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史-清-万斯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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称谓、职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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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量或序号

卷七十五 志第51 職官

作者 張廷玉

南京宗人府吏部戶部總督糧儲禮部兵部刑部工部都察院提督江通政司大理寺詹事翰林院國子監太常寺光祿寺太僕寺鴻臚寺尚寶六科行人司欽天監太醫院五城兵馬應天府上元江寧二縣已上南京王府長史布政司按察司道行太僕寺苑馬都轉運鹽使鹽課提舉司市舶提舉茶馬司府州儒學巡檢司稅課司倉織染局河泊所附閘壩官批驗遞運鐵冶所醫學陰陽學僧綱司道紀司
南京宗人府
經歷司,經歷一人
南京官品秩,俱同北京
公元1575年
吏部
尚書一人右侍郎一人
六部侍郎,至弘治後始專設右
萬曆三年俱革。
十一年復設。
天啟中,每部增侍郎一人
崇禎間革。
其屬,司務廳,司務一人
文選考功、驗封、稽勳四清吏司,各郎中一人主事一人
驗封、稽勳二司主事,後並革。
南京官,六年考察考功掌之,不由吏部
公元1558年
戶部
尚書一人右侍郎一人司務一人照磨一人
十三司,郎中十三人員外郎九人浙江江西湖廣廣東廣西福建山西陝西雲南九司一人嘉靖三十七年,革山西陝西司員外郎一人隆慶中又革廣西雲南司員外郎一人
主事十七人山西廣東廣西雲南四司二人隆慶三年廣東司主事一人
所轄,寶鈔提舉司提舉一人
廣積庫、承運庫、贓罰庫、甲乙丙丁五字形檔、寶鈔廣惠庫、軍儲倉,各大使一人
長安門倉、東安門倉、西安門倉、北安門倉各副使一人
龍江鹽倉檢校批驗所,大使一人
隆慶三年,革寶鈔司提舉、軍儲倉大使
總督糧儲一人
嘉靖以前,特設都御史
二十六年革,以戶部右侍郎都御史銜領之。
禮部
尚書一人右侍郎一人司務一人
儀制祠祭主客、精膳四司,各郎中一人
儀制祠祭二司,各主事一人
所轄,鑄印局,副使一人
教坊司,右韶舞一人左右司樂各一人
公元1433年
兵部
尚書參贊機務一人右侍郎一人司務一人
武選職方車駕武庫四司郎中四人員外郎二人武選武庫員外郎
主事五人
車駕主事二人
所轄典牧所,提領一人
八品
會同館大勝關,各大使一人
參贊機務,自宣德八年黃福始。
成化二十三年,始奉敕諭,專以本部尚書參贊機務同內外守備官操練軍馬撫恤人民禁戢盜賊振舉庶務,故其職視五部為特重云
刑部
尚書一人右侍郎一人司務照磨一人
十三司郎中十三人員外郎五人,惟浙江江西河南陝西廣東司設
主事十四人廣東二人
分掌南京諸司,及公、侯、伯、五府京衛刑名之事。
司獄二人
公元1558年
工部
尚書一人右侍郎一人司務一人
營繕虞衡都水屯田四司郎中四人員外郎二人營繕司一人都水司一人嘉靖三十七年,革都水員外郎
主事八人
營繕司三人屯田司一人,餘各二人
所轄,營繕所,所正、所副、所丞各一人
龍江、清江二提舉司,各提舉一人
副提舉後革。
文思院寶源局軍器局織染所、龍江抽分竹木局、瓦屑壩抽分竹木局,各大使一人
嘉靖三十七年,革文思院大使
都察院
