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元史-近现代-柯劭忞

输入文本已由电脑自动标签化,难免有误,仅供参考。

词汇
人物
地点
景观
植物
称谓、职官
时间
别称
数量或序号

卷一百一 志第六十八

作者 柯劭忞
年份1920
兵四
卷一百一·志第六十八
○兵四
軍糧站赤急遞鋪弓手打捕鷹房
元初用兵四方士卒私財自贍,貧者助以貼戶
上元養兵之費,而兵易足。
世祖軍戶之籍,凡蒙古探馬赤漢軍,皆月給五斗、鹽一斤,別以米四斗贍其家。
及收宋降兵,籍爲新附軍,以無貼戶月給六斗、鹽一斤所謂軍人鹽糧例也。
公元1285年
至元二十二年中書省議:「除漸長成軍人收系充軍例外,據各軍陣戶病沒者之妻子照勘明白,每月支四斗施行。」
公元1287年
二十四年湖廣行省言:「蒙古漢軍新附軍人,摘拔占城雲南沿海兩廣福建等處,近者不下三五千里,話者至萬餘里,俱系煙瘴極邊重地
凡去軍人易染疾病
況兼久戍資財罄盡,得替還家新附地方不肯應附飲食必因飢困騷擾居民,深爲未便
中書省議:「兩廣福建鎮守軍人得替還家,自起程每日行糧一升,至過江停罷
其餘鎮守軍人不在此例。
是年,詔新附軍人諸色人匠停支齏菜錢
公元1295年
元貞元年湖廣炮手軍匠萬戶府言:「新附軍人請以正軍六斗養瞻家人將養家米四斗、鹽一斤支付本軍
中書省奏準,從便施行
公元1320年
延祐七年,詔管軍官吏人等克減軍人衣糧者,雖經敖免,仍追贓給主。
公元1284年
至病軍各翼,又置安樂堂以養之
至元二十一年,詔軍前病者,令高手醫工用藥看治,仍仰首領官專一隨時考較,驗病死軍人多寡,以施賞罰。
至大元年江陵路錄事李貞言:「各處安樂堂,益爲過往軍所置。
後遇病軍死者,請比照養濟院事例,官爲斂瘞定立名碑,俾家人識驗。
爲養生葬死,無憾之一。
戶部議從之。
公元1229年
站赤譯言驛傳也,立於太宗元年,敕:諸馬站、牛鋪,每一百戶置車十,各站有米倉,站戶十,歲納米一石,使百戶一人掌之。
公元1311年
四年,詔諸路官並站赤人等:「使臣牌面文字,始給馬驛官及元差官,皆罪之。
牌面文字不給驛馬者,亦罪之。
若系軍情急速,及送納御用諸物,雖無牌面文字,亦驗數應付車牛。」
公元1260年
中統元年雲州站戶,取迤南諸州站戶籍內選中、上戶應當
馬站戶,馬一匹;牛站戶牛二隻。
不論親、驅,每戶取二丁,及家展安置於立站處。
公元1264年
五年,詔:「站戶貧富不等,每戶限田四頃,免歲斌,以供鋪馬祗應。」
至元元年中書省奏:六部併爲四部,據別路站赤鋪坫數目,宜令本部檢校,其區處條畫
一,委本戶營民正官督勒臂站,照覷鋪馬
一,四戶養馬一匹,有倒死者,驗數補買
若管站者妄行科斂錢物,依條重斷。
一,依驗使臣分例應付當日首思,令本站官暗償。
一,站戶買馬,仰本管官先行看視須擇肥壯者,無得聽從戶止圖省價濫收。
一,管站官不得私騎站馬,違者罪之。
一,遇使臣經過,宜辨驗札子毋得止驗來貼關子倒換
一,諸站牧地,管民官與本坫官打丘畝數,明示界限,勿得互相侵亂,亦不得挾勢冒佔民田
一,使臣經過起數,仰總府取會,每月不過次月初十日以內申部。
一,使臣不得違例多騎鋪馬,及婪索站赤錢物
