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元史-近现代-柯劭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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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一百九十三 列傳第九十

作者 柯劭忞
年份1920
趙天麟 鄭介夫

趙天麟

趙天麟東平人博學能文
世祖至元末,以布衣進《太平金鏡策》,前後數萬余言議論政事多切時宜
今撮其大要曰:
國家張治具整頓條綱,內焉三公九卿,外而庶疆諸尹,例皆舉賢推德,揆務分司,蓋欲有生皆樂,無物不安,帝推惻隱之心,續迓文明之治。
至於中書壹令,樞密壹使,嘗使東宮領這,連旬累月,望儲闈銅輦之臨,虛榭空帷,設銀棨金墀之坐,事專歸於副相,政並決於同僚
以為中書機務關津天門之鎖角;樞密者,疆場守衛熊虎綱維
軍民二柄治亂所關,非其才尚恐難行,曠其官雲何可治?
太子正名之後,雖諸王莫得而同,有三題三少之徒,立詹事屬官之院。
君行則守,有官則從,從曰撫軍,守曰監國
何必列壹品之高階,占大臣上位,名為重之,適所以輕之也。
若謂藉其重以鎮之,則太師太保太傅司徒勛舊大臣亦嘗任之矣,觀彼四職不下於此,皆令異姓為之,何獨他人不可居此職哉?
太子之道,春誦夏弦習禮讀書龍樓問寢殷勤內豎之前甲觀尊師懇惻春官之側,以徽柔為本,以仁孝為先。
及其既冠,則有記過之只,徹膳之宰,進善之旌,敢諫之鼓。
所以公示法於成王賈誼忠告漢文
伏望慎選耆碩,早加輔導無令降居臣職,則乾符來握,黔黎大本這安,震德維新天地長男之美。
更望陛下近擇宗室旁及巖穴,舉大賢充令、使之官,即以錫軍民之福也。
公元1268年
禮,天子七廟,在都內東南
太祖中位乎北,三昭在東,三穆在西,廟皆南向,主皆東向
都宮周於外以合之,墻宇建於內以別之。
門常室寢分方庭砌,唐陳異地同節藻稅,以示崇高重檐刮楹,以示嚴肅斫礱其桷,以示麗而不奢,覆蓋,以示儉有節
蓋廟之制度也,祖功宗德百世不易
盡之廟,因新而祧,祧舊主於太祖夾室,袝新主於南廟之室中
昭以取其向明而自班乎昭,穆以取其深遠常從其穆,穆袝而昭不動,昭附而穆不遷
二世祧,則四世遷於二世,而六世遷於四世,以八世袝昭之南廟矣。
三世祧,則五世遷於三世,而七世遷於五世,以九世穆之南廟矣。
孫以之袝於祖父,孫可以王父屍,由其昭穆之同,非有尊卑之辨。
祧主既藏裕則出,余則否袝。
貴新易,其檐改其塗。
蓋廟之祧袝也,散齋七日,致齋三日
牲牷肥牷,旨灑嘉栗粢盛豐潔器皿具備衣服既鮮,水火又明
祀宜羔豚膳膏,薌禴宜腒茜膳膏,臊嘗宜犢麛弭膳膏,腥蒸宜鱻羽膳膏。
膻設守祧所掌之,遺衣陳奕,世遞傳宗器
王後賓禮成九獻,辟公卿士奔執豆籩,此廟之時祭也。
太祖循常東面,移昭南、北而合食,就已毀未毀而制禮四時但陳未毀而祭之,五年兼其已毀而祭之,此廟之禘祭也。
三年大祭,祭始祖所出,以始祖配之,此廟之禘祭也。

臣聞祭祀者,人之大端衣食者,人之常理
聖朝太常正卿,設司農大寺,職屍三禮望重三農,欽乃攸司,可謂備矣
但今藉田之禮尚未施行公桑之義似猶虧闕。
至如郊天祀祖,奚為豐潔粢盛有事致齋何以得鮮明之衣布,則將發倉廩而取,向坊局求衣,是皆農夫之所樹藝紅女之所操織。
雖有藉田,而實非陛下之所耕也。
雖備服物,而實非後宮所出也。
以之對越神祗,享於祖禰,道或未盡,禮不徒成,陛下之心能無少歉乎?
謹按禮經》之義,遠稽前古之文,適三陽交泰當是月上辛之日,祈谷太微之帝,再擇乎吉亥之辰,封入壝宮掌舍設枑太仆秉轡保介從行,綴黛耜紺轅,冠朱纮之華冕,平秩東作愛至南郊天顏咫尺,恭就三推黎庶三百,遂終千畝
公卿以下,隋爵秩而亦耕,燕飲之宜,布龍光於既返,內宰獻穜於厥後神倉斂獲西成,壹旦用之,中心足矣
天子藉田之禮也。
載按古經之文,周達王後之制,衣服不備不敢以祭。
天子公桑之地,地逼於川,築蠶室於其旁,建後宮於其上,宮高壹丈,棘繞垣墉外戶扇而掩之。
禁伐桑柘,因具植筐,後妃齋戒而臨焉,戕斧由斯而動矣。
浴蠶乎水,戾葉乎風,蠶卒眠矣,歲既單矣,吉婦之勤就矣,奉繭獻於後矣。
於是而言曰:此以為君服與?
遂副祎而受之,少牢以禮之。
復詮良日,後乃親操手既三盆
事終,群下染以玄黃朱綠為之黼黻文章君王致祭從而服之。
此後公桑之制也。
陛下勿怒虢公之直諫,式同漢帝親耕,於彼大田,成茲盛事
更望中宮協聖仿古親蠶,大增助日之月光,深盡配天坤厚如此則下使田家服勤上獲宗廟垂佑矣。

