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史-清-万斯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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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七十六 志第52 職官

作者 張廷玉

公侯駙馬都尉儀賓五軍都督府京營衛錦衣衛旗手衛南守備南京五軍都督府南京衛王府護衛儀衛總兵官留守司都司附行都司各衛各所宣慰司宣撫司安撫司招討司長官司蠻夷長官司軍民府附土州土縣
公元1529年
公、侯、伯,凡三等,以封功臣外戚,皆有流有世。
功臣則給鐵券封號四等:佐太祖定天下者,曰開國輔運推誠;從成祖起兵,曰奉天靖難推誠;餘曰奉天翊運推誠,曰奉天翊衛推誠
武臣宣力武臣文臣守正文臣
歲祿以功為差
已封而又有功,仍爵或進爵增祿
其才而賢者,充京營總督五軍都督府僉書南京守備,或出充鎮守總兵官否則食祿奉朝請而已
年幼嗣爵者,鹹入國子監讀書
嘉靖八年,定外戚封爵毋許世襲,其有世襲一二代者,出特恩
駙馬都尉,位在伯上
尚大長公主長公主公主,並曰駙馬都尉
尚郡主縣主郡君縣君鄉君者,並曰儀賓
歲祿各有差,皆不得政事
明初,駙馬都尉典兵出鎮及掌府部事者。
建文時梅殷鎮守安總兵官李堅左副將軍
成祖時李讓北京行部事。
仁宗時沐昕,宣宗時宋琥,並守備南京
英宗時趙輝南京左府事。
其餘惟奉祀孝陵攝行廟祭,署宗人府事。
往往受命,一充其任。
若恩親侯李貞,永春侯王甯京山侯崔元,以恩澤封侯非制也。
中軍左軍右軍前軍後軍都督府,每府左、右都督正一都督同知從一都督僉事,正二品,恩功寄祿,無定員。
其屬,經歷司,經歷,從五品都事,從七品一人
都督府軍旅之事,各領其都司衛所,詳見《兵志·衛所》中以達兵部
武職世官流官土官襲替優養優給所屬上之府,移兵部請選。
既選,移府,以下都司衛所
首領官吏部選授,給由亦如之。
武官誥敕俸糧水陸步騎操練官舍旗役並試、軍情聲息軍伍勾補邊腹地圖文冊屯種器械舟車、薪葦之事,並移所司綜理之。
凡各省、各鎮鎮守總兵官副總兵,並以三等真、署都督及公、侯、伯充之。
有大徵討,則掛諸號將軍大將軍前將軍副將軍總兵出,既事,納之。
其各府之掌印僉書率皆公、侯、伯。
間有老將之實為都督者,不能十一也。
公元1367年
初,太祖集慶,即置行樞密院自領之。
又置諸翼統軍元帥府。
尋罷樞密院改置大都督府
硃文正大都督節制中外諸軍事,設司馬參軍經歷都事等官。
增設左、右都督同知副使僉事照磨一人,並設斷事官
定制大都督從一品,左、右都督二品同知都督二品副都督三品,僉都督從三品經歷五品都事七品統軍元帥元帥三品同知元帥從三品副使正四品經歷正七品知事八品照磨九品;又以都鎮撫司隸大都督府先是中書省秩從四品
尋罷統軍元帥府。
吳元年更定官制,罷大都督不設,以左、右都督長官正一同知都督從一副都督,正二品都督,從二品俱升品秩
其屬,設參議正四品經歷斷事官,從五品都事正七品照磨七品洪武九年,罷副都督,改參議為掌判官
十二年,升都督僉事為正二品,掌判官為正三品
十三年,始改都督府五軍都督府分領在京各衛所,惟錦衣親軍上直衛不隸五府
