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史-清-万斯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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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四十八
第二十四 禮二

體裁史書
類别歷史
【禮二吉禮二)
郊祀 郊祀配位 郊祀儀注 祈穀 大雩 大饗 令節 拜天
郊祀之制
公元1368年
洪武元年中書省李善長奉敕撰進《郊祀議》,略言:
王者事天明,事地察,故冬至報天夏至報地,所以順陰陽之義也。
祭天南郊圜丘祭地北郊方澤所以順陰陽之位也。
周禮·大司樂》:「冬日至,禮天神夏日至,禮地祇
」《禮》曰:「享帝於郊,祀社於國。
」又曰:「郊所以天道,社所以地道
」《書》曰:「敢昭告皇天后土
」按古者或曰地祇或曰后土或曰社,皆祭地,則皆對天而言也。
三代正禮,而釋經之正說
秦立四畤,以祀白、青、黃、赤四帝
漢高祖復增北畤,兼祀黑帝
武帝有雍五畤,及渭陽五帝甘泉太乙之祠,而昊天上帝之祭則未嘗舉行,魏、晉以後,宗鄭玄者,以為天有六名,歲凡九祭
王肅者,以為天體惟一安得有六?
一歲二祭安得有九?
因革不同大抵多參二家之說。
自漢武用祠官寬舒議,立后土祠汾陰脽上,禮如祀天
而後世因於北郊之外,仍祠后土
鄭玄惑於緯書,謂夏至方丘上祭昆侖之祇,七月泰折之壇祭神州之祇,析而為二。
後世又因之一歲二祭
始間王莽奏罷甘泉泰畤,復長安南北郊
正月上辛若丁,天子合祀天地南郊
由漢歷唐,千餘年間,皆因之合祭
親祀北郊者,惟魏文帝周武帝隋高祖唐玄宗四帝而已
宋元豐中,議罷合祭
紹聖政和間,或分或合
高宗南渡以後,惟用合祭之禮。
元成宗合祭天地五方帝,已而南郊,專祀天
泰定中,又合祭
文宗至順以後,惟祀昊天上帝
今當遵古制,分祭天地於南北郊
冬至則祀昊天上帝圜丘以大、夜明、星辰太歲從祀
夏至則祀皇地祇方丘,以五嶽五鎮四海四瀆從祀
公元1370年
太祖如其議行之。
圜丘鐘山之陽,方丘鐘山之陰。
三年,增祀風雲雷雨圜丘天下山川之神於方丘
七年增設天下神祇壇於南北郊
九年,定郊社之禮,雖有三年喪不廢
十年秋太祖齋居陰雨,覽京房災異之說,謂分祭天地,情有未安,命作大祀殿於南郊
是歲冬至,以殿工未成,乃合祀奉天殿,而親制祝文意謂人君事天猶父母,不宜異處
遂定每歲合祀孟春,為永制
十二年正月,始合祀大祀殿,太祖親作《大祀文》並歌九章
永樂十八年京都大祀殿成,規制南京
南京郊壇國有大事,則遣官告祭
公元1530年
嘉靖九年世宗既定《明倫大典》,益覃思製作之事,郊廟百神,咸欲斟酌古法,釐正舊章
乃問大學士張璁:「《書》稱燔柴祭天,又曰『類於上帝』,《孝經》曰:『郊祀后稷配天宗祀文王明堂配上帝』,以形體主宰異言也。
硃子謂,祭之於壇謂之天,祭之屋下謂之帝。