公元1269年
井田之法,六尺為步,步百為畝,畝百為夫,夫三為屋,屋三為井
井方壹裏,凡九百畝,其中為公田,八家皆私百畝,同養公田。
百為成,成方十裏,成百為同,同方百裏,同百為畿,畿方千裏
臣嘗計方千裏之地,提封百萬井,山川城市等除百分提封之三十六外,定六十四萬井,中為私田五萬壹千二十萬畝。
其井中區,除宅居二十畝之余,為公田五千二十萬畝。
乘除等子粒之多寡,每畝歲率壹石五鬥計之,則私田子粒可得七萬六千八百萬石,公田子粒可得七千六百八十萬石。
鰥寡孤獨無告者,尤先賑惠焉。
下相睦,貧富相均。
隆周所以旁作穆穆迓衡,而孟子所以不憚區區告人也。
贏秦變法之後,富者田連阡陌,貧者無置錐之地
至於今,迫於豪富,官貴而不能復聖朝。
東西南北地境無窮國家用費之資,僅足下愁嘆之聲未除。
古者方千裏之地,得公田子粒七千六百八十萬石,今能得之乎?
臣知其斷不能也。
方今之務,莫如興復井田
尚恐驟然騷動,宜限田以漸復之,望陛下新田制,凡宗室王公之家,限田百頃
族官民之家,限田十頃
凡限退田者,賜其家長空名告身每田幾頃官階壹級,不使居實職。
凡限外蔽田畝者,坐以重罪
限外田有承佃者,即令佃戶為主
其未經開墾者,令無田之民占而辟之,本年免其租稅次年減半三年始依例科征
所占田亦不得過限
其無田之民,不欲占田者聽。
以後有賣田者,買田亦不得過限
私田既定,乃定公田
公田之法,凡九等:壹品者二十頃,二品者十八頃,三品者十五頃,四品者十二頃,其下俱以二頃為差,至九品二頃而止。
庶乎民獲恒產,官足養廉,行之五十年後,井田復興矣。

公元1268年
方今史臺官,內有監察院以隸之,外有廉訪司以承之,所以整齊百僚激揚百姓
禦史之職,非天子視聽之官而何哉?
是以露車柏林石室,昭其清也。
以立,象以熒惑,昭其嚴也。
鷹擊之喻,豸冠之服,昭其威也。
千步清道王公遜避,昭其重也。
中書門下,並為三司,昭其貴也。
五者備矣然後觸邪指佞,使雄奸巨猾膽破聲消,封豕長蛇寒心顫,將狐貍眇、害蜂蠆微,毒不工而自息矣。
阿合馬擅政於前,桑哥弄權於後,臺官以下閉口吞聲寡居高坐
幸而太原俠客聶政高風大理名卿臯陶淑問,壹旦兇渠頓翦,赤子更生美則美矣未盡善也。
我國家建茲臺班,豈徒稽朝祭之末儀,糾案牘之細事已哉!
然而不言,蓋由省府職秩懸殊,而不敢抗稀故也。
權臣計百千機,崔賦、楊居寬等同執政,猶陷之於死地
進而守正,則徒遭刑戮,而令聖朝有殺直之名;退而引病,則誣以不忠,而謂不肯皇家之力。
伏望厲憲臺豐采,俾行省以齊階,則委任既專,而體統自肅矣。

臣聞設紀張綱莫如清簡建官置吏,切戒繁多
夫爵者,官之尊也;階者,官之次也;品者,官之序也;職者,官之掌也;位者,官之居也;祿者,官之給也;吏者,官之佐也。
雖曰事非官不辦,亦有事因官多而益紊。
聖王所以貴寡不貴眾,欲靜不欲躁也。
唐虞稽古建官,惟百夏商官倍亦克用乂,周卿分職,各率其屬。
厥後官愈多,而治愈不古
是以漢廢四百縣,而下民業定;隋廢五百郡,而天下行;皆以官不用多,而在乎得賢不徒煩,而貴乎省事也。
國家立制,自宗王及國王郡王國公以下,為爵自特進崇進將軍大夫校尉、郎,為階自壹至從九,為品掌典當行,為職各職所居,為位各位養廉之資,為祿各司贊行文之史,為吏其制亦詳矣。
文武二等分部中外,本欲圖寧,而似乎難寧也。
估見京師不急之司、院,無用之署、局,朝臺、省、院、部以下諸有司官吏,可兼而不兼,可並而不並者有之矣。
外行省,隨省諸有司,宣慰廉訪等司,路、府、州、縣、倉、庫、局監諸衙門官吏亦有冗者矣。
武臣萬戶所統不滿萬人千戶所管不及千人之類,亦已有之矣。
臣竊以冗官之大弊有三:壹曰選法之弊,二曰政事之弊,三曰軍民之弊。
文武官吏員數既多,當考滿之時,近春秋之選,資格之簿擾攘紛紜保薦之文交錯旁午有司行文未暇,奚暇顧孰果有才,孰果有德考校之哉。
不遑考校,則取準於官牘薦書之所陳布已耳。
於是雜流之途進,貨賄之竇開,遂致員多闕少無知這何。
經營是得遷除養高者坐淹歲月,此選法之弊也。
文武官吏人數既多,有當決之事而不決有當行之事而不行,問其職,則曰:“我職也。
”問其施,則曰:“僚屬非壹,豈我所能獨主??
朝廷聞之,遂立稽違期限之罰,不亦甚與?
政事之弊也。
國家用人路廣浮濫得升使之臨共,在下不能敷宣政化如是刻剝之苦,役使之煩,為害良多
軍民之弊也。
三弊不絕,而徒立法以防之,不知法立而懼法之人奸欺之計益生矣。
伏望察此三弊,凡內外不急之官吏、無用衙門,可罷者罷之,可並者並之,然後慎重名器之法,擇人而用,又以黜幽陟明之法,順理而考,則典選者易見其人,易程其效,而選法清矣臨政者事有所歸,職有所主,而政績成矣,在下者省於煩役,免於苦刻,而民業定矣。
民者,天下之本,民業定而天下太平者未之有也。

