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史-清-万斯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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称谓、职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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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量或序号

卷六十四
志第四十 儀衞

作者 張廷玉
卷六十四 志第四十

儀衛

周官》,王之儀衛分掌天官春官夏官之屬,而蹕事則專屬於秋官
漢朝會,則衛官車騎,張旗幟
唐沿隋制,置衛尉卿掌儀帳幕之事。
宋衛
尉領左右金吾衛司、左右金吾仗司六軍儀仗司,主清道徼巡排列奉引
仗。
元置拱衛司,領控鶴戶以供其事。
歷代制度雖有沿革異同,總以謹出入之防,
嚴尊卑之分。
慎重尊嚴尊嚴整肅是故文謂之儀,武謂之衛。
天子出,車
次第謂之鹵簿
而唐制四品以上皆給鹵簿,則君臣並得通稱也。
明初詔禮官
鹵簿彌文,務從省節,以示尚質去奢之意。
凡正、至、聖節朝會,及冊拜、接
蕃臣儀鸞司設儀仗。
中宮東宮親王皆有儀仗之制。
後或隨時增飾
要以洪武創制準則焉。
茲撮《集禮》所載大凡,以備考覈。
其郡王及皇妃、東
宮妃以下儀仗,載在《會典》者,並著於篇云。
公元1367年
皇帝儀仗吳元年十二月辛酉中書左相國李善長禮官即位禮儀進。
清晨拱衛陳設鹵簿,列甲士午門外之東西,列旗仗奉天門外東西
龍旗十二,分左右,用甲士十二人
北斗旗一、纛一居前,豹尾一居後,俱用甲
三人
虎豹各二,馴象六,分左右
布旗六十四:門旗日旗月旗青龍
白虎、風、雲、雷、雨、江、河、淮、濟旗,天馬天祿白澤朱雀玄武
旗,木、火、土、、水五星旗,五嶽旗,熊旗鸞旗二十八宿旗,各六行
每旗用甲士五人一人執旗四人執弓弩。
五輅奉天門外玉輅居中,左金
輅,次革輅,右象輅,次木輅,俱並列
丹墀左右黃麾仗黃蓋華蓋曲蓋
方傘、紅方傘雉扇朱團扇羽葆幢豹尾龍頭竿信幡傳教幡告止
幡、絳引幡、戟氅、戈氅、儀鍠氅等,各三行
丹陛左右幢節、響節、金節
燭籠青龍白虎幢、班劍、吾杖、立瓜臥瓜儀刀鐙杖、戟、骨朵朱雀
武幢等,各三行
殿門左右圓蓋一、金交椅、金腳踏水盆水罐團黃扇、
紅扇
校尉擎執。
公元1368年
洪武元年十月,定元旦賀儀金吾衛奉天門外分設旗幟
宿衛午門
分設兵仗
衛尉寺於奉天殿門丹陛丹墀黃麾仗
內使監擎執於殿上
凡遇
冬至聖節冊拜、親王及蕃使來朝,儀俱同。
宣詔赦、降香,則惟設奉天殿
丹陛儀仗殿上擎執云。
陳布次第午門外,刀、盾、殳、叉各置東西
甲士用赤。
奉天門外中道金吾宿衛二衛龍旗十二,分左右用青甲士十二
人。
北斗旗一、纛一居前,豹尾一居後,俱用黑甲三人
虎豹各二,馴象六
左右
左右布旗六十四:左前第一行,門旗二,每旗用紅甲五人,內一人
旗,旗下四人執弓箭。
第二行,月旗一,用白甲五人,內一人執旗旗下四人
執弩;青龍旗一,用青甲士五人,內一人執旗旗下四人執弩。
第三行,風、雲、
