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十四 第 1a 页 WYG0323-0294a.png
钦定四库全书
纲目续麟卷十四
宜春张自勋撰
唐高祖神尧皇帝武德七年
帝诣国子学释奠于先圣先师
考异
书法
卷十四 第 1b 页 WYG0323-0294b.png
据永平十五年例则此当从纲目作诣考异说泥○
按国学虽人主所有而孔子圣师则非时君所得臣
也彼魏髦秦坚特讲论经义
考第诸生
顾可与修礼先圣者同日语哉
吴王杜伏威卒
考异
卷十四 第 2a 页 WYG0323-0295a.png
按唐纪武德二年但书杜伏威降至伏威本传始云
高祖授以东南道行台尚书令上柱国吴王又不言
和州总管皆不可解大抵前不书封为吴王者略之
也此书吴王某卒者因其卒而
书之所谓爵未见者著之耳如以未书封王为漏则
凡例赐姓皆书是时高祖赐伏威姓豫纲目不
书考异亦不言何与
赵郡王孝恭克丹阳斩辅公祏
卷十四 第 2b 页 WYG0323-0295b.png
考异
当从考异作诛纲目前不书讨此不书诛非所以治
臣子之叛乱也
九年六月太白经天秦王世民杀太子建成齐王元
吉立世民为皇太子决军国事
分注
卷十四 第 3a 页 WYG0323-0295c.png
卷十四 第 3b 页 WYG0323-0295d.png
卷十四 第 4a 页 WYG0323-0296a.png
当作秦王世民杀太子建成及齐王元吉自为皇太
子决军国事
○按高祖不忍夺建成之
言所云立汝为嗣吾之夙心皆虚语耳世民欲为天
子非自今始当其起兵太原已有宰制天下
卷十四 第 4b 页 WYG0323-0296b.png
之意观刘文静云天下大乱非高祖之才不能定世
民曰安知其无其意方且无父何有于建成故临湖
之变虽无群下之谋终当取天下于建成之手
又况内外诸军受秦王节度者实出于敬
德之请而非高祖所自命乎其为太子非自而何今
上书世民杀建成元吉下书立世民为皇太子则似
建成元吉有罪当诛而高祖之立世民适以赏其功
耳何以见其义哉惟书自为皇太
卷十四 第 5a 页 WYG0323-0296c.png
子然后高祖以私爱而见逼于其子世民以夺嫡而
竟忘其父罪咸见矣
或曰太宗此举为社稷计子何罪
之深乎曰不然使太宗诚为社稷计则当于文干称
兵时承高祖之命出涕而道曰文干不足忧所虑者
太子兄弟专欲杀
臣为陛下子死
何足惜但恐臣死之后复有如陛下者起而图之则
卷十四 第 5b 页 WYG0323-0296d.png
徒负臣与陛下一生创业艰难耳此天理人情之至
在高祖亦宜动心者乃房杜敬德诸臣欲拥立世民
与其事逼而陷以不义曷若于此时推勘文干谋反
之由痛陈太子不堪嗣位之实乘高祖有封建成为
蜀王之旨
固
请改立因说之曰文干之反实由太子
今惟先遣太子赴蜀则
卷十四 第 6a 页 WYG0323-0297a.png
文干不攻自熄矣不然逆节既露不可收拾秦王虽
能外制文干政恐萧墙之祸方深也若是则世民必
立建成必废以父命行
之又孰得而訾其后哉然太宗既讳而不言徒以虚
辞逊谢而诸臣亦无以此入告者使高祖溺于奸邪
之口
因仍酿祸至逆谋再著追而射之以同气之亲剪若
雠仇虽能为有唐盛治之主卒贻讥千古岂不惜哉
卷十四 第 6b 页 WYG0323-0297b.png
且其自言曰欲俟其发然后以义讨之嗟乎此其可
免弑兄杀弟之名乎共叔段之事太宗胡不闻焉而
温公亦谓事非获已犹为愈也岂亦不知春秋恶郑
庄之义与范氏又云立子以长不以功
此特平时传位之常非所论于创业之始也
果然则舜禹不
当有天下而唐虞之禅且为不父其子矣况殷立三
宗百世不祧又曷尝不论功耶今自唐起兵
卷十四 第 7a 页 WYG0323-0297c.png