又曰:
赦者,欲以蕩滌瑕穢與民更始
負罪者言之,則為莫大深恩以致治者論之,則非太平常事也。
近世以來郊天祝宗建儲立後未有肆赦者。
僥幸之子逆知期會能不起非濫之心哉?
且罹獄者,皆人之切心側目者也。
及乎啼烏夜啟驛馬宵流,玉龠告靈,金雞樹伏,雷雨壹解,例皆釋之,名為嘉吉之符,實皆變異之征也。
遂使攘劫服贓而詫議,善人屏息銜冤,養稂莠良田,縱豺狼當道
不念嘉谷而傷平民乎?
又況大赦之後,邪奸未嘗衰止,朝脫囹圄,夕攖縲紲不能承化自新,亦已明矣。
國家囚徒之孽苦,憫小民庸騃,頻降赦條,此蓋朝廷不忍人之心形於外,而不能自已也。
此以良民,順大道正生殺,則周文之不難同矣。
當罪宥之,當殺而生之,亦猶來暄風霜雪之辰,行春令於秋冬之際,如此布欲天道之成,臣不知可也
伏望明罰飭法,振紀,俾奸人貪吏革面洗心不敢非常之恩,作幸邀之想,天下幸甚

臣聞堯居茅屋,禹戒雕墻周王之插服,漢帝皂綈非徒質素本心,亦以杜人民奢汰也。
下至晉武焚雉頭裘,宋武碎琥珀枕,隋文帝同土價於黃金唐太宗悲苦寒之鸚鵡,斯中主之雄,匹夫之聖,猶能舊然特立
國家乃使纂組綾錦浼其身,全珠壁玉浼其心,禽鳥犀象浼其視,俳優絲竹浼其耳,珍饈異饌浼其口腹,臣竊危之。

國家官階各異,服色惟三
是故有紫,有紅,有綠,有碧者,實唐朝公服也。
意或水壹、火二、木三、金四者,用四方間色也。
今又舉三等之色,而遣其碧者,從當時宜也
至於玉犀、金角飾帶金銀錫鍇之殊節象板以為簡,銀銅以為章,此在公品級也。
山節藻棁復室重檐黻繡偏諸肩繪日月,皆古天子宮衣服之制也。
今市藏獲皆敢居之、服之,此臣所以惜之也。
車馬者,古之命物也。
六合為壹、冀、代多馬天下之人皆得乘之,無足深怪
大夫不敢徒行是以有車。
市井之家,往往驂服駕車而乘之,與士大夫無異,此臣所以惜之也。
自省、臺,下及州、府中人,前世皆用黛色區別,今猶闕焉,也入公庭庶人無異,此臣所以惜之也。
僧、尼道士之服,自有其宜,今不遵本教雜混常俗,此臣所以惜之也。
古者五十方衣帛,七十方食肉今富人墻屋被文繡鞍轡飾金玉,婢妾絲履犬馬菽粟甚至權吏濫官豪富子弟大率貞廉為愚,以節儉為恥,此臣所以惜之也。

