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元史-近现代-柯劭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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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九十·志第五十七

作者 柯劭忞
年份1920
第五十七 禮十
○禮十
冊立皇后 冊立皇太子 品官以下婚禮 禡牙祭旗大喪 品官丁憂品官以下喪禮 品官以下墓田之制
冊立皇后之禮。
前期二日,儀鸞司設發冊寶案於大明殿御座葡稍西,設發寶案稍東,掌謁設香案於皇后殿前。
設冊案於殿內座榻前稍西,寶案稍東,設受冊案於座榻上稍西,設受寶案於稍東。
侍儀司板位,冊使副位於廷中北面,冊官位於右,寶官位於左,禮儀使位於案前,主節位於太尉左。
皇后殿廷亦如之。
至期大昕引贊太尉以下闕廷,各公服
侍儀使禮儀使、引冊使、引冊、奉冊、舉冊、讀冊、捧冊官,由月華門入。
侍儀使禮儀使、引冊副,引寶、奉寶、舉寶、讀寶、捧寶官,由日精門人
露階下,依板位立。
侍儀使牙牌入至寢殿前。
跪報外辦
內持入奏,出傳制曰:「可」,侍儀使俯伏興。
皇帝出閣升輦,鳴鞭三。
侍儀使引導從導皇帝大明殿、升御座
鳴鞭三。
司晨報時雞唱畢,尚引引殿前班入起居位,起居贊拜舞蹈山呼如儀
宣贊唱曰:「各恭事」。
引贊引冊使以下就位掌儀舍人承奉班都知侍儀使禮儀使、主節、捧冊、捧寶官,升自左階,由南東門入,至御座前,分左右相向立。
掌儀贊曰:「禮儀使前跪」,曰:「大尉以下皆跪」。
禮儀使奏請進發皇后冊寶
掌儀贊曰:「就拜」,曰:「興」,曰:「平身」,曰:「太尉以下皆興」,曰:「復位」。
掌儀贊:「內謁者稍前」,曰:「搢笏」,曰:「捧冊寶跪進皇帝,。
」曰:「以冊寶授捧冊寶官,。
」捧冊寶官跪受,興。
掌儀贊曰:「主節官搢笏持節」,禮儀使引節冊寶正門出,至露階南向立。
禮儀使有制承奉班都知唱曰:「太尉以下再拜」,通贊曰:「鞠躬」,曰:「拜」,曰:「興」,曰:「拜」,曰:「興」,曰:「平身」。
禮儀使宣制曰:「命太尉某等持節皇后冊寶」,通贊贊曰:「鞠躬」,曰:「拜,。
」曰:「興」,曰:「平身」。
降至露階下,依次就位
掌儀唱曰:「以冊寶置於案」,曰:「出笏」,曰:「復位」。
方輿舁以行,樂作。
侍儀使禮儀使大尉冊寶官。
奉隨至皇后宮庭奠案,樂止
掌儀唱曰:「俸冊寶官稍前,搢笏」。
冊寶使、太尉以下奉隨由正階隮,至案前
掌儀贊曰:「以冊寶置於案」,曰:「出笏」,曰:「復位」。
侍儀使前跪外辦內侍入啓,出傳旨曰:「可」,侍儀使俯伏興。
皇后出閣,詣褥位太尉稱制遣臣某等恭授皇后冊寶
內侍贊禮曰:「跪」,掌儀贊曰:「太尉以下皆跪」。
內侍贊皇后曰:「上香」,曰:「上香」,曰:「三上香」,曰:「拜」,曰:「拜」,曰:「興」。