一,各路站赤,委府州縣達魯花赤長官提調
是時良鄉縣馬站四月之內起至一萬三千三百餘匹,故省臣爲限制,頒於各路焉。
公元1270年
七年省部議定:「各路總府在域驛,設官二員,於見役人員內選用州縣驛設頭目二名,如見役人就令上任事,不繫站戶,則就本站馬戶內別行選用
脫脫禾孫依舊外,其餘見設總坫官,悉罷之。
十一月,立諸站都統領使司
往來使臣,令脫脫禾孫詰問
公元1271年
八年中書省議,「鋪子馬札,初用蒙古字,各處站赤未能盡識,宜繪馬匹數目,復以省印社之,庶無疑惑。
」因命各處取給鋪馬標附文籍,其馬匹數付驛吏房書寫畢,就左右司用墨,印給馬數,自省印印訖,別行附籍發行矍印,左右司封掌。
公元1272年
九年,諸站都統領司言:「朝省諸司局院,及外路官府差馳使臣所齎札子,從脫脫禾孫辨詰,無脫脫禾孫處,令總管府驗之。」
公元1274年
十一年,令各路站赤直隸總管府,其站戶家屬,令元籍州縣管領
公元1280年
十七年,詔:「江淮諸路增置水站
海青使臣及事軍務者,方許馳驛
餘者自濟州水站爲始。
兼令乘船。」
公元1281年
十八年,詔:「除上都榆林迤北站赤外,不須支給官錢,驗其閒劇,量增站戶協力自備首思當站。」
公元1288年
二十五年腹裏路分三十八處,年銷祗應不敷,增給鈔三千九百八十一錠,並元額七千一百六十九錠,總中統鈔一萬一千五十錠,分上下半年給。
是年,命南方站戶,以糧七十石出一匹爲則,或十石之下八、九戶共之,或二三十石之上兩三戶共之,免一切雜泛差役
若有納糧百石之下、七十石之上,自請獨當站馬一匹者聽之。
公元1292年
二十九年,命通政院分官四員,整治江南四省站赤,給印與之。
公元1293年
三十年江浙行省言:「各路遞運站船,若止以六戶供給一艘,除苗不過十四五石,力寡不能當役
請令各路除苗不過元額二十四石,自六戶以上,或至十戶通融金髮。
」從之。
公元1304年
大德八年御史臺言:「各處站赤合用祗應官錢,多不依時拔降,又或數少不給,令站戶輪當庫子陪備應辦
莫若使臣起數實支官錢所在官司依時撥降,令各站捉領收掌祗待毋得科配小民以爲便益
」從之。
公元1310年
至大三年中書省臣言:「江浙杭州驛,半年內使人過者千二百餘。
有桑兀寶丁等進鴉、鶻、獅、豹,留二十七人食肉四千二百餘斤。
自今遠方,以奇有百寶來者,依例進。
商人自有所獻者,令自備資力
」從之。
公元1312年
皇慶元年監察御史言:「燕南河北軍人戶遠年逃竄有司不肯詣實申報止是樁配見戶包當。
其各站提領百戶州縣通同作弊結攬詭名添價,販買驢畜營私益己。
提點官總領親戚退閒官吏假借威勢,依散香茶等物,致站戶逃移消乏
令於部分擬定約束官民便益
兵部議從之。
又札御史臺,令廉訪司嚴加糾治焉。
公元1318年
延祐五年中書省臣言:「昨奉兵部言,各站設置提領,止受部札,行九品印,職專車馬之役。
所領站赤多者二三千,少者六七百戶,比之軍民,體非輕細
今擬各處館驛,除令、丞外,見役提領不許交換
」從之。
公元1320年
七年,詔蒙古漢人站赤世祖舊制,歸之通政院
是年,詔腹裏江南地蛄赤,令達魯花赤提調州縣官勿與。
公元1330年
至順元年,火魯孫一十五狗驛狗多死,賑糧兩月,狗死者給鈔補之
