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钦定四库全书
周礼订义卷十一 宋 王与之 撰
司会中大夫二人下大夫四人上士八人中士十有六
人府四人史八人胥五人徒五十人
贾氏宫正疏曰诸称司若司裘司市之类皆是专任
其事事由于已故以司言之○陈君举曰郑氏以司
会若汉之尚书其实不然汉尚书自是少府属官当
时诸府皆有尚书所以分为四曹后汉分为六曹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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氏但以尚书为司书计之官遂以比司会之职不知
汉诸官府各自有会计非若周之司会以中大夫为
之其职甚隆凡内外府应干财用皆计于司会汉高
帝时独萧相国知此领天下之财以柱下史张苍为
计相此近周之司会其后诸府各自置府官以管会
计乃其局分之人与周之司会不同如大尉之金曹
自主货币盐铁仓曹自主仓库之类是也本朝奉宸
库乃周之玉府内藏库乃周之内府左藏库乃周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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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府渡江以来又置激赏库今之南库是也周之三
府分为四府凡天下金玉之物皆归于奉宸山泽盐
铁之赋皆归于内藏其他额外所入一归于南库谓
之宰相兼制国用至于天下户口租入归之户部所
以今版曹不可为者正以分散四出权不归一○薛
平仲曰大府为诸府之长盖财用所自出职不过于
下大夫而司会之职既以中大夫二人居之又以下
大夫四人赞之权任之重亚于小宰司书为之掌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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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之藏职岁职内为之课出入之数而馀财之可录
者职币又从而掌之是何若是之不容简邪盖府藏
之官初无与于货贿之用而货贿之出入则会计之
所宜尽心也事权均则不足以相临职守略则不足
以参稽周官理财之法大抵不患府库之无馀财惟
患出入之无定用然则司会之职乌得而不重司会
之属又乌得而不备
愚案自大府至掌皮皆掌财赋之官然大府以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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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夫为之司会以中大夫为之大府既为长则司
会为属乎夫以大临小可也以小临大可乎今列
于大府掌皮之间何也盖司会一官诚有关乎天
下之利害虽无财赋可掌簿书可职得以持法计
天下之财用王后六宫世子与夫宰相大臣卿大
夫士其有用度不当皆得钩考举正之此其所系
大矣故其官甚尊非大府比谓之属于大府不可
也司会一官只成周有自秦汉以下便无此官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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缘先王都无毫发之私故容得这般议论后世所
以不立此官只为人主不便巳耳且如今内庭官
者比之外庭请给数倍若司会一官立便须理会
去缘此所以不肯立大抵掌出纳财用者其事至
易而持法以较出入之当否者实艰其人本朝财
计总之三司微有古意然司会止计其用而不治
藏三司则用与藏兼主之又曰度支颇有似司会
遗意然不过郎曹与成周之中大夫相去远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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掌邦之六典八法八则之贰以逆邦国都鄙官府之治
郑康成曰逆受而钩考之○刘执中曰司会掌会计
而必掌典法则之贰者圣人谓职会计者不顾国政
之是非不度民情之疚弊惟私是积或伤于仁惟节
是求或害于礼非所以存国体也故必知六典八法
八则为治之大本则财用可致而有伤乎国有蠹乎
民者得以舒卷裁成王道也○郑锷曰司会掌天下
之大计而为计官之长欲括天下之财用以会其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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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可不掌典法则之贰小宰执其贰以佐大宰之治
使人不敢摇动其已成之法而司会则钩考之官掌
其贰以会天下之财其语虽同其事则异
以九贡之法致邦国之财用以九赋之法令田野之财
用以九功之法令民职之财用以九式之法均节邦之
财用
郑锷曰职在会计虽掌其贰至于生财之术悉禀诸
大宰是故邦国之财用则用大宰九贡之法以致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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田野之财用则用大宰九赋之法以令之民职之财
用则用大宰九功之法以令之节邦之财用则用大
宰九式之法以均之
其致也其令也其均也皆用大宰之法此之谓
掌其贰○孙氏曰周之赋入不过九贡九赋九功而
已九贡者诸侯之岁贡还以待邦国吊恤赈救之用
而畿内无所仰给也九功者国中及四郊之民所入