掌儀贊曰:「大尉以下皆興。
皇后升殿,立於座榻前
承奉班都知唱曰:「太尉以下進冊寶」,掌儀唱曰:「捧冊寶官稍前,搢笏」。
冊寶正門至殿內。
掌儀贊曰:「以冊寶至於案」,曰:「捧冊寶出笏,興,復位」,曰:「太尉以下皆跪」,曰:「舉冊官興,至案前跪」,曰:「搢笏,取冊於匣,置於盤,封舉」,曰:「讀冊官興
案前跪」,曰:「讀冊」。
讀冊官稱臣某謹讀冊,讀畢,納冊於匣。
掌儀贊曰:「出笏,舉寶官興,至案前跪,搢笏,取寶於盝,對舉」,曰:「讀寶官興,至案前跪,。
」曰:「讀寶」。
讀寶官稱臣某謹讀寶。
讀畢,納寶於盝。
掌儀贊曰:「出笏」,曰:「太尉以下皆就拜」,曰:「興」,曰:「平身」。
冊寶官以冊寶太尉太尉以授掌謁,掌謁以冊寶置於受冊寶案
掌儀唱曰:「太尉以下跪」,曰:「衆官皆跪」,太尉致祝辭曰:「冊寶禮畢伏願皇后與天同算」。
司徒應曰:「如所祝」。
就拜,興,平身
太尉進酒,樂作。
皇后飲畢,樂止
禮儀使引節引主節由正門以出。
侍儀使太尉以下,由左門階下北面立。
承奉班都知唱日、太尉以下再拜」,通贊曰:「鞠躬」,曰:「拜」,曰:「興」,曰:「拜」,曰:「興」,曰:「平立」。
侍儀使太尉以下還詣皇帝御座前。
跪奏曰:「奉制皇后冊寶,謹以禮畢」。
就拜,興,由左門出,降詣旁折位。
侍儀使引導從導皇后大明殿謝恩,掌謾贊曰:「拜」,曰:「興」,曰:「拜」,曰:「興」。
侍儀使分退,掌謁導皇后御座
典引引丞相以下起居位,起居贊拜如儀
侍儀使右丞相前請雙酒,雙引升殿,至宇下褥位立。
侍儀使左右北向立,俟前行色曲將半,舞旋列定,通贊唱曰:「分班」。
樂作。
侍儀使右丞相南東門入,宣徽使奉隨至御榻前,右丞相跪,宣徽使立於東南
曲終,右丞相祝讚曰:「冊寶禮畢,臣等不勝慶抃同上皇帝皇后萬萬歲壽」。
宣徽使應曰:「如所祝」。
右丞相俯伏興,退詣進酒位。
進酒
進表章禮物、贊拜僧道賀獻大宴殿上,並如元正儀
宴畢。
鳴鞭三。
侍儀使導駕引進使導後。
寢殿如來儀。
后妃妊身將及月辰,則移居於外氈帳
若誕皇子,則賜百官金銀採段,謂之撒答海。
冊立皇太子
前期三日,右丞相百僚至金玉局冊寶案前舍人贊曰:「鞠躬」,曰:「拜,曰:「興」,曰:「拜」。
曰:「興」,曰:「平身」。
曰:「班首稍前」,曰:「跪」,曰:「在位官皆跪」,曰:「搢笏」,曰:「上香」,曰:「上香」,曰:「三上香」,曰:「出笏」,曰:「就拜」,曰:「興」,曰:「拜」。
曰:「興」,曰:「拜」,曰:「興」,曰:「平身」。
侍儀使舍人分引羣臣。
儀衛音樂導至中書省正位安置
前期二日,儀鸞司設發冊案於大明殿御座西,發寶案於東。
典寶官設香案太子殿前階上,設冊案於西,寶案於東;又設受冊案於殿內座榻之西,受寶案於東。
侍儀司板位太尉、冊使副位於大明殿廷,太尉位居中,冊官位於右,寶官位於左,禮儀使位於前。
主節官位太尉之左。
太子殿廷亦如之,樂位佈置亦如之。
右丞相率百傣朝服,至中書省冊寶案前,敘立定
舍人贊曰:「鞠躬」,曰:「拜」,曰:「興」,曰:「拜」,曰:「興」,曰:「平身」。
