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元史-近现代-柯劭忞

输入文本已由电脑自动标签化,难免有误,仅供参考。

词汇
人物
地点
景观
植物
称谓、职官
时间
别称

卷五十五·志第二十二·百官

作者 柯劭忞
年份1920
百官

百官

世祖劉秉忠許衡官制,以中書省政事樞密院管兵,御史臺糾劾,又設行省、行臺,使內外均其輕重,以相維繫,立法之善,殆爲唐宋所不及。
然上自中書省下逮郡縣親民之吏,必以蒙古人爲之長,漢人南人貳之。
終元之世,奸臣恣睢於上,貪吏掊克於下,痡民蠹國,卒爲召亂之階甚矣。
王天下者,不可以有所私也。
至一事而分數官,一官而置數員,秩位濫於遙授事權隳於添設,率大德以後之所增益不盡世祖舊制也。
《元典章》之內外文武職品,與舊史有同,今亦附著下方,備參考云。
公元1217年
太師太傅太保三公
正一品。
太祖十二年,以木華黎太師,後又以耶律禿花太傅
太宗時耶律阿海太師耶律禿花太傅石抹明安太保,皆崇以位號,無專職
世祖至元太傅石抹明安太保,皆崇以位號,無專職
世祖至元元年,以劉秉忠太保
成宗以後,始三公並建。
《元典章》:太師府、太傅府、太保參軍,俱正五品
又有太尉大司徒司徒大司徒,秩從一品。
品秩無考。
至元十九年,罷司徒府。
或置或不置;其置者,或開府或不開府
大德十一年,又置太子太師太師太傅少傅太保少保,尋並罷。
公元1230年
中書省中書令一員
太宗二年,立中書省,以耶律楚材中書令
世祖以後,爲皇太子兼宮。
中統三年,以皇子燕王守中收令。
至元十年,立燕王皇太子,仍兼中書令
大德十一年,以皇太子中書令
延祐三年,以皇太子中書令
至正十三年,命皇太子中書令
右丞相左丞相一員
正一品。
初官制,中書令正一品,左、右承相從一品
居令之次,令缺則總省事,佐天子萬機
平章政事四員。
從一品。
丞相,凡軍國重事無不由之
右丞左丞一員
二品
副丞相裁成庶務號左右轄
參知政事二員
二品
參決大政,其職亞於丞。
參議中書省事
正四品
左右司文牘,爲六曹管轄
左司郎中二員正五品
員外郎二員,正六品
都事二員
正七品
掌吏禮房之科有九,一曰南吏,二曰北吏,三曰帖黃,四曰保舉,五曰禮,六曰時政記,七曰封贈,八曰牌印,九曰好事
知除房之科有五,一曰次品,二曰常選,三曰臺院選,四曰見缺選,五曰別裏哥選。
戶雜房之科有七,一曰定俸,二曰衣裝,三曰差別馬,四曰置計,五曰田土,六曰太府監,七曰會總科。
糧房之科有六,一曰海遠,二曰攢運,三曰邊遠,四曰賑濟,五曰事故,六曰軍匠
銀鈔房房之科有二,一曰鈔法,二曰課程
應辦房之科有二。
一曰飲膳,二曰草料
右司郎中二員員外郎二員
都事二員
品秩同前
兵房之科有五,一曰邊關,二曰站赤,三曰鋪馬,田曰屯田,五曰牧地
刑房之科有六、一曰法令,二曰弭盜,三曰功賞,四曰禁治,五曰枉勘,六曰鬥訟
工房之科有六,一曰攢造軍器,二曰常課段匹,三曰歲賜,四曰營造,五曰應辦,六曰河道
照磨一員,正八品
磨勘左右司錢穀出納營繕料例,凡數計、簿籍之事,皆領之。
管勾一員,正八品
掌納四方文移郵遞程期曹司承受
架閣庫管勾二員,正八品
庋藏省府帳籍案牘
公元1341年
至正元年吏兵分爲二庫,戶工分二庫,各設管勾一員
蒙古架閣管勾一員回回架閣庫管勾一員
品秩同前
公元1230年
太宗二年始置左、右丞相,以粘合重山鎮海爲之。
公元1260年
世祖中統元年立行中書省燕京、置中書丞相一員平章政事二員參知政事一員
二年增置右丞相二員左丞相二員平章政事四員,右丞一員左丞二員參知政事二員
三年,增左右丞爲四員。
公元1265年
至元二年增置丞相五員,不分左右
四年,復省爲右丞相一員左丞相一員
七年,立尚書省中書省增置左丞相一員平章政事以下如故尚書省平章政事一員同平章事一員參知政事三員
九年,罷尚書省左丞相仍省爲一員平章政事三員,左、右丞一員參知政事二員
二十三年定省臺院部官,中書省除令外,左、職丞相一員參知政事二員
二十四年,復立尚書省,置尚書平章政章二員尚書右丞左丞一員參政政事二員中書省左、右丞不置
二十五年尚書省右丞相一員中書省左丞相不置
二十八年,罷尚書省專任一相,增中書平章政事爲五員,一員商議省事
三十年,又增平章政事一員,置右丞二員一員商議省事
公元1295年
元貞元年,改商議省事平章軍國重事
從一品。
公元1299年
大德三年,復置左丞相
七年,詔中書省設官,自左右丞相以下平章二員左右丞一員參知政事二員,定爲八府
公元1309年
至大二年,再立尚書省,置尚書省左、右丞相一員平章政事三員,左、右丞一員參知政事二員中書省平章政事爲五員,左丞二員左丞三員
四年尚書省併入中書省尚書省丞相以下諸官並罷;中書省左、右丞相爲四員,參知政事三員
公元1330年
至順元年,定平章政事爲四員,右丞一員左丞一員參知政事二員
三年,以燕鐵木兒專權專任一相,不設左丞相
自後左丞相或置或不置
公元1335年
元統三年,命右丞相伯顏獨長臺司
公元1339年
後至元五年,加右丞相伯顏大丞相
八年,命脫脫右丞相,復置左丞相
公元1347年
至正七年置議平章四員。
十二年,以賈魯添設左丞,悟良合臺爲添設參知政事,又以杜秉彝添設參政哈麻添設右丞
十四年,以呂思誠添設左丞
二十七年,以蠻子添設第三平章,帖裏帖木兒添設左丞相