闾师敛之则以充府库备缓急而公上亦不赖其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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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所谓九赋乃廛里及畺地之有田至于都鄙者之
赋载师掌之以当岁之百需考之司勋可见矣司勋
掌六乡赏地之法即载师任之于远郊者也必参分
之一食乎公上唯加田然后无国征焉非加田不得
而免矣
掌国之官府郊野县都之百物财用凡在书契版图者
之贰以逆群吏之治而听其会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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贾氏曰大宰九赋一曰邦中二曰四郊此不言邦中
而言官府者以官府在邦中故举以表之其实官府
不出赋○郑康成曰郊四郊去国百里野甸稍也甸
去国二百里稍去国三百里县四百里都五百里○
贾氏曰此皆依太宰九赋言之百物财用以民之出
赋不必皆使出泉以百物当之亦得故大宰亦云敛
财贿也○郑氏曰书谓簿书契最凡也
版户籍也图土地形象田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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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狭
王昭禹曰凡书皆掌于司书又掌邦中之版土地之
图则书契版图司书掌其正司会掌其副逆谓有所
治正有所治正则司会案书契版图以逆之矣而又
听其会计之书焉会谓岁会计谓月要日成书契版
图掌之于此岁会月要日成录之于彼以此所掌稽
彼所录则财用之多寡群吏之实伪昭然若辨黑白
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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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参互考日成以月要考月成以岁会考岁成
薛氏曰郑康成以参互谓司书之要贰与职内之入
职岁之出至王昭禹又以三考之为参以两考之为
互以职内考其入以职岁考其出以职币考其馀是
所谓参也以职内及会以逆职岁职岁以式法赞逆
会是所谓互也日成之事少故以职之相参相互者
考之二说皆不通周官三百六十以象当期之日分
职任事皆有日成何独于三官言之耶盖天下之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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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众数而为目合众目而为凡合众凡而为要合众
要以为会目则日计谓一日之内钱谷狱讼几何总
而结之曰目凡则旬计谓十日之内钱谷狱讼几何
总而结之曰凡要则月计以三旬而总之会则岁计
以十二月而总之司会以天下官府之职一日所涖
之事有数总其数而计之有目总十日之数而结之
有凡以凡考目以目考数以数考凡是之谓参凡与
数相考数与目相考是之谓互不然月成既考以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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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岁成既考以岁会则日成亦当考以日计之数目
何独于日成独云职岁职内职币司书之数官乎
以周知四国之治以诏王及冢宰废置
郑康成曰周犹遍○贾氏曰四国谓四方诸侯之国
司会钩考之官须知诸侯得失以此治职文书诏王
及冢宰废置诏及冢宰者以冢宰副贰王之治事故
并告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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愚案王制曰司会以岁之成质于天子冢宰斋戒
受质
司书上士二人中士四人府二人史四人徒八人
郑锷曰司会总天下之大计而钩考之苟或无书漫
然不可得而知故设司书之官专以典司簿书为职
百官有司财用之数具载于此司会得以案籍而稽
考此所以为司会之属
掌邦之六典八法八则九职九正九事邦中之版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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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之图以周知入出百物
王昭禹曰六典八法八则大宰大史之所建小宰司
会掌其副贰之书司书则正掌其书而巳○林氏曰
司书目九贡九赋为九正而书称文王以庶邦惟正
之供盖古之王者必正经赋以足经用未尝有无名
横敛司书掌群吏之徵令必使知此意故言正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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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昭禹曰邦中之版则都邑之内籍民数之版也土
地之图则十有二土五地之图也司书掌邦中之版
则以知夫家之数土地之图则以知山林川泽之数
司会掌凡在书契版图者之贰而此掌邦中之版土
地之图则司书掌其正司会掌其贰
贾氏曰此官所掌邦之六典已下至入出百物所掌
