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元史-近现代-柯劭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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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一百八十四 列傳第八十一

作者 柯劭忞
年份1920
姚天福 崔彧

姚天福

公元1268年
姚天福字君祥絳州稷山人
少爲懷仁縣,見同列所爲,恥之。
儒者受《春秋》,學能知大義
世祖皇太弟白登縣令使天福蒲萄酒行帳應對敏給,帝奇之,留直宿衛
至元初,授懷仁縣
丞相塔察兒奉使北藩代州知州闊闊出天福塔察兒,俾從行
塔察兒以爲能。
五年塔察兒御史大夫妙擇官屬,以天福架閣管勾獄丞
公元1274年
十一年,拜監察御史
時君奏事便服天福朱衣秉笏以入,衆駭顧,莫知所爲
見帝,首論阿合馬擅政奸利,出詣中書省,執阿合馬
阿合馬亦期得對必殺天福
及至帝前,天福皂囊,出二十四事,抗聲論之。
才及其三,帝爲之動容,曰:「即此已不容誅,況其餘乎?
國語謂虎曰巴而思,帝賜天福巴而思
且諭之曰:「有敢違祖訓幹紀犯法者,其擊之勿縱。
是時阿合馬方以言利得幸,帝雖韙天福言,然寵任如故也。
既而天福按事北邊,道過其家,其母趙氏見之,大怒曰:「汝爲御史,胡私歸?
」立遣之去,且告曰:「汝勿以吾爲慮。
苟言得罪,吾雖爲汝死亦甘心
廷臣聞其母言,以奏,帝曰:「賢哉!
非此母,不生此子。
」命付史館書之。
大名路達魯花赤小甘浦,冬獵於郊,民不堪命
事聞,帝遣御史按之,反爲小甘浦所歐,更命天福往。
天福微服廉問,盡得其實,立捕小甘浦,劾治之,並及他淫虐法事
小甘浦素貴,猝見折辱,皆款服,械以俟命
爲侍禦吏安兀失納所營救,詔釋之。
小甘浦騎過台門,爲詬誶語,天福聞之曰:「敢爾耶!
」率吏卒執之,於佩囊得賂安兀失納書,詰之,則賂在道士家
天福得賂如書,而安兀失納不知也。
明旦,方坐御史府治事天福左右撤其案,手執之。
安兀失納絕裾而逸,天福持贓入奏
帝曰:「朕嘗貰小甘浦十死罪。
天福曰:「今小甘浦死罪十有七,陛下貰其十,其七誰當之?
太祖之法,安可壞耶!
於是小甘浦竟伏誅,安兀失納亦坐免官。
後安兀失納與御史大夫孛羅宴見,爲雙陸於帝前,天福入奏事,引其衣而出之曰:「罪人也。
安得至尊
左右失色
是時月魯那延孛羅同爲御史大夫天福奏曰:「一蛇九尾,首動尾隨
一蛇二首則不能行矣!
台綱不振者,由一蛇二首也。
」帝曰:「朕亦思之,巴而思之言是。
孛羅遂以年少自劾去。
詔罷各道提刑按察使
天福月魯那延反覆言所系之重,月魯那延曰:「非御史,見不及此
夜見帝於臥內奏之,帝亦大悔,未旦,趨命中書省復立之。
阿合馬天福久爲御史,謀去之。
會帝幸上者,遂托事,使兵馬司騎士,猝縛天福,去索其家,僅有脫粟數升。
天福曰:「丞相反。
詔旨自行在來,而欲擅殺年史,非反耶?
阿合馬鍛煉以成其罪,無所得乃左天福同知衡州路事。
左司天福受命天福曰:「吾先受密旨,勿遠去台,俟見上,乃行。
執政不敢強之,復奏爲河東路提刑按察副使
北邊用兵,方冬,役太原轉粟,民苦之。
天福上言曰:「外患未寧,而先失內郡民心,可乎?