公元1260年
參議中書省事中統元年始置一員至元二十二年累增至六員大德元年省爲四員。
其治曰參議府、左右司中統元年置,後改紿事中、中書舍人校正等官。
至元九年,仍設左右司,併爲一司
十五年分置兩司
至大二年,並左右司爲一。
四年,仍分置如舊制。
照磨中統元年二員至元八年省爲一員
管勾中統元年二員至元三年省爲一員
公元1266年
架閣庫管勾至元三年始置二員其後增置員數不一至順初定爲二員
公元1260年
斷事官,正三品
元初職行最重,以御位下中宮東宮諸王投下怯薛等人爲之。
中統元年,十六位下置三十一員。
至元六年,十七位下置三十四員。
七年,十八位下置三十五員。
二十八年分立兩省斷事官,隨省並置。
二十九年,十八位下置三十六員,並人中書省
三十一年,復增二員
後定置,自御位下諸王位下共四十一員。
經歷一員,從七品
知事一員
八品
客省使
正五品
使四員,正五品
副使二員,正六品
直省舍人宣使選舉差遣之事。
檢校官四員,正七品
檢校左右司六部公事程期文牘稽失之事。
公元1272年
至元九年,置客省使二員一員兼通使,一員不兼。
二十八年,置中書省檢校官二員考覈工部文案疏緩者,大德元年,增置使四員,副使二員檢校官四員。
至元七年,置直省舍人二員,後增置三十三員,掌給使差遣之役,無品級,與宜使等。
至大二年,置尚書客省使、副各一員尚書省罷,應與同罷。
公元1357年
詳定使司:正三品
使二員,正三品
副使二員正四品掌書記二員
正七品
詳定四方獻言,擇其善者以聞於上。
至正十七年置,以中書提調之。
公元1262年
吏部尚書三員,正三品
侍郎二員正四品
郎中二員,從五品
員外郎二員
六品
官吏選授調補政令,及勳封爵邑之制,考課殿最之法。
中統三年,以吏戶禮爲左三部尚書二員侍郎二員郎中四員,員外郎六員
至元二年,吏禮自爲一部尚書三員侍郎二員郎中仍四員,員外郎三員三年復爲左三部吏部仍設考功郎中員外郎主事正七品
一員
五年,又合爲吏禮部尚書二員侍郎郎中員外郎一員
七年,始分六部吏部尚書一員侍郎一員郎中二員員外郎二員
八年,復爲吏禮部尚書侍郎郎中一員員外郎二員
十三年分置吏部尚書增置七員侍郎三員郎中二員員外郎四員。
十九年尚書減爲二員侍郎一員郎中一員員外郎二員
二十一年,增尚書一員
舊史本紀二十一年,升六部尚書二品未知何時復降三品
二十三年,定六部尚書、寺郎、郎中員外郎二員
二十八年,增尚書三員主事三員
大德元年,增吏部尚書一員
至大二年,增郎中員外郎主事一員
四年,罷增貿之員,如舊制。
後至元三年考功郎中員外郎主事各設一員
至正元年置司一員
正七品
考察百官行止,以憑敘用
公元1260年
戶部尚書三員侍郎二員郎中二員員外郎三員
品秩同前
天下戶口、錢稂、田土政令,及貢賦出納金幣之轉通,府藏委積
中統元年,以吏戶禮爲左三部尚書
至元二年分立戶部尚書三員侍郎郎中四員,員外郎三員
三年,復爲左三部
五年分爲戶部尚書一員侍郎郎中一員員外郎二員
七年,增尚書一員侍郎郎中一員
十三年,又增尚書一員
十九年郎中員外郎俱增至四員。
二十一年,省泉府司戶部
至元十六年,置泉府司
《元典章泉府大卿,從二品;泉府司富藏庫使,從七品
二十三年六部尚書侍郎郎中員外郎定以二員爲額。
明年,以戶部所掌繁劇,增尚書二員
大德五年,省尚書一員員外郎一員主事八員至大二年
侍郎員外郎一員四年,罷增置之員,如舊制。
至正元年,設司計官四員,依至元二十八年添設二員
正七品
屬附見於後:《元典章》:戶部尚書規措應昌運糧事,正三品
公元1288年
都提舉萬億寶源庫,掌寶鈔、玉器
都提舉一員正四品
提舉一員
正五品
同提舉一員,從五品
副提舉一員,從六品
知事一員,從八品
提控案牘一員
《元典章寶源總庫有達魯花赤一員,從五品
至元二十五年,置分萬億庫爲四庫:曰寶源、廣源、綺源、賦源。
都提舉萬億廣源庫,掌香藥紙札等物。
置官同上
提控案牘二員
都提舉萬億綺源庫,掌諸色段匹
置官品秩同前
提舉一員
提控案牘三員後省二員
《元典章萬億儲支納一員,從七品
都提舉萬億斌源庫,掌絲線布帛等物。
置官
品秩同前
提控案牘二員後省一員
公元1291年
四庫照磨兼架閣庫。
管勾一員從九品
至元二十八年置。
公元1290年
提舉宮寧庫,掌萬億寶源出納金銀之事。
提舉一員,從五品
同提舉一員,從六品
副提舉一員,從七品
至元二十七年置。
公元1270年
諸路寶鈔都提舉司,掌交鈔公事
達魯花赤一員
正四品
都提舉一員正四品
副達魯花赤一員正五品
提舉一員
正五品
同提舉一員,從五品
副提舉二員,從六品
知事一員,從八品
照磨一員
從九品
至元七年
舊紀憲宗癸丑立交提舉司,與志不合
立交提舉司
正五品
至元八年罷。
十三年又置行戶部於大名,掌印交鈔
二十四年,改諸路寶鈔都提舉司,升正四品,增副達旮花赤、提控案牘各一員
後定置各員,又增提控案牘一員
公元1288年
寶鈔總庫,達魯花赤一員,從五品
大使一員,從五品
副使三員
正七品
至元二十五年,改元寶庫爲寶鈔庫。
六品
二十六年,升從五品
本紀:二十五年,升寶鈔總庫永盈庫爲從五品
未詳孰誤。
永盈庫。
二十六年罷,以所領幣帛太府監萬億庫。
增大便、副便諸員。
公元1263年
印造寶鈔庫,達魯花赤一員正七品
大使一員,從七品
副使二員
八品
中統四年,始置大使