曰:「班首稍前」,曰:「跪」,曰:「搢」,曰:「在位官皆跪」。
曰:「上香」,曰:「上香」,曰:「三上香,曰:「出笏」。
曰:「就拜」,曰:「興」,曰:「拜」,曰:「興」,曰:「拜」,曰:「興」,曰:「平身」。
舍人分引羣臣,儀衛導從音樂傘扇,導至闕前。
控鶴奠案。
方舁官舁之,由中道入崇天門,冊使以下奉隨至露階下。
方輿官盟冊案於西,寶案於東,分退立於兩廡
使副北面,引冊官、舉冊官、讀冊官、捧冊官位於冊案西,東向
引寶官、舉寶官、讀寶官、捧寶官位寶案東,西向
掌儀舍入贊曰:「捧冊官稍前」,曰:「搢笏」,曰:「捧冊」。
又贊曰:「捧寶官稍前」,曰:「搢笏」,曰:「捧寶」。
侍儀使引進使、引冊官、引寶官前導
冊寶官次之,冊使副以下奉隨升大明殿午階,由正門入,至進發冊寶案前,冊使副北面立。
冊寶、引寶官、舉冊官、舉寶官以下,分左右冊寶案立。
掌儀贊曰:「以冊寶置於案」,曰:「出笏」,曰:「復位」,侍儀使引奉冊使以下左門出,百辟趨退。
至期大昕引贊引冊使以下,皆公服,敘位於闕廷
侍儀使導從皇帝出閣鳴鞭三,升大明殿登御座。
尚引引段前班起居位,起居贊拜如儀宣贊唱曰:「各恭事」。
引贊引冊使以下就位掌儀舍人承奉班都知侍儀使禮儀使,主節郎、捧冊揍寶官,升自左階,由左門入,至御座前,分左右立,掌儀贊曰:「禮儀使稍前」,曰:「跪」,曰:「衆官皆跪」。
禮儀使奉請皇太子冊寶掌儀唱曰:「就拜」,曰:「興」,曰:「平身」,曰:「衆官皆興」,曰:「復位」。
曰:「內誨者稍前」,曰:「搢笏」,曰:「捧冊寶跪進皇帝」,曰:「以冊寶授捧冊寶官」,捧冊寶官跪受,興。
掌儀贊曰:「主節郎晉笏持節」,禮儀使引節冊寶正門以出,至露階南向立。
禮儀使有制承奉班都知唱曰:「太尉以下再拜」,掌儀贊曰:「鞠躬」,曰:「拜」,曰:「興」,曰:「拜」,曰:「興」,曰:「平身」。
禮儀使宣制曰:「上命太尉持節皇太子冊寶」,贊儀贊曰:「鞠躬」,曰:「拜」,曰:「興」,曰:「拜」,曰:「興」,曰:「平身」。
禮儀使引節冊寶,降至露階下,依次就位
掌儀贊曰:「以冊寶貿於案」,曰:「出笏」,曰:「復位」。
方與舁以行,樂作。
侍儀使禮儀使、主節前導,冊使以下奉隨由正門出。
至闕前,方舁奠案,控鶴舁以行。
皇太子殿廷控鶴莫案,方輿以行。
入至露階下奠案,方輿退,樂止
冊使以下以次立,掌儀贊曰:「捧冊寶官稍前,搢笏
冊寶
侍儀使引節,主節導冊寶以行,冊使以下正階臍,節立於香案之西。
拳儀贊曰:「捧冊寶官跪,以冊寶置於案」,曰:「出笏」,曰:「興」,曰:「就位」。
右庶子跪報外備內侍入啓,出傳旨曰:「可」,右庶子俯伏興。
皇太子出閣,立於香案前,掌儀贊曰:「皇太子跪」,曰:「上香」,曰:「上香」,曰:「三上香」,曰:「拜」,曰:「興」,曰:「拜」,曰:「興」。
太尉稱制遣臣某等恭授皇太子冊寶復位
掌儀贊曰:「皇太子拜」,曰:「興」,曰:「拜」,曰:「興」。
皇太子褥位南向立。
曰:「皇太子跪」,曰:「諸執事官皆跪」,曰:「舉冊官興,至案前」,曰:「跪」,曰:「讀冊」。