在外都司衛所,以中軍都督府斷事官五軍斷事官
十五年,置五軍衛參軍府,設左、右參軍。
十七年五軍各設左、右斷事二人提控案牘一人,並從九品二十三年,升五軍斷事官正五品,總治五軍刑獄
分為五司司設稽仁、稽義、稽禮、稽智、稽信五人,俱正七品,各理其軍之刑獄
二十九年,置五軍照磨所,專掌文牘
建文中,革斷事五司官。
永樂元年,設北京留守後軍都督府,置左、右都督都督同知都督僉事,無定員,經歷都事一人
後又分五府,稱行在五軍都督府
十八年,除「行在
」字,在應天者加「南京
」字。
洪熙元年復稱行在,仍設行後府。
宣德三年又革。
正統六年復除行在
」字。
公元1424年
京營永樂二十二年,置三大營,曰五軍營,曰神機營,曰三千營
五軍神機各設中軍左右哨左右掖;五軍、三千各設五司
每營俱選勳臣二人提督之。
其諸營管哨、掖官,曰坐營,曰坐司。
各哨、掖官,亦率以勳臣為之。
又設把總、把司、把牌等官。
又有圍子手、幼官、舍人、殫忠、效義諸營,俱附五軍營中
景泰元年三營精銳立十團營,蒞以總兵,統以總督,監以內臣
其舊設者,號為老營
三老營凡六提督,內選其二領團營
成化三年,分團營為十二,每營又各分五軍、三千統騎兵神機火器
其各營統領,俱擇都督都指揮列爵充之,以總督統轄之。
正德中,又選團營精銳,置東西兩官廳,另設總兵參將統領
嘉靖二十九年,革團營官廳,仍並三大營,改三千曰神樞,設副、參、遊、佐、坐營號頭中軍千把總等官。
五軍營:戰兵一營左副將一;戰兵二營練勇參將一;車兵三營參將一;車兵四營遊擊將軍一;城守五營,佐擊將軍一;戰兵六營右副將一;戰兵七營練勇參將一;車兵八營參將一;車兵九營遊擊將軍一;城守十營,佐擊將軍一;備兵坐營官一,大號頭官一。
上部推。
監槍號頭官一,中軍官十一,隨徵千總四,隨營千總二十,選鋒把總八,把總一百三十八。
已上俱營推。
神樞營:戰兵一營左副將一;戰兵二營練勇參將一;車兵三營參將一;車兵四營遊擊將軍一;城守五營,佐擊將軍一;戰兵六營右副將一;車兵七營練勇參將一;執事八營參將一;城守九營,佐擊將軍一;城守十營,佐擊將軍一;備兵坐營官一,大號頭官一。
上部推。
監槍號頭官一,中軍官十一,千總二十,選鋒把總六,把總一百五十七。
已上俱營推。
神機營戰兵一營左副將一;戰兵二營練勇參將一;車兵三營遊擊將軍一;車兵四營,佐擊將軍一;城守五營,佐擊將軍一;戰兵六營右副將一;車兵七營練勇參將一;城守八營,佐擊將軍一;城守九營,佐擊將軍一;城守十營,佐擊將軍一;備兵坐營官一,大號頭官一。
上部推。
監槍號頭官一,中軍官十一,千總二十,選鋒把總六,把總一百二十八。
已上俱營推。
通計三大營,共五百八十六員。
統以提督總兵一員
已,改提督總督,鑄「總督京營戎政
」印,俾仇鸞佩之。
更設侍郎一人協理京營戎政
巡視科道官一代更,悉革內侍官
增設巡視主事,尋亦革。
隆慶初,仍以總督提督,改協理閱視,尋並改閱視提督
四年二月,更京營制,三營各設提督,又各設右都御史一員提督之。
九月,罷六提督仍復總督戎政一人
天啟初增設協理一人,已,仍革一人
崇禎初,復增一人
衛指揮使司指揮使一人,正三品指揮同知二人從三品指揮僉事四人
正四品鎮撫司鎮撫二人,從五品其屬,經歷司,經歷,從七品知事,正八品吏目從九品倉大使副使一人
所轄千戶所,多寡不等
公元1433年
京衛上直衛,有南、北京衛,品秩並同
各有掌印,有僉書