雷、雨旗各一,每旗用黑甲五人,內一人執旗旗下四人執弓箭;天馬白澤
朱雀旗各一,每旗用紅甲五人,內一人執旗旗下四人執弓箭。
四行,木、
火、土、、水五星旗各一,隨其方色,每旗用甲士五人,內一人執旗旗下
人執弩,其甲木青火紅土黃、金白、水黑熊旗鸞旗各一,每旗用紅甲
五人,內一人執旗旗下四人執弩。
第五行角、亢、氐、房、心、尾、箕旗各一,
每旗用青甲士五人,內一人執旗旗下四人執弓箭。
第六行鬥、牛、女、虛、危、
室、壁旗各一,每旗用青甲士五人,內一人執旗旗下四人執弩。
右前第一行,
門旗二,每旗用紅甲五人,內一人執旗旗下四人執弓箭。
第二行,日旗一,
紅甲五人,內一人執旗旗下四人執弩;白虎旗一,用白甲五人,內一人
執旗旗下四人執弩。
第三行,江、河、淮、濟旗各一,隨其方色,每旗用甲士
五人,內一人執旗旗下四人執弓箭,其甲江紅、河白、淮青、濟黑;天祿、白
澤、玄武旗各一,每旗用甲士五人,內一人執旗旗下四人執弓箭,天祿白澤
紅甲玄武黑甲
四行,東、南、中、西、北五嶽旗各一,隨其方色,每旗用
甲士五人,內一人執旗旗下四人執弩,其甲東嶽青、南嶽紅、中嶽黃、西嶽白、
北嶽黑;熊旗、麟旗各一,每旗用紅甲五人,內一人執旗旗下四人執弩。
五行,奎、婁、胃、昴、畢、觜、參旗各一,每旗用青甲士五人,內一人執旗
旗下四人執弓箭。
第六行,井、鬼、、星、張、翼、軫旗各一,每旗用青甲士
五人,內一人執旗旗下四人執弩。
奉天門外,拱衛司設五輅
玉輅居中;左金
輅,次革輅;右象輅,次木輅
並列
典牧所設乘馬文武樓之南,各三,東
西相向
丹墀左右黃麾仗凡九十,分左右,各三行
左前第一行,十五:黃蓋
一,紅大傘二,華蓋一,曲蓋一,紫方傘一,紅方傘一,雉扇四,朱團扇四。
二行,十五:羽葆幢二,豹尾二,龍頭竿二,信幡二,傳教幡二,告止幡二,絳
引幡二,黃麾一。
第三行,十五:戟氅五,戈氅五,儀鍠氅五。
右前第一行,十
五:黃蓋一,紅大傘二,華蓋一,曲蓋一,紫方傘一,紅方傘一,雉扇四,朱團
扇四。
第二行,十五:羽葆幢二,豹尾二,龍頭竿二,信幡二,傳教幡二,告止
幡二,絳引幡二,黃麾一。
第三行,十五:戟氅五,戈氅五,儀鍠氅五。
校尉
擎執。
丹陛左右拱衛司陳幢節等仗九十,分左右,爲四行
左前第一行,響節
十二,金節三,燭籠三。
第二行,青龍幢一,班劍三,吾杖三,立瓜三,臥瓜三,
儀刀三,鐙杖三,戟三,骨朵三,朱雀幢一。
右前第一行,響十二,金節三,
燭籠三。
第二行,白虎幢一,班劍三,吾杖三,立瓜三,臥瓜三,儀刀三,鐙杖
三,戟三,骨朵三,玄武幢一。
校尉擎執。
奉天殿門左右拱衛陳設左行
圓蓋一,金腳踏一,金水盆一,團黃扇三紅扇三;右行圓蓋一,金交椅一,
水罐一,團黃扇三紅扇三。
校尉擎執。
殿上右內使監陳設:左,拂子二,
唾壺一,金香合一;右,拂子二,金唾盂一,金香爐一。
內使擎執。
和聲郎
樂於丹墀文武官拜位之南,其器數詳見《樂志》內。
公元1370年
三年,命制郊丘祭祀拜褥
郊丘用席表蒲裏爲褥,宗廟社稷先農山川
公元1379年
紅文綺表紅木棉布裏爲褥。
十二年,命禮部增設丹墀儀仗黃傘華蓋曲蓋
方傘、紅方傘各二,雉扇紅團扇各四,羽葆幢龍頭竿絳引傳教告止
信幡各六,戟氅、戈氅、儀鍠氅各十。
公元1403年
永樂元年禮部鹵簿中宜有九龍一乘,請增置
帝曰:「禮貴得中,過
爲奢,不及爲儉,先朝審之精矣。
遵用舊章豈可輒有增益,以啓後世之奢哉?