八品
至元二十四年,升從七品,增達魯花赤一員
後定置諸員。
公元1264年
燒鈔東、西二庫達魯花赤一員,正八品
大使一員,從八品
《元典章》作正八品
副使一員
從九品
至元元年昏鈔庫始置監鈔昏鈔官,用正九品印。
二十四年分立燒鈔東西二庫置達魯花赤等員。
二十八年,罷大都燒鈔庫,各路昏鈔行省官監燒。
《元典章》:行省燒鈔庫大使,正九品
公元1350年
諸路寶泉都提舉司至正十年置,其屬曰豉鑄局,秩正七品
永利庫,秩從七品
鼓鑄銅錢印造寶鈔
公元1260年
行用六庫。
中統元年,立中都行用庫,提領一員,從七品
大使一員,從八品
副使一員從九品
《元典章》:大都平淮行用庫大使從九品
至元二十四年大都改置庫者三:曰光熙,曰文明,曰順承
二十六年,又置三庫:曰健德,曰和義,曰崇仁
皆因城門之名爲名。
大都宣課提舉司,掌諸色課程,並領京城各市,提舉二員,從五品
同提舉一員
六品
副提舉一員,從七品
提控案牘一員
至元十九年,並大都舊城兩稅務爲大都稅課提舉
《元典章》:大都稅課提舉,從五品乃至以前官制
至大元年,改宣課提舉司。
其屬曰:
公元1293年
馬市豬羊市,提領一員,從七品
大使一員,從八品
副使一員從九品
至元三十年置。
牛驢果木市,設官同前
公元1308年
魚蟹市,大使一員副使二員
至大元年置。
公元1285年
煤炭所,提領一員,從八品
大使一員從九品
副使一員至元二十二年置。
公元1271年
大都酒課提舉司,掌酒醋榷酤之事。
提舉一員,從五品
同提舉二員,從六品
副提舉一員,從七品
捉控案牘二員
至元八年置。
廿八年,省同提舉一員副提舉一員
《元典章》:鴛鴦泊倉糧酒務,從五品泥河倉糧灑務大使龍興酒務大便,俱從九品
公元1263年
紙坊提領一員,正八品
大使一員,從八品
副使二員
從九品
中統四年置,用九品印,止設大使副使一員
至元二十七年,升正八品,增提領副使各員。
印造等引局,掌印腹裏行省鹽、、礬、鐵等引,大使一員,從八品
副使一員
從九品
元二十四年置。
公元1260年
京畿都漕運使司,秩正三品
運使二員,正三品
《元典章》:京畿都漕運使司達告花赤。
三品
同知二員正四品
副使二員正五品
判官二員,正六品
經歷一員
正七品
知事一員,從八品
提控案牘兼照磨一員
九品
掌凡漕運之事。
中統元年,立軍儲所。
至二十七年,改儲峙提舉司爲軍儲所,乃別立一官,非中統元年所置者。
四年,改漕運河渠司
舊紀至元元年漕運司十五年罷,以其事隸行中書省
與志彼此互異未詳孰誤。
至元二年,改漕運司
十二年,改都漕運司
正五品
十九年,改京畿都漕運使司。
秩正三品
二十四年內外分立運司
京畿都漕運司之額如舊,止領京倉出納稂斛及新運糧提舉司攢運公事,省同知判官知事一員
延祐六年,增同知副使判官一員
後定正官二員首領官四員。
後至元二年,增提調官運副運判一員
九年,增海道巡防官二員,經正七品印,相副官二員
公元1316年
運糧提舉司,秩正五品
達魯花赤一員正五品
都提舉一員正五品
同提舉二員,從六品
副提舉一員,從七品
吏目一員,管站車二百五十一輛。
至元十六年置。
延祐三年改爲京畿運糧提舉司
公元1261年
京師二十二倉:秩正七品
萬斯北倉中統二年置。
萬斯南倉,至元二十四年置。
千斯倉,中統二年置。
永平倉,至元十六年置。
永濟倉,至元四年置。
惟億倉,既盈倉,大有倉,並皇慶元年置。
屢豐倉,積貯倉,並皇慶元年增置
以上十倉,各倉置監支納一員正七品
大使二員,從七品
副使二員
八品
豐穰倉,廣濟倉。
皇慶元年置。
廣衍倉,至元二十九年置。
大積倉。
至元二十八年且。
積倉盈衍倉,並至元二十六年且。
相因倉,中統二年且。
順濟倉,至元二十九年置。
以上八倉各置監支納一員
大使二員副使二員
通濟倉,中統二年置。
慶貯倉,至元四年置。
豐實倉,置年缺。
以上三倉各置監支納一員大使一員副使一員
公元1294年
通惠河運千戶所,秩正五品
中千戶一員正五品
中副千戶二員
六品
至元三十一年置。
公元1287年
都漕運使司,秩正三品
運使二員,正三品
同知二員正四品
副使二員正五品
運判三員,正六品
經歷一員,從七品
知事一員,從八品
提控案牘二員,內一員照磨,正九品
掌御河上下至直沽河西務、李二寺通州等處漕運
至元二十四年,立置總司河西務,置分司於臨清。
其屬倉七十有五:
河西務十四倉:秩正七品
永備南倉,永備北倉,廣盈南倉,廣盈北倉充溢倉,以上五倉各置監支納一員,正六品
《元典章》:永備倉提點,從五品
大使二員,從六品
副使二員
正七品
崇墉倉,大盈倉,大京倉,大稔倉,足用倉,豐儲倉豐積倉,恆足倉。
既備倉,以上九倉,各置監支納一員大使一員副使一員
《元典章》:萬盈、廣積、永備、景運平盈五倉副使正七品
永盈倉副使,從七品
大有、忙安、廣盈、和糴新城豐州、廣盈,平地縣平濟雲內州廣貯八倉監支納俱正八品
大有和糴、忙安、豐州、廣盈,雲內州廣貯,扮州廣貯,新州廣盈,東勝州大盈平地縣平濟十倉,大使俱正九品
豐儲倉大使從九品
通州十三倉:秩正七品
有年倉、富有倉、廣儲倉、盈止倉、及秭倉、乃積倉樂歲倉、慶豐倉、延豐倉,以上九各置監支納一員大使二員副使二員足食倉、富儲倉,衍倉、富及衍倉,以上四倉,各置監支納一員大使二員副使一員
河倉十七,用從七品