之初以迄平定之后观之高祖虽父特一汉太公而
建成元吉不过刘仲诸人耳然不免于乱
亦高祖之不知有以致之而已
子臧季札之风顾可望
于太宗哉
以魏徵王圭为谏议大夫
分注
卷十四 第 7b 页 WYG0323-0297d.png
书法
徵劝建成除秦王何其谬也身为宫僚不导以孝友
敦睦乃首为阋墙之谋太宗惭德安知非徵一言启
之耶然太宗不诛之亦且礼之者虽高祖在上已不
得专亦有歉于中故不得而雠之耳书法以为无我
非是盖太宗桓文之流桓公不以射钩雠管仲太宗
卷十四 第 8a 页 WYG0323-0298a.png
安得以私怨杀魏徵耶英雄驾御之术固非浅衷所
可测也○或谓魏徵宜死
于建成愚以为不然使建成贤而太宗不足以胜任
死之可也太宗实贤于建成徵盖欲用其所未足耳
正如管仲不死于子纠而事桓公犹有可生之理使
皆死于所事则尊周攘楚与夫贞观之治不可得而
见矣故有当死而可以不死者又未可例论也他如
明之方黄骈首就戮虽成祖不克为太宗亦繇诸臣
卷十四 第 8b 页 WYG0323-0298b.png
不审于王魏之义也或问伊川甚不取魏徵子何云
尔曰伊川云以所事言之则可死以义言之则未可
死曰伊川谓小白当立故管仲可以不死建成既立
为太子安得与子纠比曰宋王不云乎时平则先嫡
长世难则先有功唐有天下皆世民之功建成安得
而有之特高祖不明此义故有临湖之变是知太宗
之篡等于肃宗而王魏之不死亦以义可以生也事
有推源正流反观而后定者此类是也
卷十四 第 9a 页 WYG0323-0298c.png
八月太子即位
考證
当从考證补世民二字○按唐初立为太子者建成
也今之即位者世民也不书世民何以见其夺
嫡之罪哉刘氏凡例云汉以下继世书太子某即位
其不书名者变例也惟唐世例书太子即位其书名
者变例也勋谓同一太子即位岂汉以不名为变唐
卷十四 第 9b 页 WYG0323-0298d.png
复以名为变乎一书之中自为矛盾终非定论
置弘文馆
分注
卷十四 第 10a 页 WYG0323-0299a.png
人臣对君不惟其详惟其切太宗之病正在自用魏
徵虚已受人四字乃对症之药所谓因事纳谏者也
使太宗善用其言即尧舜之所以为尧舜者不外乎
此观孔子称舜大知亦曰好问好察而已胡氏乃以
为尧舜之浅者何哉独是炀帝之知非真知也使真
知尧舜之是当有惕然不敢自安者何至行事相反
之甚耶太宗以知是尧舜许炀帝正人主明晦之介
而徵无一语及此是则其未尽者耳胡氏之说非所
卷十四 第 10b 页 WYG0323-0299b.png
以责魏徵也
分注
圣王之道诚而已矣太宗论君道以至诚为先诚得
其本然未几患吏受赇遗绢试之卒为裴矩所折
卷十四 第 11a 页 WYG0323-0299c.png
诚安在哉他如晋阳创义惧父不从
至以私侍宫人劫之
此尤权谲之害义者矣
太宗文武皇帝贞观元年以戴胄为大理少卿
分注
卷十四 第 11b 页 WYG0323-0299d.png
此太宗之私也不然司门令史为上所罔犹将诛之
况顺德乎未几顺德坐李孝常谋反削籍帝复怜之
召为泽州刺史然则所称得绢甚于受刑者特
以执大理之口耳岂诚语哉
命京官五品以上更宿中书内省
宿当作直内字羡○按中书省无内外分注所云内
省以中书省视诸省为内耳今复书内
省便似中书省有内外非是况前此皆名内书省至
卷十四 第 12a 页 WYG0323-0300a.png
武德三年始改内书省为中书省是中
即内也又曰内省不亦赘乎故当删去
六月封德彝卒
发明
卒当作死○按礼君子曰终小人曰死卒即终也小
人如德彝而不书死亦何以见其罪哉且无以别于
罪不如德彝而不可书官如杜淹者
卷十四 第 12b 页 WYG0323-0300b.png
徵隋秘书监刘子翼不至
分注
书法
发明
卷十四 第 13a 页 WYG0323-0300c.png
