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礼订义-宋-王与之卷十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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钦定四库全书
 周礼订义卷十七    宋 王与之 撰
小司徒之职掌建邦之教法
 郑锷曰或谓周之教典建于大宰大司徒则施其教
 法小司徒地官之贰于教法亦掌建之何也盖设教
 而无法则教不行有法而不建则法不立教官之长
 推其法教官之贰掌建其法所以相成焉大宰则建
 于朝廷之上以示百官小司徒则建于教官之府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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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法不废不以建为嫌也
以稽国中及四郊都鄙之夫家九比之数以辨其贵贱
老幼废疾及征役之施舍
 郑康成曰稽犹考也○史氏曰国中王畿也四郊畿
 外也都鄙野外也○易氏曰稽国中及四郊都鄙者
 举王畿千里言之也不言六乡六遂邦甸者举上下
 以见其中○史氏曰夫谓其身家谓其居如止知其
 居则土著之民在尔僦寓转移之民何自知之此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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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家所以兼言也(○易氏曰夫谓上地中地下地皆一/廛举其凡也家谓上地七人中地六)
 (人下地五人/则其目也)
  愚案比辅也相亲比也
 黄氏曰九比夫三为屋屋三为井也三三比之故曰
 九比小司徒专掌比法盖乡法也非若野法八家皆
 私百亩其中为公田也故其职又曰及大比六乡四
 郊之吏考夫屋以待政令国中六乡也四郊六乡之
 馀邑也六乡四闾之吏司马法闾方百里三万家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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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闾十二万家六乡为七万五千家其馀五万五千家
 为四郊此亦大约也乡之民杂必比而居之者使各
 从其类而习其事也邦国都鄙皆本司徒乡法以教
 其所治民故小司徒以九比之法稽都鄙夫家之数
 而邦国则受其比要内外之势详略不同○林氏曰
 九职之民比居之数也
  愚案周家比法自五家始故小司徒有九比之数
  大比之要乡师有国比之法族师有邦比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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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郑康成曰贵谓为卿大夫○黄氏曰贱臣妾也閒民
 也不登于比闾之籍其贱亦可耻○郑康成曰废疾
 谓癃病也王昭禹曰贵治贱者也贱事贵者也老者
 在所养幼者在所慈废疾则不可任事在所宽恤也
  愚案疏征谓税之役谓徭役昭禹因以施惠谓之
  施舍政役谓之舍不知粟米谓之征力役亦谓之
  征征役之施舍只是凡征民力以受役者于贵贱
  老幼废疾则弛其力而舍之施字依郑注作弛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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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乡师辨其可任者与其施舍者○郑景望曰施犹
  加也或加之或舍之必辨其实所以息幸民之心
与其祭祀饮食丧纪之禁令
 贾氏曰祭祀谓州祭社党祭禜族祭酺饮食若行乡
 饮及族食丧纪谓若四闾为族相葬之等皆有禁令
 不使失礼法(○史氏曰众之所/聚不可无禁与令)
 郑景望曰言邦之教法而曰稽国中以下云者则教
 实行乎其中也贵贱老幼废疾而舍其役则贵贵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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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老慈幼宽疾之意足以示民矣祭祀饮食丧纪皆有
 禁令则养生丧死之节踰礼越制之诛足以范民矣
 陈君举曰小司徒既掌建邦之教法矣自此以下不
 闻设教之意大抵皆是校登民数整顿军赋何也先
 王之世寓兵于农养男以礼以井邑丘甸易部伍之
 名以蒐田狝狩更战阵之习教之之意正在于是晋
 文公入教其民出定襄王以示义伐原以示信大蒐
 以示礼故城濮之役少长有礼其可用也卫灵公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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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陈孔子答以俎豆诸葛孔明出入行阵间文中子以
 为可兴礼乐殆是意欤若将教民之事作清谈看了
 最害事
乃颁比法于六乡之大夫使各登其乡之众寡六畜车
辇辨其物以岁时入其数以施政教行徵令
 王昭禹曰颁比法者颁校比之度数也(○杨谨仲曰/即五家为比)
 (使之相保以至/于相赒相救者)卿大夫以岁时登其夫家之众寡其
 校比则有法矣其比法则自司徒而颁之乡大夫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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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受其法于小司徒而用之王氏曰登者上其籍也(○/郑)
 (氏曰登成也/成犹定也)○郑康成曰众寡民之多少○贾氏曰
 车谓革车及大车辇人挽行○郑康成曰物家中之
 财(○贾氏曰谓辨其/家中财物多少)○史氏曰物虽民之物缓急有
 用当辨其可用与否○易氏曰六畜以备公家之用
 车辇以待师田之役亦且登之以籍而辨其可用之
 物入其数则众寡六畜车辇皆有一定之数○贾氏
 曰以岁之四时小司徒而施政教徵索于民及所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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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政令皆据民物等数而行之○易氏曰施政教则据