其以恩廕寄祿,無定員。
上直衛親軍指揮使司,二十有六。
錦衣衛,曰旗手衛,曰金吾前衛
金吾後衛,曰羽林左衛,曰羽林右衛,曰府軍衛,曰府軍左衛,曰府軍右衛,曰府軍前衛,曰府軍後衛,曰虎賁左衛
是為上十二衛,洪武中置。
金吾左衛,曰金吾右衛,曰羽林前衛,曰燕山左衛,曰燕山右衛,曰燕山前衛,曰大興左衛,曰濟陽衛,曰濟州衛,曰通州衛
是為上十衛,永樂中置。
騰驤左衛,曰騰驤右衛,曰武驤左衛,曰武驤右衛
宣德八年置。
番上宿衛名親軍,以護宮禁,不隸五都督府
京衛都督府者,三十有三。
留守左衛,曰鎮南衛,曰驍騎右衛,曰龍虎衛,曰瀋陽左衛,曰瀋陽右衛,隸左軍都督府
留守右衛,曰虎賁右衛,曰武德衛,隸右軍都督府
留守中衛,曰神策衛,曰應天衛,曰和陽衛,及牧馬千戶所蕃牧千戶所,俱隸中軍都督府
留守前衛,曰龍驤衛,曰豹韜衛,隸前軍都督府
留守後衛,曰鷹揚衛,曰興武衛,曰大寧中衛,曰大寧前衛,曰會州衛,曰富峪衛,曰寬河衛,曰神武左衛,曰忠義右衛,曰忠義前衛,曰忠義後衛,曰義勇右衛,曰義勇前衛,曰義勇後衛,曰武成中衛,曰蔚州左衛,隸後軍都督府
京衛親軍而不隸都督府者,十有五。
武功中衛,曰武功左衛,曰武功右衛,已上三衛以匠故,隸工部
永清左衛,曰永清右衛,曰彭城衛,曰長陵衛,曰獻陵衛,曰景陵衛,曰裕陵衛,曰茂陵衛,曰泰陵衛,曰康陵衛,曰永陵衛,曰昭陵衛
公元1370年
明初,置帳前總制親軍都指揮使司,以馮國用都指揮使
改置金吾侍衛親軍都護府,設都護,從二品經歷,正六品知事,從七品照磨
八品
又置各衛親軍指揮使司,設指揮使,正三品同知指揮使從三品副使正四品經歷正七品知事,正八品照磨,正九品千戶正千戶正五品副千戶,從五品鎮撫百戶
六品因置武德龍驤豹韜飛龍威武廣武、興武、英武鷹揚驍騎神武雄武鳳翔天策振武宣武、羽林十七衛親軍指揮使司,此設親軍衛之始。
尋罷金吾侍衛親軍都護府
洪武永樂間增設親軍諸衛,名為上二十二衛,分掌宿衛
錦衣衛巡察緝捕、理詔獄,以都督都指揮領之,蓋特異諸衛焉。
留守五衛,舊為都鎮撫司,總領禁衛,先屬中書省,改隸大都督府,設都鎮撫,從四品副鎮撫,從五品知事,從八品尋改宿衛鎮撫司,設宿衛鎮撫、宿衛知事
洪武三年改為留守衛指揮使司,專領軍馬守禦城門,及巡警皇城城垣造作之事。
後升為留守統轄天策豹韜飛熊鷹揚江陰、廣洋、橫海龍江水軍左、右十衛。
八年,復為留守衛,與天策等八衛俱為親軍指揮使司,惟水軍左、右二衛為指揮使司。
並隸大都督府
十一年改為留守中衛增置留守左、右、前、後四衛,仍為親軍
十三年,始分隸都督府
錦衣衛,掌侍衛緝捕刑獄之事,恆以勳戚都督領之,恩廕寄祿無常員。
朝會巡幸,則具鹵簿儀仗,率大漢將軍共一千五百七員等侍從扈行
宿衛分番入直
朝日夕月耕耤、視牲,則服飛魚服,佩繡春刀侍左右。
盜賊奸宄街途溝洫,密緝而時省之。
承製鞫獄錄囚勘事,偕三法司
五軍官舍比試並槍,同兵部蒞視。
統所凡十有七。
中、左、右、前、後五所,領軍士。
五所鑾輿擎蓋、扇手、旌節幡幢班劍斧鉞戈戟弓矢馴馬十司,各領將軍校尉,以備法駕。
上中上左、上右、上前、上後、中後六親軍所分領將軍力士軍匠
象所,領象奴養象,以供朝會陳列、駕輦、馱寶之事。
明初,置拱衛司,秩正七品管領校尉,屬都督府
後改拱衛指揮使司,秩正三品
尋又改為尉司
洪武三年改為親軍尉府,管左、右、中、前、後五軍士,而設儀鸞司隸焉。