讀寶,曰:「納冊於匣」,曰:「出笏」。
掌儀唱曰:「舉寶官興,至案前」,曰:「跪」,曰:「讀寶」。
讀畢,曰:「納寶於盎」,曰:「出笏」,曰:「舉冊寶官、讀冊寶官皆興,復位」。
掌儀贊曰:「太尉進授冊寶」,侍儀使太尉司徒冊寶案肋,搢笏,以冊寶跪進
皇太子恭受,以授左右庶子左右庶子搢笏跪受。
掌儀贊曰:「皇太子興,冊使以下皆興。
」,右庶子捧冊,左庶子捧寶,導皇太子入殿。
右庶子奠冊於授冊案,左庶子奠寶於受寶案
引節引主節立於殿西北引贊太尉以下降階復位北向立。
承奉班都知唱曰:「太尉以下再拜」,掌儀贊曰:「鞠躬」,曰:「拜」,曰:「興」,曰:「拜」,曰:「興」,曰:「平身」。
樂作。
侍儀使太尉前請進酒太尉入至殿內,進酒畢,降復位
樂止
侍儀使禮儀使、主節導太尉以下還詣大明殿御座前,跪奏曰:「奉制皇太子冊寶,謹以禮畢」。
俯伏興,降詣位。
侍儀使左右庶子皇太子大明殿御座謝恩右庶子贊曰:「拜」,曰:「興」,曰:「拜」。
曰:「興。
進酒
又贊曰:「拜」,曰:「興」,曰:「拜」,曰:「興」。
降殿,還府。
侍儀使右丞相前請進酒雙引升殿,至宇下褥位立,侍儀使左右北向立。
前行色曲將半,舞旋列定。
贊唱曰:「分班」。
樂作。
侍儀使右丞相南東門入,宣徽使奉隨至御榻前。
右丞相跪,宣徽使立於東南
曲終。
右丞相祝讚曰:「皇太子冊寶禮畢,臣等不勝慶抃同上皇帝皇后萬萬歲壽」。
宣徽使應曰:「如所祝」。
右丞相俯伏興,退詣進酒位。
進酒進表章禮物、贊拜如元正儀
駕興,鳴鞭三。
侍儀使導駕寢殿如來儀。
皇太子還府,升殿
典引引羣臣入就起居位,通班自班西行中道,唱曰:「具官某以起居」,典引贊曰:「鞠躬」,曰:「平身」。
進就拜位宣贊唱曰:「拜」,通贊贊曰:「鞠躬」,曰:「拜」,曰:「興」,曰:「拜」,曰:「興」,曰:「平身」。
侍儀使班首前請進酒雙引左階殿宇褥位立,侍儀左右北向立。
俊初行色曲將半,舞旋列定,通贊唱曰:「分班」。
班首入自左門右庶子隨至座前
班首跪,右庶子立於東甫
俟曲終,班首致祝詞曰:「冊寶禮畢,願上殿千秋之壽」。
右庶子應曰:「如所祝」。
班首俯伏興,退至進酒位,搢笏,捧觴,北向立,右庶子退復位
舞旋露階樂舞至第四拍班首進酒
宣贊唱曰:「文武百僚再拜」,通贊贊曰:「鞠躬」,曰:「拜」,曰:「興」,曰:「拜」,曰:「興」,曰:「平身」。
班首東門出,復位
樂止
贊唱曰:「合班」。
中書進箋禮物案至橫階下進請箋官由左階臍,進讀物官階下
進讀箋官至宇下,先讀箋目,次讀箋。
讀畢,俯伏興,降至階下
進讀物官升階,至宇下,跪讀禮物狀畢,俯伏興,退,同讀箋官至橫階,隨箋案西行,至右廡下禮物東行,至左廡下,各付所司
宣贊唱曰:「拜」,通贊贊曰:「鞠躬」,曰:「拜」,曰:「興」,曰:「拜」。
曰:「興」,曰:「平立」。
右庶子皇太子還閣。
公元1271年
品官以下婚姻
至元八年部議準,條件凡七:一曰議婚,身及主婚無期以上喪服,及可成婚
先使媒氏通言,女氏許之,然後納采