館陶倉,舊縣倉、陵州倉、傅家池倉,以上四倉,各置監支納一員、從七品
大使一員、從八品
副使一員
秦家渡倉、尖冢西倉、尖冢東倉長蘆倉、武強倉、夾馬營倉、上口倉、唐宋倉、唐村倉、安陵倉、四柳樹倉、淇門倉、伏恩倉,以上十三倉,各置監支納一員、從八品
大便一員
從九品
副使一員
直沽廣通倉,秩正七品
大使一員
七品
榮陽等綱凡三十,曰:濟源陵州獻州白馬滏陽完州河內南宮沂莒霸州東明獲嘉鹽山武強膠水東昌武安汝寧修武安陽開封儀封蒲臺鄒平中牟膠西衛輝浚州曹濮州,每綱皆設押綱官二員計六十員,秩正八品
每編船三十隻爲一綱
船九百餘隻,運糧三百餘萬石
綱官以常選八品爲之。
公元1277年
檀景等處採金鐵冶都提舉司,秩正四品
提舉一員正四品
同提舉一員正五品
副提舉一員,從六品
《元典章》作從七品
掌各冶採金鍊鐵之榷稅
中統初,置景州提舉司,管景州灤陽、新匠三冶
至元十四年,又置檀州提舉司,《元典章》:檀州採金都提是舉司達魯花赤正五品
雙峯、暗峪、大峪、五峯等冶。
大德五年,併爲檀只等處都提舉司
大德元年,罷頎德、彰德廣平路五提舉司,立都提舉司二,升正四品設官四員,直隸中書戶部
衛輝路提舉司隸於廣平彰德都提舉司真定鐵冶於順都提舉司
事見本紀舊志遺之。
河東山西濟南萊蕪等處冶提舉司益都總管府,其設置省並不可考。
至元十九年鐵冶總管府,罷提舉司是否總管府都提舉司簡冊無徵,不能臆斷矣。
《元典章》宜德雲州等處、銀冶等場都提舉正四品檀州採金都提舉司達魯花赤正五品,棋陽彰德濟南高山汴梁等處,太原大同徐邳州景州溧陽、頎德等處、檀州等處、泰安州萊蕪等處、廣平等處、衛輝倉谷遼陽路平山等處、易州紫荊關十七所鐵提舉司提舉,俱從五品以上同提舉,俱從六品
宣德雲州等處銀冶提舉司,從六品
公元1230年
大都河間等路都轉運鹽使司。
秩正三品
使二員,正三品
同知一員正四品
副使一員正五品
運判二員,正六品
經歷一員,從七品
知事一員,從八品
照磨一員
從九品
掌榷辦場竈鹽貨
太宗二年始立河問稅課所。
六年,改鹽運司
十二年,改提舉鹽榷所。
皇后稱制二年,又改提舉清鹽使所。
定宗四年
又改提舉鹽榷清鹽使所。
憲宗二年,改河間課程所爲提舉滄清鹽使所。
中統元年,改立宣撫司提領滄清鹽使所。
四年改爲轉運司
至元二年,以刑部侍郎三部郎中滄清鹽使司
尋改立河間都轉運鹽使司,又立滄清深三鹽司
十二年改爲都轉運使司
十九年,以戶部尚書河間路都轉運使司事。
尋罷,立大都蘆臺三叉鹽使司
二十三年改爲河間路都轉運使
二十五年,復立蘆臺支、三叉鹽使司
二十七年
改令戶部尚書河間路都轉運使司事。
二十八年,改河間路都轉運司
大德五年,並大都鹽運司河間
延祐六年,頒分司印
鹽場二十二所,曰,利國場、利民場、海豐場、阜民場、阜財場、益民場、潤國場、海阜場、海盈場、海潤場、嚴鎮場、富國場興國場、厚財場、豐財場、三叉沽場、蘆臺場、支場、石碑場、濟民場、惠民場、每場置司令一員,從七品
司丞一員
八品
山東東路都轉運鹽使司,使二員同知一員副使一員運判一員經歷一員知事一員照磨一員
太宗二年,立益都課稅所。
六年,改山東鹽運司
中統三年,命課稅隸,山東都轉運司
四年,詔以中書左右部兼諸路都轉運司
至元二年,改立山轉運司
十二年,改山東都轉運使司
舊紀山東鹽課轉運都轉運鹽使司在八年,改山東轉運使司爲都摶運使司兼濟南酒稅醋課在二十五年,與志互異
《元典章各處轉運鹽使正四品,乃大德以前之官制。
延祐五年,頒分司印,罷膠萊鹽司所屬各場。
至元十九年,立山東濱樂安膠菜鹽使司
鹽場十九所:永利場寧海場、官臺場豐國場、新鎮場、豐民場、富國場高家港場、永阜場利國場、固堤場、王家岡場、信陽場、濤洛場石河場海滄場、行村場、登寧場、西由場,各場設司令一員司丞一員管勾一員
河東陝西等處都轉運鹽使司,使二員同知一員副使一員運判二員經歷一員知事一員照磨一員
太宗二年,立平陽府徵收稅課所。
中統二年改置轉運司提舉解鹽司
至元二年,罷運司、命赴制國用使司輸課。
尋復轉運司
二十二年,改立陝西都轉運司
兼辦諸色稅課
二十九年,置鹽運司專掌鹽課解鹽司亦罷。
延祐六年更爲河東陝西等處都轉鹽運使司,案舊紀,改陝西鹽課都轉運司爲都轉鹽使司,在至元八年,與志互異
直隸省部,頒分司印二。
其屬:
鹽場管勾一員
九品
同管勾一員
從九品
河東等處解鹽管民提領所。
正提領一員,從八品
副提領一員
從九品
公元1319年
安邑等處解鹽管民提領所,正提領一員副提領一員
提領所,均延祐六年置。
至元四年
開元路轉運司,其省罷年分未詳
《元典章廣東鹽課都提舉正五品
公元1260年
禮部尚書三員侍郎二員郎中二員員外郎二員
品秩同前
掌禮樂、祭祀朝會燕享貢舉之政,及符印簡冊之制。
中統元年,以吏戶禮爲左三部尚書
至元二年分立吏札部,尚書三員侍郎二員郎中四員,員外郎四員。
七年,別立禮部尚書三員侍郎一員郎中二員員外郎四員。
明年,又合爲吏禮部
十三年,又別爲禮部
二十三年,定尚書侍郎郎中員外郎二員
元貞元年,復增尚書一員會同館主事二員
至大二年,增侍郎郎中一員
屬附見於後:
左三部照磨所,秩正八品
照靡一員,正八品
掌左三部錢穀計帳之事。
公元1308年
侍儀司,秩正三品
使四員,正三品
引進使知侍儀事二員正四品
典簿一員
七品
朝會即位、冊後、建儲上尊號及外國朝覲之禮。
至元八年,置左右侍儀奉御二員禮部侍郎知侍儀事一員