四年,定儀鸞司正五品,設大使一人副使二人
十五年,罷儀鸞司改置錦衣衛,秩從三品,其屬有禦椅等七員皆正六品
經歷司,掌文出入鎮撫司,掌本衛刑名兼理軍匠
十七年,改錦衣衛指揮使為正三品
二十年以治錦衣衛者多非法淩虐,乃焚刑具,出繫囚,送刑部審錄,詔內外獄鹹歸三法司,罷錦衣獄。
成祖時復置。
尋增北鎮撫司,專治詔獄
成化間刻印畀之,獄成得專達不關白錦衣,錦衣官亦不得干預
而以舊所設為南鎮撫司,專理軍匠
公元1385年
旗手衛,本旗手千戶所,洪武十八年改置
大駕金鼓旗纛,帥力士隨駕宿衛
校尉力士,僉民間壯丁為之。
校尉專職擎執鹵簿儀杖,及駕前宣召官員差遣幹辦,隸錦衣衛
力士專領金鼓旗幟隨駕出入,及守衛四門,隸旗手衛
凡歲祭旗六纛之神,八月於壇,十二月於承天門外,皆衛官蒞事,統所五。
公元1415年
府軍前衛,掌統領幼軍,輪番帶刀侍衛
明初,有帶刀舍人
洪武時,府軍等衛皆有習技幼軍。
永樂十三年,為皇太孫特選幼軍,置府軍前衛,設官屬指揮使五人指揮同知十人指揮僉事二十人衛鎮撫十人經歷五人
統所二十有五。
金吾羽林等十九衛,掌守衛巡警,統所凡一百有二。
騰驤四衛,掌帥力士直駕、隨駕,統所三十有二。
公元1421年
南京守備一人協同守備一人
南京守備參贊機務要職
守備,以公、侯、伯充之,兼領中軍都督府事。
協同守備,以侯、伯、都督充之,領五府事。
參贊機務,以南京兵部尚書領之。
治所在中府,掌南都一切留守防護之事。
永樂十九年遷都北京命中府掌府事官守備南京節制南京諸衛所。
洪熙元年,始以內臣守備
景泰三年增設協同守備一人
公元1385年
南京五軍都督府,左、右都督都督同知都督僉事不全設。
掌印僉書,皆以勳爵三等都督為之。
分掌南京衛所以達南京兵部
管領大教場及江上操備等事,各府奉敕分掌之。
城門管鑰中府專掌之。
初設城門郎洪武十八年革,以門禁鎖鑰銅牌,命中軍都督府掌之。
其屬,經歷都事一人
南京衛指揮使司設官京衛凡四十有九。
分隸都督府者三十有二。
留守左衛,曰鎮南衛,曰水軍左衛,曰驍騎右衛,曰龍虎衛,曰龍虎左衛,曰英武衛,曰龍江右衛,曰瀋陽左衛,曰瀋陽右衛,隸左府
留守右衛,曰虎賁右衛,曰水軍右衛,曰武德衛,曰廣武衛,隸右府
留守中衛,曰神策衛,曰廣洋,曰廣天,曰和陽衛,及牧馬千戶所,隸中府
留守前衛,曰龍江左衛,曰龍驤衛,曰飛熊,曰天策衛,曰豹韜衛,曰豹韜左衛,隸前府
留守後衛,曰橫海,曰鷹揚衛,曰興武衛,曰江陰衛,隸後府。
親軍衛指揮使司十有七:曰金吾前衛,曰金吾後衛,曰金吾左衛,曰金吾右衛,曰羽林左衛,曰羽林右衛,曰羽林前衛,曰府軍衛,曰府軍左衛,曰府軍右衛,曰府軍後衛,曰虎賁左衛,曰錦衣衛,曰旗手衛,曰江淮,曰濟州衛,曰孝陵
左府所屬右府所屬五衛前府所屬,後府所屬五衛,並聽中府節制
領所一百一十有八。
王府護衛指揮使司,設官京衛
公元1370年
王府儀衛司。
儀衛一人正五品儀衛二人,從五品典仗六人
六品儀衛,掌侍衛儀仗
護衛,掌防禦非常護衛王邸
有徵調,則聽命於朝。
明初,諸王府置護軍府
洪武三年,置儀衛司,司設正、副各一人,秩比正、副千戶司仗六人,秩比百戶
四年,改司仗典仗
五年,置親王護衛指揮使司,每王府三護設左、右、前、後、中五所,所千戶二人百戶十人
又設圍子二所,每所千戶一人
九年,罷護軍府
建文中,改儀衛司為儀仗司增置吏目一人
成祖復舊制。