右都御史一人右副都御史一人右僉都御史一人司務經歷都事照磨一人司獄二人
嘉靖三十七年,革司獄一人
隆慶四年,革都事
浙江江西河南山東山西陝西四川雲南貴州九道,各御史二人
福建湖廣廣東廣西四道,各御史三人
嘉靖不全設,恆以一人數道
刷卷、巡倉、巡江、巡城屯田印馬巡視糧儲監收糧斛點閘軍士管理京營、比驗軍器,皆敘而差之。
清軍,則偕兵部、兵科。
後湖黃冊,則偕戶部、戶科。
提督操江一人
副僉都御史為之,領上、下江防之事。
通政使司
通政使一人右通政一人右參議一人,掌收呈狀,付刑部審理
經歷一人
公元1569年
大理寺
一人右寺丞一人司務一人,左、右寺正一人,左、右評事三人
隆慶三年,革左、右評事一人
詹事府。
主簿一人
翰林院
學士一人不常置,以翰林坊局官署職。
孔目一人
公元1558年
國子監
祭酒一人司業一人監丞一人典簿一人博士三人助教六人學正五人學錄二人典籍一人,學饌一人
嘉靖三十七年,革助教二人及掌饌。
隆慶四年,革博士一人學正一人
太常寺
一人少卿一人典簿一人博士一人協律郎二人贊禮郎七人嘉靖中,革贊禮郎一人
司樂二人
祠祭署合奉祀八人,祀丞七人
天、地壇奉祀一、祀丞一
山川壇、耤田奉祀一。
祖陵奉祀、祀丞各一。
皇陵奉祀、祀丞各二。
孝陵揚王墳、徐王墳各奉祀一,祀丞一
嘉靖後,革天地壇祖陵揚王墳三祠祭署祀丞。
公元1570年
光祿寺
一人少卿一人隆慶四年,革少卿
典簿一人
大官珍羞良醞、掌醢四署,各署正一人署丞一人
嘉靖中,革良醞、掌醢二署署丞
萬曆中,革珍羞署丞
太僕寺
一人少卿二人寺丞二人隆慶中,革少卿一人寺丞一人
主簿一人
鴻臚寺
一人主簿一人
司儀司賓二署,各署丞一人鳴贊四人序班九人
尚寶司。
一人
吏、戶、禮、兵、刑、工六科
給事中六人
戶科給事中一人管理後湖黃冊
行人司
左司副一人
欽天監
監正一人,監副一人主簿一人
五官正一人五官靈臺郎二人五官監候一人五官司曆一人
太醫院
院判一人吏目一人
惠民藥局生藥庫,各大使一人
五城兵馬司。
指揮一人副指揮三人吏目一人
萬曆中,革副指揮每城二人
公元1370年
應天府
府尹一人府丞一人治中一人通判二人推官一人經歷知事照磨檢校一人
儒學教授一人訓導六人
所轄,上元江寧二縣,各知縣一人縣丞一人主簿一人典史一人
司獄司司獄一人
織染局大使一人,左、右副使一人
都稅司、宣課司,凡四,龍江江東聚寶門、太平門
稅課局,凡二,龍江龍潭
大使一人副使一人二人
龍江遞運所,大使副使一人
批驗所,大使一人
河泊所,官一人
龍江關石灰山關,各大使一人副使四人
洪武三年,改應天府知府府尹,秩正三品,賜銀印
十三年始立儒學
公元1406年
南京官,自永樂四年成祖北京,置行部尚書,備行在九卿印以從。
是時皇太子監國大小庶務悉以委之。
封爵大辟除拜三品以上文武職,則六科都給事中以聞,政本故在南也。
十八年官屬悉移而北,南京六部所存惟禮、刑、工三部,各一侍郎,在南之官加「南京
」字於職銜上。
仁宗時補設官屬,除「南京
」字。
正統六年定制復如永樂時
公元1565年
王府長史司。
左、右長史各一人
正五品
其屬典簿一人,正九品
所轄審理所,審理正一人,正六品;副一人正七品
典膳所,典膳正一人,正八品;副一人,從八品
奉祠所,奉祠一人,正八品;副一人,從八品
典樂一人,正九品典寶所,典寶一人,正八品一人,從八品紀善所,紀善二人,正八品良醫所,良醫正一人,正八品一人,從八品典儀所,典儀正一人,正九品一人從九品工正所,工正一人,正八品一人,從八品
以上各所副官嘉靖四十四年並革。