此条宜删
○按子翼虽不至后仍仕唐初非耻事二姓者
纲目不没善或于
著作郎弘文学士一书其官而以此时之徵不至者
列叙于分注之下亦足以著其美今大书既载隋官
分注又止云母老不至若子翼真能不忘隋者殊非
其实书法发明不观全史徒以纲目为据不以为甘
卷十四 第 13b 页 WYG0323-0300d.png
于不仕则以为无志当世虽母老之故犹疑而不信
岂定论哉勋谓由尧君素书杀之例观之
子翼虽不至亦不足为美况又唐
官而非终身隋臣者乎所谓不当书而书者此类是
也
二年遣右卫大将军柴绍等讨梁师都其下杀之以
降以其地为夏州
卷十四 第 14a 页 WYG0323-0301a.png
考异
书法
此条当以书法为正考异不必从○按梁本中国为
陈所篡既易三姓非雠非敌
背楚依晋春秋所取师都不知自反偷荫他族徒杀
其身卒殄先祀适足为迷复之戒故得书讨若仍以
非叛而恕之非止乱之道也
出宫女三千馀人
卷十四 第 14b 页 WYG0323-0301b.png
此亦可删○按太宗即位之初已书放宫女三千人
不必复书盖唐书为一代之史自当备载纲目
为万世法戒宜有笔削况太宗惭德尤有甚于此者
安在悉登诸册哉
诏自今奴告主者斩之
之字羡○按指其人而言则曰斩之今泛论奴告主
者但当书斩以为律令而已书斩之非体
三年春正月耕藉东郊
卷十四 第 15a 页 WYG0323-0301c.png
当作帝耕藉田纲目不书帝非是
裴寂卒
分注
书法
寂不书官已免也凡例云无官则爵无爵则姓名而
卷十四 第 15b 页 WYG0323-0301d.png
已如书法所云则纲目当书曰流裴寂于静州寻卒
方足以见意今但书卒而于分注详载其罪安知其
非贬耶若谓受知高祖太宗宜爱其所亲莫亲于建
成元吉而太宗杀之况裴寂乎又况寂之受知以私
非以贤也身为隋监乃以宫人侍高祖
臣谊安在哉太宗之薄之有由然已书法穿凿
非是
以李靖为定襄道行军总管统诸军讨突厥
卷十四 第 16a 页 WYG0323-0302a.png
考异
按唐纪及靖本传皆云定襄提要作通汉误讨当作
伐考异不必从
四年春正月朔日食
纲目不书疑漏
蔡公杜如晦卒
考證
据如晦本传谥曰成考證以为襄何也
卷十四 第 16b 页 WYG0323-0302b.png
五年诏诸州刬削京观加土为坟
考异
当作除京观提要不书刬削但曰加土为坟
则京观尚存无以见太宗恤死之意非
是
秋八月遣使诣高丽葬隋战士
考异
书法
卷十四 第 17a 页 WYG0323-0302c.png
发明
此条可删语云亲亲而仁民莫亲于兄弟而太宗杀
之何有于隋战士况隋伐高丽在大业八九年间距
此已二十年其骸已朽安有战士可葬乃为此无益
之虚文乎纵使出于实心亦不过悖德而已曷足录
哉书法发明槩以为美特为太宗所欺耳然则收瘗
卷十四 第 17b 页 WYG0323-0302d.png
暴骸何以书以是为宜瘗者也书以为
后世之法尔
十二月开党项之地为十六州
分注
开当作分之字羡十六本传作三十二
康国求内附
分注
卷十四 第 18a 页 WYG0323-0303a.png
附下当有不受二字
纲目不书但曰求内附则若已受者然非所以著其
美也宜据分注补入
六年三月如九成宫
分注
卷十四 第 18b 页 WYG0323-0303b.png
太宗之于上皇非可以舜与瞽䏂比舜诚心孝慕故
能化顽嚚为底豫太宗方不知有父
周虽力陈大舜事亲之道未必能感动帝心而谓九
成之车不柅自止非知太宗者也
九月如庆善宫
卷十四 第 19a 页 WYG0323-0303c.png
如上漏帝字
下漏还宫二字○按巡行例还曰帝还宫注云间
无异事则不书帝据本纪九月己酉幸庆善宫十月
乙卯至自庆善宫则此下当书曰冬十月还宫今上
