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元史-近现代-柯劭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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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一百二十七 列傳第二十四

作者 柯劭忞
年份1920
耶律楚材子 鑄 孫 希亮 侄孫 有尚
卷一百二十七·列傳第二
耶律楚材子 鑄 孫 希亮 侄孫 有尚

耶律楚材

耶律楚材字晉卿遼東丹王突欲八世孫。
父履,金尚書右丞通術數,尤邃於太元
楚材生,履私謂所親曰:「吾年六十而得此子,他日當爲異國用。
」因取《春秋左氏傳楚材晉用之語,以爲名字
楚材三歲而孤,母楊氏教之學。
及長,博極羣書援筆爲文,如宿構者。
金制,宰相子得試補省掾
楚材不就章宗特敕應試中甲科,考滿開州同知
宣宗南渡完顏承暉留守中都行尚書省事,表楚材左右司郎中。
太祖中都,訪宗室,聞其名,召詣行在
楚材身長八尺,美鬚髯,音如洪鐘
偉之,謂曰:「遼金世仇,朕爲汝雪之。
」對曰:「臣祖父北面事金,既爲臣子,敢仇君父耶!
」帝重其言,處之左右,呼爲吾圖撒合裏而不名國語長髯人也。
公元1225年
西夏入常八斤善治弓,謂楚材曰:「國家尚武,而明公欲文進不亦左乎?
楚材曰:「治弓尚須弓匠,豈治天不用天下匠耶!
」帝聞之甚喜,日見親用
十四從太祖西域
二十年,又從征西夏
公元1226年
明年冬大軍靈武,諸將爭取金帛楚材獨收遣書大黃雨駝。
既而士卒病疫,得大黃輒愈,人始歎服
州縣長吏專生殺,燕京留後長官得卜貪暴殺人盈市。
楚材聞之泣下,即奏請州縣不奉璽書不得擅徵發,囚當大辟者,必待服,違者罪死
燕京多盜,未夕,輒劫人財物不與則殺之,睿宗監國,遣楚材中使窮治其事。
楚材詗得盜姓名,捕下獄,皆勢家子弟也。
其人賂中使求緩之,楚材曰:「信字咫尺未下,不嚴此輩,恐大亂起。
中使懼,從其言,戮十六人於市,民始安堵
初,太祖嘗指楚材太宗曰:「此人天賜我家,爾後軍國之事當悉委之。
太宗即位宗王會議未決
楚材言於睿宗曰:「此宗社大計,宜早定。
睿宗曰:「事未集,宜別擇吉日
楚材曰:「過是吉日矣。
」乃定策,撰禮儀,魯皇兄察合臺曰:「王雖兄,位則人臣,禮當拜。
王拜,則莫敢不拜矣。
」察合臺然之,率宗王大臣拜於帳下
既退,察合臺撫楚材背曰:「真社稷臣也。
蒙古尊屬拜禮自此始。
部長來朝冒禁死者衆,楚材奏曰:「陛下新登寶祚,願無污白道子。
」從之,國俗尚白,故楚材之言如此
公元1230年
蒙古無赦令,楚材屢言之。
詔自庚寅正月朔以前事勿治。
楚材便宜十八事天下:請各路長史牧民,設萬戶總兵,使勢均力敵,以遏驕橫之漸;中原之地,財賦所出宜存恤其民,州縣奉上命敢擅行科差者罪之;貿易借貸官物者罪之;蒙古回回等人種地納稅者死;監主自盜宮物者死;應犯死罪者,具由申奏,命下然後行刑貢獻禮物禁斷
帝悉從之,惟貢獻一事不允,曰:「彼自願奉上者,宜聽之。
楚材曰:「蠹害之端,必由於此。
」帝曰:「卿所奏,朕無不允,卿不能從朕一事耶?