」帝悟,遽命罷之。
太原饑,天福發稟而後奏聞,爲有司所劾。
詔勿問。
入拜治書侍御史
公元1279年
十六年,出爲淮西北道提刑按察使
江南初定,蘄、黃、宣、饒諸路盜發,輒以兵屠之,而大掠近縣
淮西多宋宿將家,官利其貲,則緣事籍之,或遣人良家子女。
天福津隘,置吏察閱,悉還之,嚴治掠賣之罪,得免者數千人民立祀之。
公元1281年
十八年,移江南湖北道
平章阿里海涯法事不服
天福入朝自言之,出境,遇賊劫之。
已而爲姚按察船,賊羅拜曰:「公正人,不可犯。
」其爲人所慕如此
遼東宣慰使阿老瓦丁軍興官粟獄久不決,詔天福按之。
天福樹杙於庭,曰:「屍贓吏於此,獄必具。
阿老瓦丁聞之曰:「我詎能抗姚公?
」遂引伏
內臣救之獲免入見裕宗東宮,泣告曰:「巴而思鞫臣如執豕然!
裕宗曰:「汝罪應爾,巴而思濫刑也。
由是內外莫不震肅
公元1283年
二十年,移山北遼東道
民饑天福發稟賑之,州以無朝命遣使天福
天福使者,振畢而後遣之。
事聞,帝亦不之罪也。
叔侄田者數十不決
天福讞其事,問侄:「有毆汝叔者,汝救之否??
曰:「救之」。
又問其叔:「有戕汝侄者,何如
」曰:「吾仇也。
天福曰:「然則,汝何爭耶?
」皆感泣而去。
州民以遊牧爲業,天福勸以農事,民日富
立學校,延師以教之,政化大行
公元1285年
二十二年,帝選說部尚書,問巴而思所在
召拜刑部尚書
疑獄讞上,天福不肯署,同列代決之,天福引疾去官
後其事果如天福所疑,人始服其明允
尋除揚州路總管
公元1289年
二十六年,復改淮西提刑按察使
行省平章政事昂吉兒,其子昂阿禿大盜七人交通
天福七人誅之,劾昂吉兒巨萬
時行御史台在揚州天福自詣台,白其事。
昂吉兒使其兵校丁文虎道殺天福天福並執之。
事聞,詔近侍阿朮、治書侍御史萬僧按問昂吉兒懼,因館人饋米,貯金于米囊中,持以入。
天福詗知之,亦隨之入,發囊得金
昂吉兒詞伏,立杖之。
昂吉兒卒以功臣議宥,後還都,獄譖天福擅殺
帝曰:「殺賊何罪耶?」
公元1291年
二十八年,遷平陽府
有男子僞爲女巫妄言禍福
天福曰:「是亂常敗欲者。
立命撲殺之。
天福平湖水磑田,民便之。
按察副使速魯蠻沮其事,天福不爲動,並劾其受賕,速魯蠻坐免官。
三十一年,拜甘肅行省參知政事,以母老,辭不行
公元1295年
元貞元年,授陝西漢中道肅政廉訪使,又改真定府
福太后佛寺五臺山,役真定民。
麥熟天福輒止之,上言請緩至農隙,從之。
蠻城有殺人於逆者,且令執主人考之,誣伏
三上天福三疑之,縣令不肯改。
天福死者之母曰:「爾子所賚鈔,有私識乎?
」曰:「有。
」取主人之贓,使辨之。
曰:「非也。
天福曰:「信冤矣。
」持其事不下
一月,而得真盜於德興
公元1299年
大德三年,拜江西行省參知政事,又以病辭。
四年,以通奉大夫參知政事,行大都路總管大興尹事。
三河縣民得銅印田間未及送官怨家誣爲謀反
事上府,天福取其印視之則故三河縣印也,笑釋其縛而遣之,治縣與告者之罪。
寡婦朱畀弟錢爲賈,後索錢,弟不肯予。
朱告於官,皆以無券,不直朱。
天福使朱歸,而召其弟曰:「爾昔貧今富,今有盜扳爾爲徒黨,信乎?