书如庆善下书以陈叔达为礼部尚书非无异事者
而不书还宫于例不合
七年十二月帝奉太上皇置酒未央宫
分注
卷十四 第 19b 页 WYG0323-0303d.png
置酒有地而必于未央宫奉亲承欢而不忘汉高祖
是明以太公处其父而以高祖自待矣又曰高祖矜
大臣不取也勋谓不取之中其矜大较甚耳
太公轩仲而轻季
卷十四 第 20a 页 WYG0323-0304a.png
高祖舍世民而立建成事固相类此太宗置酒未
央之意也不然九年之内躬养阙然何一旦而及此
哉
八年聘郑氏为充华既而罢之
分注
聘当作册○按聘者平交之辞非人主所宜施于臣
下也终纲目惟莽女书聘说者以为著莽
卷十四 第 20b 页 WYG0323-0304b.png
之伉郑氏仁基女方许嫁士人何伉之有乃与莽女
并书耶据分注册使将发闻諌遽停则当书册郑氏
以全其美纲目书聘与莽女无异非所以
别嫌也
西突厥咄陆可汗死
考异
按突厥传作咄六当从纲目中国有主割据书死例
也提要书卒误
卷十四 第 21a 页 WYG0323-0304c.png
十年黜治书侍御史权万纪
分注
当作治书侍御史权万纪罢○
按罢免例无罪者曰免某官万纪不进贤才而专言
银利不可谓无罪纲目以无罪例书之非是合从罪
不著例书曰某罢而已或曰何以
卷十四 第 21b 页 WYG0323-0304d.png
不书有罪以其未见诸行也
十一年作飞山宫
按本纪山作仙惟魏徵传作山未知孰是据道家有
飞仙变化之术疑本纪得之集览质实并阙诂何也
秋七月谷洛溢诏百官极言过失
考异
按本纪谷洛溢上有大雨水三字纲目不书雨水当
卷十四 第 22a 页 WYG0323-0305a.png
从提要补水字
冬十月猎洛阳苑
猎上漏帝字观五年猎后苑书帝可见
十二年夏五月永兴公虞世南卒
分注
人莫难于自知而知人为小世南为圣德论以美太
卷十四 第 22b 页 WYG0323-0305b.png
宗与謟谀之臣何异太宗不知自
反乃谓慎终如始则此论可传岂知始亦非尧舜耶
无论取与异致不可同日语即其推刃同气且为有
虞之罪人何尧舜之可比哉君臣相谀而不知其非
适足以贻后世之笑而已
十三年诏内职有阙选良家有才行者充
充下漏之字宜补
卷十四 第 23a 页 WYG0323-0305c.png
十四年二月诣国子监
考异
书法
诣当作如考异不必从
○据书法所云正当书如以志其慢今复
书诣与释奠者何异谓足以正其失乎
书法本以诣字从
卷十四 第 23b 页 WYG0323-0305d.png
先圣而立故曰不以人主之位加先圣
今下无先圣之文何取于诣而特书之语意亦自矛
盾
十五年薛延陀攻突厥遣李世绩等将兵讨破之
考异
考證
书法
卷十四 第 24a 页 WYG0323-0306a.png
当从纲目书讨考异说泥世绩讳名在高宗即位之
后若此条先去世字则二十三年改官名犯先帝讳
者不
应特书考證亦误
十七年夏四月太子承乾谋反废为庶人立晋王治
为皇太子贬魏王泰为东莱郡王
分注
卷十四 第 24b 页 WYG0323-0306b.png
按太宗不私所爱诚可谓远谋然建成元吉之间不
思所以善全之术卒使兄弟相残遗讥后世语曰其
本乱而末治者否矣承乾之变曷足怪乎况高宗立
而武氏进唐之祸乱且自治始温公以为能杜其源
非也
房玄龄等上高祖今上实录
卷十四 第 25a 页 WYG0323-0306c.png
分注
六月四日事不可与周公季友同日语周公诛管蔡
季友酖叔牙为嫡非为己也使管蔡诛叔牙酖而已
晏然代其位恶在为周公季友哉太宗但知借酖诛
以掩杀兄之名而忘已之非周公季友也欲盖而弥
彰其此之谓与
卷十四 第 25b 页 WYG0323-0306d.png
徙故太子承乾于黔州顺阳王泰于均州
考异
当作封庶人承乾为常山王徙东莱郡王泰为顺阳
