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钦定四库全书
纲目续麟卷三
宜春张自勋撰
汉太祖高皇帝五年冬十月王追项籍至固陵齐王
信魏相国越及刘贾诱楚周殷迎黥布皆会十二月围
籍垓下籍走自杀楚地悉定
分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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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法
当书王追项籍至固陵复会诸侯围籍于垓下籍走
自杀楚地悉定
○
按信越之会非其本心特高帝用留侯言诱之使至
耳今大书于册若不召自至者非其实矣史家但知
周殷之迎黥布出于刘贾之诱而不知信越之会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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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皆高帝诱之也惟以上会为文则诸侯之所以至
者皆括其中矣书法惟归功刘贾岂信越独无功乎
周殷书诱信越独非诱乎义偏而未全词繁而不切
非所以表微也籍不书诛当以发明为正
刘氏谓不必书诛非是信如
所云则凡例但当书讨不必称诛何以复云讨而杀
之曰诛邪
夏五月兵罢归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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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注
书法
据分注当书诏天下罢兵归家○按光武书罢郡国
车骑以上罢为文今但云兵罢归家而不曰罢兵则
似下之所为无与上事非所以大一统也况所罢者
尤民间聚保山泽之兵非朝廷之兵乎书法不详其
义槩与光武并称非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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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季布为郎中斩丁公以徇
分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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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帝之斩丁公非以相顾而还正以其窘而逐之也
夫项王之失天下岂诚丁公罪哉若谓彭城之不相
厄遂足以亡天下则鸿门拔剑翼蔽沛公者何如也
帝于项伯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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封之于丁公则斩之其为私怨
杀人明矣温公乃谓断以大义虑事深远
宁不为高祖所欺邪○或曰布亦窘辱帝者帝赦
以为郎何邪朱家不云乎得天下而以私怨求一人
何示不广也观帝购求布千金舍匿罪三族未始无
诛布之意但迫于朱家正议不得不赦耳况布既赦
而后出丁公不召而自来此其所以取祸也若高帝
者盖可以正义胁而不可以私恩结者也丁公何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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语此
故楚将利几反帝自将击破之
补注
书法
据分注当书颍川侯利几反帝自将讨破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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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利几虽项
氏将然不随羽亡而降高祖已非楚将矣安得系之
楚而曰故将邪且上书故楚将则非汉之臣子也而
下复书反何哉书法以为恶楚宁有其君可恶其臣
犹得为义者乎亦自矛盾
六年诏定元功位次赐丞相何剑履上殿入朝不趋
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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谓不书赐与加皆僭固也然桓温殊礼书加
独非僭与书法于
温既以为命犹上出
则是与梁冀会稽王等矣而此复云惟梁冀会稽王
书加不数桓温何邪书法后先矛盾多此类非定论
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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帝自将讨韩王信信及匈奴皆败走帝追击之被围平
城七日乃解
书法
帝自将书击者皆当书讨臧荼虽非帝所立然元年
已书弑王广则贼也利几降高祖为颍
川侯与陈豨黥布何异豨布书击之误考异辨之详
矣书法不考凡例徒以纲目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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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不特于义未安且自为矛盾非是
九年冬遣刘敬使匈奴结和亲
书法
当书始与匈奴和亲遣刘敬等字可删○按周命大
夫为诸侯书初武帝为算赋书初书法一以为病周
一以为志始匈奴和亲自高帝始故当书始以病之
书法虽知为谨始而不知纲目所书未及此也当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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勋说为正○或曰书遣刘敬以议始敬也其不书主