 其数而举饮射之类行徵令则据其数而起师田之
 类(○黄氏曰徵令贡赋之徵令政教必观其丰约而/为之隆杀徵令必稽其有无而为之宽急故入其)
 (众寡六畜车辇之/数而后施行之)
 王氏曰凡民数有数之者闾胥以时数其众寡是也
 有稽之者乡师以时稽其夫家众寡是也数之则以
 所属之人寡稽之则以其所属之人众有校而登之
 者族师以时属民而校登其夫家众寡是也有登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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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校者乡大夫以岁时登其夫家众寡是也登之而
 不校则其登之也因族师之所校而已○孙氏曰先
 王之登民数有讲其安养之实者有明其爱敬之义
 者讲安养之实则利见于当时明爱敬之义则法传
 之万世司徒之登民所以讲安养之实司寇之登氏
 所以明爱敬之义自司徒颁九比之法使各以时而
 登之又从而校之故计口而田度力而役鳏寡孤独
 废疾者有所养贵者贤者能者服公事者知所舍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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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足以容其民民足以治其地此所谓讲安养之实也
 然司徒登其民而不献其数司寇献其数而不掌其
 藏盖司寇治刑之官举生齿之数悉登而献之王拜
 而受之则知民之重其可轻杀乎天府祖庙之司受
 民数之登与玉镇大宝器并藏之则知国本所系其
 可轻视乎君臣上下通知爱敬尔民爱敬之义明于
 上则安养之实达于下常相表里
及三年则大比大比则受邦国之比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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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郑氏曰大比谓使天下更简阅民数及其财物也(○/郑)
 (司农曰五家为比故以比/为名今时八月案比是也)○刘执中曰三年则大比
 谓简去其老疾不任役者补其阙落不成伍者○郑
 司农曰要谓其簿○黄氏曰邦国群吏大比县师考
 之小司农受其要而已治之略也末言大比六乡四
 郊之吏平教治正政事考夫屋及其众寡六畜兵器
 则详治之比法不施于六遂郑曰亦受乡遂非也比
 要在司徒为民籍简稽在司马为军籍○郑锷曰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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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邦国者指天下诸侯之国以别六乡之所入也六乡
 内也故入其数邦国外也故受其要受其要者民已
 分于诸侯则不责其详欤
乃会万民之卒伍而用之五人为伍五伍为两四两为
卒五卒为旅五旅为师五师为军
 易氏曰会聚也小司徒以军制聚万民自五两以至
 军师咸在焉独言会万民之卒伍者先王之军制调
 兵必五数出兵必百数不五数不足以调兵故积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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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起于五人之伍不百数不足以出兵故积数起于百
 人之卒以百人之卒成一小阵五百人之旅成一中
 阵二千五百人之师成一大阵万二千五百人之军
 成五大阵
 郑氏曰用谓使民事之○贾氏曰小司徒佐大司徒
 掌六乡六军之士出自六乡故须预配卒伍用之者
 即军旅田役是也
 郑康成曰五两卒旅师军皆众之名两二十五人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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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百人旅五百人师二千五百人军万二千五百人此
 皆先王因农事而定军令者也○郑锷曰五家之比
 即五人之伍五比之闾即五伍之两四闾之族即四
 两之卒五族之党即五卒之旅五党之州即五旅之
 师五州之乡即五师之军也万二千五百人为乡合
 之以为一军王之六军出于六乡举一军之制则六
 军之制皆可得而知
 杨氏曰先王之制民居则为比闾族党州乡故比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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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众在内一阳在上为之主君象也出则为伍两卒旅
 师军故师卦众在外一阳在下为之主将帅之象也
 ○陈君举曰军旅之法立于伍成于卒五夫数也五人
 为伍则手足耳目以相及不待徽帜可以别识不待
 旌旗可以指挥五伍为两则以人为伍以卒为旅以
 旅为师以师为军则手足耳目不相及而徽帜旌旗
 用焉故以四两为卒纵横皆两参两什伍之法定于此
 其为军赋因此而已○郑锷曰说者谓五人为伍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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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左右前后四人而一人居其中五伍则二十五人矣两
 两相比则谓之两二十五人纵横皆五何以谓之两
 耶盖自二十五人而四之以为卒则横纵皆两矣唯
 卒之横纵皆两也其法起于五人之伍故以两名之○
 朱氏曰出军之制五人为伍五伍为两四两为卒到
 第三便着一个四成一百人若又是五则成百二十
 五人便有奇零不整齐处
 陈君举曰小司徒会万民之卒伍而用之士不特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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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皆吾民也将不改置皆吾吏也有事致之行阵无事
 归之田里无招收之扰无廪给之费故曰先王足兵
 而未尝有兵也李景齐曰天子曰万乘诸侯曰千乘
 天子六军大国不过三军此定制也然尝考司徒卒
 伍之制而约之以司马法不能无疑司马法曰兵车
 一乘甲士三人步卒七十二人是则一乘者七十五
 人之所容也约而计之兵车一乘则三两之数(五伍/为两)