与司会同者以司会主钩考司书掌书记之司书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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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司会钩考之故二官所掌其事通焉九职即司会
九功也九正即司会九赋九贡也九事即司会九式
也邦中之版土地之图即司会版图也周知入出百
物即司会百物财用也
以叙其财受其币使入于职币
郑康成曰叙犹比次也谓钩考其财币所给及其馀
见为之簿书○郑司农曰受受财币之簿书○王昭
禹曰以职币振掌事者之馀财敛凡用邦财者之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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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入职币
凡上之用财用必考于司会
郑锷曰以天子之尊用天下之财有为天下之公而
用之者有以一人之私而用之者所用者公固不论
也若出于私而无以稽考之则荡然无法私欲纵矣
司书记录用财之数抱其书而往考于司会此岂公
用之财哉是必防一人之私有以縻费乎国计庶几
会计之臣诏上以节用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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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氏详说曰膳夫言王之膳不
会庖人言王之膳禽不会酒正言王之饮酒不会外
府言王之服不会司书以上之用财用而必考于司
会是王之用财用亦有会乎曰不会者不计其所用
必考于司会者所以知其多少而预为之备
三岁则大计群吏之治以知民之财器械之数以知田
野夫家六畜之数以知山林川泽之数以逆群吏
之徵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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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康成曰逆受而钩考之○王昭禹曰大宰于三岁
大计群吏之治而诛赏之则此所谓大计群吏之治
者亦以赞成大宰之事而已盖司书正掌会计之书
以佐大宰○黄氏曰徵令贡赋之令也小司徒曰以
行徵令○郑锷曰凡民财之数或有或无器械之数
或备或阙田野有开辟之数夫家有众寡之数六畜
之数或有登耗山林川泽之数或有童涸无所不稽
焉考其数而知之所以逆群吏之徵令于民者果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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否也民足于财而徵令寡则知其有爱民之心民乏
于财而政令数则见其无恤民之意不本于书以考
其数将何以逆之哉
○李景齐曰豳诗陈王
业之由不出于夫妇耕馌烹葵剥枣之间孟子论王
道之始亦不过于鸡豚狗彘无失其时与夫鱼鳖不
可胜食材木不可胜用之数语大抵古人之于民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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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不可缓而张官置吏所以分治于下者莫不以是
为先故周官群吏之治治此而已三岁之计计此而
已吾观冢宰之职有曰三岁则大计群吏之治而诛
赏之意其所计必功过之大者至司书之职有曰三
岁大计群吏之治以知民财器械之数以知田野夫
家六畜之数以知山林川泽之数而后知其所计者
但如此耳然则民财器械之备与乏田野夫家六畜
之治与耗山林川泽之赢与缩润与涸皆群吏之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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陟系焉亦足以见先王之致意于民事如此后世课
群吏者责办赋税与夫簿书狱讼之末民生之厚与
否里野之辟与否不恤也安识成周计吏之本意
凡税敛掌事者受法焉及事成则入要贰焉
郑康成曰法犹数也应当税者之数○黄氏曰田野
谷粟薮牧六畜山泽各以其物皆民职贡赋考其足
否赢者取之宽也不足者取之隘也司书于是通其
有无平其缓急而出其税敛之法使掌事者受而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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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贡赋皆有定制不可易移税敛杂征故可随事通
融而使考官掌其法事成又入要贰以备考
○郑锷曰大宰以九
赋敛财贿而闾师旅师之官无非掌税敛之事者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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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所在则法之所在故凡税敛掌事者俱受法于此
则取诸民者不敢取于法之外事毕使之入要贰之
书其要将以致诸朝其贰则藏之以为钩考之證
○王昭禹曰使入
要贰于司书则以知税敛之多少故也
凡邦治考焉
王昭禹曰凡治于邦者司书则蚤正其书以待其来