王○按承乾书谋反宜废者也不当称故太子
称故太子是不
与其废也非是泰本以是年徙封顺阳王
纲目当书徙为某王以为二十一年濮王之本
卷十四 第 26a 页 WYG0323-0307a.png
黔均二州无关大义虽不书可也
十八年故太子承乾卒
当作常山王承乾卒如东海王彊例○按
彊不当废而废纲目犹书爵以卒况
承乾乎再书故太子是病帝也谬甚
十九年帝攻安市城不下诏班师
分注
卷十四 第 26b 页 WYG0323-0307b.png
书法
书班师美也以攻安市不下而诏之则讥矣
太宗虽非隋炀比然高丽之举与炀帝何异书法槩
指为予辞何以为喜功好胜者之戒哉况未几复事
卷十四 第 27a 页 WYG0323-0307c.png
高丽造舟
之役疲及剑外而蛮獠皆反所称知复者安
在乎上书拔盖牟等城降白岩破高丽兵非
序绩也所以著其黩也
二十年秋八月帝如灵州遣李世绩击薛延陀降之
敕勒诸部遣使请吏
考异
按本纪至自灵州在贬萧瑀之后
卷十四 第 27b 页 WYG0323-0307d.png
则还宫二字当系于冬十月之下考异谓州下漏此
非也盖敕勒请朝帝犹在浮阳安得遽书还耶
十二月帝生日罢宴乐
分注
书法
卷十四 第 28a 页 WYG0323-0308a.png
太宗即位至是二十年无岁不有生日独于是年书
罢宴乐则前此之不罢可知矣夫亲死已久
前此不罢而今独罢意岂专在亲哉
尹氏谓伐辽不得志而无聊赖者是也书
法以为美贻谋岂知太宗者哉
二十一年立皇子明为曹王
考异
分注
卷十四 第 28b 页 WYG0323-0308b.png
当从考异去皇字○或曰明非诸子比乃巢刺妃所
生又以继元吉后故特书皇以明为太宗之子所以
著其渎伦也勋谓使非渎伦明亦不必书耳
书立子明为曹王所谓因事而见也○按
太宗纳弟妇而高宗遂烝父妾不正之报捷于影响
可不戒哉
二十二年春正月崔仁师坐罪除名流连州
卷十四 第 29a 页 WYG0323-0308c.png
考异
分注
当从提要作以○据分注伏阙诉冤而不奏则仁师
信有罪矣故当书以以者
罪得其实坐则彼此相连之辞非仁师一人之罪也
如玉华宫
考异
帝如玉华宜书月纲目不书亦漏
卷十四 第 29b 页 WYG0323-0308d.png
杀华州刺史李君羡
分注
武氏乱唐亦太宗父子失德所致耳太宗不纳巢刺
卷十四 第 30a 页 WYG0323-0309a.png
妃高宗不立武才人乱何自作
既失之于前遂召祸于后淳风不勉其君修德远
色正伦理笃恩义徒举而归于天勋谓事是而败归
之天可也聚麀灭理如高宗而谓天不可违岂天亦
罔人乎故术
数之学儒者所不道信如淳风所云则天宜稔恶何
以武氏初入即以大水致戒耶
卷十四 第 30b 页 WYG0323-0309b.png
回纥吐迷度为其下所杀诏立其子婆闰
考异
按吐迷度本为唐都督可汗其私号也
况吐迷度之妻为兄子乌纥所烝
是亦与有罪耳故不书弑考异不必从
二十三年春正月遣骁卫郎将击突厥车鼻可汗
书法
卷十四 第 31a 页 WYG0323-0309c.png
将下漏高侃二字○按高侃不名非削之也
上书遣骁卫郎将君命也于高侃
何讥若谓无名兴师则高宗之于高丽非有名也
而程名振大书于册何独于高侃而削之如
书法所云则程知节讨沙钵罗并不书遣
亦将谓纲目削之耶凡此
无关大义徒依文傅会殊涉穿凿不可从
卷十四 第 31b 页 WYG0323-0309d.png
五月以李绩为叠州都督
分注
考异
当从考异补世字以当作
黜○按武氏之祸以世绩一言而决
世
绩敢于违众议而独阿其君者则由叠州之黜有以
卷十四 第 32a 页 WYG0323-0310a.png
拂其心耳观不至家而去可见太宗所云岂无漏言
者故当书黜以著其谬今从恒辞书以非是○孔子