 (则二十五人三/两则七十五人)四乘则三卒之数(四两为卒则百人/三卒则三百人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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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百乘则三师之所合(五旅为师则二千五百/人三师则七千五百人)五百乘
 则三军之所合(三万七千/五百人)积而至于千乘则六军聚
 焉(七万五/千人)是则六军之数适足以容千乘以天子之
 六军言之则不足于万乘以诸侯之千乘言之则不
 应有六军是何也大抵悉天子之畿内以为军则足
 以容万乘而所谓六军者特寓于六乡乃天子宿卫
 之兵尔其馀六遂都鄙之兵盖不与焉悉诸侯之国
 以为军则大国有千乘而所谓不过三军者仅止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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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五百乘耳非其不足于千乘也亦可以天子宿卫之
 兵数约之此周人居重驭轻之法唐人府卫君子谓
 其得乡遂之遗者盖出此
以起军旅以作田役以比追胥以令贡赋
 郑锷曰军制已定则有征伐之时起之以为军旅四
 时之间作之使趋田役有盗之际比之使作追胥閒
 暇之时令之使出贡赋无不可也○刘氏曰贡赋制
 军须也○黄氏曰乡之军制寓于比闾族党州乡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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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会其卒伍而为伍两卒旅军盖常自为六军也用之
 于起军旅作田役比追胥令贡赋皆乡法也军旅曰
 起部伍素定由是而起也田役曰作田竭作车少人
 多役随事多少车不出皆临时作之田虽为六军盖
 不止七万五千人矣追胥亦竭作当时比之不使临
 事纷错也野皆不如此不会卒伍大抵乡车人不相
 须其用在人而或竭作故会之于卒伍野车人相得
 其用在车无竭作之事故合之于五乘此其所以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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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同也六军为车千乘以司马法三百家共一车约之
 七万五千家止得车二百五十乘不能充其赋也大
 抵六乡皆守兵会同征伐其出甚少故六军备其人
 而已车马之赋不尽出于民则以公车充之校人有
 马牛人有牛皆以共公车乡赋闾师徵之○郑锷曰
 遂人言贡赋师田政役与此先后不同何也盖小司
 徒会六乡之万民以为卒伍军法起于乡故先言以
 起军旅而后及于贡赋遂人治邦之野以供财用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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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出于野为多故先言颁职作事以令贡赋而后及
 于师田政役也然会卒伍以为军法宜属之大司马
 而小司徒掌之何也盖事不预备不可以应卒司马
 主于用兵苟非司徒教之有素合之有法司马一旦
 欲合而用之不可得矣
乃均土地以稽其人民而周知其数上地家七人可任
也者家三人中地家六人可任也者二家五人下地家
五人可任也者家二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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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郑康成曰均平也周犹遍也○贾氏曰均上地下地
 等使得均平故曰均土地既给土地则据土地计考
 其人民可任不可任之事而周遍知其人数○郑锷
 曰上文于岁时入数大比受要之后而言乃会万民
 之卒伍则民数既定然后军法可制也军法既成乃
 言均土地以稽其人民而周知其数何耶盖会万民
 之卒伍者所以起军旅也此言可任之人数者所以
 作田役也将作田役必先知其可任之人将以知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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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任之人必先稽其受地之等家有七人者必授以
 上地观其所受者上地则知其可任者一家可出三
 人矣家有六人者必授以中地观其所受者中地则
 知其可任者二家可出五人矣家有五人者必授以
 下地观其所受者下地则知其可任者一家可出二
 人矣盖因其受地之优劣足以知其力之有馀不足
 也说者谓受田有九等之法此以七五六为三等者
 盖因中以寄明上下之义(○贾氏曰案王制上农夫/食九人其次食八人次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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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七人次食六人次食五人彼言五等此言七五六三/等其人不同故郑云有夫有妇乃成家自二人至十)
 (人为九等二人三人四人是下地三等五人六人七/人是中地三等八人九人十人是上地三等此经唯)
 (言七六五者据中地三等则/知有上地中地下地三等)余以为此言六乡受地
 之法学礼者见遂人颁田里自上地夫一廛田百亩
 至馀夫亦如之乃谓六乡受田之法与六遂同特因
 中以寄明上下之义殊不知经之所载自王畿之乡
 遂都鄙至于诸侯之邦国凡授田之法自有四节大
 司徒言不易之地家百亩一易之地家二百亩再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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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之地家三百亩此一节也小司徒言上地家七人可
 任也者家三人中地家六人可任也者二家五人下
 地家五人可任也者家二人此又一节也遂人言上
 地夫一廛田百亩莱五十亩馀夫亦如之中地夫一
 廛田百亩莱百亩馀夫亦如之下地夫一廛田百亩
 莱二百亩馀夫亦如之此又一节也大司马言上地
 食者三之二其民可用者家三人中地食者半其民