凡結驛傳璽書,謂之鋪馬聖旨,頒於中書省者,謂之鋪馬札子
軍務之急者,又以金字圓符爲信,銀字次之
公元1282年
至元十九年,詔給各行省鋪馬聖旨揚州鄂州泉州隆興占城安西四川西夏甘州行省五道
十月,增給各省鋪馬聖旨西川京兆泉州十道
甘州中興各五追。
公元1283年
二十年和林宣慰司鋪馬聖旨二追,江淮行省增紿十道都省進使繁多,亦增二十道給之。
十一月,增給甘州行省鋪馬聖旨十道總之爲二十道。
十二月,增各省及轉運司鋪馬聖旨三十五道:江淮行省十道四川行省十道安西轉運司分司二道荊湖行省所豁湖南宣慰司三道福建行省十道
公元1284年
二十一年,增給各處鋪馬札子荊湖占城等處,本省二十道,荊湖北宣慰司二道,所轄路分一十六處,每處二道山東運司二道河南運司七道宣德三道江西行省五道福建行省所轄路分七處每處二道司農司五道四川行省所轄順元路宣慰司三道思州播州兩處宣慰司三道都省二十九道;阿里海涯所治之省,鋪馬聖旨十道,所轄宣慰司二處三道
公元1285年
二十二年,給陝西行省各處宣慰司工部鋪馬札子一百二十六追。
公元1286年
二十三年福建東京兩省,各給圓牌二面
奧魯赤出使交址,先給圓牌二面創立三處宣慰司給札起馬三十匹。
公元1287年
二十四年
增給尚書省鋪馬聖旨一百五十道,並先紿降一百五十道,共三百道。
七月,給中興路陝西行省廣東宣慰司沙不丁等官鋪馬聖旨一十三道。
二十五年,增給遼陽行省鋪馬札子五道
十一月福建行省元紿鋪馬聖旨二十四道,增給札六道
二十六年,給光祿寺鋪馬札子四道
三月,給海道運糧萬戶鋪馬聖旨五道
四月四川紹慶府鋪馬札子二道成都府六道龍興行省增紿五道太原府宣慰司儲峙提舉司給降二道
八月,紿遼東宣慰司鋪馬札子五道江淮行省所轄浙東道宣慰司三道紹興路總管府給降二道甘肅行省所轄亦集乃總管府河州肅州三路六道
十一月,增給甘肅行省鋪馬聖旨七道
公元1290年
二十七年,增給陝西行省鋪馬聖旨五道
二月都省增給鋪馬聖旨一百五十道,江淮行省一十五道。
六月,給營田提舉鋪馬聖旨二道
九月江淮行省所轄徽州路水路不通,給鋪馬聖旨二道
公元1291年
二十八年
增給省除之任官,鋪馬聖旨三百五十道。
公元1293年
三十年,立南丹州安撫司,給鋪馬聖旨二道
三月兩淮都轉鹽使司增給鋪馬聖旨起馬五匹
五月,紿淘金運司鋪馬聖旨超馬五匹大司農司超馬二十匹。
八月給劉二拔都圓牌三面鋪馬聖旨一十五道。
十月,增給濟南鹽運司鋪馬聖旨一道
公元1294年
三十一年,給福建運司鋪馬聖旨起馬五匹
公元1310年
至大三年,給嘉興松江瑞州路汴梁等處總管府鋪馬聖旨三道
四年,詔拘收衙門鋪馬聖旨,命中書省定議以聞。
省臣言:「始者,站赤兵部,後屬通政院
通政院怠於整治
站赤消乏,合依舊兵部領之。
」從之。
省臣又奏,「昨奉旨站赤兵部
丞相帖木迭兒等議,漢地驛令兵部領之,其鐵烈幹、納鄰、末鄰等處蒙古站赤,仍付通政司院。
「帝曰:「何必如此,但令罷通政院,悉隸兵部可也
七月
復立通政院,領蒙站赤
十一月,紿中政院鑄馬聖旨二十道。
公元1312年
皇慶元年,增給陝西行臺鋪馬聖旨八道
六月中書省臣言:「典瑞監掌金宇圓牌及鋪聖旨三百餘道,至大四年凡聖旨皆納之翰林,而以金字圓牌不收,增置五十面。