奏上,多為時所采用
公元941年
成宗即位天麟復上逃民策曰:
公元1261年
伏讀辛酉詔命中統建元以前逃戶復業戶下差稅本年全免次年半征,三年復始起科
自此頒詔文,優恤逃戶蠲免積逋,斯皆先帝這惠也。
臣謂逃民之故有五:壹早天,二曰官,三曰軍,四曰錢,五曰愚。
蓋有田之家,田為恒產,屢經饑饉,糧竭就食
如此而逃者,天為之也。
守令苛刻,役斂煩興,富以賂免,貧難獨任
如此而逃者,官為之也。
軍資不贍鬻賣田產無以供給
如此而逃者,軍所致也。
生理不周舉債乾沒子本增積,不能速償。
如此而逃者,錢所致也。
弗恤艱難,損附遺業悔恨莫追,窮困失所
如此而逃者,乃自愚也。
夫逃民皆無奈之民也。
倘稍能自存活,豈肯逃哉。
又詔雲:茍避差發,臣謂此則非民之罪,實官長之罪耳。
昔漢倪寬為內史,軍發負租,課殿當免,民聞之,大家牛車小家擔負輸租糸強屬課,更以最此。
蓋民信愛之故也,豈有茍避差發者哉。
伏望陛下壹新汙俗,再整淳風,下哀痛之詔,察化導之義,從前逋負差稅並行除免
凡有田而逃者聽復本業,無田而逃者聽於曠土占田,其間無牛種及田器者,官為貰而頒之,限三年外酬其貰主之直而無息,凡因軍而逃者,驗實貧為助資之戶,凡欠負他人錢債者,復業之後,限五年外壹本壹利償還,有既復業而尚遊手荒廢農務者,鄉三老舉於官而罪之。
逃民已定於是名器以絕濫虛之官限田產以絕兼並之路,重農以絕失業之人,設義倉以絕兇歲之厄。
向之逃民雖賞之,亦不復逃矣。
此謂之務本
雲南金齒路進馴象天麟上策曰:
當今殊方異物禽鳥犀象自山而來者多矣。
其間為害不壹,試略陳之。
牛馬雞犬之類,中國之所常有,上下之所共育畜之無失其時,則可以充國用而利民生。
異域之產,有之不足以增光無之不足以滋歉者。
近年以來駢羅而至,梯山航海,輦贐輿金,或重譯而來呈,或望風並湊,府無虛月,史不絕書
若以冠帶百蠻車書萬裏而論,則百世之嘉猷莫大神功
若以帝王大體古今論議而言,則受之而不卻,啟之而不杜,亦非所以聖明本心也。
夏禹任土作貢,而召公之戒其主且曰:“不作無益有益,功乃成;不貴異物賤用物,民乃足。
珍禽異獸不育於國,不寶遠物,則遠人格。
真知言者也。
東周之際,楚子不臣包茅不至無以縮酒,齊桓仗義而問其罪,《春秋大之
西漢之時,大宛未服,天馬未來,怒激中國武帝恃力而侵其域,當代病之。
此二者,中以審中國之貢,乃所當然,而遠人之物,未宜取之也。
豈惟遠人之物未宜取哉,即中國無益之物亦不可取
是以孝文千裏馬元帝齊三服官仁儉之名,如揚日月,雖欲下民之不感,豈可得或!
異物蕩心,其害壹也。
使外國聞之,而以國家為有嗜好,其害二也。
水陸轉運役人非細,其害三也。
三害,而無壹利,亦何尚之有。
伏望陛下昭播徽聲,俾揚遐境。
四遠納款者,聽書奏聞,而不求其獻物,聽子入朝,而不求其納賄,則化天下以德,示天下以無欲,將見西番東僥之渠長承恩而來享,慕道來王矣。
又言:訓宗室在教行而知禮法明畏罪
閥閱子弟例得補蔭者,宜嚴定試法
至於商計羨余者,莫非掊克之臣被笞杖復官者,類皆無恥之輩。
大夫以上有罪者,先禁卒詈辱當刑者聽其自裁籍沒子孫禁錮之限,家財無告之人。
論人材,辨三德分為九科,簡八材分為二十六等。
論建行省
藩鎮諸侯之專,中書公卿大臣之任
其論選法,當以賢能為先,稱職是尚,而不計資序淺深
又如立社倉、置諫院、定軍役除差稅、惜農時、開武科、設天駟監、廣群牧所,皆裨益時政大者
天麟著詩文尤富,皆不傳於世。

鄭介夫

公元1303年
鄭介夫字以居衢州開化人
剛直敢言
成宗大德七年,上《太平策》壹綱二十目,略曰:
昔齊桓五子爭立,而霰業遂微。
晉獻讒廢申發,至國亂數十年。
始皇扶蘇不定致使滅宗。
惠帝繼子不明幾至易姓
自後由此敗亡者,不可勝計
草茅之士,猶不能忘情;而秉均當軸之臣,略不及此,何邪?
皇太子嗜慾未開心術未定
宜擇端人正士傅翼之,與之居處出入,使通古治亂之成跡,明君子小人情偽
所謂教得而太子正,太子正而天下定矣。
古者東宮,立太子,將以重國本、定民誌非泛然之美稱也。
諸王公子例呼太子嫡庶親疏略無差別
昔晉申允曰:太子統天下之重,而與諸王齊冠遠遊非所以辨貴賤也。
衣冠不可,況可同名號哉!
吏之與儒可相有,而不可相無者也。
不通吏,則為腐儒;吏不通儒,則為俗吏
儒吏兼通而後可以蒞政臨民
漢書》稱以儒術飾吏治,正此謂也。
今吟壹篇詩,習半行字,即名為儒檢舉式例,會計出入,即名為吏。
吏則指儒為不識時務書生,儒則詆吏為不通古今俗子
儒、吏本出壹途,析而為二,遂致人之字,莫甚此時
久任內者,但求速化未知民瘼艱難久任外者,惟務茍祿,不諳中朝體統
朝廷未定取人之科,當思所以救弊之策。
百官三品以下九品以上,並內外互相註授
歷外壹任,則升之朝;隨朝壹任,則補之外,凡任於外者,必由內發;任於內者,必從外取
庶使儒通於吏,吏出於儒,儒吏不致扞格內外無分重輕矣。

古者自州縣官以上,皆天子自選,故銓曹每擬壹官,必先稟命天子
天子欲用壹人,亦詢其可否執政
今乃以省部除授之官,指為常選;以天子委用之人,指為別裏歌選。
天下之官,孰非天子之臣,安得壹以朝省,而自分為兩途邪?