楚材不敢復言
太祖有事西域,倉稟府庫尺帛鬥粟中使迭等言:「漢人無益於國,宜空其地爲牧場
楚材曰:「陛下南伐軍需宜有所資,誠均定中原地稅商稅、酒、醋、鹽、鐵、山澤之利,歲可得銀五十萬兩、絹八萬疋、四十萬石,足以供給何謂無益
」帝曰:「試爲朕行之;。
」乃奏立十路徵收課稅使,凡長貳悉用士人,如陳時可、趙昉等,皆當時之選。
從容進說之教,謂:「天下得之馬上不可以馬上治之。
」帝深然之。
由是儒者漸獲進用
三年,帝幸雲中十路威進廩籍銀絹
帝笑謂楚材曰:「汝不去左右,而能使國用充足如此
」乃親酌大觴賜之。
即日中書令,事無大小一委楚材
宣德路長官太傅禿花失陷官糧萬餘石,自恃勳舊密奏乞免
帝問:「中書省知否?
」對曰:「不知
」帝取鳴鏑,欲射者再,叱之出,使白中書省償之。
仍敕:凡事白中書然後奏聞
中使苦木思不花奏撥山後一萬戶,以爲採金銀、種蒲萄等戶,楚材言:「太祖遣詔,山後百姓蒙古無別緩急可用。
不如河南俘戶貸而不誅,使充此役,且以實山後之地。
」從之。
楚材又奏:「諸路民戶疲乏,宜令蒙古回鶻河西分居諸路者,與民戶一體輸賦役。
」事亦施行
四年,從帝幸河南
詔:、虢等州山林洞穴逃匿之人來降者免死。
或謂降民反覆,宜盡戮之。
楚材奏:「人給一旗執之,使散歸田里。
全活無算
國制:凡攻城域中一發矢石,即爲拒命,既克,必屠之。
汴京垂撥,大將速不台奏言:「金人抗拒日久,多殺士卒,宜屠城
楚材入奏曰:「將士暴露數十年,所欲者土地人民耳!
得地無民,將安用之。
」帝猶豫未決楚材曰:「凡工匠厚藏之家,皆聚於城內,殺之則一無所得矣。
」帝始允之詔除完顏一族外;餘皆原免
城中一百七十萬戶,楚材奏選工匠素業儒、釋、道、醫、卜者遷於河北,官爲瞻給
遣人孔子後,得五十一伐孫元措,奏襲衍聖公,與以林廟之地。
名儒梁陟、王萬慶、趙著等,使直講後子
編修所於燕京經籍所於平陽
由是文治興焉。
軍還,遣民被俘者多亡去
居停逃民及資給衣食者滅其家,並連坐鄉社
逃民無所得食,多踣死道路
楚材從容進曰:「河南平,其民皆陛下赤子,去將安之!
豈有因一俘,殺數百人者?
」帝悟,立除其禁。
金亡,惟、鞏二十餘州久不下,楚材奏曰:「吾民逃罪者,皆聚於此,故冒死拒戰,圖延命於旦夕。
若赦之,則不自下矣。
」從之。
諸城開門出降
六年,詔括中原戶口
忽都虎等議以丁爲戶,楚材不可
皆曰:「本朝西域國法如此豈有大朝成法而在襲亡國之政者。
楚材曰:「自古中原之國未有以不戶者,若行之,丁逃,則賦無從出矣。
」卒從楚材議。
將相大臣所得俘戶,往往寄留諸郡,幾居天下之半。
楚材因奏括戶口,籍爲良民,匿佔者罪死
七年朝議回回人伐宋,中原人伐西域
楚材曰:「中原西域相去萬里,未至敵境人馬疲乏,兼水土異宜,必生疾疫,宜魯從其便。
爭論十餘日,議始寢。
八年,有奏行交鈔者。
楚材曰:「金章宗時初用交鈔,與錢並行有司出鈔爲利,收鈔爲諱,謂之老鈔,至以萬貫一餅
今日當爲鑑戒印造交鈔不宜過萬定。
」從之。
公元1226年
秋七月忽都虎上戶口籍,帝欲裂州縣親王功臣
楚材曰:「裂土分民異日有尾不大掉之患。
不如多以金帛賜之。
」帝曰:「朕已許之,奈何