」弟惶懼具言假姊錢致富,有簿記可按也。
天福乃召朱至,按簿分其半與之。
斷決明識類此
公元1302年
六年,卒,年七十三。
內侍董文忠宣付天福事於史館,贈正奉大夫河南江北行省參知政事護軍平陽郡諡忠肅
初,天福山北遼東道時,有開平縣劉成暴死,其弟告嫂阿李與人通,疑爲所殺。
縣令丁欽驗之,無死狀。
天福趣欽三日復命,欽擾懣不知所爲
其妻韓聞之,告欽曰:「死者頂骨中當有物,塗藥泯其迹耳。
」欽濯而求之。
果於頂骨中得三寸許,持白天福,且言得妻之教。
天福召韓問之,則夫死再醮者也。
遣吏發前夫之棺,驗之,得頂骨中之鐵,與成無異
款服
旬日而兩獄皆具。
天福事過景州,有旋風起馬前,天福使二卒從之。
大澤葭葦中,得殺死五人一人腰間懸小印
天福曰:「吾得之矣。
下令城中布,盡市之。
且使四出行賈
四人載布五驢,止之,驗布上印文相合
訊以殺人事,皆款服
二事爲當世傳頌云。
子:祖舜,秘書郎;侃,內藏庫使

崔彧

公元1279年
崔彧字文卿小字帖木兒江淮行省左丞斌之弟也。
負才氣,剛直敢言世祖甚器之。
至元十六年奉詔偕牙朮至江南訪求藝朮之士。
還朝,首劾忽都帶兒根索亡宋財貨、擾百姓,身爲使臣,挈妻子以往所在鞍馬芻粟
疏上,不報
公元1282年
十九年,除集賢持讀學士
彧言:「參知政事阿里請以阿散襲其父阿合馬職,倘得請,其害不可勝言
陛下神聖,拒而不可
臣已疏其奸惡十餘事,乞召阿里廷辯
」帝曰:「已敕中書,凡阿合馬所用,皆罷之,窮治黨與
事竟之時,朕與汝有言也。
」又請將郝禎剖棺戮屍,從之。
尋敕鈎考樞密院文牘,由刑部尚書御史中丞
彧言:「台臣國家政事得失生民休戚百官邪正,雖王公將相,亦宜糾察
近惟御史得有所言,臣以爲台官皆當建言,庶於國家有補。
選用台察官,若由中書,必有偏徇之弊,御史宜從本台選擇,初用漢人十六員,今用蒙古十六員,相參巡曆爲宜。
」從之。
公元1283年
二十年,復爲刑部尚書上疏時政十八事一曰廣開言路,多選正人番直上前,以司喉舌庶免黨附壅塞之患。
二曰當阿合馬擅權台臣莫敢糾其非,迨事敗,然後接踵隨聲,徒取譏笑
宜別加選用,其舊人蒙古人敢聖斷外,餘皆當問罪
三曰樞密院定奪軍官賞罰不當
多希阿合馬風旨
宜擇有聲望者爲長貳,庶號令明而嘗罰當。
四曰翰林官亦頌阿合馬功德,宜訪南北耆儒碩望,以重此選。
五曰郝禎、耿仁、等雖正典刑,若是者尚多,罪同罰異公論未伸。
合次弟屏除
六曰貴遊子弟,用即顯官,幼不講學何以從政
左丞許衡國子學,則人才輩出矣。
七曰今起居注所書,不過奏事檢目而已
宜擇蒙古人之有聲望、漢人重厚者,居其任,分番上直帝王言動必書,以垂法無窮
八曰憲曹無法可守是以奸人無所顧忌
定律令,以爲一代之法。
九曰官冗,若徒省一官員,並一衙門,亦非經久之策。
宜參衆議,而定成規。
十曰官僚無以養廉,責其貪則苛。
乞將諸路大小官,有俸者量增,無俸者特給。