 可用者二家五人下地食者三之一其民可用者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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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人此又一节也即是四节考之大司徒言都鄙之
 制小司徒言六乡之制遂人言六遂之制大司马言
 诸侯国之制何以明之司徒言凡造都鄙而继以不
 易一易再易之地其为都鄙之制明矣小司徒言上
 地中地下地之制不与遂同又不与都鄙大司马同
 非六乡田制而何何则上地当食十人九人八人中
 地当食七人六人下地当食五人此固常法也六乡
 在内不及十人九人但家有七人则授以上地家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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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六人则授以中地家有五人则授以下地所以然者
 将以强内故也若六遂所授则不可与乡同故别言
 之曰上地夫一廛田百亩中地夫一廛田百亩下地
 夫一廛田百亩见其如常法而已然又有莱五十亩
 莱百亩莱二百亩不与乡同则以遂地远而瘠授之
 莱乃所以饶远而已又以爵位考之乡大夫爵与遂
 大夫同乡师爵与遂师同小司徒爵与遂人同遂人
 掌授遂田则小司徒掌授乡田矣遂人言六遂之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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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则小司徒所言为六乡授田之制何疑之有若夫外
 造都鄙则大司徒事故都鄙之田于大司徒言之施
 政职于九畿之外而令其军赋则大司马事故邦国
 之田于大司马言之以是观之谓因中以寄明上下
 之义者妄说也
 吕氏曰司马法曰六尺为步步百为亩亩百为夫夫
 三为屋屋三为井井十为通通为匹马三十家士一
 人徒二人以小司徒参之司徒之可任者如此其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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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司马法之出士徒数如彼其少古人用兵皆为不胜
 计以虑败也故不尽用之虽败尚可扶持故小司徒
 只言其可任者非实数也自此以后调𤼵者皆用实
 数幸而一胜不幸而一败则皆不可救矣晋作州兵
 乃是尽数调𤼵甚非先王之制他如鲁成作丘甲曹
 操案户籍得三十万众苏秦以齐王临淄之中七万
 户不下户三男子而卒以二十一万而曹操谓崔琰
 曰昨案户籍可得三十万众故为大州是皆以实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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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调𤼵惟诸葛孔明仅有此意一蜀之大其兵多不过
 十二万孔明所用八万常留四万以为更代蜀之所
 以强者以孔明不尽用之及蜀之亡尚有十万二千
 数年之间所折者不过二万耳
凡起徒役毋过家一人以其馀为羡唯田与追胥竭作
 郑司农曰羡饶也○王氏曰可任者或家三人二家
 五人家二人而起徒役无过家一人盖用徒役不必
 一时皆遍计所役久近取劳佚均而已不于一役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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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起二人所以宽民也○王昭禹曰以其馀为羡则所
 用者正卒而已然正卒又有可代者为之备此民所以
 有馀力而不困于役也○郑司农曰田谓猎也追追
 寇贼也
 陈及之曰竭作郑氏谓尽行非也(○程氏曰竭作如/唯为社事单出里)
 (唯为社田国人毕作/单毕皆尽互言之也)田猎所以教民习兵事则不可
 不皆教之及其当田也今日𤼵某甲明日𤼵某甸亦
 不一时俱起所以休民力而互教也至其追胥则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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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案籍起人其家丁男皆可行矣故曰竭作若曰尽行
 不胜其扰也○王氏曰唯田与追胥竭作则猎取禽
 兽与众同欲逐向盗贼与众同恶所役近且不久故
 也
 李景齐曰因地之上中下以处其民因民数之多寡
 以任其力此周家均民之良法以司徒之制约之三
 农八家四十有八而可任止于二十人者以一家之
 中老幼常居七分之四少壮常居五分之贰也平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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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而耕有故而战者皆其家之少壮也曰平居而耕可
 也有故而战而少壮者悉任之则无乃妨农事乎无
 乃阙于仰事俯育乎盖家之可任者虽或二人或三
 人而凡起役徒无过家一人则农桑之不费仰事俯
 育之无所挠者以其有羡卒不之征也若夫田猎以
 习战追胥以捕盗贼则竭作何也盖田与追胥其暂
 耳则不妨于尽征也虽然司徒之制率三农八家
 其可任者二十人而又有羡卒之法此其用民力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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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宽也以一井八家而任二十人则甸六十四井为夫
 一千二百八十八人矣司马法则曰甸出甲士三人
 步卒七十二人司徒通籍民数如彼其众而征于司
 马不能十之一若曰凡起徒役毋过家一人则以甸
 计之一井八家则六十四井为家五百一十有二宜
 士徒滋多也而仅止于七十五人民尽可以为兵而
 不尽以为兵也不特是耳司马法又曰井十为通通
 十为成成方百里三百家士十人徒二十人此百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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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之成自甸之外又加三十六井宜其所任者益多而
 今特三十人又何耶籍民以为兵者甚备而至于征