引進使知侍儀事一員,左右侍儀使二員左右侍儀使二員
副使二員僉事二員引進副使侍儀令、丞、奉班都知、《元典章》:侍儀司丞、奉班都知,俱正七品
尚衣局大使一員
十二年,省左侍儀奉御,通曰左右侍儀,省引進副使侍儀令、尚衣局等。
十三年,並侍儀司太常寺
二十年,復置。
大德十一年升秩三品
至大二年,增典簿一員
延祐七年,定置侍儀使四員。
《元典章》:左右侍儀副使,正六品
後又定置引進使知侍儀事二員
屬官承奉班都知一員正七品
通事舍人十六員,從七品
侍儀舍人十四員。
七品
法物庫,秩從五品
大禮法物
提點一員,從五品
大使一員,從六品
副使一員,從七品
直長二員,正八品
公元1337年
衛直都指揮使司。
三品
達魯花赤一員,正三品
都指揮使四員,正三品
副指揮使二員從三品
僉事二員正四品
經歷一員,從七品
知事一員
八品
掌控鶴六百餘戶及儀衛之事。
至元三年,立拱衛司。
都指揮使一員
副使一員鈐轄一員,正六品
提控案牘一員
九年,長拱衛司爲拱衛直都指揮使司。
舊紀至元十七年
拱衛司爲都指揮使疑誤
十六年,升正三品,降虎符,增置達魯花赤,隸宣徽院
十九年,升拱衛司品。
仍收其虎符
二十五年,改隸禮部
元貞元年,復升正三品
舊紀至元五年,隸宣徽院
九年,升拱衛司爲拱衛直都指揮使
大德九年,升正三品
俱與志互異
皇慶元年,置經歷一員
二年,改鈐轄僉事
至順元年,撥隸侍正府。
定置諸員。
其屬:
控鶴百戶所,秩正七品
色目百戶十三員,漢百戶十三員,總十三所。
儀從庫,秩從七品
掌收儀仗
大使一員,從七品
副使一員
八品
公元1260年
儀鳳司,秩從三品
大使五員,從三品
副使四員,從四品
《元典章》作正五品
經歷一員;從七品
知事一員
八品
供奉祭饗樂工
中統元年,立仙音院
改爲玉宸院。
樂長正四品
樂副;正五品
樂判,正六品
一員
八年,改隸宣徽院
二十年,改儀鳳司,仍隸宣徽院
大使副使一員判官三員
舊紀:二十一年,以儀鳳司隸衛尉院,志不載。
二十五年,改隸禮部,省判官
三十一年,置達魯花赤一員副使一員
大德十一年,升玉宸樂院。
從三品
院使副使僉事同僉院判
至大四年,復爲儀鳳司。
秩正三品
延祐七年,降從三品,改儀鳳卿爲儀鳳大使,定置諸員。
其屬:
公元1275年
雲和署,秩從五品
署令二員署丞二員管勾二員協音一員協律一員
掌樂調音律及部籍更番之事。
至元十二年置。
正七品
舊紀二十三年,省入教坊司不知何時復置。
至大二年,撥隸玉宸樂院。
皇慶元年,升從六品
二年,升從五品
署令以下品秩舊志缺。
置令當爲五品,丞從七品
管勾八品
《元典章》僅載安署令七品,丞從八品當是皇慶以前之官制。
皇慶二年,令、丞皆升秩矣。
公元1276年
安和署,秩從七品
署令二員,從七品
署丞二員,從八品
管勾二員
協音一員協律一員
至元十三年,置。
正七品
二十五年,罷。
二十七年,復置。
皇慶二年,升從五品
公元1312年
常和署。
秩正六品
回回樂工。
皇慶元年,置管勾司。
正七品
延祐三年改常和署。
署令一員署丞二員管勾二員
公元1280年
天樂署,秩從五品
河西樂工
至元十七年,置昭和署。
六品
大彷十一年,升正六品
至大四年
改天樂署。
皇慶元年,升從五品
署令二員署丞二員管勾二員協音一員協律一員
公元1312年
廣樂庫,秩從九品
掌樂器。
皇慶元年,置大使一員副使一員
公元1261年
教坊司,秩正四品
達魯花赤一員正四品
大使三員正四品
副使四員,正五品
知事一員,從八品
《元典章》:教坊司判,從八品管勾從九品
承應樂人管領興和等署五百戶。
中統二年置。
秩從五品
五年,隸宜徽院。
至元十二年,升正五品
十六年併入拱衛司。
後復置。
十七年,改提點教坊司
正四品
二十五年,改隸禮部
大德八年,升正三品
延祐元年,改提點教坊司事爲大使
七年復降正四品
其屬:
興和署,秩從六品
署令二員署丞二員管勾二員
公元1311年
祥和署,至大四年增置官屬,同。
廣東庫。
從九品
大使一員副使一員
公元1272年
會同館,秩從四品
禮部尚書領會同館事一員,正三品
大使二員,從四品
副使二員,從六品
提控案牘一員,掌引見諸番蠻夷峒官來朝者。
至元九年置。
二十五年,罷爲四賓庫。
二十九年,改四賓庫復爲會同館
元貞元年,以禮部尚書館事
遂爲定制
其屬:
公元1292年
收支諸物庫,從九品
大使一員副使一員
至元二十九年,以四賓改置
公元1268年
鑄印局,秩正八品
掌凡刻印銷印之事。
大使一員副使一員直長一員
至元五年白紙坊,秩從八品
掌造詔旨、宜敕紙札
大使一員,從八品副使一員
至元九年置掌薪司。
正七品
司令一員正七品司丞二員,正八品
大德八年置。
公元1260年
兵部尚書三員侍郎二員郎中二員員外郎二員
品秩同前
郡邑郵傳牧之政,凡兵站屯田之籍,官私芻牧之場,及遠人歸化者,悉以任之
中統元年,以兵刑工爲右三部,置尚書二員侍郎二員郎中五員,員外郎五員。
至元元年,兵刑自爲一部尚書四員,侍郎三員郎中五員,員外郎五員。
三年,併爲右三部
五年,復析爲兵刑部尚書二員,省侍郎二員郎中如故員外郎一員
七年,分六部刑部尚書一員侍郎一員
郎中員外郎一員
明年,又合爲兵刑部
十三年,復析爲兵部
二十三年,定尚書侍郎郎中員外郎二員爲額。
至大四年,罷通政院,以其事歸兵部,增尚書一員員外郎一員