楚材曰:「請朝廷置吏收其賦稅,與之,使毋擅科徵可也
」帝然之。
定天下賦稅:每二戶出絲一斤,給國用五戶出絲一斤,給諸王功臣
地稅上田三升中田二升半,下田二升水田五升商稅三十分而一;鹽價一兩四十斤。
永爲定額
朝議以爲太輕,楚材曰:「異日有以利進者,則今已爲重矣。」
公元1227年
國初盜賊充斥周歲不獲正賊,令本路民戶償其失物前後積累萬計
官吏回回銀本,年息倍之,次年並息又倍之,謂之羊羔利往往妻子不能償。
楚材奏請悉以官銀代還,凡七萬六千錠,仍奏請無論歲月遠近子本相俟,更不生息
中使脫歡奏選室女楚材格其事不下,帝怒。
楚材曰:「向所刷室女二十八人足備使令,令又行選刷,臣恐重擾百姓,欲復奏陛下耳。
」帝良久曰:「可。
」遂罷之。
帝欲收民間牡馬楚材曰:「漢地宜蠶桑五彀,非產馬之地,異日必爲民害
」亦從之。
九年楚材奏曰:「制器者必用良工守成者必用儒臣
儒臣之效,非積數十年之久,殆末易見也。
」帝曰:「可擇其人官之。
楚材奏命宣德州宣課使劉中隨路校試,以經義詞賦、論分三科,士俘爲奴者,亦令應試,其主匿弗遣者死。
得士四千三百人,免爲奴者四之一。
又請汰三教冒濫者,僧道中選給碟住寺觀,儒中選則復其家。
楚材初言僧道避役者多,合行選試,至是始行之。
時諸路官府自爲符印僭越無度
楚材奏並仰中書依式鑄造於是名器始重。
因奏時務十策,曰:「信賞罰,正名分,給俸祿,封功臣,考殿最定物力,汰工匠務農,定土貢,置水運
帝雖不能盡用,亦擇而行之。」
十年天下旱蝗。
帝問御災之術,楚材曰:「今年租賦權行停閣
」帝恐國用不足楚材倉庫之儲可支十年,帝允之
初籍天下得一百四十萬,至是逃亡者十四、五,而賦仍不減天下病之。
楚材奏除逃戶三十五萬,民賴以蘇。
富人劉忽篤馬等撲買天下課稅楚材曰:「此剝下罔上奸人爲害甚大。
」奏罷之。
嘗曰:「興一利不如一害生一不如省一事。
世稱爲名言
先是楚材課稅之額,每歲銀一萬錠,後增至二萬二千錠。
譯史安天諂事左丞相鎮海,引回回人奧都剌合蠻撲買課稅,增至四萬四千錠。
楚材曰:「雖取四十四萬亦可得,不過攘奪民利耳,民窮爲盜,非國之福也。
」帝不聽楚材反覆辯論聲色懼厲。
帝曰:「汝欲搏鬥耶?
楚材不能奪,乃太息曰:「民之窮困自此始矣!
楚材每陳天下利病生民休慼詞氣懇切,言與泣下。
帝曰:「汝又欲爲百姓哭耶?」
嗜酒楚材屢諫不聽,乃持酒鐵口進曰:「麴櫱腐物,鐵尚如此,況人五臟
」帝悟,語近臣曰:「汝輩愛君憂國之心;有如吾圖撒合裏者耶。
」以金帛賜之,敕近臣進酒三鍾而止。
楚材初拜中書令,引鎮海粘合重山同事權貴不能平。
得卜尤嫉之,譖於宗王皇叔曰:「楚材多用南朝舊人,必有二心,宜奏殺之。
宗王遣使奏聞,帝察其誣,責使者遣之。
後有告咸得卜不法者,帝命楚材鞫之,奏曰:「咸得卜性倨傲,又暱羣小,易得謗。
令將南伐他日治之未晚也。
」帝私謂左右曰:「楚材不較私仇,真長者汝輩宜效之,。
」有道士誣其仇爲逃軍,結中使通事楊惟忠執而殺之,楚材按治惟忠中使楚材違制
帝怒,暴系楚材既而自悔,命釋之,楚材不肯解縛,進曰:「臣備位宰相陛下以臣有罪而系之,又以臣無罪而釋之,反覆輕易如戲小兒國有大事何以行焉!