 调则不过此耳然则民之可伍者不悉以为兵而𨽻
 之以为兵者比征调则又益损焉先王之休民力如
 此
凡用众庶则掌其政教与其戒禁听其辞讼施其赏罚
 易氏曰用众庶者正之以政导之以教则无殃民之
 失饬之以戒止之以禁则无视成之暴如是不服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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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有辞讼则为之听其词讼用命者有功而不共命者
 有过又为之施其赏罚焉
 郑锷曰平居无事族师掌其戒令政事党正掌其政
 令教治州长掌其教治政令之法乡大夫掌其政教
 禁令乡师掌其教与其戒令纠禁非不素明而熟晓
 矣及起众庶而用之小司徒又掌其政教与其戒禁
 何耶能以政教训治之者未必能制驭之能以戒禁
 制驭未必能训治之惟位尊爵高者合政教与戒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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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而兼掌之则民服而且畏之矣
诛共犯命者
 郑康成曰命所以誓告之○贾氏曰谓若大司马群
 吏听誓于陈前司徒北面以誓之
凡国之大事致民大故致馀子
 郑氏曰大事戎事大故灾寇○郑司农曰当徵召会
 聚百姓则小司徒召聚之馀子谓羡也○郑锷曰经
 文言大事又言大故者不一以理推之大事乃国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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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常事特于常事为大耳若夫大故则事起于意外患生
 于不测其所以处之宜出于常理之外是故周人设
 为致民之法又别为致馀子之法民则一家受田之
 夫也馀子则家之羡卒也常事之大如田役之类家
 起一人足矣故止致其平时授田之夫至于变故之
 大家出一人不足以禦之故致其馀为羡之卒也徒
 役言起追胥言作此则以致为言余以为自邦法言
 之则宜曰起曰作自司徒言之则曰致致之为言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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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自致也司徒立大旗于此使之趋令自至盖均土地
 稽人民之法既已素定当供公家之役者则闻令自
 至非一一号召之大小司徒俱以致为言可见矣
乃经土地而井牧其田野
 黄氏曰此治野之法乃者继之辞乡法备又著野法
 焉必著野法者贡赋当自司徒出师役则相因矣康
 成曰造都鄙采地井田异于乡遂其说最乖误野纯
 农夫故为公田九一之法以出租税为丘乘四一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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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以治车马○郑锷曰经野则分其田野而井牧之
 可耕之地则为井田之制可畜之地则为牧养之区
 左传所谓井衍沃牧隰皋各相其地所宜而已
  愚案方里而井井九百亩公田处其中而私田包
  乎外是之谓井其田野也上地授莱视田半下地
  授莱视田倍比中地田莱之相等是之谓牧其田
  野也
 (王氏详说曰受地之法大率三夫受六夫之地上地/百亩不易中地百亩一易则为二百亩下地百亩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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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易则为三百亩通率计之是三夫受六夫之地二牧/而当一井○黄氏曰牧居高崖下隰不井今所在犹)
 (有系官牧地郑曰九夫为/牧二牧而当一井非也)
九夫为井四井为邑四邑为丘四丘为甸四甸为县四
县为都
 郑锷曰井地之法始于一夫之受田百亩积而至于
 九夫则地方一里凡三百步为田九百亩是为一井
 (○黄氏曰孟子所谓八家皆私百亩其中为公田是/也○王氏曰九夫为井则九夫之地所饮同井故也)
 积四井三十六夫之田纵横皆二井则地方二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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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田三千六百亩是为一邑(○王氏曰民以里居四井/同邑故也○黄氏曰邑合)
 (也言民之/合于此也)积四邑一百四十四夫之田则地方四里
 为田一万四千四百亩是为一丘(○王氏曰民以族/葬四邑同丘故也)
 (○黄氏曰丘聚也/言民之聚于此也)积四丘五百七十六夫之田则地
 方八里为田五万七千六十亩是为一甸田至于甸
 方八里旁加一里乃得方十里斯为一成甸又谓之
 乘言车乘之法至是始成(○王氏曰田包于洫名之/曰甸○黄氏曰丘乘之制)
 (成于此汉志甸六十四/井出长毂一乘是也)田至于一成则四成积为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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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百井四百井三千六百夫则方二十里矣于是为县
 (○王氏曰未成为都故取名于大夫所治县也○陈/及之曰一甸之中以五百十有二家为准而籍于公)
 (上者七十五人必七十五人者为一乘之人也至于/田税则一以井计之○李景齐曰成公作丘甲春秋)
 (讥之者盖甲当赋于一甸而鲁/于一丘为之则军赋极重耳)至于四县则方四十里
 矣于是为都田至于都方八十里旁加十里乃得方
 百里斯为一同(○王氏曰未成为国故取名/于公卿王子弟所治都也)
  愚案郑氏以甸方八里旁加一里则方十里为一
  成积百井九百夫其中六十四井五百七十六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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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出田税三十六井三百三十四夫治洫四都方八
  十里旁加十里乃得百里为一同积万井九万夫
  其中四千九十六井三万六千八百六十四夫出