十一月,又增置侍郎郎中一員
屬附見於後:
公元1279年
陸運提舉司,秩從五品
提舉二員,從五品
副提舉一員,從七品
吏目一員
兩都陸運糧斛之事。
至元十六年,置運稂提舉司
《元典章》新舊運糧提舉司,俱從五品
延祐四年,改今名。
王莊魏家莊七年臘八四所,各設提領一員,用從九品印。
公元1261年
管領隨路打捕鷹房民匠總管儲。
從三品
達魯花赤一員從三品
總管一員從三品
副總管二員正四品
經歷、從七品
知事八品
一員提控案牘一員
初,太祖以隨路打捕鷹房民戶七千餘戶撥隸旭烈兀大王位下中統二年總管府至元十二年阿八大王歸朝廷,隸兵部
公元1304年
管領投下大都等路打捕鷹房諸色人匠都部總管府
秩正三品
達魯花赤一員,正三品
總管一員,正三品
同知一員正五品
副總管一員,從五品
知事一員,從八品
提控案牘一員
掌哈贊大王位下事。
大德八年置官吏皆王選用。
至大四年
省並衙門,以哈兒班答大王別無官屬,存總管府不廢
其屬。
東局織染提舉司,秩從五品
達魯花赤一員,從五品
提舉一員,從五品
副達魯花赤一員,從七品
副提舉一員,從七品
提控案牘一員
公元1293年
隨路諸色民匠打捕鷹房等戶都總管府。
秩正三品
達魯花赤一員,正三品
總管一員,正三品
同知一員正五品
經歷一員知事一員,捉控案牘照磨一員,常別吉大營盤事及管領大都路打捕鷹房等戶。
至元三十年置。
從三品
延祐四年
升正三品
公元1324年
管領本位打捕鷹房民匠等戶都總管府。
秩正三品
達魯花赤一員總管一員副達魯花赤一員同知一員副總管一員判官一員,從六品
經歷一員知事一員提控案牘兼照磨一員,掌別吉大營盤城池阿哈探馬一應差發、薛徹幹定王位下事。
泰定元年置。
公元1260年
刑部尚書三員侍郎二員郎中二員員外郎二員
品秩同前
刑名法律,凡大辟按覆繫囚詳讞,孥收產沒之籍,捕獲功賞之格,悉以任之
中統元年,以兵刑工爲右三部別置郎中員外郎一員專署刑部
至元二年,析置兵刑部尚書四員,侍郎二員郎中四員,員外郎五員。
三年,復爲右三部
七年,始置刑部尚書一員侍郎一員郎中一員員外郎二員
八年改爲爲兵刑部
十三年,又爲刑部
二十三年,定六部尚書侍郎郎中員外郎二員
大德四年,增尚書一員主事三員
至正十二年,增尚書侍郎郎中員外郎一員
其屬:
公元1303年
司獄司司獄一員,正八品
獄丞二員
九品
初以右三部照磨兼管刑部獄。
大德七年,始置專官。
公元1283年
司籍所,提領一員同提領一員
至元二十年
大都等路斷沒提領所爲司籍所,隸刑部
公元1260年
工部尚書三員侍郎二員郎中二員員外郎二員
品秩同前
百工之政,凡營造程式材物之紿受,銓注局院司匠之官,悉以任之
中統元年,置右三部尚書郎中五員,員外郎五員,內二員專置工部事。
至元二年分立工部尚書四員,侍郎三員郎中四員,員外郎五員。
三年,復爲右三部
七年,始置工部尚書二員侍郎二員郎中三員員外郎五員。
二十三年,定工部尚書侍郎郎中員外郎二員
明年,又增尚書二員
二十八年,省尚書一員,增主事五員,置司程官四員。
正七品
屬附見於後:
右三部照磨一員
七品
左右部架閣庫,秩正八品
管勾二員,正八品
六部文卷簿籍架閣之事。
中統元年左右部各置
二十三年,併爲左右部架閣庫
公元1275年
諸色人匠總管府
秩正三品
達魯花赤一員,正三品
總管一員,正三品
同知二員正五品
副總管二員,從五品
經歷一員,從七品
知事一員,從八品
《元典章》:諸色人匠總管府照磨兼管勾承發架閣,正九品
提控案牘一員
百工技藝
至元十二年,置總笞、同知副總管一員
十六年置達魯花赤一員,增同知副總管和一員。
二十八年,省同知
三十年省副總笞。
後定置諸員。
其屬:
梵像提舉司
秩從五品
提舉一員,從五品
《元典章工部大倉提舉,從五品
同提舉一員
六品
吏目一員
掌繪佛像土木刻削之工。
至元十二年,置梵像局。
七品
延祐三年,升提舉司
出蠟局提舉司,秩從五品
提舉一員副提舉一員,從七品
吏目一員
掌出蠟鑄造之工。
至元十二年置局
七品
延祐三年,升提舉司
公元1273年
鑄瀉等銅局。
秩從七品
大使一員,從七品
副使一員
八品
掌鑄瀉之工。
至元十年置官三員
二十八年,省管勾一員
公元1275年
銀局
秩從七品
大使一員,從七品
直長一員
八品
金銀之工。
至元十二年置。
鑌鐵局。
秩從七品
大使一員
掌鏤鐵之工。
至元十二年置。
瑪瑙玉局
秩從八品
直長一員
八品
琢磨之工。
至元十二年置。
石局
秩從七品
大使一員管勾一員
掌攻石之工。
至元十二年置。
木局
秩從七品
大使一員直長一員
掌攻木之工。
至元十二年置。
油漆局。
副使一員,用從七品印。
髹漆之工。
至元十二年置。
《元典章》:怯柃口皮局、貂鼠局、羊山瑪瑙提舉,俱從五品
諸物庫。
提領一員,從七品
副使一員
八品
掌諸物之出納
至元十二年置。
管領路人都提領所。
提領一員,從七品
大使一員,從七品
俱受省檄掌工匠詞訟
至元十二年置。
公元1277年
諸司人匠總管府
秩正三品
達魯花赤一員,總臂一員副達魯花赤一員同知一員副總管一員經歷一員知事一員提控案牘一員
兩都銀器皿及符牌等十四局事。
至元十四年置。
二十明年,以八局工部及金玉府,止領五局一庫,掌氈毯等事
《元典章》:儀鸞器物、金絲子、犀友牙、木,大都銀器局大使,俱從五品