称舜无为非不事事也因其理之当然而不以已意
与其间以是为无为而已使世绩果
忠虽不受恩于新主未必遽忘其故君今因其才智
而以术御之适以启其逢恶渎伦之罪则亦太宗贻
谋不善之过也后世用人者宜以为戒
卷十四 第 32b 页 WYG0323-0310b.png
高宗皇帝永徽元年春正月立妃王氏为皇后○诏
衡山公主俟丧毕成昏
分注
诏公主丧毕成昏是也而立妃为后乃在正月独可
情随例改乎使志宁推公主之义开谕高宗力行三
年之丧则父子君臣皆得之矣不正其本而惟末是
徇所谓不能三年而察缌小功者并书于册适足发
卷十四 第 33a 页 WYG0323-0310c.png
千古之笑耳胡氏以为有父子而无君臣
仅据公主为言而置高宗立后于不论
何与
二年秋七月西突厥贺鲁杀射匮可汗自立为沙钵
罗可汗诏武侯大将军梁建方等讨之
考异
贺鲁书讨已降也况杀可汗而自立乎
所谓人得而讨者考异说误
卷十四 第 33b 页 WYG0323-0310d.png
三年二月帝御安福门楼观百戏
分注
书法
书观固讥然亦有不同者高宗之焚鞠自诫与中宗
之上疏不纳者又异矣
书法槩以为一辙非也
卷十四 第 34a 页 WYG0323-0311a.png
四年春二月散骑常侍房遗爱及高阳公主谋反伏
诛遂杀荆王元景吴王恪流宇文节于岭表
分注
圣人不行不义不杀不辜特为有所不忍有所不为
不敢自失其本心以负上帝作君之意耳岂畏反尔
卷十四 第 34b 页 WYG0323-0311b.png
之报姑为善以邀福与如胡氏所云不独流于释氏
轮回之说且视从古圣人皆全躯保妻子之徒岂不
谬哉况圣人但不行不义义则虽死不避
但不杀不辜辜则虽亲不贷而
谓圣人有所为而为之有所畏而不为不亦诬乎
五年以长孙无忌子三人为朝散大夫
考异
庶字可省讥在无忌子非为长孙别嫡庶也考异不
卷十四 第 35a 页 WYG0323-0311c.png
必从
六年冬十月废皇后王氏为庶人立昭仪武氏为皇
后
分注
书法
发明
卷十四 第 35b 页 WYG0323-0311d.png
王后不书弑弑由于废也不废则不可得而弑矣故
书废不书弑且武
氏之立王后与有罪焉将以间萧妃之宠而适自毙
其死也亦自取耳故略之使武氏不由后而入
卷十四 第 36a 页 WYG0323-0312a.png
则弑后者灭唐之渐也何可以不书况灭唐犹在
异世而弑后则在今
日安得逆计未形之恶先恕当境之罪乎书法既误
发明又谓著高宗愚闇之失皆不得纲目之意非是
显庆元年春正月以太子忠为梁王立代王弘为皇
太子
考异
分注
卷十四 第 36b 页 WYG0323-0312b.png
书法
发明
卷十四 第 37a 页 WYG0323-0312c.png
当从考异作废○按忠虽宜废以武氏子而废之则
亦未为当废者
盖武后立不以正苟拘立子以嫡之文是予武氏之
为后也与书太宗才人者不矛盾乎忠母虽微恒也
弘母虽贵变也以变废恒恶在其为宜哉且使高宗
以正自持不废王后而立武氏安见弘当立忠宜废
耶旦不书废为其无嗣也德王书黜为逆
卷十四 第 37b 页 WYG0323-0312d.png
臣所立也
与无嫡而立既立而废者异矣书法例视之非
是○王后之私孰若武氏之丑高宗从王后之请之
非孰若以父妾为后之罪以此较之轻重瞭然故当
书废以著其罪必谓忠不宜立盍于立时讥之既正
其为太子而又以为当废则是弘宜立武宜后
也安有父妾而可为后者哉发明谓书以以见其易
终是傅会纲目耳
卷十四 第 38a 页 WYG0323-0313a.png
三年鄂公尉迟敬德卒
书法
爱州刺史褚遂良卒
书法
凡书卒者纪其实也而官爵之或具或否则褒贬存
焉敬德遂良实以是冬卒虽无四年七月
之诏纲目宁不书其卒耶书法两以为幸之蛇
足或其人不当书卒而特卒之则其说当矣后书李