蓋圓牌遣使,初爲軍大事而設,不宜濫設,自今不納牌面不經中書省樞密院者宜勿與。
」從之。
公元1319年
延祐六年
、爪州立儲總管府,紿鋪馬聖旨六道
公元1324年
泰定元年三月遣官給帖裏幹、木柃、納柃等一百一十九坫,鈔二十一萬三千三百錠、糧七萬六千二百四十四石八斗
北方站赤,每加津濟至此力量盛云
中書省所轄腹裏各路站赤
總計一百九十八處:
陸站一百七十五處,馬一萬二千二百九十八匹,車一千六十九輛,牛一千九百八十二隻,驢四千九百八頭。
水站二十一處,船九百五十隻,馬二百六十六匹,牛二百隻,驢三百九十四頭,羊百口
牛站一處,牛三百六隻,車六十輛。
河南江北等處行中書省所轄,總計一百七十九處,該一百九十六站:
陸站一百六處,馬三千九百二十八匹,車二百一十七輛,牛一百九十二隻,驢五百三十四頭。
水站九十處,船一千五百一十二隻。
遼陽等處行中書省所枯,總計一百二十處:
馬六千五百一十五匹,車二千六百二十一輛,牛五千二百五十九隻。
狗站一十五處,元設站戶三百,狗三千隻,後除絕亡倒死處,實在站戶二百八十九,狗二百一十八隻。
江浙等處行中書省所轄,總計二百六十二處:
馬站一百三十四處,馬五千一百二十三匹。
轎站三十五處,轎一百四十八乘。
步站一十一處。
遞運夫三千三十二戶。
水站八十二處,船一干六百二十七隻。
江西等處行中書省所軺,總計一百五十四處:
馬站八十五處,馬二千一百六十五匹,轎二十五乘。
水站六十九處,船五百六十八隻。
湖廣等處行中書省所轄,總計一百七十三處:
陸站一百處,馬二千五百五十五匹,車七十輛,牛五百四十五隻,坐轎一百七十五乘,臥轎三十乘。
水站七十三處,船五百八十隻。
陝西行中書省所轄八十一處:
陸站八十處,馬七千六百二十九匹。
水站一處,船六隻。
四川行中書省所轄:
陸站四十八處,馬九千八十六匹,牛一百五十隻。
水站八十四處,船六百五十四隻,牛七十六頭。
雲南諸路行中書省所轄站赤七十八處:
馬站七十四處,馬二千三百四十五匹,牛三十隻。
水站四處
船二十四隻。
甘肅行中書省所拈三路
脫脫禾孫馬站六處,馬四百九十一匹,牛一百四十九隻,驢一百七十一頭,羊六百五十口。
世祖京兆分地,自燕京開平府,復自開平府至京兆
始驗地理遠近人數多寡,立急遞站鋪。
十里或十五里、二十里,則設一鋪,於各州縣所管民戶及污籍戶內僉起鋪兵
公元1260年
中統元年,詔:「隨處官司,設傳遞鋪驛,每鋪置鏞兵五人各處縣官,置文簿一道付鋪,遇有轉遞文字,當傳鋪即註名件到鋪時刻,及轉遞姓名於籍上,令轉送取下鋪柙字交收時刻還鋪。
稽滯者罪之。
鋪兵一晝夜行四百里。
路總管府委有俸正官一員,每季親提點
州縣亦委有俸末職,上下半月照例
稽遲磨擦損壞文字即將鋪司銪兵科罪
公元1262年
三年,定中書省文字轉遞外,其餘官府文字不得急遞鋪轉送
路總管府並總管軍官文字直申省者轉遞不繫申省者勿入遞。
公元1271年
至元八年,令各處成造軍器急遞鋪轉送
尚書省定例,隨路帳冊重十以下可以擔負者,許入遞。
公元1272年
九年左補闕祖立福合言:「諸路急遞鋪名,不合人情
急者急速也,國家設官署名字,必須吉祥者爲美,宜更定之。
「遂更爲通遠鋪。
公元1283年
二十年留守司言:「初立急遞鋪時,取不能當差貧民,除其差發鋪兵,又不敷者,於漏籍戶內貼補