總兵官副總兵參將遊擊將軍守備把總,無品級,無定員。
總鎮一方者為鎮守,獨鎮一路為分守,各守一一堡者為守備,與主將守一城者為協守
又有提督提調巡視備禦領班、備倭等名。
公元1425年
總兵副總兵,率以公、侯、伯、都督充之。
總兵掛印將軍者,雲南曰徵南將軍大同曰徵西前將軍湖廣平蠻將軍兩廣曰徵蠻將軍遼東曰徵虜前將軍,宣府曰鎮朔將軍甘肅平羌將軍寧夏曰徵西將軍交阯副將軍,延綏曰鎮西將軍
諸印,洪熙元年制頒。
其在薊鎮、貴州湖廣四川及亻贊運淮安者,不得將軍掛印
宣德間,又設山西陝西總兵
嘉靖間分設廣東廣西貴州湖廣總兵為四,改設福建保定副總兵總兵,又添設江總兵
萬曆間,又增設臨洮山海
天啟間增設登萊。
至崇禎時,益紛不可紀,而位權亦非復當日
蓋明初,雖參將遊擊把總,亦多有充以勳戚都督等官,至後則杳然矣。
公元1568年
鎮守薊州總兵官一人,舊設。
隆慶二年改為總理練兵事務鎮守,駐三屯營
協守副總兵三人
東路副總兵隆慶二年添設,駐建昌營管理燕河營臺頭營石門寨山海關四路
路副總兵萬曆四年改設,駐三屯營帶管馬蘭峪鬆棚峪、喜峯口太平寨四路
西路副總兵隆慶三年添設,駐石匣營,管理牆子嶺、曹家寨、古北口石塘嶺四路
分守參將十一人,曰通州參將,曰山海關參將,曰石門寨參將,曰燕河營參將,曰石塘嶺參將,曰臺頭營參將,曰太平寨參將,曰馬蘭峪參將,曰牆子嶺參將,曰古北口參將,曰喜峯口參將
遊擊將軍六人統領南兵遊擊將軍三人領班遊擊將軍七人坐營官八人守備八人把總一人提調官二十六人
公元1559年
鎮守昌平總兵官一人,舊設副總兵,又有提督武臣
嘉靖三十八年,裁副總兵,以提督改為鎮守總兵,駐昌平城,聽總督節制
分守參將三人,曰居庸關參將,曰黃花鎮參將,曰橫嶺參將
遊擊將軍二人坐營官三人守備十人提調官一人
公元1567年
鎮守遼東總兵官一人,舊設,駐廣寧
隆慶元年,令冬月移駐河東遼陽適中之地,調度防禦應援海州瀋陽
協守副總兵一人遼陽副總兵為分守,嘉靖四十五年改為協守,駐遼陽城節制開原海州、險山、瀋陽等處。
分守參將五人
開原參將,曰錦義右參將,曰海蓋右參將,曰寧遠參將,曰寬奠堡參將
遊擊將軍八人守備五人坐營中軍官一人備禦十九人
公元1505年
鎮守保定總兵官一人
弘治十八年,初設保定副總兵,後改為參將
正德九年,復為分副總兵
嘉靖二十年改為鎮守
三十年,改設鎮守總兵官
萬曆元年,令春秋兩防移駐浮圖峪,遇有警,移駐紫荊關,以備入援
分守參將四人,曰紫荊關參將,曰龍固二關參將,曰馬水口參將,曰倒馬關參將
遊擊將軍六人坐營中軍官一人守備七人把總七人忠順二人
公元1549年
鎮守宣府總兵官一人,舊設,駐宣府鎮城。
協守副總兵一人副總兵舊亦駐鎮城嘉靖二十八年移駐永寧城
分守參將七人,曰北路獨石馬營參將,曰東路懷來永寧參將,曰上西路萬全右衛參將,曰南路順聖蔚廣參將,曰中路葛峪堡參將,曰下西路柴溝堡參將,曰南山參將
遊擊將軍三人坐營中軍官二人守備三十一人領班備禦二人
萬曆八年革。
公元1577年
鎮守大同總兵官一人,舊設,駐大同鎮城
協守副總兵一人,舊為左副總兵萬曆五年左字,駐左衛城
分守參將九人,曰東路參將,曰北東路參將,曰中路參將,曰西路參將,曰北西路參將,曰井坪城參將,曰新坪堡參將,曰總督標下左掖參將,曰威遠城參將萬曆八年革。
遊擊將軍二人,入衛遊擊四人坐營中軍官二人守備三十九人
公元1541年
鎮守山西總兵官一人,舊為副總兵嘉靖二十年改設,駐甯武關