上都諸色人匠銀器皿,宜德等處打碼磁,保定雲南、南宮三織染局提舉,俱正六品
其屬:
收支庫,秩正九品
大使一員
出納之事。
大都氈局
正七品
大使正七品
副使九品
一員
管人匠一百二十五戶。
大都染局。
秩正九品
大使一員
管人匠六十三戶。
上都氈局
正七品
大使副使一員管人匠九十七戶。
隆興氈局大使副使一員
管人匠一百戶。
剪毛花毯布局
大使副使一員
管人匠一百十八戶。
公元1260年
提舉右八作司
秩正六品
同提舉一員
提舉一員副提舉一員吏目一員
出納內府漆器紅甕、捎只等,並都城局院造作鑌鐵、銅、鋼、鍮石東甫簡鐵,兩都支持皮毛雜色羊毛生熟斜皮,馬牛等皮,騌尾、雜行沙裏陀等物。
中統元年,置提領八作司
秩正九品
至元二十五年
提舉八作司,升正六品
二十九年,分左右兩司
大德二年,以八作司舊制八員,令分左右二司減去二員
上都八作提舉司品秩大都八作司同。
椐此知左右八作司直隸大都留守司不應上都也。
提舉左八作司
秩正六品
置官同上
出納內府氈貨器等物。
《元典章》:諸路金玉人匠總眢府達魯花赤總管,俱正三品副達魯花赤副總管,俱正四品同知正五品
公元1264年
諸路雜造總管府
秩正三品
達魯花赤一員總管一員
同知一員副總管一員,知一一員,提控案牘一員
至元元年,改提領所爲提舉司
十四年,又改工部尚書行諸路雜造局總皙府。
其屬:
簾綱局。
大使副使一員
省札
至元元年置。
公元1293年
收支庫。
大使副使一員
至元三十年置。
公元1279年
迭兒局總管府
秩正三品
達魯花赤一員總管一員同知一員提控案牘一員
諸色人匠造作等事
憲宗置。
至元十六年,設總管一員
二十七年諸司局。
用從七品印。
提領一員相副官二員
中統三年置。
收支庫。
提領一員大使副使各一一員。
造作出納之物。
公元1269年
大都人匠總管府
從三品
達魯花赤一員總管一員同知一員經歷一員提控案牘一員
至元六年置。
其屬:
繡局,用從七品印,大使副使一員
掌繡造段匹
紋錦總院,提領一員大使副使一員
織造段匹
涿州羅局,提領一員大使一員
織造紗羅段匹
尚方庫,提領一員大使副使一員
出納絲金顏料等物。
《元典章》:異樣文錦兩局,鈔局羅綾錦織染兩局,提舉俱從五品
公元1319年
隨路諸色民匠都部管府。
秩正三品
達魯花赤一員總管一員同知一員副總管一員經歷一員知事一員提控案牘一員
照磨一員
仁宗潛邸諸色人匠
延祐六年,撥隸崇祥院。
後又屬將作院
至順三年,改隸工部
其屬:
公元1309年
織染人匠提舉司。
秩從七品
達魯花赤一員,從五品
提舉一員,從五品
同提舉、從六品
副提舉六品
一員吏目一員
至大二年置。
雜造人匠提舉司。
秩從七品
置官同上
大都諸色人匠提舉司。
秩從五品
達魯花赤一員提舉一員同提舉副提舉一員吏目一員
大都等處織染提舉司。
秩從五品
達魯花赤一員提舉一員副提舉一員吏目一員
阿難王位下人匠一千三百九十八戶。
收支諸物庫。
秩從七品
提領一員
大使副使一員
公元1266年
提舉都城所
秩從五品
《元典章》:都城所達魯花赤一員,從五品
提舉二員,從五品
同提舉、從六品
副提舉七品
二員照磨二員吏目一員
修繕都城內外倉庫等事
至元三年置。
其屬:
公元1276年
左右廂,官四員,用從九品印。
至元十三年置。
受紿庫。
秩正八品提領一員大使副使一員
京城內外營造木石等事
至元十三年置。
公元1280年
符牌局,秩正八品
大使一員正七品
副使一員,正八品
直長一員
掌造虎符等。
至元十七年置。
公元1272年
旋匠提舉司
秩從五品
提舉一員,從五品
副提舉一員
七品
至元九年置。
公元1287年
答剌提舉司
正七品
提舉一員,從七品
副提舉一員,正八品
提控案牘一員
初爲組練提舉司
至元二十四年,以札馬剌丁率匠人成造撒答利欺與絲綢,同局造作改爲答剌提舉司
公元1276年
別失八里局,秩從七品
大使一員,秩從七品
副使一員
八品
織造御用領袖納失失等段。
至元十三年置。
公元1266年
忽丹八里局。
大使一員
給從七品印。
至元三年置。
公元1276年
平則門窯場。
提領一員大使副使一員
紿從六品印。
至元十三年置。
公元1288年
光熙門窯場。
提領一員大使副使一員
給從八品印。
至元二十五年置。
公元1292年
大都皮貨所。
提領一員大使副使一員
從九品印。
至元二十九年置。
公元1319年
通州皮貨所。
提領一員大使副使一員
從九品印。
延祐六年置。
晉寧路織染提舉司。
秩正六品
提舉一員,正六品
照略案牘一員
其屬:
提領所一,系官織染人匠局一,雲內人匠東西局二,本路人匠局一。
河中府襄陵、翼志;潞州隰州澤州雲州等局七。
每局設提領,從七品
副提領八品
一員雲州澤州止設提領一員
冀寧路織染提舉司。
秩正六品
提舉一員,正六品
同提舉正七品
副提舉一員照略案牘一員
真定路織染提舉司。
品秩置官同上
其屬:
開除局。
大使副使一員照略案牘一員
真定路紗羅兼雜造局。
大使一員,從七品
副使一員
八品
南宮中山織染提舉司。
各設提舉同提舉副提舉一員照略案牘一員
中山劉元帥局。
大使一員,從七品
刮使一員
八品
中山察魯局,大使一員副使一員
深州織染局
大使一員副使一員照略案牘一員
深州趙良局。
大使一員副使一員
弘州人匠提舉司。
提舉一員同提舉副提舉一員,照案牘一員