考盖六典八法八则九职九正九事邦中之版土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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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图其书藏于司书则司书无所不掌矣
职内上士二人中士四人府二人史四人徒二十人
吕氏曰职内主会计邦赋之入
掌邦之赋入辨其财用之物而执其总以贰官府都鄙
之财入之数以逆邦国之赋用
贾氏曰九职九贡九赋之税入皆掌之独云赋入者
赋是总名下言赋者皆类此○黄氏曰大府颁财于
府藏且以其数予职内职内辨其物等总计而执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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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康成曰辨财用之物处之使种类相从总谓簿书
之种别与大凡
○黄氏曰官府财入谓内府外府
之属凡入货贿者皆是都鄙财入盖县都财赋留其
处以待用而其副皆在职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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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氏曰赋用即诸侯之贡盖所贡与九赋九功不同
若曰祀曰嫔皆指所用言之大宰亦曰九贡致邦国
之用不然则逆赋用当是职岁事何以在职内
凡受财者受其贰令而书之
愚案职内掌入不掌出则郑氏谓受财于职内以
给公用似与职岁相乱所谓凡受财者意有司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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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财之入者其贰令皆职内掌焉○黄氏曰贰令
盖职岁式法与府藏给予之数此其副本也谓之
令必禀于上也类聚书之备考阅
及会以逆职岁与官府财用之出
郑康成曰亦参互钩考之○贾氏曰及会者至岁终
会计职岁主出职内主入以已入财之数钩考职岁
出财之数与夫职岁出财与官府所用之数并钩考
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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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叙其财以待邦之移用
黄氏曰及会以逆职岁与官府财用之出有馀不足
可得而知矣则叙之以待大府移用
职岁上士四人中士八人府四人史八人徒二十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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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氏曰不谓之职外而曰职岁者以冢宰制国用必
在岁之杪推一岁之周乃得而会计故谓之职岁○
陈及之曰职内所掌尽会计邦赋之入职岁所掌尽
会计邦赋之出职入者以岁所入考其所出职出者
以岁所出證其所入互相稽考以防奸伪而总属于
司会郑氏谓亦掌财用非也○史氏曰职岁之官当
视职内以为低昂彼职内所入定矣职岁乃得以式
法而用之其用之多寡职岁固不敢必○陈止斋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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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币与职岁通职皆有府
而职岁无贾者以职币辨物奠录而书楬之也
掌邦之赋出
王昭禹曰自大府而下掌财者固非一人又有职岁
者总计一岁用财之数以待岁终之考校其详审周
密一至于此虽有奸伪之吏无所肆其贪盗之罪○
刘执中曰其入也非职内之令则不受焉其出也非
职岁之令则不授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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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贰官府都鄙之财出赐之数以待会计而考之
贾氏曰职内云以贰官府都鄙之财入之数此云以
贰官府都鄙之财出赐之数二官一出一入皆书其
贰共相钩考故职内云以逆邦之赋用此云以待会
计而考之其事通也此官所出皆由上令所出故亦
书其贰令编存为案以待会计而考之
凡官府都鄙群吏之出财用受式法于职岁
贾氏曰出财用皆为有事事有旧法用有常职岁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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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皆有旧法式在于职岁故须受法于职岁
凡上之赐予以叙与职币授之
王昭禹曰币馀之赋以待赐予职币掌币馀之官故
赐予则以叙与职币授之○郑康成曰叙受赐者之
尊卑