」衆失色,帝曰:「朕寧無過舉
」乃溫言謝之。
轉運使呂振、副使劉子振以髒抵罪,帝責楚材曰:「言卿孔之教可行何故有此輩?
」對曰:「孔子之教,萬世由之,如天之有日月也。
豈得一人之失,而廢發萬世常行之道乎!
」帝意乃釋。
公元1218年
十三年冬十一月,帝崩。
皇后儲嗣問,對曰:「此事非外臣所敢議,且有先帝遣詔,遵之則社稷幸甚
皇后稱制,奧都剌合蠻以賄得執政大臣畏附之,惟憚楚材沮其事,以銀五萬兩賂之。
楚材不受
皇后御寶空紙付奧都剌合蠻,使便宜填行。
楚材奏曰:「天下者,先帝天下號令先帝出,今如此,臣不敢奏詔。
」尋有旨:奧都剌合蠻奏淮事理令史不書者,斷其手。
楚材曰:「軍國之事,先帝悉委老臣令史何與焉?
若事不合理,死且不避,況斷手乎!
」因厲聲曰:「老臣太祖太宗三十餘年,不負國家皇后豈能無罪殺之。
」後雖怒其忤己,亦以先朝勳舊,深加敬憚焉。
公元1208年
皇后稱制三年夏五月,卒,年五十五。
有譖於後曰:「楚材宰相二十年,天下貢賦半入其家。
後命中使麻裏札覆視之,僅琴阮十餘,及古今書畫金石文字數十卷無他物。
楚材從釋萬受佛學
一日萬鬆造之,楚材方飯,惟以菜根油鹽而已
其儉於自奉如此
公元1218年
旁通天文歷算醫卜之書。
太祖親征西域禡旗之日雪三尺,帝疑之。
楚材曰:「此克敵之徵。
,雷,又問之,對曰:「蘇爾灘當野死
已而果然
蘇爾灘,西域王號也。
蒙古未有歷學太祖十五年西域人奏五月望夕月食楚材曰:「否。
」果不食明年楚材十月望當月食,西域人曰不食,是夜月八分
帝曰:「汝於天上事尚無不知,況人事乎!
是年八月長星西方楚材曰:「女直易主矣。
明年而金主殂。
出兵,必命楚材卜,帝亦自灼羊脾相符應焉。
太宗十三年十一月,帝出獵楚材太乙數推之,亟言不可
左右皆曰:「不騎射無以爲樂。
」獵五日而帝崩。
皇后稱制二年五月熒惑犯房,楚材奏:「當有駕擾,然無事
未幾親王赤斤引兵至,人心震駭,後欲西遷避之,楚材曰:「朝廷天下根本豈可動搖,臣觀天道,必無患也。
後數日而事定。
楚材嘗言:西域五星密於中法,乃作麻答把歷,又以日食躔度中法不同,以《大明曆》浸差故也,乃定其父所撰乙未元歷以行於世云。
公元1330年
至順元年,贈經國議制寅亮佑運功臣太師上柱國追封廣寧王諡文正
二子:鉉,監開平倉,早卒;鑄。

子 鑄

鑄,字成仲,幼聰敏,善屬文尤工騎射
楚材卒,領中書省事上言疏禁網,採歷代善政可行者八十一事以進。
憲宗伐宋,領侍衛驍果,屬出奇計,賜尚方金鎖甲內廄驄馬
公元1261年
憲宗崩,阿里不哥叛,鑄棄妻自歸世祖召見賞賜優渥
中統二年,拜中書左丞相,將兵北邊,從帝敗阿里不哥於上都之北。
公元1264年
至元元年,遷右丞相,加光祿大夫,奏定法三十七章吏民便之。
二年,命行省山東遷調所部官吏,尋召還。
初,太廟雅樂止有登歌,詔鑄制宮縣八佾之舞。
四年樂成,表上之,賜名大成之樂》。
六月,改榮祿大夫平章政事