公元1426年
九龍車既先朝所無,其仍舊便。
宣德元年更造鹵簿儀仗,有具服幄殿一座
金交椅一,金腳踏一,金盆一,金罐一,金馬杌一,鞍籠一,金香爐一,金香合
一,金唾盂一,金唾壺一,御杖二,擺錫明甲一百副,盔一百,弓一百,箭三千,
刀一百。
執事校尉每人鵝帽只孫衣,銅帶靴履一副
常朝各色掌扇
四十,各色羅絹傘十,萬壽傘一,黃雙龍扇二。
筵宴銷金羅傘四,銷金雨傘四,
金龍響節二十四。
公元1368年
皇后儀仗洪武元年定:丹陛儀仗三十六人黃麾二,戟五色繡幡六,戈五
色繡幡六,鍠五色錦幡六,小雉扇四,紅雜花團扇四,錦曲蓋二,紫方傘二,紅
大傘四。
丹墀儀仗五十八人班劍四,金吾杖四,立瓜四,臥瓜四,儀刀四,鐙
杖四,骨朵四,斧四,響節十二,錦花蓋二,金交椅一,金腳踏一,金水盆一,
水罐一,方扇八。
宮中常用儀衛二十人內使八人,色繡幡二,金斧二,金骨
朵二,金交椅一,金腳踏一;宮女十二人,金水盆一,金水罐一,金香爐一,
公元1403年
香合一,金唾壺一,金唾盂一,拂子二,方扇四。
永樂元年增制紅杖一對
太皇
太后皇太后儀仗皇后同。
公元1368年
皇太子儀仗洪武元年定:門外中道龍旗六,其執龍旗者並戎服
黃旗
居中,左前青旗一,右前赤旗一,左後黑旗一,右後白旗一,每旗執弓軍士
人,服各隨旗色。
殿下三十六人絳引幡二,戟氅六,戈氅六,儀鍠氅六,羽
葆幢六,青方傘二,青小方扇四,青雜花團扇四,皆校尉擎執。
殿前四十八人
班劍四,吾杖四,立瓜四,臥瓜四,儀刀四,鐙杖四,骨朵四,斧四,響節十二,
金節四,皆校尉擎執。
殿門十二人金交椅一,金腳踏一,金水罐一,金水盆
一,青羅團扇六,紅圓蓋二,皆校尉擎執。
殿上六人:金香爐一,香合一,唾
公元1404年
盂一,唾壺一,拂子二,皆內使擎執。
永樂二年禮部言,東宮儀仗有司失紀
載,視親王差少,宜增制香爐金香合各一,殳二,叉二,傳教告止信幡
各二,節二,幢二,夾槊二,槊、刀、盾各二十,戟八,紅紙油燈籠六,紅羅
金邊圓傘、紅羅繡圓傘各一,紅羅曲蓋繡傘紅羅素圓傘、紅羅素方傘、青羅素
方傘各二,紅羅繡孔雀方扇、紅羅繡四季花團扇各四,拂子二,唾盂唾壺各一,
鞍籠一,誕馬八,紅令旗二,清道旗四,幰弩一,白澤旗二,弓箭二十副。
之。
公元1373年
親王儀仗洪武六年定:宮門外設方色旗二,青色白澤旗二,執人服隨旗色,
戎服
殿下絳引幡二,戟氅二,戈氅二,儀鍠氅二,皆校尉執。
殿前班劍
二,吾杖二,立瓜二,臥瓜二,儀刀二,鐙杖二,骨朵二,斧二,響節八,皆校
尉執。
殿門交椅一,腳踏一,水罐一,水盆一,團扇四,蓋二,皆校尉執。
殿
公元1383年