大祀有殿,是屋下之祭帝耳,未見祭天之禮也。
上帝皇地祇合祭一處,亦非專祭上帝
言:「國初古禮,分祭天地,後又合祀
說者謂大祀殿下壇上屋,屋即明堂,壇即圜丘列聖相承,亦孔子從周之意。
」帝復諭:「二至分祀,萬代不易之禮。
大祀殿擬周明堂或近矣,以為圜丘實無謂也。
備述周禮》及宋陳襄蘇軾劉安世程頤所議分合異同以對。
且言祖制已定無敢輕議。
帝銳欲定郊制,卜之奉先殿太祖前,不吉
乃問大學士翟鑾具述因革以對。
復問禮部尚書李時少需日月博選儒臣,議復古制。
帝復卜之太祖不吉,議且寢。
給事中夏言請舉親蠶禮。
帝以古者天子親耕南郊皇后親蠶北郊,適與所議郊祀相表裏,因令陳郊議。
上疏:「國家合祀天地,及太祖太宗之並配,諸壇之從祀舉行不於長至而於孟春,俱不應古典
宜令羣臣博考《詩》、《書》、《禮經》所載郊祀,及、宋諸儒匡衡劉安世硃熹等之定論以及太祖國初分祀之舊制陛下稱制裁定之。
中興大業也。
禮科給事中王汝梅等詆言說非是,帝切責之。
乃敕禮部令羣臣各陳所見
:「汝梅等舉《召誥》中郊二牛,謂明合祭天地
夫用二牛者,一帝配位,非天地一牛也。
或謂天地合祀,乃人子父母之道,擬之夫婦同牢
此等言論褻慢已甚
或謂祀天社稷祭地
古無北郊,夫社乃祭五土之祇,猶言五方帝耳,非皇地祇也。
社之名不同,自天子以下,皆得隨所在而祭之。
故《禮》有『親地』之說,非謂祭社方澤祭地也。
因錄上《郊祀考議》一冊。
詹事霍韜深非議,且言分祀之說,惟見《周禮》,莽賊偽書不足引據於是上疏
周禮一書,於祭祀為詳。
大宗伯》以祀天神,則有禋祀實柴槱燎之禮,以祀地祇,則有血祭、薶沈、趯辜之禮。
大司樂冬至日地上圜丘之制,則曰禮天神夏至日澤中方丘之制,則曰禮地祇
天地分祀,從來久矣
宋儒葉時曰:「郊丘分合之說,當以《周禮》為定。
」今議者既以大社祭地,則南郊自不當祭皇地祇,何又以分祭為不可也
合祭之說,實自莽始,漢之前皆主分祭,而漢之後間有之。
宋元豐一議,元祐再議,紹聖三議,皆主合祭,而卒不可移者,以郊賚之費,每傾府藏,故省約簡便耳,亦未嘗以分祭為禮也。
今之議者,往往太祖之制為嫌為懼。
然知合祭太祖定制,為不可改,而不知分祭固太祖之初制,為可復。
知《大祀文》乃太祖明訓,為不可背,而不知存心錄》固太祖之著典,為可遵
且皆太祖之制也,從其禮之是者而已
天法祖,無二道也。
周禮一書硃子以為周公輔成王垂法後世用意深切,何可誣以莽之偽為耶?
合祭以後配地,實自莽始。
莽既偽為是書,何不削去圜丘方丘之制,天神地祇之祭,而自為一說耶?
於是禮部集上羣臣所議郊禮,奏曰:「主分祭者,都御史汪鋐八十二人,主分祭而以慎重成憲及時未可為言者,大學士張璁八十四人,主分祭而以山川壇為方丘者,尚書李瓚二十六人,主合祭不以分祭為非者,尚書方獻夫二百六人無可否者,英國公張侖一百九十八人
臣等祗奉敕諭折衷眾論
分祀之義,合於古禮,但壇壝一建工役浩繁
《禮》,屋祭曰帝,夫既稱昊天上帝,則當屋祭。
宜仍於大祀殿專祀上帝,改山川為地壇,以專祀皇地祇
既無創建之勞,行禮亦便。