黄氏曰财出无式赐予无叙皆不得行此所以相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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贰也凡贰皆所以相参考大府以官府都鄙当受财
用之数予职岁职岁据之以授式法府藏凭之以出
给若今之帮勘也
及会以式法赞逆会
贾氏曰司会逆群吏之治而听其会计此官主式法
出财用故以叙助之
黄氏曰赞逆会以其出数逆而知之以赞会计赐予
不会职币之叙不与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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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币上士二人中士四人府二人史四人贾四人胥二
人徒二十人
王昭禹曰掌敛官府都鄙与凡用邦财者之币故以
职币名官
掌式法以敛官府都鄙与凡用邦财者之币
愚案郑氏曰币谓给公用之馀凡用邦财者谓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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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非也币未可言馀下文始是馀者盖职币掌敛
币振馀二事皆辨物定录以诏赐予
黄氏曰以式法出之复以式法敛之不苟赢也必使
善其物足于用而有长财则为得也○林氏曰币以
行礼敛以聚之而已
振掌事者之馀财
郑康成曰振犹抍也检也掌
事谓以王命有所作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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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昭禹曰振者以时举之掌事者之馀财必以时举
之以其既出以给用恐积久或易遗忘故也○孙氏
曰九赋敛财贿其经常之赋八焉而已先王乃于八
者之中敛所用之馀以当其赋之一而足成九焉盖
散在官府者虽至寡而聚归一职则其数亦足用彼
之所损者皆有馀之物此之所补者乃可以共赐予
之颁与其沉滞而不举不若振刷以来归无暴横之
政以残民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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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氏曰财用之数验之以书契督之以要成證之以
贰令考之以参互制之以式法辨之有类执之有总
小数之则乘大数之则会职内所叙职币所振虽馀
财必加严焉
皆辨其物而奠其录以书楬之以诏上之小用赐
予
郑康成曰奠定也○郑司农曰楬之若今时为书以
著其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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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昭禹曰皆辨其物则色以
别之防其或以贱贸贵也而奠其录则定其数防其
或以多为少也以书楬之则明言而表之○黄氏曰
以书楬之诏上使知己出见馀之数不独赐予不免
时有小用于是取之○王昭禹曰币馀之赋以待赐
予以赐予为用财之馀事故也然赐予亦非独取于
币馀而已盖赐予之物或共于外府内府或取于典
丝典枲以币馀之馀类寡或不足以给其用故以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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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之小用赐予而已
岁终则会其出凡邦之会事以式法赞之
黄氏曰王之用不会独会其出以知馀见耳其数皆
关白司会
陈君举曰人主逸乐常生于有馀节俭多出于不足
汉武帝因贯朽索腐故得以放纵生事唐明皇见大
盈库于是赏赐无极成周职币之官所以觉察馀财
辨其物奠其录以书楬之岁终则会正恐人主以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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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妄用也
总论
黄氏曰天下财计至浩繁也国之用度至难程也岂
惟奸弊之不可考凡事之缓急先后物之精粗功苦
财用之有馀不足萃于一司虽明辨强有力者犹惧
不能支周之所以为善制者其大者为之九式各有
制节不相踰越其小者使百司庶府凡用财者分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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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是故大府受货贿之入以式法颁之于府藏赋入
之贰在职内赋出之贰在职岁职岁以式法授群吏
之受财者府藏无职岁式法则财不出若三司凭由
勘合也群吏既受财则以贰令予职内若三司磨勾
也官府都鄙之百物财用皆有版图在司书其贰在
司会以行会计之政司书叙其币馀之财归于职币
宰夫于是诏辟名之诛善物之赏呜呼条纲相统脉