伴讀四人從九品,後止設一人
教授無定員,從九品引禮二人,後革二人
倉大使副使一人庫大使副使一人
倉、庫副使後俱革。
郡王府教授一人從九品典膳一人
八品鎮國將軍教授一人
從九品
長史,掌王府之政訟,輔相規諷以匡王失,率府僚各供乃事,而總其庶務焉。
凡請名、請封、請婚、請恩澤,及陳謝進獻表啟書疏長史為王奏上
若王有過,則詰長史
曾經過犯之人,毋得選用是職。
審理,掌推按刑獄禁詰橫暴無幹國紀
典膳,掌祭祀賓客,王若妃之膳羞
奉祠,掌祭祀樂舞
典寶,掌王寶符牌。
紀善,掌諷導禮法開諭古誼,及國家恩義大節以詔王善
良醫掌醫
典儀,掌陳儀式
工正,掌繕造修葺宮邸廨舍
伴讀,掌侍從起居陳設經史。
教授,掌以德義迪王,校勘經籍
宗室十歲以上,入宗學教授紀善為之師。
引禮,掌接對賓客贊相威儀
公元1370年
洪武三年,置王相府,左、右相一人二品左、右傅一人
二品軍府參軍一人正五品錄事二人正七品紀善一人
正七品各以其品秩朝官之次。
又置典簽司、諮議官
尋以王府武相皆勳臣令居相上王相官屬仍與朝官更互除授
是年王府教授
四年更定官制
左、右相二品文武傅,從二品參軍,從五品錄事正七品審理正六品,副,正七品紀善正七品,各署典祠正典寶典儀正典膳正、典服工正醫正,並正七品,副,並從七品牧正八品,副,從八品引禮舍人,省注。
九年,改參軍長史,罷王傅府及典簽司、諮議官增設伴讀四人,選老成明經慎行士任之,侍讀四人收掌文籍,少則缺之。
尋改王相所屬奉祠典寶典膳良醫工正各所紀善八品,副,從八品
十三年,並罷王相府,升長史司為正五品,置左、右長史各一人典簿一人定王府孳牲所、倉庫等官俱為雜職
二十八年,置靖江王府諮議所,諮議記室教授一人
建文中增置王賓二人伴讀、伴講、伴書各一人長史三人
郡王賓友二人教授一人記室二人直史一人,左、右直史一人吏目一人,典印、典祠、典禮、典饌、典藥五署官各一人典儀二人引禮舍人二人,儀仗司吏目一人
、三伴、賓友教授進見時,侍坐稱名而不稱臣,禮如賓師
成祖初,復舊制,改靖江王府諮議所為長史司。
萬曆間周府宗正一人
後各府亦漸置。
郡王府增設教授一人
洪武七年公主府設家令一人正七品司丞一人八品錄事一人
九品二十三年,改家令司為中使司以內使為之。
承宣佈政使司。
左、右布政使一人,從二品;左、右參政從三品;左、右參議,無定員。
四品
參政參議因事添設,各省不等,詳諸道。
經歷司,經歷一人,從六品都事一人,從七品
照磨所,照磨一人,從八品檢校一人九品
理問所,理問一人,從六品副理問一人,從七品提控案牘一人
司獄司司獄一人從九品
庫大使一人從九品副使一人
倉大使一人從九品副使一人
雜造局、軍器局寶泉局織染局,各大使一人從九品副使一人
所轄衙門各省不同,詳見雜職
公元1401年
布政使,掌一省之政,朝廷有德澤、禁令承流宣播以下有司
凡僚滿秩,廉其稱職不稱職上下其考,報撫、按以達吏部都察院
三年,率其府州縣正朝覲京師,以聽察典。
十年,會戶版以登民數、田數。
賓興貢,合省之士而提調之。
宗室官吏師生軍伍以時班其祿俸廩糧
祀典神祗,謹其時祀。
鰥寡孤獨養之孝弟貞烈表揚之,水旱疾疫災祲,則請於上蠲振之。
貢賦役,視府州土地民豐多寡而均其數。
凡有大興革及諸政務,會都、按議,經畫定而請於撫、按若總督
國慶國哀,遣僚貳朝賀弔祭京師
天子即位,則左布政使親至。
參政參議分守各道,及派管糧儲屯田、清軍、驛傳水利撫民等事,並分司協管京畿
兩京不設布、按,無參政參議副使僉事,故於旁近布、按分司帶管,詳見各道。