上,拂子二,香爐一,香合一,唾壺一,唾盂一。
十六年詔,親王儀仗內交椅、
公元1402年
盆、罐用銀者,悉改用金。
建文四年禮部言,親王儀仗合增紅油銷金雨傘一,
公元1405年
紅紗燈籠紅油紙燈籠各四,敔燈二,大小銅角四。
從之。
永樂三年工部,親
王儀仗內紅銷金傘,仍用寶龍文
凡世儀仗同。
郡王儀仗令旗二,清道旗二,幰弩一,刀盾十六,弓箭十八副,絳引
傳教告止信幡各二,吾杖、儀刀立瓜臥瓜骨朵、斧各二,戟十六,槊
十六,麾一,幢一,節一,響節六,紅銷金圓傘一,紅圓傘一,紅曲柄傘二,紅
方傘二,青圓扇四,紅圓扇四,誕馬四,鞍籠一,馬杌一,拂子二,交椅一,腳
踏一,水盆一,水罐一,香爐一,紅紗燈籠二,敔燈二,帳房一座
皇妃儀仗:紅杖二,清道旗二,絳引幡二,戈氅、戟氅、儀鍠氅、吾杖、儀
刀、班劍立瓜臥瓜鐙杖骨朵金鉞各二,響節四,青方傘四,紅繡圓傘
一,繡方扇四,紅花圓扇四,青繡圓扇四,交椅一,腳踏一,拂子二,水盆一,
水罐一,香爐一,香合一,唾盂一,唾壺一,紅紗燈籠四。
東宮儀仗:紅杖二,清道旗二,絳引幡二,儀鍠氅、戈氅、戟氅、吾杖、
儀刀班劍立瓜臥瓜鐙杖骨朵金鉞各二,響節四,青方傘二,紅素
傘二,紅繡圓傘一,紅繡方扇四,紅繡圓扇四,青繡圓扇四,交椅一,腳踏一,
公元1404年
拂子二,水盆一,水罐一,香爐一,香合一,紅紗燈籠四。
永樂二年禮部言,
東宮儀仗如親王妃,惟香爐香合中宮,但亦不用金,其水盆水罐用銀
從之。
王妃儀仗:紅杖二,清道旗二,絳引幡二,戟氅、吾杖、儀刀班劍、立
瓜、臥瓜骨朵鐙杖各二,響節四,青方傘二,紅彩雲鳳傘一,青孔雀圓扇
四,紅花扇四,交椅一,腳踏一,水盆一,水罐一,紅紗燈籠四,拂子二。
公主
世子妃儀仗俱同。
王妃儀仗:紅杖二,清道旗二,絳引幡二,戟氅、吾杖、班劍立瓜、骨
朵各二,響節二,青方傘二,紅圓傘一,青圓扇二,紅圓扇二,交椅一,腳踏一,
拂子二,紅紗燈籠二,水盆一,水罐一。
郡主儀仗:紅杖二,清道旗二,班劍、吾杖、立瓜骨朵各二,響節二,青
方傘一,紅圓傘一,青圓扇二,紅圓扇二,交椅一,腳踏一,水盆一,水罐一,
紅紗燈籠二,拂子二。
舊例郡王儀仗交椅馬杌,皆木質銀裹水盆水罐香爐香合,皆
銀質抹金;量折銀三百二十兩。
王妃儀仗,有交椅大器,量折銀一百六十兩。
公元1565年
餘皆自備充用。
嘉靖四十四年定,除親王及親王妃初封儀仗照例頒給外,其初封
公元1582年
王及王妃折銀等項,並停止
萬曆十年定,郡王初封系帝孫者儀仗照例
給,系王孫者免。
宗室分封漸多,勢難遍給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