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史卷十一本紀第十一 景帝
作者: 清 張廷玉 等
公元1435年
恭仁康定景皇帝,諱祁鈺,宣宗次子也。母賢妃吳氏。英宗即位,封郕王。
公元1449年
正統十四年秋八月,英宗北狩,皇太后命王監國。丙寅,移通州糧入京師。徵兩畿、山東、河南備倭運糧諸軍入衞,召寧陽侯陳懋帥師還。戊辰,兵部侍郎于謙為本部尚書。令羣臣直言時事,舉人材。己巳,皇太后詔立皇子見深為皇太子。卹陣亡將士。庚午,籍王振家。辛未,右都御史陳鎰撫安畿內軍民。壬申,都督石亨總京營兵。乙亥,諭邊將,瓦剌奉駕至,不得輕出。輸南京軍器於京師。修撰商輅、彭時入閣預機務。是月,廣東賊黃蕭養作亂。
九月癸未,王即皇帝位,遙尊皇帝為太上皇帝,以明年為景泰元年,大赦天下,免景泰二年田租十之三。甲申,夷王振族。庚寅,處州賊平。癸巳,指揮僉事季鐸奉皇太后命,達於上皇。甲午,祭宣府、土木陣亡將士瘞遺骸。乙未,總兵官安鄉伯張安討廣州賊,敗死。指揮僉事王清被執,死之。辛丑,給事中孫祥、郎中羅通為右副都御史,守紫荊、居庸關。甲辰,遣御史十五人募兵畿內、山東、山西、河南。都督同知陳友帥師討湖廣、貴州叛苗。乙巳,遣使奉書上皇。丙午,苗圍平越衞,調雲南、四川兵會王驥討之。參議楊信民為右僉都御史,討廣東賊。
冬十月戊申,
也先擁
上皇至
大同。
壬子,詔
諸王勤王。
乙卯,
于謙提督諸營,
石亨及諸將
分守九門。
丙辰,
也先陷
紫荊關,
孫祥死之,
京師戒嚴。
丁巳,詔宣府、
遼東總兵官,
山東、
河南、
山西、
陝西巡撫及
募兵御史將兵入援。
戊午,
也先薄
都城,
都督高禮、
毛福壽敗之
於彰義門。
己未,
右通政王復、
太常少卿趙榮使
也先營
[1],
朝上皇於
土城。
庚申,
徵兵於
朝鮮,調
河州諸衞土軍入援。
于謙、
石亨等連敗
也先眾於
城下。
壬戌,寇退。
甲子,出
紫荊關。
丁卯,詔止
諸王兵。
瓦剌可汗脫脫不花使來。
辛未,
昌平伯楊洪充
總兵官,
都督孫鏜、
范廣副之,剿
畿內餘寇。
十一月癸未,修沿邊關隘。辛卯,毛福壽為副總兵,討辰州叛苗。壬辰,上皇至瓦剌。乙未,侍郎耿九疇撫安南畿流民,賜復三年。
十二月庚戌,尊皇太后為上聖皇太后。辛亥,王驥為平蠻將軍,充總兵官,討貴州叛苗。都督同知董興為左副總兵,討廣東賊,戶部侍郎孟鑑參贊軍務。癸丑,尊母賢妃為皇太后。甲寅,立妃汪氏為皇后。丙辰,大赦。己未,石亨、楊洪、柳溥分練京營兵。戊辰,祭陣亡官軍於西直門外。
是年,琉球中山、占城、烏斯藏、撒馬兒罕入貢。
公元1450年
景泰元年春正月丁丑朔,罷朝賀。辛巳,城昌平。壬午,享太廟。丙戌,大祀天地於南郊。
閏月甲寅,瓦剌寇寧夏。癸亥,詔會試取士毋拘額。庚午,大同總兵官郭登敗瓦剌於沙窩,又追敗之於栲栳山,封登定襄伯。是月,免大名、真定、開封、衞輝被災稅糧。
二月戊寅,耕耤田。癸未,懸賞格招陷敵軍民。丙戌,石亨為鎮朔大將軍,帥師巡大同。都指揮同知楊能充遊擊將軍,巡宣府。壬辰,太監喜寧伏誅。