經歷都事,典受發文移,其詳巡按巡鹽御史文書,用經歷印。
照磨檢校典勘理卷宗
理問典刑名。
公元1418年
初,太祖集慶自領江南中書省
戊戌,置中書分省婺州
後每略定地方,即置行省,其官自平章政事以下大略中書省同。
行省平章政事從一品左、右丞,正二品參知政事
二品左、右司郎中,從五品員外郎,從六品都事檢校,從七品照磨管勾
八品理問所,正理問正四品副理問正五品知事,從八品尋改知事提控案牘
省注洪武九年,改浙江江西福建北平廣西四川山東廣東河南陝西湖廣山西諸行省俱為承宣佈政使司,罷行省平章政事,左、右丞等官,改參知政事布政使,秩正二品,左、右參政,從二品,改左、右司經歷司。
十三年布政使,正三品參政從三品
十四年增置左、右參議正四品
增設左、右布政使一人
十五年,置雲南布政司
二十二年,定秩從二品
建文中,升正二品,裁一人
成祖復舊制。
永樂元年北平布政司北京
五年,置交阯布政司
十一年,置貴州布政司
設使一人,餘官如各布政司
宣德三年,罷交址布政司,除兩京外,定為十三布政司
初置籓司,與六部均重。
布政使入為尚書侍郎副都御史每出布政使
宣德正統間猶然自後無之
提刑按察使司。
按察使一人,正三品副使正四品僉事無定員。
正五品
詳見諸道。
經歷司,經歷一人正七品知事一人
八品照磨所,照磨一人,正九品檢校一人
從九品司獄司司獄一人從九品
按察使,掌一省刑名按劾之事。
官邪,戢奸暴平獄訟,雪冤抑,以振揚風紀,而澄清吏治
大者暨都、布二司會議,告撫、按,以聽於部、院。
朝覲慶吊之禮,具如布政司
副使僉事分道巡察,其兵備提學撫民、巡海、清軍、驛傳水利屯田、招練、監軍,各專事置,並分員巡備京畿
公元1367年
明初,置提刑按察司
吳元年,置各道按察司,設按察使,正三品副使正四品僉事正五品
十三年,改使秩正四品,尋罷。
十四年復置,並置各道按察分司
十五年,又置天下府州按察分司
儒士王存中等五百三十一人為試僉事,人按二縣
官吏賢否軍民利病,皆得廉問糾舉
十六年,盡罷試僉事,改按察使從三品副使二人,從四品僉事五品多寡從其分道之數。
二十二年,復定按察使為正三品
二十九年,改置按察分司為四十一道。
直隸六:曰淮西道,曰淮東道,曰蘇鬆道,曰建安徽寧道,曰常鎮道,曰京畿道
浙江二:曰浙東道,曰浙西道四川三:曰川東道,曰川西道,曰黔南道
山東三:曰濟南道、曰海右道,曰遼海東寧道
河南二:曰河南道,曰河北道
北平二:曰燕南道,曰燕北道
陝西五:曰關內道,曰關南道,曰河西道,曰隴右道,曰西寧道
山西三:曰冀甯道,曰冀北道,曰河東道
江西三:曰嶺北道,曰兩江道,曰湖東道廣東三:曰嶺南道,曰海南道,曰海北道
廣西三:曰桂林蒼梧道,曰左江道,曰右江道
福建二:曰建寧道,曰福寧道
湖廣四:曰武昌道,曰荊南道,曰湖南道,曰湖北道
三十年,始置雲南按察司
先是,命布政司兼理
建文時改為十三道肅政按察司
成祖初,復舊
永樂五年,置交阯按察司,又增設按察司僉事
督軍屯糧,增浙江江西廣東廣西湖廣河南雲南四川一人陝西福建山東山西二人
增設監司之始。
十二年,置貴州按察司
宣德五年交阯按察司
兩京不設,共十三按察司
正統三年增設倉副使僉事,又設僉事布政司參議一員甘肅監收倉糧
八年增設僉事,專理屯田
景泰二年,增巡河僉事
自後,各省因事添設,或置或罷,不可勝紀
總布、按二司所分諸道詳左。
布政司參政參議分司諸道、督糧道
十三布政司一員,俱駐省城
督冊道,江西陝西等間設。
分守道浙江杭嘉湖道寧紹臺道金衢嚴道溫處道
俱駐省江西南瑞道,駐省湖東道,駐廣信湖西道,駐臨江饒南九江道,駐九江贛南道