」帝復諭當皇祖舊制露祭於壇,分南北郊,以二至日行事。
乃奏曰:「南郊合祀循襲已久,硃子所謂千五六百年無人整理
陛下獨破千古之謬,一理舉行誠可謂建諸天地而不悖者也。」
已而命戶、禮、工三部等詣南郊相擇。
南天門外有自然之丘,咸謂舊丘地位偏東,不宜襲用
禮臣欲於具服殿少南為圜丘
復奏曰:「圜丘祀天,宜即高敞,以展對越之敬。
大祀殿享帝,宜即清閟,以盡昭事之誠。
二祭時義不同,則壇殿相去,亦宜有所區別
乞於具服殿稍南為大祀殿,而圜丘更移於前,體勢峻極,可與大祀殿等。
制曰:「可」。
於是圜丘是年十月工成。
明年夏北郊及東、西郊,亦以次告成,而分祀之制遂定
萬曆三年大學士張居正等輯《郊祀新舊圖考》進呈
舊禮者,太祖所定。
新禮者,世宗所定也。
郊祀配位
公元1368年
洪武元年,始有事南郊
司議配祀
太祖謙讓不許,親為文太廟曰:「歷代天下者,皆以祖配天。
臣獨不敢者,以臣功業未就政治闕失
去年上天垂戒有聲東南雷火焚舟擊殿吻,早暮兢惕,恐無以上帝好生之德,故不敢輒奉以配。
祖神與天通,上帝有問,願以臣所行奏帝前,善惡無隱
南郊竣事,臣率百司恭詣廟廷告成大禮,以共用上帝錫福
明年夏至,將祀方丘,羣臣復請。
乃奉皇考仁祖淳皇帝配天圜丘
明年方丘,亦如之。
建文元年,改奉太祖配。
洪熙改元,敕曰:「太祖受命上天肇興皇業
太宗中興宗社,再奠寰區
聖德神功,咸配天地。
《易》曰,『殷薦上帝,以配祖考』。
崇敬祖考,永惟一心
正月十五日大祀天地神祇,奉皇祖皇考以配。
」遂於郊祀前告太廟几筵,請太祖太宗並配。
公元1530年
嘉靖九年給事中夏言上疏:「太祖太宗並配,父子同列,稽之經旨,未能無疑
臣謂周人郊祀后稷配天太祖足當之。
宗祀文王明堂配上帝,太宗足當之。
」禮臣集議以為二祖配享,百有餘年,不宜一旦輕改。
降敕諭,欲於二至日奉太祖配南、北郊歲首太宗配上帝於大祀殿。
於是大學士張璁翟鑾二祖分配,於義未協,且錄仁宗年撰敕諭告廟文以進。
復命集議東閣,皆以為:「太廟之祀,列聖昭穆相向無嫌並列
太祖太宗功德並隆,圜丘大祀殿所祀,均之為天,則配天之祖,不宜闕一。
臣等竊議南、北郊大祀殿,每祭皆宜二祖並配。
」帝終以並配非禮,諭閣臣講求
:「《禮》曰:『有其舉之,莫敢廢也。
』凡祭盡然,況祖宗配享大典
古者明堂異地,故可分配
圜丘大祀殿同兆南郊冬至禮行於報而太宗不與孟春禮行於祈而太祖不與心實所不安。
」帝復報曰:「萬物本乎天,人本乎祖。
惟一天,祖亦惟一祖。
大報天之祀,止當以高皇帝配。
文皇帝功德豈不可配天
開天立極,本高皇帝肇之耳。
如周之王業武王實成之,而配天止以后稷配上帝止以文王當時未聞爭辨功德也。
」因命寢其議。
已而夏言復疏:「虞、、殷、周之,惟配一祖
後儒穿鑿,分丘為二,及誤解大易》配考、《孝經嚴父之義。
以致唐、宋變古,乃有二祖並侑,三帝並配之事。
望斷宸衷依前敕旨
」帝報曰:「禮臣前引太廟不嫌一堂
夫祀帝與享先不同,此說無當
」仍命申議
於是禮臣復上議:「南北郊雖曰祖制,實今日新創