名何曰言之者敬从之者帝也此固大事不断以义
徒徇一人之言贻千古之患失不自一人已也故以
国书举朝同责耳
十一年五月立故秦南海尉赵佗为南粤王
下当补书以陆贾为大中大夫○按佗为南粤王由
贾以义责之佗始称臣奉约分注明言归报帝
悦拜贾为大中大夫固当特书以著其功此非无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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义者
纲目不书贾为大夫非是
秋七月淮南王布反帝自将击之立子长为淮南王布
击荆王贾又败楚军遂引兵西
考异
发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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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从考异作讨发明以为澄源正本非纲目之意使
果有此意则后不当书诛后既书诛则前当
作讨明矣至明年诛布发明又谓布实有罪则书曰
诛其言尤自矛盾一字之严安在乎
十二年十一月过鲁以太牢祠孔子
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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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书帝祠孔子于鲁牲用太牢○据巡行例曰所过
有事曰帝至某注云间无异事则不书帝此年帝还
过沛下书太尉周勃诛陈豨定代地则异事也纲目
不书帝疑漏○按孔子万世治平之祖有天下者建
国立庙莫先于孔子帝自即位迄今七载既不立庙
以祠又未尝特举祀礼徒以反者数起兵出鲁地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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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而祠焉此岂重道者哉据春秋晋侯召王书狩不
书名
则当特立祠鲁之文以为重道可也
如纲目所书则孔子虽幸而邀太牢之享而因事成
礼若可祠可不祠者不大亵邪或谓不书过鲁则失
其实勋曰上书破布军于蕲西帝还过沛下书遂还
宫中曰祠孔子于鲁其为遂事明矣此微而显隐而
彰之义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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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月葬长陵
当书葬高帝于长陵
○按春秋诸侯卒则书名葬则书谥
天王崩虽不名葬未有不书谥者
汉既谥太祖为高皇帝当书葬高
帝今但书葬长陵而不曰某帝不惟非春秋之义抑
何以别于诸陵邪后凡书葬者仿此
孝惠皇帝元年令民买爵赎罪○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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赐民爵户一级
此二条不见纲目今据汉纪补之○按是年汉纪云
民有罪得买爵三十级以赎死罪
赐民爵户一级勋谓爵以劝善罪以惩恶劝
惩者人主之大柄也无功而赐与有罪而赎皆非也
固当特书以著其谬○按恩泽例曰凡号令谓措置
一时之事者皆书注云秦令民纳粟拜爵勋意纳粟
拜爵仅鬻爵耳纲目犹特书之况赎罪乎又况所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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者乃死罪乎死罪而可赎则杀人者皆不死非独无
以惩恶且与高帝三章之法剌谬矣例
又云凡恩泽皆书勋按赐复赐酺悉书于册普赐民
爵何可不书此正凡例所谓前此所无而始为之者
自是即位改元率以为常实自孝惠始纲目不书疑
漏
四年冬十月立皇后张氏
分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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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法
据后书以大将军光女为皇后则此当书立
帝甥张氏为皇后以为异文异
事可也若以立某为后为恒辞则上官之立年甫五
岁书法既指为桀私
而纲目书立上官氏为皇后果可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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恒与必以立后某氏为异文则许氏侧微乃宣帝不
忘贫贱之义先儒方以舍许氏而属光女为逆理
顾可因其
先书后后书氏遂与失序者并讥乎他如元帝之立
王氏说者谓事同政君宜准太宗才人之例
纲目亦止书立婕妤王氏为皇后未尝与武氏同
科
安见书立后某氏为异文邪且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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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正统立后曰立皇后某氏注云如惠帝张后之类
然则此书立皇后张氏正其恒辞而书立某氏为皇
后者乃异文也书法但知伦序之乖不可以恒辞书
不知纲目之书张后未尝变文以见异也
勋谓立后当以义为主义当立
者先书后后书氏以其宜立也不当立者先书氏后
书后若曰某也而立为后邪以其有私意存其间也
惠帝之立张后与太宗才人一间耳法当如勋所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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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著吕后之私凡例徒以正统立后为文若