卷十四 第 38b 页 WYG0323-0313b.png
义府是也
五年春二月帝如并州
考异
按本纪是年及明年但详其行幸所至
而不言还
宫至龙朔二年四月始书至自同州果历年不还耶
抑已还而不书耶不可考矣考异以为纲目漏者非
也
卷十四 第 39a 页 WYG0323-0313c.png
龙朔二年夏五月以许圉师为左相
此条可删当于圉师免上补左相二字○按是
年正月改官名以侍中为左相则圉师虽侍中
已为左相矣分注既明不必特书若复书以
某为某非特不见改官仍职之意
而左相之名又为唐增一官矣非是
麟德元年十二月杀同三品上官仪刘祥道罢梁王
忠赐死
卷十四 第 39b 页 WYG0323-0313d.png
分注
当作杀同三品上官仪及梁王忠刘祥道罢○按忠
之死由上官仪也使仪不请废后则忠未必遽死故
当书及以明忠之不幸而高宗制于彊后至不克保
卷十四 第 40a 页 WYG0323-0314a.png
其子罪亦见矣书法云直书赐死不宜死者也勋谓
与书赐死以为忠不宜死何不直书杀以著高宗之
罪哉乃若祥道之罢本在忠死之后分注甚明纲目
先罢后死尤谬
总章二年定铨注法
分注
发明
卷十四 第 40b 页 WYG0323-0314b.png
以身取人固非言书判亦未为得也比
类以观则判取文理近之然皆雷同剿说何补于治
至书言尤有损无益者语曰君子不以言举人又曰
书同文是书本有一定之例初无取于楷法之遒美
乃若取人以言则赵括之谈兵固胜于其父而李靖
之呐不出口将何以为大将乎发明但知取身之非
而槩以言书判为可后世必有务华绝根以无益害
卷十四 第 41a 页 WYG0323-0314c.png
有益者岂定论哉○按刘晓疏云取士以德为先文
艺为末唐之选法乃先四事而后德行无论皋
夔稷契无书判可呈而晋之郤缺
汉之周
勃张相如
皆在所摈岂不谬哉后世任选举之责
卷十四 第 41b 页 WYG0323-0314d.png
者当以刘晓疏为法
咸亨元年冬十月诏官名复旧
当作诏复官名旧字羡○按前书改百官名此
书复官名其义已明旧字可省
上元二年夏四月以赵瑰为括州刺史
分注
以当作贬○按分注瑰本以卫将军尚常乐公主公
卷十四 第 42a 页 WYG0323-0315a.png
主为上所厚天后恶之贬瑰刺括州令公主之官故
当书贬以著天后之私纲目从恒辞书以非是
太子弘薨谥孝敬皇帝立雍王贤为皇太子
考异
考證
卷十四 第 42b 页 WYG0323-0315b.png
分注
书法
当从提要作卒书法傅会纲目不可从○按薨而后
谥也例当称卒以谥帝而书薨则是
予其谥也又何以为讥耶语意亦自矛盾○中毒之
卷十四 第 43a 页 WYG0323-0315c.png
例为弑君之疑者设太子既不得书薨又安得书中
毒与人主等耶且与其书中毒以明武后之酖曷若
直书杀以著其罪乎考證说泥○或
曰何以不书杀曰非高宗意也事出武后而蔽罪人
主非其实矣况武氏方杀唐子孙几尽何有于弘耶
故书之如恒辞亦以见高宗昏闇子死而不知
所自耳胡氏指为弘罪亦非
卷十四 第 43b 页 WYG0323-0315d.png
仪凤二年春正月耕藉田
考异
此条可删○按乾封二年书耕藉田为崇质也
此无事义者不必特书宜准永徽三年例削之
高宗是时方不能保其国何有于藉田哉
三年以李敬玄为洮河道大总管
分注
卷十四 第 44a 页 WYG0323-0316a.png
据下书李敬玄与吐蕃战此条当补伐吐蕃三字
纲目不书非是○书伐吐蕃明任大责重而
朝廷用人之非也仁轨于是为不忠矣知敬玄非将
帅才而荐之使守边卒致青海之败
遗人主忧岂先国后私之义哉
调露元年春正月幸东都司农卿韦弘机免
考异
当作帝如东都韦弘机免司农卿三字羡○按罢免
卷十四 第 44b 页 WYG0323-0316b.png