  田税二千三百四井一万七百三十六夫治洫三
  千六百井三万二千四百夫治浍(○黄氏曰见/遂人凡治野)
  横渠亦从其说殊不知小司徒四井为邑至四县
  为都皆以四数言之言田之实数司马法自井十
  为通至终十为同皆以十数言之兼山川城池而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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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小司徒四丘为甸即司马法通十为成甸六十四
  井而成百井者其三十六井为山川城郭也小司
  徒四都之地即司马法一同之地四都方八十里
  止六千四百井而同乃万井者其三千六百井为
  山川城郭大约小司徒之法比司马法皆是三分
  之二实地郑氏旁加之说其算法则是但不必谓
  旁加之人专治沟洫陈君举亦曰沟洫之事岁岁
  有之而军赋不常有若专以某人治沟洫某人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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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军赋则不均矣至以周制畿内用夏之贡法税夫
  无公田邦国用商之助法公田不税王氏详说复
  为之说曰畿内用贡法者以乡遂及公邑之吏旦
  夕从事于民耳邦国用助法者诸侯专一国之政
  恐其税民无艺耳都鄙虽在畿内然实诸侯此所
  以用助法郑伯谦疑此岂有天子之国自税民田
  而令诸侯但为公田而不税哉又谓周之畿内以
  及天下诸侯一用贡法税夫无公田也公田商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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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也文王为商诸侯其田犹依商礼至武王得天下
  周公摄政遂变之此皆泥于康成采地制井田异
  于乡遂及公邑之说至黄文叔以此为遂法谓六
  乡之民职业不同而其授地或多或寡或不授地
  参差不齐故不为井田之法必使备六军而人徒
  车辇不相须故不为丘乘之法大约乡教士野教
  农郑言井法备于甸而止于都者食采地者皆四
  之一盖以此为都鄙井田之制其说转乖司马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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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三百家一车七十五人而调一人也小司徒四
  甸为县为四车四车亦三百人而调一车一车七
  十五人亦四而调一也故丘甸县都皆自四而登
  至都止者十六车而调四车自足为行列故丘乘
  之法备于此野法皆四而调一乡三百家出一车
  十马见司马法野七十五家出一车四马十二牛
  见汉志轻重不同乡役多野役少乡授田多野授
  田少大抵先王之制常优内殊不知井田之法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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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行于天下安有内外之异孟子曰乡田同井则乡
  未尝不以井授也特乡之地近内多沃壤可耕而
  放牧者少则有井而无牧至于野外之地不无美
  恶肥硗之差岂必如指掌之平棋局之画惟有井
  有牧比折而行方是井田活法故小司徒之经田
  野必兼井牧而言而井牧之法于遂言之为加详
  井以九起数邑以四成之则制地之数可于是通
  行矣若夫县都之名偶同于公卿采地之名亦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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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此为采地薛氏之说分明
 薛氏曰自九夫之井以至四县之都特多寡之异名
 耳丘甸则用之乡遂及公邑县都则用之于采地夫
 乡遂公邑非无县都也有县都之制而民之受地者
 特一夫之田与夫宅田士田贾田公邑之类未至于
 县都也此所以用者止于井邑丘甸而已采地之所
 受亦非无井邑丘甸也井邑丘甸固在县都之中惟
 卿大夫之所受者或四十里或八十里此所以画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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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县都之制也
     总论井田
  愚案周家井田之法惟小司徒见之谓八家皆私
  百亩同种公田百亩此孟子之说也谓八家各耕
  百十亩以十亩为公田馀二十亩为庐舍此汉志
  之说也今因录诸家之说于后
 王氏曰田亩有类于井而公田之中又凿井焉故谓
 之井田一井之田九百亩八家八百亩公田居中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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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百亩除二十亩八家分之得二亩半以为庐舍合在
 城之地二亩半孟子所谓五亩之宅是也公田八十
 亩八家耕之是为助法庐舍居中贵人也私田环列
 于公田之外盖卫王之意八家私百亩至于兴兵之
 际乃八阵图之法○陈及之曰一井九夫八家共之
 各受私田百亩公田十亩是为八百八十亩馀二十
 亩以为庐舍所谓什一而税通王畿之内至天下诸
 侯皆然孟子曰周人百亩而彻又曰诗云雨我公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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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遂及我私由此观之虽周亦助也张横渠曰百亩而
 彻是透彻之彻透彻而耕则功力相驱无一得惰者
 及已收穫则计亩数衮分之以衮分之数取什一之
 数而归诸公是亦一说要之公家但取什一之税看
 民如何耕耳或一家耕百十亩亦可或一家合耕八
 十亩亦可而徵敛税必视年之丰耗故司稼云巡野
 观稼以年之上下出敛法