不知为帝甥者此纲目之失也书法不得其说反以
恒辞为异文本欲傅会而实悖之亦可谓不知矣
省法令妨吏民者
考异
当从提要去吏字○按书称民为邦本置吏所以为
民也后之为吏者瘠民肥已于是有便于吏而不便
于民者义当以民为主苟利于民何惜于吏民公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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吏私也
必欲与民并省天下宁有此两利之
道哉
五年九月长安城成
书法
书城成讥久役也自始事迄今凡五载而后成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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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民为已甚矣书法以用春初为有爱民之心按本
纪三年六月发二万人城长安安见其必用春初邪
如书法所
云城成当在正月何以书于九月书九月则用民不
专在春初明矣愚意但当书始
城以见久役大众之意至三年五年之城长安
虽不书可也且五年之内地震雨血冬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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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旱灾异迭见其为劳民之应
可知书法不观全史徒以纲目为据是未知春秋凡
城皆讥之义也
七年九月葬安陵太子即位太后临朝称制
葬宜书谥后下漏吕氏字汉世母后临朝自吕始不
可不书况明年尤以吕氏纪年此正其即位之日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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纲目略之非是后凡称太后皆易以吕氏不必更书
太后吕氏至是方欲篡汉宁复为太后邪朱子凡例
既以吕莽并称莽斥名而吕犹书后亦自矛盾
发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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吕后分注例虽变而理则正发明谓与马邓无异已
非纲目之意至以羿莽为可尤非所以垂训程子易
传之谬先儒已讥其贼教之大尹氏犹
据以为證谬甚予观其吕氏分注益信秦之不可大
书也盖所谓正变者不在土宇之分合而在义理之
是非义是虽一隅可为正统蜀汉是也义非即一统
不可大书嬴秦是也纲目帝蜀黜吕正变之义甚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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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于秦晋犹从大书倘亦程子之说启之与不然何
自相矛盾也
夏五月太后封齐王弟章为朱虚侯令入宿卫
考异
书法
称氏义见前弟当作子通鉴云齐悼惠王子章为朱
虚侯也纲目误
书法不为更定犹从纲目称弟非是○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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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不书太后蒙上文也纲目自书太后以王陵为帝
太傅直至立吕台为王皆太后也书法谓不书后亦
非
废少帝幽杀之五月立恒山王义为帝更名弘
考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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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注
当特书吕氏废少帝杀之不应仅蒙上文
幽字可删○按杀未有书方略者少帝始虽幽
之卒不得其死则幽即所以杀之也
春秋之义书其重者既已杀矣何幽之可言
哉凡例无罪而以幽死者曰幽杀之非是后凡书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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杀者并去幽字○据凡例僭称帝者曰主为自僭者
言也少帝虽他人子然取而养之以为太
子者吕后也纲目前书即位而不名后书少帝
而不削见吕氏既以为太子即位称帝矣而又杀之
所以甚吕氏之罪也于少帝固无贬焉尔宜从旧文
称帝而吕氏行拂所为跋胡疐尾之态具见于此矣
考證不必从
匈奴寇狄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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寇当作入明年寇狄道同○按凡
例云中国有主则直书曰入寇无主则但云入边或
云入某郡纲目既以无统治吕氏而于匈奴仍书寇
非是
日食昼晦
分注
书法
卷三 第 18b 页 WYG0323-0067b.png
当作是月晦日食既昼晦二字误○
按本纪是年正月己丑晦日有食之既与五行志并
同纲目独书昼晦
而不曰既何也据周安王二十年日食昼晦书法
云凡日食食既为甚星昼见次之昼晦又次之是星
见甚于昼晦食既又甚于星见而纲目不书岂非误
与况分注亦本志语志谓在营室九度为宫室中
故高后恶之曰此为我也使果昼晦安见为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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室中而恶之邪
书法不辩其误概以次者为甚而大书尤与分注矛
盾皆失于更定当以志纪为正
秋七月太后崩遗诏产为相国禄女为帝后审
食其为帝太傅
考异
当直书吕氏死吕产犹为相国遗诏及禄女以下皆