七年,復拜左丞相
十年,遷平章軍國重事
十三年,詔監修國史
十四年冬,無雪,帝問勤民之政,對曰:「縻谷之多,無資麴櫱,祈神賽社費亦不資,宜一切禁止
」從之。
十九年,復拜左丞相奏言:「有司采女擾民,請大州歲取三人,小州歲二人,擇可者留之,餘遣還,著爲令。
」從之。
二十年冬,坐不納職印,妄奏東平人謀逆,及黨罪囚阿里沙免官,仍籍家資之年,徙山後
二十二年,卒,年六十五。
公元1330年
至順元年,贈推忠保觸宣力佐治功臣太師開府儀同三司上柱國、懿寧王諡文忠
九子:希徵,希勃,希亮,希寬,希素,希固,希周希光希逸

子 希亮

希亮,字明甫
初乃馬真皇后命以赤帖古氏歸鑄,生希亮於和林南之涼樓。
皇后遂以其地名之曰禿忽思,後改今名。
完宗使鑄核錢穀燕京,鑄奏言:「願攜諸子受學讀書
」帝允之,乃命希亮師事北平趙衍
扈駕南征,以希亮從。
憲宗崩於,鑄護輜重北歸,至陝西世祖即位阿里不哥叛,遣使大將渾都海。
鑄說渾都海等入朝不聽,乃棄妻挺身歸世祖。
渾都海知鑄去,脅希亮母子甘州,從阿里不哥將阿藍答兒焉支山
既而渾都海、阿難答兒敗死,其餘衆北走,推哈剌不花爲師。
希亮匿於甘州北沙陀中,爲所獲。
初,哈剌不花憲宗疾病,鑄召醫診之,遣以酒肉
至是釋希亮縛,謂之曰:「我昔受汝父恩,此圖報之時矣。
希亮天山,至北庭都護府明年,至昌八里城,逾馬納思河,抵葉密裏城,至於火孛之地。
三年,從定宗幼子火忽大王至忽只兒之地。
宗王阿魯忽至,誅阿里不守將唆羅海,復從火忽阿魯忽還葉密裏城,王遣以大珠二,使穿耳帶之。
希亮辭曰:「不敢父母遺體
」王文解金帶遺之。
輾轉至也裏虔城,哈剌不花兵至,希亮二王不剌城,哈利不花敗死,乃函其頭遣使報捷
四年,至可失哈里城,阿里不哥兵復至,希亮又從二王至渾八升城。
公元1271年
先是,鑄言於世祖:「臣妻子皆留朔漠
」至是,世祖不花出使二王,因以璽書希亮赴闕
六月,由苦先城至哈剌火州,道伊州,涉大漠而還
八月,覲世祖上都面奏邊事羈旅困苦之狀。
帝憫之,賜鈔千錠金帶一、帛三十匹,命爲速古兒達魯花赤
至元八年,授奉訓大夫符寶郎
公元1276年
十三年宋平,帝使希亮問諸降將日本可伐否。
夏貴等皆云可伐。
希亮奏曰:「宋、遼、金相日久,今海內混一百姓甫得休息,俟數年後興師未晚也。
」帝然之。
太府監令史盧摯言於監官:「各路貢布平陽獨長,諸集賽臺爭取之,若截與他路等,則息爭,且所截者可爲髹漆器皿之用。
」從之。
后帝聞其事,監官盜截官布罪,帝命斬之,希亮呼冤,命緩刑,具以實奏。
董文忠讞之,竟釋勢而責御史大夫塔察兒等曰:「此事,御史當言不言,微禿忽思不枉殺此人耶!」
公元1277年
十四年,轉禮部尚書,尋遷吏部尚書
駐蹕察納兒臺之地,希亮大都至,奏對畢,董文忠近事
希亮曰:「囹圄多囚耳。
」帝欹枕臥,忽悟,問其故。
對:「近奉旨漢人盜鈔六文者死,故囚多。
」帝驚問:「孰傳此語?