  愚案此主汉志说为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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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图说曰汉志引孟子说失其旨由是何休注公羊范
 宁解榖梁赵岐注孟子宋均说乐纬以为然理不可
 通何则言井九百亩中为公田则百亩共为公田不
 得家取十亩言八家皆私百亩则百亩皆属于公何
 得复以二十亩为庐舍言同养公田则八家共理公
 田何得家分十亩自治若家取十亩自治安得谓之
 同养若二亩半为庐舍则家别二亩半亦入私矣何
 得八家皆私百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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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愚案此谓汉志之说非
 林氏曰井方一里是谓九夫古者制井之法有以地
 里名方里为井是也有以田夫名九夫为井是也以
 地里名者所以正地界以田夫名者所以定征赋周
 时皆用井田凡田皆用彻法孟子曰乡田同井则是
 乡皆用井哀公问年饥用不足有若告以盍彻是邦
 国亦用彻法周礼一书皆通率而言所谓互见者以
 班固之言考孟子九夫为井全无亏欠后世为图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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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纵横成列不知九夫为井除山川林麓三分去一
 则是六百亩又有一易再易之地三分去一则一井
 地止三百亩若如孟子班固所计则是一井之田皆
 平地其说皆不通盖周公之井地特以通率备言之
 案左氏异议说山林之地九夫为度九度当一井薮
 泽之地九夫为鸠八鸠当一井京陵之地九夫为辨
 七辨当一井淳卤之地九夫为表六表当一井疆潦
 之地九夫为薮五薮当一井偃猪之地九夫为规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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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规当一井原防之地九夫为町三町当一井隰皋之
 地九夫为牧二牧当一井衍沃之地九夫为井左传
 楚蔿掩书土田度山林鸠薮泽辨京陵表淳卤数疆
 潦规偃猪町原防牧隰皋井衍沃今曰井九百亩非
 必皆平土皆上地也因地之所寓而为之计度可以
 知井田之说且知夫天下通行之理若据图言井九
 百亩亦徒见其不同耳礼运说大道既隐而曰以立
 田里是三王之初已有井甸田里之法信南山序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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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王能疆理天下以奉禹功而其诗曰信彼南山维禹
 甸之论语说禹尽力乎沟洫与匠人井间有沟同皋
 陶谟畎浍距川与匠人井间有浍专达于川同观孟
 子曰夏后氏五十而贡商人七十而助周人百亩而
 彻其实皆什一以贡彻皆天下之什一若非丘甸之
 法何以能行什一之法故井田之法始于唐虞以至
 夏商稍稍葺治大备于周
  愚案此说却贯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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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任地事而令贡赋凡税敛之事
 郑锷曰井邑丘甸县都之制已立乃以之授民而任
 以地事令之出贡赋与夫凡税敛之事俾皆供上之
 求盖治地有法则民可得而任民任其事则上可得
 而取○黄氏曰乡野皆以军法令贡赋贡赋皆有定
 制不容有不供者故以军法令之野有税敛杂征薪
 刍疏材之属乡无之委人可考贡赋税敛民食必参
 相得而后其令可行郑曰地事农牧虞衡地贡九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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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山泽之材亦非此自九夫立法则皆为农事薮牧虞
 衡视农为别农定法而后薮牧虞衡皆可立也
乃分地域而辨其守施其职而平其政
 黄氏曰域界也井邑丘甸县都各有界域○郑康成
 曰守谓虞衡之属(○王昭禹曰山虞掌山林之政令/物为之厉为之守禁泽虞掌国泽)
 (之政令为之厉禁使其地之人守/其财物所以辨山林川泽之守)职谓九职(○王昭/禹曰先)
 (王制职以任民若三农园圃/虞衡之属皆因地以有职)政税也(○王昭禹曰三/农则使之贡九)
 (谷园圃则使之贡草木虞衡则使/之贡山泽之物所以平地职之政)○郑锷曰分其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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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域则曰邑曰丘有邑丘之限曰县曰都有县都之殊
 因其所至而辨其守则不敢以相踰盖井邑之制在
 是一乱其守则井地坏矣施其九职则农圃之民有
 农圃之职工商之民有工商之职施其所职而平其
 政赋则各适于其宜盖征赋本出于此一失其平则
 怨怒生矣康成谓政当作征是也○易氏曰六乡六
 遂公邑都鄙之地域皆有山林川泽丘陵坟衍原隰
 之地守既分其域必奠其守然后施之以职王畿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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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此邦国亦然如是皆以贡赋税敛令之则远近轻重
 各得其均故曰平其政
凡小祭祀奉牛牲羞其肆
 黄氏曰大司徒祀五帝奉牛牲羞其肆享先王亦如
 之外此大司徒不奉不羞皆小司徒为之谓之小祭
 祀自与大司徒相对为大小大宰杞五帝赞玉币爵
 之事祀大神示享先王亦如之小宰凡祭祀赞玉币
 爵之事大宗伯祀大神享大鬼祭大示卜日视涤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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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涖玉鬯省牲镬奉玉齍诏大号小宗伯小祭祀掌事
 如大宗伯之礼皆可具考此皆有精意郑以王玄冕