可删○按凡例篡贼谓篡位干统不及传世者注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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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汉之吕后又曰凡篡贼之臣书死又曰凡人举兵
讨篡逆之贼曰讨又曰凡得其罪人于臣子曰诛比
类以观则吕氏之当书死可知也
纲目既以篡贼治吕后故于岁首
分注年号而齐王讨诸吕则曰讨诛吕后所名孝惠
子则曰诛其为篡贼甚明独于卒不书死而书崩不
书氏而书后则是后无罪也
后无罪则诸吕与弘所名孝惠子非国之元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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则后之弄孙诸大臣安得讨而诛之不且自为矛盾
乎考异于元年以王陵为太傅谓当书吕氏后凡岁
首及有异事各冠以吕氏而削太后二字至此仅谓
漏吕氏二字而不知书后之非义也岂生犹削其爵
死而复以爵书乎苟今之所书者是则前之削者非
矣惟于临朝称制一著太后以志母后临朝之始自
此以后皆斥称吕氏以明庙绝之义
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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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书死见篡贼之人虽极其智力以干大统终不能
逃斧钺之诛然后诸大臣举兵为有名而文帝之立
得以正其始也此始终之大义诸家见不逮此何与
○语云从治命不从乱命正统之世以子从父犹有
治乱之分篡位干纪如吕氏何命可从犹得以遗诏
称邪况未几发兵讨诸吕诛弘等诏安在哉既
正其为诏则诸大臣不且为作乱乎故削之者不成
其为诏也犹者可以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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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辞若曰身且不免犹为相国邪以是为处堂之燕
而已下书使大将军直称产而去相国二字
○或曰纲目书食其为太傅明吕氏死犹
私其所嬖也其削之何曰后罪有大于此者且方𤼵
兵诛诸吕况太傅乎史称高帝崩吕后与食其谋尽
族诸将秘不发丧则食其尤罪人也使汉能
并诛食其则文帝无淮南之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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既已失策又复大书皆非也
诸大臣迎立代王恒后九月至即位诛吕后所名孝惠
子弘等赦
赦下当书尊母薄氏为皇太后以为景帝太皇太后
之本○按汉书外戚传云高祖崩诸幸姬戚夫人之
属吕氏怒皆幽之不得出宫而薄姬以希见故得出
从子之代为代太后代王立十七年高后崩大臣议
立后疾外家吕氏彊暴皆称薄氏仁善故迎立代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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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皇帝尊太后为皇太后而文帝本纪但云遣将军
薄昭迎皇太后于代盖互见之义纲目不察徒以帝
纪无尊立之文遂略而不书非也先儒虽知其阙漏
然无确證仍属空言今据外戚传补书于
此
太宗孝文皇帝元年冬十月徙琅邪王泽为燕王封
赵幽王子遂为赵王○以陈平为左丞相周勃为右丞
相灌婴为太尉论功益户有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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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注
书法
当书冬十月帝谒高庙遣将军薄昭迎皇太后于代
太尉勃等论功益户有差○十二月封赵幽王子遂
为赵王徙琅邪王泽为燕王○以周勃为右丞相陈
平为左丞相灌婴为太尉○按汉书文帝纪先谒庙
次迎母又次论功然后及封徙最为得体纲目独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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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记先徙封而后论功又不载谒庙
迎母事非是盖孝文虽高帝子然自
藩王入承大统初无所受与父没子继者不同谒庙
一举必不可少固当特书示法非可以常事略之化
家为国易于忘亲如高帝即位之后缓于尊父说者
讥之文帝首迎母后尤见孝养之
谊凡此皆始事之合礼者至于论功本在易相之后
所云益户非特平勃灌婴已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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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纲目合为一条便似论功止于三人而不及朱虚
此所以来书法之议也使果先易相而后论功则诏
书何以不曰丞相勃而仍称太尉邪
即此可證书法特未详考耳○据分注
平以右丞相让勃是重右而轻左也书法宜先右后
左今先左后右亦非琅
邪之亲不若幽王幽王死非其
罪故文帝急王其子以续之泽虽失王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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吕氏之婿不应先赵故更定若此
三年夏五月匈奴入寇帝如甘泉遣丞相婴将兵击
走之遂如太原济北王兴居反遣大将军柴武击之秋
七月还宫八月兴居兵败自杀
考异