南安山東濟南道東兗道海右道。
俱駐省山西冀寧道,駐省河東道,駐蒲州冀北道,駐大同冀南道
汾州陝西關內道,駐省關西道,駐鳳翔西寧道,駐涼州關南道,駐興安河西道,駐慶陽隴右道
鞏昌河南大樑道,駐省河南道,駐河南汝南道,駐南陽河北道
懷慶湖廣武昌道,下荊南道,駐鄖陽荊南道,兼兵備,駐澧州
西道,兼兵備,駐安陸
湖南道,下湖南道上江防道,或駐荊州岳州
下江防道。
福建興泉道,駐泉州福寧道,駐興化漳南道,駐漳州建南道,駐延平汀漳道
上杭縣廣東嶺東道,駐潮州嶺西道,駐高州羅定道,兼兵備,駐羅定州
嶺北道嶺南道
南雄四川川西道川北道,駐保寧上下川東道,駐涪州上川南道雅州嘉定二署。
下川南道敘州瀘州廣西桂平道,駐省蒼梧道,駐梧州左江道,駐潯州右江道,駐柳州貴州安平道,貴寧道,駐省新鎮道,駐平越仁道,駐思南雲南臨安道騰沖道瀾滄道
以上參政,或參議
按察司副使僉事分司諸道。
督學道,清軍道,驛傳道,十三布政司俱各一員,惟湖廣提學二員浙江山西陝西福建廣西貴州清軍兼驛傳江西右布政使清軍。
分巡道浙江杭嚴道寧紹道嘉湖道金衢道
江西饒南九江道,駐饒州湖西道,駐吉安南昌道,湖東道嶺北道
山東兗州道,駐沂州濟寧道青州海防道濟南道,移德州海右道,駐省海道,駐萊州登萊道,遼海道
山西冀甯道冀南道,駐潞安雁門道
陝西關內道,駐邠州關西道
平涼隴右道,駐秦州河西道,駐鄜州西寧道
河南大樑道汝南道,駐信陽州河南道,駐汝州河北道
磁州湖廣武昌道,荊西道,駐沔陽荊南道,下荊南道湖北道,上湖南道,下湖南道,沅靖道。
福建巡海道兼理糧儲福寧道興泉道,駐泉州建南道,駐建甯武平道漳南道,駐上杭縣建寧道海道,駐漳州汀漳道
廣東嶺東道,駐惠州嶺西道,駐肇慶嶺南道,駐省海北道,駐雷州海南道
瓊州四川東道,駐重慶東道,駐達州川西道川北道,駐保甯下川南道上川南道
廣西府江兵巡道
平樂桂林兵巡道,駐省蒼梧兵巡道,駐梧州,移鬱林州
江兵巡道,駐南寧右江兵巡道,駐賓州
上五道俱兼兵備
貴州甯道,思石道,駐銅仁清道
兵備,駐都勻雲南安普道,臨沅道,洱海道,金滄道。
整飭兵備道浙江寧紹道嘉興道溫處道,臺海道
江西南瑞道,廣建道,駐建昌山東臨清道武德道,駐武定州曹濮道,駐曹州沂州道遼東道
山西雁北道,駐代州大同道二員,一駐大同,一駐朔州
陽和道潞安道岢嵐道
陝西肅州道固原道臨洮道,駐蘭州洮岷道,駐岷州靖遠道榆林中路道榆林東路道,駐神木縣寧夏河西道,駐寧夏寧夏河東糧道,駐花馬池莊浪道,漢羌道,潼關道
湖廣辰沅道
河南東道
福建兵備道巡海道
廣東韶道南雄道
四川松潘道,威茂道建昌道,重夔道,安綿道,敘瀘道。
廣西分巡兵備
五道俱見分巡貴州清道,駐安順畢節道
雲南曲靖道
其外又有協堂道,副使河南浙江間設。
水利道,浙江屯田道,江西河南四川三省屯田驛傳
管河道河南鹽法道撫治道,陝西撫治商洛道湖廣又有撫民、撫苗道。
監軍道,因事,不常設招練道。
山東間設其北直隸之道寄銜于山東者,則為密雲道大名道天津道霸州道;寄銜於山西者,則為易州道口北道昌平道井陘道薊州永平等道
南直隸之道寄銜于山東者,太倉道潁州道徐州道;寄銜浙江江西湖廣者,蘇鬆道,漕儲道,常鎮道廬鳳道,徽甯池太道淮揚道
公元1425年
按明初制,恐守令貪鄙不法,故於直隸府州縣設巡按御史,各布政司所屬設試僉事
已罷試僉事,改按察分司四十一道,此分巡之始也。
分守起於永樂間,每令方面官巡視民瘼
遂定右參政右參議分守各屬府州縣。
兵道之設,仿自洪熙間,以武臣疏於文墨,遣參政副使沈固劉紹等往各總兵整理文書商榷機密未嘗身領軍務也。
