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外服制通释-宋-车垓卷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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钦定四库全书
 内外服制通释卷三    宋 车垓 撰
五服图说
 斩衰三年
  正服
   子为父
    父
     释曰白虎通云父矩也以矩度教子也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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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考成也言成德也又云父者覆也谓如
     天之覆于下也万物本乎天而生于地男
     女本乎父而生于母故天高而地下父尊
     而母卑是以尊父如天也故子为父服斩
     衰三年为母则齐衰也
  加服
   嫡孙父卒为祖(谓若曾高祖/承重者也)
              甲(父之长子/祖之嫡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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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祖    父(祖之嫡子/先祖而亡)(父之次子/祖之众孙)
              丙(父之众子/)
     释曰广雅云孙顺也顺于祖也许慎云从
     子从系系续也言顺续先祖之后也嫡孙
     为祖者若有嫡子则无嫡孙谓如父生三
     子其长子为祖之长孙父既先祖而亡则
     长孙为嫡孙承祖重则服斩衰三年而众
     孙则服期而已或父在而祖亡则长孙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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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众孙同故曰有嫡子无嫡孙也
   父为长子(谓嫡子当/为后者也)
            甲(嫡长子/)
    父(承祖父/后者)    乙(次子/)
            丙(众子/)
     释曰广雅云子孜也以孝事父常孜孜也
     父者子之天高尊义重莫如父母昊天罔
     极之恩故子为父服三年之重服而父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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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长子亦服三年之重服者盖重其当先祖
     之正体将代已为宗庙主非众子比也若
     众子为父则不得为长子三年不承宗也
     (先祖正体者嫡嫡相承也正为体在长子/之正传正于高祖体重其正服故三年)
  义服
   妇为舅
    舅(夫之/父)     妇身
     释曰说文云妇服也从女从帚持帚洒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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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也白虎通云妇者服也以礼屈服于舅姑
     者也舅者旧也旧老人之称也尊如父而
     非父者舅也夫既为父服斩衰三年故妇
     亦从夫服斩衰三年也若夫为高曾祖后
     者其妻从服亦如之谓嫡孙承祖重或曾
     玄嫡孙承曾高祖重服斩衰三年者其妻
     亦从服斩衰三年也(周及唐齐衰期宋乾/德三年十一月敕改)
     (服斩衰/三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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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人后者为所后父
    祖(所后/祖也)  父(所后父也无子立/兄弟之子以为后)为人后者
    身
     释曰为人后者为之子也故为所后父服
     斩衰三年或为所后祖承重亦如之而为
     本生父则降服不杖期而已若夫为人后
     妻则从夫服其服也
   妻为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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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夫       妻身
     释曰白虎通云夫者扶也以道扶接也妻
     者齐也礼云夫者妻之天也饮食存亡贵
     贱听于夫命夫至尊也故妻为夫义服斩
     衰三年也马融曰妇人天夫故曰至尊
   妾为夫君
    夫君      妾身(有子/者也)
     释曰妾接也接奉夫君如妻之体也古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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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立昏契为妾者妾与婢同元有顾契主
     人通幸为妾不通幸为婢又名例敕云五
     品以上妾得用子荫又户令妻犯七出内
     恶疾而夫不忍离弃者明听娶妾昏如妻
     礼故今俗呼为小妻也妾谓夫为君者君
     至尊也妻为夫且斩衰则妾为夫君安得
     而不斩衰乎
 齐衰三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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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正服
   子为母
    母      子身(长子众子/养子皆同)
     释曰广雅云母牧也牧养也言养育子也
     又为妣媲也媲匹于夫也礼云生曰母死
     曰妣论语云子生三年然后免于父母之
     怀夫三年之丧天下之通丧也律云父母
     之丧终身忧戚三年从吉自为达礼也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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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子为嫡母庶子为其母亦同而为父后则
     降为缌也
  加服
   嫡孙父卒为祖母
               甲(嫡/)
    祖母(祖父/先亡)  母(父先/亡)  乙(众/)
               丙(众/)
     释曰义与嫡孙为祖同但为祖母则服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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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衰三年若祖在则止服杖期耳
   母为长子(当为后/者也)
            甲(嫡长/子)
    母       乙(次皆/众子)
            丙
     释曰父为长子服斩衰三年者则母亦为
     之服齐衰三年也
  义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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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妇为姑
    姑(夫之/母)     妇身
     释曰白虎通云姑者故也故老人之称也
     亲如母而非母者姑也妇视姑如母故为
     姑服齐衰三年而为本生母则降服不杖
     期而已或夫为祖后及曾高祖后服重服
     服者其妇从服亦如之
   为人后者为所后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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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祖(所后/祖也)  母(所后/母也)  为人后者身
     释曰为人后者既为所后父服斩衰三年
     则为所后母服齐衰三年也若为所后祖
     承重亦如之
   为继母
    正母(父先娶生/已者也)
    父       子身
    继母(父后娶/者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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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释曰正母死或被出而父别娶者谓之继
     母继母者继吾亲母之体也故子亦为之
     义服齐衰三年也
   为慈母
    庶母(父妾生/已而亡)
    嫡母(父正/室)     子身
    慈母(父妾养/已者)
     释曰庶母早死父命他妾无子者养已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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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慈母慈养义重比同亲母故子亦为义
     服齐衰三年也若嫡母在则降
   为养母
    养母      子身
     释曰养母者谓养育同宗之子及异姓三
     岁以下遗弃之子者也子得其收养以至
     长大恩义非轻比同亲母故亦宜为义服
     齐衰三年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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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继母为长子
    正母(父先娶/生已者)
    父       长子
    继母身(父后/娶者)
     释曰继母者继吾母之体也子为继母义
     服齐衰三年则继母之于长子亦犹亲母
     之于长子也故合为义服齐衰三年
   妾为君之长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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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夫君       嫡长子
    女君       次子
      妾身     庶子
     释曰生子之妾谓主人曰夫君谓主母曰
     女君君之长子乃为后承重者也父母尚
     为之服重服三年其妾亦合从服也
 
 内外服制通释卷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