分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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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法
纲目书击因旧史耳当从考异书讨○按人臣
为国尽忠岂可以恩怨为进退兴居虽有功未若朱
虚侯之大也既已王矣朱虚侯不闻后言而兴居以
失职夺功遂发兵反然则始之诛诸吕者特为利耳
曷足道哉书法不考其义徒以书击为病帝
夫为
天子赏不酬劳遂不得正君臣之分彼晋重耳之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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介推当何如邪且人臣有功于君必如其意赏之则
竖牛之立昭子赵高之立子婴宜如何感恩而二子
皆不踰时诛之
后世不
以为薄德兴居虽非竖牛赵高比何遽至于反哉在
文帝以私怨绌功未为无过而兴居乘危窃发则其
罪大矣法当书讨以正兴居之罪
至帝报功之薄分注自明顾可以小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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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废大法以私情而昧公义哉况书自杀而不曰伏
诛亦足以见意奚必书击乃为病帝乎书法傅会纲
目不可从
四年夏六月大雨雪
纲目不书疑漏○按凡例云凡灾异悉书故景帝三
月雪书成帝四月雪书即元帝冬大雨雪亦书
书法皆以为纪异而文帝六月大雨雪不书非漏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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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况汉世非时而雪自文始京房易传曰夏雨雪戒
臣为乱越明年而淮南王谋反发觉死尤异之未尝
无应者与
六年淮南王长谋反废徙蜀道死
分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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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南王虽骄蹇亦帝有以致之也观其自作法令逐
吏置相及擅刑爵人帝皆曲意从之何异郑庄之养
成段恶哉
使仲尼执笔必曰帝杀
其弟长以杀其弟罪帝以削其爵责长然后是非明
而劝戒昭纲目仅据旧史书之是罪专在长而帝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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弟之失隐矣何以见其义乎谓纲目足继春秋者非
也○按帝之待长已失友爱之正及暴摧折愤恚道
死又蔽罪于传送者而杀之不训弟于生而厚弟于
死已不克全其弟而杀人以自解岂为君为长之道
哉本传上哭甚悲谓袁盎曰为之奈何盎曰独斩丞
相御史以谢天下乃可上即令丞相御史逮考诸县
云云纲目宜入分注以为后世人臣不知畜君而反
长恶者之戒今竟略去使帝独蒙恶声非也合无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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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传补入谓𡊮盎以下至御史凡二十九字
十一年
考證
当书丞相绛侯周勃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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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勃之为人犹愈于陈平
平得具官爵姓名卒独于周勃略
之非是据凡例宰相贤者曰某官某爵姓名卒勃当
仿陈平例补丞相二字考證但称绛侯亦非○或曰
勃虽为丞相然既免且下狱安得
与陈平比曰不然夫人亦考其贤否何如耳岂以祸
福为轻重哉人而贤虽终其身为布衣处士而得书
卒黄宪之于汉陶弘景之于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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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也不然以范增之遇扬雄之才而且
书死安在爵位能荣人哉勃虽下廷
尉狱适与萧何等何既具官
卒如陈平勃书丞相绛侯又何疑焉
十二年春二月出宫人令嫁
纲目不书疑漏○按纲目书
出宫人九虽偏安之主如魏弘者犹书
于册况文帝乎又况诸帝咸出其后而孝文尤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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始者哉或曰魏主等所出皆已宫女也孝文出惠帝
宫人故不书勋按汉哀帝唐太宗皆于即位之初书
出宫人岂皆已宫乎
况王莽弑平帝出媵妾犹援此举为故事则知汉世
出宫人皆文帝启之也固当特书
诏民入粟边得拜爵免罪赐农民今年半租
当作入粟于边如春秋归粟于蔡例粟下漏
于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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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爵罪人主大柄也而以粟
为出入是盗蹠得膴仕而颜宪宜岸狱矣将何以为
劝惩之具令天下竞善黜恶也哉下书赐农民今年
半租其为毁法市惠明矣人主之职莫先于知人为
治得人则百姓乂安虽贫者可富宁忧穷困文帝义
不出此乃用晁错之言戕本附枝不亦谬乎且
使官非其人纵家给人赐又奚益哉后世治不古若