至弘治中本兵馬文升武職不修,議增副僉一員敕之。
自是兵備之員盈天下
兩京不設布、按二司,故督學御史
後置守、巡諸員無所屬,則寄銜於鄰近省布、按司官
行太僕寺
一人從三品少卿一人正四品寺丞無定員,正六品其屬,主簿一人,從七品掌各邊衛營堡馬政,以聽於兵部
騎操馬匹印烙、亻表散、課掌、孳牧以時督察之。
歲春秋,閱視其增耗、齒色,三歲一稽比,布、按二司不得與。
有瘠損,則聽兵部參罰
苑馬寺亦如之。
公元1397年
洪武三十年,置行太僕寺山西北平陝西甘肅遼東
山西北平陝西,每寺設少卿一人,丞三人甘肅遼東,每寺設少卿、丞各一人,擇致仕指揮、千百戶為之。
永樂四年,許令寺官按治所轄衛所鎮撫首領官吏
十八年,以北京行太僕寺太僕寺
宣德七年,發雜犯死罪充軍者,於陝西行太僕寺養馬
弘治十年,簡推素有才望者補本寺官,視太僕寺升擢
嘉靖三年,從御史陳講請,增設陝西甘肅二寺少卿一員分管延綏、寧夏
二十九年,令寺官聖節,輪年齎進表文。
苑馬寺。
一人從三品少卿一人正四品寺丞無定員,正六品其屬,主簿一人,從七品牧監監正一人,正九品監副一人從九品錄事一人
各苑,圉長一人
從九品六監二十四苑之馬政,而聽於兵部
凡苑,視廣狹三等上苑牧馬萬匹,中苑七千,下苑四千。
牧地,曰草場,曰荒地,曰熟地嚴禁令而封表之。
牧人,曰恩軍,曰隊軍,曰改編之軍,曰充發之軍,曰召募之軍,曰抽選之軍,皆籍而食之。
凡馬駒,歲籍其監苑之數,上於兵部,以聽考課
監正、副掌監苑之牧事,圉長帥羣長阜蕃馬匹
公元1406年
永樂四年,置苑馬寺凡四:北直隸遼東平涼甘肅
五年增設北直隸苑馬六監二十四苑。
順義長春鹹和馴良四苑,隸清河監。
水州、隆萃、大牧、遂甯,隸金臺監。
汧池、鹿鳴龍河長興,隸涿鹿監。
遼陽龍山萬安蕃昌,隸盧龍監。
清流、廣蕃、龍泉松林,隸香山監。
河陽崇義興甯永成,隸通州
六年甘肅平涼寺監
每寺各六監二十四苑。
十八年,革北京苑馬寺,併入太僕
正統四年,革甘肅苑馬寺,改牧恩軍黑水口,隸長樂監。
弘治二年平涼寺丞一員
十七年都御史楊一清奏請太僕苑馬二寺員缺簡選才望參政副使升卿參議僉事補升少卿,以振馬政
十八年又請添設寺員。
嘉靖三十二年,以遼東寺卿張思兼轄金、蓋州三衛軍民
四十二年,又命帶理兵備事
都轉運鹽使司。
都轉運使一人從三品同知一人,從四品副使一人,從五品判官無定員。
六品其屬,經歷司,經歷一人,從七品知事一人,從八品庫大使副使一人
所轄,各場鹽課司大使副使,各鹽倉大使副使,各批驗所大使副使,並一人
未入流
都轉運使
鹽監之事。
同知、副判分司之。
都轉運鹽使司凡六:曰兩淮,曰兩浙,曰長蘆,曰河東,曰山東,曰福建
分司十四:泰州淮安通州兩淮嘉興松江、甯紹、溫臺隸兩浙滄州青州長蘆,膠萊、濱樂隸山東解鹽東場、西場、中場河東
副使若副判蒞之,督各場倉鹽課司,以總於都轉運使共奉巡鹽御史鹽法道臣之政令
福建山東巡鹽御史,餘詳《食貨志·鹽法》中。
鹽課提舉司
提舉一人,從五品同提舉一人,從六品副提舉無定員。
七品其屬,吏目一人從九品庫大使副使一人
所轄,各鹽倉大使副使,各場、各井鹽課司大使副使,並一人
提舉司凡七:曰四川,曰廣東海北廉州曰黑鹽井楚雄白鹽井姚安安寧,曰五井大理察罕腦兒
又有遼東煎鹽提舉司
提舉正七品同提舉,正八品副提舉,正九品
職掌皆如都轉運司
公元1367年
明初,置都轉運司兩淮
吳元年,置兩浙都轉運司杭州,定都轉運使秩正三品,設同知正四品副使正五品運判,正六品經歷正七品知事,正八品照磨、綱官,正九品鹽場司令,從七品司丞,從八品百夫長