防秋移駐陽方口防冬移駐偏關
協守副總兵一人嘉靖四十四年添設,初駐偏關,後移駐老營堡
分守參將六人,曰東路代州左參將,曰西路關右參將,曰太原左參將,曰中路利民堡右參將,曰河曲縣參將,曰北樓口參將
遊擊將軍一人坐營中軍官一人守備十三人操守二人
公元1562年
鎮守延綏總兵官一人,舊設,駐鎮城
協守副總兵一人,定邊右副總兵嘉靖四十一年添設分守安定鎮靜等處,提調大牆及牆口等處。
分守參將六人,曰孤山參將,曰東路右參將,曰西路左參將,曰中路參將,曰清平參將,曰榆林保寧參將
遊擊將軍二人,入衛遊擊四人守備十一人坐營中軍官一人
公元1580年
鎮守夏總兵官一人,舊設,駐鎮城
協守副總兵一人,亦舊設,同駐鎮城
分守參將四人,曰東路右參將,曰西路左參將,曰靈州左參將,曰北路平虜城參將
遊擊將軍三人,入衛遊擊一人萬曆八年守備三人備禦領班二人萬曆九年革,坐營中軍官二人管理城都司一人領班都司二人萬曆九年管理水利田都司一人
公元1565年
鎮守甘肅總兵官一人,舊設,駐鎮城
協守副總兵一人甘肅左副總兵,舊設,嘉靖四十四年,移駐高臺防禦隆慶四年,回駐鎮城
分守副總兵一人涼州右副總兵,舊設。
分守參將四人,曰莊浪左參將,曰肅州右參將,曰西寧參將,曰鎮番參將遊擊將軍四人坐營中軍官一人守備十一人領班備禦都司四人
公元1578年
鎮守陝西總兵官一人,舊駐會城,後移駐固原
分守副總兵一人,洮泯副總兵萬曆六年改設,駐洮州
分守參將五人,曰河州參將,曰蘭州參將,曰靖虜參將,曰陝西參將,曰階文西固參將
遊擊將軍四人坐營中軍官二人守備八人
公元1571年
鎮守四川總兵官一人隆慶五年添設,駐建武所。
分守副總兵一人潘副總兵,舊設協守參將二人,曰松潘左參將,曰松潘南路右參將
遊擊將軍二人守備六人
鎮守雲南總兵官一人,舊設,駐雲南府
分守參將三人,曰臨元參將,曰永昌參將,曰順蒙參將守備二人
巡撫中軍坐營官一人
公元1553年
鎮守貴州總兵官一人,舊設,嘉靖三十二年,加提督麻陽等處地方職銜,駐銅仁府
分守參將二人,曰提督清浪右參將,曰提督川貴迤西左參將
守備七人巡撫中軍官一人
公元1566年
鎮守廣西總兵官一人,舊為副總兵嘉靖四十五年改設,駐桂林府
分守參將五人,曰潯梧左參將,曰柳慶右參將,曰永寧參將,曰思恩參將,曰昭平參將
守備三人坐營官一人
公元1531年
鎮守湖廣總兵官一人,舊設,嘉靖十年罷,十二年復設,萬曆八年又罷,十二年仍復設,駐省城
分守參將三人,曰黎平參將,曰鎮參將,曰鄖陽參將
守備十一人把總一人
公元1566年
鎮守廣東總兵官一人
舊為徵蠻將軍兩廣總兵官
嘉靖四十五年分設,駐潮州府
協守副總兵一人,潮漳副總兵萬曆三年添設,駐南澳
分守參將七人,曰潮州參將,曰瓊崖參將,曰雷廉參將,曰東山參將,曰西山參將,曰督理廣州海防參將,曰惠州參將
練兵遊擊將軍一人守備五人坐營中軍官二人把總四人
公元1558年
提督狼山副總兵一人嘉靖三十七年添設,駐通州
鎮守江南副總兵一人,舊系總兵官,駐福山港,後移駐鎮江儀真二處
嘉靖八年裁革
十九年復設。
二十九年仍革。
三十二年,改設副總兵,駐金山衛
四十三年移駐吳淞
分守參將二人,曰徐州參將,曰金山參將
遊擊將軍一人守備六人鳳陽軍門中軍官一人把總十三人
公元1555年
鎮守江總兵官一人嘉靖三十四年設,總理浙直海防
三十五年,改鎮守浙直。