今富人慾差發,永充鋪兵,宜擇其富者,令充貼戶站戶之貧者充鋪兵
「從之。
公元1291年
二十八年中書省近年衙門衆多文書繁冗整治急遞鋪事例
凡入遞文字,其常事皆付承發司隨所投去處,類爲一緘排日發遣
省部急速之事,方置匣子發遣
匣子入遞,隨名造冊呈省,或合添設戶數亦仰明白議擬呈省。
仍令各鋪照原行體例並節禁治條陳事理施行
省部議:「亡宋收附以來,諸國悉平,比中統至元之初入遞文字何啻百倍若必晝夜四百里責之切,恐往返頻數疲勞不能解送
擬照原奉聖事意,除邊遠軍仃緊急差委使臣勾當外,應人入遞文字責令總鋪依例類緘發進。
一晝行三百里江河風浪險阻不拘此限。
不得文冊十斤以上一切諸物入遞,違者送所在官司究問。」
公元1323年
至治三年,命各處急遞鋪
十鋪設一郵長,於州籍記司史內差充,一歲之內能盡職者,從優補用,不能提調官輕重罪之。
鋪兵每名,十二時輪子一個,鋪歷一本二司行下一本行省諮諸路申上一本,夾板一副,鈐攀一副,袖絹三尺,蓑農一領,紅綽屏一座,並牌旗軟絹袱包一條回曆一本
弓手,主捕盜鹼。
京師南北兵馬司外,則各州縣皆置之。
公元1264年
中統五年,頒建都詔書內一款:隨處府州驛路,應置巡馬及馬步弓手
於本路不論是何投下當差戶計,及軍、站、人匠打捕鷹房、斡脫、窯冶、諸色戶計內,每一百戶取中一名充役,與免本戶差發,在九十九戶內均攤,若有失盜勒令弓手立根盤捉。
州縣相距五、七十里所有村店及二十戶以上者,設立巡防弓手,令本縣長官提調
若無村店處。
或五、七十里創立聚落店舍,亦須及二十戶。
巡軍設別,不在戶數之內。
關津渡口,必當置弓手處,不在此限。
夜禁之法:三更點鐘聲絕,禁人行,五更三點鐘聲動,聽人行。
急速公事喪病產子者,不在此限。
公元1266年
至元三年省部議:「隨路戶數不同,兼軍站不在差發之內,似難均攤
斟酌府司合用人數,止於本處包銀絲線並止納包銀戶計,每一百戶選差中戶一名當役,其差發令九十九戶包納
」從之。
公元1271年
八年御史臺言:「諸路宜選年壯熟嫺弓馬之人,以備巡捕之職。
弓手數少者,亦宜增之。
除捕盜外,不得別行差佔。」
公元1279年
十六年,分大都南北兩城兵馬司,各主捕盜之任
南城三十二處,弓手一千四百名。
北城十七處,弓手七百九十五名。
公元1303年
大德七年,以弓手糧稅民戶包納其中奸弊甚多
合計徵糧,驗實包之法。
公元1315年
延祐二年從江南行臺請,以各處弓手往往害人命,役三年者罷之,別於相應戶內補換。
公元1236年
打捕鷹房戶,多取移居放良及漏籍孛蘭奚、還俗僧過,及招收亡宋舊役等戶充之。
差發,除納地稅商稅,依例出軍六色課外,並免其雜泛差役
太宗八年抄籍分屬御位下諸王公主駙馬投下
世祖時,行尚書省重定其籍,永爲定制焉。
捕獵,自正月初一日始至七月二十八日,除毒禽、猛獸外,禽獸孕卵者不得捕打,禁捕野豬、鹿、免,違者罪之。
詐稱打捕捕獵者,罪之。
公元1271年
至元八年,禁捕天鵝、雌老仙鶴、鶻,違者沒其妻子,與拿獲人。
十六年,詔:應臂打捕店房人匠官,多將富民溢收影射差徭
已收戶內不繫此色人,不習此等業者俱還民籍,違者罪之。