省注洪武二年長蘆河東都轉運司,及廣東海北鹽課提舉司,尋又置山東福建都轉運司
三年,又於陝西察罕腦兒之地置鹽課提舉司,後漸增置各處
建文中,改廣東提舉都轉運司
永樂初復故
十四年,初命御史巡鹽
景泰三年,罷長蘆兩淮巡鹽御史,命撫、按官兼理
已復遣御史,其無御史者,分按察司理之。
洪武中,於四川茶鹽都轉運司洪武五年置,設官都轉運鹽使司。
十年罷。
納溪、白渡二鹽馬司洪武五年置,以常選官為司令內使司丞
十三年罷,尋復置。
十五年,改設大使副使一人
後並革。
又有順龍鹽馬司,亦革。
市舶提舉司。
提舉一人,從五品副提舉二人
六品其屬,吏目一人
從九品海外諸蕃朝貢市易之事,辨其使人表文勘合真偽,禁通番,徵私貨平交易,閑其出入而慎館穀之。
吳元年,置市舶提舉司。
洪武三年,罷太倉黃渡市舶司
七年,罷福建之泉州浙江之明州廣東之廣州市舶司
永樂元年復置,設官洪武初制,尋命內臣提督之。
嘉靖元年給事中夏言奏倭禍起於市舶,遂革福建、浙江二市舶司,惟存廣東市舶司
公元1382年
茶馬司
大使一人,正九品副使一人從九品市馬之事。
洪武中,置洮州秦州河州茶馬司,設司令司丞
十五年改設大使副使一人,尋罷洮州茶馬司,以河州茶馬司兼領之。
三十年,改秦州茶馬司為西寧茶馬司
洪武中,置四川永甯茶馬司,後革,復置雅州碉門茶馬司
又於廣西慶遠裕民司,洪武七年置,設大使一人,從八品副使一人,正九品
八番溪洞之馬,後亦革。
府。
知府一人正四品同知正五品通判無定員,正六品推官一人
正七品其屬,經歷司經歷一人,正八品知事一人
九品照磨所,照磨一人從九品檢校一人
司獄司司獄一人
所轄別見
公元1370年
知府,掌一府之政,宣風化,平獄訟,均賦役,以教養百姓
三歲,察屬吏賢否上下其考,以達於省,上吏部
朝賀弔祭,視布政使司,直隸府得專達
詔赦、例令、勘答刂至,謹受之,下所屬奉行
所屬之政,皆受約束於府,劑量輕重令之大者白於撫、按、布、按,議允乃行。
凡賓科貢提調學校修明祀典之事,鹹掌之。
籍帳軍匠驛遞馬牧盜賊倉庫河渠溝防道路之事,雖有專官,皆總領稽覈之。
同知通判分掌清軍、巡捕、管糧、治農水利屯田牧馬等事
無常職,各府所掌不同,如延安、延綏同知又兼牧民,餘不盡載。
無定員。
邊府同知有增至七員者。
推官理刑名,贊計典。
府推官洪武三年始設。
經歷照磨檢校受發上下文移,磨勘六房宗卷。
公元1373年
明初,改諸路為府。
洪武六年,分天下三等:糧二十萬石以上上府知府從三品;二十萬石以下中府知府正四品;十萬石以下為下府,知府,從四品
已,並為正四品
七年,減北方府州縣官三百八人
十三年,選國子學二十四人府州縣官
六月罷各府照磨
二十七年復置。
宣德三年交阯布政司,計天下府凡一百五十有九。
州。
知州一人,從五品同知,從六品判官無定員,從七品
不及三十而無屬縣,裁同知判官
有屬縣,裁同知
其屬,吏目一人從九品
所轄別見。
知州,掌一州之政。
凡州二:有屬州,有直隸州。
屬州視縣,直隸州視府,而品秩則同。
同知判官,俱視其事州之繁簡,以供厥職。
天下州凡二百三十有四
縣。
知縣一人正七品縣丞一人,正八品主簿一人,正九品其屬,典史一人
所轄別見
知縣,掌一縣之政。
賦役歲會實徵,十年黃冊,以丁產為差
賦有金谷布帛及諸貨物之賦,役有力役、僱役借債不時之役,皆視天時休咎地利豐耗人力貧富,調劑均節之。
歲歉則請於府若省蠲減之。
養老祀神貢士讀法、表善良、恤窮乏、稽保甲、嚴緝捕聽獄訟,皆躬親厥職而勤慎焉。