漢以銅錢而權皮幣之重,皮幣為母,銅錢為子。
宋以銅錢而權交會之重,交會為母,銅錢為子。
國初中統鈔五十兩為壹錠者,蓋別乎銀錠也,以銀為母,中統為子。
既而已不行,所用者惟鈔,遂以至大鈔為母,小鈔為子。
以至元壹貫淮中五貫是以勝母,以輕加重
以後逾前,勢不至於大壞極弊不止
夫鈔為壹時之權宜,錢為萬世長計
盜賊難以賫行,水火不能消減世世因之,以為通寶
說者謂鑄壹錢費壹錢,無利於國。
不知費壹錢,可得壹錢,利在天下,即國家無窮之利也。

唐劉晏專用榷鹽,以充軍國之用,其言曰:“官多則民擾。
但於出鹽之鄉,置鹽官,收鹽戶所煮之鹽,轉鬻於商,任其所之。
自余州縣不復置官,或商絕鹽貴,則減價鬻之,謂之常平鹽
由是國用充足,民不困敝
”此已驗良法也。
今宜祖其遺規,將鹽運司衙門及各場所設官吏、團軍、巡卒盡歸有司管領,選省部內才幹官壹員,充榷鹽使,於各州縣佐貳官壹員,提調鹽務,於產鹽處所鄉官壹員,專掌支發
但簽取本處富家應當亭戶,分認周歲鹽額,令亭戶自行收貯竈戶任便煎煮,隨處立他交納亭戶不致逃亡竈戶可免追剝,民戶亦無團巡誣逮之擾,自皆樂於應辦
若非亭戶竈戶自煎者,方為私鹽,許令鹽戶告發,依條治罪。
商人獲利既厚,販者必多,而民間亦可得賤鹽食用
古今鹽法不過辦課耳。
使課而無虧何必廣布衙門自取多事
今直有定額,戶有定數私煎定罪,若壹委之有司取辦亭戶,既省俸給工本自可全收課程,官享其利,而民安其業矣。

市街之間,名曰嫁漢,曰把手合活,曰坐子人家,十室而九,各路相仿效,此風尤為不美
且抑良為賤者,待告而禁,終不能絕,若令有司覺察或許諸人陳首但有此等,盡遣從良
此可厚俗之壹也。

南北風俗不同北方以買來者謂之軀口南方以受役者即為奴婢
故唐法,奴告主者,皆勿受。
此可厚俗之二也。

古者宗廟四時禴祀蒸嘗,皆天子親享,不敢使有司攝也。
檢討舊典,親行享廟之儀。
仍令天下無論官庶之家,有親在,而諸子忍於分析,及居官客外,而違於生事死葬者,並坐以不孝之罪。
此可厚俗之三也。

父子夫婦綱常之大。
鬻子休妻,視同犬豕
雖有抑良買休之條,而轉售者則易其名曰過房,受財者則易其名曰聘禮
大都上都馬市、羊市、牛市,兼有人市,致使人畜相等極為可憐
嚴行禁絕,使各相保守,無棄天倫。
此可厚俗之四也。

九品之官,定為九等士農工商僧道定為六等,下而臧獲定為壹等,使服飾安分,限貧富不得僭逾。
此可厚俗之五也。

公元1304年
漢立常平倉,谷賤,增價而糴以利農;谷貴,減價而糶以利民
朱文公常行之,浙東最為得法
然不可行於今矣,何也?
官吏為奸。
若官入官出,民間未沾賑濟之利,且先被克減計點之擾,適以重困耳。
宜於各處戶口多寡,設立義倉,令百姓各輸己,自掌出入之數。
凡入壹石之自得壹石之用。
不費公錢,亦無損於私蓄
猶慮風俗不古急義者少,則官為之立式
有地百畝者,限以壹歲出壹石,令本甲戶執其綱領,擇鄉裏廉幹者掌其收支
歲添新粟,則旋廣倉廩,每遇闕乏,如取諸寄。
其中或有侵欺,則令司縣官竊盜科斷
或司縣官因而挾勢借貸,則令巡按官依枉法贓例定罪
所在官司有能勸率成效,優加升賞,誠為安民定業長策
至於目前所急,尤思先有以救之。
官司賤價賑糶,以有限,應未已之荒,所濟無幾
勒令富家平糶,則大戶縱賄而求免,小戶力貧以奉行流害滋甚
今被災之處雖多,而江淮湖廣稔熟及此秋成之余,急為立法,收米四百余萬石半運赴都,半留隨省,以備明年之荒可也
或仿漢時輸粟為郎,宋時官賣度牒之例。
二者但費朝廷之壹紙,不動聲色,而數百萬糧可立致矣。