 所祭为小祭祀非也
小宾客令野脩道委积
 郑氏曰小宾客诸侯之使臣
大军旅帅其众庶
 郑锷曰大军旅则大司徒以旗致民小司徒帅其众
 庶以趋大司徒之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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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军旅巡役治其政令
 黄氏曰役卒役也小雅曰劳还役○贾氏曰小军旅
 谓使臣征伐大军旅天子亲行小功役之事小司徒
 巡行若大功役则大司徒巡行之○郑锷曰小军旅
 之时人徒虽寡然战危事也安得无筑军垒修城堑
 之役宜有政令以齐一之小司徒巡行其役而治其
 政令则人畏威而趋事无敢慢矣○黄氏曰六乡不
 与于司马之征𤼵有王命起之则小司徒帅而致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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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司徒司马调𤼵郊军则其吏帅之小司徒巡察之而
 治其政令○王氏详说曰小司徒于大军旅帅众庶
 而不言治政令于小军旅言治政令而不言帅众庶
 是众庶之事小司徒可帅而致于大司徒而不可得
 而治也政令之事小司徒可用于小军旅而不可用
 于大军旅也
大丧帅邦役治其政教
 郑康成曰丧役正棺引窆复土○史氏曰兴土工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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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因山之役
 黄氏曰对遂人为野役治其政教爱敬行焉
凡建邦国立其社稷正其畿疆之封
 贾氏曰诸侯亦有三社三稷谓国社侯社胜社皆有
 稷配之言立其社稷谓以文书法度与之不可国国
 身往○郑锷曰大司徒设其社稷之壝制其畿疆之
 封矣小司徒又立之正之盖地官掌贰权重位尊诸
 侯受土以置社或为之设壝或为之立祠分土以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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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或为之制封或为之正封则权在朝廷而诸侯不
 敢以自擅矣
凡民讼以地比正之
 贾氏曰民有争讼是非难辨故以地之比邻知其是
 非者共正断之(○史氏曰地比者相亲相保之法可/以情义断也○易氏曰即大宰八成)
 (比居/之法)
地讼以图正之
 郑氏曰地讼争疆界者○史氏曰图者道里疆界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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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形○贾氏曰凡量地以制邑初封之时即有地图在
 官府于后民有讼者则以本图正之(○易氏曰即太/宰八成版图之)
 (法/)
岁终则考其属官之治成而诛赏
 郑康成曰治成治事之计○刘执中曰施其政典政
 令禁戒而不躬行刑罚者大司徒宜然也是以属官
 之诛赏小司徒得以专之
 黄氏曰岁终则考其属官之治成自乡郊至都鄙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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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地治者皆为属官地治详悉事亦多细小故小司徒
 考其日成得自行诛赏月要岁会则致之冢宰治成
 盖冢宰所施之八法也
令群吏正要会而致事
 贾氏曰群吏谓当职六十官(○王昭禹曰凡言吏皆/指贱者自士以下皆是)
 (不特府史/胥徒之属)上经治成据日小成之计此言要会谓月
 计岁计总为簿书而致其事之功状以待考也○易
 氏曰小司徒致事致之于大司徒大司徒致事致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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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于冢宰
正岁则帅其属而观教象之法徇以木铎曰不用法者
国有常刑令群吏宪禁令脩法纠职以待邦治
 王昭禹曰禁令将使民避行之宜表楬之使知故宪之
 脩法则使各脩其所守之法防亏废也纠职则使各
 纠其所治之人防缓散也
及大比六乡四郊之吏平教治正政事考夫屋及其众
寡六畜兵器以待政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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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贾氏曰大比亦三年大挍比户口六乡四郊之吏谓
 比长闾胥以上布列在四郊者○王昭禹曰言六乡
 而兼四郊乃六乡之閒田县师所治之地○林氏曰
 教治者所主在教若十二教之属(○项氏曰平其所/掌之教治○刘执)
 (中曰平章其/教治之优劣)政治者所主在政若土地之政之属(○/项)
 (氏曰正其所行之政事○刘/执中曰论正其政事之得失)○王氏曰考夫屋考其
 受田之夫居里之屋亟其乘屋令其及时乘之以正
 治其怠惰宜矣(○郑康成曰夫三为屋屋三为井出/地贡者三三相任○刘执中曰稽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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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夫屋之羸不足也○黄氏曰六乡馀民居于四郊/之内专以处工商薮牧之属故敬仲治齐有士乡有)
 (工商之乡放于先王为之/考夫屋其无公田可知)○王氏曰考其众寡六畜
 兵器则亦以知登耗有无以待征役施舍诛赏之政
 令(○贾氏曰以待国家政令所须则供之/也○项氏曰政令即大比有所钩考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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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周礼订义卷十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