每况愈下皆人臣不明大义而人主好矜小惠之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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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惜夫
十六年以新垣平为上大夫
以下漏方士二字○按方士为大夫自平始观武帝
以公孙卿为郎纲目犹书方士而垣平始为上
大夫不书非是考异考證亦不言何与
七年夏六月帝崩遗诏短丧
短丧非所以恤民适以启后世忘亲遗君之弊文帝
贤君而见不及此其亦不学之过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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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子启即位尊皇太后曰太皇太后皇后曰皇太后
考證
后下当补书立妃薄氏为皇后以为景帝六年废后
之本纲目不书立后特以帝纪无立后之文耳
按外戚世家云景帝为太
子时薄太后以薄氏女为妃及景帝立立妃曰薄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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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故当补书汉世废后自景始纲目以无罪例书之
是后无罪也无罪而不得正其尊立之名
何以见其义哉○非正嫡则加姓氏为尊母也文
帝即位既补书尊母薄氏为皇太后则此薄氏二字
可省考證不必从
九月有星孛于西方
考异
当从考异补秋字○按春秋虽无事犹书首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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纲目非春秋比必有事而后书是年春冬无
事故不书时星孛西方在九月则秋也固当因事以
著之
孝景皇帝元年春正月诏听民徙宽大地
分注
此条可删○按宽大地虽可徙而听民自徙则非也
人主所以久安者为民各安其土无迁徙畔援之私
耳今无故而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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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徙宽大地将使民轻去其乡而亲戚坟墓不足以
系之亦安所底止乎且人亦何餍之有今之所谓饶
广者安知异日不以为硗隘邪啸聚揭竿实始于此
顾可为常法哉不可为常法而特书之非也
复收民田半租三十而税一
书法
当作始三十税一复收半租句可删○按汉书食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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志是以三十税一释上半租意
故景帝纪但云令田半租不复言三十
税一可證纲目并书近复书法云自是遂为常制岁
赐半租自帝始故当书始纲目误
三年吴王濞胶西王卬胶东王雄渠菑川王贤济
南王辟光楚王戊赵王遂反
分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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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分注当书吴王濞及胶西王等○按首为反者吴
也非吴则汉无七国之祸矣法当书及以著首从之
所纲目连书不殊非所以
示轻重也
四年春复置关用傅出入○夏四月立子荣为皇太
子○冬十月晦日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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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异
书法
冬十月晦日食六字羡
○按五行志是年无日食史记并同
汉书十月日食误也考异以为错简考證谓五年当
书于冬十月之上皆凭臆揣度未及详考
耳盖五年无日食而史汉是年皆无冬月事也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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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异并载不为析别非是
中元年十二月晦日食
纲目不书漏也○按五行志是年十二月日食帝纪
不载故纲目亦不书勋意他事或不可据至日食星
变之类当以五行志为正如四年
志不载日食而本纪书之遂使冬春反易至有错简
之疑顾可尽凭乎纲目于四年不当书而书此年当
书而不书皆非也今据五行志补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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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年○是月晦日食
食下漏既字○按惠帝七年志云日有食之几尽纲
目书日食既此亦几尽也纲
目但书日食不曰既特泥帝纪耳
非是
丞相亚夫免
分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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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书春封匈奴降者徐卢等为列侯
丞相亚夫免○按亚夫之免由争徐卢之侯也帝既
不用亚夫言悉侯徐卢等纲目宜大书以志其失则
亚夫之免不问而知其无罪矣今但书亚夫免而不
曰封徐卢等不惟无以见帝封胡之非即亚夫亦若