請如聖諭,俱奉太祖獨配。
至大祀殿則太祖所創,今乃不得侑享於中,恐太宗未安,宜仍奉二祖並配。
」遂依擬行之。
祀儀
公元1368年
洪武元年冬至,祀昊天上帝圜丘
先期皇帝散齋四日致齋三日
前祀二日皇帝通天冠絳紗袍省牲器。
次日有司陳設
祭之日,清晨車駕至大次,太常卿中嚴皇帝袞冕
外辦皇帝就位贊禮迎神
協律郎舉麾奏《中和之曲》。
贊禮燔柴郊社令升煙,燔全犢於燎壇
贊禮請行禮,太常卿有司謹具,請行事。
皇帝再拜皇太子在位官皆再拜
贊禮唱奠玉帛皇帝盥洗位。
太常卿贊曰:「前期齋戒,今辰奉祭,加其清潔,以對神明
皇帝搢圭,盥手帨手
出圭,升壇
太常卿贊曰:「神明在上整肅威儀
」升自午陛
協律郎舉麾奏《凝和之曲》。
皇帝昊天上帝神位前跪,搢圭,三上香,奠玉帛,出圭,再拜復位
贊禮進俎協律郎舉麾奏《凝和之曲》。
皇帝神位前,搢圭奠俎,出圭,復位
贊禮唱行初獻禮。
皇帝詣爵洗位,搢圭,滌爵,拭爵,以爵授執事者,出圭。
酒尊年,搢圭,執爵,受泛齊,以爵授執事者,出圭。
協律郎舉麾奏《壽和之曲》、《武功之舞》。
皇帝神位前跪,搢圭,上香祭酒,奠爵,出圭。
讀祝官祝跪讀訖,皇帝俯伏,興,再拜復位
亞獻酌醴齊,樂奏豫和之曲》、《文德之舞》。
終獻,酌盎齊樂奏熙和之曲》、《文德之舞》。
並同初獻,但不用祝。
贊禮飲福受胙皇帝升壇,至飲福位,再拜,搢圭。
奉爵官酌福酒跪進太常卿贊曰:「惟此酒餚,神之所與,賜以福慶億兆同沾。
皇帝受爵祭酒飲福酒,以爵置於坫。
奉胙官奉胙跪進皇帝受胙,以授執事者,出圭,俯伏,興,再拜復位
皇太子以下在位官皆再拜
贊禮唱徹豆,協律郎舉麾奏《雍和之曲》,掌祭官徹豆。
贊禮送神協律郎舉麾奏《安和之曲》。
皇帝再拜皇太子以下在位官皆再拜
贊禮讀祝官奉祝奉幣奉幣,掌祭官取饌及爵酒,各詣燎所。
望燎皇帝至望燎位
半燎,太常卿禮畢皇帝大次解嚴
公元1369年
二年夏至,祀皇地祇方丘,其儀並同
迎神瘞毛血,祭畢,奉牲帛祝饌而埋之,與天異
其冬奉仁祖配天於南郊儀同元年
其奠玉帛進俎三獻,皆先詣上帝前,次詣仁祖神位前,行禮亦如之,惟不用玉。
四年定,先祭六日百官沐浴宿官署
翼日朝服奉天殿丹墀受誓戒。
丞相以祀期遍告百神,後詣各祠廟行香三日
次日,駕詣仁祖告請配享
禮畢,還齋宮
七年,去中嚴外辦贊唱上香縟節,定十二拜禮
十年,改合祀之制,奠玉帛進俎三獻,俱先詣上帝神位前,次皇地祇,次仁祖,餘悉仍舊儀。
公元1529年
嘉靖八年,罷各廟焚香禮。
九年,復分祀之制,禮部上大圓丘儀註:前期十日,太常寺題請視牲。
請命大臣三員看牲,四員分獻
前期五日,錦衣衛備隨朝駕,帝詣犧牲所視牲。
其前一日,常服告於廟。
前期四日,禦奉天殿,太常寺銅人常儀
太常博士太祖祝版文華殿,候帝親填御名捧出
前期三日,帝具祭服,以脯醢酒果太廟,請太祖配。
帝還易服,禦奉天殿,百官朝服受誓戒。
前期二日,太常光祿卿省牲,帝至奉天殿親填祝版
前期一日免朝,錦衣衛備法駕,設版輿於奉天門。
常服告廟乘輿南郊,由西天門入,至昭亨門外降輿