络相贯甚烦而有至简者存甚博而有至要者存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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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言理财者乌能易是而为善制哉
司裘中士二人下士四人府二人史四人徒四十人
薛平仲曰自外府掌邦布之入出而百用足以如志
王者衣服之用且于是乎取之则致美以华其躬将
何所不可然则邦用之均节于终者盖司裘之所以
成其始也
礼库曰司裘掌皮既有皮毛齿革亦是财赋所属而
属大府如今军器监属户部可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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掌为大裘以共王祀天之服
郑司农曰大裘黑羔裘服以祀天示质也○郑锷曰
冬至祭天于圆丘王服大裘以黑裘为之说者谓黑
者北方之色以象道也羔之为物群而有礼以象礼
也格天当以道事天当以礼此所以服黑羔之裘不
曰羔裘而曰大裘唯天为大也
尝考司服之职曰王祀昊天上帝则服大裘而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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郊特牲曰郊之日王被衮以象天戴冕璪十有二旒
自司服观之则祀天之时服裘而戴冕自特牲观之
则被衮而戴冕今考是官掌为大裘以祀天与特牲
之文不协然记礼之言衣裘皆为有衣以为之裼裼
覆也为其亵故必覆之其说以为表裘不入公门入
公门尚不敢况敢表裘以祀天乎冬至之祀以寒故
服裘于裘之上则被衮衣裘被衮则同一冕故司服
王之服六而冕有五然则特牲言被衮周礼言大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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虽若不协其实一也说礼者有不敢服裘而被衮之
义则据大裘不裼之文又有大裘冕无旒之论皆不
足据也
中秋献良裘王乃行羽物
郑康成曰良善
仲秋鸟兽
毛毨因其良时而用之良裘玉藻所谓黼裘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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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司农曰行羽物以羽
物飞鸟赐群吏
○黄氏曰戒寒候之将至诗曰七月流火
九月授衣言寒为有渐也希革毛毨天地生物之仁
民之无衣无褐何以卒岁王已受裘岂尝一念忘此
羽物之行颁裘继之欲公卿大夫皆知此意为当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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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
季秋献功裘以待颁赐
郑康成曰功裘人功微粗谓狐青麛裘之属
○郑锷曰诗之七月言一之日于貉
取彼狐狸为公子裘此乃献于季秋之月者盖九月
授衣之候寒气将至陨霜而裘可具王者袭重裘则
思臣下之寒故使先献于授衣之时待时至则颁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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宫伯以时颁其衣裘若后世之赋冬夏衣所颁者宫
中之士庶子此以待颁赐则不止于宿卫之臣耳
王大射则共虎侯熊侯豹侯设其鹄诸侯则共熊
侯豹侯卿大夫则共麋侯皆设其鹄
史氏曰射有三曰宾射曰大射曰燕射唯大射择士
而与祭故射义曰射中者得与于祭然必以射择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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者取其内志正外体直持弓矢审固然后可以言中
心在焉故也祭之有求于阴其心能若射之取中则
神格矣故祭有取乎射○郑康成曰
诸侯谓三公及王子弟封于畿内者卿大夫亦皆有
采地其将祀其先祖亦与群臣射以择之凡大射各
于射宫
○陈及之曰大射所以择与于
祭者司裘掌王之事而已畿内诸侯大夫采地无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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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裘岂能一一供之○郑康成曰侯者其所射以虎
熊豹麋之皮饰其侧又方制之以为𦎧谓之鹄著于
侯中所谓皮侯
用虎熊豹麋之皮示服猛讨
迷惑者
○王氏曰王及诸侯以正物为事正物以
服猛为先独王共虎侯则虎尤猛故也卿大夫之德
则能养人而已不能除患不足以养人○郑康成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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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之大射虎侯王所自射熊侯诸侯所射豹侯卿大
夫已下所射诸侯之大射熊侯诸侯所自射豹侯群
臣所射卿大夫之大射麋侯君臣共射焉凡此侯道
虎九十弓熊七十弓豹麋五十弓列国之诸侯大射
大侯亦九十糁七十豻五十远尊得伸可同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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愚案大射仪曰量人量侯道以狸步大侯九十参