四十二年,改鎮守浙江,舊駐定海縣,後移駐省城
分守參將四人,曰杭嘉湖參將,曰寧紹參將,曰溫處參將,曰臺金嚴參將
遊擊將軍二人總捕都司一人把總七人
公元1564年
分守江西參將一人,曰南贛參將嘉靖四十三年改設,駐會昌縣
守備四人把總六人
公元1563年
鎮守福建總兵官一人,舊為副總兵嘉靖四十二年改設,駐福寧州
分守參將一人,曰南路參將守備三人把總七人坐營官一人
鎮守山東總兵官一人天啟中增設
總督備倭都司一人,領薊鎮班都司四人
河南守備三人,領薊鎮班都司四人
公元1404年
總督漕運總兵官一人
永樂二年,設總兵副總兵統領官軍海運
後海運罷,專督漕運
天順元年又令兼理河道
協同督運參將一人天順元年把總十二人南京二,江南直隸二,江北直隸二,中都一,浙江二,山東一,湖廣一,江西一。
公元1369年
留守司
留守一人,正二品副留守一人,正三品指揮同知二人
從三品其屬,經歷司,經歷,正六品都事
正七品斷事司,斷事,正六品副斷事正七品吏目各一人
中都、興都守禦防護之事。
洪武二年,詔以臨濠中都,置留守衛指揮使司,隸鳳陽都督府
十四年,始置中都留守司,統鳳陽八衛鳳陽衛鳳陽中衛鳳陽右衛皇陵衛留守左衛留守中衛長淮衛懷遠衛
防護皇陵,設留守一人,左、右副留守一人
屬官經歷以下,如前所列。
嘉靖十八年,改荊州左衛顯陵衛,置興都留守司,統顯陵承天二衛防護顯陵設官中都焉。
都指揮使司。
都指揮使一人,正二品都指揮同知二人,從二品都指揮僉事四人
三品其屬,經歷司,經歷,正六品都事
正七品斷事司,斷事,正六品副斷事正七品吏目各一人
司獄司司獄
從九品倉庫草場大使副使一人
行都指揮使司,設官都指揮使司同。
都司,掌一方軍政,各率其衛所以隸於五府,而聽於兵部
都司並流官,或得世官,歲撫、按察賢否五歲考選軍政廢置之。
都指揮使同知僉事,常以一人統司事,曰掌印一人練兵一人屯田,曰僉書
巡捕軍器漕運、京操、備禦雜務,並選充之,否則帶俸
凡備倭守備都指揮事者,不得建牙、升公座
朝廷吉凶表箋序銜布、按二司上。
經歷都事典文移。
斷事理刑獄。
公元1371年
明初,置各行省都督府設官都督府
又置各都衛指揮使司
洪武四年,置各都衛斷事司,以理軍官軍人詞訟
又以都衛節制方面職系甚重,從朝廷選擇升調,不許世襲
七年,置西安行都衛指揮使司河州
八年十月,詔各都衛並改為都指揮使司,凡改設都司十有三,燕山都衛北平都司西安都衛陝西都司太原都衛為山西都司杭州都衛為浙江都司江西都衛江西都司青州都衛為山東都司成都都衛四川都司福州都衛為福建都司武昌都衛為湖廣都司廣東都衛廣東都司
廣西都衛廣西都司,定遼都衛為遼東都司河南都衛河南都司
都司三,西安行都衛為陝西行都司大同都衛山西行都司建甯都衛為福建行都司
十五年增置貴州雲南都司
後以北平都司北平都司
永樂元年改為寧都司
宣德中增置全都司
天下都司凡十有六。
十三省都司外,有遼東大寧萬全三都司。
又於建昌四川行都司,於鄖陽湖廣行都司
天下都司凡五。
公元1367年
明初,又於各行省置都鎮撫司,設都鎮撫,從四品副鎮撫,從五品知事
八品吳元年都鎮撫正五品副鎮撫六品知事提控案牘,省注。
洪武六年罷。
衛指揮使司設官京衛
品秩並同外衛各統於都司、行都司留守司
世官或有流官
襲替升授優給優養及屬軍政掌印僉事都指揮使司,達所隸都督府,移兵部
每歲撫、按察賢否五歲一考軍政廢置之。
管理衛事,惟屬掌印僉書