然不取之於民,惟賦之于民,蓋官吏既有所養不致病民,少增歲賦,亦將樂從。
十一曰內地百姓流移江南賦役者,已十五萬戶。
去家就旅,豈人之情,賦重政繁,驅之致此。
乞降旨,招集復業,免其後五年科役,其餘積欠並蠲,事産即日給還
民官滿替,以戶口增耗爲黜陟,其徙江南不歸者,與土著一例當役
十二曰凡丞相安童遷轉舊臣悉爲阿合馬擯黜,或居散地,或在遠方併合拔擢錄用
十三曰簿錄奸黨財物本國家之物,不可視爲橫,遂致濫用
宜以之實帑藏、供歲計
十四曰大都非如上都止備巡幸不應留守司,此皆阿合馬以此位置私黨
易置總管府
十五曰中書省右丞二,而左丞缺。
宜改所增右丞置諸左。
十六曰在外行省不必丞相平章,止設左右丞以下庶幾內重不致勢均。
彼謂非隆其各不足鎮壓者,奸臣欺罔之論也。
十七曰阿里海牙兵民之權,子侄姻党分列權要官吏出其門者,十之七八,威權不在阿合馬下。
罷職理算,其黨雖無污染者,亦當遷轉他所,勿使久據湖廣
十八曰銓選類奏,賢否莫知。
自今三品以上,必引見而後授官。
敕與御史大夫玉昔帖木兒議行之。
又言:「江南盜賊相而起,主二百餘所,皆由拘刷水手與造海船民不聊生,激而成變。
日本之役,宜姑止之。
江西四省軍需,宜量民力,勿強以土産所無。
凡給物價與民者,必以實,召莫水手,當從其所欲,伺民氣稍蘇,我力粗備,三、二年後,東征未晚
世祖以爲不切,曰:「爾之所言如射然,挽弓可觀發矢非是矣。
彧又言:「昨中書奉敕差官度量大都州縣地畝,本以革權勢兼併之弊,欲其明白不得不軍民諸色人戶通告核實
又因取勘畜牧數目初意本非擾民,而近者浮言胥動,恐失農時
」又言:「建言者多,孰是孰否,中書集議可行者行之,不可明諭言者爲便。
」又言:「各路每歲選取室女,宜罷。
」又言:「宋文思院小口斛,出入官糧無所容隱所宜頒行
」皆從之。
公元1284年
二十一年,彧劾奏世榮不可相位,忤旨,罷。
二十三年,起爲集賢大學士中奉大夫同僉密院事。
尋出爲甘肅行省右丞
召拜中書右丞
中書平章政事朮丁奏曰:「近桑哥當國四年,中外諸官鮮有不以賄得者。
昆弟故舊妻族皆授要官美地,唯以欺蔽九重朘削百性爲事
宜令兩省嚴加考核,凡入其黨者,皆汰逐之。
出使之臣及按察司受賕者,論如律,仍追宣敕除名爲民。
又奏:「桑哥所設衙門,其閑冗不急之官徒費祿食,宜令百司集議汰罷,及自今調官,宜如舊制,避其籍貫,庶不害公。
大都高貲戶,多爲桑哥等所容庇凡百徭役,止令貧民當之。
今後徭役不問何人,宜皆均輸,有敢如前以賄求容庇者。
罪之。
又軍、站諸戶,每歲官吏非名取索賦稅倍蓰,民多流移
自今奉旨省部文字,敢私斂民及役軍匠者,論如法
忽都虎那顔籍戶之後,各投下毋擅招集太宗既行之,江南民籍已定,乞依太宗之法爲是
」並如所請。
公元1291年
二十八年,由中書右丞御史中丞
彧奏:「太醫院使劉岳臣嘗仕練達政事比者命其參議機務,衆皆稱善。
以爲翰林學士平議朝政