三月己酉,瓦剌寇朔州。辛亥,錄土木死事諸臣後。癸丑,瓦剌寇寧夏、慶陽。乙卯,寇朔州。癸亥,免畿內逋賦及夏稅。
夏四月丙子,廣東都指揮李昇、何貴帥兵捕海賊,戰死。辛巳,瓦剌寇大同,官軍擊卻之。丁亥,保定伯梁珤代王驥討貴州叛苗。戊子,大理寺丞李茂錄囚南京,考黜百司,訪軍民利病。丙申,瓦剌寇雁門。己亥,都督同知劉安充總兵官,練兵於保定、真定及涿、易、通三州,僉都御史曹泰參贊軍務。庚子,振山東饑。辛丑,振畿內被寇州縣。癸卯,瓦剌寇大同,郭登擊卻之。
五月乙巳,免山西被災稅糧。瓦剌掠河曲、代州,遂南犯,詔劉安督涿、易諸軍禦之。戊申,瓦剌寇雁門,益黃花鎮戍兵衞陵寢,癸丑,董興擊破廣東賊,黃蕭養伏誅。壬戌,振大同被寇軍民。丙寅,侍郎侯璡、副總兵田禮大破貴州苗。辛未,瓦剌遣使請和。
六月壬午,瓦剌寇大同,郭登擊卻之。丙戌,也先復擁上皇至大同。丁亥,左都御史陳鎰、王文以鞫太監金英家人不實下獄,尋釋之。戊子,瓦剌寇宣府,都督朱謙、參將紀廣禦卻之。戊戌,免山東被災州縣稅糧。己亥,給事中李實、大理寺丞羅綺使瓦剌。
秋七月庚戌,尚書侯璡、參將方瑛破貴州苗,擒其酋獻京師。庚申,右都御史楊善、工部侍郎趙榮使瓦剌。停山西民運糧大同。癸亥,李實、羅綺還。己巳,楊善至瓦剌,也先許上皇歸。
八月癸酉,上皇發瓦剌。戊寅,祀社稷。甲申,遣侍讀商輅迎上皇於居庸關。丙戌,上皇還京師,帝迎於東安門,入居南宮,帝帥百官朝謁。庚寅,赦天下。辛卯,刑部右侍郎江淵兼翰林學士,直文淵閣,預機務。
九月癸丑,巡撫河南副都御史王來總督湖廣、貴州軍務,討叛苗。
冬十月辛卯,錄囚。癸巳,免畿內逋賦。
十一月辛亥,禮部尚書胡濙請令百官賀上皇萬壽節。
十二月丙申,復請明年正旦百官朝上皇於延安門。皆不許。
是年,朝鮮貢馬者三。
公元1451年
二年春正月庚戌,大祀天地於南郊。壬子,詔天下朝覲官當黜者運糧口外。
二月辛未,釋奠於先師孔子。辛卯,以星變修省,詔廷臣條議寬卹諸政。癸巳,詔畿內及山東巡撫官舉廉能吏專司勸農,授民荒田,貸牛種。
三月壬寅,賜柯潛等進士及第、出身有差。
夏四月乙酉,梁珤、王來等破平越苗,獻俘京師。甲午,瓦剌寇宣府馬營,敕遊擊將軍石彪等巡邊。乙未,命石亨選京營兵操練,尚書石璞總督軍務。
五月乙巳,城固原。
六月戊辰朔,日當食不見。己卯,詔貴州各衞修舉屯田。
秋七月戊申,普定、永寧、畢節諸苗復叛,梁珤等留軍討之。
八月壬申,南京地震。辛巳,復午朝。
九月乙卯,禁諸司起復。
冬十月己丑,免山西被災稅糧。
十二月庚寅,禮部左侍郎王一寧、祭酒蕭鎡兼翰林學士,直文淵閣,預機務。是月,也先弒其主脫脫不花。
是年,安南、琉球中山、瓦剌、哈密入貢。
公元1452年
三年春正月丙午,大祀天地於南郊。
二月乙酉,副都御史劉廣衡錄南京囚。戊子,戶部尚書金濂以違詔下獄,尋釋之。
三月戊午,毛福壽討湖廣巴馬苗,克之。
夏五月甲午,廢皇太子見深為沂王,立皇子見濟為皇太子。廢皇后汪氏,立太子母杭氏為皇后。封上皇子見清榮王,見淳許王。大赦天下。丙申,築沙灣堤成。辛丑,河南流民復業者,計口給食五年。乙巳,官顏、孟二氏子孫各一人。
六月乙亥,罷各省巡撫官入京議事。是月,大雨,河決沙灣。