微有罪者岂权衡之平哉故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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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书○或曰纲目书亚夫免在秋九月后子特系于
春何也曰此据史记书也史记春封匈奴王为列侯
而亚夫之免在三月纲目春无异事故合书于此且
分注明言帝曰丞相议不可用乃悉侯之亚夫因谢
病免岂不可合为一邪若徒以属辞后先为疑则史
记立子为王在三月之前
而纲目书于夏四月之后不尤为错简邪况汉书
年表详载七人之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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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帝纪是年竟阙封侯之事又
岂可泥邪且礼犹可义起辞岂不可义属乎
四年夏蝗○冬十月日食
考异
五年夏立子舜为常山王
考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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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异考證之说非也特纲目于四年误书冬十月日
食耳按五行志景帝自四年至六年并无日食汉纪
每于岁终书日食必传录之误
如窦太后实以武帝建元六
年崩而汉纪书于景帝中三年诸如此类
舛谬尤甚考异考證不参互纪志以正其失徒以纲
目所书为据无怪其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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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纷纷也今惟直删冬十月一条则诸说皆可废矣
六年春二月郊五畤
郊上漏帝字○按集览云古者天子亲祀上帝于郊
因以名祭是知郊非天子不举它不书帝者或书亲
今亲帝并阙非是故当补书
后元年春正月诏治狱者务先宽
分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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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法
此条可删○按此亦徒有其诏耳杀临江王荣
而下条侯狱不食死宽安
在乎凡具文无实者皆可不书书法概以为用情非
是夫太子贵臣莫之恤更安所用其情哉虽削之可
也○按王制云凡执禁以齐众不赦过说者谓先示
以赦过之令则人将轻于犯法然则治狱务先宽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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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众之道乎好生如尧舜不过罪疑惟轻耳即曰与
其杀不辜宁失不经皆临时审量轻重之意未尝先
立宽条明布其下也夫务宽而见诸诏是意主于宽
也意主于宽则杀人者皆不死而治狱者且纵释有
罪以市惠而结奸势必至主权轻于上奸党炽于下
害可胜道哉然则是诏也非徒无益且有害学者知
春秋讥肆大眚之义则知务先宽者非所
以垂训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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秋七月晦日食
晦字羡○按五行志云后元年七月先晦一日
日有食之谓之先晦则非晦日明矣
纲目于惠帝七年日食先晦一日不书晦
此独书晦误也
二年春正月地一日三动
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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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纲目据史记书也史记书地不言震而
言动此书一日三动犹之一目三震云尔书法傅会
纲目遂有有无久速之分果尔则中元三年五年史
记皆称地动纲目何以仍书地震而不曰动邪然则
震动一也特纲目所书之异耳
书法据此立论非是○按汉书书地皆言震
独天文志后元年称大动元帝初元二年本纪书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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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虽与史记同然与纲目不合纲目于彼
不书动而此独书动非以动殊于震也
为一日三动书也然成帝河平三年地震积二十一
日至百二十四动视一日三动
尤异而纲目不书又何与
禁内郡食马粟没入之
分注
此条宜删非独事微且一时之政非可常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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者与元年诏徙宽大义同
三年尊皇太后为太皇太后皇后为皇太后
分注
谓秦网密文峻可也谓周与秦同敝则非也昔人
谓周失之弱秦失之强大致辽远若此而班固
同类并讥非是乃若孝景方不敢望文帝况成康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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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氏论之详矣
纲目续麟卷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