七十干五十大侯之崇见鹄于参参见鹄于干干
不及地武射器皆入梓人画物大史俟于中所以
听政司射誓之曰公射大侯大夫射参士射干射
者非其侯中之不𫉬盖凡高大远皆尊者所宜君
之射道独远于臣下乃理之当然也至于当射释
𫉬之时却又优君故大射仪云司射请释𫉬于公
公许司射西面命曰中离维纲扬触捆复公则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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𫉬众则不与唯公所中中三侯皆𫉬是则不必至
远不必中鹄亦自释𫉬也学者观此可以晓得礼
意
郑康成曰所射正谓之侯者天子中之则能服诸侯
诸侯以下中之则得为诸侯士不大射士无臣祭无
所择○郑景望曰诸侯卿大夫以下侯道视王每降
以二十弓虽曰德之杀亦王所以责已者重而待物
者恕也○郑康成曰侯中之小大取数于侯道乡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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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曰弓二寸以为侯中则九十弓者侯中广丈八尺
七十弓者侯中广丈四尺五十弓者侯中广一丈尊
卑异等此数明矣考
工记曰梓人为侯广与崇方参分其广而鹄居一焉
然则侯中丈八尺者鹄方六尺侯中丈四尺者鹄方
四尺六寸大半寸侯中一丈者鹄方三尺三寸少半
寸谓之鹄者取名于鳱鹄鳱鹄小鸟而难中是以中
之为隽亦取鹄之言较较直也射所以直已志○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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锷曰礼记射义之说则曰为人父者以为父鹄为人
子者以为子鹄为人君者以为君鹄为人臣者以为
臣鹄故射者各射已之鹄谓鹄之言直也射所以直
已之志然则诸侯卿大夫谓之皆设其鹄盖如此也
○王氏曰凡射以服禽兽服禽兽然后得其皮以为裘
则共侯者司裘之事○郑锷曰侯在梓人饰之以皮
设之以鹄则在司裘
大丧廞裘饰皮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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贾氏曰周礼称廞者多故书皆为淫先郑皆为陈后
郑皆从兴者车仆云大丧廞革车圉人云廞马亦如
之即是所廞车马又礼记檀弓云竹不成用瓦不成
沫琴瑟张而不平竿笙备而不和皆是兴象所作明
器非陈设之理故不从先郑也廞裘则兴象生时裘
为之谓明器中之裘
○郑康成
曰皮车遣车之革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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凡邦之皮事掌之岁终则会唯王之裘与其皮事不会
王昭禹曰岁终则会者会其一岁用皮之数惟王之
裘与其皮事不会所以优至尊不言后者后之服无
以皮为之者
掌皮下士四人府二人史四人徒四十人
郑锷曰百工之制一岁所用皮革不胜其多如函人
为甲韗人为鼓轮人为轮而鞔毂舆人饰车而鞔舆
与夫鲍人韦氏裘氏五工之所用无非皮也故立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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皮之官
陈君举曰古之皮币乃国家所重天府所用甚广故
礼贽皆以皮币为主观当时皮事无所不会唯王之
裘与其皮事不会故知出入之数极多大较与货贿
相敌此所以亦属大府皆司会为之长
掌秋敛皮冬敛革春献之
史氏曰皮有三始折谓之皮已乾谓之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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既熟谓之韦其实一物○贾氏曰秋敛皮
者鸟兽毛毨之时其皮善故秋敛之革须治用功深
故冬敛之○王昭禹曰春则用皮之事于是乎始故
春献之○郑康成曰皮革踰岁乾久乃可用献之献其
良者于王以入司裘给王用
遂以式法颁皮革于百工
郑锷曰以式法颁于百工当用皮者颁以皮当用革
者颁以革用旧式以颁之则多寡为有度循邦法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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颁之则非法所当用者不与之
○贾氏曰既献其良者于司裘其馀则入百
工即冬官裘氏韦氏函人之类用皮者
共其毳毛为毡以待邦事
史氏曰毳毛之细缛者缉而为毡贵其温
○易氏曰邦事自祭祀以至丧纪
无不用故掌皮皆有以待之
岁终则会其财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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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昭禹曰泉布谓之财行费谓之赍敛之则用财敛
而散之则有行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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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礼订义卷十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