秋七月乙未,左都御史王翺總督兩廣軍務。壬寅,王一寧卒。
八月乙丑,振徐、兗水災。戊辰,都御史洪英,尚書孫原貞、薛希璉等分行天下,考察官吏。丁丑,振兩畿水災州縣,免稅糧。乙酉,振南畿、河南、山東流民。
九月庚寅,
江淵起復[2]。
辛卯,以
南京地震,
兩淮大水,
河決,命
都御史王
文巡視安輯。
乙未,振
兩畿、
山東、
山西、
福建、
廣西、
江西、
遼東被災
州縣。
閏月癸未,開處州銀場。是月,福建盜起。
冬十月戊戌,左都御史王文兼翰林學士,直文淵閣,預機務。丙辰,都督孫鏜、僉事石彪協守大同,都督同知衞潁,僉事楊能、張欽協守宣府,備也先。
十一月己未朔,日有食之。戊辰,都督方瑛平白石崖諸苗。甲戌,安輯畿內、山東、山西逃民,復賦役五年。是月,免山東及淮、徐水災稅糧。
十二月癸巳,始立團營,太監阮讓、都督楊俊等分統之,聽于謙、石亨、太監劉永誠、曹吉祥節制。是月,免河南及永平被災秋糧。
是年,瓦剌、琉球中山、爪哇、暹羅、安南、哈密、烏斯藏入貢。
公元1453年
四年春正月辛未,大祀天地於南郊。
二月戊子,五開、清浪諸苗復叛,梁珤、王來討之。庚戌,免江西去年被災秋糧。
三月戊寅,開建寧銀場。
夏四月戊子,築沙灣決口。運南京倉粟振徐州。
五月丁巳,發徐、淮
倉振饑民。
己巳,王文
起復[3]。
甲戌,
徐州復
大水,民益饑。發
支運及
鹽課糧
振之。
丁丑,發
淮安倉振鳳陽。
乙酉,
沙灣河
復決。
六月壬辰,吏部尚書何文淵以給事中林聰言下獄,尋令致仕。辛亥,瘞土木、大同、紫荊關暴骸。
秋七月庚辰,停諸不急工役。
八月己丑,振河南饑。甲午,也先自立為可汗。
冬十月庚寅,詔
天下鎮守、
巡撫官
督課農桑。
甲午,
諭德徐有貞為
左僉都御史[4],治
沙灣決河。
戊戌,
也先遣使來。
十一月辛未,皇太子見濟薨。
十二月乙未,免山東被災稅糧。乙巳,賚邊軍。
是年,琉球中山、安南、爪哇、日本、占城、哈密、瓦剌入貢。
公元1454年
五年春正月戊午,黃河清,自龍門至於芮城。甲子,大祀天地於南郊。壬申,罷福州、建寧銀場。甲戌,平江侯陳豫、學士江淵撫輯山東、河南被災軍民。
二月乙巳,以雨暘弗時,詔修省,求直言。
三月壬子,賜孫賢等進士及第、出身有差。辛酉,學士江淵振淮北饑民。王文撫卹南畿。甲子,總督兩廣副都御史馬昂破瀧水瑤。庚辰,緬甸執獻思機發。
夏四月壬午朔,日有食之。辛卯,方瑛破草塘苗,封瑛南和伯。
五月甲子,禮部郎中章綸、御史鍾同以請復沂王為皇太子下錦衣衞獄。
六月戊子,錄囚。
秋七月癸酉,振南畿水災。
八月丁酉,復命天下巡撫官赴京師議事。
九月壬戌,免蘇、松、常、揚、杭、嘉、湖漕糧二百餘萬石。
冬十月庚辰,副都御史劉廣衡巡撫浙江、福建,專司討賊。
十一月戊午,罷蘇、松、常、鎮織造採辦。
十二月,免南畿、浙江被災稅糧。
是年,安南、琉球中山、爪哇入貢。也先為知院阿剌所殺。
公元1455年
六年春正月戊午,大祀天地於南郊。
二月壬午,太監王誠同法司、刑科錄囚。大理少卿李茂等錄南京、浙江囚。
夏四月丙子朔,日有食之。辛巳,敕戶、兵二部及兩畿、山東、河南、浙江、湖廣撫、按、三司官條寬卹事,罷不急諸務。