二曰納采,系今之下定也。
主人具書夙興奉以告祠堂
人之大倫,於爲重,宜告廟而後行,示不忘祖也。
使子弟使者,如女氏主人出見使者奉書以告於伺堂,出以復書使者,遂禮之
使者覆命,婚主告於祠堂,或婚主親納采者昕。
三曰納幣,系今之下財也。
具書遣使如女氏授書,女氏復書禮賓使覆命納采儀。
已定筵會,以男家爲主,會請女氏諸親爲客,先入坐。
男家門外陳列幣物,令媒氏通報女氏主人出門迎接相揖
俟女氏先人男家以次隨幣而入,舉酒納幣
飲酒受幣訖,女氏主人回禮
婚家飲酒畢,主人待客如常許婚女子出見
四曰親迎
前期一日,女氏使人婚室質明,婿家設位室中女家設次於外,主人告於祠堂,遂醮其子,而命之親迎
婿出乘馬至女家,俟於次。
女家主人告於祠堂,遂醮其女,而命之。
主人出迎婿入納雁,姻家奉女登車,婿乘馬先行,歸車至,導婦以入。
婿、婦交拜,就飲食畢,婿出復入脫服,獨出主人禮讚
五曰婦見舅姑
明日夙興,婦見舅姑次見尊長者。
婦家,則饋於舅姑舅姑享之。
六曰廟見
三日主人以婦見於祠堂
七曰,婿見婦之父母,受婿拜禮
次見婦黨諸婦親家婿如常儀
若召贅之家,仍依時現行
公元1252年
蒙古軍禮僅見者。
憲宗二年七月,命皇弟忽必烈大理諸王禡牙西行
七年六月,謁太祖行宮祭旗鼓。
八年十一月,令皇弟忽必烈禡牙開平西北
禡牙與扶旗鼓,均末聞。
遼景宗將伐宋,命巫者祠兵神及祭旗鼓。
益遼金舊嗣,蒙古襲而用之。
凡帝后有疾危殆不可愈,則移居於外氈帳房
不諱,則就濱礆其中
葬後,每日用羊二次燒飯以爲祭,至四十九日而後已。
帳房則以頒賜近臣雲。
宮車晏駕,棺用香楠木中分爲二,刳肖人形,其廣狹長短,僅至容身而巳。
殮用貉皮襖、皮帽,其靴襪、繫腰、盒鉢,俱用白粉皮爲之。
殉以金壺瓶二,盞一,碗碟匙箸各一。
殮訖,用黃金爲箍四條以束之。
乘輿白氈青緣納失失爲簾,覆棺亦以納失失爲之。
前行,用蒙古巫媼一人衣新衣,騎馬牽馬一匹,以黃金鞍轡,籠以納失失,謂之金靈馬
三次用羊奠祭
至所葬陵寢,取開穴時所起之土成塊,依次排列之。
棺既下,復依次掩覆之。
有餘土,則遠置他所,送葬三員,居五里外,日一次,澆飯祭之,三年然後返。
公元1304年
品官丁憂
蒙古色目人不行三年之喪漢人南人則行之,大德八年,詔:「三年之喪古今通制,除應當怯薛人員征戍軍官外,其餘官吏父母喪亡丁憂終制,方許敘仕,奪情起復不拘此例。
九年中書省奏,聽從官吏丁優。
至大四年,詔:「官吏並許終制,以厚風俗
朝廷奪情起復蒙古色目人管軍官不拘此例。
延祐五年監察御史許有壬言:「聖朝以孝治天下,考稽典禮、除蒙古色目各從本俗,其餘居官著爲丁憂之制,將以美教化、厚人倫,爲治之要道也。
所謂奪情起復者,蓋有道可以範世謀猷可以經國天心簡畀人望素服,又邊臣宿將可任重寄,似此必用之人,謂之起復,誰曰不然,其或碌碌凡庸馮翼霄,才無過常人,行每乖於清議,徒以諛佞檢邪,亦覆冒膺起父,實砧風教,宜明白奏聞
除上所知識必用之人,取自聖裁,其餘人員,並遵舊制。
」時不肖者多假借起復,以圖榮進,故有壬育之。