」又言:「行御史台奏:‘建甯路總管馬謀,因捕盜延及平民,有搒掠至死者多,又俘掠人財,迫奸處女受民財積百五十錠,獄未具,會赦。
如臣等議,馬謀非罪殺人不在原例。
’宜令行台詰問白定罪。
」又言:「昔行御史台監察御史周祚,劾尚書省官忙兀帶、教化納速剌丁滅里奸贓納速剌丁滅里反誣以罪,遣人尚書省桑哥
桑哥暖昧以聞,流于憨答孫,妻子家財沒入官。
和琳遇亂,走還京師
桑哥遣詣雲南理算錢谷,以贖其罪。
今自雲南回,臣與省臣閱其狀詞,罪甚微,宜復其妻子
」從之。
公元1292年
二十九年,彧偕御史大夫玉昔帖木兒等奏:「四方之人不闕下,率言事幹進
國家名器資品高下具有定格
臣等以爲中書樞密院早爲銓定應格者與之,不當與者使去。
言事是非當否,宜早與詳審言之。
當者即議施行,或所陳有須詰難條具者,即令其人講究否則罷遣
」帝嘉納之。
又奏:「納速剌丁滅里、忻都、王巨濟,党比桑哥,恣爲不法楮幣銓選鹽課酒稅,皆更張變亂之。
銜命江南理算積久逋賦期限嚴急,胥卒追逮,半于道路,民至嫁妻賣女,殃及親鄰維揚錢塘受害最慘,無故而殞其生者五百餘人
近者,闍里按問悉皆首實請死,士民乃知聖天子仁愛元元,而使之至此者,實桑哥及其凶党之爲也,莫不願食其肉。
臣等共議:此三人既已伏辜,宜令中書省御史台從公論罪,以謝天下。
又言:「河西人薛闍幹領兵宣慰使,吏詣廉訪司告其三十六事,檄僉事簿問
而薛闍幹率軍人擒問者辱之,且奪告者以去
臣議:從行台選御史按問薛闍幹,仍先奪其職。」
又言:「去歲桑哥既敗,使臣至自上所者,或不持璽書口傳聖旨縱釋有罪,擅籍人家真僞莫辨
臣等請自今使臣降璽書,省、台、院諸司,必給印信文書,以杜奸欺
」帝曰:「何人乃敢爾耶?
」對曰:「咬剌也奴、伯顔察兒,比嘗傳旨罪人
」帝悉可其奏。
又言:「松州達魯花赤長孫,自言不願錢谷官,願備員廉訪司,令木入剌沙上聞。
傳旨至台,特令委用台臣所宜奉行
徑自陳請,又嘗有罪理應區別
」帝曰:「此自卿事,宜審行之。」
又奏:「江南李淦葉李過愆,敕赴都辨論,令葉李已死,事有不待辯者。
李淦儒人,請授以教官,旌其直言
又奏:「鄂州一道,舊有按察司要束木惡其害已,令桑哥奏罷之。
臣觀鄂州等九郡境土亦廣,宜復置廉訪司
行御史台舊治揚州,今揚州南京,而行台移治建康;其淮東廉訪司淮安,宜移治揚州
又奏:「諸官吏受賕在朝則詣御史台首告在外則詣按察司首告,已有成憲
桑哥當國受賕不赴憲台憲司,詣諸司故爾反覆牽延,事久不竟,臣謂宜如前旨,惟於本台、行台及諸道廉訪司首告諸司無得輒受。
監察御史塔的失言女直教化的,去歲東征妄言以米千石闍里帖木兒萬人,奏支鈔四百錠,宜令本處廉訪司究問,於本處行省追償議罪
」皆從之。
三月中書省臣奏,請以彧爲右丞世祖曰:「崔彧敢言惟可使任言責
閏六月,又同御史大夫玉昔帖木兒奏:「近耿熙告:河間鹽運司官吏官庫錢,省台遣人同告者雜問,凡負二萬二千餘錠,運使征八千九百餘錠,猶欠一萬三千一百餘錠。