五月己巳,禱雨於南郊。
六月乙亥,宋儒朱熹裔孫梃為翰林院世襲五經博士。癸未,河決開封。
秋七月乙亥,沙灣決口隄成。庚寅,以南京災異屢見,敕羣臣修省。
八月庚申,南京大理少卿廖莊以請復沂王為皇太子,杖於闕下,幷杖章綸、鍾同於獄,同卒。
九月乙亥,振蘇、松饑民米麥一百餘萬石。
冬十月戊午,免陝西被災稅糧。
十一月乙亥,南和伯方瑛為平蠻將軍充總兵官,討湖廣苗。
十二月己巳,免南畿被災秋糧。
是年,琉球中山、暹羅、哈密、滿剌加入貢。
公元1456年
七年春正月己卯,尚書石璞撫安湖廣軍民。壬午,大祀天地於南郊。
二月庚申,皇后崩。甲子,營壽陵。
三月戊寅,免雲南被災稅糧。
夏五月戊寅,以水旱災異,敕內外諸臣修省。辛卯,宋儒周敦頤裔孫冕為翰林院世襲五經博士。
六月庚申,葬肅孝皇后。
冬十月癸卯,振江西饑。
十二月己亥,方瑛大破湖廣苗。戊午,振畿內、山東、河南水災。癸亥,帝不豫,罷明年元旦朝賀。是冬,免畿內、山東被災稅糧,並蠲逋賦。
是年,琉球中山、撒馬兒罕、烏斯藏入貢。
公元1457年
八年春正月戊辰,免江西被災稅糧。丁丑,帝輿疾宿南郊齋宮。己卯,羣臣請建太子,不聽。壬午,武清侯石亨、副都御史徐有貞等迎上皇復位。二月乙未,廢帝為郕王,遷西內,皇太后吳氏以下悉仍舊號。癸丑,王薨於西宮,年三十。諡曰戾。毀所營壽陵,以親王禮葬西山,給武成中衞軍二百戶守護。
公元1475年
成化十一年十二月戊子,制曰:「朕叔郕王踐阼,戡難保邦,奠安宗社,殆將八載。彌留之際,奸臣貪功,妄興讒構,請削帝號。先帝旋知其枉,每用悔恨,以次抵諸奸於法,不幸上賓,未及舉正。朕敦念親親,用成先志,可仍皇帝之號,其議諡以聞。」遂上尊諡。敕有司繕陵寢,祭饗視諸陵。
贊曰:景帝當倥傯之時,奉命居攝,旋正大位以繫人心,事之權而得其正者也。篤任賢能,勵精政治,強寇深入而宗社乂安,再造之績良云偉矣。而乃汲汲易儲,南內深錮,朝謁不許,恩誼恝然。終於輿疾齋宮,小人乘間竊發,事起倉猝,不克以令名終。惜夫!
校勘記
↑右通政王復太常少卿趙榮使也先營 趙榮,原作「王榮」。明史稿紀九景帝紀、英宗實錄卷一八四同。按本書卷一七0于謙傳、又卷一七七王復傳,國榷卷二八頁一八0四都作「趙榮」。本書卷一七一楊善傳附有趙榮傳,事跡與紀合。明史稿、英宗實錄顯蒙上文「王復」的「王」字而誤,今改正。 ↑九月庚寅江淵起復 按本書卷一0九宰輔年表、英宗實錄卷二二0都作「九月奔喪」,宰輔年表作四年「四月還任」,是起復在下一年四月,紀文疑有誤。 ↑己巳王文起復 按本書卷一0九宰輔年表記王文事,作「五月丁憂,九月起復」。英宗實錄卷二二九繫王文丁母憂奔喪於五月己巳,繫王文起復於九月甲寅。此記起復於五月己巳,合二事為一,顯有脫訛。 ↑諭德徐有貞為左僉都御史 左僉都御史,本書卷一七一徐有貞傳、國榷卷三一頁一九六六同。明史稿紀九景帝紀及英宗實錄卷二三四均作「右僉都御史」。按本書敍及官銜,「左」「右」往往相混,以後此類不再出校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