公元1306年
國家立政,必以刑書為先。
今天下所奉行者,有例可援無法可守
官吏因得並緣為欺。
內而省部,外而郡府抄寫格條至數十。
遇事有難決,則檢尋舊例,或中無所載,則旋行比擬,是百官莫知所守也。
民間自以耳目所得敕旨條令雜采類編刊行成帙,名曰《斷例條章》,曰《官民要覽》,家置壹本,以為淮繩。
試閱二十年間之例,較之三十年前,半不可用矣。
更以十年間之例,較之二十年前,又半不可用矣。
百姓莫知所避也。
號令不常,初降隨沒,遂致民間有壹緊、二慢、三休之謠。
京都四方取則之地,法且不行,況四方乎?
往年禁酒,而私醞比屋,禁牛而私間者盈市。
奸盜殺人罪在不赦,而每歲放秀魯麻婚姻聘財,明有官庶高下折鈔之例。
而今之嫁女者重索財物,與估賣軀口無異
買賣田宅,舊有先親後鄰之條,而今民業多歸勢要
推此數端,天下概可知矣。
今有司每視刑名為重,而戶婚、錢價略不加意
殊不知民間況之端,無不始於戶婚、錢債而因之,以至於奸盜殺人者也。
憲司巡按,每以贓罰為重,而壹切民詞,略不省察
殊不知百姓負冤,上無所訴,是開官吏受贓之路也。
更兼衙門紛雜,事不歸壹正宮位下自立中政院,匠人自隸金玉府校尉自歸拱衛司,軍人自屬樞密院諸王位下自有宗正府內史府,僧則宣政院,道則道教所,又有宣徽院、微政院、都護府白雲宗所管戶計諸司頭目布滿天下彼此不相統攝
無法之弊,莫此為甚
先帝嘗命修律,未及成書
近議大德律,所任非人訛舛益甚
宜於臺閣省部內,選擇通經術、明治體練達時宜者,酌以古今律文,參以建元以來制敕命令,采以南北風土之宜,修為壹代令典,使有所遵守生民所畏避,庶政歸壹,獄無久淹矣。

古者立刑,必先施於贓吏,蓋贓吏為患甚於酷吏肆虐
贓既不行,則刑自平矣。
國家家為枉法不枉法之例。
今則枉法除名不敘,不枉法者並殿三年
制法雖明,而犯者未已,終莫能禁其萬壹。
且如縣官困於正從七品八品間,終老無受宣之望。
吏員困於路縣終老無受敕之期。
凡人自愛其身,而重於犯法者,以清議可畏前程尚遠也。
無所畏,又無所慕,則仕而為貧耳,復何所惜。
在昔有剌配籍沒之法,文其面前終身不齒鄉裏,籍其資則全家不免饑寒,治贓吏無出此法這善也。

賊吏固嚴其罪矣,而廉吏未見賞,今省部置立過名簿,不聞有功績簿;憲司歲報贓罰冊,不聞有廉能冊。
朝廷雖有封贈之典,未見舉行
嗣後內外大小官,有至廉無擾者,歷壹考,則封僧其父母,歷再考,則封贈妻妾
不過朝廷壹命恩光,而可收激勸人材實效矣。

當今之弊,不在俸祿之薄,而在俸祿之未均。
不患俸祿之未敷,而患設官之太濫。
有余以周不足,取濫設之米以給合設之官,則國無所損,而官有所利。
議事臣若裒多益寡截長補短,則職田所書自可敷用。
今又額外多出俸米二十八萬余石,徒損國儲無益官吏
丞相居人臣之右,每月得俸八錠有零,壹日之俸不滿十四兩,若仿晉之何曾日食萬錢,雖竭私帑不能自給矣。
天子立相必須厚祿以優崇大臣,律身自宜戒奢,而從儉豈可先處以約,而薄其所養哉。
今俸自三錠以上者,不得添米,官益高而俸益薄,甚非尊尊貴貴之道。
又如隨朝大小官及各行省宣慰司,皆樞要重臣,既無所取於民,又無職田可收,縱添俸米,保足養廉
宜盡取無撥職田合計子粒,官為書貯,將中外人員差等普及之。
內外臺察廉訪司事煩而形神勞,官清交往絕,比之有司,量加優厚所以風憲也。
和林上都山後河西諸路,不系產米之地,依本處時估折價不拘以定數,所以邊鄙也。
軍民各色官吏,但請俸錢者,隨所給鈔數,按月支米,元無俸錢者,隨所授品從,依例增支。
官書職田錢糧,先盡外任數足,其余盡令起運赴都,以給隨朝官吏。
其所得,倍多於前,又可不太倉,此利國利官要道也。

田千秋壹言寤主,即登侯相,然明壹言見知,便獲賞識
古人際遇往往皆然
若必羔雁以為先容幣帛以將厚意,則千秋老死郎官然明終役於堂下耳。
今之隸名儒籍者,不知行本幼學,而謂借徑可以得官,皆曰何必讀書然後富貴
仕路不出於儒,何須虛費日力,但厚賂翰林集賢字,求壹保文,或稱茂異或稱故官或稱先賢子孫,其人即保教授
才入州選,便求升路,才歷壹任,便幹提舉,但求遷轉之速。
何問教養之事。
學校遂成廢弛言者歸咎於差役所致
不思唐宋盛時儒人未嘗免差,而士風甚盛,人材甚廣,無他聲名誘之於前,利祿引之於後也。
使前數不當差役,亦未見有壹人成材者,果業儒而獲用,則人自慕尚,雖當役不足以抑之。
業儒無用,則人皆厭棄,雖免役不足以勵之也。
比者,如編《壹統誌》、寫金字經,非有追章琢句之巧,考古證今之難也,愚夫下流但能繕書者,皆可與選給食賞鈔已足以酬其勞,更與之升職減資,是朝廷開天下以奔競之路也。

明詔
德行文學高出時輩者,有司保舉廉訪司體覆相同,以備擢用
年來中外所舉不為少矣,未見擢壹才,拔壹士,豈非虛文求人乎?
明詔上書言者,皆得實進獻
年來官庶所陳,不為少矣,未聞納壹諫,從壹事,豈非虛文求言乎?
格例諸縣五事備者為上選三事成者為中選五事不舉者黜。
今實備五事無力者,止常調虛稱五事有力者,則引例升等豈非文考績乎?
國家立禦史臺及肅政廉訪司糾彈諸人無得沮壞
今所糾者僅可施之插官、下吏,所薦者呈省到部俾同故紙而外巡按書吏人等反借風憲這威,徇私納賄無所畏忌,其為民患,過於有司豈非虛文臺察乎?
至元新格》:常事五日程,中事七日程,大事十日程今小事動經半年大事輒以數歲,豈非虛文議獄乎?
詔書累降停罷勞民不急之役,存恤鰥寡孤獨之人,今之隸名官籍者皆坊正巷長,略舉市井所知,以應故事其實窮而無告未嘗登籍沾惠也,豈非虛文愛民乎?
國家司農司以敦農政路縣正官內加以兼勸農事,每歲仲春令親勸課
官吏出郊,借此遊宴裏正社長科斂供給豈非虛文務農乎?