大德三年,禁捕禿鶖打捕折納舊例虎皮貂折貂皮五十張,熊皮一折十五張,鹿皮一折七張,豺一、青狼皮一,折五張,粉獐皮一折三張,金錢豹一折四十張,土豹一折十張,葫葉豹金絲絨一折六張,山狼皮一折五張狐皮一折二張
利用監新定折納貂皮、羊麈鹿皮麋鹿一折七張,豹皮、花熊皮一折十五張。
鼠皮一折一張,雞翎鼠皮十折一張飛生十折一,山分四折一,鼠掃張鼠皮五折一張
位下打捕鷹房官:
一所權官張元大都路寶坻縣置司,元額七十七戶。
一所,王阿都赤,世襲祖父職,掌十投下中都順天真定宣德等路諸色人匠打捕等戶,元額一百四十七戶。
一所管領大都等處打捕鷹房民戶達魯花赤石抹也先世襲祖父職,元額一百一十七戶。
一所管領大都路打捕鷹房等官李脫歡帖木兒世襲祖父職,元額一百二十八戶。
一所宣授管領大都等處打捕鷹房人匠等戶達魯花赤也速□兒,世襲祖父職,元額五十戶。
一所管領鷹房打捕人匠等戶達魯花赤移剌帖木兒世襲祖父職,元額一百五十七戶。
一所宣授管領打捕鷹房等戶達魯花赤八赤世襲祖父職,元額三百五十五戶。
公元1299年
一所宣授管領大都等路打捕鷹房人戶達魯花赤寒食世襲祖父職,元額二百四十三戶。
諸王位下
汝寧王位下管領民匠打捕鷹房等戶官,元額二百一戶。
賽因大王位下管領投下大都等路打捕鷹房諸色人匠達魯花赤都總管府,元額七百八十戶。
天下州縣所設獵戶
腹裏打捕戶,總計四千四百二十三戶。
河東宣慰司打抽戶,五百九十八戶。
晉寧路打捕戶。
三百三十二戶。
大同路打捕戶,百一十五戶。
冀寧路打捕戶,二百五十一戶。
上都留守司打捕戶,三百九十七戶。
宣德提領所打抽戶,一百八十二戶。
山東宣慰司打捕戶,三百九十七戶。
益都路打捕戶,四十三戶。
濟南路打捕戶,三十六戶。
般陽路,二十一戶。
東平路,三十四戶。
曹州,八十四戶。
德州,一十戶。
濮州三十戶
泰安州五戶
東昌路一戶
真定路,九十一戶。
順德路,三十九戶。
廣平路,一十九戶。
冠州五戶
恩州二戶
彰德,一十七戶。
衛輝路,一十六戶。
大名路,二百八十六戶。
保安路,三十一戶。
河間路,二百五十二戶。
路提舉司,一千一百九十一戶。
河間鷹房府,二百七十六名。
都總管府,七百五十六。
遼陽大寧等處打鷹捕房官捕戶,七百五十九戶。
東平等路打捕鷹房捕戶,三百九戶。
隨州德安河南,襄汨、懷孟等處打捕鷹房官捕戶,一百七十二戶。
叉捕提領所掂捕,四十戶。
高麗鷹房總管捕戶,二百五十戶。
河南等路打捕鷹房官捕戶,一千一百四十二戶。
益都等處打捕鷹房官捕戶,五百二十一戶。
河北河南東平等處打捕鷹房官捕戶,三百戶。
隨路打捕鷹房總管捕戶,一百五十九戶。
真定保定等處打捕鷹房官捕戶,五十戶。
淮安路鷹房官捕戶,四十七戶。
揚州等處打捕鷹房官捕戶,七十二戶。
宣徼院管轄淮東淮西屯田打捕總管府司屬打捕衙門提舉司十處千戶一處總一萬四千三百二戶。
淮安提舉司,八百五十八戶。
安東提舉司,九百一十二戶。
招泗提舉司,四百六十五戶。
鎮巢提舉司,二千五百四十戶。
黃提舉司,一千一百一十二戶。
通泰提舉司,七百四十九戶。
塔山提舉司,六百四十四戶。
魚網提舉司,二千五百一十九戶。
打捕手號軍上千戶打捕軍,六百四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