例云官已见者不复见上元二年已书以韦弘机为
司农卿则此司农卿三字可省
是年漏还宫二字考异不言非是
开耀元年秋七月太平公主适薛绍
考异
书法
谓许与行不同时书适不书以似也然太平适薛绍
卷十四 第 45a 页 WYG0323-0316c.png
正所谓许行同时者
当从考异
书以书法傅会纲目非是
永淳元年春二月立孙重照为皇太孙
分注
方庆何始诤而卒谀也自我作古谓以义起者如周
卷十四 第 45b 页 WYG0323-0316d.png
公制礼固不必相袭至若太子在而立太孙此则悖
礼害义之大者方庆乃以三王不相袭为證岂非长
君之恶者乎○不补授何以书所以著立孙者之非
也
闻喜宪公裴行俭卒
考异
卷十四 第 46a 页 WYG0323-0317a.png
考證
书法
方卒之时未有谥也而书于卒上是未卒而先谥岂
理也哉凡例既正通鉴之失而纲目仍袭通鉴之谬
非是当从考异考證书爵以卒而注其谥书法以为
予行俭则贤如房魏而不书谥岂
卷十四 第 46b 页 WYG0323-0317b.png
皆贬
以郭待举岑长倩郭正一魏玄同并中书门下同承受
进止平章事
分注
承受进止四字宜分注不应大书○按承受进止即
所谓同平章事也据分注自是知政事者始以平章
为名则知平章其名而承受进止其实也书其名而
卷十四 第 47a 页 WYG0323-0317c.png
实自具彼此并书未免近复观后但书同平章不复
言承受进止可见
零陵王明自杀
分注
当作杀零陵王明○按春秋书
杀四十七未有书自杀者勋
谓自杀而有罪则当书伏诛
卷十四 第 47b 页 WYG0323-0317d.png
自杀而无罪则必有令之杀者直书杀某而已
太子贤非反也而诬以废之
则明之为太子党其无罪明矣无罪而自杀非上
杀之而何或曰谢祐逼使自杀耳其罪高宗何曰谢
祐之逼希后意也后之欲杀明由高宗失君父之道
也葛藟犹能庇其本根况人主乎书杀零陵王明示
后世人主宜正身率下刑寡妻以御家邦无使孽后
谄臣得行其私耳自杀而书自杀特纪事之常辞何
卷十四 第 48a 页 WYG0323-0318a.png
有于训诫哉
弘道元年李义琰致仕
分注
书法
当作李义琰罢○按义琰虽正人然迁舅茔以葬其
亲已非正矣故当书罢
以附于罪不著之例纲目书致仕
卷十四 第 48b 页 WYG0323-0318b.png
特泥时人比汉疏广耳
不知广见几而作义琰因怒求退
未可同日语书法以为予之是葬亲者皆可以掘
人之墓而有故而去与知止者并称岂春秋推见至
隐因事垂训之义哉
秋七月诏以来年有事于嵩山冬十一月诏罢之
分注
书法
卷十四 第 49a 页 WYG0323-0318c.png
当直书冬十一月帝有疾秋七月以下至诏罢之当
与三罢不书并删○按人主之事莫大于始终有疾
不书徒以大丧见故岂所谓识轻重者乎且下书诏
太子监国为有疾也先君正其终然
后嗣子得正其始高宗终非不正而不书有疾则监
卷十四 第 49b 页 WYG0323-0318d.png
国之诏何自而至哉义无隐讳非漏则误书法傅会
纲目不可从○封嵩山虽非然既罢则不必书矣况
罢尤属有疾非知非自止者乎义刺两无当何取特
书益信书法之误
十二月帝崩太子即位尊天后为皇太后
考證
当从考證补哲字不书
哲则无以别于豫王旦此尤未可以常例视者纲目
卷十四 第 50a 页 WYG0323-0319a.png
不书非是○据后书寻复称制则此下当补太
后称制四字以为三年复称之本按分注云政事皆
取决于太后则称制甚明于此不书而后书复亦非
卷十四 第 50b 页 WYG0323-0319b.png
纲目续麟卷十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