國家仿古,立翰林院集賢院秘書監太常司,可謂彬彬文物之盛矣。
翰林不識字之鄙夫集賢為群不肖之淵蔞,編修檢閱皆歸門館富兒秘監署丞半是庸醫繆蔔
奉常者,誰明乎五禮六律
居成均者,誰通乎《詩》、《書》六藝
他如醫學儒學蒙古學,各置提舉司,尤為無益
國政豈非虛文設官乎?
國家設立太史司天,以明占測;崇奉國師宗師,以嚴祈禱可謂事天之誠矣。
今日月薄蝕,則期集鼓奏彰信推歷未嘗克定應驗星象失躔,但托辭禳度,以分受官物未嘗指稱變故罄竭帑藏以供西僧好事;盛陳金帛,以副黃冠醮筵豈非虛文對越乎?

聖朝定奪諸色戶計何嘗壹毫損民。
如水馬站戶與之除糧免差,糧資足以補辦,祗應可抵裏役
金戶辦金,則就準本戶合納之稅;匠戶當工,則官支口糧以資贍養竈戶燒鹽,則給以工本銀場炬煆,既給工本,又與口糧
計所入課程,正與買價無異愛民之厚,於此可見
各處巡尉司設弓手,各路縣獄司設禁子,牧民官各衙門祗候曳剌,既免糧以優之,而有司不與開除,反令稅戶分任包約,於各輸額糧之外,別立名項曰包米,誠古今未見
且各戶勞逸相懸,如站有消乏,金須本色,竈欲辦課,匠不離局,設有不及訶責踵至,所淮稅糧,豈足供給
弓手祗候曳剌禁子等戶,役甚優閑,無費於已,且可肥家不知何自而與之免糧也?

古稱侍衛禁、直左右前後之人,今謂之怯薛歹。
以今信古,古者數多名繁,今視古頗簡。
周禮?天官冢宰》曰膳夫、皰人,日內饔外饔,日漿人,曰烹人、籩人,今之博兒赤也。
幕人,曰司服、司喪,曰內宰,今之速古兒赤也。
掌舍、掌次,今之阿察赤也。
閽人,今之哈勒哈赤也。
縫人屨人,曰典婦功,今之玉烈赤也。
宮人,今之煜剌赤也。
古者分以職役,定以等差,用當其人,人當其任。
是以無覬覦,各守分義。
則不限以員,不責以職,但挾重資有梯,援投門下便可報名請糧,獲邀賞賜,皆名曰怯薛歹。
是各官門下怯薛,非天子前之怯薛也。
比者朝省嚴行分揀,如有職役定員,則挾資投入無所容力,有出定例,則別裏哥選不禁自絕矣。

國家財賦半入西番紅帽禪衣公然出入宮禁
道家老子為宗,惟在清凈無為辟谷棄人間事,今張天師縱情姬愛,廣置田園招攬權勢淩爍官府,此江南大豪霸也。
朝廷前立宣政院道教所,以其棄俗出家,非有司所宜統攝而乃恃寵作威公行賄賂僧道詞訟數倍。
民間奸盜殺人法事往往見告
各寺既有講主長老,各觀既有知觀提舉,足任管領之責。
隨路又濫設僧錄司、道隸司,各縣皆置僧綱威儀反為僧、道之蠹,並宜革去
僧道另設衙門三代以下未有
亡金棄人尚鬼,幫置二司民民鼎立而三,豈謂聖朝踵其弊政
僧道既金免徭稅愚民出財托名詭寄,以求避役
國家實利無用空門
民間輸稅之外,又當裏正主首和顧和買非惟棄本逐末,實且勞逸不均
今後寺觀常住稅糧,宜準古法,盡令輸官
外有白雲宗壹派,既自別於俗人又復異於僧道朝廷不察其偽,特為另立衙門,亦宜革去,以除國蠹,以寬民力。