左右曰:「脫兒察言陛下南坡,以告蒙古人者。
」帝曰:「朕戲言,乃著爲令耶!
」命希亮大都,諭中書省除之。
公元1280年
十七年,以足疾致仕
至大三年武宗訪求舊臣、除翰林學士承旨知制誥修國史
希亮類次祖言行以進,英宗命取其書置禁中
泰定四年,卒,年八十一。
希亮至孝,在北庭,藏祖父畫像四時奠祭穹廬中,曲盡誠敬
朔漠之人,咸來聚觀,嘆曰:「此中華之禮也。
」著有《愫軒集》三十卷
推忠輔義守正功臣資善大夫集賢學士上護軍
追封漆水郡公諡忠嘉

侄孫 耶律有尚

有尚字伯強
公元1126年
祖思忠,字天祐楚材仲兄也,從金宣宗南渡累官都水監使,充鎮撫軍民彈壓
太宗四年楚材奉詔思忠北還
金哀宗召見宣德殿,思忠不欲往,哀宗和議可成,賜金帛而遣之。
思忠自投於內東城濠中而死。
父鈞,仕蒙古提領東平路工匠長官,佩金符
昭文館大學士漆水郡公諡莊慎
有尚資稟絕人受業許衡,爲高第弟子
其學以誠爲本,儀容辭令動中規矩
公元1271年
至元八年集賢大學士國子祭灑,奏以有尚王梓韓國永、蘇鬱孫安高凝、姚燉、劉季倫、呂端善、劉安中、白棟十二人伴讀,皆衡之弟子也。
十圻,疾歸諸生祖餞都門外。
諸生曰:「他日尊嚴師道者耶律君也。
等當以事我之禮事之。
未幾朝廷復以有尚等爲助教,領學事
久之,拜監察御史不赴,除祕書丞
公元1283年
二十年,出爲蘇州知州爲政寬簡得民
無職田,歲徵於民,有尚不取
裕宗東宮,召爲詹事院長史
有尚去國學,事頗廢,廷議以謂有尚不足以,授國子監司業
時學館未建,師弟子皆僦而屋而居,有尚以爲言,二十四年,始設國子監官,增廣弟子員,建學舍居之。
有尚國子祭灑,階奉議大夫
二十六年乞養歸。
公元1297年
大德元年,復召爲國子祭灑。
尋除集賢學士,兼前職。
累遷太常卿集賢學士
八年丁父憂歸。
朝廷思用宿儒,以安車召之,累辭不允
明年,拜昭文館學士,兼祭灑。
丞相哈剌合孫令使者朝廷佇望之意,勿以老病辭,乃就職
武宗即位大臣有尚久列三品,宜敘遷
帝曰:「是儒學舊臣也。
」拜昭文館大學士,兼國子祭酒,進中奉大夫
公元1319年
有尚前後居國學,其教士義理爲本,凡文詞小技,破裂聖人之大道者,皆屏黜之。
後以年老致仕使者護送歸鄉里。
延祐六年,遣使者,賜上樽士論榮之,七年,卒於家,年八十六。
資德大夫河南行省右丞上護軍追封漆水郡公諡文正
史臣曰:「蒙古初入中原,政無紀綱遺民惵惵不保旦夕。
耶律楚材民愛物之心,爲直尋枉尺之計,委贄仇邦,行其所學,卒使中原百姓不至踐刈於戎狄,皆夫人之力也。
所謂自貶損以行權者,楚材庶幾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