禮部太常官導由左門入,至內壝
太常卿導至圜丘,恭視壇位,次至神庫視籩豆,至神廚視牲畢,仍由左門出,升輿,至齋宮
分獻陪祀叩首禮部太常官詣皇穹宇,請皇天上帝神版太祖神主從祀神牌奉安壇座。
祭之日,三鼓,帝自齋宮乘輿外壝神路之西,降輿神路大次
禮部太常寺神位復命訖,退。
百官分列神路東西以候。
帝具祭服出,導引官導由左靈星門入內
對引官導行至內壝典儀樂舞生就位執事各司其事
帝至禦拜位,自燔柴迎神至禮畢,其如舊
至大次易服,禮部太常官奉神位安於皇穹宇
齋宮少憩
駕還,詣廟參拜畢。
回宮。
如擬
公元1531年
明年,定方澤先期一日太常卿太祖配位奉安皇祇室。
至期,禮部太常官同皇地祇神版太祖神主從祀神牌奉安壇座。
祀畢,太常神版神牌安皇祇室,奉神主廟寢
餘皆如圜丘
是年十月,帝將郊祀,諭禮部尚書夏言欲親行奉安禮
擬儀注以聞:先期擇捧主執事官十一員,分獻配殿大臣二員,撰祝文,備脯醢酒果、制帛、香燭
前一日行告廟,設神輿香案奉天殿,神案二於神殿神案二於東西配殿香案一于丹墀正中,設大次圜丘左門外。
是日質明,帝常服奉天殿,行一拜三叩頭
執事先後昊天上帝太祖高皇帝從祀神主,各奉安輿中,至圜丘泰神殿門外
乘輅至昭亨門,禮官導至神殿丹墀
執事官就神輿神主石座奉安龕中
帝乃詣香案前,行三獻禮如儀
禮畢,出至大升座百官行一拜三叩頭禮畢,還宮。
帝從之,而命行禮用祭服導引太常寺一員合禮堂上官四員。
十一年冬至尚書前此有事南郊風寒莫備。
乃採《禮書天子祀天張大次、小次之說,請「作黃氈禦幄為小次
大祭所司以隨。
風雪,則設於圜丘下,帝就幄中對越,而陟降奠獻乙太常執事官代之」。
命著為令。
祈穀
明初末嘗行。
世宗時更定二祖分配禮。
因諸固請,乃許於大祀殿祈穀,奉二祖配。
嘉靖十年,始以孟春上辛日行祈穀禮於大祀殿。
禮畢帝心以為未當,諭張璁曰:「自古惟以祖配天,今二祖並配,決不可法後世
嗣後大報祈穀,但奉太祖配。
」尋親制祝文更定儀注改用驚蟄節,禮視大祀少殺
帛減十一,不設從壇,不燔柴,著為定式
十一年驚蟄節,帝疾,不能親,乃命武定侯郭勳代。
給事中葉洪言:「祈穀大報,祀名不同郊天一也。
祖宗無不親郊
成化、弘治間,或有故,甯展至三月
蓋以郊祀禮重不宜攝以人臣,請俟聖躬痊,改卜吉日行禮
不從
十八年改行於大內之玄極寶殿,不奉配,遂為定制
隆慶元年,禮臣言:「先農親祭,遂耕耤田,即祈穀遺意
今二並行未免煩數
玄極寶殿禁地百官陪祀出入非便。
宜罷祈穀,止先農壇行事
」從之。
大雩
公元1529年
明初,凡水旱災傷非常變異,或躬禱,或露告宮中,或於奉天殿陛,或遣官祭告郊廟陵寢社稷山川,無常儀
嘉靖八年春祈雨,祈雪,皆御製祝文,躬祀南郊山川壇。
次日,祀社稷壇
冠服淺色鹵簿不陳,馳道不除,皆不設配,不奏樂
九年,帝欲於奉天殿丹陛上行大雩禮。
夏言:「按《左傳》『龍見而雩』。
巳月萬物始盛,待雨而大,故祭天百穀膏雨也。
月令》:『雩帝盛樂,乃命百縣雩祀,祀百辟卿士有益於民者,以祈穀實。
』《通典》曰:『巳月五方上帝,其壇名雩,禜於南郊之傍。