春秋二百二十四年之間,災變叠出,地震者五。
國家十數年來,凡三見之。
以今考古未有若此數數也。
漢史翼奉言:“地變陰氣太盛,宜疏後黨親同姓出後宮,損陰氣。
李尋曰:“地震上中下,上位後妃中位大臣下位庶民
宜弱外戚強本支,崇陽抑陰,以救其咎。
”或以言遊畋土木,或以言宦官嬖幸,或以言小人黨盛,各因時弊指斥之耳。
今日人事觀之,閫儀嚴肅女謁不行,如呂韋之專,趙、楊之寵,無有也。
後宮列陳,名不盈數
如三千、壹萬之充滿無有也。
秉國爻者,皆色目漢人未嘗壹官任舅後之族,如呂、霍、上官僭奢無有也。
敷奏出納,非臺、省不得與聞未嘗壹事出閹寺之口,如魚程之專擅無有也。
春秋出畋循行故典宮墻殿宇,壹安舊規,如阿房復閣之興,樓船錦纜之侈,無有也。
然則致是變也,既皆非此之故,意當歸執政大臣乎?
季路問事鬼神,子曰:“末能事人,焉能事鬼?
敢問死,曰:“未知生,焉知死?
”此壹章,乃三教是非所由分也。
達摩面壁九年維摩不二法門,止為身計,何嘗禍福於人?
張道陵遠處深山,薩真人壹瓢自隨,厭與俗接,何曾妄有希求
往年帝師之死,驛取小帝師來代不過庸廝耳,舉朝郊迎望風羅拜榮遇之過,壹至如此。
達摩南天竺來,梁武帝問曰:“朕造寺、舍經、度生不可勝紀有何功德
”師曰:“並無功德,此但天人小果有漏之因,如影隨形,雖有非實
”此語足以求福田利益者之惑。
陳博隱華山宋太宗召至,使宰相宋琪等問以修養之道,對曰:“煉養有術縱使白日升天,何益於治?
聖上洞達古今深究治亂,正君臣合德致治之時,勤行修煉無以逾此。
”斯言可為求神仙者之鑒。
唐會昌間,為僧尼耗蠹天下,命並省佛寺上都東都各留二寺上州留壹寺,中下州並廢。
寺分三等上等留僧二十人,等十人下等五人,余僧及尼皆勒歸俗
通毀招提蘭若四萬余區,收良田數千萬畝、奴婢十五萬人歸俗僧尼二十六萬五百人真是快活條貫,宜體此意。

今日未嘗無邊遠選,固有準保定奪者矣。
保舉之初,忽於立法防奸,選用之後,失於計功核實
雲南甘肅八番兩江等處統帥藩臣,壹赴闕下,便行保人,以所保之品級定價值之輕重,多者百錠,少亦三之二。
當時取勇,或先與其半,或立利錢文書呈解到省,官可立得。
街市富子每聞壹帥臣至,則爭先營求並未涉歷塞庭、練習邊事也。
近者兩江元帥得除者,幾及百人,各鎮蹈其故轍公然,遂致邊鄙失得才之實,朝廷負濫爵之名,皆諸帥不忠誤國之故。

自古天下之田,無不屬官
先王受田,使貧富強弱不相過得以自耕,故天下無甚富、甚貧之民。
至成周時其法大備畫地為井,八鳩五規二牧九夫,以等其高下,溝洫畎澮川塗、軫徑,以立堤防
疆井既定,雖欲貪,並不得也
商鞅用秦,已不復有井田之舊。
於是阡陌既開,乃有豪強兼並之患,然猶不明言田在民也,官不得治而民得自占為業耳。
漢亡,三國並立兵火之余,人稀土曠
當是時,天下之田既不在官,亦終不在民。
以為在官,則無人以為在民,又無簿籍契券,但隨其力所能至而耕之。
元魏均田,唐因而損益之,為法雖善,然令民得賣其口分永業日漸壹日,而公田盡變為私田矣。
田既屬民,乃欲奪富者之田以與無田之民,禍亂群興,必然之理也。
董仲舒武帝朝,去古未遠,乃曰:“井田雖難卒行,宜少近古,限民名田以贍不足
”言甚善而未果行。
至哀帝時孔光何武曰:“吏民名田無過三十頃,期盡三年,而犯者沒入官。
”時丁傅用事董賢隆貴不便於己,遂寢其議。
三十頃之田,周民三十夫之田也。
以壹人而兼三十夫之田,亦已過矣,而期之三年似太迫。
為今之計豪強難禁止,惟有限田之法可以制之。
酌古準今,宜為定制

古者給價換馬,已非良策
今乃刷馬民間,尤為弊政
南北風土不同生長於南者則不禁其冷,生長於北者則不禁其熱。
若刷東南之馬以供西北用,則立見其死亡耳。
且牧於野者,安於水草,習於馳驟,以之臨敵易於鞭策
畜於家者,飽以芻豆,勤以剪拂,壹旦置之荒郊,便已無力。
朝廷不循廣馬之成規,而行刷馬下策,雖曰和買何異白奪
且政出亡金,其時鄰敵交攻疆土滋削,未免刷之民間,以應壹時之急。
堂堂天朝,豈宜出此,兼以刷至之馬實無所用,而民怨歸於國,甚非經久之計。
唐初得牝馬三千匹,徙之隴右,命張萬歲掌之,蕃息至七十萬匹,分為八坊四十八監,各置使領之。
是時天下以壹縑易壹馬。
玄宗王毛仲內外閑廄使東封之日有馬四十三萬匹,牛羊稱是,此已然明驗也。
國家土宇,數倍於唐,水甘草美這處,盡在版圖。
若擇宜牧這地,各設牧馬監官給牝馬,選用能吏,使專牧養之權,重職任,優俸祿,責以成效,不十數年,馬不可勝用矣。

奏上,多見采納。
後以省臣薦,授金溪縣,卒。

史臣

史臣曰:“唐劉蕡對策,忤宦官,宜其不遇也。
趙天麟鄭介夫議論足以從政文章足以經國,又無奸人妒嫉蔽日月之明,然其不遇,乃與無以異。
嗚呼
世祖用人成宗之待士,而使野有遺賢不亦惜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