不論指揮使同知僉事考選其才者充之。
分理屯田驗軍、營操、巡捕漕運備禦出哨、入戍守軍器雜務,曰見任管事不任入隊,曰帶俸差操
徵行,則率其屬,聽所命主帥調度
所,千戶所,正千戶一人正五品副千戶二人,從五品鎮撫二人,從六品其屬,吏目一人
所轄百戶所凡十,共百戶十人,正六品
升授改調增置無定員。
總旗二十人,小旗百人
守禦千戶所,軍民千戶設官並同
千戶一人掌印一人僉書,曰管軍
千戶百戶,有試,有實授
掌印,恆以一人兼數印。
軍政,衛下於所,千戶百戶百戶總旗、小旗,率其卒伍聽令
鎮撫獄事,則管軍百戶缺,則代之。
守禦千戶所,不隸衛,而自達都司
衛所皆隸都司,而都司分隸五軍都督府
江都司山東都司遼東都司,隸左軍都督府
陝西都司陝西行都司四川都司四川行都司廣西都司雲南都司貴州都司,隸右軍都督府
中都留守司河南都司,隸中軍都督府
興都留守司湖廣都司湖廣行都司福建都司福建行都司江西都司廣東都司,隸前軍都督府
大寧都司、萬全都司山西都司山西行都司,隸後軍都督府
公元1369年
明初,置千戶所,設正千戶正五品副千戶,從五品鎮撫百戶
六品又立各萬戶府,設正萬戶正四品副萬戶,從四品知事,從八品照磨
九品尋以名不稱實,遂罷萬戶府,而設指揮使千戶等官。
核諸將所部有兵五千者為指揮使千人者為千戶百人者為百戶五十人總旗十人為小旗。
洪武二年,置刻期百戶所,選能疾行二百人,以百戶領之。
七年申定衛所之制。
先是內外衛所,凡一衛統十千戶,一千戶統十百戶,百戶總旗二,總旗領小旗五,小旗領軍十。
至是更定其制,每衛設前、後、中、左、右五千戶所,大率五千六百人為一衛,一千一百二十人為一千戶所,一百一十二人為一百戶所,每百戶所設總旗二人,小旗十人
二十年,始命各衛立掌印僉書專職理事,以指揮使掌印同知僉事各領一所
士卒武藝不嫻、器械不利者,皆責所領之官
二十三年,又設軍民指揮使司、軍民千戶所,計天下內外衛凡五百四十有七,所凡二千五百九十有三。
衛指揮以下其官多世襲,其軍士父子相繼,為一代定制
土官宣慰使司,宣慰使一人從三品同知一人正四品副使一人,從四品僉事一人
正五品經歷司,經歷一人,從七品都事一人
八品
宣撫司宣撫使一人,從四品同知一人正五品副使一人,從五品僉事一人
六品經歷司,經歷一人,從八品知事一人,正九品照磨一人
從九品
安撫司安撫使一人,從五品同知一人,正六品副使一人,從六品僉事一人
正七品其屬,吏目一人
從九品
招討司招討使一人,從五品副招討一人
六品其屬,吏目一人
從九品
長官司長官一人,正六品副長官一人,從七品其屬,吏目一人
未入流蠻夷長官司長官副長官一人
品同上又有蠻夷官、苗民官及千夫長副千夫長等官。
軍民府、土州、土縣,設官府州縣。
公元1374年
洪武七年西南諸蠻朝貢多因元官授之,稍與約束定徵徭差發之法。
漸為宣慰司者十一,為招討司者一,為宣撫司者十,為安撫司者十九,為長官司者百七十有三。
府州縣正貳屬官,或土或流,大率宣慰司經歷流官府州縣佐貳多流官
皆因其俗,使之附輯諸蠻謹守疆土修職貢,供徵調無相攜貳
有相仇者,疏上聽命於天子
又有番夷都指揮使司三,衛指揮使司三百八十五,宣慰司三,招討司六,萬戶府四,千戶所四十一,站七,地面七,寨一,詳見《兵志·衛所》中。
並以附寨番夷官其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