水嶺下,方廣十丈,用夫千名
才下數尺為鵜岡鵜句石,又下皆沙,又下盡黑沙,又下水泉湧出,甫挑即淤,止深丈二尺。
必欲通海行舟,更須挑深一丈。
雖二百餘萬,未足了此。
給事中王道成亦論其失。
工部尚書郭朝賓覆請停罷
遂召應節還說,罷其役。
嗣是中書守訓御史高舉顏思忠尚書楊一魁相繼議及之,皆不果行
公元1641年
崇禎十四年山東巡撫曾櫻戶部主事邢國璽復申王獻劉應節之說。
內帑十萬金,工未去官
十六年夏尚書倪元璐請截漬糧由膠萊河轉餉,自膠河口小船分水嶺車盤嶺脊四十里達於萊河,復用小船出海,可無島礁漂損之患。
山東副總兵黃廕恩獻議略同
未及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