先臣丘浚亦謂:『天子郊天之外,別為壇祈雨者也。
後世此禮不傳,遇有旱,輒假異端人為祈禱之事,不務以誠意感格,而以法術劫制,誣亦甚矣。
意欲於郊傍擇地雩壇孟夏後行禮。
以為孟春祈穀矣,苟自二月四月雨暘時若,則大雩之祭,可遣官攝行
如雨愆期,則陛下躬行禱祝
」乃建崇雩壇圜丘外泰元門之東,為制一成,歲旱則禱,奉太祖配。
公元1533年
十二年夏言:「古者大雩之祀,命樂正盛樂、舞皇舞
假聲容之和,以宣陰陽之氣。
請於三獻禮成之後九奏樂止之時,樂奏雲門之舞》。
仍命儒臣括《雲漢詩詞,制《雲門一曲,使文武舞士並舞而歌之。
蓋《雲門》者,帝堯之樂,《周官》以祀天神,取雲出天氣,雨出地氣也。
且請增鼓吹數番,教舞童百人青衣執羽,繞壇歌《雲門之曲》而舞,曲凡九成
」因上其,視祈穀禮。
:「大雩祀天禱雨之祭。
凡遇亢旱,則禮部春末請行之。
」帝從其議。
十七年,躬禱於壇,青服
一牛,熟薦。
大饗
公元1538年
明初無明堂之制。
嘉靖十七年六月致仕揚州府同知豐坊上疏言:「孝莫大嚴父嚴父莫大配天
復古禮,建明堂
加尊皇考獻皇帝號稱宗,以配上帝。
下禮部會議。
尚書嚴嵩等言:
昔羲、農肇祀上帝,或為明堂
嗣是夏后氏世室重屋,周人作明堂之制,視、殷加詳焉。
聖王事天,如子事父,體尊而情親
故制為一歲享祀之禮,冬至圜丘孟春祈穀孟夏雩壇季秋明堂,皆所以尊之也。
明堂帝而享之,又以親之也。
今日創制古法難尋,要在師先王之意。
明堂圜丘,皆所以事天,今大祀殿在圜丘之北,禁城東西,正應古之方位
明堂秋享,即以大祀殿行之為當
配侑之禮,昔周公宗祀文王明堂詩傳以為成形於帝,猶人成形於父。
季秋祀帝明堂,而以父配之,取其物之時也。
漢孝武明堂之享,以景帝配,孝章光武配,唐中宗高宗配,明皇睿宗配,代宗肅宗配,宋真宗太宗配,仁宗真宗配,英宗仁宗配,皆世以遞配,此主於親親也。
宋錢公輔曰:「郊之祭,以始封之祖,有聖人之功者配焉。
明堂之祭,以繼體之君,有聖人之德者配焉。
當時司馬光孫抃諸臣執辨於朝,程、硃大賢倡議於下,此主於祖宗功德也。
復古明堂大享之制,其所當配之帝,亦惟二說而已
若以功德論,則太宗再造家邦,功符太祖,當配乙太宗
若以親親論,則獻皇帝陛下所自出,陛下功德,即皇考功德,當配以獻皇帝
至稱宗之說,則臣等不敢妄議。
降旨:「明堂秋報大禮,於奉天殿行,其配帝務求畫一之說。
皇考稱宗,何為不可
再會議以聞。
於是戶部左侍郎唐胄抗疏言:
三代之禮,莫備於周
孝經》曰:「郊祀后稷配天宗祀文王明堂配上帝。
」又曰:「嚴父莫大配天,則周公其人也。
」說者謂周公聖人之德,製作禮樂,而文王適其父,故引以證聖人之孝,答曾子而已
非謂天下者皆必以父配天然後為孝。
不然周公成王踐阼,其禮蓋為成王而制,於周公嚴父,於成王則為嚴祖矣。
周公歸政之後,未聞成王嚴父之故,廢文王配天之祭,而移於武王也。
後世明堂者,皆配以父,此乃誤《孝經》之義,而違先王之禮。
有問硃熹曰:「周公之後,當以文王配耶,當以時王之父配耶?