寧國萬戶府言:「本府知事孫顯父母俱沒,系遷轉之員,與軍官不同理合丁憂
監察御史言:「切恐其餘管軍衙門首領官,亦有似此託爲軍職不得丁憂者,傷風敗俗,深爲不便
遍行照會,如有違犯斷罪降敘。
刑部議從之。
至正初監察御史烏古孫良幀,以國俗父母無憂制,又父死則妻從母兄弟死則收其妻,上言:「綱常皆出於天,而不可變
議法之吏乃言國人不拘此例,諸國人各從本俗
漢人南人當守綱常國人、諸國人不必綱常也。
名曰優之,實則陷之。
外若尊之,內實侮之。
推其本心所以國人者,不若漢人南人之厚也。
請下禮官有司,及右科進士在朝會議
天子至於庶人,皆從禮制,以成列未遑之典,明萬世不易之道。
奏上不報
公元1341年
品官以下喪禮
至元七年中書省議:「民間殯葬,除紙錢外,紙糊房子金錢、人馬並彩帛衣服帳幕等物,應截日盡行禁斷
」從之。
二十一年,定品官遇有婚喪,止依品秩,合得儀從送迎外,禁斷
無官百姓人等不得僭越
至大三年皇太子令旨,禁教坊司樂人送殯
公元1314年
延祐元年江南行臺御史王奉訓言:「伏以父母之喪三年天下通喪也。
斂葬祭,笑不有禮
禮日:『披髮徒跣,居於倚廬寢苫枕塊哭泣於時
歠粥朝一溢米,夕一溢米。
『又曰:『始死如有窮,既殯瞿瞿如,有求而弗得,既葬皇皇如,有塑而弗至。
』經曰:『食旨不甘,聞樂不樂齒。
』此孝子哀感之情。
『既斂既葬,祭以其時
期而小祥,又期大祥三年禪祭,霜露既降,春雨既濡,悽愴怵惕,如將見之。
』此孝子終身所不忘,豈拘於三年哉。
去古日遠風俗日薄
近年以來,江甫尤甚
父母之喪,小斂未畢,茹葷飲酒略無顧忌
至於送殯管絃歌舞導引靈柩,焚葬之際,張筵排晏,不醉不已
泣血未乾,享樂如此
昊天之報,其安在哉!
興言及此
誠可哀憫
今後蒙古色目合從本俗,其餘人居喪送殯不得飲食動樂。
違者諸人首告得實示衆斷罪所在官司申禁不禁者,罪亦如之。
不惟人子有所懲勸抑亦風俗少復淳古
中書省議從之。
公元1315年
延祐二年,定喪服各從本俗
禮部議,方今喪服未有定制,除蒙古色目人各從本俗,其餘依鄉俗,以麻布爲之。
江淮習俗,有戴布襆頭布袍爲禮者,禁之。
喪禮
公元1271年
品官以下墓田之制。
一品,地九十步。
二品,八十步。
三品,七十步。
四品,六十步。
五品,五十步。
六品,四十步,七品以下,二十步,庶人九步
庶人墓田四面距心各九步四圍相距共十八步。
至元八年,禁墓上不得房舍
至大元年袁州路錄事照略案牘全周呈:「江南流俗侈靡爲孝。
凡有喪葬,大其棺槨,厚其農衾,廣其宅兆備存珍寶器物,亦有將寶鈔藉屍斂利,習以成風,非惟顯古制,於法似亦未合
每見厚葬之家,不發掘不肖子孫,則開鑿於強防盜賊。
死者暴露骸骨,良可痛憫。
擬請嚴爲禁治今後喪家,除衣衾棺槨依禮舉葬外,不許輒用金銀寶玉器玩裝殮
違者,以不孝論。
中書省議從之,泰定二年山東廉訪使許師敬,請頒族葬制,禁用陰陽相地邪說
同知密州事揚仲益撰《周制國民族昭穆圖》,師敬韙其言,奏請頒行天下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