《元典章弘州麻林人匠提舉司,同提舉正七品
納納失、毛段二局
院長一員
納失失毛子二局,《元典章》均有大使副使,與舊志不同
雲內州織染局
大使一員副使一員照略案牘一員
大同織染後,大使一員副使一員照略案牘一員
朔州毛子局。
大使一員
恩州織染局大使副使一員照略案牘一員
恩州東昌局,提領一員
保定織染提舉司。
提舉一員同提舉副提舉一員,照略案讀一員
大名人匠提舉司。
提舉一員同提舉副提舉一員照略案牘一員
《元典章》:大名織染局提舉達魯花赤,正六品
永平路紋綿等局提舉司
提舉一員同提舉副提舉一員照略案牘一員
大寧路織染局大使一員副使一員照略案牘一員
雲州織染提舉司。
提舉一員同提舉副提舉一員
照略案牘一員
順德路織染局
大使副使一員照略案牘一員
前德織染人匠局,大使一員副使一員照略案牘一員
懷慶路織染局
大使副使一員照略案牘一員
宣德織染提舉司。
提舉一員同提舉副提舉一員照略案牘一員
東聖州織染局
院長一員局副一員
宣德局。
提領一員副使一員
東平路疃局。
直長一員
興和路麻林人匠提舉司。
提舉一員同提舉副提舉和一員,照略案牘一員
陽城天城織染局
提領一員副使一員照略案牘一員
巡河提領所。
提領二員副提領一員
《元典章》:綾錦紋繡、大同織染弘州錦院、瑪淄、朔州毛子鑌鐵雲內州織染、唐像、出臘、石局、銅局、大都氈局,別失八里人匠彰德熟皮甸皮人匠銀局、塑局,大都染局,中山真定雜造等,麻納失失縉山毛子旋正局,各局大使三百戶下,一百戶上,俱從七品
織染局、紋繡局,將作院、簾絞錦雜造別失八里人匠平陽系官雜造、尋麻林納失失弘州錦院上和大都中山真定鐵局、懷盂深州大名路恩州織染局,各局副使俱從八品
上都氈、出臘、彰德人匠大同織染順德織染浮梁磁、唐像各局,副使俱正九品
公元1351年
中書分省
至正十一年,置中書分省濟寧,以鬆壽參知政事
十二年中書右丞玉樞虎兒吐華等開分省彰德
十四年,升濟寧分省參政平章政事
是後,嘗置右丞
十五年前德分省左右丞二員
十七年,以平章答蘭等分陵州平章臧卜分省冀寧
二十三年,罷冀寧分者。
二十七年,以添設平章蠻子分省保定左丞相也速分省山東,沙藍答裏仍中書左丞相分大同
又置分省冀寧真定二處
公元1264年
中書省
從一品,國初,有征伐之事,皆稱行省未有定制
至元元年,始分立行中書省,皆以省官出領其事。
其後嫌於外重改爲中書省
軍國重事無不領之,與都省相爲表裏
至元二十四年改行尚書省,尋如舊
至大二年,又改行尚書省
二年,復如舊
凡十省,每省丞相一員從一品。
平章二員
從一品。
右丞一員左丞一員
俱正二品
參知政事二員,從二品
甘肅嶺北二省備減一員
郎中二員,從五品
員外郎二員,從六品
都事二員
七品
舊制參知政事之下,有僉省同僉
大德九年,罷,不置
丞相或置不置
以慎於擇人,故往往缺焉。
又其屬:
檢校所。
檢校一員
正七品
照磨所。
照磨一員,從八品
架閣庫管勾一員,正八品
理問所。
理問二員
正四品
副理二員,從五品
知事一員提控案牘一員
都鎮撫司。
都鎮撫一員副都鎮撫一員
公元1268年
河南江北等處行中書省
至元五年,詔參政阿里僉行省事河南等路,立省。
二十八年,以河南江北要衝之地,宜於汴梁立省,以控治之,遂移行省於汴梁路
公元1276年
江浙等處行中書省
至元十三年,置江淮行省,治場州。
二十一年,遷於杭州
二十二年,割江北諸路隸河南,改江浙行省
公元1277年
江西等處行中書省
至元十四年置。
十五年併入福建行省
十七年,仍置省於龍興府,福建自爲行省
二十年,並泉州行省福建,治泉州
二十二年,並福建江西
二十三年,又以福建併入江浙
公元1274年
湖廣等處行中書省
至元十一年伯顏伐宋,行中書省事襄陽
尋以別將分省鄂州
荊湖等路行中書省
十三年,徒治潭州
十八年,復徒鄂州
公元1260年
陝西等處行中書省
中統元年,以商挺領秦五路四川行省事。
三年
改立陝西四川行中書省,治京兆
至元三年,移利州
十七年
復還京兆
十八年分省四川
二十一年,仍合爲陝西四川行省
二十三年四川行省木首所轄惟陝西諸路。
公元1266年
四川等處行中書省
至元三年置,治成都
十年罷。
二十三年,復置。
公元1287年
遼陽等處行中書省
至元二十四年置,治遼陽路
公元1261年
甘肅等處行中書省
中統二年立行省於中興
十年罷。
十八年,復立。
二十二年,復罷。
二十三年,置甘肅行省甘州
三十一年,分省按治寧夏,尋並之。
公元1307年
嶺北等處行中書省
大德十一年,置和林等處行中書省
皇慶元年,改嶺北行省,治和寧路
公元1274年
雲南等處行中書省
至元十一年置,治中慶路
公元1283年
征東等處行中書省
至元二十年,命高麗王置省,典徵曰本軍事,師還而巽。
大德三年,復置。
既而王言不便,罷之。
至治元年,復置。
高麗王行省丞相,得奏選屬官,治瀋陽府。
公元1352年
淮南江北等處行中書省
至正十二年置,治揚州,設平章二員右丞左丞一員參知政事二員,及首領屬官共二十五員。
平章一員提調淮南王府事。
至正中行省凡六,其設置淮南江北一省可考,作並無徵。
公元1356年
福建等處行中書省
至正十六年置,福州
十八年右丞朵歹分省建寧參政訥都赤分省泉州
二十八年,又置福建江西等處行中書省山東中書省
至正十七年,置廣西中書省
至正二十三年,置膠東行省
二十三年置,治萊陽