曰:「只當文王為配。
」又曰:「繼周者如何
曰:「只以有功祖配後來第為嚴父說所惑亂耳。
由此觀之,明堂之配,不專於父明矣。
今禮臣不能辨嚴父之非,不舉文、武、成、康之盛,而乃濫引、唐、宋不足法之事為言,謂之何哉
雖然豐坊明堂之議,雖未可從,而明堂之禮,則不可廢。
今南、北兩郊皆主尊尊,必季秋大享帝,而親親之義始備。
三代以來明堂各立所配之帝。
太祖大宗功德並盛,比之於周太祖后稷也,太宗文王也。
兩郊祈穀,皆奉配太祖,而太宗未有配。
甚為缺典
故今奉天殿大享之祭,必奉配太宗而後朝之典禮始備。
帝怒,下胄詔獄
嵩乃再會廷臣,先議配帝之禮,言:「考季秋成物之指,嚴父配天之文,宜奉獻皇帝配帝侑食
」因請奉文皇帝配祀孟春祈穀
帝從獻皇配帝之請,而卻文皇不行
已復以稱宗之禮,集文武大臣東閣議,言:「《禮》稱:『祖有功,宗有德
』釋者曰:『祖,始也。
宗,尊也。
』《漢書注》曰:『祖之稱始,始受命也。
宗之稱尊有德可尊也。
』《孝經》曰:『宗祀文王明堂,以配上帝。
王肅注曰:『周公文王,尊而祀之也。
』此宗尊之說也。
古者天子七廟
劉歆曰:「七者正法,苟有功德則宗之,不可預為設數
不在數中,宗變也。
硃熹亦以歆之說為然
陳氏《禮書》曰:『父昭子穆,而有常數者,禮也。
祖功宗德,而無定法者,義也。
』此宗無數之說,禮以義起者。
援據古義,推緣人情皇考德昭聞,密佑穹旻,宗以其德可。
聖子神孫傳授無疆,皆皇考一人所衍布,宗以其世亦可。
宜加宗皇考配帝明堂,永為有德不遷之廟
」帝以疏不言祔廟留中不下,乃設為臣奏對之詞,作《明堂或問》,以示輔臣
大略言:「文皇遠祖不應嚴父之義,宜以父配。
稱宗雖無定說尊親崇上,義所當行
既稱宗,則當祔廟豈有太廟中四親不具之禮?
」帝既排正議,崇私親心念太宗無配享,無以謝廷臣,乃定獻皇配帝稱宗,而改稱太宗號曰成祖
時未建明堂,迫季秋
大享上帝玄極寶殿,奉睿宗獻皇帝配。
殿在宮右乾隅,舊名欽安殿。
禮成禮部請帝升殿百官表賀,如郊祀慶成儀。
帝以大享初舉,命賜宴羣臣於謹身殿。
已而以足疾不御殿,命羣臣勿行賀禮
禮官表聞,並罷宴,令光祿寺分給
公元1542年
二十一年敕諭禮部:「季秋大享明堂成周禮典,與郊祀並行
曩以享地未定,特祭於玄極寶殿,朕誠未盡
南郊舊殿,原為大祀所,昨歲已令有司撤之。
朕自作制象,立為殿,恭薦名曰泰享,用昭奉上帝之意。
」乃定歲以秋季大享上帝,奉皇考睿宗配享
行禮南郊,陳設如祈穀
明年禮部尚書費寀大享殿工將竣,請帝定殿門名,門曰大享,殿曰皇乾
及殿成,而大享仍於玄極寶殿遣官行禮以為常。
隆慶元年,禮臣言:「我朝大享之禮,自皇考舉行追崇睿宗,以昭嚴父配天之孝。
皇上視之,則睿宗皇祖非周人宗文王明堂之義。
於是帝從其請,罷大享禮,命玄極寶殿仍為欽安殿。
令節拜天
公元1543年
嘉靖初,沿先朝舊儀每日宮中行拜天禮
以為瀆,罷之。
正旦冬至聖誕節,於奉天殿丹陛上行禮。
既定郊祀,遂罷冬至之禮。
惟正旦、聖誕節行禮玄極寶殿
隆慶元年正旦命宮中拜天,不用在外執事祭品不取供於太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