山海澤藪之產,足以資國用者,則按籍而致貢。
縣丞主簿分掌糧馬、巡捕之事。
典史典文出納
如無縣丞,或無主簿,則分領丞簿職。
縣丞主簿添革不一
編戶不及二十里者並裁。
公元1367年
吳元年定縣三等:糧十萬石以下上縣知縣六品;六萬石以下中縣知縣正七品;三萬石以下為下縣,知縣七品
已,並為正七品
凡新授郡縣官,給道里費。
洪武元年,徵天下賢才為府州縣職,敕命厚賜,以勵其廉恥,又敕諭至於再。
三十七年,定府州條例八事頒示天下,永為遵守
是時天下府州縣官廉能正直者,必遣行齎敕往勞,增秩賜金
仁、宣之際猶然,英、憲而下日罕。
自後益重內輕外,此風絕矣。
天下縣凡一千一百七十有一。
儒學
府,教授一人從九品訓導四人
州,學正一人訓導三人
縣,教諭一人訓導二人
教授學正教諭掌教所屬生員訓導佐之。
凡生廩膳增廣府學四十人州學三十人縣學二十人附學生無定數。
學官月課士子藝業獎勵之。
學政臥碑,咸聽於提憲臣提調,府聽於府,州聽於州,縣聽於縣
殿最鄉舉有無多寡
公元1369年
明初,置儒學提舉司。
洪武二年,詔天下府州縣皆立學
十三年,改各州學正為未入流
先是從九品二十四年,定儒學訓導雜職上。
三十一年天下學官改授旁郡州縣
正統元年始設督學校官,又有都司儒學洪武十七年置,遼東始。
都司儒學洪武二十三年置,北平始。
儒學洪武十七年置,岷州衛二十三年置,大寧等衛始。
以教武臣子弟
設教一人訓導二人
河東又設都轉運司儒學,制如府。
其後宣慰安撫土官,俱設儒學
巡檢司
巡檢副巡檢,俱從九品緝捕盜賊盤詰奸偽
在外府州關津要害處俱設,俾率徭役弓兵警備不虞
初,洪武二年,以廣西地接瑤、僮,始於關隘沖要之處設巡檢司,以警奸盜,後遂增置各處
十三年二月特賜敕諭之,尋改為雜職
驛。
驛丞郵傳迎送之事。
舟車夫馬、廩糗、庖饌裯帳,視使客品秩僕夫多寡,而謹供應之。
支直於府若州縣,而籍其出入
巡檢驛丞,各府州有無多寡不同
稅課司。
府曰司,縣曰局。
大使一人從九品典稅事。
商賈、僧屠、雜市,皆有常徵,以時榷而輸其直於府若縣
凡民間貿田宅,必操契券請印,乃得收戶,則徵直百之三。
明初,改在京官店為宣課司,府州縣官店為通課司,後改通課司稅課司、局。
倉。
大使一人,府從九品州縣未入流副使一人庫大使一人
州縣設。
織染雜造局。
大使一人從九品,州織染局未入流
副使一人
公元1382年
河泊所官,掌收魚稅閘官、壩官,掌啟閉蓄泄
洪武十五年定天下河泊所凡二百五十二。
歲課糧五千石以上萬石者,設官三人千石以上二人;三百石以上一人
批驗所。
大使一人副使一人,掌驗鹽引
公元1376年
遞運所。
大使一人副使一人,掌運遞糧物。
洪武九年始置。
先是在外多以衛所戍守軍士傳送軍囚,太祖以其有妨練習守禦,乃命兵部增置各處遞運所,以便遞送
大使副使一人,驗夫多寡,設百夫長以領之。
後汰副使,革百夫長
公元1374年
鐵冶所
大使一人副使一人
洪武七年初置。
凡十三所,每所置大使副使一人
初,大使,正八品副使,正九品,後俱為未入流
公元1384年
醫學
府,正科一人
從九品州,典科一人
縣,訓科一人
洪武十七年置,設官給祿
陰陽學
府,正術一人
從九品州,典術一人
縣,訓術一人
洪武十七年置,設官給祿
公元1382年
僧綱司都綱一人從九品副都綱一人
僧正司僧正一人。
僧會司僧會一人
道紀司,都紀一人從九品副都一人
州道正司道正一人
道會司道會一人
洪武十五年置,設官給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