運使張庸嘗獻其妹于阿合馬,有寵。
阿合馬既死,以官婢桑哥,復有寵。
衎緣戚屬得久漕司,獨盜三千一百錠。
宜命台省遣官,同廉訪司倍征之。
」又言:「月林伯察江西廉訪司官朮兒赤帶河東廉訪司忽兒赤,擅縱盜賊抑奪民田貪污不法今月林伯以事至,宜就令詰問
」又言:「揚州鹽運司受賄,多付商賈鹽,計直該鈔二萬二千八百錠。
臣等以謂追征足日,課以歸省,贓以歸台,斟酌定罪,以清蠹源。
又奏:「江西詹玉始以妖朮致位集賢,當桑哥持國,遣其掊刻江西學糧貪酷暴橫學校大廢。
近與臣言:「撒里蠻、答失蠻傳旨,以江南謀叛者,俾乘傳往鞫,明日訪知禿速忽、香山欺罔奏遣。
京師,猶敢誑誕如此,宜亟追還訊問
」帝曰:「此惡人也,遣之往者,朕未嘗知之。
其亟執之。」
公元1293年
三十年,彧言:「大都民食唯仰客糴,頃緣官括商船載遞諸物,致販鬻者少米價翔踴
臣等議:勿令有司括船爲便。
寶泉提舉張簡及子乃蠻帶,告彧嘗受道源、許宗師萬五千兩,又其子知微訟彧不法十餘事。
敕就中書自辯。
彧已書簡等所告,與已宜對者爲牘袖之,視而後對。
父子所告皆無驗,並繫獄瘐死,仍籍其家一女入官
乃蠻帶、知微皆坐杖罪除名
三十一年,成宗即位
先是千戶闊闊出王璽於紮拉爾氏,以示彧,其文曰「受命於天,既壽永昌」,彧使上之徽仁裕聖皇后
至是,皇后手授成宗
彧以久任憲台,乞選他職,不許
帝諭之曰:「卿若辭避,其誰抗言
」彧言:「肅政廉訪司案牘,而令總管府檢劾非宜。
」帝曰:「朕知其事,當時小人擅奏耳,其改之。」
公元1297年
大德元年,彧又條陳台憲諸事,皆見於施行
彧居御史台久,又守正不阿,人疾之。
監察御史斡羅失剌劾奏「彧兄在先朝嘗有罪不宜還所籍家產
」帝怒其妄言,笞則遣之。
十一月御史台奏:「大都路總管沙的,盜支官錢,及受髒計千三百緡,准律當杖百七,不敘,以故臣子從輕論。
」帝欲僅停其職,彧與御史大夫只而合郎執不可
已而御史又奏:「彧爲中丞十年不宜久任
」彧遂以病辭,帝諭之曰:「卿辭退誠是,然勉爲朕少留。」
閏十二月兼領侍儀司事,與太常卿無隱奏:「新正賀歲常習大萬安寺。
」帝曰:「去歲兀都帶以雪故來遲,今而復然
不至失儀者殿中司監察御史同糾之」。
二年,加榮祿大夫平章政事,尋與御史大夫禿赤奏:「世祖聖訓,凡在籍儒人,皆復其家。
今歲滋久老者已矣,少者不學,宜遵選制,俾廉訪司常加勉厲
」帝深然之,命彧與不忽木、阿里渾撒同翰林集賢議,特降詔條,頒于各路
彧以是年九月卒。
至大元年,贈推誠履正功臣太傅開府儀同三司追封鄭國公諡忠肅
史臣曰:「漢之汲黯宋之包拯元之姚天福所謂邦之司直者也。
崔彧鑒於斌之受禍,不劾阿合馬桑哥,而事後論其黨附者,猶不免于畏強禦,然議論侃侃,切於時務,亦天福之次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